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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是谁搞坏了国有企业?

作者:左大培 当前章节:716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6:20

权贵私有化的企业改制之风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在中国盛行,其原因之一是当时国有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状况都很糟糕。官方的统计数字是60%多的国有企业亏损,一般人估计的情况就更坏。

一般人说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好,主要的依据就是其亏损比其它企业严重。从统计数据上看,这表现在国有企业亏损的比例大大高于私营企业,甚至出现总体净亏损。

问题在于,是谁搞坏了国有企业?

一、国有企业亏损比例高的原因

为什么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亏损的比例很高?上一节的论述已经指出了两个重要原因,正是这两个原因产生了所谓的国有企业“冰棍效应”。这种“冰棍效应”使持续存在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恶劣,继续不断亏损。

上一节的论述说明,产生国有企业“冰棍效应”的两个重要原因,一个是在“改革”旗号掩护下的管理层经营腐败,另一个是国有企业的员工在法律上不能解雇,而私营企业的经营方式又根本不顾及员工的福利。

除了产生“冰棍效应”的这两个原因之外,还有其它一些原因也使当时存在的国有企业严重亏损。本节将进一步说明这些原因。这些原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市场经济中企业通常会发生亏损,而长期不关闭亏损的国有企业就会造成很高的企业亏损百分比;使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好的另一类原因就是虐待国有企业的政策。

即使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亏损的比例高于60%,也不能证明中国国有企业就没有效率。除了多年担负过高的税率这样一些政策性的问题外,造成当时大部分国有企业亏损的主要因素,其实是一个市场经济中很自然的原因,这个原因与企业的所有制没有任何关系。

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环境千变万化,突然的宏观经济冲击、行业特有的问题以及经营者的一时失误都在所难免。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常常会由于这些偶然的冲击而陷入严重的亏损以致倒闭。今年发表的一份全国工商联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非国有的所谓“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不到3年,民营企业有60%在5年内破产,有85%在10年内消亡。

从这个角度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60%多的国有企业亏损其实很正常,因为到那时为止,十多年中几乎没有再兴办任何新的国有企业,几十年中也没有关闭过多少国有企业,那时的国有企业绝大部分运营了20年以上,而20年前开办的国有企业也几乎百分之百存在到了那个时候。按中国“民营企业”的倒闭率,20世纪90年代中期存在的那些国有企业中应当有90%已经因为无法扭亏为盈而倒闭,它们当时还存在只是因为在那之前基本不关闭国有企业。那时国有企业只有60%多亏损这一点,只能说是证明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比私营企业有效率。

造成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亏损比例高的最后一个原因,是20多年来的经济政策系统性地虐待大多数国有企业。这种经济政策上的不平等待遇与在“改革”旗号掩护下的经营腐败一样,已经成为铁的证据,证明是那些打着“改革”旗号的人搞坏了国有企业,他们今日还想以“产权改革”的名义对国有企业斩尽杀绝。

二、对国有企业的虐待

对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亏损比例极高这一现象,许多人认为,这是国有企业没有效率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

实际上,这样一种说法也是在抹煞政策因素对原国有企业职工的困境所起的作用。诚然,前边所说的那三个原因是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但是,错误的经济政策一直在加重国有企业的负担,从而加剧了国有企业今日的困境,它对国有企业今日的困境也要承担重要责任。

国有企业今日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最近20年来一贯对国有企业竭泽而渔,不但扼杀了大部分国有企业发展的后劲,而且造成社会保障资金的枯萎,以致今日使大批的原国有企业职工丧失了任何的社会保障。

这种对国有企业竭泽而渔的政策,集中体现在超比例地向国有企业收税上。近几年的中国经济学界惯于向原国有企业横加罪名,说政府给了国有企业过多的优惠,国有企业占用了过多的资源。其实这都是极其片面的歪曲。从转向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政府就基本上不再向企业实行大量的财政性投资。国有企业能够得到的主要“优惠”和“资源”,其实是银行的贷款。而一旦银行转向商业化经营,对企业实行硬预算约束,这些大额贷款的还本付息就不仅不是国有企业得到的优惠,而且成了压倒许多企业的最大包袱。而在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也是真正的政策优惠——税收上,国有企业不仅从来就没有得到什么优惠,而且一直是受到虐待的。

20年来我国颁布的税收优惠不谓不多,先是乡镇企业与外资企业都有税收优惠,后来是外资企业继续有税收优惠,其它的地区性、行业性、暂时性的税收优惠更是多得不可胜数。但是我们从来就没有见到过给全体国有企业的一个税收优惠,而只知道每当政府财政紧张时,就以一切可能的名目、甚至以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方式来增加对国有企业的税收。在实际收税过程中,由于片面使用行政手段维护“税收纪律”,造成对非国有部门没有足够的税收纪律约束,以致非国有部门逃税严重。

这两方面因素联合作用的结果,是国有部门承受了不成比例的负担,国有企业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极大地高于它在整个经济总产出中的比例。到2002年,国有企业只占工业总产出的三分之一,但是却缴纳了70%的政府税收。人称浙江宁波地区的民营企业发达,已经占了GDP的80%,但是它也只占缴纳税收的50%。这样的竭泽而渔不仅吸干了国有企业的投资资金,使国有企业丧失了发展的后劲,而且也吸干了本来可以为国有企业储备起来的养老基金,从而造成了今日国有企业职工丧失养老保障基金的危险。

就是在国有企业改革没有取得重大进展这一点上,流行的经济学思潮对经济政策的错误指导也不能辞其咎。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本来应当是形成足够有力的国有财产保值增值机制,在这个前提下以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保障职工权益,减缓改革对原国有企业职工福利的冲击。但是20年来的流行思潮几乎从来不将重点放在这上面。它从来就是单纯强调发展其它所有制成分的企业,企图以此逐步缩小公有制企业的比重而使其消亡。对国有企业本身,它先是鼓吹“放权让利” ,后是大力推进“产权交易”、不同所有制混合经营,最近几年则以“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和“改制”为旗号,公然将国有企业赶尽杀绝,实行少数人掠夺全国人民财富的权贵私有化。

最初的所谓“放权让利”,就偏离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它将企业的一切大权都让给厂长或经理一个人,不对其资金运作进行任何监督。结果是方便了国有企业的少数经理人员大肆进行在职消费,任意挥霍企业资金,甚至侵吞公有财产,不但造成了先于收入两极分化的消费两极分化,为社会上的财产两极分化提供了土壤,而且使国有企业的财务运作陷入混乱,经营状况越来越坏。许多暴富者由此而掘到所谓的“第一桶金”,而大批的国有企业则因此而衰败。

三、消灭国有企业的政策及其恶劣后果

由于我们至今为止一直没有形成有效的国有财产保值增值机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国有企业办“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产权交易”的浪潮,实际上就变成了少数特权人物转移资金以侵吞国有资本的手段。

在那以后掀起了两场运动:“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等于不准国有企业继续经营,“改制”则更是明目张胆地实行私有化,而且基本上是以向少数特权人物白送国有财产的方式实行权贵私有化,让少数人放手掠夺全国人民的财产。就是10年来这两个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将许多国有企业送上了绝路,而且在一极喂养出了一个有惊人财富的暴富阶层,在另一极断送了大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的生路,使他们坠入了贫困的深渊。

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上述分析表明,某些人在明里暗里推行的私有化政策是当前社会两极分化的主要根源。这些人的私有化主张意在人为制造两极分化,其最明显的表现是他们从不主张甚至坚决反对“平分私有化”、“职工持股私有化”,而总是在要求向少数“企业家”送股甚至白送企业,以“扶持民营企业”为借口要求给少数现在或未来的富豪以优惠政策,而从不要求给下岗的国有企业职工以什么优惠政策。

在最终消灭国有企业的种种努力中,作用最恶劣的政策之一是“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这一政策甚至对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长期持续的宏观总需求不足都负有主要责任。

诚如许多国有企业的批评者所指出的,国有企业几十年来一直使用着投资资金的最大部分,而且往往带来投资过度和经济过热。但是正因为如此,国有企业就一直构成了投资需求的主要源泉。非国有的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当然也热衷于通过银行贷款而造成投资需求,但是由于它们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商业化经营后的银行害怕坏账风险而不敢多贷款,因而从资金上限制了它们的投资需求。在这样的环境下推行“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政策,等于强行下了一道“不要向国有企业投资”的禁令,只能导致投资需求大幅度减少。过多的投资需求因此而一去不复返了,但是投资需求却因此不可能充足。

在当代经济自由主义的时髦理论中,本来就不承认“自然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差别。这意味着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是“竞争性行业”,而“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就等于国有企业从一切行业退出,等于消灭国有企业。在这样一片“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鼓噪声中,许多地方政府一刀切地强行要“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甚至本来生存得不错的国有企业也强迫其“退出”。由于对这些还能经营的企业不能通过关闭来强制其“退出”,地方官员们就强迫其“改制”即私有化。这不仅造成了极大的分配不公平,而且造成了许多混乱和职工失业,也妨碍了资金的融通和投资需求的扩大。

许多人极力宣扬国有企业必然亏损的论调,由此认为向国有企业投资会增加国家的金融风险,因此而主张不向国有企业投资。不说这种论调在理论上是否站得住,就是在实践经验上也并非一定如此。在走向市场经济的20年过程中,许多国有企业有良好的业绩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就是在这20多年中完全新建的国有企业,有许多也经营得极其成功。范例之一就是宝山钢铁公司和大连的华录录像机生产公司。它们的经营成功表明,只要有足够的投资规模和严格而科学的管理,向国有企业的大规模投资完全可以是有利可图的。在今日投资资金过剩而投资机会不足的环境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学习宝山钢铁公司的经验,加大国家对竞争性行业的投资。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作法,在微观上和宏观上都是极其有害的。

“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指导思想等于对投资新建国有企业下了禁令。正是由于这样不新建国有企业,再加上十几年中又不关闭亏损严重的企业,才造成了国有企业亏损的比例高。

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的另一大原因是必须上缴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高。这些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为退休职工提供养老金等。社会保障缴费负担过高的直接原因是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根本原因却是20年来不发展甚至消灭国有企业的政策。

造成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的直接原因有3个:第一个原因是20年来中国一直不增加国有企业职工的人数,最近几年还大幅度地减少国有企业职工,在退休人员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这不能不增加每个在职职工负担的领取养老金人数;第二个原因是每个国有企业职工创造的增加值相对于社会平均水平增加缓慢,而他们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只能来自于这个增加值扣除工资以后的余额,这就使每个国有企业职工能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相对于社会平均水平越来越低;第三个原因是90年代某些部门和企业大幅度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养老费,从而加重了社会的养老金负担。

由于当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都实行现收现付的作法,弥补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的一个方法就是大量增加有足够收入的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人员数,他们当然只能在非国有企业中工作。这也是某些经济发达地区最近几年已经尝试过的。但是现在在全国大范围内实行这种作法还没有可能。不过这个思路表明了20年来我们几乎所有的改革方案中都没有考虑的一个方面:我们20年来的改革方案都想尽量减少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的职工人数,而无权享受社会保障的职工也没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障费,最后使我们面临没有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尴尬。而在这种改革思路中,起了主要作用的是减少国有企业职工人数的政策,因为至今为止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还是国有企业。那些消灭国有企业的政策更是会使我们马上面临得不到社会保障资金的困境。

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最终将主要由政府负担,这就使中国政府必须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源。政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3个:税收、社会保障缴费和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如果我们能很快培育起完善的金融市场,政府还可以靠出卖国有企业产权而获得资金。但是恰恰是在这些方面,目前的一系列作法在严重地削弱中国政府消除金融隐患的能力:

——以过高的出口退税支持出口的作法,以及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进口税收优惠,都在损害政府宝贵的财政收入而为个别部门制造“政绩”。它们最终都会加大金融隐患。

——多年来我们都有一种仇视中国企业赢利、特别是仇视国有企业赢利的心理。哪个行业一有高赢利,就有一大批人出来大骂,而且必欲引进外国企业“竞争”以将其利润分掉而后快。某些人正是利用这种心理来鼓励外国投资。奇怪的是,这些抱怨中国企业利润高的人从来就不抱怨外国垄断企业利润高。由于不保护本国珍贵的投资机会,导致国内企业利润下降,国有企业的净产值和利润下降。这一方面极大地降低了政府收缴国有企业利润以化解财政金融隐患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严重地打击了股票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使上市公司股价低,妨碍了中国股市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改制”的名义廉价“出售”国有企业,在“出售”的招牌下白送国有财产给少数个人。这样造成的国有财产流失不仅加剧了分配的不平等,而且减少了未来可以出售以消弭金融隐患的国有财产,实际上是加大了金融隐患。

附录:管理上的腐败搞垮“新型国有企业”的案例

对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那些“新型国有企业”来说,最大的损害来自经营管理者的腐败行为。搞垮这种“新型国有企业”的,多半都是这种管理上的腐败行为。

珠海的格力集团就是一个20世纪80年代以后产生的“新型国有企业”。据《英才》杂志2005年7月一期报道,2004年3月,时任凌达公司(格力集团的子公司)董事长的高国萍因经济问题被捕。

高国萍在任期间,凌达公司帐目粗放到混乱的程度,生产产量报表与财务报表严重不符,有3亿元左右对不上账。另外,和供应商之间的往来账也没有任何手续。公司费用报销更是随意。

如果谁胆敢质疑,或者挑战,高国萍绝不心软,立即回应。2002年,格力集团审计部通过同一级别的顺德美芝压缩机的利润率推算出,凌达压缩机当年应该有1亿元的利润。不过,当时凌达上报的数据却显示出现亏损。就此,审计部曾向集团领导提出对凌达展开财务审计。结果,不但没有得到正式文件,反而遭到高国萍及其同伙的阻挠、谩骂、恐吓。高国萍等认为,凌达不需要“异己”来审计。

结果是,整港、美凌通等10多家配件公司的员工在凌达公司里办公,材料费、水电费、员工工资都由凌达支付,而这些公司生产的产品则高价销售给凌达公司。更重要的是,这些公司都是高国萍一手创办的。高国萍还把凌达一套帐目价值为600多万元的生产线当作“废铁”作价3万多元卖给她在芜湖的公司,翻新后,该生产线重返凌达。在这场“自娱自乐”中,高国萍套走1千多万元。

形式上,格力集团对子公司有很严格的监督机制,集团设有审计部、企业管理部和财务经理。只是高国萍有最高的权力庇护,在很长时期中可以为所欲为。其实,当初审议对高国萍任凌达董事长的任命时,集团董事会就强烈反对,但反对无效,任命强行通过。结果是在高国萍这样的“个人英雄”面前监督机制完全失效。

但是,《英才》杂志的作者把产生这种管理腐败的原因归结到了国有股“一股独大”上,说是这样的“一股独大”“干扰了企业决策的正常民主决策程序”。其实,这里的问题根本就不是一股独大还是股权分散,而是对管理腐败行为没有坚决地禁止和打击。我早就主张,必须严格禁止国有企业的领导另外自办私营企业,尤其不能允许国有企业与其领导或其家属自办的私营企业有任何业务往来。如果任何国有企业领导违反了这一禁令,就至少必须撤销其管理职务。没有这样的禁止,不要说国有企业,就是私营的股份企业也会很快就被搞垮。

高国萍的案例只是当前国有企业管理腐败现象中的沧海之一粟。据我的所见所闻,这样的管理腐败行为普遍存在。这是损害所谓的“新型国有企业”的最主要因素,许多国有企业因此而亏损倒闭。

说这种管理腐败源于企业的国有,甚至说它源于国有股“一股独大”,那是颠倒黑白的解说。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国有企业中,根本就不能想象会出现这样的盗窃企业资产行为,那时企业的管理人员连动用企业的公文纸为自己写文章都要冒受到批评的危险。就是在80年代的老国有企业中,高国萍式的管理腐败行为也行不通。某些人当时指责老国有企业“机制不活”,其实反的是老国有企业防止管理腐败的正当制度。而现在企业界(不论是公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泛滥成灾的管理腐败,倒是这些人鼓吹的“改革”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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