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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第三节 经济学巨匠的成就和纪念.3

作者:薛兆丰 当前章节:15373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15

大规模保障房只会提高真实房价

2011年4月11日

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曾经说过,经济学家没有学派之分,而只有好坏之别;好坏就在于是否相信世上有免费午餐。这样划分固然粗糙,但不失洞察力。很多事与愿违、并造成巨大浪费的公共政策,恰恰源自“指望免费午餐”这简单的谬见,而近期试图以大规模修建保障房来压抑房价的行动正是一例。

准确地说,住房不是商品,而是服务。一条香烟、一瓶啤酒、一块香皂,是有形的商品,因为它们可以比较孤立地存在,其价值基本不以时空的变化而变化。假如公众普遍认为这些有形商品是“必需品”,那么政府就不妨定量低价或免费向民众发放,而获得这些商品的人所得的价值大致相等。

然而,住房却不同。住房从来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商品,而是由诸多经济要素共同构成的综合服务,这些要素包括面积、格局、用料、装修、楼层、朝向、设施、配套、地段、学区、医疗、交通、治安、乃至周边未来规划和发展等等。换言之,当有识之士大声呼吁“民众需要买房”,而政府官员顺势回答“那每户给一套”时,受过训练的耳朵应该听明白,这种对话没有意义,因为其间并没有锁定具体的要素。

没有人需要尚未锁定具体要素的房子,而购买抽象的房屋,更不是什么刚性需求。如果人们非要不可的只是一所房子或一张房产证,那么政府大可以在边远的山区建造足够多的廉价山洞,满足人们的需求。但事实上,人们需要的不是抽象的商品,而是非常具体的、能以最低代价为他们当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的住房服务。

正确的提问,不是政府是否有能力提供抽象意义的廉租房,而应该是问谁有能力全盘考虑上述诸多因素?问谁能以最高的效率协调这些因素?问谁能够以最低的代价(成本)来提供服务?究竟是政府还是市场?

是市场。是那些民营房地产开放商、民营房地产中介以及出租和出让住房的私人业主。只有他们才面临竞争,才必须以最低的价格和最优的搭配来讨好消费者。政府官员从来缺乏这种持久和自发的动力。这是所有市场与政府之争的症结所在。

事实上,市场正在以最低的价格,提供最优的市场服务。当然,如果政府进一步放开对土地的用途和交易的管制,那么房地产的价格会进一步降低。然而,如果让政府替代市场,让政府而不是市场来提供住房服务,那就必然事与愿违,必然进一步推高而不是降低房价。

归根结底,大部分人不知价格为何物。一切不满,一切调控,都指向价格,而不是价格背后的成因。他们不明白,价格不仅是现状的如实反映,而且还能调动资源,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满足复杂的需求。不少学过经济学的人,其实不相信经济规律,以为物资丰富了,价格才起作用;以为房地产的供应是既定的,价格只是用来切割既定蛋糕的工具。弗里德曼说这些经济学者只见过乐谱,没听过音乐。

数量达到千万套规模的保障房政策,经不起简单的推敲。不错,保障房的名义售价,可以按官员的意愿随意设定。但是,它们的实际成本和市价,却是由经济规律所决定,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首先,地价的高低,就是由市场供需来决定的。官员可以恣意在市中心建一批保障房,但需求者之间对住房地段的竞争,就会把这批保障房的地价部分推高到市场拍卖的水平。当政府忽然成为千万套保障房的大房东,而住房并非完全按货币为分配标准时,供应方(官员)的贪污腐败,需求方(住房申请人)的弄虚作假,就必然乘虚而入。

其次,政府笨拙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又会把住房服务所产生的成本推高,以致超过民营机构的运作成本。政府官员不可能像商人那样精打细算。保障房本身就是低价礼物,官员不担心住户用脚投票。做工马虎、配套不全、“低保房”变成“低质房”、“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之类的消息,大家都时有所闻。

再有,由于缺乏充分产权,住户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去善用、维护和转让住房。住户何时能买断,何时能出租,何时能出让,这些细则决定了用户对房屋的产权,也从而影响了房屋的利用价值。

费里德曼等人编写过一本叫《房租管制的神话与现实》( Rent Control: Myths and Realities )的小书。该书罗列了十多张破败房屋的照片,其中有些是在房租管制下被“充公”而年久失修的,有些是在战争年代被炮弹炸毁的。惊心动魄的是,读者如果不看书背的注释,仅看图片分辨不出来。另外,根据国外的经验,把大量低收入者汇集在同一社区,而居民又缺乏脱贫致富搬离该区的积极性,那么就必然引发诸多后续的社会问题,尤以治安和教育为甚。

低价保障房不可能是免费午餐,问题只是大家到什么时候才看清楚它的全部成本。要缓解房价的上涨压力,最好的办法还是政府首先放开土地使用和交易的限制,撤销对土地统购统销的角色,解除无济于事的限价和限量政策,从卖地收入中拨出专款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发放给被认定为应该得到补贴的人群,然后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让地产商人、房屋中介和私人业主,向需求者们——包括领取补贴者们——争相提供不同档次的综合住房服务。

政府卖地推高房价了吗?

2010年1月26日

坊间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房地产市场,由于政府大量卖地赚钱,所以推高了房价,并制造了楼市泡沫。这种观点是错的。恰恰相反,假如政府不卖地,不从卖地中挣钱,房价反而会进一步剧增;政府卖地本身,其实直接推低而不是抬高了房价。

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取得的巨额财政收入,常常被误解为居民住房成本增高的根源。其实不然。道理很简单。你意外捡了颗钻石,假如市场上最高出价是100万,那么它就能卖100万。即使你把钻石赠送给中介商,它最终也还是卖100万。也就是说,即使政府把土地送出去,按身份证号码摇奖,随机送给国民,最终购房者支付的房价也不会因此下跌。这是经济学的供求规律。让我分八点逐层简述。

第一,供地越多,房价越低。不管这供地是通过行政分配、公开拍卖、私相授受、免费赠送来实现,此理不变。所以,认为政府因为卖地多而增加了楼市平均价格,是方向性的错误。恰恰相反,政府不卖地,不供地,不鼓励民用土地用途的自由转变,或不允许其他人供地,才会促进房价高涨。

第二,土地国有,政府垄断,也属常见。英国的土地都是女皇的,一点点卖出,只卖使用权,不卖所有权,收入用于政府开支,算是征税,本身并无不妥。有人说,土地是人民的,要归人民。但政府支出,原则上也用于人民。要理解房价与泡沫,土地的最初所属,是无关的因素。土地存量有限,不管归谁所有,只要需求增加,房价就会上涨。

第三,供地方式,拍卖为宜。公开拍卖是最透明和高效的方式。其他方式滋生更多腐败和寻租损耗。况且,拍卖反映了市场需求并取决于市场需求。不是政府想卖多高价格就能卖多高。要地产商预期有承接,才能成交。政府开价过高,或市场预期不佳,就自然会流拍。究竟是谁推高了房价?是购房者本身。

第四,即使土地免费,房价也不改变。有人以为,假如政府把土地免费送出来,房价就会下降。不对。不管是谁,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得到了政府免费送出的土地,他也会转身按照市价卖出,能卖多高就卖多高,而不会免费或低价转让。政府把地免费送出,只是让第一手得到土地的人(不论他们是因为抽奖得到还是凭关系得到),分得了本来归入国库的卖地收入,而最终住房者不会得益。到此请重读第三点。

第五,政府会优化供地节奏。土地供应跟不上需求,废话,当然跟不上。土地就那么多,尤其是好地段。问题是,政府为了使卖地收入最大化,会适当控制卖地节奏,这也就在土地的短期和长期的用途间取得了平衡。虽然政府可以一次性把土地全部贱卖出去,然后由二级市场通过多次交易来决定这些土地合并、分拆、规划和再规划,但政府一般不愿意这样让利。重要的是,无论政府是否愿意让利,都只会改变政府和第一手地主之间的财富分配,而房地产的最终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不变。

第六,价格决定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价格。价格是由对最终成品的供求决定的,决定了以后,再倒过来决定生产原料的价格。房价是完全由供求决定的,房价被供求决定后,才倒过来决定土地的拍卖价格和开发商的利润。这因果关系,是学习价格规律的难点和重点,要想个不停,才能明白。到此请重点读第四点。

第七,需求旺,有原因。(1)农民进城,数以亿计,创人类记录。(2)住房面积和质量提高,购房者的平均年龄提前。(3)人均寿命延长,退休年期增加,但养儿防老已不可能,而养老保障并不健全,购房便成了人们储蓄保值的常用手段。购房月供三千,一千实为租金,两千实为储蓄。在上述因素的推动下,房价高涨实属正常,而并非个别人的阴谋。非得要说是阴谋,那么大可以清者自清,选择只租不买,自动退出购房大军。到此请重读第三点。

第八,价格规律与市场状态无关。不管中国的市场是否成熟,官商有没有勾结、政府是否廉洁、行业是否垄断、住房是必需品还是奢侈品、太阳从东升还是西升,价格规律都普遍适用。如果市场不够成熟就能逃离价格规律的约束,那岂不很爽?用市场状态来“抹去”价格规律,是对价格规律的最大误解。

我的看法是,政府采用拍卖的形式批出土地,恰恰缓解而不是激化了市场对住房的需求。为了使土地卖得更高的收入,政府也积极从事了环境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提高了土地的实际价值。但是,中国正经历人类历史上从未见过的城市化过程,再加上文化传统、养老保障和防范通胀等考虑,市场对购买住房的需求格外高。无论如何,只有不断增加土地供给,放宽土地用途转换的限制,允许其他土地供给源进入市场,才能根本解决住房困难,并减慢实际房价的增长。

电力紧张:为什么总是忘记价格

2004年6月19日

遍及全国的用电高峰期已经到来。各地电力部门推出各种调配方案,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以舒缓电力供应的压力。我不懂发电,也不懂送电,更没有深入分析那些电力调配方案。但我知道,供电部门推出的方案越多,细节越是复杂,就意味着问题越来越严重,而他们解决问题的路子也越走越歪。

没错,我是说:一方面,我们用不着去了解发电的原理,用不着去了解电力供应为什么会紧张;另一方面,我们也用不着去了解到底什么人在用电,他们的轻重缓急又如何。我们既用不着具体了解“供应”,也用不着具体了解“需求”。只要看到“短缺”,我们就能断定:“短缺”是“价格”太低造成的。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让电价上涨。

人们通常的思路是:为什么电力供应减少了?为什么电力需求增加了?可是,朝这个思路走下去,仔细追查,你可以罗列几百条理由。那又怎样?真正的原因可能是几千条、几万条。谁也不可能逐一身临其境,更不可能亲历亲为地解决问题。能“牵一发动全身”的,只有价格。

有建设性的答案是:电力从来都是紧张的!以前大家之所以感觉不到紧张,只是因为价格够高——高得足以让人们寻找替代的方法,减少用电量。可现在情况变了,电的价格相对而言变得不够高了,电力于是就变得紧张了。同理,只要价格提上去,就能马上促使每个人、每家工厂精确地计算他们合适的用电量,并积极寻找替代的方式。

让我说说美国的经验教训。美国20世纪70年代经历过长时间的能源危机,油品和电力极其紧缺。当时尼克松总统的对策,第一步——最错的一步——就是禁止油品价格上涨,取而代之的是层出不穷的行政管制。现在回顾起来,可笑,也可悲。

尼克松颁发“价格管制令”后,油品和电力的“标价”的确控制住了。没人敢违法。但这并没有解决问题,而只是把问题推向别的方面。首先就是油站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个景象维持了整整十年,直到里根上任后解除价格管制才告结束。

接着,人们开始私下蓄油。开大车去加油,回来用管子给其他小车喂油。偷油的事也接连发生了。于是人们给油箱上锁,晚上还提防小偷。不怕偷车,就怕偷油。为了对付私下蓄油,政府再推出新对策,规定每次加油的分量。

这能缓解紧缺吗?当然不能,队伍当然更长了。为了缩减队伍的长度,政府提出“单双”号制度。单号车牌单日排队,双号车牌双日排队。可是,队伍的长度并没有减半,为什么?因为邻居和朋友之间开始盛行交换车牌来加油。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政府规定礼拜天不准用车。但很多人礼拜天要上教堂,这个规定违反宪法,很快就取消了。政府又规定,一家只能用一辆车。于是,家庭主妇就成了专职司机,从早到晚送丈夫和孩子上学、放学、上班、下班,而汽油并不能省下来。

与此同时,电力的供应也变得非常紧张。人们没热水可用,大雪天没有暖气。为了节电,政府花钱购买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做广告,宣传节省用电的美德。政府还把中学生组成纠察队,让他们拿着温度计到商场、餐厅和戏院检查,及时举报那些把室内外温差调得太高的用户。

什么办法都试过了,都没有奏效!尼克松和卡特就是不明白,电力的“全部价格”是由电力的供求决定的,是不以总统的意志和发令为转移的。总统有权颁布法令,把电力的“货币价格”压下来,但电力的“非货币价格”就必定上去了。电力的“全部价格”是不变的。

政府既不能跑到某个商人面前,要他不要投资别的项目了,马上搞个发电厂;政府也不能跑到每个人的家里,告诉他们每个礼拜出门多少趟,洗热水澡多少分钟;政府当然也不知道那些商业用电者,到底谁的业务更重要。

也就是说,一旦出现短缺,就不应该走行政调控的路子,而是应该依靠市场价格,也只有依靠市场价格,才能切实地激励每个用户精确计算是不是值得再多用一度电;也只有依靠市场价格,才能激励、切实地激励每个投资者精确计算是不是应该转为投资发电业。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只有电力价格自由浮动,才是开源节流的关键。

公营与私营的异同

2011年5月16日

本节的多篇文章,很多涉及公营产品的提价问题,包括拥堵费、火车票、电价等等。网上的争议持续不断。其中突出的两个焦点,一是公营机构本身是否具有涨价的合法性,二是公营机构是否具有涨价所需的市场信息。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大家必须精准地理解公营与私营之间的异同。

如前所述,只要一种商品具有“一人消费会妨碍他人消费”的特征,那么不论我们把这种特征称为“排他性”还是“竞争性”,也不论供应商是公营的还是私营的,供应商在提供这种商品的过程中向消费者收费,就能同时起到两个作用:一是甄别需求较高的顾客,从而把有限的商品推到使用价值更高的用途上去,以减少社会成本;二是进行逼近的盈亏核算,从而为未来的同类投资提供依据。

反对公营产品调整价格——尤其是指“提价”,第一个理由,是“公益”顾名思义应该“低价”或“免费”。然而,这是循环论证。我们不能先将某种服务说成是公益,然后根据公益的含义,说它恰恰应该低价或免费。无法回避的问题是:“谁来付费?”既然世上没有免费午餐,那么要么就是“税收支付”,要么就是“用者自付”,当然也常见双管齐下的。

第一种方式,即“税收支付”,适用于难以甄别用者的场合。国防和司法等公共服务,都是典型的例子。当外敌的子弹打过来时,政府再逐家逐户商议国防收费,成本显然过高。警察在街上巡逻,对整个社区的潜在犯罪起着威慑作用,也难以认定谁的受益比谁更大。在这些场合,公共开支应该由一般化的税收来支付。

然而,一旦甄别“消费者”的成本下降,那么“用者自付”原则就变得更加合理和可行,以致胜于一般化的税收。没有哪条铁路、哪间诊所、哪座体育馆,是造福全体人民的。它们只能造福特定的人。在这些场合,哪怕供应者是政府或公营企业,开支也应该尽量采用“用者自付”原则来摊派。

由此可见,相对减少靠“税收支付”来资助的公共项目,相对增加靠“用者自付”来资助的公共项目,两者可能并不矛盾。简单地把前者理解为加税,是没有意识到这两种资助方式各自优劣的缘故。

反对公营产品调整价格,第二个理由,是公营机构不知道“市场价格”,所以它只能一成不变地保持原来的价格。这个理由不正确,但错得深刻,需要一点篇幅来澄清。

欧美的思想史上,曾经有过两次关于“计划经济计算”的大争论,先是在20世纪20年代的德语世界,后是40年代的英语世界。文献汗牛充栋。但如果必须选一篇作为总结,那么当推哈耶克(F. A. Hayek )1945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上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 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 )一文。该杂志今年创刊100周年,选出20篇极品,这是其中之一。

哈耶克认为,人们对真正的经济学核心问题存在普遍误解。人们以为,经济学就是要解决如何使“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用”的问题。只要把每个人的需求,都进行量化和集中,那么只要有足够好的数学家和足够快的计算机,中央计划者就能为生产和消费的每个环节提供精准的指南,从而消灭浪费、消灭剥削、并极大地增进人类的福利。

哈耶克指出,如果世界是一成不变的,或像星际运动一样周而复始,那经济问题确实可以通过全盘量化和集中计算来求得最优决策。数学家拉普拉斯(Laplace, Pierre - Simon )就曾经大胆地提出:“给我一个时间片段里所有原子的状态,我告诉你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每个时间片段的所有原子的状态。”

然而,世界不是严格遵循因果律的。更重要的是,至少对人类有限的认知而言,世界是在变化之中的!经济学是为了应变而存在的学科。没有变化,就无需经济学。正因如此,哈耶克断言:如何协调千万人之间的行为,如何利用分散在千万人头脑中的信息,才是真正的经济学核心问题。

哈耶克指出,要协调众人的行为,要利用分散的知识,信息的集中处理是不可能的,那是因为总有些信息是不可能预知的,或不可能言明的,或不可能量化的。缺了这种信息,大规模的计划经济计算就不可能成功;要解决问题,就必须通过市场,就必须由分立的个人并行处理他们独自拥有的信息,这样才能协调众人的行为和分散的信息。

人们常常猜想:“经济学能不能像预测地震、季节、潮汐那样,预测未来的利率、物价、汇率的变化?”许多人一厢情愿地相信“能”。他们争辩说,经过刻苦的求索,人类终能找到价格变化的规律,从而准确地预测未来价格的走势。

然而,哲学家波普尔(Sir Karl Popper )和经济学家费雪(Irving Fisher )等人,逻辑井然地推断,价格的变化是不可能预测的。这是因为,尽管事物的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但新信息的内容和披露时间,顾名思义是不可预知的,如果可预知,那就不叫新的信息。也就是说,只要有些信息是明天才披露而今天还没有披露,而这些信息对价格的变化是有影响的,那么价格的变化是不可预测的。

近期我最喜欢用的例子,是汪丁丁老师告诉我的。苹果公司在iPad2 的发布会前,坊间流传其灵魂人物乔布斯(Steve Jobs )健康欠佳的消息。发布会上,乔布斯健步登场。消息以毫秒为单位迅速向全球散播,苹果公司的股票应声上涨约3美元。但经过几个小时的消化,苹果公司股价掉头向下,当天的收市只是净升了0.17美元。

这是说,世界确实是有规律的,那就是“领导健康,企业增收。”谁都认识、接受和运用这个规律。问题是,“乔布斯健康情况”这一信息的披露,是不为人所预知的。这信息披露过程的不确定,导致了苹果股票走势的不确定。人们以为乔布斯健康不佳,苹果股价低迷;人们见到乔布斯出场,苹果股价暴涨;人们看清了乔布斯的举手投足,苹果股票再跌。

究竟是谁在争分夺秒寻觅乔布斯的新闻,穷所有医学知识来分析他的健康走势?是那些对赌的投资者——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地攫取正确知识、用投资行为来表达他们的不同观点、并默默接受“盈利”的褒奖和“亏损”的谴责。这就是追逐私利的分立的个人,如何在市场中寻找、利用、消化知识,并形成协调的漂亮原型。

言归正传,公营机构能否知道价格调整的方向和幅度?能,也不能。能,因为公营和私营企业都平等地处于信息不确定的境地,他们都一样得通过寻找、利用和消化信息来指导决策;不能,因为公营企得代理人,不像私营企业的代理人那么孜孜不倦地去追求信息。如果要用极细腻的笔锋来刻画公营和私营的异同,那就在这里。

当我们见到公营机构进行价格调整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无条件的反对,而应该细问那是不是由于“用者自付”原则在取代“税收支付”原则?是不是由于公营机构在模仿私营机构的应变速度?如果答案是“是”,那么政府的效率很可能是在提高而不是下降。这是说,尽管私营在很多场合胜于公营,但我们也不应反对公营从低效向高效作出改进。

短缺商品应该如何分配

2011年2月21日

接连遇到短缺商品如何分配的话题。先是例行的春运火车票争议,自1999年我发表《黄牛党和资源耗散》,已经13年未平息过,而火车票价是第15年未调整了;接着是北京市通过摇号购车来治理交通堵塞的措施;再有是北京推出的基于户籍条件的房地产限购令;今天我还接受了能源行业杂志的专访,谈的是“拉闸限电”和能源的分配模式。

这些跨行业的价格管制一下子涌到桌面上来,原因之一是我向来就关心这个话题,自己谈得多,别人也问的多;但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现在愈演愈烈的通货膨胀,诱发了形形色色的价格管制。

大家知道,关于通货膨胀的成因,有两派观点。一是以佛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为代表的货币学派,认为“通货膨胀到处是且始终是货币现象”,而要治理通货膨胀,唯一办法是控制货币。另外一派则认为,通货膨胀的成因是五花八门的,房价、油价、工资,甚至大蒜价格,都能造成通货膨胀;因此,对付通胀的办法也五花八门,限价、限购、摇号、配给和排队,都是这一派学者津津乐道的。本文就让我顺着后者的思路,分几点来谈短缺商品应该如何分配。

第一,是“稀缺”(scarcity )和“短缺”(shortage )的区别。稀缺是人类乃至动物均普遍面临的基本约束。好的东西,就总是多多益善的;只要是商品,就是稀缺的。稀缺不能成为新闻,也不是经济学家有能力解决的。能成为新闻的,能为经济学家所讨论的,不是稀缺,而是短缺,是当一种固然是稀缺的资源,其价格被人为压低后,引发的拥堵、排队、囤积、浪费和规避管制等现象。

这是说,当经济学家试图为解决春运、拥堵、楼贵、缺电等问题出谋划策时,他们没有本事直接提供一节车厢、一条马路、一幢楼房或一桶石油。具体地说,火车票涨价当然不能解决一票难求的问题,即不能解决“稀缺”问题,但价格调整显然能解决“短缺”问题,即发出正确的信号,激励旅客早离晚返,由此缓解举国排队而造成的浪费。

第二,经济学家不宜轻易假设需求没有弹性,或说价格不起作用。事实上,人们为了追求个人目标,总是在作妥协,他们可以付出时间、汗水、健康、闲暇、享受、亲情、鲜血,甚至贞操和器官。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些都能够放弃。但调整回乡行程表所带来的不便,穷人就无法承受?

有学者解释说,回乡过年的需求刚性极强,而铁路的运力几乎不能提高,这种情况表示为需求曲线和供应曲线平行,所以始终存在黄牛党牟利的空间。这种说法有自相矛盾之处:两条被视作平行的需求和供给曲线,怎么会在加上区区黄牛费后就相交了?

实际情况是,需求和供给都并不缺乏弹性,黄牛价接近市场价,而机票价就是火车票的上限价。在高峰期,需求和供给曲线的交点确实会高一点,但把它们说成是不相交的平行线,那就变成几何学游戏了。这种形状的曲线,在真实世界里罕见对应的实例。

第三,学者不宜把正常商品甚至奢侈品说成是必需品,从而套用“需求刚性”的逻辑,来为硬性限价、限购或配给政策辩护。北京的房价是高,但错不在价格本身;恰恰是高价,让所有人都在考虑自己应该朝哪个方向行动,如住房的人考虑是否只租不买,买房的人考虑是否买远点买小点,造房的人考虑是否要建多点建密点,有房的人考虑是否把房子腾出来出租甚至出售……

遗憾的是,房价这一本身在发挥作用的指标,却被一些经济学家视作要直接治理的对象。我们没有见过有哪位医生,不去考虑治病,却盯着温度计打主意的;然而,主张用行政手段来把房价压下去的经济学家可不在少数。问题是,如果说有瓦遮头是必需消费,有房可住是正常消费,那么在国际大都会买得起房,就应该是奢侈消费。有什么理由硬说买房是“北京人必需的”,而重启户籍管制来实施配给和限购?

设想一下,若规定只有出生时姓李的人才准购买一套房子,那除了诱发许多弄虚作假的社会成本外,确实可以在短期内抑制购房需求和压低房价。问题是,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有什么好处?这么做与按户籍来限购有何本质区别?我的回答是:没理由只让姓李的人买北京的房子,这么做对北京或对中国都没有好处,而这么做与按户籍来限购的政策没有区别,同样糊涂。

第四,可以用补贴来帮助穷人。我在《论堵》一文中解释过,一种商品,即使它的供给没有弹性(如高峰期的车道或车票),或由垄断组织操控(如土地或石油),用价格来分配这些商品,也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那就是能促使资源被用到价值较高的用途上去。每当提到这个观点,人们经常会追问:“穷人怎么办?”答案是:不一定但可以考虑采用补贴。

在对稀缺品实施按价分配的同时,若确实要帮助穷人或某种特定人群,那就不妨把他们先识别出来,然后给予补贴。例如,要帮穷人改善营养,那就不仅可以把牛奶送到穷人手上,还可以给穷人发放牛奶券,让他们在市场上选择他们喜欢的品牌。更好的办法,是给穷人发放更为通用的营养券,以便他们在牛奶和其他食品之间自行权衡。再进一步,就是发钞票,那是最通用的补贴。凭着钞票,穷人可以选择一间较亮堂的房间,同时放弃二十瓶牛奶,来改善他的健康状况。须知增进自由所带来的效率改进,是定质定量定向补贴所无法企及的。

这是说,让车票价格浮动的同时,给“穷人”以钞票补贴,他们就自然会善用钞票,而穷人显然未必会用来购买高峰期的车票。结果将是皆大欢喜的:穷人购买非高峰期的车票,并把剩下来的钱用于别处,从而得到了比在高峰期回家更高的满足;需求高的人能够轻易地买到高峰期的车票,他们额外多付的钞票,是通过他们替别人劳动而赚取的;而铁路因为涨价所收取的额外利润,也可用于慈善或投资项目。

这种制度安排,难道不比让穷人在寒风中排队,能更有效地帮助他们,并带来更大的社会福利?同理,允许拥堵费自由浮动、电价自由浮动、房价自由浮动,并给予那些经过合法程序被认定为值得补贴的人以钞票补贴,显然比用限价、限购、摇号、配给和排队来分配稀缺品要有效得多。

认钱还是认人

2012年11月5日

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Michael Sandel )在新书《钱不应该买什么》( What Money Can’t Buy )中列举了大量花钱购买商品、服务,甚至特权的例子,其中包括向黄牛党购买热门讲座或莎士比亚剧的门票、付钱插队看病、付钱购买公路的行驶权、企业付钱购买污染权、家庭付钱购买超生权等等。桑德尔认为,这种交易对那些“由于资源有限而付不起钱的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任何商品都得标价,标了价就有人买不起,照桑德尔的逻辑,为了公平,商品就不该标价,而应该全世界人民一起排队领取。于是,我有两个问题:一,桑德尔教授和家人平日是否跟非洲的儿童一道排队看病?二,在分配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假如不拼钱,那么人们将改拼什么?

首先,桑德尔肯定没跟非洲儿童一道排队看病。桑德尔是哈佛教授,平日住在美国,而美国并非向全世界开放,非洲儿童没法随意入境,所以桑德尔必定享受了比非洲儿童在时间上优先、在质量上优越的医疗服务。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究其根源,就是美国人比非洲人更有钱。那么,美国人仅仅因为出得起钱,就比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民优先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而非洲人民仅仅因为没钱就无法治病,从桑德尔教授提倡的公平观看,这是否道德?恐怕除了生活在废除了货币的极左社会里的人外,这个世界谁都是不道德的。

这不是要抬杠,而是要指明事实。任何有价值的讨论,都应该以事实为出发点。事实是,今天世界的绝大部分资源,都首先是按照富者先得、富者多用的规律来分配的,而实现的机制大致就是买卖。一个享受美国波士顿地区医疗服务的教授,挤占非洲儿童的医疗资源恐怕是上千倍的,相对于在中国向黄牛党付钱买挂号的病人来说,那是一千步笑二十步。我们要认识到,大量至今仍然被人误以为不可买卖的东西,实际在进行着或明或暗的买卖。

当我们在深秋里感到寒意,插上油汀取暖器的电源时,我们向山西的煤矿工人购买了健康,是他们以从未白净的身体,降低了我们染上感冒的几率;当警察在街头和匪徒交火的时候,我们以纳税的方式购买了警察用生命换来的治安;当一个既反对同性恋结婚、又希望自己的子女获得免费教育的选民,把选票投给了既支持同性恋结婚、又将实施儿童免费教育的政党时,那些旨在促进同性恋者结婚合法化的团体,就以支付政治献金的方式,购买了那位选民的选票;当一个作家买下一支光亮的钢笔时,他也买下了电镀厂附近居民的健康;同样道理,那些购买了桑德尔教授的书籍的读者,实际上用钱买下了许多失学儿童的识字权,因为如果不是桑德尔的书那么好卖,有些纸张是会用来印识字课本的。

如果在我们享受灯光、电暖、安全、教育、阅读的时候,没有意识到别人为此有所付出,那才是无知;在抚弄那支光亮的钢笔时,并不愿意支付环境污染费,那才是不道德的。健康、生命、选票、免于污染、免于无知,本来都是神圣的人权,但在真实生活中,却是在有价地交换着的。我们不应该对这个基本事实佯装不知,并对不可能实现的道德准则高谈阔论,而是应该视人性为给定的前提条件,并探究在人性始终发撑作用的情况下,社会应该采用何种规则,才能取得比较可取的结果。事实上,正是这些交易,促成了分工,矫正了不公,增进了和平、财富和幸福。

其次,假如不拼钱,那会拼什么?显然,如果不拼钱,就会拼其他的。一般地,一个不“认钱”的社会,它就不得不“认人”。所以,切中要害的讨论,并非仅仅讨论“认钱”好不好(与天堂相比,“认钱”当然充满了不公平),而是如何在“认钱”与“认人”之间两害相权取其轻。

诚然,我们有许多需要“认人”的场合,恋爱、雇佣、教学就是典型例子。在这些例子中,男女双方、雇佣双方、教学双方,与其说是在进行买卖,不如说是在择偶。这时,“认钱”就往往不是上策,因为双方寻求的都主要是非金钱的品质。也就是说,在交易的双方都需要“挑客”的情况下,“认人”的标准往往比“认钱”的标准更可取。

然而,只要有一方没有挑客的需求,那么“认钱”就往往是更可取的。例如,尽管顾客买衣服时都很挑,挑质地、挑颜色、挑剪裁等等,但只要裁缝觉得不必挑客,他就可以按“价高者得”的方式卖衣服。又例如,尽管大学教育旨在寻找合作伙伴,所以应该以“认人”为主,但幼儿园教育则是旨在提供照看服务,所以不妨以“认钱”为主。我们知道,物物交换的交易费用极高,因为匹配的交易者相遇(称为双向巧合,double - coincidence )的几率很低;而交易当中只要有一方是认钱不认人的,那就能极大地增加交易的机会。这恰恰是货币的基本妙处。

问题是,卖方究竟是否应该“挑客”?一种情况,是卖方乐意“挑客”。如果是这样,那他就必须承担“挑客”带来的金钱损失。如果卖方非要限定讲座、戏剧、著作、公路、三明治和卧铺票的潜在客户群,把他们限定为学生、货车、白人、处级以上干部,那么卖方就是在实施这样或那样的歧视;而实施歧视的代价,就是卖方不能在更大的潜在客户群中按“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取最大的金钱收入。换言之,卖方是在以付出金钱的方式购买了歧视顾客的权利。

经济学家阿尔钦(Armen Alchian )、卡素(Rubin Kessel )在1965年一篇题为“竞争、垄断和对金钱的追求”( Competition, Monopoly, and the Pursuit of Money )的文章中论证:正是由于实施歧视会造成金钱损失,所以当人们必须自己承担歧视所造成的金钱损失时,他们就会产生抑制歧视的积极性,从而减少“挑客”的行为。直白地说,越是市场竞争激烈的地方,商人就越会“认钱不认人”;而即使在以寻求适配为特征的职场,处于竞争压力之下的雇主,也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歧视,做到“认才能而不认人”。

这毋宁是好事,因为非人格化的金钱,取代了人格的其他特征,恰恰使得“生而不同等”的人们(性别、人种、肤色、宗教、等级、贫富、党派各异)能够保有其自身的特点,并面对最少的障碍来追求“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在一个“认人”的社会里,一个黑人除非漂白成白人,一个“文革”反对者除非伪装成支持者,否则他们很难平等;但在一个“认钱”的社会里,一个黑人只要设法赚到20元,那他买到的汉堡就跟白人买到的一样大;一个“文革”反对者只要设法赚到200元,那他享受到的网速就跟“文革”支持者的一样快。

另一种情况,是卖方被迫“挑客”。在实施种族隔离政策地区的卖主,或受到价格管制掣肘的商人,或那些基本取消了价格甚至完全取消了货币的计划经济实验区里的人们,他们由于无权向出价最高的人出售商品,所以他们就自然而然地会采用这样或者那样的标准来“挑客”,即实施歧视。最后,当政府的权利代替了商人追求金钱收入的动机之时,就是白人先吃、高官先用的社会到来之日。人类不是不曾尝试过那样的社会,那样的社会是噩梦。

金钱固然不能买到一切,比如理智;但在高唱“钱不该买什么”前,我们应该细看,生活中哪些东西不是以或明或暗的方式买来的?我们还应该追问,在普遍尝试“认人”而不“认钱”的社会里,人们过得怎样?只有如实回答,才不至于脱离现实、愤世嫉俗和夸夸其谈。

市场经济与歧视

1999年7月2日

市场经济是否不可避免地维护了歧视?美国高等法院在6月23日,分别对三宗涉及“残疾人法”的案子作出裁决,再一次引起雇主和雇员们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这三个案子的原告,分别因为近视和高血压,被他们所属的航空公司和运输公司辞退。他们控告雇主歧视残疾。但是,高等法院判决:假如一个人的身体缺陷,能够通过戴眼镜或吃药得到纠正,就不属残疾,原告均不在“残疾人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败诉。

事实上,美国的“残疾人法”,一向令雇主们头疼。有不少像“国家就业法研究所”这样的组织,目的就是训练雇主们规避“残疾人法”。这次,他们都为高等法院的判决欢呼,认为判决避免了雇主无数的麻烦。但是,为民请命者却深表沮丧,认为全美有上百万处境相似的人,将继续遭受歧视。

对于歧视,包括种族、性别、年龄和体质的歧视,经济学家有独特的看法。他们认为,尽管歧视仍然是人类社会非常普遍的现象,但市场经济已经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歧视,市场经济恰是消除歧视的最佳途径。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教授,以研究家庭、犯罪和歧视问题闻名,他给“歧视”下了定义:只有当歧视者愿意放弃一定的利益,例如收入、利润、工资或者享受,以便满足他个人的偏好时,才是歧视。

例如,如果一个女性求职者比别的男性求职者更能干,而雇主却偏要招收男性,那么雇主歧视了女性;如果一个黑人歌手唱得比白人歌手更动人,但顾客却执意只买白人歌手的唱片,那么顾客歧视了黑人。这里,雇主和顾客,都愿意放弃自己的利益,来满足自己在性别或种族上的偏好。

但是,显然存在截然不同的情形。如果明明那个男人更强壮、那个青年更敏捷、那个白人更博学,那么聘请那个男人、那个青年以及那个白人,而不是别的女人、别的老人或是别的黑人,就都不是歧视。这样,雇主的选择,不仅没有造成他们收入的减少,还会导致他们收入的增加。

用这个标准来判断是否存在歧视,意义重大。设想一下,如果第二种情形被判定为非法,那么一切品质标准将被抹杀:近视的人有福了,可以开飞机;体弱的人有福了,可以做搬运;黑人有福了,成绩低也可以入读名校——唯一的理由是他们不能被“歧视”。

是的,歧视现象普遍存在,难以根除。但凭借经济学的分析,我们不仅能够区分哪些是歧视行为,而哪些只是合理的选择,我们还认识到,歧视者害人亦害己,在歧视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承担了损失。

可以想见,越是在产权不明晰的社会里,歧视现象就越肆无忌惮,因为人们无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相反,越是在产权明晰的市场经济里,歧视行为就越受制约,因为在那里,傲慢偏见者的收入会减少,兼收并蓄者的收入则会增加。

就算你憎恨黑人,但当你看中了一条皮带时,你未必会因为黑人参与了它的制造,而拒绝购买。只要你买下这条皮带,你就用行动资助了黑人,哪怕你心里依旧充满了憎恨。市场是色盲的,它使你无法甄别商品的生产者,它既惩罚歧视者,也同时奖励宽宏者,这是市场的美妙之处。

为歧视正名

200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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