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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荞麦 当前章节:1538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15

消息传得很快,越传越离奇,让所有同类的作家心里都痒痒的。接着一个评论家,甚至在报纸上写了篇文章,回顾了M年轻时甫一出道就令人耳目一新、开创了新一代文学写作的光辉往事,并且代替读者发问:“下一部重量级的作品何时才能面世?”虽然在报纸上不好讲,但私下这位评论家也确切表示:“M的新小说,肯定是写完了。书名嘛,暂时就是《巡游》,但出版时也可能要改。为什么现在不拿出来?你们真是没有经验。今年的国立文学奖竞争这么激烈,更传说某人的作品已经被内定,要拿出来,最好再等等。等大家消停了。M一向都是喜欢出人意料的。”

“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这次是M作品的海外翻译,一个英国人,来国内的时候跟饭局上的人说了,“确实有那么一本小说,确实也很厉害。但,M对国内的文学环境早就不感兴趣了。现在纯文学卖也卖不动,他这确实要出其不意,但方式比较崭新:他想先出英文版,直接冲击海外文学奖项,然后再出中文版。”但,这本新小说没有找他翻译,找的是比他更资深的一个瑞典人。其用意,太明显。野心很大……他也不知道书名,只是听说是夹杂着古代和现代两条叙事线,小说里好像有张图,至于是什么图,那就不知道了。所谓的图大概就像《傅科摆》一样吧,大概,仅仅是一种象征,或许。

好奇心就像是夏日吃冷饮,只会让人要得更多。同行们坐立不安,毕竟他三十年没有写了,就好像是在山崖下面偷偷练了三十年的功,谁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说不定已经练成绝世武功了。吃饭的时候,喝酒的时候,打牌的时候,这个消息就像一小片乌云一样,很多玩笑也不太好开了。有人跑去跟他的编辑打听消息,他的编辑跟他认识三十多年了,一直负责他的出版事务,被问起来,有点惊讶,只说:“不好说,不好说。”后来过了几天,他证实了:真的有这么一个小说,M偷偷写了很多年了,没人知道。现在真的写完了,书名没有定,跟什么夜宴啊古代啊一点关系都没有,这部小说最难得的恰恰是:它完全是一部现代小说,可以说比任何现代更现代的小说。说穿了,现在我国的文学不就是太过于传统吗?被国际上的小说写作完全抛在了后面。但M这个长篇,具备着真正的现代意识,很难得,很厉害。他也再次提到了《2666》,觉得拿这本书来比喻相对确切。

“胡说八道。”这次,发出消息的是M文学上的好友,作家S,S早已经改行做生意了,做得还挺不错的。退出文学竞赛之后,S跟其他这些作家关系更好了,说话也更权威了,很多时候,人们拿他对文学的评价作为一个合适的标准。S的说法是:“M确实呕心沥血地写完了一部长篇,但恰恰相反,根本不是什么现代小说,而是夹杂着文言文、方言的一个特别尝试。M想复兴的反而是更乡土更中国的文学传统。至于野心,他根本没有。你们看他,那么闲散,闲散了三十年,怎么会忽然就变成先锋了。不可能的。”

对于S的说法,大家将信将疑,确实,M为人闲散,但要说他真的那么闲散,都好像没人信。三十年没有写小说却依然完好地留存在众人的视线中,光凭这一点,就是一个技艺问题。M的新小说成为众人的焦点话题,却没有一个人去问M本人。这种事不好问的,尤其是,毕竟三十年没写了,万一这部小说根本不存在呢?问了之后,不是让他难堪吗?

M像是风暴中心最平静的风眼。他一个人住在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里面,老房子在市中心,收拾得相当妥帖。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无休止地在家里打扫卫生。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拖一遍地板,然后才能好好坐下来吃个早餐,大部分时候都是喝粥,偶尔吃面包涂黄油,有时候只是煮两根玉米。吃早餐的时候看书,随手拿一本,没什么计划,看过也就忘记了。以前还放点音乐,后来只觉得耳朵累。一个人的时候他偶尔会觉得自己的五官,尤其是嘴巴,已经消失了,但一旦跟许多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会变得比能够预料的更加幽默,话题也源源不断。

他还在世界之中,只是时隐时现。

“然后呢?”B问。

“写不下去了。我有大概十五个这样的开头。”

“我知道你写的是谁。”

“……差不多是所有人。”

“他到底写出来了吗?这么说吧。我们固然是写得太早了……你觉得我们有可能在很多年之后写出点什么吗?”

这个问题飘浮在空中,令人昏昏欲睡。

正好是在暴雨刚停的午后,她们两个人坐在客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的咖啡馆里面。这一年她们都是三十四岁。生日相差一个月。

两个人又坐了一会儿。咖啡都冷了。

真无聊啊。

出门的时候雨又下了起来。她们看见M一个人打着雨伞正好从门口晃晃悠悠走过。看上去,他跟街头任何一个中老年人没有两样,脸上漂浮着神游一般的表情。空空如也。时隐时现。

就是这个时候决定要去生小孩的。

荒野

周六她九点就起床了,拿一只大的帆布袋装了一些必需品。虽然对于他究竟会不会出现也不是很有把握,但她还是决定边喝茶边等他。一起出行并不是一个好的提议。但那天晚上他们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急需一段可以让他们自然而然从床上爬起来的对话。“去哪儿玩玩吧。”这句话脱口而出,她自己都来不及阻止。他有点迟疑的样子,然后又带着一种对迟疑的补偿,说:“那,这个周末吧。我朋友有个房子在郊区。”

一个不像约定的约定被过度重视,令她对自己充满了厌弃,但没到十点他就给她打电话:“你起床了吧?我开车过来了。”她觉得他比自己印象中那个男人至少靠谱五倍以上,而且减少了傲慢。当然也有可能只是他老了。等他到楼下之后,她磨蹭了一会儿才下去。他正戴着一副墨镜,手耷拉在车窗外抽烟,好像没睡醒的样子。烟灰四处飘着。

每次见面她还是会惊讶于他的好看,这几年好像有一双手把他脸上所有的线条都顺了一遍,曾经有点怪异的面部棱角也不见了。当其他同龄人挺着肚子笑容油腻时,他依然保持着过于纤瘦的身材。时间没有给他太多脂肪,但却腐烂了身体里的某些部分:这几年他交替穿两件同样的条纹T恤,一新一旧(并不难辨识出来);偶尔戴一顶帽子(上面写着英文字母:BOY);酒喝得有点多,嗑药可能也曾试过(有阵子大家乱得不像话),他自己说:“那些东西,对写字一点用都没有。只适合用来搞迷幻音乐。”去年他离婚了。好几年前大家就觉得他会离婚,但坚持了这么多年之后再离,显得之前不够当机立断,现在又太过决绝。

当然,这些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她打开副驾驶的位子坐进去,随手把座位上的纸巾盒和自己的帆布袋一起扔到后座(后座还放着他的双肩包和乱七八糟的几本杂志)。他猛踩油门,车子迫不及待地蹿了出去,差点连闯两个红灯。两个人第一次出行,均无话可说,只好再次抱怨交通。车子开上环路的时候,她才想起一个话题,问他最近一个长篇写得如何,希望他能有什么好的进展,或许可以对现在的气氛也有所帮助。他摇摇头:“不顺利。每条路好像都可以走,结果每条路都走不通。我有可能永远都写不完了。当然,即使写完也不过如此,一本书卖不到两万本。”

她等着他调侃韩寒(“我也该去学学赛车了”)或者什么其他的畅销书作家(“我得让主角多喝几杯咖啡小说里再多死几个人”),但这次他没说类似的话,倒是若有所思:“老顾到一家出版社去当顾问了,他隔了这么多年之后竟然重新爱上了工作,这启发了我……你们杂志要不要过气作家来当顾问什么的?”

“主编她一定会欢迎。”

他装作很惊讶的样子看了她一眼:“你不是一直喊她欣姐吗?现在怎么喊她主编了?”

“她前几天问我最近有没有见过你,我说你们分手后就没有机会见。”

“别怕她。听说她结婚的那位是个设计师?现在到处都是设计师,我家门口服装店的小女孩也说自己是服装设计师。”

“Peter他们团队得过IDEA,可不是随便什么设计师。而且她现在已经是美国人了,上个月刚拿到绿卡。”

他哼了一声:“以前的妞都发达啦。”又调侃地看了她一眼:“你什么时候才会发达?”

“我永远是个焦虑的无产阶级,而且……”她没再说下去,后面应该是:“我不是你的妞,只是失败的客串心理(或者生理)治疗师。”

有一段时间她就像是李欣和他的“亲戚家的小孩”之类的,总是孜孜不倦地跟在他们后面,一起吃饭,一起喝酒,然后他们开车把她送回家。他们分手后,她觉得自己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了,他却忽然约她出来爬山。刚爬了差不多一百米吧,他就不想爬了,坐在台阶边抽烟,饶有趣味地观察着穿高跟鞋爬山的短裙女生,没什么色情意味,只是面带嘲笑。基本上,所有的女人对他来说,归根到底都是一种庸俗的生物。她刚热身,很想继续往上爬,但还是陪他坐在那儿,然后又跟着他下了山。下山的时候他说:“多好啊,以后我决定做事都只做十分之一。”他好像之后就一直在践行自己的说法,他约她吃饭,开始还谈谈李欣,后来也不怎么提了;他送她回家,但从不上去;他们一起看电影,他偶尔揽住她的肩膀,但电影结束后又松开了。打出的球迟迟不落下,她为此烦恼不已:他究竟对自己有没有一点兴趣?她当时以为上床就是答案,结果等一切发生之后,这个疑问反而比以前更强烈了。

“有一年我在纽约待了一个月。一个人住在酒店里,看着窗外,觉得自己可以写一篇小说,关于一个男人独自待在纽约的故事。就好像待在一个不属于地球的什么地方,非常陌生,但是又充满各种可能性。”

“这篇小说现在在哪里?”

“没写完,”他摇了摇头,对这个结果已经习以为常,“……现在我看着前面,这些车,这高速公路……很多年前我骑着摩托开在高速公路上,觉得开车的都是穿着西装的混蛋……但现在我开车看着这些,就像当年住在纽约时一样,好像并不真正身处这个世界。不同的只是,当时觉得还存在的可能性也没有了。”

“海明威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想才轰掉了自己的脑袋。”

“至少他已经写出过很好的作品,脑袋被轰掉也无所谓了。”

“有时候只是眼下你觉得不够好,说不定写下去就好了。”

“不会的。”他斩钉截铁地说。

她条件反射般地从椅子下面拿出矿泉水来喝,好不容易想到一句安慰的话:“你的专栏不是很受欢迎吗?你可以出一本专栏合集啊。”

“对,你说得对,我可以成为一个他妈的专栏写手。”

他脸上在笑,但她不确定他是不是更生气了。

要是能下一阵子雨就好了,但望出去却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天蓝得透亮。她不记得他们曾经共同有过如此透亮的天气。关于他的记忆通通跟昏暗有关:窗帘厚重的酒店、晚上九点来敲门的不速之客、短暂的交欢、只开着台灯的房间。

球终于落下来的那天下着雨,他受邀参加一个文学评奖活动,住在豪华酒店里,酒、咖啡和甜点由侍者端到房间里,一切只需按铃。他喊她过去喝咖啡,两人坐在靠窗的茶几上,看着雨打在玻璃上,又缓缓滑下去,音乐声很隐约,刚刚好。两个人真的喝了好几杯咖啡,吃了不少甜点,并且谈论了文学,互相交换了最近正在阅读的书目(她:“最近我在读耶茨。”他:“好像是欧茨说的,耶茨只是三流作家。”她心想:“欧茨也不知道该算几流。”但她更不能说出来的是:耶茨笔下的每一个男主角甚至耶茨本身都令她想到他)。

完全没有任何兆头,聊天加上咖啡因让她精神亢奋,所以当他放下咖啡杯走过来的时候,她还以为他是来给自己添咖啡的,正想说:“我自己来。”等他把她从位子上拉起来亲吻的时候,她只闻到了双方嘴里浓咖啡的味道。雨扑上窗户。结束得非常之快。连一点迟疑和挽救都没有发生。

她很吃惊自己之前怎么从来没有想到过这种情况:他的焦虑,从写作到生活的蔓延,都是征兆。“最好的时候过去了。”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这么说。她想安慰他,但又知道自己所有对衰老的知识和哲学都不可能赶上他。你无法去安慰一个比你懂得更多的人。

但今天没有雨,只有阳光洒在高速公路上,光线刺痛她的眼睛。他们两个人被困在这辆尴尬之车上,过去这么多年里面,有限的几次亲近不过是一张巨大的幕布。她所有的话都是扔向水泥墙壁的鸡蛋,所有的情感投射都来源于自身。一个黑洞。

“我们以前喜欢去的那个酒吧,里面有个女孩儿在唱歌你还记得吗?”经过一个收费站并轻松地扔下二十块钱后,他终于成功地提起了一个新的话题。

“没怎么注意。只是记得挺小的。”她觉得焦躁,总是有各种女人,而自己也是其中一个。

“才十八岁。我跟几个朋友很想帮她。”他说。

“你们一群人已经要开始玩捧女歌星的游戏了吗?”她本来要说“你们这群中年男人”,但最终还是省略了几个字。

“她唱得很好啊。而且,她的腿不好,小儿麻痹症的后遗症。”他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对话正再次缓慢滑向失败的边缘。

“长得漂亮?那天没看清楚。”她又敷衍了一句,反正她也已经很习惯跟他讨论他遇到的各种女人,还曾经跟他花了三个小时讨论李欣(一个凌厉的女人,从不浪费生命,但竟然在他身上浪费了几年)。

“漂亮极了……可惜啊,走路都得拖着一条腿。我们想凑钱给她出一张专辑。尤其是老顾,他真的太喜欢她了。十八岁,干净得像根葱。”

“你们挑中她,是因为她的腿还是因为她十八岁?”她觉得自己问得挺认真的。

他像惊醒了一样扭头看着她,想搞清楚她是在讽刺他还是在开玩笑。然而他立刻自己意识到这种探究没有意义,不管是哪种,他都觉得不高兴。而她却因为自己的直言不讳而感到一种自虐式的快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大概是意识到她不能安慰他之后,她发现自己开始屡屡以刺伤他来平衡挫败感。

她想起第一次见他:高大的悬铃木下,一场共谋的宿醉。当时她就听说他在闹离婚,也听说他的妻子非常美艳,情人又一大把。所以他在她眼中,就是一个在天堂中挣扎的男人,妄图通过坠入地狱来摆脱什么的控制,有一种荒诞的力量。他们一群人,男男女女,均心怀鬼胎。从酒吧喝了不少出来,盲目地站在路边,有人在吐有人在哭。他当时还正值盛年,人人都知道他风流,几乎来者不拒,女人们均想方设法引起他的注意,其中一种方法便是跟其他男人调情。他好像什么都不在意,对在场的女人均不感兴趣,当然也包括她。她是被李欣派去采访他的,临走前他见她一个人背着包走出门,门外就是北京黑漆漆的夜晚,或许一时于心不忍,才邀请她一起来。他高大,头发短得贴着头皮,当时因为保持着游泳的习惯还相当健壮。进出租车时,他帮她打开车门,用手护住她的头顶。她钻进去,以为他会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结果他却挤进来跟她一起坐在后面。他身上那扑面而来的荷尔蒙让她一阵眩晕。“听说你从南方来?在北京还习惯吗?”他看了她一眼,就是一个北方男人看南方女人的眼神。

“晚上没事的话,一起去喝酒吧。”他邀请她,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点了头。车子开到酒吧,她跟了进去,但很快就跟他失散了,一个人站在人群中,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也没有来找她,好像转身就忘记了,混到一堆人里高谈阔论起来。她为自己的愚蠢感到痛苦,又不知道是不是该直接走掉,吵闹的音乐令她头痛。快到凌晨的时候他才穿过人群向她走过来,完全没有愧疚之情,问她:“好玩吗?认识什么人了吗?”她当然不能说自己一直傻乎乎地站在这里,只好说:“挺好玩的。”

隔了这么久,有时候她觉得好像自己还一直站在那里似的。

车子开下高速公路,进入一个几乎荒芜的城乡结合部,然后又急速穿过,开入一条小路。已经是深秋了,一层薄雾从早到晚地笼罩着这片田地,他们好像进入了另一个维度的世界。他沉默不语,她也同样沉默,就像是最后一次的旅行,陡然生出一种伤感。而这种伤感中带有一份美感在。她已经靠近过他了,而她永远都不可能得到他。她甚至也不想得到他。她看着他藏在墨镜后的眼睛,今天穿着那件略新的条纹衫,好像代表着他对今天此行的一点点重视。

“安妮·普鲁五十三岁才写第一篇小说。杜拉斯写《情人》的时候快七十岁了。”她还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但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来。

“你是想安慰我吗?但她们都是女人。”

有一刻她想大喊出来:“你能不能不要时时刻刻想着那该死的小说了?”但她只是玩弄着开衫上一粒纽扣,说:“如果我是你小说中一个人物的话,一定被你写成一个愚蠢的女人。”

“你觉得自己愚蠢?”

“李欣也觉得我愚蠢。一厢情愿地追逐幻影在中产阶级看来就是愚蠢。”

“你在追求什么幻影?”

她不说话了(“我在追求什么幻影?你就是那道甚至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的幻影”)。他扭头看了她好几次,他可能希望她把这句话说出来,然后他就可以否定它。但她把嘴巴闭得紧紧的。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两手紧紧握着方向盘,看了一眼,她也看了一眼,一个女人的名字。电话响了好几声,他没有接,然后电话铃声依依不舍地断掉了,车里剩下的是幽灵般的尾音。

之后的一路上他们没再说话,他终于把车里的CD打开,把音乐开得很大声,用它来掩盖一切。她预感到恐怕目的地也只是差强人意,因为他们俩几乎一直在某种失败中徘徊。果然,所谓的农庄其实就是一个被几亩地包围着的三层建筑,据说是某个建筑大师的作品,全部由红砖砌成,有着落地大窗户。但空置太久,进去的时候只感到阴冷,令人想头也不回地逃走。他把所有的窗户打开,阳光的温度稍微进来了一点。

“据说冰箱里有吃的,你去看看?”他对她说。她走进敞开式的大厨房,对开门的冰箱里寂寞地趴着一袋吐司和一袋培根。没了,就是这样。

“这里只有一个空虚的冰箱。”她对他喊。他走过来看了一眼冰箱,很沉着:“放心,这里是乡下,怎么都不可能饿死的。”

他找张椅子坐下来,看着她把行李箱打开,拿自己的水杯出来,又把衣服拿出来挂好。他看到她拿出一个小小的保鲜袋,里面是几条黑色蕾丝内裤。“你有三十岁了吗?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才二十出头。”他忽然问她。

“差不多了吧,”她转过身看着他,“是不是过了三十之后就不在你的范围内了?你不睡三十岁以上的女人?”

“如果你非要这么说,我也不反对。你还有多久三十岁?”

“几个月吧。你可以把我的名字从你的小本子上划掉。如果你有一个小本子的话。”

“我前几天刚从我的小本子上划掉一个名字。”

“真残酷。”

“她死了,病了两个月就死了。”

她不说话了,只是看着他,他并没有特别悲伤,而是一种被吓到的样子:“她才三十二岁。我睡过的女人竟然开始死了。这种时候我会觉得好像自己也走到什么尽头了。”

“菲茨杰拉德说,没人该活过三十岁。”

“菲茨杰拉德活到了四十四岁。所以我也不用为现在的自己感到可耻。”

“别多想了。你只是需要再认识几个二十出头的女人。”

“李欣也这么跟我说。”

她放下手头的东西,决定做一件以前从没有想过的事情,她靠近他,双手抱住他的腰,把头埋进他的胸前。一种比做爱靠得更近的感觉。她觉得自己是第一次靠他如此的近,好像他的心就在她手里攥着。但这只持续了大概一分钟不到,他把手放到了她的乳房上,开始吻她的嘴,好像是被启动了什么开关似的。

“不是这样。”她在心里默然抗议,但只好配合他,开始解开他的腰带。安全套是他拿出来的,他几乎总是随身备着,她扫了一眼包装,感觉像是国外哪个酒店的赠品。

这次几乎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做爱中最久的一次。他耐心得好像一个农民,在开垦一片刚刚熟悉的田野。然而时间也并不是很久,他从她身体里离开,然后觉得不对劲,“安全套呢?”他惊呼起来,“怎么不见了?”

她没什么感觉,但她知道它可能掉落在身体里了。肯定是因为太大号,滑了下来。她笑起来,明知不应该她还是哈哈大笑了。他也明白了,招呼她:“别笑了。站起来跳一跳。”她听他的话,站起来在客厅里跳起来。

落地窗户外面只看见田野,还是蒙着一层雾,“一会儿我要出去走走。”她想。她一直跳,像小时候在跳绳的时候,已经不想再跳下去了,可是绳子却还是一圈一圈地绕过来,让她必须跳下去。可是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没有什么东西随着她的跳跃而下滑,她的身体里空空荡荡,没有什么比此刻更令她清楚了:除了虚无之外他们之间几乎一无所有。就在此时,她才意识到:窗外不是田野,而只是一片荒地。几乎寸草不生,并且已经荒芜太久了。不会有人再种下什么,也收获不了什么。一片荒野。

关于她的命运

李菁的故事从八十年代开始。

关于跟世界的联系,李菁最早知道的是:自己出生的那一天,马丁·路德·金在一个旅馆的阳台上被射杀。

这是父亲告诉她的。从北京被下放到河北某县城的终日郁郁寡欢的父亲,四十多岁时因为微不足道的小病死去。留下她和小五岁的妹妹,还有异常焦虑的母亲。除此之外,他还对她说:“你不属于这里。”这既是祝福,又是咒语,令她的青春期过得很不顺利。经过堪称残忍的竞争之后,她于1987年顺利考上北京大学,中国最好的学府(之一)。

那几年人们焕发了新的激情,这种激情是那么生动又盲目。李菁读文学系,坚信能改变世界的唯有文学:小说、诗歌……她齐耳短发,面部线条硬朗,是契合时代的美好女性。交的第一个男朋友也是时代之子:打篮球、理科优等生。两个人相识于火车上,就像顾城和谢烨也相识于火车上。火车从河北途径北京开往上海,他在上海读大学。在她下车之前,他搞清楚了她的名字和通信地址。两个人当时都是二十岁。

虽然也可以打电话,但写信是每个人最喜欢做的事情。阅读、写作,几乎是最高的品德。每个人都写很长很长的信,诉说和谈论,目的是为了寻找。寻找真理。

他们假期在河北见面。在小县城里两个人都显得过分耀眼,以至于不知道该怎么做。分别回到学校之后,依然只是写信,写信。如果这算是恋爱的话,恋爱的时间大概持续了一年多。

“为了一件事关价值观的事情,跟男朋友写信吵了几个来回,现在听上去很傻,但当时却相当严肃。总之是关于诗歌,或者哲学,或者什么思想。吵得不能和解,就提出了分手。”

人生中的第一次分手,带来的感受非常恍惚,或者说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伤心是难免的,或许更多的是失望。对于爱情,他们都想得非常伟大,实现起来却又这么微不足道。正是这一点让她觉得自己愚蠢、脆弱。接着,爱情,或者说关于爱情的信仰,再次战胜了一切。她想把爱情寻找回来。就像那个年代所推崇的一样,爱情和自由,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而他们迟早都会拥有。

又一个暑假即将来临,李菁收拾了一点行李,开始青春时期一趟重要的旅行。她先从北京到了重庆,然后坐上了从重庆开往上海的轮船。

三峡非常美。而她回忆起三峡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那份美变得难以形容,也难以诉说。天气很热,人们不愿挤在船舱里,不分昼夜地跑到甲板上吹风,陌生人之间互相交谈,一起抽便宜的烟,分吃各自的食物。空气里都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味道,人们既希望早点到达终点,又希望旅程永不结束。

李菁穿了一条浅色的裙子,在她记忆中那是一条白色的裙子,纯白的。后来从仅存的照片上看来,那其实是一条浅米色的棉布裙。她靠在栏杆上,努力想摆脱一个没完没了跟她搭讪的供销科科长,二十九岁,为了卖厂里产的医疗器械,其实就是针管和血压仪之类的,走南闯北,见到漂亮姑娘就拿烟:“船舱里还放着酒呢。”李菁既好奇又有点害怕,也感到不耐烦。她皱了皱眉头,忽然身后有人喊她:“李菁!”

竟然是同一所学校同级但不同系的女生,非常面熟,但一时想不到名字。这一点并没有产生什么阻碍,她高高兴兴地迎了上去。那个女生身边还带着她的男朋友。“志强。”她介绍说。志强则喊她小丹。她想起来了,那个女生叫罗丹。

她们在一些所谓的舞会上见过,虽然没有什么交集,但就像一个漂亮女生永远会知道另一个漂亮女生,她们对彼此的了解比表面上多很多。

罗丹是个上海女生,娇滴滴的,烫了卷发。志强也是上海人。可以说,上海男生超过了李菁从小对男人的认识范畴,作为一个北方女生,她被上海男人这一群体震撼了。他们都很干净、温和,喜欢洗衣服,白衬衫的领口不会泛黄,去到餐馆很会点菜,但总的来说,他们对北方的菜肴充满了失望。

志强又高又瘦,瘦得离谱,但眼睛发亮。他是李菁见过眼睛最亮的男人,但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相识于水上。或许在水的映衬下,每个人的眼睛都会更亮一些。谁知道呢。李菁对他的好奇也仅仅是一个漂亮女生对另一个漂亮女生男友的好奇。

他们一起站在栏杆旁边,连绵的群山绵延而过,江水翻腾。

李菁和罗丹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学校里的事情,考试啊,老师啊,同学啊。他站在一边,穿着一件灰色衬衫,不是广受欢迎的颜色,大部分时间都垂着眼睛,闷闷不乐。

“下面的汽油味很重。”他说。

“我喜欢闻。”李菁说完又继续跟罗丹说话。

对于未来,她们都很乐观。

“志强想出国,但我觉得未来就在这里。”罗丹说。

“嗯,当然。”李菁毫不怀疑这一点。刚刚打开的视野让她对一切都目不暇接。

志强抬起眼睛看了看她们,什么都没有说。

罗丹和志强住在上一层,就是更好的那层,听说要有点关系才能买到票。他们是觉得无聊所以下来玩的。楼上一层是有餐厅的,罗丹邀请她上去一起喝茶。她跟志强讲话时说英语,他们都是英文系的,平时互相锻炼口语。即使李菁的英文非常一般,也能听出志强标准的英式口音,他的口语比罗丹好上十倍不止。当他说英语的时候,仿佛是另一个人。李菁几乎是不得已地、无法自控地一直盯着他看。

他们讨论的东西,即使过了很多年,对于李菁来说依然是个谜,是遥远的、不可思考之物。很多年前她跟另一个阶级的人坐在一起,不知道那是什么隔在他们之间,那条隐约的河流还没有被劈开,双方均茫然不知。

他们在船上玩了些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她偶然从一本书里翻出三个人的照片,才想起这段滑入时间缝隙中的旅程。才想起有一天晚上,她上二楼去找罗丹,在楼梯口碰到志强正要往下走。“给你送点吃的。”他说。除了吃的还有一本书。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

“下船之后你要去做什么?”志强问她。

不知道为什么她撒谎了:“只是随便玩玩。”

好像沉思了很久,他才字斟句酌地说:“可以一起。”

窄窄的楼梯上,风吹得她的头发横了起来。

到了上海之后,李菁住在一个高中同学的大学宿舍里,究竟是什么阻拦了她?她没有去找男朋友,仿佛她把此行的目的全部忘记了。她去了几个景点,百无聊赖。大部分时间她都躺在长风公园树阴下的草坪上看书。

有天黄昏,她回到宿舍,志强正站在楼下,他一定已经站了很久很久了。

就是那个时候发现了。李菁发现自己对感情这件事,既天真又惶然,既真诚又过度。她一点疑惑都没有。他象征性地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说第二天中午再来找她,带她出去吃饭。

* * *

我跟李菁认识的时候,她已经三十七岁了。我刚刚到报社实习,二十四岁。高中时我因为读了杨澜的《凭海临风》,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想象,立志要去当记者,采访有趣的人。杨澜与李菁同一年出生,在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与志强同一学院。然而等我毕业的时候,记者这个职业已经风光不再,豪情壮志也付诸东流。我们那代几乎都成了犬儒主义者。大部分同学都进了政府部门做宣传工作,小部分去了报社或者电视台,也不是做新闻,有些做综艺节目,有些跑政府条口。我索性当了编辑。

工作非常悠闲,我经常在办公室晃荡,看到一张堆满了书的桌子。转悠了几天后,李菁才出现。她很时髦,表情很犀利。我有点害怕,但她出乎意料地和蔼。我向她借书,她随手抽了一本给我,《我曾是塞林格的情人》。

“写得一般,”她顿了一下,仿佛有点抱歉,又接着说,“但你可以看到一个被摧毁的女性如何重建自我。”对于这样书面化的语言,她并没有表示出不适应,与其他人的反应完全相反。我被她严肃的腔调吸引了。

她是另一个部门的编辑,主要负责阅读版块。那是新世纪的最初几年,就是网络刚刚兴起、传统媒体依然活跃的几年。烦恼也不是没有,但更多的好像是平静,是不知前路的好风景,午后的昏昏欲睡。无非就是高高兴兴做完当天的版面,一起吃饭聊天喝咖啡。四季分明,空气清新。慢慢地,我跟她变得很亲近,有点奇怪但也并非不可想象:我们成了朋友。

她并不适应南方。冬天对她来说太冷了,室内没有暖气,我们都冻得发抖。夏天又太热。她对北方食物依然有依恋,经常找我一起去吃。她的同学大多在中央电视台或者《人民日报》这样的媒体。而她却在这里:南方一个小城的市级报纸。

于是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会来南方,而没有留在北京。

“因为恋爱谈得不好,逃过来的,”她笑笑说,“以为一切都是暂时的,我迟早还是要回到北京去。但没想到,已经十多年过去了。我哪儿都没能再去。”

她在这里遇到了自己的丈夫。求婚的时候,丈夫说:“无论你什么时候想走,我都会放你走的。”

就是被这句话打动的。结婚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岁了,也就是1998年的事情。

因为工作闲散,我们花了太多时间混在网络论坛里。李菁建了一个小小的读书俱乐部,叫“星期六读书会”。每个周六大概会来十个人左右。我们爬山、吃饭,偶尔谈论一下各自在读什么书看什么电影。

那时我还相当无知,尽读一些流行的东西。村上春树当然读,还读亦舒,读麦卡勒斯,读朱天文。没有概念,乱读。传统媒体越来越难做了,我们躲进书里,装作一切跟自己没有关系,就像很多人躲进钱里。总之,这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因此我们也没有什么不适。

我喜欢读书俱乐部里一个男生,她当然也知道。我们试图分析他对我到底感不感兴趣。李菁经常特意安排他送我回家,吃饭时让我们坐在一起。

两三次之后,她说:“这种事真是没办法啊。”

就是那段时间,她从家里翻出了一张旧的合影,在《月亮与六便士》那本书里,夹着她跟罗丹和志强的那张合影。怎么会有这样一张合影?她百思不得其解。她已经完全不记得曾经有拍照这回事了,谁拍的?为什么拍?毕竟已经将近二十年时间过去了。

“他要来接你吃午饭,然后呢?”

她笑了笑:“我们当时,对于一切都太绝对了。我们还不知道,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绝对的东西。包括真理都未必是绝对的。但后来我们领悟这一点之后,又做了太多太多的妥协。”

我们在夜色之中,在树影下,没完没了地走路,那是属于我的二十多岁。当时我喜欢的作家,如今已经不喜欢了。当时我喜欢的衣服,如今已经不穿了。当时看得热泪盈眶的电影,现在已经觉得厌恶。就是这样。可能所有人都是这样。

有一天我独自逛街回来,筋疲力尽地拎着一条破洞牛仔裤和一件条纹T恤,幻想即将到来的夏天,我将既时髦又颓废,既快乐又伤感。说不定可以约喜欢的男生去海边。我坐着公交车,中途毫无预兆地在一个小公园下了车。我像喝了酒一样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无穷无尽的欲望折磨着我,却都无法达成。我盲目地在公园里面走着。然后就看到了李菁,和一个看上去比她年轻一点但好像又不是那么年轻的男人,以相隔半米远的距离正在散步。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让我困惑的东西。后来我意识到那是一种全然的陌生气质,外来者。应该是一个长期旅居国外刚刚回国的人。

李菁非常自然地跟我打了招呼,就好像我们早就约好要见面一样。我就是这一刻才忽然意识到她一直是这么地亲切,这么地让人放松。我不禁想象她曾经是个多么讨人喜欢的女生,而这种魅力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更为强烈。她有一种冬日太阳一样的自然和煦的天赋。

她向那个男人介绍我:“一个很不错的小朋友。”

又向我介绍:“一个老朋友。”然后她停了一会儿,仿佛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又担心失礼一样。她看着我说:“他叫段志强。”她有点紧张,而我知道她是担心我反应过度,但我很明白,只是笑了笑。

那么,就是快二十年了。他们再次见面了。

遇到他们俩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我终于向送我回家的男生发出邀请:“要不要上来喝点东西呢?”

在渐渐降临的暮色中,他犹豫地说:“……还是算了吧。”

也并非完全是因为这个原因,但我在第二年咬牙去了北京的一家网站。

* * *

再见到李菁,已经差不多是三年之后了。她四十岁,而我二十七岁。我们很高兴地约好了在北京见。这之间我们通过社交媒体(刚开始是MSN,后来MSN死掉了)维持着最低程度又波动型的社交。波动型是指我们在彼此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会聊得很多,甚至打很长时间的电话。网站的工作我不喜欢,但这份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升职很快,收入变得越来越高。相反的是,她所在的报纸的运营则渐渐变得有点困难和焦虑。记者和编辑不再有优哉游哉的心情,读书俱乐部早就不办了,有些记者开始领了广告任务。但也仅此而已。大家感到的压力是来自内部而不是外部的,这个行业依然屹立着,有人乐观地写道:“报纸百年不死。”

我们在北京的雕刻时光见了面,喝咖啡,当时这是一家很热门的咖啡馆。她心中的火苗还是那么炽热,导致她的形象并没有随着时间衰老。有那么一刻,我甚至觉得她更年轻了。也可能是我老了。

我们聊了一些各自的现状。我跟做程序员的男朋友过着无滋无味的同居生活,对于未来不知道何去何从。

“这本来就是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地方,”她说,“人们的命运大浮大沉。”

她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二十年过去了,这一批当初的名校大学生、时代骄子,无一例外,统统成功了。当然是指出现在现场的。有些人已经消失了。有些人在更早的时候就消失了。

然而激情。激情是这一代一直在怀念并且假设永恒存在于自身的东西。他们喝酒,忘记自己已经发胖、打着官腔、头发掉了大半。中途有人爬到桌子上念诗。

气氛昂扬。李菁关心的却只是原来班上的一对金童玉女。男生当时是班长,现在已经是一个斯文体面的官员,身上有一种被长期吹捧导致的矜持和自得。女生当时是班花,非常美丽独特。两个人分手的时候,李菁为之伤心难过。就好像是自己的缪斯死去了。就好像一个时代死去了。在她眼中,那两个人是不折不扣的爱情化身,最后却分道扬镳,划出了两个时代。

女生迟迟没有出现。快结束的时候,一个打扮非常干练、将西装袖子挽上去的女人急匆匆地来了。她还是那么美,简直更美了。还有她拿着酒杯的姿势,就好像是专门就这件事认真练习过但这种练习终于变成了她习以为常的东西,一种优美的体态。她去法国学了艺术,后来做过豪车代理,赚了很多钱,现在开画廊。她与自己的初恋,呈对角线站立,她没有看他,但她的余光一直看着他。而他也一样。这一幕或许只有李菁注意到了。她天真地观察着他们,期待自己能看见一幕令人唏嘘的重逢。

然而直到最后一刻,两个人既没有打招呼,也没有对视。围绕他们的仅仅是李菁炽热的目光,一个时代的微不足道的旁观者。

之后李菁去了一趟加拿大,探望志强和罗丹,据说罗丹身体不好,病得很严重。“当年是因为要出国才跟我分开,回到了罗丹的身边。闹得很厉害,我逃到南方来……然后几年前他回国来找我,好像很有悔意,但都已经过去了。”

并没有唏嘘多久,又说到我曾经喜欢的那个男生,他最近调了职,进了地区的政府部门。

“肥差。跟建设有关,就是跟房地产有关。你也知道房地产是怎么回事了。”

她斟酌地说:“还以为你们这一代,八十年代出生的人,你们会得到另一种幸福。可能就是我们幻想过的那种幸福。然而并没有。”

也不是。也不能这样说。我想自己毕竟是拥有了,或许是一点点无用的自由。我小心翼翼地买了一间小公寓,在房价还能承受的时候。我建立了自己的城堡。

喝完咖啡之后,我们在北京街头走着。北京跟南京大不一样,是一个不适合散步的城市。我们走了一会儿,无计可施,各自打车离去。

* * *

从机场回城的路上,我被堵在了三环。据说北京现在雾霾很严重,但这一天却万里无云,蓝得透亮。就像我曾经看过无数次的那片天空一样。我几乎出神地看着,根本不在意时间的流逝。司机越来越焦躁,但装作没脾气的样子,跟我聊起天来。

“到北京来干吗的?”他问我。

“卖房。”我诚实地说,七年前买的那个小公寓,价格已经翻了很多倍。

“哎哟,有钱人呐,竟然在北京有房。最近价格又涨了,哎哟。您不再等等?”

“不等啦。我在美国买房也需要钱。”

六年前我说起要出国的时候,很多人都不当回事。互联网正在迎来新一波的机遇和热钱,机会很多,钱也很多。后来我的朋友们纷纷出去创业,动不动谈的都是几千万上亿的生意。

我决定出国读书,一个没有什么用的学位,艺术策展。也并不是说我喜爱艺术,只是恰好有机会申请,读起来也轻松。总的来说只是想离开。我在美国遇到了我的第二任丈夫,并不重要,一个非常普通的人。

出国跟离婚也有点关系,说不清楚是为了离婚才出国,还是为了出国才离婚。总之那一年,就是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准备把一切都抛弃得干干净净的。

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李菁了吧。她到北京来跟我会合,去听崔健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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