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使判断正确,那么比较可靠的办法可能是根据现有自然资源而不是根据人均资本水起来作。最有利可图的投资是开发容易开发的丰富自然资源的投资,例如肥沃的土地、石油、煤或矿砂。即使在没有新资源的情况下,投资开发新技术也是有利可图的,但是这不像用资本既提供新技术又提供新资源那样有利可图。这就是在过去100年里大部分输出的资本输往美洲和澳大利西亚而不是输往印度或中国的主要原因,因为美洲和澳大利西亚新的资源丰富,而印度或中国所提供的机会在更大的程度上在于更好地利用已知的资源。
这也是英国和西欧迅速成为资本输出国(它们很快就达到了自己的自然资源的极限),而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虽然与世界上其余国家相比人均财富很多,但是到了很晚的时候才达到资本输出阶段的原因。
因此,我们能够作的最近似的判断是,资本往往流向那些新的丰富自然资源可以相当容易地开发的地方,而且总是从那些资源已经高度利用,新资源远不是那么丰富的地方流出来的。这并不等于说,当一个国家需要进口原料或粮食的时候,它就成了一个资本输出国。在19世纪,凡是英国认为可以赚钱的地方,它都投资,无论它的进口情况如何。在19世纪初期,它到拉丁美洲投资,到那个世纪中叶在欧洲修建铁路,后来它又借钱给埃及为各种活动提供资金。同样,美国到国外投资主要并不是因为美国缺乏供应品。美国在成为铜和石油进口国之前,早就源源不断地在铜和石油业投资了。
美国对拉丁美洲的制造业投资也并不是因为美国把它作为潜在的供应起来源。
有人往往还断言,如果英国不必购买数量越来越多的初级产品,它本来是不可能适应债权国的地位的,但是事实并不支持这种说法。首先,英国并不将它在国外投资的收入和偿还的本金用于进口商品,而是用于增加它在海外的资本;它仅仅将它得到的钱用于在海外进行再投资。1913年英国保留进口额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28%)与1873年相同,尽管在这40年里,英国的无形收入有了很大的增长。(作为这一计算的依据的A.R.普雷斯特先生对1873年国民收入的估计数可能是相当低的,但是即使将估计数提高相当大的数量,我们的结论仍然是,对外贷款的利息主要不是用来提高进口额与国民收入的比率,而是用于提高国外投资的比率。)然而这种论述形势的方法涉及国外投资率的迅速增长,而这种增长也许会以牺牲国内投资为代价,除非与国民收入相比,国内储蓄增长得更快。如果要使利润、储蓄、国内投资和国外投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保持不变,那么长期进行国外投资到适当时必定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即与国民收入相比,有形进口额上升,或者有形出口额下降。
这些尴尬的局面是由于利息和分歧偿还款项的流入赶上资本外流的速度造成的。例如,如果国民收入不变,对外贷款不变,20年以后偿还,那么20年以后,偿还的数额将与支出的数额相等,此外,还会有过去20年的投资的利息收入,只有进口的倾向加强,或者有形出口额下降,这些收入才能被吸收。如果相反,我们假设国民收入增加,外国借款所占的比例不变,那么正如多马教授最近所表明的,20年以后,如果贷款利率与国民收入增长率一致,那么外流和流入正好相等;但是如果利率超过收入增长率,这种情况更有可能出现,那么流入的比例将稳定在高于外流的水平上。如果像英国的情况那样,有形进口额和出口额与国民收入的比例保持不变,流入的利息和偿还款项全部用于再投资,那么结果甚至会更加令人难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利率和收入增长率相同,国外投资与国民收入的比率始终以等差级数增长,如果利率超过收入增长率,那么国外投资与国民收入的比率甚至会增长得更快。例如,假设一个国家每年将2%的国民收入用于国外投资,它获得的5%的利息也用于再投资,国民收入每年增长3%。那么即使贷款是不偿还的,年度投资额也将从第一年的国民收入的2%提高到第20年的6%,并将以越来越快的速度继续提高。从1870年至1913年,英国国外投资的情况大体上就是这样的。如果要避免这种情况,并使进口倾向也保持不变,那么与国民收入相比,有形出口额必定下降。
英国发生的情况是,除周期性和长期性的波动以外,有形出口额在它的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保持不变,但是它在世界制成品出口额中的份额在此期间却迅速下降,如果它不愿将它在国外的无形收入用于再投资,这个份额本来还可能下降得更快。
由于对英国所发生的情况持有错误的认识,有些观察家担心,美国替代英国成为世界主要债权国是不行的,但是这些担心是没有根据的。首先,如果把收入用于再投资,那就不必发展入超;其次,没有理由认为美国的食品和原料进口额不如美国的收入增长得快(许多人预料进口额增长得较快);第三,现在,与世界制成品出口总额相比,美国的制成品出口额很大,所以通过制止美国制成品出口额的增长率来保持世界平衡的余地很大。只要全世界的初级产品的需求量继续增长,投资者开发新的自然资源将是有利可图的。投资国没有理由也必须是进口这些产品的国家。
如果最有利可图的投资是那些开发新自然资源的投资,那么要说现在国际投资的范围比19世纪少似乎是有理的,因为像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西亚那样富饶的未开垦土地已经没有了。如果情况确实是这样,那么国际投资必须在更大的程度上依靠转让新技术谋利,以便在欠发达国里兴办那些在比较发达的国家里已经证明是有利可图的,以及现在正显示出在国内增长速度下降的行业和工程。(这种投资不一定与粮食和原料有关,因此不一定产生那些被错误地说成初级产品会产生的问题。)确实可以说,随着比较发达的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之间差距的扩大,引进新技术的好处也变得越来越大,所以到现在为止,资本从比较发达的部门(这是从技术上说的)大量转移到比较落后的部门——例如农业——的余地是存在的。可是转让技术并不仅仅是一个投资问题,一般说它取决于制度的改革,尤其取决于教育和推广设施的强化,而这需要在许多不同的级别上采取行动。这种行动有很大一部分必须由各国政府采取;例如在农业方面,建立推广服务机构,扩大灌溉设施,建立农村信用社网等。如果私人国外直接投资是一个转让新技术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开发新的自然资源的问题,那么这种投资的范围所受的限制也许会大得多。
对外资的需要量可能一样大,对产量的影响也可能一样大,但是老的渠道不再是那么重要了。这一点我们过一会儿再谈。
国际投资额当前的下降,至少首先并不是我们迄今所讨论的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直接造成的。相反,它是由30年代的大萧条以及随后发生的事件造成的。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际投资完全恢复了。战前不久,国际投资额约为16亿美元,到20年代末,增加到大约20亿美元,如果将价格变动的因素考虑进去,那么这两个数额的实际价值大体上是相等的。来源和流动方向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美国已不再是纯借款国了,现在它提供的贷款额占借款额的一半,英国的贡献已经大大减少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大量借钱给其它国家的德国,现在它所借的钱将近占贷款额的一半。因此,初级产品生产国海外的情况已经恶化;实际上,它们在20年代得到的钱大约只相当于它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所借的数额的一半。有些人很重视流动方向的这种变化,他们说,对德国重建工作的投资,必然不如在海外初级产品生产国投资来得保险,因为海外初级产品生产国家可以用初级产品偿还,这是可以接受的,而德国只能用制成品偿还,这是不能接受的。我们已对这种推理方法的正确性表示怀疑。事实上,在30年代发生大萧条时,初级产品生产国遭到的打击与德国遭到的打击一样严重,在履行它们的义务时遇到了同样多的困难。
美国成为主要贷款国,在发生萧条的时期似乎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哪个国家没有外国借款的传统和机构。人们认为,缺乏信用机构增加了贷款的费用,并且造成了贷款时差别对待不够,因此在美国贷款中能够经受风险的部分比英国贷款中小。缺乏向外国放款的传统也使贷方更加紧张。有经验的贷方知道,衰退时期过去以后会出现繁荣时期,所以他在出现衰退时不会感到紧张,美国有许多放款人在20年代受过份乐观的宣传的欺骗,到了30年代则变得过份悲观。不管传统和机构方面的弱点是否是真正的原因,事实是,在发生大萧条,许多借主无法履行他们的承诺时,美国的放款人对向外国放款的整个概念产生了强烈的反感。不遵守战争债务的行为尤其令人气愤。1934年一项联邦法案规定,在美国出售任何不履行对美国政府的义务的政府债券是违法行为,除了芬兰政府,这项法案适用于世界上几乎每一个重要国家的政府。与此同时,好几个州的立法机构通过法案,禁止借款机构持有外国公债。由于政府是最大的借主,这对国际投资是一个重大打击。甚至到1954年,要在美国成功地发行外国公债仍然是不可能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成立联合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时候,该行行长不得不用将近两年时间到各州立法机构去劝说它们通过法案,允许投资机构持有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
不偿还战争贷款是一项政治决定,这项决定是按照债务国于1932年在洛桑达成的协议作出的,即如果美国放弃欠它的债务,那么其他国家也愿意放弃欠它们的债务。美国拒绝放弃它的债权,但是其它每一个国家(芬兰除外)决定把战争债务看作已经销帐了。可是不偿还其它贷款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由于债务国无法控制的环境造成的。大萧条格外严重。世界贸易中的美元价值三年中下跌了60%。世界制成品产量下降了30%,虽然初级产品的产量保持得比较好,但是初级产品生产国的收入因贸易条件变得对它们极为不利而受到了严重影响。结果,除了美国以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国际收支方面遇到了非常严重的困难。外汇必须严格实行配给,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要保持必不可少的粮食和原料进口额,那确实就不能动用外汇来偿债。同样确实的是,陷入这种漩涡的国家无法为私人或政府借款。在30年代,国际投资减少到零。在这10年里,债务偿还额平均超过了新的借款额。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生产和贸易已经恢复到超过两次战争期间的水平,但是国际投资额平均每年只有大约20亿美元,其中不包括美国政府的赠款,也不包括从一个共产党国家向另一个共产党国家转移的款项。如果与20年代相比,或者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不久的年头相比,这个数字自然是非常小的。如果扣除价格上涨的因素,那么20年代的投资额到现在应为大约30亿美元。如果假定投资额随着世界产量的提高而增加,那么正确的数字差不多将近45亿美元。如果我们要问目前的水平为什么如此之低,答案可以从供求两方面的不足中去找。
在供给方面,我们可以列出的不足如下:(1)西欧相对衰落,(2)可支配的储蓄额减少,(3)要求担保。在需求方面,我们可以指出私人投资领域减少。
而欧的衰落并不是生产的下降,而是可以用于国外投资的国际收支顺差额的下降。用贸易条件不利这个原因是无法解释这种下降的,因为现在欧洲的贸易条件与1913年的贸易条件并无很大的不同。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现在西欧比1913年储蓄得少了,相反倒是有证据可以证明,西欧正将比过去大得多的一部分储蓄额用于国内投资。德国正在实行大规模建设计划。法国经过25年工业近于停滞的阶段以后正在振兴,并已开始进行国内投资,其水平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重建初期以来所没有达到过的。英国现在的国内投资率,与它的国民收入相比,是19世纪70年代以来所没有达到过的。这些国家无法腾出货物来用于国外投资,因为它们在国内把这些货物用光了。即使在联合王国允许外国政府借款,或者用掉英镑结余的时候,国际收支方面并不总是能实现所需的变动,因为不出口所需的资本货物。因此,不论在纸面上可能作了什么许诺,在资金的国内使用额减少之前,期望西欧再次成为大的资本输出者是没有用处的。究竟什么时候出现这种情况,这是无法预测的。目前投资活动方兴未艾——在住房建筑、电力、农业机械、采煤和其它各方面。在这些方面的某一方面,例如在住房建筑或农业方面达到希望达到的水平的时候可能会到来。如果国内投资额下降,而国内其它需求量没有增加,那就有可能到国外投资。政府使用资金的数额也可能减少,因为这个数额已大大增加了,尤其是在重整军备方面。英国现在(1953年)将大约13%的国民生产总值用于军事目的,而1938年为6%。在政府使用资金的数额的下降部分中,有一部分钱用在直接消费上,但是几乎可以肯定,同时税款也会实行一些减免,这种减免使储蓄额增加,而不是使消费额增加。
假设西欧将它自己的储蓄用光了,那么可支配的私人储蓄额相对下降这种情况在其中起多大作用很难确定。如果外国公债在欧洲市场上出售,谁能购买这些公债呢?例如,在战前的英国,扣除所得税以后的股利占公司净收入(未纳税)的55%,政府拿32%,各公司保留13%作为未分配利润。
而在1952年,股利已下降到18%(相当于国民收入的4%),其中还要缴附加税。在这些情况下,只有各公司或政府愿意提供资金,那么到国外进行大规模投资才是可行的。各公司能够而且确实在为对设在外国的子公司或联合公司进行直接投资提供资金。但是最大的国外投资项目往往是购买外国公债,而这不大可能吸引公司的资金。因此,现在向外国政府提供资金差不多完全得依靠政府间转账。美国的情况表明,那里的趋势与西欧是相同的——与公司和政府的储蓄增加有联系的个人可支配储蓄减少了。这种改变不如欧洲明显,但是无论如何,由于已经作了说明的原因,美国私人投资者要么不愿意,要么不能够购买外国公债。因此,未来的国外投资主要应是一个公司直接投资和政府间转账的问题。
由于担心外国政府任意采取行动,尤其是害怕拒绝用外汇调拨利润或抽回资本,害怕实行国有化,直接投资受到了进一步的限制。拒绝使用外汇这种事情在30年代是经常发生的,其理由往往是没有外汇。输入资本的国家的政府现在被要求宣布它们不会限制转移利润或资本,有好几个国家已经这样做了。宣布这种决定是商誉的重要证据,但是在发生严重外汇危机时,即使最好的商誉也可能不得不向外汇短缺的情况让步。因此,有人已向资本输入国政府建议,在出现严重衰退时,它们在为此目的发放临时外汇贷款方面是有作用可以发挥的。例如,假设A国的一家外国公司在没有外汇的时候申请允许它将利润或资本转移到B国,这时B国可以将为此目的所需的款项借给A国中央银行,借期为三年(到那时,危机被认为已经过去)。这样一项计划在华盛顿已经得到赞同,现在正在某几类投资中实行。
国有化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外国公司希望保证它们不会被收归国有,有些国家的政府正在作出这样的保证,即在一定时间内,比如说公司成立以后的头25年里,不会实行国有化。这种保证有多大用处,这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够约束它的继承者。一个比较好的保证是,如果公司被收归国有,它们的所有人将得到由独立的仲裁者确定的公平的赔偿,这种保证可以写入一个国家的宪法,这样就不是那么依赖于不断变更的政府的一时的兴致了。人们经常说,现在应该制订某种国际法典或公约,宣布对外国投资者采取差别待遇征税、无偿收归国有、限制转移利润等任意行动为非法。制订这样一项公约将有助于改善国际投资气氛,从而有助于促进它的流动,但是由于规则只有在它们能够实行时才是最有效的,所以资本输入国制订能在它们自己的法庭上对它们的政府实施的国内法律,甚至比通过只能进行道义制裁的国际宣言更为有用。
除了对已经进行的直接投资提供保护以外,还存在着允许什么样的直接投资这个范围更加广泛的问题。如果外国资本的供给量由于我们刚才指出的原因已经减少,那么需求量也减少了,因为在好几个极其重要的领域不再允许进行直接投资了。1913年,英国的海外投资分配如下:铁路和其它公用事业为46%,政府股份为30%,采矿9%,其它各种投资15%。如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已将铁路和其它公用事业收归国有,或者打算收归国有,其它许多国家政府反对矿山和种植园由外国经营。结果是外国私人能够进行直接投资的余地就所剩无几了。外国资本是允许进入商业系统的,但是一般说来,商业系统中国内资本是充足的,而为销售农产品设立法定代理机构的趋势进一步限制了外国私人在商业系统进行投资的范围。在制造业,外国资本通常是很受欢迎的,可是在大多数不发达国家,制成品的需求量很小,所以拉丁美洲是世界上将许多外国资本吸引到制造业的唯一地区。鉴于现在私人直接投资的余地有限,最近几年里美国将70%的国外投资用于石油工业就不足为奇了。
外国直接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通常被不喜欢这种投资的人和支持这种投资的人误解了。支持外国投资的理由是它提供外汇,提高国内收入,并提高国内技能。国内收入增加是因为企业付给当地人民工资和薪金,购买当地供应品,并在当地纳税;所付的这些钱不仅增加了消费量,从而促进当地的生产,而且使得有可能增加当地的储蓄额,还使改善学校、医疗设施和其它固定机构的工作有了资金。如果要在当地资本和外国资本之间作出选择的话,选择前者可能比较有利,但是如果要在外国资本和让资源得不到开发这两者之间作出选择——这种情况比较多——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外国投资在提供收入来支付提高消费、教育和国内投资水平方面会发挥非常有益的作用。外国人提供技术可能比他提供资金更为重要。在大多数发展水平低的国家里,带来新技术的是外国人,这些新技术在人民中间的推广使得国家发展起来。
由于这个原因,许多国家在过去千方百计地邀请外国人来开办新工业。如果外国人对他们的技术保密,那么这个国家就得不到最大的好处,因此,接纳外国人可能附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新来的外国人必须对当地人进行培训。现在,外国人掌握的最重要的技术是管理大企业的技术。大多数其它技术可以在高等技术院校学到,而企业管理只能在管理企业的实践中学到。所以,如果外国人拒绝雇佣当地人担任管理职务使他们取得经验,那么外国人可能获得并保持控制经济的手段。
这就是如今有那么多的国家通过法律,要求外国企业至少雇佣一定比例的当地人担任管理职务的原因。人们可以想一想,有哪一个国家,包括英国、俄国和日本在内,在它们最初的发展阶段不是由外国企业通过提供额外的收入和传授新技术来发挥重大作用的。
欠发达国家由于政治和经济原因害怕外国投资。在政治方面,它们非常害怕接受外国投资可能会导致丧失独立。如果债务国的制度和习惯不同于债权国的制度和习惯,债权国确实可能情不自禁地采取帝国主义行径。如果借钱给加拿大,债权人知道,他们在加拿大的法庭上将会得到与在本国法庭上一样好的保护。但是许多其它国家不提供这种保证。债权国可能害怕在法庭上受到歧视,或者在行政上受到歧视,因而情不自禁地仅仅作为保护自己的投资的一种方式而采取帝国主义的办法。除了这种要求得到保护的愿望,还有一种要求得到特别优惠的强烈欲望——得到强迫劳动力,或者免税,或者获得条件有利的合同,或者将运输设施建立在适当的地方——这种欲望也可能促使一个力量强大的国家使它的比较弱的邻国丧失独立地位。丧失独立地位可能是部分丧失,也可能是完全丧失。如果资本家仅限于贿赂政客或者支持一个政治集团反对另一个政治集团,那是部分丧失独立地位;如果债务国沦为殖民地地位,那就是完全丧失独立性。这种担心是很普遍的,但是它们的实际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显然取决于债务国本身——它的制度是否对外国提供适当保护,它的政治生活是否健全得足以抵制外国的贿赂。在19世纪,这些担心的实质内容也比在20世纪多得多,因为公开的帝国主义行径现在已变得不是那么时髦了。但是恐惧心理仍然存在,并且是欠发达的国家急于要求联合国建立转让资本的适当机构,以免它们变得依赖于接受任何一个大国的资本的最有力的原因之一。
除了政治原因以外,有些人不喜欢外国投资还因为他们害怕外国投资会产生过多的利润。现在有一种夸大外国投资的利润的强烈倾向。有证据证明,外国投资的利润并不比国内投资的利润大多少,如果扣除被没收的投资,那就尤譬如此了。例如,英国1913年的投资大约有40%投在铁路上,事实已经证明,其中很大一部分投资是无利可图的,因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公路运输迅速发展,或者因为实行物价控制,或者因为按战前的价格收归国有。同样,在战争期间,对初级产品(橡胶、锡、茶叶、糖等)的直接投资遭受严重损失,明显获利的投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那就是利用无知或者通过政治欺骗租借到矿产丰富的土地,而租借费又极低。将那些涉及垄断地位的外国投资与没有涉及这种地位的外国投资区别开来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让外国人垄断蕴藏着矿产的土地或者最好的土地,那么当地人民就无法取代他们,无论他们有多大的能力。但是经营商业或制造业的外国人的危险要小得多,因为不存在自然垄断妨碍当地人民在财务上和技术上能够胜任时取而代之的因素。
如果一个国家自己能够筹集资本和获得技术知识,那么它就能在没有外国进一步援助的情况下进行发展。有时候它能够筹集资本,但是无法获得知识;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可能是进行合作。一些欠发达国家的政府正在同外国私人公司建立合伙关系来创建新工业,由外国公司提供管理知识,并多多少少提供一部分资本(从零到90%)。这种合伙关系受到双方的欢迎。它受到政府的欢迎,因为政府可以对方针行使某种控制权,或者能将大部分利润保留在国内,如果它提供大部分资本的话;它受到外国公司的欢迎,因为同政府建立合伙关系能为它赢得友谊,并得到某种保护,使自己不受歧视或压力。政府也赞成外国资本家和本国资本家建立合伙关系,其原因又是一部分为了将利润保留在国内,一部分是为了使本国资本家获得更广泛的知识和经验。外国直接投资很可能主要按这些合伙方式发展,当一个项目涉及数十万英镑的时候尤其是如此。
另一方面,不论主张外国直接投资的人提出的理由多么有力,从适当的角度来看,这种投资形式显然必定是微不足道的。认为直接投资一直是或者可能是外国投资的最重要形式,是完全错误的。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1913年外国投资的全盛时期,英国在国外的投资有四分之三是购买公债或公用事业股票。
如果我们也考虑到通过政府机构提供资本来发展小规模农业的必要性,那么可以毫不夸大地说,今天所需的外国资本,有80%是政府需要的。直接投资在外国投资问题中仅占极次要的地位,差不多只与矿业和制造业有关。如果要恢复外国投资,那么主要问题并不是与恢复直接投资有关的问题,无论这种投资多么有吸引力,而是向外国政府提供资本的问题。
外国直接投资为什么总是小规模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放款的私人难以摸清数千英里以外的借款的私人经济底牌,难以对他的所作所为进行监督。设在霹雳或者库马西或者斐济的小种植园或者工厂或者贸易公司或者采矿公司,几乎不能希望发行股票到伦敦证券交易所去买卖。投资者不可能知道这种企业有什么价值,也不可能对它们的管理抱有信心。所以许多外国投资必须通过中间人来进行。设在英国在非洲的殖民地的金矿开采公司已在数目较少的信贷公司的主持下组成集团。这些信贷公司为在它们庇护下的公司行使某些秘书和销售等职能,这样做通常是要收费的。它们也可能投一点资。然而,从私人投资者的观点来看,它们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在它们庇护下的公司是真诚的。当这些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发行股票时,它们在伦敦较易为人们所接受,因为人们知道这家公司有很好的保证人。东方的茶园和胶园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其中许多种植园是由几家著名的信贷公司管理和做保证人的,这些公司的名字同样起着保证具有诚意的作用。如果没有这种保证人;中小公司就无法直接进入外资市场。这产生了进一步的后果。其中一个后果就是在外国经营的公司中出现了大规模走向合并,组成控股公司和实行垄断的趋向,例如在锡矿或铜矿业中就是这样。如果中小公司无法直接进入市场,那么唯一的出路是由许多中小公司组成大公司。这种成立垄断企业的趋势,在出现这种趋势的国家是不受欢迎的,但是它是以下事实不可避免产物,即外资市场无法应付独立的小公司。另一个后果是外资通过已经在先进国家建立的公司进行流动,在欠发达国家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这种情况一直是锡、铜或石油开采业的一个特点。
这实际上也是外国资本流入制造业的唯一渠道;实际上,欠发达国家里一切由外国出资开办的工厂,都是在先进工业国经营的公司或海外大贸易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我们在这里找到了为什么外国私人资本多半购买公债和公用事业股票,只有很小一部分直接投资到工业、农业或贸易的主要原因。不通过中间人,这件事情是无法做得有成效的。在过去,这些中间人一直是信贷公司、秘书服务公司或者设立在工业国的公司;否则就必须走向垄断,将所有权集中起来,以便在资本市场获得立足点。最近,一个新的中间机构以政府开办的金融机构的形式出现了,如农业银行、开发银行或工业金融公司,它们由政府担保,从外资市场借款,并且将这些资金重新投资到国内的小公司。但是这种做法只是着重说明了从国际投资的角度来看政府借款的重要性,以及私人股东的直接投资所发挥的必然是微小作用。在恢复外国投资方面,主要问题是如何向外国政府提供更多的资本。
在1929年之前,外国政府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向私人放款人借钱。而现在不再有可能大规模借钱了,这或者是因为美国通过了法律,或者是因为欧洲对外汇实行管制,可支配的私人储蓄减少,或者仅仅因为公众对这种贷款作出不利反应。
因此,如果政府要借钱,它们不得不主要向其它政府借钱。国际私人贷款的伟大时期已在1929年结束;如果国际投资得到恢复,那将是政府间提供资金的时期。
为政府间贷款所采取的第一个重大措施是在1933年成立了美国进出口银行,这家银行主要是向各国政府放款,但是并不完全如此。接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联合国用大多数会员国交纳的会费开设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这种银行也有借款权,它在美国和欧洲行使了这种权利。这两家银行发放低息(3—5%)贷款,偿还期比较长。此外,宗主国在它们的殖民地设立了投资机构。英国成立了由政府提供资金的殖民地开发公司,成立这家公司主要是为了进行直接投资,但是它也向私人企业、公用事业和公营公司放款。其它欧洲宗主国政府也有类似的机构。
虽然政府间贷款的这些机会是存在的,但是贷款总额很小,现有的机构根本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其主要原因是这些贷款实际上只限于“自我清偿”项目,也就是说,只限于那些本身直接产生收入的项目——例如电力或钢铁公司——这样可以用这些收入还本付息。现在,这些国家需要的许多发展项目是用于教育、公路、公共卫生、研究、农业推广或社会开发等非自我清偿开支。许多其它项目只有一部分是自我清偿的,如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或开垦土地。而在大多数欠发达国家,这些计划正好是最紧急的优先项目。在1929年以前,一个有偿债力的政府可以为实现它喜欢的任何目标,或者甚至没有规定任何目标而在资本市场借款。这些新机构并不能代为提供这种已经消失的方便条件。它们能代为提供公用事业借款,而不提供政府的杂项借款,前项借款往往占外国贷款的三分之一。
此外,政府无法仅仅为了扩大公共事业的规模而借款,这本身就限制了它们为公用事业及其它自我清偿项目借款的能力,一般说来,一切投资都取决于是否具有足够的公共基础。
说得比较具体一点,如果投资的速度加快,那么一切教育和培训机构马上就会受到压力。必须有工程师、科学家和管理人员来制订计划,并加以实施,还要有其它各种水平的熟练人员,如石工、木工、焊工和电工等。由于联合国、美国和参加科伦坡计划的英联邦国家提供援助,以及宗主国向它们的殖民地提供技术援助,这种缺乏专门人才的情况有所缓和;但是除了缺乏大批专家这个事实以外,这些国家的基本需要是培训它们自己的人民。它们必须花费许多钱来办各种形式的教育,在它们能够找到用于这一目的的资金之前,它们使用自我清偿贷款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
因此,对于建立负责政府间转拨为非自我清偿开支提供资金的机构已经进行了许多讨论。从理论上说,这些机构也完全可以成为贷款机构,因为提高国民生产率的任何开支,都能还本付息。但是由于所提高的生产率并不直接进入国库,所以用贷款为非自我清偿开支提供资金的政府,到还本付息的时候,在财政上就会遇到困难,除非它有第一流的财政制度。
因此,这个问题一直是从政府间援助赠款的角度来讨论的,而不是从贷款的角度来讨论的。
在这方面宗主国带了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宗主国设立了殖民地开发基金,用以补贴它们的殖民地的公共开支。英国有殖民地开发法,其它宗主国也有这种法律,英国殖民地开发法规定,每年开支为1500万到2000万英镑。采取的另一个步骤是美国在1948年制订了经济援助计划。这种援助的最大部分是给欧洲的,但是在最近几年里,欠发达国家也一直在得到援助(不包括军事援助),数额为每年3—4亿美元。联合国还决心支持成立一个联合国机构,为发展经济提供补助金或低息贷款,但是它仍然还得决定这个机构应当在什么时候开始活动。
如果人们考察一下外来资金的情况,那就很难不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国际转拨款项能否恢复到战前的(实际)水平首先取决于建立一个适当的补助金制度。外国直接投资只与不发达国家所需的一小部分资金有关系。外国投资在它的盛行时期多半是借款给政府或者在公用事业投资,现在和那个时候一样,问题主要是为现在的国营经济部门寻找资金。现有的政府借款机构是与自我清偿项目有关的,在这方面看来是足够了。所缺的是政府扩大生产性的但是非自我清偿的开支的资金。在1929年以前,政府可以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借款,所借的款额几乎和公用事业的直接投资相等。在消除这个差距之前,无论是通过取消对目前的贷款机构的限制来消除,还是通过设立补助金来消除,所有其它外国投资大概都会遇到障碍,因为一切投资在某种程度上都取决于公用事业是否有足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