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因势利导的作法,还因为中国的小康社会产生于一个特别的历史环境之中:我们是在从公有制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入小康社会的,而且我们的小康社会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到来的。
在公有制计划经济下,中国的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享有种种制度性的保障,这使他们早已摆脱了第三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那种任人摆布的打工族的地位,甚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经早早进入了中间阶级的那种生活有保障的富足状态。
但是在这个类似于中产阶级的国有企业职工旁边,却长期存在着一个数以亿计的极为庞大的赤贫农民阶层。最近20年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私人企业家利用贫苦农民的廉价劳动力和国有企业溢出的技术发展生产的过程。
不过这些精明的私营企业家们却一直尽可能地压低着流入工人阶级队伍的农民工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也长期停留在每月三四百元的水平;而为得到这点今日看来已少得可怜的收入,农民工们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日十几小时,还要经常加班。而劳动和生活的条件又极其恶劣,各种职业病、职业伤害和工伤事故的数字已经创造了世界纪录。这样的一个发展过程,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造就了一个新的工人阶层——农民工阶层,它是在第三世界国家最常见的那种贫困的打工族工人阶级,它的存在使中国的工人阶级分成了境遇和社会地位极为不同的两大阶层。
中国各类的企业家特别是私营企业家们对农民工的这种无情役使,服务于他们的一个公开目标:将产品成本特别是劳动成本压到最低限度。这样拚命地压低劳动成本,多半与企业家个人的发财致富紧密相联。而使用农民工的企业的极低劳动成本,又是新的私营企业对原有的公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具有竞争优势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因为它是私营企业的某些产品的价格低于国有企业相应产品的成本的原因之一。结果是原公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出现长期的、大面积的亏损。国有企业的困境导致了大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失业,这又反过来逼迫国有企业降低职工待遇,强迫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条件向农民工的水平看齐。
不仅如此,中国近20多年的工业化还处在新一轮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并且有意识地采取了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这就使中国产的低技术劳动密集产品以巨大的力量向全世界、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倾泻。这种势不可挡的倾泻之力同样来源于中国农民工们低得惊人的劳动成本:以德国为例,按德国马克对人民币的汇率(它是不断波动的)计算,中国劳动技能最低的农民工每月的货币工资只是没有特殊技能的德国工人工资的十到二十分之一,但是中国农民工每月的劳动时间是德国工人的两倍,这意味着中国农民工每单位简单劳动的工资只是德国的二十到四十分之一,再加上德国工人还有其它种种福利加大了企业的劳动成本,中国农民工每单位简单劳动的成本只是德国的三十到五十分之一。
德国是著名的高工资、高福利的国家,其单位简单劳动的成本与中国农民工的差距当然最大。其他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如西班牙,其单位简单劳动的成本与中国农民工的差距不会象德国这样大,但是也以十倍计。中国农民工这样低的劳动成本,当然使中国在低技术的劳动密集产品上有了绝对的低成本优势。这是中国的劳动密集产品出口对世界市场形成巨大冲击的根本原因。
许多人只看到低劳动成本造成的出口优势对中国经济的巨大好处,如生产发展、经济增长、农民转入工厂就业、就业和人民收入增加,但是却忽略了这种低成本出口在世界上造成的巨大反感。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如纺织业、服装业等)早已基本被低工资的后起工业化国家的进口产品挤垮,现在中国的低成本产品又取代这些过去的低工资国家而占领了许多发达国家劳动密集产品的市场,并且在进一步摧毁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残存的少数劳动密集产业。这不仅使一些企业破产,更造成了一些发达国家工人的失业,而且受打击的往往是那些没有特殊技能的最低收入工人。
这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加剧了已有的社会问题和阶级矛盾。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西方发达国家中出现一系列反对由中国进口的产品的事件,如2004年10月西班牙“鞋都”埃尔切的反对中国进口鞋的示威和“烧鞋”事件,更看到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针对由中国进口的产品而采取的种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西方发达国家在我国加入WTO时强迫我们接受了许多不平等的条件,如可以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对由中国进口的产品采取市场保护措施。它们这样作,就是拚命要保留对中国出口产品任意进行反倾销和采取保护主义措施的可能性。它们之所以这样作,目的就是为了顶住中国廉价产品进口对其本国劳动密集产业的冲击。美国政府和经济界的某些人甚至指责中国廉价产品的出口是“向全世界输出通货紧缩”。
值得注意的是,最积极推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实行这些针对中国产品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力量之一,竟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会,特别是美国的劳联—产联。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会历来以保卫本国工人群众的经济利益为己任;当它们认为中国的廉价产品夺走了本国工人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时,它们就必然拿起贸易保护主义的武器来反对中国产品的进口。
象中国这样的穷国给工人的劳动报酬和福利都很低,这极大地降低了这些国家的产品成本,从而也降低了这些国家的产品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价格,而这些廉价产品对发达国家国内市场的冲击威胁了发达国家本国工人的工作岗位。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样出现的对本国工人的威胁,发达国家的工会近年还与国际劳工组织一起推出了保护劳工基本权益的SA8000标准,力图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而强迫企业遵守社会责任标准,如每周工作时间不得经常多于48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等等。推行这个标准的运动已经在国际上形成了巨大的压力,连许多跨国公司也纷纷表示在采购中将遵守这个标准。
那些从来不为普通工人说话的“经济学家”们经常辩解说,中国的农民工尽管待遇低,但是这种待遇也比他们不出来打工在家种地好,这样的低工资和恶劣的劳动条件都是劳动市场决定的,任何人也没有能力改变这些“客观规律”。但是近年来在发达的沿海地区出现的严重“民工荒”彻底驳倒了这种有关市场的神话。
“民工荒”意味着在现行的工资和劳动条件下企业找不到它需要的足够的工人。这意味着在现行的工资和劳动条件下劳动市场上的需求已经大于供给。严重的“民工荒”意味着农民工不满于现行的工资和劳动条件,不肯再提供足够的劳动供给,这说明他们已经认为打工不如在家待着好。严重的“民工荒”表明劳动市场的严重不均衡,而这种严重“民工荒”的持续更意味着劳动市场上的价格——工资不能做出足够快的调整以消除劳动市场上的不均衡。持续而严重的“民工荒”是劳动市场上“市场失灵”的典型表现,说明在劳动就业问题上,迷信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是极其荒唐的。
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性围堵也宣告了中国经济学界的“所有制神话”的破产。中国经济学家喜欢使用一个简单的推论:中国的大批国有企业被私营企业挤垮,说明了国有企业效率不如私营企业。但是中国私营企业出口的廉价产品在西方发达国家挤垮的几乎百分之百是私营企业。发生“烧鞋”事件的西班牙埃尔切市,被中国的进口鞋挤垮的都是私营鞋厂甚至个体户。说是所有制问题导致了这些西方国家的企业被中国私营企业挤垮,显然是再可笑不过了。其实我们只要看到中国私营企业使用劳动成本最低的农民工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外国企业和中国国有企业被挤垮和工人境况恶化的根本原因:是使用待遇坏的低成本工人的企业挤垮了使用待遇好的高成本工人的企业。
于是,我们可以从当前的各种事实中总结出一个深刻的相互关联性:中国农民工所受到的恶劣待遇和残酷剥削,不仅保证了中国国内劳动密集产品的低成本,挤垮了城镇的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使大批国有企业职工经济状况恶化,而且造就了中国出口产品的超低成本,挤垮了发达国家的劳动密集产业,使发达国家的低技术工人失业。而中国城镇国有企业职工的失业、他们工资水平的降低和劳动条件的恶化,又反过来增加了中国劳动市场上低技能工人的供给,加剧了劳动市场上的竞争,使农民工的待遇无法得到改善。
一个热衷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革命者会激动地由此得出结论:恰恰是在这个全世界各国都实行经济市场化的时代,各国的经济开放和经济全球化,已经使我们不能不回到马克思那个响彻云霄的伟大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我们不想得出如此激进的结论。但是必须承认,中国农民工所受到的恶劣待遇,已经成为全世界工人阶级贫困化的根源,成了中国和世界其它国家的最大经济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成了可能危及中国甚至全世界的社会稳定的最大问题之一。而当前中国的“民工荒”也表明,大批的中国农民工也不再能忍受过去那种恶劣的待遇了。
改善全体工人群众的劳动和生活条件,增加工人阶级享有的权利和保障,首先是增加农民工享有的权利和保障,改善他们的劳动和生活条件,已经成为当前刻不容缓地需要又必须长期努力地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利用工会来积极引导和组织全体工人群众维护本身权益的自发努力,应当是我们工作的主要重点。
第三篇 揭破“公有企业必定无效率”的谎言
本篇是本书中理论性最浓的一篇,专门揭穿为论证公有企业必须进行私有化“改制”而编造的种种神话。
私有化的鼓吹者们断定公有企业一定没有效率,主张将公有企业私有化,并将这些断言和主张建立在一系列似乎简单明了的“一般理论”之上。这些“一般理论”就是为论证公有企业必须进行私有化“改制”而编造的种种神话,中国的私有化鼓吹者们更把这些神话发挥成了貌似简明的胡说八道。在这一类的神话和胡说八道中,最著名的就是所谓“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人皆自私,因此企业归其经营者所有才能搞好企业”、“国有企业监督成本过高”。
本篇以透彻而详细的论证说明,这些为私有化辩护的“学说”全都貌似简单明了,实际上根本站不住脚。
第十一章的详尽分析证明了“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论”如何经不住任何推敲,说明没有天然的“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只有制度建设不够所造成的“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
国有企业的真正所有者是全体人民。要想使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不“虚置”,就要以具体的措施真正体现全体人民对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权利。第十二章说明了体现全体人民对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权利的两个主要方面:全体人民共享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以及全体人民通过民主决定的法律规章制约少数政府官员,不允许其滥用职权。
第十三章详尽地批驳了那个看似简单明了的推理——“人都是自私的,因此企业归其经营者所有才能搞好企业”。该章说明,即使承认这一套推理的前提条件——“人都是自私的”,也不可能毫无疑义地得出“企业归其经营者所有才能搞好企业”的结论。只要考虑到现实当中的人和企业的具体特征,就可以看出,这样一个看似简单明了的推理实际上包含着根本性的逻辑错误。
第十四章详细分析了西方“现代企业理论”中的“剩余索取权假说”和“剩余控制权假说”,说明了不能将这些假说当成正确无误的教条;依据这些假说来论证“国有企业监督成本过高”更是思想和逻辑上的混乱。
第十五章是本篇前四章所阐述的理论原理的一个具体运用,说明了为什么20世纪90年代有那么多国有企业经营不善;指出恶化了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一是在“改革”旗号掩护下的经营腐败,二是私营企业不顾员工福利的经营方式。
上述五章只是以详尽的论证否定了对公有制企业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必要性,说明不应当把已经存在的公有企业私有化。而本篇的第十六章则进一步详尽地论述在中国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的必要性,重点说明有必要在中国大力发展国有企业、国有经济。
本篇的这些论述,不仅彻底揭破了为私有化“改制”的“必要性”辩护的所有神话,而且透彻地驳斥了为将公有企业私有化辩护的所有理由和论据,根本否定了私有化主张的所有论据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