冬日最喜欢炖汤煲:广式老菜干汤炖了几次,加陈皮和罗汉果说是止咳,结果皮大人不爱吃,嫌有异味;净本的菜干汤,又觉得不及我们江南的菜头汤——过去家家都有腌菜坛子,到了初冬,就开始买菜贩子沿街吆喝兜售的大青菜,微盐码起,晒在朝南阳台上,入冬就拿来炖汤。初冬去扬州,东关街老房子的屋顶上,瓦片上累累的全是腌菜;山药排骨汤,这个汤的要点是一定要买褐皮粗节的毛山药,炖久了像勾芡,皮大人拿它当粥喝;干贝排骨甜玉米汤,这是我个人的最爱,甜咸微妙共处,又鲜润。
再翻翻前几年的日记,一到冬天,都是这样的时间切片:“初冬街上,老妇守着炉子烤苹果和红薯,炉膛里塞着大木块,又有人拖一车风信子驶过。”(2012年)“备足了食物,又买了大包的鱼食和两支新毛笔。雪天不出门,写写大字,读读旧书。任它窗外雪如梅落繁枝千万片。”(2015年)好像,就是动物本能届时发作,入冬就想洞穴生活,冬藏。
2013年冬天,则是看一本谈时间的书,写到很多北美原始部落以“冬算”为载体,记录他们的部落史。冬算是什么?就是每年冬天,在咨询部落长老之后,“冬算保管者”就把这一年最重要的事情以图片绘制下来。冬算保管者的职位世代相传。
这职位听着很像中国世袭的“太史令”。不过,太史令不但负责记录史实,也得观察天文,凡日月星辰之变及风云气色有异,就得向圣上汇报。少年时代,我很沉迷于一本写星星的随笔集,至今仍怀有浪漫的记忆。其中有一篇叫《北落师门》,写的就是观星象的职员,他每天夜里上班。最后王朝更迭,这个官员由南朝被掠至北——北落师门是南方大星,这星星应该是隐喻。
好吧,且让我们以围观“微博年度最热新闻”的心态,来看看北美部落的冬算年度大事是啥。如下:“1789年,某位统治者登基,他们戴着蓝翎毛”——改朝换代,新天新地了,大事;“1803年,部落获得了一些带掌的马”——打胜仗了吗?征服的骄傲溢于画面;“1844年,必须穿雪鞋”——天冷,对于农业及游牧社会,物候极其重要,关乎百姓疾苦;“1919年,出现彗星”——似乎不吉利啊,放在中国,太史令要连夜进宫面圣开会了吧;“1912年,孩子们生了麻疹,全身斑点,一颗曾经极亮的星在天空消失”——全是简笔白描,淡而直陈,却有着素面而来的悲剧意味。
历史终究臣服于宏观语境,在这些骨架式的大事树干上,又有多少兀自开了又落,如花叶自枯荣的黎民小事?这世界端给每个人一杯茶,那沸时暖心暖肺的热、世情凉薄累积的寒,不曾也不必对人言。大事冬算,小事冬藏。
手绘的安静时光
张爱玲给夏志清写信,后者正在翻译她的小说,跑来询问她《金锁记》里嫂子拎的“提篮”是什么。张回复时,附了手绘图,原来是旧时上海人常用的上下两层的双屉提篮。视觉语言一出来,果然一目了然。张爱玲的图画得好是众所周知的,也有相关的书籍专门录了她为小说人物、场景绘的插图。还有次不记得在哪本杂志上了,看见她为自己设计的服装,从里到外一丝不苟地搭配好,颇见妙心。张精妙的钢笔画当然和文字一样是纤毫不爽的写实范儿,里面有张爱玲自小向往的S发型和旗袍,由此可以推断出,她搭建小说应该是以人物为端绪,不像某些作家是先长情节的骨架(格林),又有些是随性地造零件再组装到主干上(麦卡勒斯)。
话说提篮,我又想到有一次,在丰子恺的《子恺日记》里,看到他画的竹篮。彼时正是抗战初期,丰子恺带着一家老小千里迢迢避祸后方,也就是广西,校区被轰炸多次,也搬家数次,每天都得步行很久去偏僻的地方上课,忧国之余,倒是絮絮记下了一些日常琐碎。这只提篮是较明丽的一笔广西风物考,“竹篮如图,有盖,体约一尺见方,上有环,价三百文。虽轻巧,不甚耐久,然体方有盖,盛物甚宜,装书亦无不可”。丰子恺的插图仍然是他一贯的绘画风格,简笔式的,这个篮子是单层无抽屉的,不同于张爱玲小说中的精细之物,显然粗糙许多,但在战时的乡下也别有野趣。另外书里还有手绘的纸灯,中式便当盒,这是这本书里,让人较为轻松愉快的一部分阅读景观。
上述二人都是比较有绘画功底,画质出色的。其实,图形作为辅佐阅读的工具,不一定要达到很高的水平,有时“意趣”比“画功”更重要。西西就给笔下的女猫大花画过插图。还有我特别爱读的那些写家具和家居的散文,她也很耐心地画了椅子、矮橱和鼓凳的图样。还有缝衣服,衣服的款型也附图了,不知是故意还是笔力所致,线条都不是很精准,但又何妨?想怎么做尽管去做好了,管它画得好不好呢,游于乐嘛。把娱乐性发挥到萌趣的,是陈丹燕老师,我一直记得她在女儿不怎么识字时给她写的信,很多字词是用小画代替的。比如“火车”,就是画一个喷着烟的车厢,做她的孩子好幸福,直接读名作家的专属手绘本。
鲁迅自幼嗜好美术,少年时代就用“明公纸”像描红簿一样蒙着描绣像,也在院墙上画尖嘴鸡爪的雷公(“射死八斤”的涂鸦算吗?哈哈哈)。后来鲁迅在日本学医也要画解剖图,这也算是粗糙的绘画训练吧。除了装帧设计常常自己操刀外,我特别喜欢他和他的日本研究者增田涉之间的通信,里面谈到一些浙江风物和民俗,鲁迅就会图解一下,在信件的文字留白处,随手画个“油炸馄饨”和“抓周图”什么的。高速信息时代,百度比一切都快捷,再难见这种闲心和情味。
雷骧(就是雷光夏的爸爸)的《文学漂鸟》,是作为纪录片导演、媒体人、作家的雷骧的一次“文学散步”。他本来就是导演,手绘功夫加画人之眼,他随身带着速写本做视觉笔记。作为一个文字敏感度高而视觉迟钝的人,我一直好奇那些用视觉符号储存印象的人。我很喜欢他图文并茂的家信,对着亲爱的人图解他见到的“光”——那是一辆高速列车,速度可以像“光”一样快!兴孜孜地要与爱人共用一双“画人之眼”去看世界。
绘者和写手不一定要合为一体,有些错位也能增趣:女儿皮皮的书用的就是韦尔乔的配图,那书的文本排版,本身是较呆滞工整的,但是页眉、页脚里,插了尔乔那些空灵的哲思画,一实一虚,倒有种轻重调和感,挺添灵气。韦尔乔自己的文字,我觉得不配画就很饱满。还有三合一的妙物,比如《儿童杂事诗笺释》,周作人在雨中回忆童年写下的打油诗,丰子恺的画,钟叔河的清淡诠释辅读,贯穿三人的是一种淡淡的写意味道。
有些配画的书相得益彰,但不知该算作家的手绘,还是画家的文作。比如丘彦明的《浮生悠悠》,她是文字工作出身,但又在专业美术学校进修,书中很多的花草手绘都是丝丝入扣,专业水准的。两厢出彩的还有黄永玉。席慕蓉的油画比文字硬朗很多,但我很喜欢她在《河流之歌》这本诗集里,给那些诗配的姜花速写。还有些人,画好,文字平,比如东山櫆夷,有的比“平”还差,比如蒋彝。
作家与其手绘,也就是文字和视觉艺术,常有微妙的吻合度。夏天时,读完了厚厚一本奥威尔日记,他的书高度写实,又关注政治,奥威尔的手绘图,那绝对是挤干了审美的汁水,只剩下说明功用,比如图解矿工地下工作环境的坑道图,解释水渠浇灌示意图等等,他一心为黎民解忧,根本无心去经营情趣。安徒生则不然,他画的死神走起了钢丝,而花心里又飞出了精灵,他也画过自己的墓碑,画过很多被爱神的小箭射中的心,其中有一颗是空白的——那是他本人的,他的画洋溢着澄澈的诗情和淡淡的忧伤。冯古内特的画也非常后现代,大幅色块加上线条。卡夫卡的线描则基本是钢笔和铅笔素描,安插在笔记本的文字边角上,他们被布洛德称为“被无形的绳子牵引的黑色玩偶”,营造出一派阴沉的梦幻氛围。
II 根岸
记忆的折痕
前一阵子我去参加小沈的读书会,很是佩服她的即席谈话。她并非口才卓越、滔滔不绝,也不是唾珠咳玉、句句格言,而是保持回忆的完整性,比如谈起她的初恋,她说自己在午休的时候唱歌,想对方进教室时就能听见,诸此之类的,琐碎的,不起眼又很真实的记忆,是带着汁水的那种,还原了一个小孩子的视角。
我很钦佩,是因为自己的中学时代非常压抑苦闷,度日如年。我算是个记性很好的人,但关于中学时代的记忆居然全都模糊,想来是潜意识逃避,把记忆反复折叠,只剩下折痕了。中学时,我的家庭开始出现问题,爸爸酗酒,常常在家喝醉闹事,我和妈,有时被打,半夜逃出去,因为离家很急,只穿着拖鞋。
我最好的朋友米拉就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当时是班上成绩最差的两个。期末考试成绩出来,我们都不知会不会留级。她爸妈离婚,我爸妈常年不合,反正都是没人管的,我们常常逃课去看电影。儿童电影院效益不好,靠放老片子来拉客,大白板上写着片名,观众想看哪部就在下面画线,最后看哪部电影“正”字最多,就放哪部,这种体现民意的方式,现在再也没有了。
有时我去她家住,她家在大桥下面,两个人对着呼啸而去的火车,把一支烟传来传去地抽。我们结伴去邻省爬山,因为钱少,住最廉价的旅馆,没厕所,半夜跑去上那个男女混用的洗手间,撞上猥琐男。若干年后,我结婚,我少时的好闺蜜在困窘的失业中,她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套装,跑来塞给我一个大红包,是六百块,当年城郊接合部的房价,也才两千块。
后来她去酒吧做兼职,体验生活,而我被文学收留了。那个时代出版物非常贫瘠,为了找到一本好看的书,颇费周折,我很腼腆,新华书店的柜台营业员稍微凶点,我就不敢要求先翻再买,所以有时会买错或是买重。印象很深的是一套青少年文学,里面有陈丹燕的《女中学生之死》,读到里面的宁歌,天哪,原来大家都是这么难地在成长,那本书一直跟了我很多年。为了读到我听闻的《情人》,我只好去买了一套外国文丛,里面的一本里选入了这短短的一篇小说。《台港文学选刊》上的一些港台作家的篇目让我觉得眼界大开,很多年后我再读欧美的现代派,觉得当年的自己真是见识短。但是,那种对新鲜信息孜孜以求的饥渴,其实才是最可贵的吧。
毕业前夕,我特别想上一所艺术院校,但是当时是1995年,资讯不发达,我趁人不备悄悄拿了学校里无人关注的北京电影学院的招生简章(我所在的高中是个名校,都是奔着北大、北外、清华去的),我仔细查看了下,觉得电影文学专业是我可以考虑的,但我不知道全国只招十二个人的话,该怎么去竞争。我妈突然想起当年她们有个邻居,追过我姨妈,考上了北影的美工专业。我妈拿着一张旧时的全家福(有我姨妈)就奔到北京去了,经历了很多曲折,找到那人,那是个倨傲的、腆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看看照片,大概想在当年追求被拒的女人的家人面前展现下能力,就让我们在考前去北京速成培训,顺便找找人。
我在学校请了一个月的长假,和妈妈去了北京,住最便宜的地下旅馆,有窗,形同虚设,没光线,空气很差,吃盒饭,去那男人介绍的一个北影老师那里上课。老师人很好,给我开了书单,划了重点。第一轮考影评,在一个上公开课的大教室里,那一轮录取了一半的人。第二轮是理论,其他的考生都是断断续续上了一年左右专业课的,而我只是临时抱佛脚。去看榜的时候,远远地,我就瞄见了我之前的那个准考证号,还有我之后的,但是,没有我。
那是一个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黄昏,是黄昏吗?总之我记得那天天色很昏暗,我不记得是怎么走回旅馆的。其他考生中本地人居多,顺带考下艺术专业,并没有我这么高的期望值,也不是远道而来,所以落榜了也能叽叽喳喳地聊天,并不是我这种瘫软的状态。我妈妈难过到不知该怎么安慰我,我一路走着,不理她。现在想起来,觉得我妈妈真伟大,就为了一个十七岁孩子非常幼稚的,没有一点具体形状的艺术梦,能去北京那么远,只为了陪一个孩子做梦。在北京的一个月,她已经找到最便宜的菜市场,修鞋摊子,我们的房间只有一张床,她一直蜷着睡,这些,我当时都没想过,只顾着自己伤心。
回南京后,没有同学问我这个月去了哪里,我从来都是一个不停逃课,时时不见的坏学生。浑噩地混完高考,成绩可想而知。全班好像就我一个人没考上大学,爸爸说成绩太差,求人帮忙都开不了口,我倒觉得解脱了,从此再没有学校和好学生的歧视,可以任意地看书了。但是二十年过去,只要是遇到压力巨大的时期,我都会做一个重复的噩梦,就是在考场上,同学们都是下笔如神地疾书,只有我,什么都不会。
也就是从十八岁离开学校开始,我下定决心,不管有没有人教,发不发毕业证,我都要顽强地自学,成为一个博学的人。在给老板买水、打杂的间隙里,在午休的那一个小时里,我都带了水杯去图书馆自习。那时金陵图书馆在长江路上,离我上班的地方很近,我从来没去过更近的新街口——那是南京最热闹的商业街。
我没有老师给我开书单,也不知该从哪里学起,就使用最笨的方式。喜欢西方文学,就把架上所有的小说一本本借来看,然后再往边缘扩张,找一些背景资料书,最后往上溯,找一些研究和总结的理论书。一个阅读单元结束以后,自会延伸出新的书单。过一段时间,就要换个研究方向,中国书看久了,就得读点西方小说来换口,否则刀锋就不利了;思辨书看一阵,马上读点茶道花谱,滋养静气。就像荤素搭配一样。这些,都是在长期的阅读中,培养出来的自觉。
多年后,我写苏俄文学笔记,发现我记忆中储备的资料全是年轻时的童子功,那些动辄数十万字的书,像“野有蔓草”一样,长满了我的青春期,只待我在遥远的未来,把它们收割。我对知识如饥似渴,有时一两天就去还一次书,工作人员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赶紧借别人的身份证,多办了张卡,好拉长还书周期……后来我成了职业书评人,很多人向我咨询怎么系统地读书,我都不知该怎么回答。我觉得只要你爱,一定能摸索到门路。这个对书籍的好胃口,我维系了一辈子。
这些年来,我经历过很多挫折和苦难,2008年到2014年间,因为老公的连带关系,我足足打了五场官司,我带着孩子在妈妈家避祸,无法安居。有时一边被这家法院执行,同时又被另外一家复执,这厢要安排律师申请复议,那边还得去另一个区的法院找院长上访,请他们中止拍卖程序……夹在一堆熟门熟路的老上访户之间,我慌乱不堪,只好一遍遍地背我的申诉书,让自己凝神。那夜不能眠的恐惧,真是噬骨钻心。
这些痛苦,最终都没有毁掉我内心的幸福感,只要能维持生存,家人健康,我还能读书,我还是很容易快乐起来。物质确实流失了,可我在精神上仍然是富裕的。我想,我之所以没有被彻底摧垮,是因为我是文青,我爱文学,在这个词组里,“文学”是次要的,“爱”才是最重要的。文学,在这个时代,可能是一个笑话,但它是我内心的漫天星光,照亮这黑暗的人生。爱文学,是我生命承重的结构部件,并非种花的阳台,也不是生命的某一个走廊。
心情不好时,我常去山里看树,树这个意象,给我鼓励之处在于“定”。它没有抵达某处的焦虑,它自身所在即是归宿,只要你把握那个与生俱来的模式,让它花繁叶茂,发挥到最大值,我始终是那个十八岁的文艺少女。时不时地,我会对黄昏中被绝望和惶恐压垮的少女说:“你看见了,我不会放弃,你放心。”那个黄昏,种下了日后的很多晨读和夜读,我不怕辜负任何人,只怕辜负十八岁时的我自己,我没有背弃她,没有丢掉那颗滚烫的初心,没有。
有些虚度,会长出翅膀
2014年,自开春开始,我一直在生病。先是眼睛胀痛,乳房剧痛,接着是头晕恶心,肝区隐痛,肠胃不适,舌尖麻痛,之前我身体尚算健康,极少有就诊经验,所以这一系列的身体症状把我搞蒙了,只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辗转于各病室之间,费钱费力,肉体吃了诸多苦头,做了无数必要与不必要的检查,但都无果,没有任何器质性病变,所有数据都是正常的。
直到8月在口腔医院看舌头,那个医生给我仔细地查完口腔,看看我说:“你的舌头没问题。”我说:“不可能,我连续两个月不能正常进食了,只能喝冷粥,不然就有灼痛感。偶尔沾点辣椒整个口腔都火辣辣的。”医生接着说:“你是否还有身体其他部位不定时的疼痛?”我说是。感谢这个尽责的医生,在我被其他敷衍了事的医生胡乱诊断为肝损害、胃炎、喉炎之后,他告诉我,我得的是因精神压力和情绪刺激而生的植物神经紊乱,应该去看神经内科。
如此,我病了一年,从头到脚的反复症状,我就不一一道来了。简单地说就是,如果某日早晨起床,我头不胀,眼不花,喉咙不堵,心不慌,手脚不发麻,天啦!那就是神赐的美好一天!我简直不知该如何安排才好,分值最高的宝贝书先端放成堆,准备美美地重读一遍,但是通常还没回春几天,冷气流又来了,只能继续卧床休养。
最后,我换了医生和治疗思路,病情被控制好转。现在说说这场病教会我的事情。
解决所有的人生、情感和人际问题,其实只要一个字:“收”——收放的收,收藏的收。不解释,不自辩,任何行为皆不附带说明书。看客的评论算个屁,姐只专心做自己。成功个例:爱玲奶奶,菲姐。生而有涯,精力有限,我越来越舍不得拿去应对外界,只想向内营养自己。
情绪和水源、新鲜空气、矿产一样是有限资源,不节制地挥洒只会让你心力交瘁,身心枯萎。我有个豆友的签名把我笑得半死,是“当我不再和笨蛋讲道理之后……”,当然,这个句式也可以变身为“当我不再和神经病较真”“当我不再和傻×纠缠”……做完这个假设句,亲,你会立刻发现清风徐来,新天新地,时间和精力都多了一大块,简直是一夜乍富的幸福感洋溢啊。
重心的扎实,不摇晃,是每个女人一生的必修课,你做到了,则可应对一切。如果一段关系(男女情感、友情)让你失衡、踉跄、倾斜,那么,放弃它。这些道理,我二十岁就懂,且能赋以花枝摇曳的表达,但是把它落实到位,转为下意识的执行体系,是靠岁月的磨蚀、累积的伤害,再加上一场病。疾病摇晃着生命的瓶身,你终于重新做了次选择题,这次,打钩的答案是沉淀在瓶底的那些——硬件部分:健康;软件部分:自我,意义感。
2015年,我开始吃素,写大字,画淡彩。因为服中药必须忌口,我把辛辣刺激之物都戒了。良性后果之一是味蕾变得敏感了,吃东西分外有滋有味,偶尔吃饭店的菜,立刻觉得油盐太重,必须得用水果来清口。这么着,无意中成了一个蛋奶素,早晨喝点粗粮粥,中午吃两份蔬菜,一份是绿色凉拌,一份是清炒或做蛋汤,晚上仍然如此,饭后吃吃水果和酸奶。适口充肠,简素清静。
我,这个上学时连书法作业都要家长代写的人,竟然每日定时习字,缘起有次逛书店时,无意发现张伯驹的一本书,书名是手写体,很美。我就跑到微信上——我的网友里多的是雅好书法的人,他们告诉我那是隋唐小楷,我立刻买了一本字帖练起来。虚活到三十多岁,第一次意识到中国书法之大美真身,后来,连洗脚时,我都拿干燥的笔端在字帖上读帖,摸索笔画之间的互动、走向、微妙的间架结构。中国书法的笔画安放,这脚伸长点,那笔就得调整,以求平衡,那真是一场缱绻的恋情。有时时间紧张,来不及摊纸墨,就用水写帖写了一会儿。写大字时,必须意到笔到,身心凝静,呼吸平和——我是拿它当心灵瑜伽来做。不为练字,只为安心。
我开始画淡彩画,这在过去简直不可想象。我总是刻意回避自己的视觉弱项,根本就不敢尝试绘画,但现在我会想“如果那些化验单有任何一张的送检结果是恶性,这个美丽的世界早与我绝缘了”,生死之前无大事,露短算什么?所以要用最大半径去活,方才不负这仅有的一生。生命好似一辆疾驰的火车,这场病,让我遥遥看见了终站的灯火,也唯因如此,才要不舍昼夜,奋力去活着。这样高密度地、努力地过,才能在到站时,潇洒地拍拍衣袋,道一声“再见”,下车。
不过,并非每段有孔隙的时光都是浪掷。
即使是工作最密集,每餐只能用三明治果腹时,我仍然每天去散步,呼吸“山气”——我觉得最好闻的气味就是“山气”。一过太平门或者玄武湖,慢慢靠近家的时候就能闻到。它由风带来的新鲜空气,燃烧树叶的柴烟气,高密度林木的负离子气味,山岚散后的湿润度复合而成。如果是在小雨中,走去买菜,空气变得沁凉如水,那就是一首诗:“树木不是海,可是有海的呼吸。”我无法形容给你听,只知道那是在梦中都笼罩着我的,山气。
2014年底,皮皮出了一场车祸,那天被人擦碰,皮从车的左侧被挤出后座,单脚着地,那只脚正好落到一辆客车轮下,挤断了三个脚指头,早上做了复位手术。还好当时是早高峰,堵车,那辆客车是在缓缓挪动,不然,孩子那只脚就没了。
住院自然是杂事烦多,但是在疾病和生死无常的映衬下,倒是让我感觉了“家”的暖意。皮入住的病房为宾馆式配置,只有皮一个病人,皮霸着电视整日看动画,我趁机重读了巴什拉《梦想的诗学》,罗兰巴特《明室》,还读完了托尼·朱特的《责任的重负》。到晚八点,她爸爸来换班,我才回家,走长长的夜路,洗漱,喂鱼,浇植物,抽支烟,把神经松下。手术前夜,是她爸爸的生日,我们仨在病房里分吃了一个小蛋糕。十五楼的大露台外,是华灯初上的冰冷尘世,屋里是我的家人。
在医院吃饭,老公把饭菜盛在纸碗里,又怕我弄脏手,剥了个茶叶蛋放上。病房暖气足,我顺便洗澡,他马上去铺防滑垫,洗完,我顾着晒毛巾,他却急忙擦地怕别的病人滑倒。皮说爸爸晚上老用手机看小说,不睡觉。我说那是他怕睡着了打呼影响别人,所以等人家先睡。皮在病房里百无聊赖,脚上打着石膏又不能下地,就信手在餐巾纸上涂鸦,画了很多花、鸟、飞马、小鹿。老公小心收起画,对我说:“还记得十几年前,你也在餐巾纸上写过诗吗?”还有这事?我都忘了。我随手丢弃的瞬间,都被一双充满爱意的眼睛收藏了。
最近,每天早晨都被啾啾的鸟叫唤醒,老公说原来好像没这么多鸟,我说可能是窗外这棵马褂木长高了,逼近窗口,鸟都栖在上面,老公说:“是啊,住这么多年了,树都长得这样高。”而我的幸福感就是,树和我们的孩子都在一天天长高,而你还像此刻一样,不说话,和我一起听鸟叫。
还有,情人节那天晚上,我心脏又不舒服,平躺就不能呼吸,只能靠着叠起的被褥,老公就拿着一个小收音机,慢慢地调频、找台,遇到好听的歌,我们就停驻那个台,静默无言,外面下着稀疏的小雨,我们一直听到雨停……这些虚度的清晨,还有夜晚,是会“在我们身后,长出薄薄的翅膀”来的,像七彩蝴蝶,在日与夜翻山越岭的峡谷里,飞去又飞来,投下薄暮般温柔的影子。
一副眼镜
自我记事起,就知道妈妈眼睛不好,看东西总是要凑得很近。带着一副笨重的黑框大眼镜,那个年头的黑框眼镜,厚厚的玻璃瓶底镜片,加上黑框遗照一样的镜框,有一种阴森可怕的格式化的丑,和现在学院派小清新风的黑框镜相去万里。我几乎不记得妈妈去掉眼镜的裸脸,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看到妈妈年轻时取下眼镜拍的照片,才发现我妈真美,五官清秀,鼻梁高挺,皮肤白皙,像林徽因。
妈妈很小就视力不佳,老是看不见黑板上的板书,总是借别人的笔记来补。上体育课时,因为没有看清道路上的坑洞还摔伤过。那时家境贫穷,妈妈又很懂事,一放假就去摆茶水摊子补贴家用,更不敢开口提配眼镜这种费钱的事,直到有次看大舅心情好,才敢嗫嚅着求他给自己配副眼镜。待舅舅发了奖金,就带妈妈过江(他们住在江浦),到新街口配眼镜,他们没有相关常识,以为度数越高就是越高级,给妈妈一下就配了八百度的镜片,那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从此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被玻璃瓶底压塌了鼻梁的面目模糊的少女。
在那个困窘的,生存尚且大不易的时代,没有谁能照顾一个女孩子的美感,哪怕那是她唯一的青春。我妈虽然是五个女儿里最小的一个,但天性温驯不争,家里姐妹多,都是“老大新,老二旧,缝缝补补又老三”,身为老五的我妈,自然没穿过新衣服。每次看到妈妈的照片,那张全家福里被挤在一个角落穿着姐姐旧棉袄的怯怯的小姑娘,我都想伸出一只手去搂住她,对她说:“你也很好看,真的。”
因为受累于视力差,妈妈对保护眼睛有异样的重视,小时候常常逼我吃特别腥气的鱼肝油,到了黄昏就不许我看书。表哥上初中以后,也戴上了近视眼镜,妈妈忆起了自己的不幸经历,特地带着表哥去四明眼镜店,找了正规的验光师,配了一副优质的眼镜。很多年后,表哥结婚成家了,还记得这些事。妈妈特别爱孩子,那些年儿童服饰业不像现在这么发达,妈妈在吃完鸡鸭之后,把毛拔下来晒干储存,到了冬天,给表哥、表姐和我做手套,表哥那副是深蓝浅蓝相间的,我是浅蓝镶红边的,内层是羽丝,偶尔会有鸭毛刺穿布面露出来。
生皮皮时,我妈过来伺候我坐月子,我本来睡眠就差,夜里老要起身喂奶,睡不踏实,生产后血色素一直不达标,属于贫血状态,妈妈心疼我,就把皮接走让我休息,日夜不休地照顾她。妈妈累得没力气洗澡,小腿上都起了皮疹,有天我抱着皮晒太阳,妈妈突然说眼睛老疼,去鼓楼医院一查才发现眼底又开始轻微出血,累的。
后来老公出事,因为经营问题陷入债务纠纷,我也被连累,官司缠身。常年被法院执行局和债主纠缠威逼,我四处奔走,去上级法院上访,申诉不公,还要照顾幼小的孩子,一边写稿为生,专栏都是临时性的,作者要不停轮换,也就是说隔几个月就要失业一次。我每次看到街边举着个牌子“木工”“瓦工”,那些打零工谋生的人,就会想到我自己。我被这颠簸超重的生活折磨得筋疲力尽,常常失眠到天亮,连神经系统都急出了病,也无暇他顾。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妈妈的手在案板上摸索着切菜,下台阶时总是拿脚伸出去试一下,我才突然意识到她几乎看不见了,但因为怕给我添忧,所以不敢告诉我。
我赶紧带着她去看眼科,做眼底检查,妈妈坐在验光室里,对着视力检查表,镜片一块块夹上去,八百度、一千度、一千二百度,厚厚地摞在镜架上,妈妈的头拼命向前伸,可是她还是看不到医生指的那个字母,我闪出病室,眼泪不停地往下掉,妈妈就是拼着用最后的一点视力,在帮我带孩子、做饭,支撑着虚弱的我,应付着我暴戾的爹,维持着一个家的运作。妈妈仍然是那个温顺的捡着姐姐旧棉袄穿的懂事女儿,直到累垮的最后一刻,都不会发出一点抱怨的声音。
医院有个特别温柔的眼科主任栾医生,对患者非常赤诚,叫我们不要花钱治疗,就吃点叶黄素保护眼底,维护目前视力即可。我四处找朋友和海外代购给妈妈买保健品,带她去换眼镜,店主检查完视力后说:“你妈近视度数太高,换新眼镜也无意义,浪费钱而已,别换了。”我说:“你给换一副吧,她那副旧树脂眼镜用了两年了,新眼镜怎么都好些吧。”店主看看我说:“你就是想给你妈花点钱,心里就舒服了是吧?”转头对我妈说:“你这女儿真孝顺。”
店主是好心人,可是他说错了,我整个人的情感系统都与道德语系无关,我对老公的爱不是贤惠,对妈妈的爱也不是孝顺,更类似于“对美感的回报”。他们的温柔善良等美好品质一直烛照着我的人生,抵御这人世的冰冷,成为我的光源。
有天早晨我被细碎的声音惊醒,发现是老公在修厕所的灯。那盏灯是我的夜灯,他早起上厕所时发现灯坏了,怕我晚上没有这灯会害怕,就赶紧修,但如果我没醒,这事我根本不会知道。这是一个爱的意象,无声续接,被爱保护的光明,我妈妈、我老公,他们都是拙于言辞的人,不会滔滔不绝地阐释爱的理论,他们只有爱的动作、爱的行为,他们就是爱本身。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爱,爱得密不透风,爱得锣鼓喧天,爱得像兽类般野蛮粗暴,爱得像放债一样施重……而爱得无微不至却润物无声,完全不让对方有压力感,我妈真是爱人界的高手。即使他们不是我的妈妈和丈夫,我也会爱他们如珠似宝,这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感情,与伦理无涉,是以美来酬谢美。
生而为人,我遇到的幸运不多,能成为我老公的妻子是一件,能成为我妈妈的女儿是另外一件。有次,我读到一条新闻,说是一个女儿在妈妈的墓碑后面刻着“愿生生世世做母女”,不知这是否是事实,但这也是我的心声。
梅花洗
看了一上午的宋瓷画册,眼睛是满的,心是累的。被大美之物轰炸之后的精神废墟,就是我现在的脸:失神,浮想,出窍。眼前还上演着“一把莲”“牡丹纹”“卷草纹”“忍冬纹”“双鱼纹”“蕉叶纹”“菊花纹”“月白釉”“玫瑰紫釉”“冬青釉”“鸡头”和“凤耳”,那些波涛一样起伏的枝蔓缠卷,那些温柔蕴藉的色彩,而它们都栖息在宋瓷上。
一个“梅花洗”,用文字描述,就是一个米白色的浅口笔洗,上面浅刻了几笔写意梅花,可是,对我来说,它简直美到不可方物。“素瓷传静夜,芳气满闲轩”,这首调动了嗅觉、视觉和听觉的感官之小夜曲,为很多茶人津津乐道。“芳气”每天都能嗅到,“静夜”嘛,我的山居日日有,“素瓷”之美,我这是第一次意识到。
哥官汝定钧,我最爱定窑,胜过“雨过天晴云破处”的青瓷。“定窑为宋代五大名窑之一,窑址在今河北省曲阳涧滋村及东西燕村,宋代属定州,故名。所烧瓷器不施化妆土,白瓷胎土细腻,胎质薄而有光,釉色纯白滋润,上有泪痕,釉为白玻璃质釉,略带粉质,因此称为粉定,亦称白定。”
托多洛夫写荷兰画派时曾经说过:“如果参观画展照着既定顺序,按照编年方式,那么,到荷兰画派时,会出现视觉断裂。”因为荷兰为唯一没有受过宗教迫害的欧洲国家,由新兴资产阶级掌权,在此背景下形成的荷兰画派一反之前的宗教和历史大题材,转为微物及日常生活颂歌。而宋瓷,总是能在缤纷俗艳、颜色喧闹(如果色彩也会发声的话)的团花和斗彩中,给我一个清凉的静音区。
梅花大概是最能代表宋代美学的花了,骨相清奇,暗香疏影,宋人拿它入诗词,入画,甚至入茶入酒——宋人喜欢用各种香花熏酒,其中包括冬天开的梅花!实际上,在宋代的民间,夏天所喝的白酒中,最流行的就是用梅花熏香的“梅花酒”。冬日里用竹刀取欲开的梅蕊,上下蘸以蜡,投蜜缶中。夏月以热汤就盏泡之,花即绽,如果拿它薰酒,炎炎夏日,拿冰降温后,就是雪泡梅花酒。这不是滥觞狂饮的烈酒,而是解暑的饮料,宋人口味清淡,喝的也多半是度数低的素酒。
但,即使是牡丹这种大富大贵的俗丽喜色的花,在宋瓷上都是安详素净、娴静不争的低音。
宋瓷中的变调也很俏皮,比如宋元吉州窑里的“一枝梅”“梅俏月”,是褐底上的黑梅,颇有宋代水墨的风味。还有“兔毫纹”,釉中有丝状黑褐色兔毛般结晶——宋金时期,兔毫盏在江西、山东、河南、河北等地都有烧制,其中以建窑所烧“建盏”最为著名。由于宋代建窑兔毫盏名气很大,所以一些宋代文人对它多有赞美之辞,如蔡襄《茶录》云:“兔毫紫瓯新,蟹眼清泉煮。”宋代人喝的是碾过的茶饼,要先碾成茶末,佳品的茶是白色的,所以偏好黑色和褐色的厚碗。当时流行“斗茶”,就是“茗战”,也就是把圆形的茶饼研成末,以沸水冲茶,茶末漾起,称之为“汤花”——“乳雾汹涌,溢盏而起,周回凝而不动”,斗茶先斗色,黑褐之类的深色容易显出茶汤的乳白,便于“咬盏”,也就是黏在茶碗四周。建窑的茶盏,口阔,利于容纳汤花,有的茶盏在近口处会往内部弯折,便于“咬盏”时显出标准线,胎体厚,茶汤不会凉。
还有“鹧鸪斑”,是一种类于光斑或油滴的斑点,由于鹧鸪鸟的背羽为紫赤相间的条纹,外观同鹌鹑,又与沙鸡相像,胸羽白点正圆如珠,为其他鸟类所没有,所以叫了这名字。“闽中造盏,花纹鹧鸪斑,点,试茶家珍之。因展蜀画鹧鸪于书馆,江南黄是甫见之曰‘鹧鸪亦数种,此锦地鸥也’。”(《清异录》)。宋僧惠洪曰:“点茶三味须饶汝,鹧鸪斑中吸春露。”我倒觉得,鹧鸪斑让我喜欢的,是那种由无人可预知的高温焙烧过程中即兴而成、不可重复的命运感。这世间独此一件的存在感,有生而为我的骄傲。
“宋代澄泥器皿,修泥简,显大气,具儒雅之韵,外柔美,内刚劲,有‘宋形’之称。澄泥装饰,宋简单,求自然成型,重器底,合于道;明代细腻,精雕细刻,重器身,失自然。”所以鉴别宋瓷,只消敲敲器身,考察泥质——我觉得这话不像器物之道,倒像文章之道。讲究瓷质,强调泥性的自然表达,顺势成型,肌理感十足,却不过分雕琢和绘饰,最终成就“素艳”,“素”是面,“艳”是骨。
宋椅和欧洲的齐本德尔式家具(chippendale)品牌有点像,宋瓷呢?日益高涨的极简风,源头可能就是我们的老祖。我是否该弄个山寨梅花洗放在案头,算是对自己文字风格走向的一个提醒?
铅笔的可悔品质
三年级时,皮用钢笔写字了。站在文具柜台前,皮选了黑笔,说老师指定黑色和蓝色。我说那是指墨水不是笔杆。现在的钢笔,与时俱进,不是过去那种按压式的吸水,而是像针筒一样提起来汲取墨水的。皮选了一支气息唯美的白色钢笔,写了几个蓝色的字。皮说有颜色的字真好看(相对于寡淡的铅笔字),我说那还有松绿、茶褐各色墨水呢,下次买……养孩子,就是打开情绪褶子,我们习以为常的,是他们的每日新事。
相较于钢笔和毛笔,我自己对铅笔情有独钟,可能下意识里,在抵抗责任机制……钢笔使用化学制剂的墨水,一旦落笔即无悔,无法褪改,因为它的不可更改,有种契约味道。所以通用于需要担责的场合:一次关乎性命的升学考试,一幢要半生还贷的房产,一个要日日相对、共同承担和分享一切债务和资产的伴侣。铅笔则不一样,笔头松软,落笔轻柔,想改就改,随时可以推翻重来,下笔时肆意得多。
我一直想在作家里找个例。库切这里写:“罗伯特·瓦尔泽早年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但是后来得了手部痉挛,他把它归因于对钢笔的敌意……改用铅笔写作,对瓦尔泽很重要,他把它戏称为铅笔系统,或铅笔方法。铅笔的意义,绝不止于使用铅笔,当他改用铅笔写作时,字体会发生剧烈的变化。他逝世时留下五百张纸,上面画满了一行行精致、细小书法艺术式的符号,字体难辨到被人当成密码。铅笔方法使瓦尔泽获得了钢笔无法提供的东西……像指尖夹着木炭的艺术家,瓦尔泽需要使他的手稳定地运动,进入某种心境。瓦尔泽的作品,既不是以逻辑写的,也不是以叙事写的,而是以情绪、联想和奇思写的……”
当然,关于铅笔的“可悔”品质,最著名的拥护者莫过于海明威老师了。海明威每天早晨6点半便聚精会神地站着写作,一直写到中午12点半,他喜欢用铅笔写作,便于修改,最多时一天用了七支铅笔。他酷爱修改,一直改到出版前最后一分钟。他每天开始写作时,先把前一天写的读一遍,写到哪里就改到哪里。全书写完后又从头到尾改一遍;草稿请人家打字誊清后又改一遍;最后清样出来再改一遍。他认为这样三次大修改是写好一本书的必要条件。他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初稿写了6个月,修改又花了5个月,清样出来后还在改,最后一页一共改了39次才满意。《丧钟为谁而鸣》的创作花了17个月,脱稿后天天都在修改,清样出来后,他连续修改了96个小时,没有离开房间。在令人崩溃的修改复修改之后,他最终取得了成功。
另外有次看到阿特伍德谈到铅笔:“1.带一支铅笔在飞机上写——水笔会漏。但如果铅笔断了,你没法在飞机上削,因为你不能带小刀。所以,带两支铅笔。2.如果两支铅笔都断了,你可以用金属或玻璃质地的指甲锉大致削一下。”这个大概和无悔的关系不大,而是在特殊场合,即使在飞机这个小小的离地空间里,也有书写的欲望。
看村上春树展示他的书房,非常明净整洁,文具收拾得条理分明,取物该很方便。苹果电脑旁,一排削得整整齐齐的铅笔,一式一样,排列规整,像是随时准备出列的士兵。他是用写作软件的,这个铅笔应该不是主力军。今天重读村上随笔时,发现了这么一段:“原稿的细小修改,我都用铅笔,较之于自动铅笔,木头铅笔更有情味。清早削好一打铅笔,整整齐齐排列在威士忌玻璃杯里,依次用下去……”这种铅笔不是硬邦邦的2H,也不是软嗒嗒的2B,甚至不是一派和气的HB,而是F……F是处于H和HB之间的软硬度,用村上的话说就是“穿海军领校服的女高中生”,原来“F”就是铅笔中的“软妹纸”?哈哈,这个触感相当之微妙啊。
用铅笔写成的传世著作,我能想到的是梭罗的《瓦尔登湖》。这个可能是资源优势,因为他爸爸是开铅笔厂的。梭罗老师在图书馆里研读资料书时,也不忘去查询新的石墨研磨方式,以巴伐利亚黏土混合石墨,生产出更细的石墨粉,改进铅芯质量,并设计出钻机,使铅芯可以插入铅笔而无须切开木条,他发明过一种新型铅笔!1847年,三十岁的梭罗在接受问卷调查时写道:“我是个教师、农夫、漆工、苦力、铅笔制造商、作家……”天哪,在梭罗老师人生的路口,教书、写作、做铅笔之间,老师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有次在豆瓣逛东逛西时,居然看见有人贴出了仿制的黑翼铅笔,这是一种铅笔谜们追捧的热门铅笔。上面有一块与众不同的扁平橡皮,号称世界上最好用的铅笔,“黑翼”铅笔的粉丝们在1998年这种铅笔退市后花40美元才能买到一支。斯蒂芬·桑德海姆、恰克·琼斯(动画人物“兔八哥”的创造人),以及约翰·斯坦贝克、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费·唐纳薇都是它的用户。
云的名字
按照现在流行的术语来说,我是一个“low mover”的人。所谓的定居人格,是对某处的感情和滞留时间成正比。我的活动半径不大,只是在婚前婚后,在南京的市中心和东部迁移过几次而已。我依稀记得,少年时代的暑假,朦胧睡意中,我听着轰隆隆的机器巨响,可以看见河对岸的工厂彻夜灯火洞明,那是冠生园汽水车间的工人在加夜班,赶制应季的汽水,而在我窗前,那棵树叶清举的槐树树冠间会有萤火在游。春天的傍晚,看见归家的鸽群,映着蹙起的火烧云,在那些一盏盏依次亮起的窗户间飞过,我沿着开满油菜花的河岸,走完放学的路,带着一脚的河泥。
后来,在我家前面,盖上了一幢违章的完全不符合楼距要求的楼房,我家楼层低,这幢新楼几乎挡住了我全部的视线,当窗就可以看见对面住户换衣服细节的那种近身,由此,家家户户都换上了厚窗帘。伴随着童年的远去,我失去的不仅有少年时代,还有中午以后的光照、槐树、萤火虫、暑假安逸的午睡,最重要的是天空——因为居于低楼层的空间压抑感,我自主买房时就特地买了顶楼,这样,一直到我搬到山下居住,在暌别十来年之后,我才重新获取了大片天空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