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中国的“市场经济”中,加入了现代化的生产和流通而又处于社会和经济生活最底层的,是来自农村的所谓“农民工”。主流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们每当大骂城市国有企业的老职工是“贵族”和“寄生虫”时,每当他们要甩开原籍城市的国有企业职工而对国有企业实行“权贵私有化”时,就会假惺惺地做出为农民工说话的姿态,呼吁“开放城市劳动市场”、“放任劳动力自由流动”,把农民工当成压低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的筹码。但是他们几乎从来就不抱怨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和待遇太低,更从来不提不善待农民工的正是他们所顶礼膜拜的“企业家”。
农民工不仅也是人,而且就是按主流的西方经济理论,他们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劳动。作为人,农民工应当同任何人一样得到善待,这不应当有任何问题;而作为劳动这种投入了生产中的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他们毫无疑问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因而理应得到相应的优待。可是我们在今日的中国,到处看到的都只是如何虐待农民工,他们不仅得不到应有的优待,甚至得不到起码的善待。
中国农民工之没有得到善待,表现在他们劳动和生活待遇的低下,而这种低下的劳动待遇,不仅表现在劳动时间长、工资低,而且表现在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极端恶劣上。
许多人以自己亲身所见告诉我,在西部当地打工的农民工工资大约只为沿海地区农民工工资的一半左右。因此导致上千万农民工由中西部地区流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打工。但是,即便是在浙江和珠江三角洲那样的所谓“经济发达地区”,没有特殊技能的普通农民工每月工资也只在3百元到4百元。而且这样一种工资水平已经维持了十年以上。有调查显示,12年来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只提高了68元,再加上物价上涨因素,其实农民工的实际工资是下降的。浙江宁波的农民工说:我父亲十年前在这里打工时工资就这么多,我现在到这儿打工的工资还是这么多。
2001年7月8日《信息时报》在报道深圳市保安区其兴玩具厂喷油工刘东洋的跳楼自杀事件时说,“该厂是计件工资,劳动强度很大很大,每月不超过300块钱,而且老板还拖着不发。并且员工不能辞工,否则几个月的工资就拿不到”。刘东洋跳楼自杀的原因不明,但是其工友说,刘东洋跳楼自杀前两天曾向老板辞职并要求领取被拖欠的3个月工资,但老板没给她钱。这很可能就是她跳楼自杀的原因。
刘东洋的工资水平和工资被拖欠在全中国都极有普遍性,以致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初要亲自出面为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讨要拖欠的工资。但是即使工资不被拖欠而按时发放,这样低的工资也只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没有任何特殊技能的普通工人工资水平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
而仅仅为了得到如此之低的工资,普通的农民工却必须每日工作十几个小时,而且没有任何休息日!
2001年6月3日的《信息时报》报道,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黄泥塘村晶宝饰品厂工作的30岁烤漆工李金中被该厂的私人老板强制严重超时加班,导致过度劳累而死亡。该厂规定每日早晨7:30上班,李金中每天7点20几分就要去打卡上班,夜晚时常在零点前几分钟下班。而在这样的血汗工厂中,工人们不要说每周休息两天,就连休息一天的权利也没有!李金中的妻子诉称,“李金中在家身体一向健康,再苦再累的农活他也不怕,没想到南下打工却这样死去了”。
正是这样的过度劳累,导致了一个又一个李金中这样的农民工死亡。在延边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资本与改革》一书中,光是第64-65页上就记载了4个这样的农民工累死的真实故事。而象李金中必须忍受的这样每天十几小时、没有休息日的劳动时间,在雇佣农民工的私营企业中是极为平常的。这样耗尽人一切精力的超长时间劳动,已经使以吃苦耐劳而闻名于世的中国农民也不能再忍受。2004年底,广东顺德某私营工厂的上千工人就包围了工厂,要求老板允许他们每周休息一天。
为这样低的工资而必须劳动这样长的时间,中国的农民工却还要承受极端恶劣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20世纪90年代初,广东深圳等地屡屡发生私营工厂失火烧死几十人的惨剧,其原因就是私营老板们为农民工提供的居住条件与没有生命的货物一样:他们让农民工们几十人一起睡在工厂的大仓库里,又怕工人晚上偷走工厂仓库中的原材料,于是就将有工人睡觉的仓库的门窗都锁死、钉死,以致仓库失火时住在其中的许多工人无法逃出火海!
居住条件如此恶劣,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当然也同样恶劣。广东珠江三角洲是亚热带的湿热地区,但是私人企业主们却在最热的高温季节也拒不给在车间中紧张劳动的农民工们开电扇,导致工人中暑昏倒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屡屡有工人在工作时当场中暑而死。
《女报》杂志1998年10月号报道:1998年7月21日,深圳公明镇庆丰鞋厂的女工熊金云连续3次请假不获准,早已重病在身、筋疲力尽的熊金云就在车间里倒地身亡,死时她的左手还抓着一只她做的鞋子。劳动部门调查后发现:这个庆丰鞋厂从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平均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5个小时左右,每个月只允许休息一天,每月每位员工被扣15元的劳工保险费,但厂方从未给员工投保;工人进厂时需缴纳保证金等。该厂的私人老板承认,7月的深圳持续高温,熊金云所在的成型车间室内比室外还要闷热,但是他强调,“所有的鞋厂都是这样的”。
一句“所有的鞋厂都是这样的”道出了玄机:原来这样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在私营企业中工作的农民工竟是常规。由于这样恶劣的工作环境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国际上的一致谴责,2004年夏天广东省政府已经不得不下令将工人中暑当作事故处理。
中国农民工工作环境之恶劣,最突出地表现在中国煤矿奇高的死亡率上。据有关方面统计,2003年中国全国死于煤矿意外事故的人数为6,702人,占全世界同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0%。在这一年中,中国平均每生产一百万吨煤会死亡4.17个人,其中国有地方煤矿平均每生产一百万吨煤死亡3.13个人,而乡镇煤矿则平均每生产一百万吨煤死亡9.62个人。中国煤矿如此之高的百万吨死亡率,不仅任何发达国家都无法望其项背,在发展中国家也极为罕见:中国煤矿死亡率为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就是对同样贫穷的印度来说,也还为印度的10倍!除了在极少数国有大矿之外,这些下煤井以命换煤的工人,绝大多数都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农民工。
只是这样简单提一下农民工们所受到的待遇之后,我就禁不住要问我的那些主流经济学同行:我怎么从来就没有听你们抱怨过农民工的待遇太差呢?我怎么从来就没听说,你们在号召“善待企业家”之余,也附带呼吁“善待”一下农民工呢?许多“经济学家”已经养成了为一切社会不公正辩护的习惯。我们从来没有听到他们指责农民工受到的待遇不好,反而总是听他们拿农民工的竞争来吓唬城镇的普通职工,好像农民工现在所受到的一切待遇都是天经地义似的,而城镇职工的待遇更应当降低到这些农民工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