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的时候我们最怕摔跤,有的同学穿塑料底的棉鞋,太滑,就会摔到雪地里滚出去老远,跟滚元宵相仿,渐渐变成一只大雪球,看不清楚方向,就只好由别的同学给他指路,“拐了!拐了!”这样一路滚到学校,就像蚕蛹钻进了雪棉豆沙,已经有东方明珠塔上面的球那么大了。这时候凭你刀砍斧劈,都不足以把雪球打开,就需要校工提来开水,在雪球上浇出一个洞,才能把里面的同学救出。有一回,浇出一个男孩,一出来就嚷嚷着要上厕所,可是他尿不出来,我们一看,大惊失色,原来他尿尿的工具已经消失不见。还是黄校长有经验,他充满慈爱地摸了一会儿,说,“没穿秋裤,冻小了!”我们就只好给这孩子抹上酵母粉,慢慢发起来。
你看,小时候我们就生活在如此冷酷的环境中。在零下20度的气温里,滴水成冰决非夸张,只有货真价实的蠢货才会装细高挑儿。长大之后,我想了又想,认为自己仍然生活在冷酷的环境中。我曾在《智族GQ》工作过一段时间,学习到了不穿秋裤会更得体一些,穿贵一点儿的衣服可以更显优雅,等等。不过我始终觉得,在我们这里,还有很多事比时尚更重要,更需要人们去想,去谈论。在这里,比一个人看起来怎么样更急迫和重要的事情多如恒河沙数。
不久前的一天,我吃了一片阿司匹林,真神了,竟然一下子穿越去了当年,遇到了那个冻小了的孩子。我问他,你是富二代?他摇摇头。我又问,你在《时尚芭莎》工作?他又摇摇头。你是北京文化圈儿的?他又摇摇头。你想找个二奶?他还是摇头。我就说,那你告诉我,你是什么人。他说,你别说了,我不就是学人家不穿秋裤嘛,不比你学人家去做时尚杂志强吗?
@一笑倾城
一笑倾城北京客 2008-08-16 23:04:25 阅读5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大学毕业那一年,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嫁给了上一届的师兄,作为两名中文系同学,当时他俩身穿礼服,乘坐敞蓬汽车穿过寒风劲吹的大连街道,冻得瑟瑟发抖,却仍坚持着在棒槌岛的沙滩上念完了《红与黑》中他们最中意的选段:“来吧,一切都很好;勇气,我一点儿都不缺!”听了他们无畏的宣告,大海就泛起了不平静的波澜,而我正是旁边那个忍俊不止的家伙。如今我旧事重提,可不是在讽刺什么,至少不完全是。这事儿是有点儿离谱,尤其在今天看来,但更重要的是,它正是他们一生中的美好时光的一个部分——人世间所谓的美好,其实就是未必美好却恰逢其时吧?
在豆瓣网,我参加了“搞笑新闻搜集小组”,也参加了“悲惨新闻搜集小组”,我发现两边儿的新闻其实差不多。我越来越能嬉笑着看待悲伤,也越来越能庄重地对待笑话了。以往我会觉得,对着大海念《红与黑》是脑袋抽筋的表现,现在却会想,时光荏苒,我们已经失去了多少往日的生活啊。年龄的增长会让你不再像以往那样高估聪明的价值,更少享受嘲弄的乐趣而更多地体恤他人。
我觉得我们说太多的笑话,也许是生活速度太快,每个人都有眩晕感之故。心理学家说嘲笑是对恐惧的回应,说得蛮对。如今在网络上,在饭桌上,人们嘲笑得比任何时候都多,可是并不比以往更自信吧?
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曾经说,当他对年轻人讲起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往事时他发现:“有多少事对我来说还是不言而喻的现实,而对他们来说却已成为历史或者不可思议。但隐藏在我内心的一种本能使我觉得,他们的发问是有道理的,因为在我们的今天和我们的昨天与前天之间的一切桥梁都已拆毁。”
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跟茨威格完全一致:年轻人未必总是对的,但是即使错,他们也总是有理由的。对今日的中国生活来说,“今天和昨天与前天之间的桥梁”同样不复存在。我们可能轻易地认为,我们已经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公路上飞驰了这么久,多年以前的土路上必无风景。我们也可能会满足于自己的成熟,而不再珍视诸如“天真”、“信念”之类的东西。比方说,在1993年,如果我能知道多年以后我就是这个样子,当个记者遛遛哒哒,没准儿就干脆自戕了事。那个时候我怎么可能忍受如此平庸的日子呢?别忘了,“勇气,我一点儿也不缺!”如今我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这种勇敢只是滑稽的和可爱的——年轻人总是显得比成年人勇敢,恰如小型犬总是比大型犬显得勇敢,可是宠物专家说,那不是勇敢,只是容易激动。然后我们会怎么做呢?我们嘲弄那些冲动的小狗。
我们有着成年人对年轻人的嘲笑,现在对过去的嘲笑,优越感对卑微的嘲笑等等。有时我觉得整个国家都发出着各种笑声,尽管我们仍旧比较木讷迟钝。过去是凡有水井处皆有柳词,如今则是凡有Web处皆有嬉皮笑脸。有些人可以把嘲笑变成一种艺术,可是在我们当中,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太少,业余爱好者却太多。因此一方面我蛮喜欢看某一两个人逗趣,另一方面又苦恼于到处都在白痴似地笑个不停。
格外令人讨厌的是成年人带有成见的笑声。在YOUTOBE网站上曾经有过一个风靡一时的短片,内容是一个男婴不知道为什么咯咯笑个不停,这孩子长得可爱,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让看片子的大家都跟着开怀大笑了一场。我喜欢这样的笑声,它就是因为觉得好笑而笑,不附带任何偏见。成年人的笑就没这么简单了,要是内涵丰富起来,实在是让人觉得了无生趣。如今这个世界上,好像就没有什么是没被我们嘲笑过的,可是其中有多少是经过甄别的呢?
我自己也常常发出笑声,其中的大多数也很无聊,不过我倒是喜欢在东京的一次。当时日本外务省的一位官员请我们在三角宽他们家吃了怀石料理,味道很不错,然后就带我们顺路参观东条英机的墓地,想请我们实地体会一下日本的宽恕死者的文化传统。在墓前他说了一句多余的话:“请各位不要侮辱死者的墓地。”我突然就想到了自己冲东条英机家的墓碑尿尿的样子,于是腹中暗笑不已。这笑来自童稚年代,就像看到校长摔了一跤一样不可遏止。它毫无声息却又如此剧烈,以致东京上空紊流丛生,鸟儿都飞不稳啦。
@小神蒙巴第
南方周末专栏:北京客
早在上初中之时,由于爱抖机灵,我往往与班级里某些衰人一道,被老师告诫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如今想来,在汉语的诸多劝世警句中,这很可能是最常用的一句。这话听起来是个循循善诱的意思,可实际上很凶暴,跟“你TMD老实点儿”差不多。那会儿我智商很低,不能领会老师的意图,总以为自己没有坐正,一个劲儿地在椅子上挪来挪去,结果直到现在屁股还总是朝东南方向歪。
如你猜到的那样,在老师与我的争拗当中,永远是老师不对。其实当时我并非不良少年,只是有些嘻皮笑脸、没心没肺而已,老师犯不上生那么大的气。按照罗伊?阿伦德哈蒂在小说《卑微的神灵》中的说法,我辈仅仅属于“小神蒙巴第”一类的人物,若说有错,也只是从无宏大理想,天生是个小角色。
我一向以为老师更应该收拾阿伦德哈蒂说到的另一种人,与“小神”相对,他们叫作“大神拉尔坦”。这类“大神”是“庄严的、咆哮的、有力的”,胸怀壮志,城府深沉,总想着干出一番经天纬地的事业。打比方说吧,我觉得学生会主席啊、演讲比赛冠军啊、校园篮球赛里撞成了脑震荡仍坚持上场的粗俗货色啊,总之各位特“事儿”的主儿,都属此类“大神拉尔坦”之列,应列入严厉打击的名单。
可惜的是,从无任何一位老师尊重过我的意见。不仅如此,等到我长大成人的年代,“大神”们早已成了世界的精神领袖。
韩剧《大长今》里的那个女厨师,就是最近比较有名的一个“大神”。这姑娘参加了皇宫里的烹饪大赛,每做完一锅石锅拌饭都要演讲一番,还拿了一串特难吃的山草莓给中宗吃。中宗说,怎么这么难吃呀?她的回答倒是滴水不漏,大意是:难吃怎么了?给你难吃的是瞧得起你,让你想着天下生活艰难的子民,你可别不领情呀。最了不起的是,中宗一听,差一点儿潸然泪下。这种忆苦饭就是典型的大神趣味———东方人都喜欢高洁的情操,天生就是崇高胚。
这个电视剧据说是用来励志的,从这个角度说,里面的情节倒也合理。不过如果审视一下我们的生活,这事儿就有点儿莫名其妙:今日中国的每个人都在人生中奋力拼抢,斗志之旺盛,不输英超比赛里的“疯狗精神”,还需要励什么志呢?
“小神”式的人物看见这一幕,就非笑疼肚子不可。当然了,笑得好的话,这个小神也能出名赚钱,晋升到大神之列。在事业的早期,伍迪?艾伦就是专干这个的,那正是他最可爱的年份。他写的那些小说和讽刺文章其实都是单口相声,包袱好不好另说,颇有小神蒙巴第之风采,因此很讨人喜欢。不过世事总是如此:终于有一天他成为了特别深沉的国际大导演。最让我觉得可惜的是,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小神。这个世界上光辉耀眼的大神太多了,何必凑那个热闹呢?
大多数普通小神还是在老老实实地“摆正自己的位置”。有天清早,我的一个朋友到雍和宫玩,看人家烧香,她也烧了一炷,人家问,你有什么愿望呢?这可把她难住了,因为她是那种向来不对任何人提要求的人———至于对超自然的某人提,更是想都没想过。冥思苦想了好半天,她最后结结巴巴地说:“世界和平。”人家一听差点儿气晕掉,不得不反问她说:“你就不想找个好工作什么的?”
所谓小神,我看就是这种笨蛋:他们找不到好工作,恰恰是因为根本就没想到该去找份好工作。如前文我的自况,“没心没肺”。在阿伦德哈蒂的小说中,小神是荒谬的,他们有一种多余的敬畏:“文明对自然的敬畏,男人对女人的敬畏,权力对于没有权力的人们的敬畏。”这话说得有趣,却与人们的常识相悖。我们的常识是,谁也不会敬畏没有竞争力和攻击性的小角色。说到底,我辈的梦想只有一个:这个常识是错的。
@帅哥都是小甲鱼
往日不可追回,那个对帅哥像春天般温暖的少年早已随风而逝。当年我气度恢弘,对于他们以美貌对我的自信做出的冒犯并不介意。打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汤姆.克鲁斯就得到我的坚定支持,而布拉德.皮特和金城武干脆就是我向周围的女生们推销出去的。这种宽宏一直持续到现在,若非在本届欧洲杯上暴露出其怂蛋的本来面目,贝克汉姆还会继续得到我的推崇呢。
高中时代我的几个最好的朋友都是帅哥,由于我的陪衬,他们浑身洋溢着神一般的光彩。当时我倒是觉得这样很好,至少可以表现这个班的物种多样性——天地明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们都是傻瓜一类的,我则聪明伶俐。但是我当时的女朋友很不高兴,她说,你怎么总跟那几个混蛋混在一起呢?如今我知道那个女孩是因我自取其辱地凑到帅哥群中而自觉丢人,恼羞成怒;可是当时我那么单纯,却以为她已中了我的妙计,对帅哥们充满鄙视,还在心里像疯子似地“HIAHIA”笑呢。
时光荏苒中事情终于变化,倒不是说发生了哪个帅哥抢走了我的女朋友之类的重大悲剧,而是说我终于通过无数微不足道的细节,缓慢地领悟了一个真理:女孩们都喜欢帅哥,而不是讨厌。
由于多多少少是个自然主义者,这一发现对我而言不啻是个重大打击。老实告诉你吧,我沮丧地考虑过是否此生休矣,以后是否只能全凭内涵泡妞之类的问题。至少在吃饭时幻想过三次拧断某个坐在附近的帅哥的脖子,四次想向他们的盘子里偷偷吐唾沫。
最可恨的是帅哥无处不在。北京有几个饭馆用玻璃、皮件一类的东西装饰得黑不溜秋的,去吃饭的帅哥美女就相对多些。美女多当然好,但是帅哥也多就太没劲了。我在饭馆的留言簿上大肆写了些泄愤的话,其中有一句是我比较得意的,不揣浅陋复述如下:帅哥都是小甲鱼。其实不是甲鱼啦,是那个更可爱的词。千真万确,那本留言簿现在还在什刹海边的一个云南饭馆里摆着呢。
从那时起,我才开始意识到美女们先做帅哥的马子,然后再嫁给有钱人,完完全全是谬乱之举。她们凭什么不是先做我的马子,然后再嫁给有钱人?众所周知的道理是,她们本该会倾慕我的,要是全世界的帅哥都不曾出生的话。
《圣经》里的阿伯拉罕帅得无与伦比,可是他的后世传记作者强调的却是心灵,“他的脸上反映出他灵魂的纯洁”,可见美貌远非终极价值。就当代标准来说,有礼貌和懂分寸才是男人的基本价码所系嘛。据此重拾了信心之后,在那几个帅哥聚集的饭馆里,我说起话来格外大声,讲起斯里兰卡劳工问题来格外投入,举手投足间就很有种特别的风采。
后来一个女孩实在忍不住了,小声儿地提醒我说,瞧你自卑的,诈唬什么呀,下次我们不来这种地方就是了呗。
@永失我爱
永失我爱
不知道为什么,非逻辑性的爱情总是更能满足我的幻想。据有些专家研究,每个人头脑中都先天存在着一个爱侣图象,觅偶原则往往由此而来。法国图尔大学的教授阿兰科尔班更没谱,他在《气味的历史》中说两情相悦的基础在于气味,是否爱上某人,全要看一个叫犁鼻器的器官做出什么反应。类似这种天赋爱欲的学说我统统喜欢,可见人是动物啊,而且茫茫人海,情爱姻缘,早有神圣莫名之本质。
可是造化弄我,非逻辑性的爱慕往往无疾而终。换句话说,我居然从没喜欢过那么多本应喜欢的女孩。
比方说吧,按照我的本性,我本该喜欢上某个黑人女孩,不是那种巧克力色的,而是炭黑的,她们多迷人啊,可是我从没向她们倾诉过衷肠。我还应该喜欢小眼睛的鬈毛儿女孩,最好戴耳钉,穿很短的短裤,要是成天一副懒洋洋的傲慢无礼的样子,我更会喜欢死啦,可我也没行动过。所以说,这一生中我失去的爱人太多了。
多年以前,我舅舅有过一个义女,貌美如春日早晨的铃兰。当她站在我舅舅家的阳台上吸烟时,爱慕者们便在楼下空地上大量啸聚,半条街都回荡着他们故意弄得很响的自行车铃声。她每周去他家一次,这种戏剧性场景就每周上演一回,最后我舅妈忍无可忍说,小玲啊,你去让那帮小子走吧。
我琢磨,小玲就像猫不希望鱼走一样地不希望他们走。对于她这种残忍的美眉,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描写得好:她们注定要让你伤心一回,要让你摸不着头脑一回,直到你脸上挂上泪珠,她们才会心满意足。
由于我非常狡猾,我从来没喜欢过她,可是她那么坏,我本来是应该喜欢的。
在青春期,我总是会在公共汽车上柔肠百转,因为不时会有女孩子因为一点儿什么事儿就大声嚷嚷,“去你妈的!”这话我一点儿都受不了,听了就感觉爱如潮水将要把我包围。世界上最可悲的事,莫过于曾经有无数如此有生命力的娇叱充盈着耳朵,可是却因为修养文化的关系,只能去寻找自己那一个林徽因。
我的林徽因指责说,我这么多年之所以做得还好,完全是因为刻意努力,而不是出于真性情。用她的话说,“你其实是个演员,别演着演着忘了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我之所以觉得她说得不对,是因为我并不是只喜欢古怪又虚荣的女孩。
高一时,有三分钟,我喜欢过一个不知道怎么摆弄右腿的女生。当时我们在列队齐步走,她突然就灵感迸发,走出了花样儿——该伸左腿时,她伸左腿;该伸右腿时,她还是伸左腿。我一直琢磨她的右腿在干嘛,但是还没琢磨明白,就突然爱上了她。如今越是叶公好龙地回想那种保护这个笨蛋的欲望,我就越是忧愁地发觉时日飘渺,早已永失了无数的我爱。
@美人卷珠帘
迄今为止我有两个重大遗憾,一个是没骑过熊猫,另一个就是没能当上22岁时的伊莎贝尔.阿佳妮的老公。我深感没有任何一个美女能够和阿佳妮相提并论,甚至嘉宝和凯瑟琳.赫本也不能。阿佳妮本身就意味着独一无二,这件事你要是有胆反对,我手下的兄弟们会见你一次扁你一次。
这么跟你说吧,只要看看阿佳妮,再看看现在的好莱坞女星,你就知道啥叫仙女,啥叫婆娘了。有很多没见过真正的美女的笨蛋,使劲儿推崇正在当红的贝鲁奇的美貌,或者惊叹苏菲.玛索有多么美艳,其实她们算哪根葱,顶得上阿佳妮的一根小腿毛吗?这个曾经令整个法国疯狂的美女,受到大导演特吕弗如此热烈的恭维,也仅仅是恰如其分而已:“单是你的面孔就能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单是你的目光就能创造出戏剧性的氛围。”
我想这句话说明了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真理:伟大的美女需要有能够装满一艘航空母舰的内涵,而不是拿一浴缸就来糊弄人。
在《阿黛尔·雨果》和《罗丹的情人》这样的电影中,内涵就意味着完美。你很少看到有哪个女人会随时逼迫你注意她的“美”,而不只是“正点”;更很少看到有哪个活物而不是书籍,能够那么深刻地表现出人类的普遍经验,那些幻想、绝望和心弦搏动。
我承认,阿佳妮的强烈个性和读书癖,亦投合了我的个人趣味。在我看来,她的如此悲剧性的表述是一种内心高贵的标志:“明星不过是一个死去的天体,只是在人们的想象中发光。”
阿佳妮在《罗丹的情人》中扮演的女雕塑家卡米尔.克罗岱尔,亦是我心目中的大美女之一,神经质的性格使其魅力大增。另外,罗伊.阿伦德哈蒂也是我心目中的美女典范。这位印度女作家以卓越的长篇小说《卑微的神灵》获得布克奖,眼睛像牛犊一样漆黑,嘴唇像佐罗一样傲气。这么说吧,要是她年轻10岁并且肯做我的女朋友的话,我一定给她买最好的棉花糖吃,整夜整夜地不让她睡觉……要她讲美丽的故事。
如此倾慕心灵之美,似乎有点儿不合时宜。我们生活在一个三角内裤的时代,而不是四角的,人们更爱享乐而忽视灵魂。我并不是完全反对这一趋势,如果你是美女,没准儿我还假装银行大盗来诱惑你呢。我只想强调这个事实:最有价值的东西都不是我们家常那一款,真正的美女也是一样,她们是人们心中的至美世界的象征,又以性格的细微光芒,让人引为知己。
在对美女的品位方面,有两个流氓是很有趣的例子。《玉堂春落难逢夫》中的王景隆算是我的对立面,初见女友苏三时,他心中惊艳:“总然道学也迷魂,任是真僧须破戒!”——除了不健康思想,就没别的了。黄飞鸿的老爸就比较拽了,算是我的半个同道。在电影《黄飞鸿》里,他两次吟哦,“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这招很不赖,至少让李白的以哀愁为美的价值观,在千年之后得到了滑稽的回响。
当布兰妮决定与凯文-费德林结婚时,她对记者说出了一句精彩的妙语:“我吻过许多青蛙,如今终于找到了王子。”这句话却让我哈哈大笑,因为她卖弄得真不错。可惜的是,她和同辈们的聪明也就仅此而已。教养和心性是两回事,会读海德格尔或者会4门外语的漂亮白痴多着呢。
@不会为你改变我的样子
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北京居民来说,2004年看上去就好像是新黄金时代的元年。虽然本国前一年的人均GDP只有美国的1/30,贫困人口在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出现增长,不过他们已经先富起来了,据说已经开始排队进入中产阶级。生活变得沸腾的标志之一是,崭新的经济型小汽车在街道上多如蟑螂。另外,小狗们的面首化,我想也该算作时代巨变的新佐证。在我居住的这个以狗为本的小区里,它们依偎在少妇的怀里,喷着香水,甜蜜乖巧地穿着无袖小毛衣,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打扮得像个白领帅哥。
笼统地说,这一切我都很喜欢。很多年前我们相信六亿神州尽舜尧,政府亦认为黎民百姓大有成为圣人的潜力,因此空乏其身,晓以大义,搞得国家不成样子。现在大义还在晓,但已经开始“小人喻于利”了。按照米尔顿.弗里德曼教授的理论,后者正是现代文明赖以存在的基石。
不过,没有没有背面的硬币,除了在博尔赫斯的小说里。我们的中产阶级后备军的生活的背面,就我的个人体会而言,多少有点儿“言语乏味,面目可憎”。有几次与准中产人士吃饭,对我来说都是滑稽而震惊的经历。你很难相信,他们竟然在几个小时之内反复开着完全同样类型的玩笑。
按照国外通行的标准,年收入3万美元是中产阶级的最低线,6万美元才是平均值,我国的所谓中产顶多算是比较大的小康。可是发展中国家的这一点儿微不足道的安逸,居然能够把人们的生活视野变得如此狭窄。不仅如此,还能让一些本来挺聪明的脸,变得时时谦逊地隐藏着满足的表情呢。
与他们相比,我的一个朋友要有趣得多。他接到类似的人的电话就说,不成,最近我买了一台数字高清的大电视,所以不能跟你们喝酒了,得早点回家看电视去。我挺喜欢这个爱扮富农的朋友的幽默感。跟几个30岁下上的准中产者吃一顿志得意满的越南饭确实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去看高清的“超级女声”呢。
诗人和评论家马修.阿诺德在19世纪曾批评说,中产阶级背离“美智”,相当于非利士人——在《圣经》语境中,约拿单和大卫王的敌人非利士人代表着自满、庸俗和拜金。这个说法与美国“纽约客”派小说家们的观点差不多。我们的准中产阶级至今还算新锐一族,多少留有那么一丝新鲜躁动的冲劲儿,不过在趣味上,他们快赶上国外的前辈们了。最温和与最激烈的说法我觉得都是,实利主义已经主导了他们的人生观。
哈佛大学的劳伦斯.哈里森等专家们认为,有时候文化比制度更重要。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写得很生动,“现在自由派和保守派唯一的区别,不过是自由派5点钟去听弥撒,而保守派是8点钟去。”要是新锐阶层与保守阶层同质化,那么任何进步都会变得很费劲,我不喜欢这个前景。
有时我想,如果把纽约整个儿地搬到北京,富豪阶级的快乐值就会大大增加;而如果把巴厘岛搬到塘沽,准中产阶级的同学们大概就会认为这个世界完美无缺了。这大概说明了金钱多寡使人们大异其趣。我倒是喜欢把九寨沟搬到什刹海的主意,不过他们可能觉得不够劲儿。
我觉得值得尊重的生活常识是,混到较高阶层是件大好事,但是如果能够保持活泼的趣味和独立的自我,就会更好些。北京的东方广场里有个商店,售卖的琉璃链坠中有一块名字叫“不会为你改变我的样子”,我觉得有过青春的人都该想想这个句子,是不是什么时候再混帐一下,对外面的功利潮流说上一次。
@范式独裁
我遇到过不少有神化自然的倾向的人,也遇到过不少有神化法国的倾向的。要是你提到协和广场啊,安东尼奥尼啊,他们的汗毛立刻就竖起来。有意思的是,有一次我碰见几位足球俱乐部经理,正跟一位法国足球教练吃饭,说到巴黎,经理们说英文,读作“帕瑞斯”,法国教练就用法语纠正说:“巴--里!”经理们恍然大悟,统统迷醉而优美地跟读起来:巴--里!
要是你能听见他们发出的那种童声就好了。那声音是那么的稚气、干净,从西装革履、自命成功的中年男人嘴巴里迸出来,真是神才能创造的奇迹。
还有一个奇迹与照片有关。以前我看过一个外国记者拍的新闻照片,上面有个男孩,用一双绝望的眼睛瞅着镜头,患有严重的脑积水,脑袋像篮球那么大。那天他突然出现在王府井地铁出口处,被妈妈抱在怀里,瞅着我。那刺激的确非常剧烈。过去看有关人类苦难的照片,我总是觉得那些图景离自己很远,不是在刚果金,就是在卢旺达。可是突然间,遥远的图景实体化了,就在眼前。
那几天我一直忘不掉这画面。回忆自己看到的各种悲剧,看过的忧愁的电影,读过的绝望的书,领会过的悲悯的哲学,渐渐就不知道自己在琢磨什么了。
后来跟一个朋友说起这事儿,她很冷静地问,你给钱了吗?我说给了10块。她说,那你上当了,抱这小孩儿的肯定不是他妈,是别人,靠他赚钱呢。
要是米兰-昆德拉来写这个事儿,他差不多就会写:那个未能从悲剧带来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的男人的大脑突然空洞,气雾化了。要是在日本漫画里,我的耳朵旁就会出现一颗橘子大的汗珠。
这种有趣的事情真的很多。多年以前我特别相信梵-高在给提奥的最后一封信中的一句话:人生就是痛苦。我觉得这是最强劲的真理。我始终相信这话,直到某次在电视里看到,它从一个贪污犯的嘴巴里说出来。梵-高一下子就滑稽化了。
有一首挺有名的歌,叫《月亮背面》。去年我采访一位女戏剧制作人如何摆脱了惨痛私生活带来的心理阴影,写完了稿子在标题上卡了壳,于是就叫:某某从月亮背面归来。我当时发了痴癫,还觉得不赖呢。过了一会儿才琢磨过味儿来,挺厉害呀,写篇新闻还弄出个ET来。我不禁扪心自问,你丫怎么不写从月饼背面归来呢?
这类跟范式有关的东西太多了,它们不是不好,问题在于排除了更多的可能性。什么法国范式啊、正义范式啊、艺术家范式啊等等,如果能忘掉它们,倒是件好事。因此我特别不爱去那些寒酸得很有风格的酒吧。
@梦幻启发
梦幻启蒙
在大学里,有一次我们正在等待上新闻写作课,有个胖大的男人闯进了教室。这人穿着大花短裤,趿拉着拖鞋,像个垮掉的中年,晃晃悠悠的,开口就想驱赶我们,“新闻这玩意是个人就能写,你们还学什么呀?”稍后我们获知,这位狂徒正是新闻写作课老师本人。这事儿发生的年代非常古老,那时贬损自己的事业是种风度,宣讲常识就能博得喝彩,而报纸上的新闻全像机器人做出的饼干一样干干巴巴。幸运的是,如此有趣的老师并不多见,否则我就真的可能沦为一个彻底的二流子了。
正如这位老师的预言,大学新闻课对我们全无益处。花了整整4年,我终于记住了两个人的名字:普利策和赫斯特。走出校门时,我琢磨着,这是我能用来阻止别人说我是猪的唯一理由。
除了当时的新闻教育有点儿冒傻气之外,我觉得使自己倒胃口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新闻报道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个挺古板的事业。对于上述两位美国新闻大亨,很长时间里我并不很感冒。让我大感兴趣的倒是赫斯特的女儿,她曾被绑匪劫持,最初痛苦不堪,却在某一天突然转变为暴徒,跟他们一起去抢劫银行。要是你知道这世上有什么样的力量能让苹果变成驴子,你就能解释这则趣闻了。
我相信我们这一代记者在年轻时的趣味就在于此,我们需要某种狂野的魅力,而不是会议报道。我们领受的新闻启蒙是梦幻式的,若非《光荣与梦想》,就是法拉奇——不仅没有呆板,甚至连平淡都没有。童年时期我们读的《丁丁历险记》就更甭提了,作为一名在小便池里都能找到独家新闻的记者,丁丁比起007来不遑多让,连他的那条雪纳瑞犬都比《南方周末》更有力量。
相比之下,现实中的记者生活实在难以让人满意。有时你确实会看到欢乐,可是另外一些时候你看到的却是生活像泥沼,上帝又很坏。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种事我们见得多了。我们怀着希望,愿人有赤子之心,让晚风吹拂处,他人也能惬意。可是我们的失望总是与希望一样多,这多少会令人茫然。
与上述梦幻般的新闻教育相比,著名导演英格玛.伯格曼讲述的故事就要朴素多了。他说他的梦想就是古代的一个传说,大教堂倒塌了,工匠、工程师、磨房主、骑士、小贩,三教九流都不约而同地聚集过来,花很久的时间重建了更为辉煌的教堂,建完他们就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伯格曼说,他的梦想就是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共建人类文明的大教堂。
我觉得对于野心勃勃的新闻人来说,这是个挺有趣的故事。其实真是如此,一个馒头吃不出胖子来,营造文明大厦所需要的忍受劳役艰辛的记者,必不只是某一个或某几个,也必不只在某一处。
即便谈及如此庄严的话题,我也要说,对记者们来说,人生最严肃的事情并不是如何发表新闻,而是哈哈一笑。新闻这玩意的确是个人就能写,可是如何考证我国的这些手持记者证的两足动物到底是不是人呢?这个问题总是让我忍俊不止。
@无水之城
无水之城
------李海鹏
央视国际 2004年08月19日 09:15
住在北京可以让人更真切地感受到既不安又自得的心灵摇摆。看看街道两旁那些庞大的灰色现代主义建筑,你会觉得掌握着审美权的叔叔们还沉浸在我们小时候钦敬的那种美学中,彼时我们吃过了糖果,要求妈妈再给读一遍《小灵通漫游未来》。另一方面,时髦一些的建筑师们扮演了另一端的钟摆,说服人们接受更自然一点儿的趣味。根据这后一种风尚,房地产开发商们大力推销各种“水边居”,倒是相当切合官方在奥运规划中描述的“人在水边走,船在水中行”的愿景。
鉴于富商巨贾们可获的丰厚利润,我猜测他们在电脑上是这么干的,其意图跟卓别林在电影《大独裁者》中摆弄地球仪的举动差不多:找出威尼斯地图,按Ctrl+c复制,再找到北京地图,在上面按Ctrl+v粘贴并覆盖,喀嚓喀嚓20次直到面积够大。
傍水而居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诗意原型之一,对此我并无意见。居者有其水,人民之所欲也,亦我所欲也,惟一不足的,只是不能按欲分配而已。不过话说回来,我还是不大理解那些甘愿为了一片绿了吧唧的水面多掏十几万人民币的烧包———用同样的价钱,买套窗下有一弯清澈的游泳池的房子多好,连泳装美女都顺便齐了。幸好,还有些和我一样没情趣的人存在,可以让我心下稍慰。我的一个朋友住在什刹海边的胡同里,被大家羡慕得不行,她却总想着搬到三环外去。因为每天晚上青年男女流氓们堵着她家门口接吻,数量之多,实在是太惊人了。
如果我的观察不谬,那么什刹海边的人口密度之大,已经超过簋街饭馆门口那些塑料筐里的小龙虾。其摩肩接踵的程度不仅使急于寻找饭馆座位的人类陷入疯狂,就算是狗狗,也多有精神苦闷的征兆,甚至到了把人腿当作电线杆、公然尿其根部的地步。按照最简单的供求原理就可以解释,如此繁华、滑稽又痛苦的状况的根源,恰恰在于这城里根本就没什么像样的水。早在20多年前北京就开始嚷嚷缺水,近年又起沙尘暴,南水北调乃是国家大事,把这些信息综合起来,不傻的人都可以得到这么个结论:让有钱人去凑“买水”的热闹就行了,我们还是别跟着起哄的好。在我看来,那些告诉你应该抢购这个城市的潋滟水光的人,迟早还会向你推销月亮上的长春藤。
窃以为经济学之所以比哲学容易理解,就在于它缩小了研究范围,找到了金钱这个现世中威力无比的第一推动力。现成的证据就是,因为北京急于推出升级版,这点儿水面的功能早就不只是覆舟载舟那么简单了。因为卖上了好价钱,它还能帮助人们忘记骆驼们在老城的土道上扬起灰尘的寒酸记忆,在温榆河畔找回东方帝都的虚幻的好时光呢。
在《爱的荒漠》中,法国作家莫里亚克令人诧异地把大西洋边的湿润的波尔多市描述成了一个炎热干渴之地。作为一种主观叙述,书中景象其实全系那位困于情欲和愤懑的少年雷蒙的个人化体验。类似地,北京各KTV包房里不时传出的田震版的那句“内心的狂热”,亦可用来象征我这类受过“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的毒害的笨蛋,住在“适水而居”的城市里是多么地上火。
@说点什么
@沃伦式新闻
李海鹏/文
每当看到一部国外的获奖新闻作品集,我都会大有兴趣地在里面搜寻粗糙有力的篇目,这大概是由于我自己从来都不粗糙有力的缘故。对于精美的报道,由于了解得多些,我反倒没什么兴趣。我是这么想的:你们再精美, 还能精美得过沃伦式的新闻吗?
罗伯特.潘.沃伦的《春寒》是我大学时读到的最完美的小说之一,讲述一个小男孩在春寒时节路遇一个流浪汉,感到恐惧,并在成年之后仍难忘怀。 全部情节就是这样,他遇到他,害怕了,故事就完了。我觉得这里面体现的理解力真的很棒:童年时代偶然发生、并不严重的恐惧经验,其实对人的一生都有影响。可是,假设这个男孩因此在成年之后裹挟进一个杀人案件当中,哪个记者会采访到这个根源呢?
相对于那些文学天才来说,不得不承认,记者们对事件和人的理解力总是差一些。我相信正是这个差异,而非纪实和虚构的区别,使得传统新闻无论如何也难以具备小说式的深邃价值。实际上,题目中提到的以沃伦的名字命名的新闻并不存在,我只是相信,本来可以有那么一种新闻,比我们看到的全部新闻都更好。可惜,“好”并不是评价新闻的标准。全球所有的媒体似乎都更在意记者的工作是不是及时、独家、有料。如果有哪家媒体真正地信仰进步的价值观,勇敢地推动公共利益,那么它就是媒体中的MVP了。大学毕业后,我逐渐地醒悟到,这完全是对的。公众确实需要时政动向、报道重大事故和杀人案,以及实用有效的发言,而非它们背后隐藏的更微妙的真实。
以前我曾梦想过报道这样的新闻:本报讯,昨夜北京春雨迷蒙,零时许,平安大街旁灯光灿烂,一棵老槐树静静地死去。本报讯,大连理工学院的一位女生昨日观看海豚表演,突然泫然欲泣,因为海豚跃出水面的那一刻,让她觉得世界真美。不知道这么说会不会气倒几位新闻学老师,不过至今我仍然相信,无论从哪个标准判断,如此美丽务虚的新闻都无可指摘。可是我大概永远也不会那么写,因为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们真的是除了趣味之外还有职责。就算你像我一样没谱儿吧,可是当你看到曾被国家多次感谢的举重冠军贫病而死;听见对面的沉闷的男人说他妻子某月的收入只有4毛6分;看到那么多的孩子们因为医院的缘故而变得双目失明,你也会放弃那些半吊子遐思。你会琢磨琢磨自己的脚踩在哪里。你会感到自己虽然狗屁,但血也总是热的。
这时候我就会忘记沃伦式的新闻,嫉妒地想,现在同事某某以及某某某,正准备挖人家黑幕,隐姓埋名地在某省的危险地带假装溜达呢。我为他们而感到自豪:在粗糙而非精美的时刻,记者才会接近时代的潮流。
@对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怀有乡愁
南方周末发表过一篇文章,结尾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这个人:我们不能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却依然对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怀有乡愁。”这句话中有一半儿借自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中的名句:“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很显然,我对这句话印象深刻。同一本书,让许佳同学印象深刻的句子,则是描述两个人分手的,他们如此年轻,以致不会耽于哀愁:“爱情真像一场决斗,让我们再彼此深深地看上一眼。”
徐星同学最喜欢的则是这本书的结尾一段:
“在美国、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古老的、破败的河边码头上,望着新泽西州辽阔的天空,端详着延伸到西海岸上,形成一条令人难以置信的巨大的山岭的未开发的土地,以及延伸出去的条条道路,和在这片广阔无垠的土地上来来往往的一切和沉浸在梦幻中的人们,我知道,现在,在爱荷华州,在人们允许孩子们哭泣的地方,孩子们在大声的哭泣着,今夜,星星就要出来,你可知那大熊星座就是上帝?这颗黄昏的星星一定正在低下头来,在把它那熠熠的光辉投向原野,不一会,全然的黑夜就要来临了,黑夜将给大地祝福,将藏起河流,裹住山峰,隐没掉最后一片海滩,而没有一个人、完全没有人知道,除了自己在可悲的趋向衰老以外,还将有何遭遇。我想念着狄恩,马瑞阿狄,我甚至想念老狄恩,马锐阿狄,我们一直没有能找到的老父亲,我想念狄恩,马瑞阿狄。”
真是年轻无极限,悲凉痛快,酣畅淋漓啊。
废话太多了,其实今天要说的是凯鲁亚克的另一本书,《荒凉天使》。《在路上》里的狄恩到这本书里变成了科迪.珀姆雷。1956年,斯奈德同学向凯鲁亚克同学介绍了荒凉峰,于是凯鲁亚克同学申请了一个火情了望员的工作,独自在饥谨山脉中呆了63天,脚下是荒凉峰,北面是霍佐敏峰,南面是杰克峰,他在那里与世隔绝,孤独、恐惧,漫步、参禅,冥想宇宙与人生的秘密。随便选一段儿平静好看的吧:
“我向上仰望霍佐敏峰,它依然充满力量,红褐色的顶峰高耸入云,我捡起那把铁铲,小心翼翼地择路而上,一边往桶里盛放新鲜洁净的白雪,一边填满某个很深的新雪洞里胡萝卜和卷心菜之间的空隙。我回来了,把桶里的雪倒在锡盆里,在灰土飞扬的地板上泼了点儿水。我拿着那个桶,像日本老女人似的往下走,穿过美丽的石南草地,给壁炉拾点木柴。
这一刻,全世界都是星期六的下午。”
从印象派诗人和画家们开始,到凯鲁亚克那拨人了结,在不到100年的时间,生活曾经可以是伟大的。如今,生活可以是渺小的。将来呢?渺小亦未必可得吧。“完全没有人知道,除了自己在可悲的趋向衰老以外,还将有何遭遇。”
@在细碎的历史中飞行
只是在最近几年,我们这一代群才开始认识到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事情没有道理。在此之前,尽管黑格尔所说的“存在即合理”相当流行,其实在心底处,大家却都不愿予以承认。彼时市场经济的力量改变了中国,但还没有撼动我们的人生观。
我记得1998年5月,上海的绍兴路上的瀚园书店里有一条很狭窄的天窗。中午时分,阳光在那里流淌下来,介乎明媚和灿烂之间,唱机里突然传出《今夜无人入眠》。那是我一生中很多个奇妙的瞬间中的一个。由于阳光和安静的关系,那首歌在那一瞬间突然变得格外不一样。或者说,它呈现出了本来面貌。我继续喝着红茶,观察书店里的那些招待,也观望窗外的市井生活。我觉得一切都可以停顿了。
可是时间并没有停顿,仍旧把我们冲刷向前。
飞行也可以带来类似但次一等的心旷神怡。作为一个飞行迷,每坐一次飞机我就会真心诚意地高兴一番。刚到机场,我就开始开心了,非要在那些昂贵的机场餐厅里花掉不少钱不可。等到上了飞机,看到浅米色的内舱干净柔和,一排排座位像幼稚园的小板凳一样纯洁无邪,空姐跟女朋友一样亲切可人,还知道将有一份简装的点心或者锡纸包裹的热米饭可吃,我就心情愉快,要吹口哨了。
当飞机浮游在9000米的平流层中,雪白的云层在脚下滚动变换,我们会享受到内心的安静。即便手持打折机票,你仍旧可以不打折地观赏灿烂阳光,它是如此空荡荡,茫茫一片,悬挂到无际可寻之处。
我觉得飞行的乐趣就在于此,你可以远离现实世界,享受举世安息、宇宙悄然的几个小时。若说这是某种逃避,那么它的好处就是可以一再重复。像打《罗马复兴》一样,要是你的国土被敌人占领了,那么领着几个农民跑吧,跑到偏僻处,一面等待敌人的双头马们赶来的可怕时刻,一面听听鸟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