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最高的善?或说什么是绝对的道德价值?这是伦理学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人可能得知,可能实行的最高善德是什么.照康德讲,善意是道德价值的正当估计。善意是善,不是因为它所行是善,或所生效力是善,乃单是因为它的立意是善的。善意的自身乃是善。康德这样解答何为最高的善,因为他非常尊重道德意识,特别注重内心的动机,但在具体的事实上,他的这种见解并无多大的说明。意志要在健全而明哲的指导之下,方能是善的。「你行事要好像是立意要使你行事所循的通则成为普通的自然律一样准确。」这是康德的格言。但这话过于空洞,并不能指明意志的行动什么是善的。菲希特(Fichte),士来马赫(Schleiermacher),以及其他思想家,都是以人生感觉或性情中的理性权威为最高的善。上面讲过,基督教伦理是符合理性的,但我们须把理性的权威弄清楚,不然,我们对这问题所作解答,又是一样不着边际没有实际用处。基督教伦理坚决的主持,要作到人的意志自然而然不加勉强的与上帝的意志趋于一致,方算道德。要将这种根本的意志,即上帝的意志,加以详明的阐释,须由三方面来讲:一、我们努力的最后目的乃上帝的国。二,基督徒以模仿基督为人格完全的追求。三,上帝的律法也是最高的善的一种说明。综合以上三者而成基督教伦理最高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