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郎咸平掀起的国有企业改制大讨论中,某些中国的“经济学家”向网友们大谈西方“现代企业理论”中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等概念,以“论证”必须实行全盘私有化。而滥用这些“现代企业理论”中的概念,正是那些鼓吹让少数特权人物侵吞国有财产的人惯用的手段。
那位以“中国企业家代言人”自居的“著名经济学家”多年前就断言:效率最大化要求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相匹配,也即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人同时也应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他还一直鼓吹“企业的经营者应当拥有剩余索取权”,而这就意味着应当使企业的经营者变为企业的私人所有者!这一断言在这次的国有企业改制大讨论中又被人搬了出来,而且被说成:“效率最大化要求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安排匹配,这是企业理论的定论”。
对这些在“现代企业理论”的招牌下冒出的说法,以真正严肃的科学态度所作的评判应当是:以“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概念为基础而对企业制度所作的解释,至多只能算作企业理论中的“假说”,不能视为完全可靠的“定论”,更不能看作可以到处搬用的教条。至于“效率最大化要求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安排匹配”这一说法,更是中国的那些一知半解的“经济学家”们生造的断言,它不仅不是“企业理论的定论”,而且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
现代的“企业理论”是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在最近几十年中新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正因为这门学科太新,它的许多理论“原理”其实还停留在假说的水平。以“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为基础来解释西方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制度,就是现代“企业理论”中的这样两个假说。在权威的企业理论教科书中,这两个观点也只被当作假说来对待,它既不是被视为“定论”,更不是所有经济学家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