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的管理员小白打开档案柜:“这边是70年代的,不过那个时候制度不完善,还有特殊时期的,档案并不全。”
我谢了他,站在档案柜前。
网上只说一家人死于70年代,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面对满柜子的卷宗,我闭起眼睛感受着。
没有任何感觉。
难道根本就没有那家人的资料?
小白见我站了半天没有动静,走过来瞧着我:“小景,怎么不查啊?”
“啊,马上。”既然感受不到,只能一年一年地查了。
我回想起在阁楼看到了旧报纸和杂志。
报纸好像是《人民日报》,日期因为太黑字小没看清楚。杂志有一本是《译林》,还有一本是《电影文学》。
闭起眼睛使劲地回忆,让自已重新置身到阁楼之中。
阁楼的光线昏暗,我将注意力集中到杂志的封面上。封面上的字渐渐清晰起来。
1978.5月。
两本都是,一本是月刊,一本是半月刊,写得清清楚楚。
我立即朝1978年的那个柜子走去,虽然仍有一大堆,但找起来已经非常省力。
卷宗的封面上写的是“李朝阳,全家自杀案”,我打开,里面有详细的死者情况,还有现场照片。
李朝阳,男,45岁,平城中学的音乐老师。
妻子樊梅,42岁,平城中学的语文老师。
女儿李娟娟,20岁,上海音乐学院的学生。
儿子李思扬,12岁,平城第一中学的初一学生。
他们都是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死亡的。
夫妻二人死在床上,就在我发现窗上人脸的那间房里。
女儿倒在客厅的沙发上,儿子是在有木马的那间房的床上。
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家庭,父母都是老师,女儿考上了国内最好的音乐学院,儿子也读了初中,按理没有什么理由要自杀,还是全家一起自杀。
我翻看着调查记录。
警察到了现场查验,没有任何外人闯入的迹象,死者表情平静,身上没有抵抗伤。胃内检查出有大量的安眠药成分,因此判定为自杀。
当事的警察也提出了疑点:除了女儿之外,其余三人都死在床上,为何女儿会倒在沙发上?另外现场没有遗书,这不太符合自杀者的心理,还有,四个人全部服用安眠药,那些药从哪里来的?
我看了一下警察的签名,楚霄。
楚霄?也姓楚?会不会是楚哲天的父亲?
虽然有疑点,但这个案子仍然以自杀案结案。
当年办案太草率了,我现在看这个卷宗,明摆着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啊。
不写遗书的自杀不是没有,但全家这样很少见,而且自杀的理由是什么?他们的社会关系查了吗?5月份并不是假期,案发当日也不是周末,读大学的女儿为什么会在家中?
所有的问题都没有搞清楚,就匆匆结案,完全是不负责的。
希望楚霄并不是楚哲天的父亲,虽然他提出了一些置疑,但这样的办案态度仍让我觉得不是一个尽责的好警察。
将卷宗从头到尾认真读了,档案不能带出去,我只能用心记住去讲给楚哲天听。
当我把目光落到他们的死亡现场照片上时,我猛然地发现,闭目躺在床上的李思扬,并不是我看到的那个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