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学人”的主观偏爱
陈志武教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偏爱?是什么使陈志武教授在明显的事实面前还做出如此颠倒黑白的结论?
第一个可能的回答是他有某些先入之见,因为陈志武教授现在毕竟还首先是一位学者。他在最近的那篇文章中说,国有企业是一种“非自然的状态”,“‘民营’不仅天经地义,而且是自古人类最自然的谋生方式”(他这里说的“民营”,显然是“企业私有”之意)。这种张口就说什么是“自然”的,什么是“不自然”的,并据此来评判事物的思维方式,使我一下子就回忆起20世纪80年代初的那一类“愤青”:他们当时就是以此来论证应当实行全面的私有化。
还在当时,我就对这些“愤青”们说:这种对于“自然”的和“不自然”的东西的谈论,本身就是18世纪的思维方式,当时西欧的人迷信“自然法”,追求建立“自然秩序”。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就充斥着对于“自然价格”之类概念的讨论。
当然,18世纪以致更古的先哲们确实给我们留下了大量宝贵的思想财富,但是他们也有许多误导人的论断。《国富论》第五篇第一章中就对股份公司这种产业组织做出了消极的评论,甚至说“最终它们全无例外地或成为累赘或成为无用”,其口气与陈志武教授最近批评国有企业的笔法几乎一样。斯密对股份公司的这种否定态度显然是错误的,证据就是现代的股份公司已经成了最近一百多年经济增长的支柱之一。与对股份公司的否定一样,对“自然”的与“不自然”的东西的谈论,不仅在思维方式上已经过时,更重要的是它扰乱了思想,妨碍我们从正确的角度考虑问题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不过,还有更重要的理由,使我从根本上怀疑陈志武教授能否公正客观地思考有关“全球化”和“私有化”之类的问题。
事情要从2004年春天谈起。当时我在《参考消息》上读到了“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的一篇文章,其中大肆宣扬“开放的全球化”之妙。本人一向疏于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在这方面孤陋寡闻,不知这陈志武教授是何许人也,学术上有何分量。但是本人有一个从不迷信任何权威的禀性,因此早在十几年前就能做出正确的预见,知道有一些“国际著名经济学者”也同样会提出有害之极的经济政策主张。我当时就认定陈志武鼓吹的那种“全球化”对中国极其有害,而且基于多年的社会经验,我感觉到陈志武那种强词夺理的鼓吹后面似乎隐藏着某些个人利益的动机。
不久之后,我就从别的“国际金融学界人士”那里得知,这位陈志武教授同时还开设了私人的小金融公司,在一边做学问一边做买卖。在我的印象中,这种“金融买卖”无非就是象顾雏军干的那样,炒买炒卖企业而已。后来证实,陈志武教授是aluenginie公司的创办人和第二大股东,zebra对冲基金公司的三大股东之一。于是我恍然大悟。从此我不再把陈志武教授有关经济全球化和私有化的任何言论视为严肃的学术论述,而是把它们都看作为帮助自己赚大钱所作的辩护和政策呼吁。
我猜测陈志武教授已经加入了美国国籍(有绿卡是肯定的),他的公司和基金也是在外国、很可能是在美国注册的。强调这一点不是为了象周其人对郎咸平所作的那样,以他“不是中国人”为由否定他在中国国有资产问题上发言的权利,而是强调,如果陈志武教授入了美国国籍并将其公司和基金在外国注册,他和它们对于中国来说就是“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如果中国政府不实行“彻底开放”的对外经济政策,则这种“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就会受到诸多的限制,就会丧失许多赚钱的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陈志武教授强词夺理地盛赞“全球化”的好处,劝诱中国政府奉行“彻底开放的全球化政策”,不是顺理成章的吗?
主张大规模的私有化也是同样道理。大规模地出售甚至白送国有企业不仅使许多“企业家”和官员一夜暴富,也给许许多多的“经济学家”特别是“金融学家”提供了无限商机。这些“经济学者”们致富的渠道多种多样,从自己亲自进行金融买卖到通过作咨询而收各种中间性费用,不一而足。刘小玄教授的丈夫李实教授曾经长期住在英国从事合作研究,他就亲口对我说过:真正从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夫人的私有化政策中发了财的是那些作经济咨询的,因为他们可以为那些想购买原国有企业股票的公众提供“咨询服务”并收取巨额的“咨询费”。
私有化运动也同样可以使中国的“经济学人”大发横财。最近两年在许多媒体上就频频出现一位名叫郑培敏的先生,他到处宣扬MBO的“好处”,不断地提供“政府允许国有企业实行MBO”的信息,并极力鼓吹对国有企业实行MBO。我们所的同事就对大家说过,这个郑培敏开了一个什么“荣正”咨询公司,就专门给那些国有企业老总们提供MBO咨询服务。他为什么要在媒体上鼓吹对国有企业实行MBO,原因不言自明。至于为各种企业老总说好话、唱赞歌而获得巨额的演讲费,那更是大家都司空见惯的公开的秘密。
在这样的环境下,陈志武教授要把他的公司和基金的业务扩展到中国,是顺理成章的事。从他积极从事金融业务本身这一点来看,他鼓吹私有化也不仅仅是说说而已。想必陈志武教授已经筹划好了如何对中国的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金融并购和重组了。看来他不仅是要为“中国的霍多尔科夫斯基”说话,只怕是他自己就要作“中国的霍多尔科夫斯基”哩!
不过,我要劝公众不要对陈志武教授作金融并购的业务抱太大的成功期望。就在不多几年前,有一位著名的金融学专家因为他做出的解释某种金融业务的模型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此人也如陈志武教授一样学以致用,同时创立并经营着一个长期投资的基金公司。但是就在他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前后,他投资的那个公司就在俄罗斯金融危机引起的风潮中倒闭。这已成为经济学界最大的笑话。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尚且如此,其它人又能好到哪里呢!我但愿陈志武教授不会给我们再添这一类的笑料。
附带说一声:我很赞成陈平教授的论点,认为那位诺贝尔奖得主之所以吃亏,是因为他没想到他模型中的方差之类的参数不是一种“自然的”东西,它会突然发生变化。这也是陈志武教授的那种“大样本分析”的致命弱点。如果他不及早改换门厅,学一点郎咸平先生的那种个案分析,只怕早晚也会重蹈他那位诺贝尔奖得主前辈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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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人也理解了陈志武教授为什么对鼓吹私有化政策如此不遗余力。特别是在中国,发大财的最佳途径是与政府官员结合,取得种种的政策优惠;要作稳赚不赔的生意,必须要取得政府政策的配合。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随着自己的生意需要转。由于陈志武教授已到了在商言商的地位,这样作也有其不得已之处。只是在这样的地位上写出的与自己的生意有关的作品,恐怕不能再算作客观公正的学术讨论了吧!
陈志武教授最近的文章中还谈到,盛宣怀在1870年代论及煤铁、矿务、航运企业的创建时称,此等企业“责之官办,而官不能积久无弊”,“若非商为经营,无以持久”。看陈志武教授的文章,他应当是很赞成盛宣怀的这一观点的。盛宣怀竟成了陈志武教授的前辈,这不能不使我感慨万分。
盛宣怀以文人幕僚出身,后来成了清末办洋务的重镇,研究经济史的同行说他没少乘机为自己捞好处,所以被视为典型的“大买办”。他由于筹划川汉、粤汉铁路的“金融重组”,对激发四川的“保路运动”和后来的辛亥革命负有直接的责任,以致辛亥革命时对他“国人皆曰可杀”,他也不得不暂时逃到日本去躲避了一阵子。以他为同党的人,又想干什么呢?难道他们不知道,依靠官场政治权术来搞经济的人,最后难免败在政治上?
据说陈志武教授是好几个“国际一流经济学杂志”的匿名审稿人。光凭他的这一地位,我相信中国的学院派经济学家中就不会有第二个人敢于像我这样对他进行毫不留情的批评。对我来说,这样作所带来的损失,绝不可能大过做出了可以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成果而却得不上奖。在我看来,与把真相告诉全国人民相比,与全中国人民的利益相比,这并不是什么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