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过去实行传统的公有制计划经济的国家都转向了实行市场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这一转变本来完全可以在改革公有制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框架下进行,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拥护者们却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中掀起了一场彻底私有化的狂潮,力图用各种各样的一揽子方案将全部公有企业都私有化。
本章前边各节的分析已经足够清楚地说明了,企业资本金的私有既不是高度经济效率的必要条件,也不是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经济的充分条件。因此,要将公有制企业全部消灭的全盘私有化方案并没有什么靠得住的依据。私有化的拥护者们利用的是过去的公有制企业由于没有成熟的经验而产生的种种弊端,更借助于西方经济学家和西方人散布的种种意识形态性的断言。我至今还记得,在东德转向西德的经济体制前夕,联邦德国的什么人物在一个电视座谈中对东德人描绘了一幅美好的前景:90年代的经济奇迹将发生在德国东部地区。而现在已经进入了21世纪,这个经济奇迹仍然没有出现。
尽管如此,东欧善良的老百姓们仍然听信了西方人的许诺,也相信了他们本国的那些私有化的鼓吹者。当然,他们之所以怀疑公有制而转向支持私有化,也并不单纯是由于听信了少数知识分子和政治野心家的欺骗宣传。20世纪国有企业的运营效果并不令他们感到满意。我们前边已经指出,东欧国家特别是苏联的国有企业最初是在追求经济上平等的革命目标下建立起来的,而单纯出于经济平等的动机实行的国有化也带来了很大的弊病:它明显地降低了企业以致整个经济的效率。当政府为了提高效率而增大国营企业领导人的权力和物质报酬时,它就不能不与办国营企业的平等化初衷相冲突。这正是在前计划经济国家以致英国等国发生过的事情。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信徒们正是利用这方面的问题来大作文章,把国有企业说得一无是处,从而掀起了20世纪末的私有化狂潮。
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在英国推行私有化政策后英国经济运行的业绩不错,这给了私有化的信徒们以充分的信心。由此而产生了世纪末的私有化教条:只有让私有企业完全控制经济领域,整个经济才会有效率。私有化教条的信徒们甚至宣称,在前计划经济国家实行彻底的私有化可以使这些国家既达到尽可能高的效率,又实现公平。
私有化信徒们为前社会主义国家设计的种种私有化妙方实际上只有两大类:或者是“卖”出国有企业,包括将它们卖给国外的大投资者;或者是“分”掉国有企业,将国有财产平均分给本国公民。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妙方,实施的结果都糟糕透顶:这些国家的经济既没有出现高效率,更没有实现公平。
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这些实行大规模私有化的前社会主义国家都陷入了长期的大幅度经济滑坡,实际总产出比共产党政权倒台前一般都下降了百分之几十,而且大多数都连续好多年没有恢复到过去的水平。
法国《世界报》2001年2月12日发表的纳塔莉。努盖雷德的文章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最近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历史学家兼经济学家伊万。贝伦德在报告中分析了中东欧国家十年改革后发生的变化。他说:”在现代史上,东欧和西欧之间的鸿沟从来没象现在这么大过。‘“”这份报告题为《从体制转变到经济持续增长》。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贝伦德在报告中比较了好几个中东欧国家经济起飞的情况。其中只有匈牙利和波兰的工业生产在1997-1998年度恢复到了1989年的水平。在其它国家,9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带来的消极影响仍然存在。“”90年代中期,中东欧经济开始恢复增长,可是仍然无法赶上西欧。即便是想赶上欧盟最落后的国家,也得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当然,西方的经济学家多半都不愿意承认东欧的经济灾难来源于它们的全面私有化。他们过去总是把东欧的经济落后归罪于计划经济和企业公有,现在倒乐于强调其它原因对东欧经济落后所起的作用。贝伦德就认为,东欧经济日益严重地落后于西欧的原因之一是东欧国家在技术革新方面非常落后。一个世际以来,“中东欧像其它周边地区一样,从来没能发起过技术革命”。“1989年以后有大笔外资流向这一地区,可是在1995年之前,将近一半的投资都集中在匈牙利一个国家。”同期内国际直接投资2万亿美元,它们10年间只有投资不到1千亿美元。
在暂时的产出下降后面还有更糟糕的东西:前苏联和东欧各国今后经济繁荣的潜力遭到了致命的重创。在重新“统一”回西德去的前东德,成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托管局”来负责出售国有企业,尽管托管局常常以等于白送的1马克价格出售国有企业,大批企业仍然由于无人购买而关闭,其结果是东德的工业处于被完全摧毁的边缘,西德则由于要为东德的失业工人提供社会保障而不堪重负。而另一个卖国有企业的典型匈牙利,则将本国的几乎所有大企业,包括电信企业、银行等等统统都卖给了外国投资者,拱手让外国人来操纵了自己的经济命脉。
在社会公平方面,东欧私有化的后果更是极其之坏——它在社会公平方面是一次地地道道的大倒退。私有化的积极鼓吹者们津津乐道地说,东欧的私有化消除了这些国家中最大的一个不平等——党政官员与普通民众在政治和经济权利上的不平等。但是就连他们也不敢否认,任何一个东欧国家个人之间在财富和收入上的不平等都远远高于实行私有化之前。这是一个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在一个国家实行大规模私有化时经济上的不平等程度大都会上升,但是象东欧国家最近10年来这样急剧地增加不平等的程度,这在西方国家却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些国家这10多年里所发生的事情,从俄罗斯的一座城市萨马拉就可以略见一斑:那里原来还有一座飞机制造厂,1991年时还有3万名员工。但是它在私有化的过程中被人分割成了27个小厂,小厂接连破产。这些小厂的负责人把厂里的机器都卖了,然后他们带着钱搬到莫斯科去了。现在,这里只剩下了一些经抢劫后带不走的基础设施。剩下来的工人还不足5千人,他们大部分时间没事干。这种情况绝不是个别现象,它在前苏联和东欧各国是极其普遍的。
平心而论,造成前苏联和东欧各国总产出、特别是工业产出大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一下子割断了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各种分工协作关系,包括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不能把经济大衰退的原因全部归结到实行私有化上,甚至不能把私有化看成衰退的主要原因。但是,这些造成总产出大下降的因素都是由想一下子转变到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努力引起的,而各种私有化方案都是这种努力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就这一点说,私有化对东欧经济的大衰退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私有化本身也直接地影响了东欧各国经济的运行,是造成经济衰退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主要是由于私有化意味着原来领导经济活动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失去原来的领导地位,使这些人处于无法安心管理经济活动的环境之中。这些人或者忙于以一切方式保住自己的地位,或者消极等待下台,甚至更可能是忙于利用私有化而捞取钱财,不可能再关心企业和整个经济的运行状况。这就使整个经济的活动不能不萎缩。
当私有化的过渡时期过去以后,已经完成了私有化的企业可能会发挥出私有企业的效率,那时东欧各国的经济可能有相当程度的回升。但是即使在那个时候,东欧各国经济的状况也取决于它们为大企业建立的治理结构能有多高的效率。而这些私有化大企业的效率,不一定会高于一个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起来的公有制企业,当然这种公有制企业必须有本章第三节和第四节所说的那种产权结构。
而在进行私有化的过渡期,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所遭受的损害程度显然取决于私有化的方式。从私有化方式本身的直接作用上,可以区别不同的私有化方式在这两方面的不同作用:
卖掉公有企业的作法显然是比较不公平和不平等的,因为企业只能卖给出钱最多的有钱人,而且政府为了尽快完成企业出售,势必会给予购买企业者以种种优惠。所有这些都会加剧整个社会中的贫富两极分化。但是一般人都相信,出售公有企业所造成的私有企业应当是比较有效率的,因为这样的私有企业通常都是由私人所有者直接经营和管理的,能够充分发挥私人所有者关心企业经营业绩的作用。似乎能够证明这种看法的事实是,匈牙利主要以出售国有企业的方式实行私有化,而它在东欧国家中最早恢复到1989年以前的生产水平。
在全国人民中间平均分配公有企业所有权的作法在起点上显然很公平和公正,因为它使每个公民都得到了同样大小的一份所有权。但是它很难保证私有化了的企业的经营效率,因为它使大企业的所有权分散到许许多多的小股东手中,每一个小股东都无权直接管理企业,从而无法发挥私人所有者关心企业经营业绩的作用。
但是仔细的考察却告诉我们,事情并不象初看起来那么简单。
出售公有企业的作法肯定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公平,但是它提高企业经营效率的作用却表现的并不很明显。这一方面是由于过渡时期的混乱妨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私营企业有不利于全社会的经济效率之处:在许多社会秩序和宏观环境下,私营企业主为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而作出的经济决策,可能会降低整个国家的总产出和总收入。这在西方国家的经济萧条时期表现得特别明显。而在东欧国家,计划经济时代的许多企业生产本来就不是按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安排的,当这些企业私有化之后,追求最大化利润的私营业主几乎肯定会降低这些企业的产出。
卖给私人所有者的大企业并不一定会得到良好的经营,因为现代的大企业往往由许多不同的私人所有者共同出资。如果这些私人所有者不能为企业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大企业的运营就不会有效率。
此外,东欧国家的企业往往被卖给了外国人,这些人不可能象本国人一样考虑企业的经营。最后,在私有化过程中购买企业的许多人本来就不想长期经营企业,而只想通过金融操作转卖企业赚取买卖差价。所有这些,都使得即使以出售方式实行企业私有化,也会至少在短期中造成总产出的下降。
平分公有企业所有权的作法在实际实行中遇到了更大的问题。
前苏联和东欧的那些分掉国有财产的国家一般实行的都是“投资券私有化”:国家分给每个公民票面额相等的投资券,然后将国有大企业股份化,公民们可以以自己手持的投资券竞买这些企业的股票,这样一方面实现了大企业的股份制私有化,另一方面又将国有财产平等地分给了每个公民。
但是实际运行的后果却恰好与原先的设想相反:由于大多数公民并不知道、而且也不想知道如何对自己得到的投资券进行资本运作,这些国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廉价收购甚至收集投资券的金融把戏,玩弄这些把戏的金融爆发户们迅速地控制了许多大企业,聚敛起惊人的财富。这不但导致了贫困化中的社会财富两极分化,在大多数人急剧贫困化的同时制造出极少数亿万富翁来,而且也恶化了大企业的经营环境,反而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其结果是,与私有化教条的布道士们的美妙预言相反,投资券私有化既没有实现公平,也没有产生效率,而是造成了巨大的不平等和新的无效率。
俄罗斯在原则上实行的是这样的“投资券私有化”。在这样的私有化进程中,俄罗斯出现了一大批私营金融寡头,他们极大地损害了政治上的民主和社会公平。这样的私人经济权力集中化使“投资券私有化”声誉扫地。而“投资券私有化”的拥护者则极力辩解说,俄罗斯的问题并不在于实行了“投资券私有化”,而在于没有彻底地实行“投资券私有化”:它一直不肯将许多大企业私有化,同时又在银行领域有意识地扶植巨型私营企业,这样才制造出了少数金融寡头的统治。
但是,即使是被“投资券私有化”的拥护者奉为模范的捷克,私有化的后果也同样不好。捷克比较彻底地贯彻了“投资券私有化”的原则,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它同时保留了较高的社会保障。在转向市场经济的最初几年,捷克曾经是东欧经济状况最好的国家:生产下降程度小、恢复快、通货膨胀率低,财政问题小。但是从1997年起,捷克的经济陷入停滞,增长率剧降,失业增加,陷入了所谓的“捷克病”。
其实,“捷克病”产生于“投资券私有化”的本性。
“投资券私有化”的基本思想是让每一个人都作资本家和企业的股东。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是极其不现实的。本章第一节已经指出,要有效率地经营资本,资金的支配人必须有足够的能力和精力,而许多人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和精力。何况现代的市场经济是个高度专业化的经济,让每个人用许多精力去经营资本会降低整个经济的效率。正因为如此,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持有股票的人一般都只占总人口三分之一。由于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股市繁荣,美国持有股票的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80年代的1/3上升到1997年的一半以上,但是这些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变为委托各种基金替自己经营股票。而且在2000年股市转向萧条之后,美国人持有股票的比例还可能降低。这样,让人人都持股作股东的计划最后必定会变为幻想。
捷克的“投资券私有化”碰上的正是这样的问题:许多公民不知道如何使用自己的投资券,只好把它交给各种基金去经营。这样,在200万直接投资者之外,就形成了几百个投资基金,其中只有少数大型投资基金可以在股权中占主导地位。许多投资基金是由银行设立的,而银行又实行了部分私有化,它们的很大一部分股份因此而落到投资基金手中,这就造成了部分银行通过投资基金而相互持股。而政府为了保护中小股民,又极力限制投资基金对企业的控股,同时以“限卖不限买”来防止股市暴跌。但是这样就使企业处于非资本所有者的内部人控制之下,经营业绩没有改善,银行则热衷于投机性的收购兼并。1996年捷克政府开始促进企业股权在中介投资机构中的集中,但是1997年捷克就陷入了货币危机,使“捷克病”由酝酿而变为恶性发作。
上述这种“捷克病”的根源在于,分散的私人小股东不能有效地迫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率,而由投资基金集中代理分散的私人小股东,作没有财产的资本金支配人,这种支配人也同样没能促使企业的经营有足够的改善。
捷克的教训说明,企业的所有权越是平均分配给了每一个公民,就越需要那些非所有者的财产支配人有效率。没有恰当的制度建设来保证非所有者的财产支配人有效率地履行职责,平分公有企业产权并不能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但是,如果能建立一个适当的制度来使非所有者有效率地支配企业的资金,就没有必要把企业的资本金私有化。
捷克的事实还说明,就是把公有企业所有权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公民,私有化也会增大经济上的不平等程度。尽管人们分到的企业所有权在起点上相等,但是,由于人们进行资本经营的能力不同,再加上各种纯粹偶然的原因,经过市场经济的几番运行之后,人们手中的财富就会发生极为不同的变化:有的人的财产急剧增加,有的人增加很慢,有的人则很快丧失了全部财产。一般说来,那些基金的经理们会很快暴富,银行的管理人员和经营好的企业的领导也变富了,而其它人则多半变得相对贫穷。在这个过程中,会很快形成一个私人资本家阶层,他们将收入和社会财富迅速地集中在自己手中。这样一来,社会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也会增大。
更为严重的是,私人资本家的代言人会利用“平分私有化”下企业效率不高的弊病,要求政府改变向公平倾斜的政策,鼓励企业资本金的支配权向少数大私人资本所有者集中。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们为捷克的经济困境开出的新药方,就是让大私人资本作“战略投资者”来控制银行和企业。
设计并贯彻了捷克私有化方案的克劳斯曾经把他的“投资券私有化”的原则概括为:“在起点平等的原则下产生最初的所有者,在规则平等的原则下产生最终的所有者”。而捷克贯彻这个原则的“投资券私有化”,却一步步地把平分企业所有权变成了让大私人资本控制企业。这个实践过程对克劳斯的原则作了极恰当的注释:它是以“起点平等”来进行最初的欺骗,利用所谓的“规则平等”来完成最终的掠夺,核心的目的是制造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
私有化的信徒们至今还在争论的是,哪一种私有化方案应当为东欧的经济灾难负责。每一种私有化方案的拥护者都坚持说,别的方案必然会产生贯彻它时出现的那些问题,而自己的方案在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只是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干扰。其实我们前边的分析已经说明,东欧经济问题的根源恰恰在于私有化本身,在于把企业私有化当成了基本的原则。东欧的私有化给我们提供的最大教训就是,不能靠私有化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
东欧的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20世纪末的私有化教条为人类制造了一场地地道道的经济灾难,其严重的程度已经超过了30年代西方的经济大萧条。按照这种教条在前计划经济国家所实行的私有化,是对广大的劳动人民、对人民的幸福和生活水平的不折不扣的进攻。现在,连最相信“私有制万能”的西方经济学界内部也出现了强烈的怀疑思潮,它承认东欧的经济转轨出了问题,并且从根本上质疑私有化教条的正确性。
本章第三节和第四节阐述了一种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它是一种有效率的公有资本管理体制,不仅能保证高效率经营公有企业,而且可以保证公有资本以足够的幅度增值。仅仅这一个制度设计就足以说明,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也可以有足够的效率。对于公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生存权来说,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市场经济中的公有企业能否有效率,而在于下列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的问题是公共财产的管理费用。我们的制度设计要求有专门的机构来支配公有资本,并且由政府机构来监督对公有资本的支配和使用。这些机构的运作都需要经费,这些经费和其它一些投入公有资本支配上的社会资源,构成公共财产的管理费用。要让市场经济容纳公有企业,公共财产的管理费用就不能过度高于管理同样数额的私人资本的费用。
第二方面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中的这个有效率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能否保证实现较大程度的公平和平等。
在我们设计的方案中,公有资本的支配人应当按其管理的资本增值的情况得到足够的报酬,公有企业的领导者也应当得到与其工作的效率相当的收入。这样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当然会保持很大程度的财产和收入不平等。但是许多人支持实行资本金公有是为了增加经济上的平等和公平。如果资本公有下的不平等程度与私有制下的不平等程度没有显著差别,这些人将不会支持资本金公有,公有企业的存在也确实没有多少意义。
正因为如此,我们设计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应当尽可能促进财产和收入的平等和公平。例如,应当以法律规定,将公有资本盈利的一部分用于能够促进生产率提高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如资助贫困学生上学。
第三方面的问题在于保存和发展公有制企业的政治意志。
大批公有制企业的存在从来都需要国家权力的支持,而我们设计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更是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积极行动。分析本章第三节和第四节就可以看到,要实行我们主张的公有资本管理体制,政府就不能以消灭公有企业的私有化为施政方针,政府机构要颁布这种管理体制所需要的法律规章并有足够的能力执行它。特别地,政府必须有足够的决心和能力来领导公有财产监管机构,有效地打击一切侵吞和损害公有资本的腐败行为。
为了拥有和保持这种维护公有企业的政治意志,就必须有足够的政治力量来支持保存和发展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需要有一支足够强大的左翼政治力量。从这一方面的问题上看,能否具有一个在经济上起很大作用的公有企业领域,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是社会的政治意志和意识形态问题。
在作了这样长的论述之后,我们必须回答这样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我们到底为什么需要公有制企业?
不能否认,在某些家族主义文化浓厚的环境中(如在法国和意大利),私营企业的扩张能力有限,这会极大地限制整个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中,大量的国有企业有助于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但是,这只是公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一个不太重要的理由。
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最重要理由是增进社会的公平。一般来说,私有制企业可以达到很高经济效率,我们设想大的公有企业也可以达到很高的效率,那也不过是相信它们在经营效率上能够接近私有企业。由于私有企业具有经济效率,如果私有化真能在社会所有成员间相当平等地分配财产,私有化当然不坏。但是问题恰恰在于,任何私有化都会在现实中造成财产分配的不平等和不公平。我们之所以需要公有企业,首先还是为了增进社会财富分配上的平等和公平,防止整个经济中的企业和资本集中在少数大资本家手中。
如果真能按照这个方针建立起有效率的公有资本管理体制,公有制企业还可以起到以下的积极作用:
——它可以使社会的资金积累不再是增加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私人财富和私人权力,而是变为由真正的社会代理人履行的职能。企业将其利润留作增加的资本金,这是社会的资金积累。在前几年的美国,由于私人消费超过其收入,而公司的末分配利润大幅度增加,这种利润再转化为资本的过程还成了社会最主要的资金积累。但是对于私有企业,这种社会的资金积累同时就是增加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的私人财富和私人权力;而对于公有制的企业,这样的社会资金积累本身就是由真正的社会代理人(公有财产代管机构)履行的;
——实现更为平等的个人消费。当然,作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将公有财产代管人和企业领导的报酬都控制在为激励他们所必需的范围内。不过,由于公有财产的任何代理人都不是公有财产的所有者,都无权将公有资本金的全部回报用于自己的消费,而私人资本的所有者则完全有权这样作,只要对公有财产代理人的行为实行认真的监督,资本公有下的个人消费应当比资本私有下平等的多;
在盛行家族企业的文化环境中,公有企业还可以创造更为公平的个人升迁机会,使并非出身于私营资本家家庭的人也能够领导和管理企业。这不仅对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公平极为重要,而且对使用最胜任的人管理企业、实现资源的有限配置也极为重要。
对于现在的中国,有效率地经营好公有企业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重要意义:为政府已经承诺的社会保障义务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源。
由于改革以前实行过的社会福利制度,中国政府承担了在旧的国有企业职工超过退休年龄时向他们支付养老金的义务。仅仅是为了保持社会稳定,中国政府也必须履行这个义务。而到1998年,为那时已经有权在未来享受养老金的人在未来所应支付的全部养老金,折成现值已经相当于当年GDP的94%。
但是中国政府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在未来支付养老金:近些年发展迅速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大多数还都没有加入养老金保险,因而还不能为这个养老金系统提供现收现付的资金。这样,就是为了保证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能力,我们也必须把国有企业经营好,让它们有足够的赚取利润的能力,以便不断从这种利润中向养老基金提供资金。即使靠出售国有企业产权来为养老基金提供资金,也需要先搞好这些国有企业,使它有足够的盈利能力,才能在出售它时收回尽可能多的资金。
公有企业在所有上述各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总的来说最终都增进了整个社会中的平等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