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西蒙·德·蒙福尔和他的支持者拒绝遵守《亚眠和约》,决定继续发动战争。1264年5月14日,双方最终的决定性战役在苏塞克斯的刘易斯(Lewes)爆发了。西蒙伯爵是个卓越的军事将领,他俘虏了国王和他的继承人,逼迫他们签署了《刘易斯协定》(Mise of Lewes),将国王的权力转移给一个由9人组成的委员会。如此一来,英格兰的实际统治者变成了这位权倾朝野的伯爵。然而,拥护王室的反对派并未完全放弃。与威尔士接壤的边境地区贵族群起勤王,前王后也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在法国沿海组建了一支军队,这让西蒙·德·蒙福尔意识到,他必须尽快采取措施,获取全国的支持。于是,1265年,他召集了第一次英国议会。但这次“议会”只是徒有其名罢了。
与早期的议会不同,1265年的这次议会不只有贵族参加,还有很多与当代的英国议会比较相似的元素。部分平民被召集来,与贵族和主教共同商讨国家和政府的事务,这就是平民院的雏形。每个郡推选两名骑士参与会议,发表他们的观点,不仅如此,还有许多城市和自治市镇获邀分别派遣两名代表参加。到13世纪末,这些代表被称为议员。过去,英格兰人可以通过每个郡的行政司法长官定期将他们的观点传达给国王,长官在参加大陪审团审讯时会将民众的观点汇报上去;英格兰人也可以让商人帮他们转达意见,因为国王需要借钱的时候就会与商人接触。但是这两种方式无论哪个都是非正式的途径。1265年的议会是英格兰历史上第一次全国境内所有封地贵族齐聚一堂。他们在会议上不仅通过了新的税收规定,而且所有人都针对公共政策的一些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这迅速地成为一项优良的传统。
一年以后,西蒙·德·蒙福尔的统治走到了尽头。威尔士边境地区的领主打着被俘的爱德华勋爵的旗号,起兵反叛,德·蒙福尔领兵远征西境,进行镇压。就在这个过程中,被俘的王子趁机逃脱。此后,很多贵族开始派兵支援威尔士边境的叛军,投向亨利三世的阵营。德·蒙福尔被迫再次渡过塞文河。1265年8月一个酷热难当的日子,他与爱德华及叛乱的边境领主狭路相逢,短兵相接,这就是伊夫舍姆战役(Battle of Evesham)。爱德华以卓越的战术包围了德·蒙福尔,使他四面受敌,最终战败。经此一役,爱德华很快就赢得了“苏格兰之锤”(Hammer of the Scots)的别号。西蒙在观察战场局势时,知道败局已定,自己必然难逃一死,于是他不无钦佩地说道:“他们有勇有谋,一往无前,如有神助。上帝,请宽恕我们的灵魂吧,至于我们的肉体,那就只能交给爱德华勋爵来处置了!”
西蒙·德·蒙福尔的这句话完全适用于他自己的情况。在他死后,他的身体被开膛破肚,他的头颅被挂在一杆长矛上,插在伦敦塔前示众。不过,尽管他最后身败名裂,但他的观念却延续下来。爱德华勋爵本人后来就采纳了很多西蒙伯爵的政治观点。此战之后,王国的权力就掌握在亨利三世的这个功勋卓著的儿子手中,尽管直到1272年之前,亨利三世一直都是名义上的国王。
1267年,爱德华签署《凯尼尔沃思声明》(Dictum of Kenilworth),宣布宽赦西蒙的大部分同党,通过这个手段,令国家重回统一安定。但是这些贵族被处以巨额罚款,于是他们的很多财产都被没收充公,实力被严重地削弱了。威尔士地区的新霸主卢埃林·阿普·格鲁菲兹曾与西蒙·德·蒙福尔结盟,如今与新政权签署了《什鲁斯伯里协议》(Treaty of Shrewsbury),堂而皇之地归附了新政权;作为交换,他获得了威尔士诸国共主的称号,实际上就是威尔士所有权贵的首领和大领主。曾经英格兰的每个郡都出现了叛乱,如今终于恢复了平静安宁。正因如此,爱德华勋爵得以抽身参与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并且一去4年。从1272年他父亲去世时的情形就可知道,他并不着急回国。爱德华当时指定了一个摄政王代他管理国家,他自己则慢悠悠地,直到1274年才重新出现在英格兰。由此可知,他一点儿都不担心还会发生新的叛乱。
爱德华一世(1272—1307)
爱德华一世登上王位时是33岁。他是金雀花王朝第一个名叫爱德华的国王,所以尽管在那之前历史上已经有过两个与他重名的盎格鲁–撒克逊国王——“长者”爱德华和“忏悔者”爱德华,但他还是被人称为爱德华一世。因为他个子很高,所以有个绰号叫“长腿王”(Longshanks)。这个身材特点让他在战场上占据了不少优势,因为他臂长腿长,当他握着长矛与敌军交战时,往往他的长矛已经捅进对方的身体了,对方的兵器却还没碰到他。他是个非常优秀的士兵,正是他最终击溃了威尔士君主们的统治,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以前从未有人做到过这一点,即便是当年以武力征服了欧洲的罗马人也没能做到。他在威尔士境内修建了大量著名的城堡,以此威慑当地贵族,控制这里的领土,从而将威尔士永久地纳入了英国的版图。时至今日,这些城堡依然矗立在威尔士境内。他将自己的长子封为威尔士亲王,取代了卢埃林·阿普·格鲁菲兹。他的坟墓位于威斯敏斯特教堂内,用波白克大理石修建而成,外表恢宏朴素,反映了他威严肃穆的性格。14世纪,一个姓名不详的人在这座坟墓上刻上了“苏格兰之锤”的字样。但是,尽管爱德华一世大力镇压苏格兰人,但他从未真正完全征服苏格兰。他去世时,苏格兰仍保持着独立,他去世的地方就离苏格兰不远。
这位新国王之所以得名爱德华,是因为他的父亲亨利三世十分崇拜“忏悔者”爱德华。但是他的性格与那位温顺的圣徒有天壤之别。爱德华一世的行事风格更像他的一位先人——威严果决的“征服者”威廉。在父亲统治期间,他的种种经历,以及他在西蒙·德·蒙福尔的威势之下渐渐学习为政之道的过程,都让他相信团结和治理这个国家的最好方式,就是借助大贵族建立的、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议会。爱德华继位之后立即面临着来自卢埃林·阿普·格鲁菲兹的挑战,于是他先后发动了两次征讨威尔士的战争,最终击溃了对方。但是国王的精力主要还是放在了一系列的法制改革上。在经历了长达75年的王权衰微、国家动荡之后,他需要以这种方式来巩固王室的统治,更重要的是,他需要以此限制大贵族的权力。
爱德华一世受骑士精神影响颇深。上一个世纪,骑士文学极为流行。这类作品所宣扬的伟大国王应该具备的骑士精神,在这个时期已经成了深入人心的观念。他非常喜欢亚瑟王的故事,命人千方百计找到了几块据说属于亚瑟王的骸骨,之后举办了一场特殊的葬礼,将这些骸骨葬在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他和王后都出席了这场葬礼。另外,他还不时举办圆桌宴会,此事使他闻名遐迩。他与他的妻子卡斯蒂利亚的埃莉诺(Eleanor of Castile)之间鹣鲽情深,千百年来传为佳话。在当时的社会,大多数婚姻考虑更多的是政治和利益,像他们这样“特立独行”的婚姻,显示了他强烈的情感。埃莉诺陪伴他一起南征北战,度过所有艰难的战场生涯,甚至1270年他参加十字军东征、前往圣地的时候,她也跟在他身边照顾他。传说在十字军东征期间,因为她从自己的祖国卡斯蒂利亚的一些阿拉伯医生那里学来了很多先进的医疗知识,她还曾救过爱德华的命。埃莉诺王后于1290年在诺丁汉郡的哈比(Harby)去世。失去爱妻的国王心情悲怆、形容枯槁,他做了一件非常不寻常的事情:亲自护送她的灵柩去威斯敏斯特教堂。为了纪念亡妻,他命人修建了12个十字架,称为埃莉诺十字架(Eleanor Crosses)。每个十字架的位置都是他扶柩南行的途中灵柩曾暂时停驻的地方。其中有几个十字架至今仍在原地,不过其中最著名的一个——查令十字(Charing Cross),其实是后人重建的。
但爱德华一世并不只是一个满脑子传奇故事的士兵,他的性格也有极为务实的一面。他制定了新的法律,鼓励外国商人前来经商,同时又改革了币制。他这么做也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量,因为他知道,如果鼓励商业和贸易的发展,就可以平衡地方贵族的势力。他参加完十字军东征之后返回英格兰时,顺道去巡视了他在法国的领土加斯科涅,其中吉耶纳(Guienne)的民众目无法纪,社会脱离法制,令他十分震惊。因此,他制定了一项政策,建立一些专门的村落,供遵纪守法的商人、律师等中产阶级人士居住,以此鼓励中产阶级发展壮大。他的另一个十分务实的举措就是确保国王能从英格兰日益增长的羊毛贸易中分得一杯羹。因为西多会修道士们探索出了伐木放羊的模式,羊毛贸易的规模得到极大的增长。1275年,爱德华一世制定并开始征收一项新的王室税;出口到北欧的每一包羊毛、羊皮和皮革都要缴纳这项税款。
在爱德华一世的统治下,伦敦塔周边的地区成了中央政府的所在地,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他将那里原先的铸币厂迁到威斯敏斯特,然后在白塔旁边修建了那座我们十分熟悉的中世纪风格的王宫。王宫里他自己起居生活的区域以及他卧室旁边的小教堂的装饰风格都以朴实无华而著称。在当时英格兰崇尚华丽繁复的装饰风格的社会背景之下,这种朴素显示出国王性格中果断坚毅、务求实际、不好虚饰的特点,这与他父亲贪图享乐、放浪不羁的天性可谓大相径庭。
1274年,爱德华从圣地返回英国,举办了加冕典礼。同年,他在全国范围内重建诺曼人传统的治国体系:审讯制度。由于他父亲性子散漫,政府秩序混乱,所以很多本来属于王座法庭的司法权和权力,都被地方贵族的地方法庭接管了,导致国王的权力受损。他发起了一项名为“根据什么行使职权”(Quo warranto)的调查质询,于是受命的特派员到全国各地质询每个贵族封臣他们认为自己拥有哪些权力,以及这些权力是否真的属于他们。要完成这项工作,特派员需要手持一份盖了国王御玺的令状。不过,还有一些地方,人们仍是按照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风俗召集法庭,审判案件,这种做法被视作传统遗俗,没有被当作僭越。
1275年出台的《威斯敏斯特第一法案》(First Statute of Westminster)总结了这次质询的结果,之后,1278年颁布的《格洛斯特法案》(Statute of Gloucester)限制了很多原属贵族封地的司法权,将之收拢到中央政府。《威斯敏斯特第三法案》(Third Statute of Westminster)——它的另一个广为人知的名称是《禁止分封法》(Quia emptores)——进一步削弱了封地贵族的实力。这项法令允许保有土地的自由民将自己的土地自由地出让给其他人,受让人不需要对出让人承担封建义务,也就是受让人不需要效忠于出让人,只需要直接效忠于出让人所属的领主——很多时候这个领主就是国王。根据英格兰的百户制度,每个百户区都有义务防止自己的辖区发生犯罪事件,《威斯敏斯特第二法案》(Second Statute of Westminster)进一步强化了这项制度,同时也完善了民兵的管理办法。
爱德华一世也尝试着审核教会的管辖权。自约翰成为罗马的属臣之后,英国每年需要向教皇交纳一笔钱,但他废止了这一做法,还规定教会法庭永远不得侵犯世俗法庭的司法权和管辖范围。1279年颁布的《没收法》(Statute of Mortmain,根据拉丁文原意,乃是“死手”的意思)规定,未经国王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土地田产遗赠给教会。所有的这些措施让爱德华一世的财富远多于他的父亲,如此一来,他就不需要向犹太社区借钱办事了。爱德华是坚定的基督徒,他的宗教热情促使他产生了反犹太人的倾向。犹太人提供借款获取重利的做法让他反感,所以他往他们身上安上一个使用外国硬币、拒用他发行的英国货币的罪名,在1290年将英格兰的所有犹太人全都驱逐出境。从此之后,犹太人在英格兰绝迹了足足350年,直到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请他们回来,他们才又踏上这片土地。
1289年,因为民众对法官有诸多不满,国王决定对所有王室法庭的法官进行调查审核。这是展现国王权力的又一项举措。最后只有4个法官通过了审核,其他法官都被解职了。从1292年起,根据规定,只有受过法官培训的律师才能在王室法庭出庭辩护,这让法庭辩护更为规范。另外,从这个时期开始,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成了法律教育的中心,所有的出庭律师都必须加入这个组织。
但是爱德华统治期间最重要的事件还是对威尔士和苏格兰用兵。早在1277年,他就对卢埃林·阿普·格鲁菲兹统治下的威尔士发动了战争。卢埃林利用《什鲁斯伯里协议》大肆扩张自己的势力,意图侵占英格兰边境地区贵族的封地,将自己的领土面积扩大一倍。卢埃林与西蒙·德·蒙福尔的女儿订婚了,并宣称要继承那个叛国大首领的精神,爱德华听说之后就派遣一支军队进入北威尔士。之后双方签署了《康韦条约》(Treaty of Conway),卢埃林失去了威尔士大领主的地位,变回一个小国君主。他的大部分领土都被纳入英格兰法律的管辖,威尔士的传统被忽视了。
英格兰军队进驻了威尔士的每个行政区。英格兰对威尔士的压迫不久之后就引发了另一场叛乱。领导这场叛乱的是卢埃林和他的弟弟戴维兹(Dafydd)。爱德华再次领兵进入北威尔士,将卢埃林国王围困在斯诺登尼亚(Snowdonia)。但卢埃林国王成功地逃出了英格兰的封锁线,逃往瓦伊河(Wye)上游地区。在那里,他赢得了许多边境贵族封地普通民众的支持,并在他们的支持下发动了最后一击,但12月11日,在奥列文桥战役(Battle of Orewin Bridge)中,他兵败身死。
这次爱德华的处置方式就没有之前那般温和宽容了。卢埃林的头颅被砍下来,用一根长矛高高地挑起,头顶上插上了一根柳条——这是在嘲讽以前威尔士人为他们的国王加冕的仪式。按照当时的习惯,他的头颅被挂在伦敦塔外直至腐烂,以此警告和震慑民众不得怀有异心。尽管戴维兹国王藏身在自家周围的密林和幽谷中,又多支撑了一年,但是到1283年,他也在什鲁斯伯里被处决了。
北威尔士的政府体制按照英格兰地方政府的形式被重新组织。边境贵族封地依然保持半独立的封建封地的性质,直到16世纪,这种情况才发生了改变。但是威尔士的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北部和沿海区域,都按照英格兰的模式重新划分整治,纳入了英格兰的管辖。它被划分为6个郡:前5个分别是安格尔西、卡马森(Carmarthen)、卡那封、梅里奥尼思(Merioneth)和卡迪根(Cardigan);第六个郡是由爱德华一世首次建立的,他将之命名为弗林特郡(Flintshire)。每个郡都有自己的行政司法长官。整个威尔士都被一系列固若金汤的白色城堡给包围起来了,其中知名的城堡有卡那封城堡、康韦城堡和哈莱克城堡等。后来的国王爱德华二世(Edward Ⅱ)就是在1284年出生于卡那封城堡的,除了夭折的孩子,他是爱德华的长子。传说当时爱德华对台下聚集的民众大声宣布:“我会给你们威尔士任命一个不讲英语的王。”接着,他将刚刚出生的小婴孩抱到窗户边,宣布他就是他们的新国王。从1301年起,威尔士亲王就成了英王长子的固定封号。
征服苏格兰耗费的时间比占领威尔士短得多,不过,国王对苏格兰的统治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直到13世纪末,苏格兰一直是一个幅员辽阔、政权统一的国家,整个苏格兰都归一个国王统治,其疆域北至苏格兰高地,南至特威德河。苏格兰高地上居住着凯尔特部落,部落成员与诺曼人互相通婚、相互融合。这个王国的西南边境北起加洛韦,南端与原威尔士王国的一片区域接壤,那片区域就是现在的坎布里亚,或者叫湖区(Lake District)。苏格兰既然有如此辽阔广袤的疆域,那么对英格兰而言,它就有可能成为敌人的藏身之所。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将之纳入英格兰的统治确实更符合治国方略。
自从1174年《法莱斯条约》签署以来,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已经和平相处了一个多世纪。但到了1286年,这种和平的局面开始难以为继:古苏格兰王国的最后一任国王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 Ⅲ)突然毫无预兆地去世了,此前,他的两个儿子已经不幸地在两年内相继去世。这样一来,他王位的唯一继承人就是他的外孙女——绰号为“挪威少女”(Maid of Norway)的玛格丽特。但是仅仅过了4年,她也去世了,于是,王位就没有明确的继承人了。此后,不下13个人相继宣称王位应该由自己继承,其中最重要的人选是约翰·贝利厄尔(John Balliol)和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他们两人的母亲都有苏格兰王室血统。这么多人争夺王位,不论谁的主张都难以获得所有人的支持,内战似乎一触即发。苏格兰的很多大贵族都在英格兰拥有土地,他们认为,爱德华一世最有资格决定由谁来当下一任苏格兰国王。但是爱德华要求他们答应一个条件,否则就不为他们做这个仲裁。自从“狮心王”理查将《法莱斯条约》拿去换钱之后,苏格兰国王就只作为其英格兰境内领地的主人效忠于英格兰;英格兰国王是苏格兰人的最高君主的观念早已经被他们淡忘。爱德华一世答应为王位之争做仲裁,但是要求所有苏格兰贵族和所有王位候选人都要先宣誓效忠于他,尊奉他为苏格兰的最高君主。
主要的王位候选人和大贵族都迫切地想要争取爱德华的支持,于是他们答应了。在104名法官的协助下,爱德华审理了苏格兰王位继承权的诉讼。经过深思熟虑、详细论证,最后,在1292年,王位传给约翰·贝利厄尔。他在特威德河畔贝里克——当时是苏格兰的一座城镇——被正式宣布为苏格兰国王。但是,几乎就在同时,法国和英格兰又因为后者在法国的领地而爆发了战争,如此一来,本应该已经明朗的结果又一次变得不确定了。爱德华一世率领一支英国军队前往加斯科涅,抵抗法国国王腓力四世(Philip Ⅳ)的入侵。腓力则让他的间谍在威尔士和苏格兰煽动民众叛乱。尽管威尔士的叛乱很快就被镇压下去了,并没有掀起什么风浪,但是苏格兰带来的威胁却棘手得多。从1293年起,苏格兰和法国签署了一系列外交协议,建立起紧密的联系,携手对抗他们共同的敌人英格兰。这就是所谓的“老同盟”(Auld Alliance)。
苏格兰贵族对爱德华一世的敌意逐渐滋长。越来越多的苏格兰普通民众若是不满当地法庭的判决,会向英格兰的王室法庭上诉,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听说英格兰的法庭更为公正、更有经验。尽管如此,当英格兰要求他们为英军服役,去加斯科涅抗击法国军队时,苏格兰人还是感到很愤怒。人们鄙弃约翰·贝利厄尔,认为他已被英格兰国王掌控,不能成为一个好的领袖。作为苏格兰的统治者,他的权力地位已经或多或少地被一个由12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所取代,正如英格兰的亨利三世在位期间十五人议会取代国王的统治一样。
爱德华一世的王国腹背受敌、四面楚歌,面对如此境地,他决意效仿先前的西蒙伯爵的做法。1295年,他召集了一届议会,将英格兰整个国家团结起来,共同面对即将到来的危机,让这个国家的所有政治组织之间的合作和联系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这次议会即众所周知的“模范议会”(Model Parliament)。《大宪章》已经以法律的形式制约了国王的权力,但是爱德华又在这个基础上往前迈进了一步,强调在英格兰,国王的统治措施必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国王下达了一份诏书,要求每个郡、城市、自治市镇都选举出两名代表,由他们与贵族和主教共同组成议会。诏书里面有一句名言:“凡攸关众人之事,理应取得众议赞同。”文件接着又写道:“众人之公敌,需有众人群策以应之,此亦不言自明之理。”
爱德华甫一登基,就已经开始时常召集议会了。但是在这次议会上,为了回报议员们表决同意他开征新税筹措军费,他首次同意成立枢密院。靠着模范议会批准他征收的大笔税金,他在1296年发动了对苏格兰的战争,想要迫使苏格兰人就范。面对爱德华的大举入侵,约翰·贝利厄尔不敢应战,直接宣布放弃苏格兰王位。爱德华自立为苏格兰国王,这个国家被分封给他手下的英格兰人。自公元6世纪起,苏格兰国王一直都是在斯昆石(Stone of Scone,又叫“命运之石”)上举行继位仪式的。为了昭示政权的更替,这块石头被运往南方,送进了威斯敏斯特教堂里,放在了英格兰国王的宝座下面。它在那里放了700余年,直到1999年,为了向新一届苏格兰议会(Scottish Assembly)致敬,这块石头才被归还。
在解决了法国国王的两个同盟之后,国王班师回到南部,为接下来的加斯科涅战争做准备。但是回到英格兰之后,他发现不论是教会还是世俗贵族都不赞同他的战争计划。他们显然已经打心底里完全接受并认同了爱德华的旨意:凡攸关众人之事,理应取得众议赞同。坎特伯雷大主教罗伯特·温奇尔西(Robert Winchelsea)宣称,根据教皇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 Ⅷ)的最新指示,英国的神职人员不能再向世俗君主缴纳更多的捐税。1297年,英格兰王室军事总长、赫里福德伯爵汉弗莱·博恩(Humphrey Bohun)、诺福克伯爵罗杰·比戈德(Roger Bigod)和英格兰元帅,以及其他大部分大贵族在索尔兹伯里召开议会会议,拒绝接受国王命令前往加斯科涅。最后爱德华自己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既然手下的贵族封臣不肯拨款,他只好采取一种非法的方式筹措远征法国的军费,那就是滥收过路费。在他的纵容之下,他手下的士兵没收了所有往来商人的羊毛,要求他们必须交钱才能拿回那些货物。
但是英格兰的贵族跟国王一样坚毅果决。爱德华刚到加斯科涅,博恩和比戈德就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怂恿之下,将国王的儿子卡那封的爱德华(Edward of Caernarvon)关进监狱,并宣布除非国王重新颁布《大宪章》,否则就绝不释放他。他们还要求增加新的条款:废除过路费,并且,从此以后,未经议会批准而征收税费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议会取代了《大宪章》原先规定的由25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这份修改后的新文件称为《确认宪章》。爱德华一世别无选择,只好签署了这份文件,也没有再做什么无谓的挣扎。
但他的麻烦还远没有结束。苏格兰爆发了大规模的叛乱,响应者云集。这迫使“长腿王”不得不从欧洲大陆赶回国内。在一位名叫威廉·华莱士爵士(Sir William Wallace,绰号叫作“勇者之心”)的骑士领导下,苏格兰境内各地相继爆发了一系列起义。1297年9月,在决定性的斯特灵桥战役(Battle of Stirling Bridge)中,华莱士出人意料地打败了国王派驻苏格兰的代表——瓦伦伯爵(Earl Warenne)。到了这一年年末,苏格兰已经将所有英格兰人都赶出了国境。华莱士在英格兰边境的城镇恣意烧杀掳掠。
华莱士的支持者大部分都是普通民众。苏格兰贵族与他们相反,因为他们很多人除了在苏格兰拥有田产之外,还在英格兰拥有土地,所以他们当然不愿意与英格兰国王为敌。尽管华莱士的军队物资匮乏、装备极差,甚至连一匹马都买不起,但华莱士本人是个杰出的战术家。在第二年的福尔柯克战役(Battle of Falkirk)中,他经过苦战,最后仅以微小的劣势惜败。爱德华一世在与威尔士的战争中第一次发现长弓的奥秘,后来就以此训练自己的弓箭手,这次战役上,他派出了这些经过专门训练的弓箭手,才得以战胜华莱士为了对付强大的英格兰骑兵而专门设计的方阵和兵器。
就在这个时候,国王与贵族之间的纷争使国王不得不回到南部。直到1303年,他才终于可以重回北方,巩固他在苏格兰的统治。此时他已经是个病体虚弱的老人了。他当时已经快70岁了,在那个时代,这样的年纪可谓迟暮之年。此次北伐,路途漫漫,他的谋士臣属都觉得以他的身体状况,他最好能坐在铺了软垫的车子里上路,但是他拒绝了他们的建议。相反,他骑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头,率军围攻苏格兰防线的重要关隘斯特灵城堡。在包围城堡时,国王走到了城墙不远处,因为距离太近,敌军的箭射到他的马鞍,深入马腹。尽管他的手下都劝他撤到后方,但是这位年迈的战士坚定地拒绝了,依然骄傲地挺直脊背,骑着战马,不顾苏格兰人不断从城墙上扔下来的希腊火和倾倒下来的滚油,日复一日地巡视战况。
等到斯特灵最终沦陷之后,征服苏格兰似乎已经指日可待。华莱士被俘了,他被押送到南方,绞死、开膛、分尸,他的头颅和之前的卢埃林国王一样,被悬挂在伦敦塔的大门上。英格兰的统治再一次在苏格兰确立起来。苏格兰被划分为4个区域,所有区域统归爱德华一世的外甥布列塔尼的约翰(John of Brittany)治理。爱德华本人则离开这里,回到南部。但是他刚离开,苏格兰的另一个伟大的民族英雄,即前文提到的罗伯特·布鲁斯,就领导民众发动了又一场起义。
布鲁斯是布列塔尼的约翰的竞争对手的孙子,他本是苏格兰贵族,原本支持英格兰统治苏格兰,但后来英格兰士兵对苏格兰人的残酷压迫激起了他的愤怒(巴肯伯爵夫人等贵妇被关在笼子里,吊在城墙上示众,受尽侮辱)。1306年,布鲁斯和约翰·科明(John Comyn)在邓弗里斯的一座偏僻的教堂里秘密会晤,商讨反抗英格兰统治的计划,因为一言不合,脾气暴躁的布鲁斯杀死了科明。科明也参与了苏格兰王位之争,所以布鲁斯似乎不由自主地想抓住一切机会了结这个竞争对手。尽管此举让布鲁斯从此背上了不法之徒的恶名,而且因为他是在教堂这样神圣的地方犯下谋杀罪,他的恶行尤其令人难以忍受,但还是有很多普通民众开始聚集到他麾下,其中有许多人去了他藏匿的深山里追随他。从此之后,苏格兰人反抗的力量开始渐渐势不可当,所有地方都燃起了烽火,英格兰人最后被赶出了这个国家。这一年年末,罗伯特·布鲁斯在斯昆加冕为苏格兰国王。
尽管爱德华一世此时已经年近七旬,行将就木,但他依然壮心不已。他又从南部出发,第三次踏上了北伐之路,试图巩固自己对顽抗的苏格兰人的统治。但在1307年7月7日,他在距目的地不远的桑兹市(Burgh of Sands)去世了。老国王临死之前十分不甘心,命手下人在他死后将他的尸身用沸水熬煮,将骨头剥离出来,这样他们就可以抬着他的骸骨站在英格兰军队的前列,和军队一起继续北上,越过边境。爱德华一世的儿子爱德华二世完全不肖其父,尽管他向他父亲保证过会继续这场战争,但实际上放弃了北伐,退回南方,整日与一个名叫皮尔斯·加韦斯顿(Piers Gaveston)的英俊的加斯科涅骑士厮混在一起。
爱德华二世(1307—1327)
爱德华一世手腕高明,将贵族和各方分封势力管理得井井有条。但是,继承他王位的儿子既没有他的谋略手腕,也不像他那么思虑周全。有这样一个了不起的父亲,爱德华二世从小耳濡目染,确实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对军事和治国都有很深的理解,但是他的性格却始终轻浮狂妄得不可救药。尽管他在位20年,但实际上在这20年里,他基本上是统而不治,毫无作为,早早就埋下了失去权位的隐患。
爱德华二世继位时年仅23岁,与“长腿王”一样,也是个高大英俊的美男子,但是他一点儿都没继承到他父亲的坚毅勇武,反而性格十分软弱,缺乏主见。他喜爱皮尔斯·加韦斯顿。加韦斯顿机智俏皮,说话刻薄,常有傲慢之色,这些特质让英格兰的贵族都十分憎恶他,但是却让爱德华二世十分着迷。爱德华二世在他父亲死后立即放弃了北伐苏格兰,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回了加韦斯顿——他的父亲以前因为不喜加韦斯顿行事放纵、生活堕落,将他逐出了宫廷。爱德华二世将自己的外甥女嫁给了他,又恢复了他的名誉尊号,归还了他的土地田产,还封他为康沃尔伯爵。但是因为加韦斯顿总是不知餍足地缠着他的“密友”寻欢作乐,所以国王很快就荒废了国事,政府的运转慢慢陷入了停滞。到1308年,议会的贵族们忍无可忍,要求将加韦斯顿驱逐出境。
爱德华二世仓促地将加韦斯顿任命为爱尔兰总督,让他离开了这个国家,以此满足了贵族们的要求。为了能让那位加斯科涅骑士回到英格兰,他还向议会允诺了许多条件,做出了许多让步。然而,尽管议会的贵族们答应会让加韦斯顿回来,但到了1310年,他们固请实施一项新的改革,成立由贵族和主教组成的指导委员会,称为“贵族委员会”(Lords Ordainers)。一年之后,新成立的委员会宣布永久驱逐加韦斯顿,要求国王任命所有大臣时都必须按照他们的建议,而且未经他们允许国王不得发动战争或离开这个国家。爱德华不顾委员会的决议,下令让加韦斯顿回来,但是贵族们发兵将国王的这个宠臣围困在斯卡伯勒城堡(Scarborough Castle),不久之后就杀了他。爱德华二世多次向贵族发难,想为加韦斯顿报仇,但是他的报复根本微不足道,因为他越来越仰赖贵族为他抵御苏格兰人。苏格兰人在罗伯特·布鲁斯的领导下不断南侵,威胁到了英格兰北部的领土安全。
据说,英勇的布鲁斯曾经陷入了几乎看不到希望的绝境之中,之所以最后还能坚持斗争,是因为他藏身在加洛韦的一座小农庄时,看到一只蜘蛛织网,从中受到了鼓舞。到1314年,他和他的部众已经攻占了苏格兰的大部分地区,更重要的是,他们赢得了绝大多数苏格兰贵族的支持。爱德华曾经派兵驻防的那些城堡几乎全都落入他的掌控,只剩下一个还没被他攻克,即斯特灵城堡。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战略价值的要塞,因为它是进入苏格兰高地的门户。即便是贪图安逸、懒散昏聩的爱德华二世也明白,他必须率军北上,守住这个要塞。与此同时,罗伯特·布鲁斯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攻打这座城堡,尽管他兵力不足,但他设下了陷阱,等着英格兰军队自投罗网。他会在他们给城堡解围之前就将他们打败。
苏格兰军队集结到福思河(River Forth)的支流班诺克河(Bannock)河畔的一座山丘上。他们居高临下,占据地理位置的优势。两军之间只隔着一块沼泽地,其中遍布水池、泥沼、沟塘。布鲁斯已经密令手下将很多水池偷偷挖深了许多,底下插上利刃,令这片沼泽地比以前危险了许多。后来的事情果然如布鲁斯计划的那样:英格兰骑兵骑着马冲上来,结果陷入水池中被利刃扎伤刺死。与此同时,苏格兰骑兵势如破竹,打败了实力强大的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弓箭手,因为爱德华没有派步兵在他们周边防守。
英格兰军队已经乱了阵脚,军心涣散,恰在此时,又有一批苏格兰士兵出现在地平线上,他们看起来像是增援的军队,尽管实际上他们不过是随军的平民装扮的。这些“援军”的出现让英格兰方面彻底失去了斗志。国王本人带头逃跑:他穿着盔甲,精钢头盔上戴着醒目的金王冠,匆匆忙忙地从战场上逃离。他的部众见他如此,也全都转身就跑。他们就这样彻底溃败了。第二天,弹尽粮绝的斯特灵城堡的英格兰守军打开城门,迎接罗伯特·布鲁斯进城。从此之后,他不管在名义上还是事实上,都已经是独立的苏格兰王国的国王。
班诺克本之战(Battle of Bannockburn)的奇耻大辱让国王失去了更多的权力,这些权力被贵族委员会接管。当时实际控制着贵族委员会的是爱德华的堂弟兰开斯特的托马斯(Thomas of Lancaster),他是爱德华一世的弟弟埃德蒙的儿子。在托马斯的影响下,贵族委员会与国王一样无法有效地管理这个国家。爱德华一世倾毕生之力建立并且引以为傲的法制,已经出现了倾颓之象,国王和托马斯双方的势力开始爆发私斗,和平安宁的社会氛围渐渐消失。英格兰的整个政府行政体系日益崩溃,英格兰北部越来越频繁地遭到苏格兰人闪电式的越境劫掠。国家陷入混乱,一种大难将至的阴影笼罩在人们头顶,而令这种局面雪上加霜的是,1315年和1316年发生了大饥荒——那两年夏季雨水不断,庄稼无法成熟。即便是王室,也曾经历过吃不饱饭的艰难。饥荒导致数千人死亡。全国范围内暴发的牛病又让形势进一步恶化。为了防止牛病进一步扩散,数以千计的牲畜被宰杀。
这个时期,贵族中出现了一个温和派,其领袖人物是彭布罗克伯爵。他试图成立新的委员会来控制国王,限制兰开斯特的托马斯的行为。但是爱德华二世开始对彭布罗克一派的另外两名贵族表现出宠爱,他们是德斯潘塞(Despenser)家族的两兄弟。国王赐予了他们大量的贵族头衔和土地。1321年,议会召开了全员会议,在兰开斯特的托马斯授意下,议会大肆攻讦德斯潘塞兄弟,并将这两名新宠流放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国王在这件事上罕见地摆出了强硬的态度,对兰开斯特的两个主要支持者,也是德斯潘塞兄弟的两个主要政敌发动了战争。他们两个都是边境地区的贵族领主,一个名叫罗杰·莫蒂默(Roger Mortimer),另一个是赫里福德伯爵(他的父亲曾经反抗过爱德华一世)。国王渡过了塞文河,击溃了莫蒂默,大获全胜,然后召回了德斯潘塞兄弟。托马斯逃往了北部。但是在巴勒布里奇(Boroughbridge),国王的手下找到了躲在教堂里寻求庇护的托马斯,将他从教堂里拖了出来,并在他的庞蒂弗拉克特(Pontefract)城堡前将他枭首示众。
此时,爱德华和他的两个新宠似乎已经安全了。这场本有可能发展成燎原之势的叛乱已经结束,几个领导人要么跟莫蒂默一样被关进了伦敦塔,要么已经死了。之后的4年里,德斯潘塞兄弟挟天子以令诸侯,掌握了英格兰的实际统治权。为了迎合大众,赢得民心,1322年,在约克召集的议会上,他们废除了贵族委员会要求国王颁行的一项法令,理由是该法令只获得了贵族的通过。他们宣布,“王国的平民”——每个郡的骑士和市镇的代表——必须参与这样的重要决议,否则决议的内容就不能成为法律。这令英国平民院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令它进一步掌握了权力。
不过,德斯潘塞兄弟也有皮尔斯·加韦斯顿的许多毛病,正是这诸多毛病令皮尔斯当初见斥于王公贵族。他们傲慢、贪婪,热情地希求他们的主人赏赐给他们更多的贵族头衔和土地,完全不知收敛。为了结束苏格兰人的劫掠给边境地区造成的混乱,爱德华二世尝试发兵入侵苏格兰,结果却自取其辱。苏格兰人根本不屑于和他开战,直接将他赶出了苏格兰,并且差点就在拜兰修道院(Byland Abbey)将他俘虏了。1323年,两国之间签署了停战协议,从此,英格兰在事实上承认罗伯特·布鲁斯是苏格兰国王。与此同时,民众们都看到,在德斯潘塞兄弟的散漫的统治下,整个政府机构体系开始腐败退化下去,弊病丛生。税收征不上来,法庭不再追求公正和正义,官员与民众对立。
这种背景下,民众的不满情绪不断发酵,积怨日深,只需出现一个领袖人物稍加鼓动,这种不满就能演变成一场叛乱。1324年,这样的一个领袖人物出现了。充当这个领袖的正是罗杰·莫蒂默。他原是兰开斯特的党羽,从关押他的伦敦塔中逃了出来,跑去巴黎,与很多其他被流放的兰开斯特党羽会合。恰巧爱德华二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在那里。他们夫妻感情不睦,伊莎贝拉带着她的儿子——未来的爱德华三世——去看望她的兄长法国国王查理四世(Charles Ⅳ),顺便借这个机会让法国国王确认爱德华为加斯科涅和蓬蒂厄(Ponthieu)之主。她和莫蒂默结成了同盟,因为他们都憎恨德斯潘塞兄弟:王后是因为他们掌控了她的丈夫,莫蒂默则是因为他们没收了他的财产。
这种天然的联盟关系不久之后又因为两人之间滋生的感情而更加牢固。王后伊莎贝拉不顾国王让她回国的请求,公开与莫蒂默同居,和他谋划攻打英格兰,推翻德斯潘塞兄弟对那个国家的统治。但是英格兰国王之妻和叛国之贼的丑行不仅让法国宫廷感到忧虑,甚至连其他国家的人都开始担心起来。此时人们提到她时,已经开始以“那个法国的荡妇”来指代了。教皇下令让查理四世驱逐他的妹妹,这个命令对查理而言可谓正中下怀。伊莎贝拉带着13岁的儿子爱德华去了埃诺(Hainault),让他与埃诺伯爵的女儿菲利帕(Philippa)订婚。伯爵能够与英格兰这样重要的国家联姻,自然喜不自胜,忙不迭地为伊莎贝拉和莫蒂默提供了军队,让他们打着爱德华王子的旗号攻打英格兰。
王后伊莎贝拉宣布她和莫蒂默的目的是解救这个国家脱离德斯潘塞兄弟的暴政统治。1326年,她从埃塞克斯的奥威尔(Orwell)登陆,率军向伦敦进发。很快,整个王国大部分的大贵族都加入了她的阵营,其中包括兰开斯特的托马斯的弟弟亨利。与此同时,伦敦市民不仅为伊莎贝拉和莫蒂默打开了城门,还杀死了爱德华二世的一个使者——埃克塞特主教。面对这样多方联合的敌军,国王一方根本没有一战之力。在这种情况下,爱德华二世和德斯潘塞兄弟不得不向西逃窜,企图逃到位于格拉摩根(Glamorgan)的德斯潘塞家族封地,只要能到那里,他们就安全了。但是他们都被俘了。德斯潘塞兄弟被立即处决,弟弟的尸身被肢解,然后高高地挂在50英尺高的绞刑台上。爱德华被戴上镣铐,押送回伦敦。他的统治时期宣告结束。青涩笨拙又年轻英勇的爱德华王子被拥立为新的国王,也就是爱德华三世。他对他风姿动人的母亲甚为迷恋。
与此同时,在西部地区,爱德华二世被重兵押送着从一个城堡转移到另一个城堡。不久之后,新政府认为,只要他活着,他们的敌人就容易打着他的旗号联合起来进行反抗,所以1327年,他被一片剑叶兰的叶子刺死于格洛斯特郡的伯克利城堡(Berkeley Castle)里。据说他死的时候发出的凄厉惨叫声甚至传到了数英里之外。为了避免民众揣测他的死因,当时英格兰的实际掌权者莫蒂默干脆先下手为强,命人将爱德华二世赤裸的尸身展示给民众,以此打消他们的疑虑。尸身上确实没有肉眼可见的伤口。之后,尸体就悄悄地被掩埋在格洛斯特的修道院教堂。
爱德华三世(1327—1377)
爱德华三世将会统治英格兰长达50年时间。但是他最广为人知的功绩是,作为一个伟大的战士,他和他儿子“黑太子”(Black Prince)一道,带领英格兰人民在英法百年战争(Hundred Years’ War)中取得了一个接一个的胜利。这场为了争夺法国王位而发起的旷日持久的战争,最终随着爱德华三世的曾孙亨利五世在阿金库尔战役(Battle of Agincourt)上大获全胜,而达到了理想的结果。这场胜仗之后,亨利迎娶了法国国王的女儿凯瑟琳(Katherine),于是他的儿子亨利六世(Henry Ⅵ)尚在襁褓之中,就短暂地兼任了英格兰和法兰西两国的国王。更重要的是,爱德华三世的胜利巩固了英格兰对阿基坦的控制,它大致相当于今天法国领土的1/4。而且英格兰趁机控制了法国的重要港口加来(Calais)。战争为他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名望,所以他在位期间,王权君威几乎从未受到质疑。贵族们的精力都被英法两国的战争所牵扯。国王扩建了位于温莎的哥特式城堡,在这座城堡里,他举办了无数次盛大的宴会和骑士比武大会。这些盛事是按照近百年来影响深远的亚瑟王故事打造的,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精神。亚瑟王原是黑暗时代的部落首领,此时已经被宫廷骑士文学塑造成了一位完美的绅士、英勇的骑士,成为骑士精神的理想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