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奥州小道》是罕见的完美作品的典型。“一字不能改”是我的观点。松尾芭蕉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已经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将散文和俳句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锻造出一种最精炼的叙述风格。相对于六个月的行程,这本书很短,平均每天不到一页(可以对照当今很多作家的冗长笔法)。每一处到访的地方,诗人都用俳句凝练自己的感觉。庸手笔下的俳句缺乏必要性而乏味,甚至称不上真正的诗歌(很多人看俳句就好像看抽象画,“谁都能写出来”。每个人都可以试试,不过结果往往不怎么样)。在松尾芭蕉和几位大诗人笔下,俳句是小小的奇迹,每一首都蕴含着禅宗的智慧。《奥州小道》是一位天才的巅峰之作。
约翰·S.梅杰
51.丹尼尔·笛福
1660-1731年
《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漂流记》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不过,与作者繁忙、奇特又存有污点的一生相比,小说的出版和成功实在不值得大书特书。笛福是一个屠夫的儿子,年轻时曾经四处闯荡,曾经被阿尔及利亚海盗俘虏过,曾经因为一万七千英镑的债务而破产,后来又还清了。1688年的时候还支持过威廉三世。笛福历经四代国王,出版过宣传册,当过宣传员和特务。虽然他的主子不断变换,但是他的信仰始终不变——我们今天称之为自由政治。他曾经因为自由写作而被带上枷锁,在街头示众,他利用这个并不怎么光荣的机会,怀着中产阶级独特的上进心,出版了“枷锁颂”,居然销路不错;他亲眼看过监狱的黑幕,六十岁的时候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在自己写过的四百多本书籍和小册子上,他很少署名。有人说他是在逃避债务中死去的。他结过婚,有七个孩子。
笛福可能是英国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职业记者(你也可以叫他雇佣写手,随你高兴),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之父(若没读过他的《摩尔·弗兰德斯》,最好读一读)。他擅长编写故事,善于将虚构的情节真实化。对大多数人来说,鲁滨孙·克鲁索就是一个真人(完全虚构,虽然有些情节可能是真的)。
和更为伟大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92)一样,《鲁滨孙漂流记》被认为是男孩的专有读物。很多男人儿时拥有梦想,这一梦想会进入他们的潜意识伴随他们终生。这本书完全满足了他们的这一梦想。几乎所有男人都梦想和鲁滨孙一样,过完全独立自主的生活,建立一个个人王国并成为无可争议的国王;希望放大这种自己占有的快乐和优越感,建立一种仁慈的殖民独裁统治,管理一个奴隶(星期五);希望拥有越来越多的财富和权力,而这些不会受到竞争的威胁;希望用自然而原始的方式取得成功,使用自己的肌肉和判断力,而不是费力地用脑子;希望在一个充满异域情调的蛮荒地带,而不是在自己的毫无趣味可言的居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最后希望自己住在自己的乌托邦里,摆脱对家庭的各种责任。(尽管只涉及一种性别,《鲁滨孙漂流记》和《白鲸》(83)仍然是伟大的作品,不过女性永远不会喜欢这样的著作。)
《鲁滨孙漂流记》没有什么情节可言,主人公虽然勤奋,但并不聪明。读者阅读之后,往往会觉得书中那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商人道德观令人不快。但这无伤大雅,因为这本书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白日梦,它全面细致地描述人们的理想。用最朴实的语言描写最浪漫的经历,更放大了本书的魅力。想象力的极度匮乏反而增加了这个白日梦的价值,因为看上去不像文学作品的话,会令我们更加相信。
年轻时读此书,我们只注意其中的趣事,现在重新阅读,可能更能明白《鲁滨孙漂流记》为什么能进入不朽作品的行列。
克里夫顿·费迪曼
52.乔纳森·斯威夫特
1667-1745年
《格列佛游记》
萨克雷(76)曾经这样评论斯威夫特:“我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想起他就好像想到一个正在衰落的帝国。”斯威夫特的思想并不博大,甚至也并不精深。但是他的思想拥有强大的力量,就像一面照着他独特性格的镜子,将他性格中的失望、衰落和最后的毁灭放大为巨大的悲剧,正如萨克雷所评论的那样。
斯威夫特是英裔爱尔兰人,生死都在都柏林,死的时候他是圣帕特里克教堂教长。他擅长暴露自己时代的各种罪恶和缺点;他是一名英语写作大师,虽然内容只有少数学者会感兴趣,但是人们依然能够读得很快乐。这两点都和他的同乡萧伯纳(99)一样,不过他们也只有这两点相似。从个人事业的角度来看,萧伯纳是最成功的人,而斯威夫特是最失败的人。死前的萧伯纳如同凌驾于世界之上的巨人,而斯威夫特死的时候,就像他自己预料的,“像一只监狱洞窟里的老鼠”。
斯威夫特所在的世纪被称为理性时代,而他是为这个时代增加光彩的主要人物之一。理性确实是他的信仰,《格列佛游记》可以被看成描写人类排斥理性恶果的画卷。一个崇尚理性的人能够有多么火热的情怀和困扰,从这本书的反讽中就可以看出。二十岁开始,严重的眩晕症、双耳失聪等病痛就不断地打击他,病痛最终夺走他自己最宝贵的理性。由于没有爱情,他不能享受正常的夫妻生活。因为要对两个国家尽忠,他失去了生活的平衡。(他是爱尔兰人还是英格兰人?)死前的三十二年他一直住在都柏林,近乎流放,精神上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虽然爱尔兰人热爱他,把他看作英雄。本应代表英国智慧和良知的斯威夫特,最终只代表了这个国家的忧郁而已。抱负难伸让他失意。我们可能永远不能得知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但他的生活无疑是失败的,他自己和世界都这样说。他曾经指着一棵树说自己会和树一样,“从顶部开始”凋零,果真如此。斯威夫特是一座被挫折损毁的纪念碑。
斯威夫特身后留下大量的诗歌和散文,绝大部分都是政治小册子,因为他的主要职业是记者和宣传家。有的作品收录在他写给教子的书信体日记中,这一奇怪的作品名为《写给斯黛拉的信》。
众多作品中的一小部分被看成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于1726年出版后,立刻大受欢迎,成为“从幼儿园到内阁”的必读书。这本书非常有趣,用刘易斯·穆尼福德的说法就是:“文字简单得孩子都能看得懂,而意义只有成年人才能明了。”实际上,孩子们总会记住《格列佛游记》的前两卷(大人国和小人国)。作者写这本书的动机非常严肃:挽救世界。这卷作品丰富的内涵为人们的解读提供了多种可能,但我以为作者可能想要举起一面镜子,展现出人性中真实而令人反感的一面;这种方式可以令我们放弃幻想和谎言,不像书中的“雅虎”一样完全丧失理性。
《格列佛游记》同时还是一部政治寓言性作品,其中的内容1726年的伦敦人自然可以明白,但对今天的人来说意义不大。阅读时可以暂时忽略贯穿全书的各种讽刺,这些讽刺已经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逝。两个半世纪以来的读者们从中发掘了很多其他的意义:对人类本性恒久的反讽,尖酸刻薄的幽默感,带来快乐的创造力,强有力而清晰的文风。
作者的苦心可以在最后一卷马人国中被读者发现。作品体现的厌恶不是来自天生的性格,而是因为与命运搏斗中理想的破灭。作者偏激的言辞不代表他心怀恶意。圣帕特里克教堂——作者的长眠地,有他为自己写的拉丁文墓志铭:“在这里,痛苦和愤怒无法再穿透他的心。”我们可以模糊地感觉到作者内心的痛苦和矛盾。
克里夫顿·费迪曼
53.伏尔泰
1694-1778年
《老实人》以及其他作品
伏尔泰死于八十四岁,可以说他是欧洲知识界的非正式盟主,启蒙运动毋庸置疑的领袖。法国王朝被大革命毁灭,在众多摧毁王朝基石的人中间,伏尔泰是最具破坏力的工兵。他是戏剧家、诗人、历史学家、说书人、智者、通讯记者、反对派和名流,他的名气令人难以置信。他的创造力同样令人难以置信:一万四千多封信件,将近两千部著作和小册子。一个花了他三天的长篇小笑话是最容易被人记住的作品。这篇笑话体现出的反讽令伏尔泰其他所有反讽黯然失色。
伏尔泰的原名可能是弗朗索瓦-玛丽·阿鲁埃。他管理自己的事业和商业活动的能力可以与萧伯纳媲美,但是写作《老实人》是他的一个错误。这本书的光芒掩盖了他后来许多的出色作品,比如说《哲学辞典》、《查第格》、《微型巨人》、《路易十四时代》、《哲学通信》等,都非常值得一读,但是我们还是喜欢读完美的《老实人》。
《老实人》除了完美,还很清晰明了,不需要过多的解释。作品部分的灵感来自小说中记录的某一事件,1755年里斯本的破坏性地震。大地震,可怜的老实人邦葛罗斯博士和他同伴的种种遭遇,都被作者用来取笑哲学家莱布尼茨盲目乐观的自鸣得意。邦葛罗斯就是莱布尼茨的戏拟。从哲学角度看,作者聪明的头脑和广博的知识以及不擅长思考的特点,让小说过分简单,没有深度,但同时轻快的叙述能力,灵光乍现的智慧,以及对人类固有的愚蠢和残酷的批判——这种批判毫不留情而饶有趣味,直至今天依然无人可比。
这种哲理小说在伏尔泰的年代里非常流行。《格列佛游记》(52)也是同样的作品,桑顿·怀尔德的《圣路易斯雷大桥》堪称典范。成长小说就是在这类小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讲述年轻人接受教育的过程。介绍《红与黑》(67)的时候我们还会看到这种形式,《魔山》(107)会向我们展现这种形式的发展与深化。老实人受教育的过程有独特的暴力性,强烈到人们听到他伤心的结论时,忍不住都要同情他。在他看来,这是个乏善可陈的世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家种种花算了”。
但读者不要被聪明而刻薄的讽刺蒙住了眼睛,伏尔泰绝不仅仅是一个讽刺高手。他和萧伯纳一样,难以控制自己的幽默感,此外他还和萧伯纳一样,是个为了人的解放而战的严肃、勇敢的善良战士。
克里夫顿·费迪曼
54.大卫·休谟
1711-1776年
《人类理解研究》
如果按照人口比例统计,苏格兰出产的一流思想者仅次于古希腊,远远超过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大卫·休谟就是其中一位。
大卫·休谟因为对抽象思维的热爱,明智地放弃了自己短暂从事的法律和商业。在法国的三年时间里,他写出了《人性论》(后来以《人性论》第一部分为基础,写出了《人类理解研究》),却又眼睁睁看着这本书在即将面世的时候“未能出生”。《论文集》第一卷为他赢得了成功。在这本书出版后,大卫·休谟在政府中担任了一些职务,后来又为一个有贵族身份的疯子当家庭教师,一次外派工作的机会他就赚了将近一千英镑。他的《英国史》虽然有为自己派系说话的嫌疑,但仍然非常成功,大卫·休谟从中得到了不少收入,使自己的财富不断增加。1769年,富翁大卫·休谟回到了自己在爱丁堡的新家,开始了自己和约翰逊(59)博士一样的生活。
他的自传很有趣,在《自传》里他这样描写自己:“性格温和,有控制力。外向,喜欢和人来往,幽默的乐天派。懂得爱情,偶尔充满敌意。各种感情对我自己来说都是恰到好处的。即便是我对文学名声的热爱,在我心中占主导的热诚,抑或是不断出现的令人失望之事,都不能改变我的性情。”
洛克反对形而上,大卫·休谟继承并发展了前者的观点,成为英国19世纪实用主义的开拓者〔参见约翰·斯图尔特·穆勒(72)〕。《人类理解研究》这本书语言上没有什么障碍,但依然不容易理解,因为作者在其中提到了他命名为“印象”的各种原始感觉。“所有能成立的理性都是一种感觉而已。”这句话再清楚不过地说明大卫·休谟是个怀疑论者。他觉得在原因和结果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在他的思考中,因果关系不过表现的是前后顺序罢了。
这种主要的怀疑论观点被作者用来解释人类、道德和宗教:人类不可能理解自身,道德和宗教并不合一,而宗教“来自人类永无止境的由希望、恐惧引发的思维”。
如果休谟看到自己死后一百年出现的那些浪漫主义者,出于自己符合常理又平衡的性格,他恐怕难以接受,尽管休谟彻底的怀疑主义对这些人的主张是一种支持。
对休谟来说,怀疑论不仅仅是从学术思考得出的一种理论。他自己也说,怀疑论的哲学化,与其说是因为对这一观点的信仰坚定不移,不如说因为他能自得其乐。这样坦率诚恳的哲学家并不多。
克里夫顿·费迪曼
55.亨利·菲尔丁
1707-1754年
《汤姆·琼斯》
文如其人,亨利·菲尔丁是一个性格开朗、友善而充满活力的人。汤姆·琼斯确实反映了作家年轻时的部分特质,而写得非常出彩的乡村绅士奥尔沃西则可能带有成年菲尔丁的形象。
菲尔丁来自中上层阶级,家境良好,他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良好的教育,天生乐观而无拘无束,有时候在女孩子们中间胡天胡地。他曾经在几年的时光里靠写剧本为生,这些剧本不乏趣味性而缺少价值。以大拇指汤姆为主人公的《悲剧中的悲剧》是最出色的一部,以至于有种传说:斯威夫特(52)看过这部戏之后,有生以来第二次笑出来。此后政府在沃波尔首相的建议下通过了戏剧检查法,可以说这是为菲尔丁量身定做的。由于这部法令,一直到萧伯纳横空出世,整个英国戏剧界才摆脱无聊和乏味。菲尔丁离开戏剧界并不十分失望,他转而投身于法律、新闻和小说写作,在各个领域都得心应手。之后菲尔丁成为伦敦的警察厅长,他尽职尽责,同时又善于创新。他创建的侦察队就是后来苏格兰场的前身,这一举措极大地改善了当时糟糕的治安。过分辛勤地工作让他不得不去里斯本疗养,最终死在那里,终年仅四十七岁。
菲尔丁精力充沛的一生忙忙碌碌,有一件事可以很好地反映他的典型性格。他对自己的第一任妻子用情极深,她也是《汤姆·琼斯》女主人公苏菲娅·韦斯顿的原型。丧偶后三年,因为亡妻的女仆即将生下他们的孩子,菲尔丁不希望对方的名誉受到伤害,所以决定和她结婚。这件事让人觉得他是个真正的男人。
对于他的这部优秀作品没有太多可讲的。对这本书来说,阅读就是享受,没有必要更深地思索。从我们今天的标准来看,我们已经经过了海明威的洗礼,这本书显得有些节奏迟缓,但却是一本明晰之作。小说的人物是那么简单、生动,以至于我们会觉得生活中真的有这样的人物存在。这部小说的组织曾经被推崇备至,柯勒律治(65)将本书和本·琼森的《炼金术士》、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6)一起称为文学史上结构最佳的三部作品。从今天的眼光看,汤姆亲生父母这一情节略显生硬,虽然写作技巧依然十分熟练。
面对这个漫长而复杂的故事,读者难以忽略作者跃然纸上的喜剧天赋、对18世纪英国城乡生活的全景速写、描写流浪生涯趣闻的生花妙笔,而尤其令人难忘的是作者对人本质所持的热情和宽大态度。在这些方面,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他已全力以赴。
菲尔丁提高了英国小说的水准,这一水准以后再也没有降低过。他明白地向我们表明了自己的目标:散文体喜剧史诗,包含形形色色的真实人生,不含感情倾向地进行描写,组织有序,完全在作家的掌控之中。他曾说自己是一个“衣衫破旧的伟大行吟诗人”。的确,菲尔丁能让人感到他和荷马(2,3)之间有所联系。
在其他优点之外,作品中每节前面的散文也不容错过。这些文章中体现的心态是充满吸引力、健康清醒的人所特有的,和作者其他作品《约瑟夫·安德鲁传》、《艾米莉亚》的前言一起,成为最初的英国小说理性美学的组成部分。
克里夫顿·费迪曼
56.曹雪芹
1715-1763年
《红楼梦》
《红楼梦》一般被认为是汉语写作的顶峰。这本书很可能有半自传性质,同时充满伟大的想象力。这本书反映了作者对中国早期文学作品〔包括《金瓶梅》(41)〕的熟悉程度,也反映了作者对这些文学作品的超越。《红楼梦》是一部巨著,有着复杂的情节,一共有一百二十回,主要人物有三十多人,次要人物超过四百。它是关于爱情的小说,也是关于礼教的小说,可能带有温和的社会批判性(远没有《金瓶梅》那么尖刻),但是从整体来看,这部小说是一曲悲歌。
曹雪芹经历过书中描写的生活这是毋庸置疑的。他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大家族。他的祖父曹寅是清朝皇室的包衣奴隶(实际上拥有较高的地位),曾经担任江宁织造。在曹雪芹三十岁左右,他的家庭被查抄,官职被免去,全家迁回北京,渐渐陷入贫困5。曹雪芹得以远离官场,全身投入到这部小说的写作中。〔18世纪对文人写小说的偏见逐渐消失,参见吴承恩(36),也可能是因为曹雪芹的希望破灭,才不再追逐世俗功利。〕前八十回在作者生前已经传开,整部小说出版于1791年或者1792年。出版者对小说后四十回进行了重大修改,6部分目的是不让某些情节激怒清朝统治者。因为自身的艺术水平,小说从问世开始,就赢得了大量读者,始终不衰。
主角名为贾宝玉,一般认为他有作者的影子。他的父亲是政府官员,对他进行严格的儒家传统教育。而主人公只有在家中女孩们中间才感到自在快乐。他在那里体味细致而浪漫的情怀,逃避父亲的严格管教。他爱的是命运坎坷、性情忧郁的表妹林黛玉,最后却与林的竞争者薛宝钗结为夫妇。黛玉怀着绝望死去,宝玉心如死灰,在参加科举考试后遁入空门,贾家也最终破败。复杂的情节有时会出现一些疏漏,小说的艺术价值在于:除了优美的文笔,作者精细地观察和表现了中国传统上层社会的种种繁复细节。最为突出的一点是深刻细致的心理描写。宝玉和他的表姐妹不是闹剧中的典型人物,而是活生生的人,穿越时代和环境,令读者能产生共鸣。
本书的书名也很有意思(英文直译为《红屋子之梦》),“Dream of Chamber”这一英文译法始于20世纪20年代,被广泛使用,成为标准译法。但实际上“楼”和“屋子”是两个概念,“楼”是多层屋子或者塔,也可能是高亭子(有漆成红色的柱子和基座)。这些建筑的作用是点缀瑰丽的中国传统家宅。因此《红楼梦》更靠近《红亭梦》或者《红亭里的梦》。这个书名也可能暗示我们,整个故事乃至整个人生,很可能是一场梦(按照佛教的说法)。
为了避免使用“红屋子之梦”这个有歧义的名字,大卫·霍克斯的完整译本命名为“石头记”。这是最好的英译本,远远胜过其他译本。
约翰·S.梅杰
57.让-雅克·卢梭
1712-1778年
《忏悔录》
到此为止,我们看到的所有伟大作家,包括华兹华斯(64)和弥尔顿(45),都不曾像卢梭这样给人带来烦恼。他的性格总体上来说会让一个有理性的人感到不快。他在社交方面不擅长,在性方面不平衡,感情用事,容易与别人争吵,体弱多病——从迫害幻想症到膀胱病。卢梭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人。
之前我们已经看过圣·奥古斯丁(22)写的《忏悔录》,从某个角度看,两个人很相似,他们都记录下了一段个人心灵史,而这段历史改变了人类历史。圣·奥古斯丁的故事发生在一个花园里,而卢梭的故事则发生在去巴黎郊外梵尚城的路上。他正要去拜访著名的哲学家狄德罗,一边走一边读报纸,发现第戎学院正在举办有奖征文,题目是“艺术和科学的进步对道德的作用是净化还是腐化”。
“那一刻,”卢梭说,“我觉得眼前有一千盏灯在闪烁,无数新鲜的观点涌入我的脑海,巨大的力量和迷茫使我产生巨大的兴奋,我眼花缭乱,就好像喝多了一样。”在这种充满精神幻觉的病态中,卢梭写下了第一部作品《论科学和艺术》。这部作品获得大奖,在欧洲范围内赢得了声誉,最后让他成了自己时代最有革命性的作家。在这篇文章和之后的作品中,卢梭反对社会进步,认为社会进步腐蚀了人类最初的幸福。私有制、教育训练对儿童心理的侵犯、有组织宗教的压力都是他批判的对象。在重要著作《社会契约论》中,他号召反抗压迫性的社会制度,指出“人生而自由,但无时无刻不在枷锁之中”。
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卢梭不适应社会生活,对自然和人性内在美的赞美正是因为他无法调整自己以适应社会体系的要求。这可能就是真相。他的意见并不新鲜,只不过比以往的观点表述得更加令人难以拒绝,但是他的时代愿意倾听这些话。这个奇怪的预言者生对了年代,不断延续着自己的影响力。某些观点,特别是教育领域内的观点有很强的建设性。和伏尔泰的出世相比,卢梭不同,他是个入世的人,渴望用自己的思想创造未来。
他的代表作是《忏悔录》,从一开始到后面都具有吸引人的力量:“我要做一件从未有人做过的事情,以后也不会有其他人来做。我将在公众面前完全呈现一个人的天性,这个人就是我自己……也许我不比别人更好,但我至少是独特的一个。”
卢梭喜欢夸张的修辞,缺乏对自我的准确认识,但是他没有说谎。不过他说没人会模仿自己,他错了。有上千人模仿他。所有当代自传的忏悔部分都和这本书有关系。一些名著,例如夏多布里昂、埃米尔的作品也不例外。还有一些不怎么靠得住的自我表白也是如此,例如弗兰克·哈里斯的作品。不过《忏悔录》惊人耳目的坦白,出众的自由,诗意的风格,确实超出同侪。
阅读卢梭没有什么困难,读者读后可以各抒己见。但是为了让读者糊涂一下,我有意引用两种评论。罗曼·罗兰说:“他开启了无意识宝库之门,将至今被忽略和压抑的人类秘密活动展现在文学之前。”塞缪尔·约翰逊(59)在回答博斯韦尔关于卢梭是否和伏尔泰一样坏时说:“哦,先生。这两个人谁更坏可很难说啊。”
克里夫顿·费迪曼
58.劳伦斯·斯特恩
1713-1768年
《项狄传》
劳伦斯·斯特恩这样的人有点少见,他有点小毛病,不招人喜欢。很多读者,其中包括最有教养的人,都无法对他的书表示喜欢。但我们无法忽视他,《项狄传》有着双重的独特性:借鉴了塞万提斯(38)、拉伯雷(35)和斯威夫特(52),又自成一格;当代绝大部分伟大的小说可以追溯到这本书,最起码可以将它奉为先声。
作者本人有点与众不同。他来自一个不得志的英国军官家庭,母亲是爱尔兰人。他的童年是自生自灭的,结束了剑桥的教育后,他被授予圣职。不过神圣和秩序与他无缘。靠家庭的帮助,他在约克郡从事过许多职业,最后在典型的18世纪世俗郊区做一名轻松的牧师,时而得到女士们“安静的些许关注”。《约里克致伊丽莎信札》记录了他生命中的一次伤心的恋爱。斯特恩多次去法国和意大利治病,留下一本奇特的游记《感伤的旅行》。五十五岁时他死于胸膜炎。看上去他的人生没有什么波澜。其实他将所有重要的东西都集中在《项狄传》中。这本书的前两卷出版于1760年,立时引起震动。
假设你可以接受这本书,你会首先发现这本书缺少情节。全书九个部分,主人公生于第四个部分。全书不停地偏离主题,更不用说空白页、奇特的符号和十多个排字的花招。其次,你会发现这是巧妙隐晦的关于性的作品,也可以说它是一部长篇淫猥故事。不像菲尔丁(55)在作品中对性的直接态度,斯特恩表现得富于暗示、复杂而微妙,有的人称之为“鬼鬼祟祟的”,它当然是狡猾的。第三,读者会发现一点:那个时代的读者非常推崇他们自己称之为敏感或哀伤的东西,而我们更愿意叫它多愁善感,也就是在某种情况下表现出更多的感情,并认为这没什么太过重要的。
尽管这本书看上去如此奇特,但是它实际上是罕见的、按照心理学理论写作的著作。约翰·洛克(49)的《人类理解论》对作者的影响很大,他相信人类的理性和知识之源是感官体验。《项狄传》对这一理论做了加强,创造出六个鲜活的人物:托比叔叔、项狄夫妇、约里克牧师、斯多普医生和寡妇瓦德曼。
不同于绝大多数作品,事件不是这本书的焦点。这本书全称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这说明这是关于思想和心理活动的书,一本真正的心理小说,也可能是最早的。小说的叙事顺序不是直线型的,辅以奇特的符号,反映的是人类思想和记忆随意、交叉、富于联系的特点。这部小说是一种预示,乔伊斯(110)、普鲁斯特(105)和托马斯·曼(107),以及当代的所有小说都在此之后出现。《项狄传》充满了回溯、转折和转弯,企图反映人类无意识的压力。
超出一个怪诞天才的范畴,斯特恩是他那个世纪最有现代性、最有创造性的小说家。令这部小说看起来奇怪的原因,不是作者自身的奇怪——虽然他确实很奇怪,也有怪人的名声——而是这部作品比起以往的作品,更贴近人类真实的思维世界。读者必须去适应这部作品,因为我们极少停下来,看看自己是怎么思考的、怎么感受的、怎么记忆的。记得这些,可以帮助你阅读这部奇怪的杰作。
克里夫顿·费迪曼
59.詹姆斯·博斯韦尔
1740-1795年
《塞缪尔·约翰逊传》
如果认定卢梭(57)写作了第一部现代自传的话,博斯韦尔则是第一部现代传记的作者。出自他手的《塞缪尔·约翰逊传》是最好的用英语写作的传记,也可能是所有语言写作的传记中最好的。1791年出版的这本书,描写的对象死于七年前。从这以后,塞缪尔·约翰逊成为英国文学史上大家最熟知的人物。不过他不仅仅属于文学界,很多人没读过他的文章,他的《诗人列传》,他风格沉郁、令人难忘的诗篇,但是每个人都好像是他的朋友。约翰逊的话到处被引用,虽然引用者不知道出处。
这都是因为一次见面。1763年5月16日,伦敦戴维斯书店,五十三岁的英国文坛口述人遇见了二十二岁崇拜英雄的苏格兰人。博斯韦尔知道自己会得到很多,他开始记录这位伟人的谈话、习惯和想法。这项工作一直延续到1784年约翰逊去世,虽然断断续续。由此产生了关于这位伟人的一部作品:完整的形象,鲜明的性格以及缺点。同时这本书反映了18世纪晚期众声喧哗而富于智慧的文学和社会图景。除了约翰逊,书中还写了那个时代众多有趣的人物,例如伯克、加里克、戈德史密斯·约书亚·雷诺兹爵士,等等;而且,在行文中,博斯韦尔也不自觉地展露了自我,后来的事实告诉我们,也许他自己才是最有意思的。
博斯韦尔来自一个家境良好的苏格兰家庭。他进修的是法律专业,不过他更热衷于其他各种活动,比如聊天、喝酒、旅行、追女孩、虎头蛇尾的政治活动……所有这些之中他最喜欢的是接近大人物,比如伏尔泰(53)和卢梭。可以将博斯韦尔称为真正的追星族,不过最重要的是,他生来就是要当作家的。一个成功的记者所需的大部分素质他都具备:写出好文章对他来讲并非难事,除此之外他还拥有良好的记忆力,用头脑或笔做记录的能力,一边听一边写的能力,对引人注意的细枝末节具有极强的敏感性,喜欢小道消息和丑闻。一旦有什么新鲜事、新鲜话,博斯韦尔肯定在场。
他的能力不限于此,他还知道如何“制造”新闻。没有博斯韦尔,约翰逊的地位不会有什么变化,但可能我们至今不会听说过他。博斯韦尔能让约翰逊说更多的话,不过不是后者不愿意说的话。他利用一些表面幼稚实际狡猾的问题,或者激怒对方或者吹捧对方,对对方的偏见采取顺应或者随波逐流的态度,有时不惜甘拜下风而让约翰逊高兴。这些方法让约翰逊充分地展现了自己,实际可以说他是博斯韦尔创造出来的——这也是博斯韦尔超出一般优秀记者的地方。他是一个像伦勃朗、哈尔斯或其他肖像画家一样的艺术工作者。
我们对他的评价在过去五十年产生了极大的变化,背后的原因是被克里斯多夫·莫利称为“英国信札最大历险”的事情。1927年,拉尔夫·伊斯汉姆中校——同时他也是一位善于说服别人的鉴赏家——从爱尔兰马拉德城堡的主人手中买入了几代人以来原封不动放在城堡中的博斯韦尔的信件。这种事以前会有,以后也会继续发生。最后,我们得到了大量18世纪的素材,大量资料被编纂出版,这使得我们能够对那个时代产生全新的看法。其中第一本《博斯韦尔伦敦日记,1762-1763年》吸引了大量读者。
此时我们看到了博斯韦尔不仅仅是约翰逊言行的忠实记录者。他是个让人感兴趣的天才,有点像哈姆雷特,多重心思,灵魂受伤,像个傻瓜又似乎是个浪子。作为作家,他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料。看起来,约翰逊确实是伟大的,虽然我们不能这样评价博斯韦尔,但是学生的光芒已经逐渐胜过老师。博斯韦尔的作品获得了应有的位置,因为他细致的情感、绝望的姿态和一心多用,还有情绪的大起大落,对我们这个时代都有着特殊的吸引力。
克里夫顿·费迪曼
60.托马斯·杰斐逊等
《美国历史基本文献》
这一条几乎不用怎么评价,虽然这些文献都曾被修改,它们仍是对我们最基本的政治理念的经典阐述,这些文件包括《独立宣言》、《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葛底斯堡演讲》及其他。尤其是《独立宣言》必须一字一句地细细品读,看清楚它是如何被写出来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了它所表达的意思。
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历史基本文献》的选集,莫里斯的选本是不错的选择。其中包括大约五十篇文献,从《五月花号公约》到差不多我们这个时代的文章都有收录。历史专业的学生会对绝大部分文献感兴趣。从语言运用的角度看,林肯以后水平逐渐降低(仔细阅读林肯的讲话会大有收获),不过这取决于读者的喜好。
克里夫顿·费迪曼
61.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
1787年
《联邦党人文集》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共同撰写了《联邦党人文集》,这部作品是阐述美国政治思想的顶峰之作,其表达的水准也是前所未有的优美和有力。一开始,这部文集不过是一些信件,用来鼓动纽约的公众舆论支持1787年宪法,这些文件不仅仅是历史文献,同时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成理性的杰作。1788年,杰斐逊写信给麦迪逊,将之称为“有史以来书面评论政府原则的最佳作品”。如果能阅读参考亚里士多德(13)的《政治学》,霍布斯(43)、洛克(49)、马克思和恩格斯(82)、马基雅维利(34)和托克维尔(71)的作品,肯定有所助益。不必每一篇都读,只要读读第一到第五十一篇,以及八十四和八十五篇就可以了解这部经典著作的面貌了。
克里夫顿·费迪曼
第四部分
62.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
1749-1832年
《浮士德》
歌德经常被称为“最后的世界公民”。他的头脑是不受束缚的,而当下这种头脑已经难以寻觅,这可能会对人类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在漫长的一生中,这位文学巨人受到人们广泛的欢迎。歌德兴趣广泛,能够用各种不同文学形式进行写作,虽然有的很成功,有的不怎么样。他既是富有创造力的艺术家、理论家,又是政府官员和科学研究者,是一个丰富到复杂的人。他让德语有了自己的文学形式,在之后的半个世纪引导德语文学前进。就像同一时代的拿破仑,与其说歌德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如说他是一种自然之力。
不过,也许相比人和自然之力,我们更应该把歌德看成一个“成长的过程”。总结他的关键词有两个:一个是变化(或许他自己更喜欢说成变形),一个是发展。尽管他自己觉得能与自然融合在一起,但是像自然界一样,歌德对自我的体认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中。生命中遇到的女性、理论、经历,让歌德的成长从未停止,将各种经验融入自我之中,歌德是崭新的、伟大的、不断成长的。“我就像条蛇,”他说,“蜕掉旧皮,获得重生。”评论歌德就像在评论一个伟大的国家,例如美国。在生命中的每一刻,歌德不仅体现了种种错综复杂的历史,更是莫测未来一切潜在可能性的象征。他的一生重视成长、变化、努力、行动、征服和理解世界,实际上他也是我们所说的那类浮士德式人物,代表着我们现代西方体验生命的一个重要侧面。
和作家自己一同成长的还有他笔下最出色的作品。幼年的歌德在家乡法兰克福看过一出木偶戏,就是关于古代民间传说中浮士德的故事。从那一刻直到死前几个月完成《浮士德》第二部的写作,这个故事在歌德的心里和写字台上持续不断地发展。歌德二十几岁就写了《浮士德》第一部,不过最终完成它却花了将近三十年时间。《浮士德》第一、第二部都算不上真正的舞台剧,它们记录的是人生观的不断变化——和人们对作者人生观的看法相似。这两部作品拥有复杂的笔调,从高尚到淫荡,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叙述风格。
相比而言,《浮士德》第一部简单一些,不那么深刻,不需要绞尽脑汁去理解。众多作家和作曲家对作品中的传奇兴趣十足,这也让我们对这部作品更加熟悉。例如古诺,他的伟大歌剧就从浮士德与玛格丽特的爱情故事中汲取了灵感。
《浮士德》第一部是关于追寻者浮士德的孤独灵魂:对知识的失望、各种理想、神奇莫测的梅菲斯特的多重诱惑、引诱玛格丽特,还有通过爱情救赎自己的愿望。第二部是关于“伟大世界”的,在浮士德之外,还涉及整个西方世界的人性问题。整个第二部似乎是某种历史幻影,从荷马(2,3)作品中的海伦到歌德作品中的浮士德,前者代表着西方的古典世界,后者象征的是文艺复兴以后或者现代的西方世界。和《神曲》(30)一样,《浮士德》也包含了天堂、地狱和人间。不过歌德想要表达的东西要比但丁模糊,这使得对他诸多作品意义的争论一直持续到现在。
对歌德作品的翻译和莫里哀(46)的情况差不多,两者都差强人意。鉴于歌德对后世的巨大影响力——上百位作家,包括某些最杰出的现代作家,例如托马斯·曼(107),都受到他的影响——我们对这样一位欧洲文学大师至少要有所认识,即使这种认识是流于表面的。
克里夫顿·费迪曼
63.威廉·布莱克
1757-1827年
《布莱克选集》
有一次,威廉·布莱克对我们说,他走到苍茫大地的尽头,用手指触碰到天空。四岁时布莱克大喊说看到上帝在窗外露头。他还曾说自己看见过停在树枝上的天使,当时先知以西结就在树下。布莱克的妻子曾经平静地说:“布莱克很少陪着我,他总是在天堂里。”可能有些夸大的成分,但诗人总是觉得自己和众多神灵生活在一起,这点毋庸置疑。至少在现代,布莱克是幻象派最具代表性的诗人。
布莱克是个难以理喻的人。面对这个脾气不好的古怪天才,人们有各种各样的态度。你可以把他当个骗子,虽然他美好而诚实的一生让这一点难以察觉。布莱克同时代有很多人称他为无害的疯子,这些人当时很有名气,不过现在他们的名字人们已经记不起来了。布莱克利用“直观视觉”将平常头脑里的图像投射到现实世界中,心理学家将这归结为一种特殊的能力。很多儿童都有这种能力,也许还包括圣女贞德。很多理论主义者往往用这一观点来解释圣徒乃至耶稣所看见的东西。最后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布莱克对朋友的忠告:“把想象力提升为视觉。”虽然狡黠,但是如果你是职业艺术家和诗人,会觉得颇为实际。
所有这些都不重要。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布莱克是成功的。虽然他的画作、线描、木刻画没有达到顶级水准,但是优美感人。虽然他最杰出的诗篇数量有限,但能写出新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虽然他的理念长期受到众多讥讽,有的甚至被遗忘,但对那些不再相信物质主义能给人带来欢乐的人们,这些理念的吸引力反而越来越大。
很少有人像布莱克一样无拘无束,他被朋友称为“不戴面具的人”。虽然一生穷困,但诗人可能是自己时代中精力最为充沛、最为快乐的人了。我们难以察觉布莱克的秘密快乐源泉。有时候这种快乐让他做出一些怪异的行为:一次,有人看见他和妻子在树荫下读《失乐园》——赤裸裸一丝不挂。看到别人,布莱克兴高采烈地大叫:“过来,这是亚当和夏娃。你懂吧。”
布莱克站在自己时代绝大部分机构的对立面(同时他也颇为固执),这很像我们后面将要介绍的一些人,比如梭罗(80)、尼采(97)、劳伦斯(113)。他的浪漫主义气息让后来的浪漫主义诗人难以超越,这些后来者包括华兹华斯(64)、济慈、雪莱。“人的生存全靠想象力。”他对我们说,“上帝也是人,他活在我们心中,我们也活在他心中。”他还说:“我们凭借眼睛看世界,而非通过眼睛看世界,于是就会相信谎言。”
人们所说的常识是布莱克蔑视的对象,这令诗人能够在宗教、政治和性爱中得到种种自由。他用一句不会被遗忘的话平静地预言了弗洛伊德(98)的出现:“要是婴儿没有欲望,那他将被扼杀在摇篮中。”布莱克认为:“生命之力是一种美。”他对爱也有自己独特的观点:“诅咒使人奋起,祝福令人松懈。”他讨厌所有来自测量和计算的德行:“愤怒的老虎要比顺从的马更机灵。”
布莱克品质卓越,但也有缺点。他异常丰富的心灵生活常常令自己失去与现实世界的联系。布莱克愤怒的雾气下隐藏着令人震惊的真实,但我们看到的只有表面的雾气。有时诗人不善于表达。他将内心的神秘感觉都投入到《先知集》中。虽然学者们一直在辛勤工作,希望确定它们的含义,但对绝大部分普通读者来说,这些作品很像夹杂着警句的呓语。
布莱克拥有难得的才能和敏锐的直觉。在他的名言名句和最好的诗篇中,两者总是平衡的。他也拥有纯熟的写作技术,写诗的时候就像运用画画的铅笔、木刻的刻刀一样得心应手。不过布莱克最好的诗作体现的是童真、纯洁、流畅、简明和想象力。T.S.艾略特(116)的评价严肃而公正,是对布莱克最恰如其分的赞美:“但丁(30)是经典的,而布莱克是个写诗的天才。”
布莱克思想复杂到恍惚的地步,从本质上说他是一个道德学家,更喜欢对未来做预言而不是对过去做反思。当他为想象力和直觉进行辩护时,口气里总是带着宗教感。不管写儿童还是精灵,布莱克总是以“荡涤感觉之门”为目的。有时诗人的想法也不过只是荒诞和缺乏平衡而已。像不少自学成才的天才一样,布莱克有时不能理解和谐的比例。他思想的锋芒直指“被黑暗、魔鬼工坊”损毁的工业社会种种病态的核心。在诗人心中没有做善事的想法。像萧伯纳(99)一样,他也是个固执己见的叛逆之徒,同时也是个危险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