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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市场交换、市场经济与秩序

作者:左大培 当前章节:3309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6:22

要说明市场的运行在何种程度上以非市场的社会因素为基础,我们首先必须将市场交换与市场经济区别开来。然后本节会进一步说明,市场经济中必须有秩序。

在许多人的语言习惯中,“市场”、“市场交换”、“市场经济”这些不同的概念是混在一起使用的。但是实际上,“市场交换”与“市场经济”这两个概念具有不同的内涵,它们本来就不是一个层次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市场看作是人们以互利原则为基础交换或买卖物品的场所或结触点,市场交换则是人们以市场上的交换的方式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市场交换是一种比较有规则的交换,而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换指的是人们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地彼此交换物品的行为。交换有不同的种类,既有不同物品之间的物物交换,又有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我们所说的“市场交换”,主要是指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这种交换的双方有不同的经济行为:以货币换物品者为“买”,而以物品换货币者为“卖”,一单位某种物品所换到的货币就是该物品的“价格”。

市场交换只是个别的经济行为,而市场经济则是一种经济体制,是一个社会的经济整体。市场经济是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的经济。按照经济学通常的定义,所谓配置资源,就是通过某种机制来决定将稀缺资源用于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为谁生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各个个人和企业分散地自由作出计划和决策,再通过市场交换来协调这些决策,在这个过程中配置社会的稀缺资源。很显然,市场经济这个社会经济的整体,是由许许多多个市场交换的个别经济行为结合而成的;没有市场交换行为,就不会形成市场经济。

但是市场经济与市场交换有着原则性的区别。二者之间的区别,并不仅限于个别的经济行为和整个社会经济的整体这种大小层次上的差别。更重要的差别在于,市场经济首先是由许多市场交换行为结合而成的,但是市场经济并不仅仅由市场交换结合而成。结合起来构成市场经济的还有许多非市场交换的社会因素,它们是各种各样非市场交换的社会机构和社会习惯,其作用也都在于协调不同人的行动。任何市场经济都必定是这些非市场交换的社会因素与市场交换相结合的产物,而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这些非市场交换的社会因素起着更大的作用,它们构成了市场交换的制度框架。

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换从来就不仅仅是纯粹的个人之间的事情,它往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机构、依照各种各样的社会习惯来进行。

最经常地与市场交换发生关系的社会机构,是家庭、企业和国家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换通常是按照政府的法律进行的,交换的产品是在企业中生产的,而消费品交换以后的消费则是在家庭中进行的。每一个这样的社会机构都由多个个人组成;而在每一个这样的社会机构内部,不同个人的活动通常都不是靠市场交换来协调的,而是靠其它的非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协调的。

许多社会习惯本质上是不同于市场交换的规则的,但是在某些现实存在的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换却常常是在与这些社会习惯相结合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些社会机构、社会习惯与市场交换具有什么关系、以什么方式相结合,这构成了市场经济运转的制度框架;这些社会机构、社会习惯与市场交换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相互有机结合的整体,就是现实当中具体的市场经济。

用理论性的话来概括:当市场交换式的经济关系在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中占了支配地位时,整个社会的经济体系就处于某种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换在协调个人之间的经济活动上占支配地位,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交换来进行。但是任何市场经济都不能完全靠市场交换来协调不同个人的活动;在任何现实的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所发生的关系都不会仅仅是市场交换关系。任何市场经济都必须包含大量的非市场交换的社会机构和社会习惯。在现实存在的任何具体的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的运转都必须凭借某些不同于市场交换的制度框架,都必须以某种方式把市场交换与其它的协调方式结合起来。而这些不同于市场交换的协调方式,也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市场经济中稀缺资源的配置。父母在家庭中与孩子协商分享食品,就是这方面的一例。

本章的后几节将会说明,为什么市场交换必须以这些非市场的社会因素为运行的前提,为什么市场经济必定包含着这样一些非市场的社会因素。但是在深入论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一般地说明,任何市场经济都必须有秩序,没有秩序的市场经济是无法存在下去的。

在这里有必要重复一下第一章第三节的一段论述,它已经从根本上说明了秩序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必要性:在人们的心目中,“秩序”通常是指各种各样的安排和次序,这些安排和次序使事物表现出一定的差别和规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秩序表现为人们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分工,表现为人们的行动自觉不自觉地服从各种规则,这些规则相互组合在一起,使社会的生产、流通以致消费都按照一定的规矩运转。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说法,在这些规矩中,最重要的就是物品的生产和流通要按照人们的需要和偏好来配置资源。这样,维持一定的秩序就是社会存在的必要前提。

市场经济之所以必须有秩序,是由于两个不同层次上的原因: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资源配置本身就意味着秩序,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机制,其社会功能恰恰就是配置稀缺资源。

稀缺的资源就是对它的需要大于其可支配量的资源。对每一份稀缺资源,都同时会有许多人需要它,也同时会有多方面的用途需要它,就象对同样一袋小麦,有人想用它烤面包,还有人却想用它作饲料。市场这个资源配置的机制必须能够按照某种规则给这些不同的需要排序,并且能够通过某种方式使稀缺的资源用于最紧迫的需要。当它完成了它的这个社会功能时,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就显示出秩序。如果整个社会对于一袋小麦的各种需要中,作面包的需要最迫切,正常的秩序就会使这一袋小麦被用去作面包;而让小麦放在那里发霉,就是没有秩序的“经济混乱”。

为了完成它配置资源的社会功能,市场经济还必须具有另一个层次上的秩序,这就是它自己运行中各个组成部分和不同阶段之间的秩序。在市场经济中,有关经济活动的计划和决策是由各个个人和企业分散地自由作出的,而它们之间的协调则是通过市场交换来完成的。如果市场交换没有正常进行,或者它不能协调不同个人分别作出的决策,我们就会看到产品的积压或脱销,看到经济活动中的混乱和无秩序。

市场经济必须有这样两个层次上的秩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在相互的交往中结成这样一个市场经济,就是为了让它完成配置稀缺资源以满足人们的需要的社会功能。没有秩序就无法履行这种社会功能,人们就会要求抛弃市场经济。每当市场经济中的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时,市场经济体制就会陷入生死存亡的危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中,欧美国家的市场经济都曾经落入这样的境地。因此,主张市场经济而又不要任何秩序的人,实际上是在干着打自己嘴巴的蠢事。

中国的许多“著名经济学家”就是这样干的:

——本来市场经济中的秩序要求各个个人和企业分散地自由作出自己的经济决策,这种决策当然必须是理性的;而他们却非要以自己的“经济学家”名声来制造人们的思想混乱,指导人们去干这个那个(诸如号召“全民炒股”之类),扰乱个体的分散的理性决策。

——市场经济中的秩序要求市场交换协调好不同个人的经济决策,他们却总想掀起这个“热”那个“潮”,而这些“热”和“潮”都必然会破坏市场均衡,造成价格的暴涨暴跌,使市场交换再不能起到协调不同个人决策的正常功能。

——市场经济本来应当起到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将生产要素配置到最能满足人们需要的地方上去,他们却非要鼓动“全民炒股”,将大量的宝贵人力资源导向股市,扭曲资源的配置,甚至导致贫穷的农民卖掉耕牛去炒股。

如果中国的经济真的遵从了这些人的主张,整个经济中的秩序势必荡然无存。到那时候,经济的崩溃将不可避免,“市场经济”也只能消失。这些人总是以市场经济的激进促进者的面目出现,而实际上却在从根本上动摇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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