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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第10章。

作者:左大培 当前章节:3755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6:20

陈志武:“我们需要国营,还是需要‘还产于民’”,载于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2004

年9月27日。

附录:检验私有化效率的案例——联想制造的私人大股东

十几年来,联想集团一直被视为中国高科技民族产业的一面旗帜。在其存在的不到20年时间里,联想集团从一个只有20万元资金的小公司成长为市值数百亿的大型高科技企业,确实创造了一个经济上的奇迹。但是联想在其成长过程中也走过弯路。这条弯路的标志,就是通过损害国有资产的方式来实行权贵私有化;其进一步发展,则是打击倪光南院士,鼓吹“贸工技的发展路线”,消灭联想的技术研发力量。

北京联想集团本来是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的国有公司。但是,1988年4月,它与国有的贸促会下属中国技术转让公司(技转公司)和香港导远公司成立了这3家公司合资的公司——“香港联想”公司,其中3家公司各出资30万港币,各持有香港联想三分之一的股权。这里的香港导远公司是由吕谭平等4位港商合股成立的私营公司。香港联想公司名义上是AST微机的中国总代理,但是它依靠的是北京联想在内地大量销售AST微机以保障其销售业绩。

1992年香港联想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股本金增至1亿港元,1994年其股票在香港上市。在香港联想1992年的增资扩股中,中国技术转让公司拒绝增资,结果增资后的香港联想股权结构变为北京联想占股份的53.3%,香港导远占43.3%,技转公司只占3.3%。而在1994年香港联想在香港上市之后,香港联想总共发行了6.75亿股,其中北京联想持有2.618亿股,占38.785%,吕谭平等4位港商持有2.08亿股,占30.819%。

显然,吕谭平等4位港商之所以能在上市后的香港联想占有足以与最大股东北京联想集团相抗衡的股份,是因为他们在1992年香港联想的增资扩股中已经得到了与北京联想集团相差无几的股权。但是在这次增资扩股中,北京联想集团投入了9,890万港元,而吕谭平等4位港商却仅仅投入了象征性的10万港元。如果只按实际出资的比例,增资扩股后北京联想集团本应占香港联想股权的93%,吕谭平等4人则只能和技转公司一样占3.3%的股权。而吕谭平等4人之所以取得了与北京联想集团相近的股权,只是因为北京联想通过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南明公司)于1992年10月15日借给了这4位港商4,310万多港元(552万美元),其中吕谭平一人即借得1,680万港元,这4位港商就是利用北京联想集团借给他们的钱向香港联想增资扩股,一转眼而成了上市公司香港联想的大股东、亿万富翁!

北京联想集团是国有公司,它借钱给4位港商购买香港联想股权,等于将国有资金借给私人购买国有控股公司的上市原始股(每股成本只有上市发行价1.33元的1/6)。这种行为稀释了香港联想的股权,一方面使香港联想中的国有股减少了将近一半,另一方面也使国有财产每年可以从香港联想得到的股息减少了将近一半。这是地地道道的国有财产流失,而且是白送国有财产。而从这种白送中获利的只是4个港商,特别是吕谭平,他们由这种借钱买股中一下子变成了亿万富翁,靠牺牲国有财产而致富!

柳传志(甚至中国科学院官方)为借钱给港商买股作辩护,说这样可以实现“北京联想与港方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可以“借助港方熟悉国际市场和有国际市场营销经验的优势,把自行研制开发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实现以国际化带动产业化的发展战略”。时任北京联想集团董事长的曾茂朝在1999年甚至说,北京联想与吕谭平等港商是“瞎子背瘸子”的互补关系。这就是歪曲事实、伪造历史之处。其实借钱给港商买股份不只是损害了国家财产,而且对联想集团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妨害了联想以后的发展。

伤害之一,是联想集团的主要支柱之一、总工程师倪光南不同意柳传志的上述作法,并按组织程序逐级上告,使倪光南与柳传志的关系由此破裂。柳传志虽然(在上级的支持下)压倒了倪光南,于1995年免去了倪光南的总工程师和董事职务,并于1999年将倪光南由联想解聘,但是却由此对联想的技术研发造成了巨大的损害。特别是倪光南去职之后,柳传志为抹煞倪光南而采取了一系列打击与倪光南有关系的项目和人的行动,这在客观上变成了消灭联想的技术研发力量,其最终后果是扼杀了联想的技术升级,降低了联想发展的后劲。

更重要的是,港商吕谭平在靠柳传志借钱扩股之后,成了以个人名义在香港联想持股的最大私人股东,又是董事会成员、年薪最高的经理,并且是与柳传志平起平坐的大股东。他得志后看不起北京联想集团派来的管理人员,为所欲为。除了记得借钱给他持股的柳总之外,根本不把国有资产股东委派的代表放在眼里。1995年倪光南下台之后,香港联想基本上由吕谭平一个人说了算。

但是吕谭平这样的港商只是熟悉香港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规则,在管理和营销方面有些经验而已。他对于香港联想的主要业务——微机板卡业务并不熟悉。有人评论说,如果请个台湾作主板公司的经理来管理,肯定会比吕谭平干得好。吕谭平主宰香港联想业务的结果,就是香港联想在1996和1997连续两个年度出现巨额亏损,亏损额达2.45亿港元,使香港联想由历年累计赢利变为历年累计亏损5千万港元。香港联想的股价一度跌到0.29港元一股。只是后来柳传志将北京联想集团的优质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注入了香港联想,才挽救了香港联想的颓势。这就是培植私人大股东的最主要害处:使不懂业务的私人大股东控制了公司经营,结果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害。

以后北京联想集团还进行过另一次产权界定,并由此产生了另一批私人大股东。这次是将北京联想集团的一部分股份的认股权分给集团的元老和骨干,实际兑现认股权的买股票价格为每股0.25元。最初中国科学院和计算所曾与联想集团约定,北京联想集团的35%认股权归联想员工。1999年柳传志将倪光南解聘后,就在联想集团内部将这部分股份的认股权分股到人,共有一百多人分到了认股权。柳传志、马雪征都因为这次分配认股权而成了亿万富翁、富婆。但是,同为联想集团创业元老的原联想总工程师倪光南却连一点认股权都没有分得,而倪光南对联想创业的贡献仅次于柳传志。

这样制造私人大股东对联想集团的发展有什么好处?至少是至今为止没有看到什么好的迹象。联想的扩张并不比过去快,而且还享受了许多政府采购之类的政策性好处。最致命的是,联想集团的发展不再有厚实的技术根基。

那么,柳传志搞的“国退民进”究竟是推动了联想的发展还是损害了联想的发展?倪光南院士在2004年9月17日给我的信中说:“联想做出的重大创新大多是在企业100%国有时取得的,而变成‘民营’后反倒缺乏重大的创新。我在联想任职的前10年(1984-1995),企业100%国有时,我们自主开发了联想式汉卡、联想系列微机等拳头产品,得了两个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但‘国退民进’后,联想的重大创新反而很少了,后10年只得过一个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实践表明,柳传志搞的‘国退民进’除了造就了吕谭平等几个数十亿元等级的超级富翁之外,并没有帮助联想高技术的发展”。由于新的利润增长点找不到,联想只好在10多年前就开辟了的微机战线上与其他企业拼成本,竞争形势越来越险恶。

还有许多高科技公司也陷入了类似的困境。例如四通公司本来是靠中文打字机这种当时的新技术产品发展起来的,但是后来在技术开发上也陷入停滞。而主持设计中文打字机的王辑志本应算作四通的创业功臣,却被排挤出四通,在四通的产权改革中没有得到任何股权。有学者称,经过了所谓的“经营者持大股”的改制,四通公司已经从中关村的一流公司变为三流公司。一位参与过联想集团和其它中关村高科技企业“改制”政策制订的北京市干部曾经亲口对我说,中关村的那些公司是越改制就变得越小。

实际上,仔细审视中关村的任何一个著名高科技公司都可以发现,它们的成长都是依靠了国家的巨大帮助。这些公司最初创业时所凭借的特有技术,几乎都是原来在国有的研究所和大学(特别是中科院、清华和北大)已经开发出来了的,甚至是已经完成了开发工作的。而在民营化之后,这些技术的继承者公司倒似乎都陷入了后续技术开发乏力的困境。

即如联想最初凭借的联想汉卡,就是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的研究成果转化而来。该所六室输入组从1974年起就在717机汉字显示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汉字信息处理研究,他们开发的111汉字信息处理实验系统解决了汉字输入、输出、显示等技术难题,该系统后来就转化为“联想汉字图形微型机LX-80”,并进一步发展为联想汉卡。

回顾这段历史,证明了一条原理:对我们这样的国家来说,国有经济和其它国有资源是高技术创新的最大支撑。国家必须大力扶持高技术产业,以足够的资金和组织力量来培植高科技的技术力量,开发先进技术,并且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特别是防止和严惩任何形式的侵吞国有财产行为。在对国有的高科技企业实行私人持股的股份化改造时,必须注重按技术贡献持股,让科技人员按贡献公平持股以激励技术进步,严禁任何形式的“经营者持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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