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百年战争为英格兰赢得了众多利益,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英格兰才有资本兴起新一轮的建设项目,并获得民众的支持。这些建设项目进一步强化了本来就已经在全国各地复苏的英国精神。爱德华三世时代的标志性建筑名为“垂直式建筑”(Perpendicular),呈现一种英国独有的后哥特式风格。与那个时期欧洲大陆主流的哥特式建筑不同,英国建筑没有像它们那样大量运用流线型线条,反而使用更加简明冷峻的几何线条,其中代表性的建筑包括格洛斯特大教堂(Gloucester Cathedral)、圣乔治礼拜堂(St George’s Chapel,即温莎城堡)和温彻斯特大教堂等。从1362年起,英语正式取代拉丁语,成为英格兰的官方语言。英格兰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出生于1343年左右。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葡萄酒商人的家庭,从小就走遍了许多国家,会讲至少4种语言。他痴迷于法国的诗歌和但丁(Dante)、薄伽丘(Boccaccio)的作品,后来他为王室效力,成了一名外交官,这样的工作令他对那些作品的喜爱有增无减。然而他自己的作品的影响力太大了,如《公爵夫人之书》(The Book of the Duchess)——书中描述了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的妻子兰开斯特的布兰奇(Blanche of Lancaster)的死亡,以及后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等,结果到了14世纪末,英文彻底取代了拉丁文和法文,成为英格兰文学作品的通用文字。同时,威廉·朗兰(William Langland)的《农夫皮尔斯》(Piers Plowman)和佚名作者作品《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等作品也向其他国家展示了英格兰新的创作精神。
尽管在那个时代英格兰取得了辉煌的军事成就,国王也获得民众的普遍拥戴,但是爱德华三世的统治时期其实还是充满了严重的社会危机。1348年,一种名为黑死病(Black Death)的鼠疫在英格兰暴发,与欧洲的其他地方一样,这场瘟疫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这种疾病源自亚洲。热那亚共和国(Republic of Genoa)贸易繁荣,与亚洲有非常多的货物往来,结果热那亚货船上的一种黑鼠就将这种疾病带入了欧洲。那个时代的人认为黑死病是上帝降下的诅咒。当时短短一年之内,英格兰总人口就有1/5死于这场鼠疫,死亡人数惊人。最后被黑死病夺去生命的人数量竟然达到总人口的1/3。这场瘟疫让法国和意大利的人口都锐减了一半。黑死病让之后的整整一代欧洲人对世界充满了悲观的情绪,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那种消极颇为相似。大量能够种植粮食的劳动力因为这场瘟疫而死去,导致此后将近一个世纪里,英格兰的人口数量不断下滑。直到15世纪中叶,人口才开始增长。
劳动力短缺也动摇了农奴制的基础。这套由诺曼人带入英格兰的制度禁止农奴离开自己领主的领地。由于很多地主迫切地需要人手来耕种他们的土地,所以他们对出逃的农奴普遍采取“不问来处”的策略。到14世纪末,农奴制已经名存实亡。但是,农业工人要求获得最低生活工资,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生活的尝试却遭到了阻碍;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予以否定。1351年颁发的《劳工法令》(Statute of Labourers)将工资降到了黑死病引发通货膨胀之前的水平。结果,很多地主招不到耕作的人手,无奈之下只好将他们的耕地抛荒,使之变成草场,用来放羊,因为放牧不需要什么人手。这样一来,对于出逃的农奴而言,只要还能找到一份工作,就已经是万幸了。整个西欧不断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民众的不满情绪由此可见一斑,在《农夫皮尔斯》一书中也有所体现。
对于大量的地主而言,牧羊是获利的便捷途径。13世纪和14世纪时,英国的羊毛出口达到了巅峰。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羊毛纺织品取代了原毛,成为英格兰的主要出口货品。东安格利亚既没有山丘,也没有奔腾的河流,所以,13世纪水力棉纺厂出现后,没能在这兴建起来。约克郡、兰开夏郡的奔宁山脉(Pennines)以及西部地区都借助这种新的设施,成为之后几个世纪里英格兰的羊毛加工中心。但是东安格利亚有丰富的软水资源(非常适合加工纺织品),而且当地的绵羊可以产出非常优质的细羊毛,当地人将这两个优势结合起来,制造出一种备受喜爱的精纺毛料,并以诺福克村庄的名字给它命名。这是1331年爱德华鼓励佛兰德斯毛纺工开发英格兰自己的精纺毛料的直接成果。一些布料商人垄断了羊毛制品的买卖,控制了羊毛出口贸易的港口和仓库,积累了大量的个人财富,这使他们有能力取代犹太人为国王提供贷款。
爱德华继位后的前3年,他的母亲伊莎贝拉和罗杰·莫蒂默作为摄政者把持了朝政。但是他们并没有统治这个国家太久。莫蒂默性情贪婪,他的家族封地在威尔士,他便想自己成为威尔士之主,其野心路人皆知。由于这些因素,再加上他们两人的不正当关系,不久之后民众就极厌恶他们。之后,法国国王查理四世侵占了加斯科涅的大部分地区,令英格兰陷入一种混乱不安的氛围之中。因为他们两人未能及时阻挡查理的侵略,英格兰民众更加不支持他们。在那个时代,葡萄酒就相当于今天的饮用水,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然而经过这场冲突之后,尽管英格兰依然从波尔多、巴约讷(Bayonne)等地进口葡萄酒,但葡萄酒贸易量锐减,不复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1330年,爱德华夺回了权力。当时他的第一个孩子刚刚出生,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勇士“黑太子”。成为一个父亲令爱德华对自己更有信心,也更有勇气为自己争取权力。一天晚上,当伊莎贝拉和莫蒂默正在诺丁汉城堡(Nottingham Castle)里休息时,年轻的国王带着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从一条地下通道进入城堡里,将莫蒂默从床上扯了起来。他的母亲在一旁哭喊着求情,但他充耳不闻。莫蒂默被绞死于泰伯恩刑场的绞刑架上。这是一座处决普通刑事犯的刑场,直到18世纪末之前,一直都矗立于埃奇韦尔路(Edgware Road)和大理石拱门(Marble Arch)的交叉口。前王后伊莎贝拉被流放到赖辛堡(Castle Rising)的庄园里,在那里幽居了二十多年。
年轻的国王甫一掌权,就开始征战。在苏格兰,罗伯特·布鲁斯去世之后,他的儿子大卫二世(David Ⅱ)成了新的苏格兰国王,但是到1332年,国王大卫失去了王位,约翰·贝利厄尔的儿子爱德华成为新国王。次年,爱德华三世在哈里登山战役(Battle of Halidon Hill)中重新从苏格兰人手中夺回了特威德河畔的贝里克,将这座边陲小镇永远地变成了英格兰的一部分。但是在百年战争爆发之后,爱德华三世的主力部队都被派到英吉利海峡对岸去作战了,大卫趁机东山再起,又一次成为苏格兰人的国王。
从很多方面来讲,英法百年战争实质上是两国此前断断续续的军事冲突的延续,比如说不久之前伊莎贝拉和莫蒂默刚刚输掉的那场战争。这些军事冲突的主要诱因就是法国领土上残留的安茹帝国的疆域。爱德华三世出于尊严和葡萄酒贸易的利益,自然不会容忍法国国王对加斯科涅反反复复地挑衅。同样,法国国王长期以来奉行统一法国领土,将之全部纳入法国国王统治的国策,也不会轻易退让。两国之间的形势本就剑拔弩张,在这种情况下,法国国王又宣布支持布鲁斯,威胁到英格兰,令双方的关系雪上加霜。但是此时新出现的一个因素令整个局面更加复杂,那就是两国都试图掌控法国东北部的邻国佛兰德斯——它是英格兰最大的贸易伙伴。
在佛兰德斯国内,利润丰厚的纺织品贸易被实力强大、立场独立的大商人把持着。他们几乎不向已经没钱没权的伯爵交纳贡赋,在他们看来,封建义务好像只是旧时代残留下来的一点遗迹,早已经被遗忘在历史的尘埃里。他们反而和英格兰休戚与共,因为他们正是靠着英格兰的羊毛发家的。但是佛兰德斯伯爵名义上依然是他们的领主,而他又是法国国王的属臣。一段时间以来,为了他们的自由和权力,佛兰德斯的居民和纺织品重镇的要人都与伯爵颇有龃龉。当伯爵决定借助法国军队,以武力解决这些争端时,佛兰德斯的公民领袖詹姆斯·范·阿特威尔德(James van Artevelde)宣布独立,并于1338年自行与爱德华三世缔结了联盟。强大的英格兰国王将会为佛兰德斯的纺织品城镇和它们的贸易提供保护。
斯鲁伊斯海战(Battle of Sluys)据说是英格兰历史上第一次海战,史学界一般认为它是英法百年战争开始的标志。1340年,一支由200多艘船组成的庞大的法国舰队(其中包括诺曼和热那亚海军的战舰)涌入了斯鲁伊斯港口的海面,封锁英格兰的船只,使其无法前往佛兰德斯作战。国王不顾大议会的建议,只身前往港口,迎击敌舰。他征用了英格兰南部各个港口中停泊的所有船只,将之临时拼凑成一支规模较小的舰队,调集到奥威尔河口。这支舰队的组织纪律可想而知是比较混乱松散的。这是一次绝佳的机会,如果这次能够打败法国海军,那么从此以后这个国家就能彻底摆脱他们的威胁了,所以国王不想错失机会。
这场战役的结果是解除了英吉利海峡上的封锁,在接下来的30年里,英国船只可以自由航行。这是法国人第一次见识到长弓的威力。这种武器虽然是威尔士人发明的,却令英格兰军队名扬天下。在那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英格兰军队借助这种武器,在正面激战的战场上几乎是战无不胜。同时代的武器没有一件能有它那样的速射能力,只要是善加运用,它的威力可以超过技术更先进的弩弓。
长弓这种武器操作不便,弓箭手必须从小接受专门的射箭训练,锻炼出足够的臂力,才能拉开这种重型武器。长弓在完全拉开以后是6英尺长、3英尺宽,它立起来的高度可以超过大部分威尔士人和英格兰人的身高。英格兰拥有精湛的造弓手艺,可以将榆木变成匀称、完美的长弓,又拥有悠久的箭术传统,使射箭变成了全民喜爱的运动,但法国人缺少这些,所以他们的军队始终未能学会操纵长弓。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为了保障有足够的长弓手源源不断地补充军队力量,爱德华三世禁止人们在乡野从事射箭之外的任何运动。
在斯鲁伊斯,英格兰人射出的漫天箭雨让大量的法国士兵要么掉入海中,要么潜入水中躲避,于是200多艘战舰最后都被俘了。这样的惨败严重挫伤了法国海军的尊严,海军的指挥官甚至都不敢告诉腓力六世(Philip Ⅵ)这个结果。最后腓力六世还是从宫廷小丑的口中听到这个消息的。“英格兰人都是懦夫,”小丑对正在等战况消息的主人说,“他们都没有勇气像法国人和诺曼人那样跳到海里。”
掌控了英吉利海峡之后,爱德华三世终于有底气跟法国人签署停战协议了。不过之后他一回到英格兰,就又开始筹措军费,准备再次交战。这个时候,战争已经变成了一场游戏,而游戏的赌注越来越大。由于母亲伊莎贝拉的关系,爱德华三世其实也是法国王位的有力竞争者,因为伊莎贝拉的哥哥、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去世时没有男性继承人,法国王位因此被传给了血缘甚远的王室旁支的族长,也就是瓦卢瓦公爵(Duke of Valois)。瓦卢瓦公爵登上了王位,是为腓力六世。但是不少人都认为,作为上一位法国国王的外甥,爱德华更有资格继承王位。
1340年,爱德华三世宣布要夺回属于他的法国王位,其原因有一部分是为了迎合佛兰芒人(Fleming,指佛兰德斯居民)。他们不想被视作背弃君主的不义之徒。如果爱德华三世成为他们的君主,那么他们背叛旧主的行为就能变成正当的义举。但是爱德华也知道,只要他宣布争夺王位,那么他的尊严便不允许他中途退出,战争势必要拖延许久。接下来的一个世纪,英格兰和法国之间一直处在持续的战争状态。事实上,直到19世纪,英格兰王室才宣布放弃他们对法国王位的主张。在那之前,英格兰国王的盾形徽章上,象征法国的鸢尾花一直和象征英格兰的扬起前爪跃立的狮子并列。
1346年,腓力六世的军队对驻守加斯科涅的英格兰军队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在其攻势之下,英格兰人似乎马上就要被永久地赶出欧洲大陆了。爱德华采用围魏救赵之计,入侵法国北部诺曼底的科唐坦半岛。刚开始时,他的计划取得了成功。腓力撤离了加斯科涅战场,转而迎战英格兰军队。在他们国王的指挥之下,英格兰军队当时正横扫诺曼底。国王的儿子、年仅16岁的威尔士亲王也随军征战,他的黑色盔甲为他赢得了“黑太子”这个绰号。他们将诺曼底踏平了之后,便沿着塞纳河逆流而上,直到他们可以远远望见法国首都巴黎了才停下来。但是腓力六世此时已经集结了军队,以逸待劳。爱德华败逃,法国军队紧追不舍,于是他们不得不往东北方向逃窜,有的跑去海边,有的跑到了他们的盟国佛兰德斯的边境。爱德华击败了驻守索姆河浅滩的法国骑兵——在退潮时这个浅滩在布兰奇塔克(Blanche Taque)附近会露出河床——之后渡了河。他决定不能再逃了,必须奋起反击。他将反击的地点选在他自己的领土蓬蒂厄的一个名为克勒西(Crecy)的小村庄。
克勒西战役让爱德华三世名震欧洲大陆。他的兵力不及敌军一半,但是靠着巧妙的布局,加上运用长弓配合步兵,他们将法国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克勒西战役证明了英格兰的战术可以战胜法国骑兵的铁蹄。因为这场伟大的胜利,爱德华牢牢地掌控了加来港,这是他们往东的必经之路,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它成了英格兰方面的重要据点,既是货物中转的仓库,也是重兵把守的要塞。占领这个港口之后,英格兰就控制了整个英吉利海峡。直到1558年,这座城镇才被归还给它真正的主人。
作战的场地是爱德华三世在克勒西精心挑选的,令他自己占据了另一重优势。他选了一片斜坡,坡顶是一座风车。他自己就在那里俯瞰整个战场,观察战局。来自威尔士和英格兰的弓箭手排列成V形方阵,如此一来,后面的人可以将箭射过前面人的头顶,前面的人又可以掩护后面的战友。法国军队的王牌骑兵却不得不策马爬坡。战马身上都坐着满身甲胄的骑兵,负重已经很大,所以爬坡并不轻松。尽管法国骑兵一如既往地竭尽全力,策马冲锋,但是曾经以此名扬天下的他们,这次却只冲到半道,就被英格兰的弓箭手好似割草一般,一批批给射翻在地。他们前后发起15次冲锋,结果15次都被“黑太子”指挥的长弓手压制得不得不撤回原地。
第二天早上,在堆积如山的数千战死将士的尸首中,人们发现了法国国王的弟弟阿朗松公爵(Duke of Alencon)和年迈瞽目的波希米亚国王(King of Bohemia)。后者当初坚持参加这场战役,并命他的骑士领着他来到战场的前线,“这样说不定我也能给那些英国佬一击”。爱德华三世和“黑太子”发现了这位目不能视的国王的尸体,他的头盔滚到不远处,上面还插着羽饰,是3根鸵鸟羽毛。老国王的英勇无畏让“黑太子”甚为动容,于是他留下了那3根鸵鸟羽毛,作为自己头盔上的羽饰,还将老国王的格言“我服务”拿来用作自己的座右铭。从此之后,这两样东西就成了威尔士亲王的专属。正如爱德华三世所言,“黑太子”就是那一天在克勒西找到了激励自己的榜样。
尽管战争是残酷无情的,但是参加战争的人却觉得它体现了骑士精神。“骑士”一词源自法语词汇,原意是“骑在马上的士兵”。骑士精神吸收了东方阿拉伯世界的一些理念,成了一套正式的行为准则,它的核心观念包括保护弱者,胜利者必须善待落败者等。我们如今普遍遵循的一些人道主义原则,如《日内瓦公约》(Geneva Convention)里面关于善待战俘的严格规定等,都是起源于这套准则。
对于14世纪的贵族和骑士而言,参与加来围攻战的双方首领的做派,是骑士精神的行为准则在现实中最完美的体现。加来的5个主要市民领袖提出,只要爱德华三世放过其他市民,他们自愿献上自己的首级。爱德华冷漠地让人送去他的回复:他们必须脱下所有衣服,只穿一件衬衫,并给自己套上绞索,以便他绞死他们,否则的话,他就拒绝接受他们的提议。但是,他的王后菲利帕被那几个市民高贵的精神打动,故而为他们求情,求他放过他们。爱德华依从了她:对待柔弱的女性谦恭有礼,尊重和顺从她们,也是他毕生奉行的骑士行为准则的一部分。
1348年,爱德华三世回到英格兰后,制定了嘉德勋章(Order of the Garter),授予了24名骑士和国王自己,以这种方式庆祝克勒西的大捷。传说这个名称源自女士用来系长筒袜的袜带(英文里“嘉德”一词有“袜带”的意思,也可以指男士的袖箍)。有一天晚上,在温莎举办的一场舞会上,人们误以为爱德华绑在胳膊上的袖箍是他舞伴掉落的袜带。看到宾客们脸上震惊的神色时,胸襟开阔的国王并没有生气,反而开了个玩笑:“想歪了的人自己去反省。”不管这个名称究竟起源于哪里,嘉德勋章至今仍是不列颠的最高荣誉之一,依然只有君主才可以决定将之授予什么人。每年6月,在温莎的圣乔治礼拜堂都会举办授勋仪式——当初该勋章就是在这里首次颁发的。
在那几年,英格兰国王宣布争夺法国王位之后,很多陷入贫困的英格兰骑士暗中利用这个时机获取利益,他们采取的方式就是加入雇佣兵团。这些全副武装的英格兰人在欧洲大陆上四处游荡,名义上是为英格兰国王征战,实际上干的是打家劫舍、掠夺财富的勾当。由于骑士精神是他们孜孜以求的最高目标,因此成为一个骑士、不断地打仗就好像他们的天职。国王对骑士比武大赛的狂热又助长了这种风气。
这些冒险家的行为导致两国之间的敌对非但没有消减,反而愈演愈烈,最后新的战争再次爆发。1356年9月,“黑太子”领着一支大约1800人的军队,从波尔多出发,沿着加伦河逆流而上,进入法国的中部地区,一直深入到卢瓦尔河谷(Loire Valley)。尽管腓力六世鲁莽的儿子、法国新任国王约翰带着一支8000人的军队拦截他,但他最后还是抢了大批的战利品,回到加斯科涅。当时“黑太子”虽然兵力远不及对方,但最终大获全胜。法国军队重蹈覆辙,再次以骑兵对抗英格兰的长弓,结果又一次一败涂地。在战斗最激烈的阶段,冲动蛮勇的国王约翰被俘了,并在英格兰大获全胜之后被押送回英格兰,跟苏格兰国王一样成了阶下之囚——大卫二世已经在1346年的内维尔十字之战(Battle of Neville’s Cross)中被俘了。法国国王骑着高大的白马,被人引着在彩旗飘扬的伦敦街道上游行,对于法国人而言这实在是奇耻大辱。出于骑士精神的要求,哪怕法国国王是战俘,他的坐骑也应该比“黑太子”好,所以那个俘虏了约翰的人最后反倒骑了一匹小马跟在他旁边一路小跑。
有了法国国王在手里,爱德华三世就有足够的谈判筹码。1360年,爱德华与约翰签署了对自己非常有利的《布雷蒂尼条约》(Treaty of Bretigny)。整个阿基坦地区(包括普瓦图和利穆赞)都要归还给他。条约还正式承认了爱德华对蓬蒂厄和加来的占领,并同意向他支付一笔巨额赎金。因为金额过大,所以实际上到最后这笔赎金都没有支付完。作为交换,爱德华放弃争夺法国王位。
不过,这是英格兰最辉煌的时刻,之后形势就一落千丈。在那之后,出于对英格兰人的憎恨——在过去的20年里,他们四处挑起的战火将法国的农业完全破坏了——整个法国都团结在新国王查理五世(Charles Ⅴ)的麾下。而且,1362年,陷入绝境的法国人再一次被鼠疫所吞噬,随后一场饥荒又侵袭了本已遭受重创、尚未恢复元气的人们,这些灾难侵蚀了法国的英格兰属地对英格兰的忠诚——它们的忠诚曾令英格兰人在战争中如虎添翼。1369年,阿基坦涌现出反抗“黑太子”的浪潮。
“黑太子”爱德华最近一次出兵插手西班牙的事务,是试图帮“残忍的佩德罗”(Pedro the Cruel)夺回卡斯蒂利亚的王位。这项战事耗费高昂,却没有收到成效。他想要向阿基坦征收新的赋税,填补军费支出。除加斯科涅地区之外的那些地方的权贵早已经习惯于将自己视作法国人,而不是英格兰的臣民,他们抓住这个时机开始作乱。他们不想按《布雷蒂尼条约》规定的那样,成为凶猛好战的“黑太子”的臣属,于是向查理五世求助。由于当时条约还没有完全执行,查理依然是阿基坦的君主,所以他传唤“黑太子”到巴黎议会来为自己辩护。“黑太子”爱德华回复说他会穿上盔甲,带上6万士兵去和议会辩论。于是新的战争又爆发了。
但是这一次的战事比之前的更无意义,破坏性却更大。“黑太子”在西班牙战争中染上了一种消耗性疾病,导致病体虚弱,甚至不能骑马。他只能躺在设了床的马车里,一个又一个城市地奔走,每到一处就以他父亲的名义烧杀掳掠,因为他父亲又重新主张自己继承法国王位的权利了。1370年,他洗劫了造反的利穆赞的首府利摩日(Limoges),这一役彻底毁坏了他的名誉,再也无法恢复。当他命令他的士兵在他面前屠尽这座城的所有居民,连老弱妇孺都不放过的时候,所谓的战争是符合骑士精神的崇高事业的说法,已经被证明只是彻底的谎言。
爱德华三世在位的剩下几年里,法国人的做法显示出他们已经吸取了教训。在查理五世和他手下的布列塔尼指挥官贝特朗·德·盖克兰(Bertrand de Guesclin)的指挥下,他们避免与英格兰军队正面交锋;相反,他们放任英格兰人在他们的领土上四处挑衅,反正这种小打小闹也不会让他们得到什么益处,反而会消耗他们的有生力量,还能激起法国民众同仇敌忾的情绪,合力对抗英格兰人。“黑太子”返回了英格兰,没多久就死了。取代他位置的是他弟弟冈特的约翰(他出生在冈特,因此得名),在爱德华三世当时仍活着的孩子中排行第四,封号是兰开斯特公爵。
1373年,冈特的约翰从东北沿海的加来一路南下,直到西南部的波尔多,一路上将沿途村镇都夷为平地,但是这番远征最终没有什么收获。这一路上他自己的士兵也因为忍饥挨饿、风餐露宿而折损了一半。当法国人在卡斯蒂利亚海军的帮助下控制了英吉利海峡,并拦截了英格兰派来增援的军队之后,战火渐渐平息。到1377年爱德华三世去世时,他在位早期的几次大捷取得的功绩已经被全部抵消了。因为虽然战事一直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是除攻占了加来之外,英格兰此时实际控制的领土还不如伊莎贝拉和莫蒂默统治时期,只剩下少数几个沿海城镇,如巴约讷、波尔多、布列斯特(Brest)和瑟堡(Cherbourg)等。
从14世纪70年代早期开始,爱德华三世就已经步入衰迈迟暮的状态了。当时,国家的统治权被派别林立、互不相让的枢密院所掌握。他们主要分成了两个派别,一派支持冈特的约翰,另一派支持约翰的兄长、垂死的“黑太子”。很多为英格兰的胜利立下过汗马功劳的重要将领要么已经去世,要么行将就木,这个国家本身也和他们一样,走向了衰落。自从1348年至1349年黑死病吞噬了1/3的总人口之后,社会各个阶层人们的生活都充满了恐慌和混乱。连续的旱灾和严重的歉收,让英格兰乃至整个欧洲的食物供给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降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水平,所以在瘟疫暴发之前,已经有大量的欧洲人口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这些人对黑死病这种致命疾病的抵抗力很差。黑死病最初的症状是腹股沟和腋下的皮肤下面冒出黑色淤斑。通常几个小时之后病人就会死亡。
但是1349年之后,这场瘟疫并没有从英格兰完全消失。1362年,它卷土重来,侵袭了英格兰、法国和其他地方;1369年又暴发了一次。它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从统计数据中就可见一斑。在黑死病出现之前,一般认为英格兰人口估计已经达到550万左右。到14世纪末,英格兰总人口减少了200万。1348年之前伴随着物质的极大繁荣而兴起的以积极乐观为主题的时代精神,被一种愤怒不满的情绪所取代。这种情绪甚至连宗教都无法安抚,最后导致了农民起义。国际贸易曾经盛极一时,参与其中的各方无不获利颇丰,但是受战争的冲击,如今已经难以维系,只余一些小规模的交易仍在持续。
大量的农奴和地主被疾病骤然夺去生命,这扰乱了几个世纪以来的社会秩序,因为领主和农奴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关系常常是口头约定的,很多人去世时甚至来不及留下只言片语,于是后人就不清楚这些约定了。人们对政府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因为英格兰人不像从前那样自然而然地服从长上。在瘟疫暴发之后,那些富裕的主教和贵族们要么选择躲在自己的城堡里闭门不出,要么干脆逃去欧洲大陆避难,他们的这些举动让当地人失去了对他们的本能的敬重。甚至连教区神父很多时候都不能让人们自发地服从他们,尽管在黑死病流行时,他们的所作所为堪称表率:很多感染了高传染性黑死病的人被自己的家人抛弃,只有神父不离不弃地照顾这些病人,所以当时神父的死亡率比普通人要高。
人性乖戾,在科学的医学知识和医疗手段出现之前,这种情况被视为神父并不比普通人圣洁的明证。当时的人普遍认为这场瘟疫是上帝对罪恶的人类的惩罚,神父非但没有幸免,反而被特意挑选出来,承受更重的惩罚。至14世纪末,他们的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导致神父数量严重不足,很多教区没有神父。只有少量神父幸存下来,坚持布道,对抗死亡带来的消沉悲观和困扰,这些阴暗的情绪在那个时期的绘画和诗歌作品中有充分的体现。
而且,这个世纪有一段时间,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反教权的情绪,并且愈演愈烈。1309年,一个来自法国的教皇将教廷迁移到法国南部的阿维尼翁(Avignon),之后,这里所有被推选出来的教皇都是法国人,于是,直到1378年的这60余年的时间里,英格兰政府将教皇视作他们的敌人法国国王的附庸。在爱德华三世的命令之下,英格兰制定了《圣职授职法》(Statute of Provisors)和《蔑视王权罪法》(Statute of Praemunire),规定在教会圣职的任命问题上英格兰不受教皇的辖制,并禁止民众向外国的法庭上诉。1366年,议会要求废止以前约翰王同意成为教皇属臣的协议,并终止了每年向教皇缴纳岁贡的惯例。以前这些岁贡是交到罗马,后来是送到阿维尼翁。
当时的人们普遍出现信仰上的虚无,社会的氛围也躁动不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新的教派自觉有责任担负起传道的重任,他们为那些信仰幻灭的人提供了一个新的、颇具吸引力的方向。这个教派名为罗拉德派(Lollard)。罗拉德派是一名激进的牛津神学家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的追随者。他的很多教义理论都被后来的宗教改革运动所吸收。威克利夫相信,宗教权威的真正来源不是神父,而是《圣经》。他时常发表公开谴责全体神父的言论,这也为冈特的约翰提供了一件便利的武器,令他在之后争夺枢密院控制权的长期斗争中有了更多的胜算。
冈特的约翰的首任妻子是兰开斯特的布兰奇,她是北方强盛富足的兰开斯特的女继承人,得益于此,他成了这个国家最大的一个贵族。他是个奢侈时髦的人,私生活非常奢靡,引起了英格兰主教们的不满,这些主教都属于“黑太子”的阵营。于是,约翰顺理成章地成了反教权一派的领军人物。当时的英格兰延续着长久以来的传统,大量的政府职位由教会的主教充任。威克利夫的关于神父不应该参与政治的观点为约翰提供了理论支持,使他成功地说服了爱德华三世的情妇艾丽斯·佩勒斯(Alice Perrers),驱逐了许多主教。如此一来,温彻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和神父派的其他成员变得和冈特的约翰一系势不两立。
实际上,朝廷中真正的腐败,比如为了赢得好感、获得垄断权和占据要职而进行的贿赂行为,大多是冈特的约翰和他的同谋的手笔,其中包括艾丽斯·佩勒斯、一个名叫理查·莱昂斯(Richard Lyons)的伦敦商人和拉蒂默勋爵(Lord Latimer)等。尽管冈特的约翰可以控制大部分的政府任命,但他无法控制平民院。平民院由城镇和郡县选举出来的代表组成,从14世纪30年代起,就与贵族组成的贵族院区分开来,独立举行会议。平民院不容易被他操纵,因为这里支持“黑太子”的势力尤为强大。最后,在1376年,主教们和平民院一起在议会上公开抨击冈特的约翰一系。这次议会后来被称为“正当议会”(Good Parliament)。平民院随后又选了一个议长(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议长”这个职位),即彼得·德·拉梅尔爵士(Sir Peter de la Mare),他提起了英格兰历史上的第一次检举诉讼,针对的是约翰的几个主要同谋。德·拉梅尔本人担任控方律师,由贵族院行使判决权——直到18世纪以前,这一直是政治诉讼的标准程序。贵族院判定拉蒂默和莱昂斯犯有贿赂罪和腐败罪,艾丽斯·佩勒斯也被认定有罪,并被要求搬出国王的寝宫,以免她蛊惑君王。就在最终宣判之前,平民院最重要的保护人“黑太子”去世了。整个国家再无任何人可以与冈特的约翰相抗衡,他的权势再也不受掣肘,于是他轻而易举地召集了新的议会,废止了正当议会通过的法案。
爱德华三世在1377年仲夏的施洗约翰节当天去世了。然而他一生的“盛夏”年华,那些曾经拥有万千荣耀的时光,很早以前就已经成了回忆,在岁月流洗之下逐渐变得暗淡无光。在他快要咽气的时候,那些忘恩负义的宫廷侍臣却跑出宫殿,到这个国家的新主人面前献媚,就连艾丽斯·佩勒斯,这个曾经作为爱德华的女伴多次出席爱德华举办的骑士比武大赛的女人,在这个时候也背弃了他——不过她倒是没忘记在走之前先将他手指上的几枚戒指摘走。这个人是那个时代欧洲最伟大的君主,在整整两个世纪的时间里一直是最受爱戴的英格兰国王,然而他死的时候,若不是一位神父刚好经过,他身边连一个人都没有。这位神父在他的灵魂离去的时候,为他行了最后的仪式。
理查二世(1377—1399)
理查二世(或者称为波尔多的理查,因为他出生在那座城市,所以有如此称呼)是“黑太子”存活下来的最年长的儿子,继承王位时年仅10岁。那个时期的一幅绘画作品显示,这位少年君主身材纤弱,发色浅黄,看起来很柔弱,但是这样惹人怜爱的形象不能让我们无视一个事实,那就是随着理查慢慢长大,他身上很明显地展示出和他父亲一样暴烈冲动的性格。与他祖父爱德华三世不同的是,他一点儿都没意识到引领整个国家前进的重要性,也没有想过要在议会的帮助下实行统治。不过,当他的统治出现第一次大危机的时候,也就是农民起义爆发时,尽管他当时只有14岁,却展示出了非凡的勇气和智慧。
新国王登基并没有带来什么变化。国家依然由枢密院统治,实际的掌权人是理查的叔父——兰开斯特公爵冈特的约翰。政府依然十分不受民众支持。与法国的停战协议到期了,两国并没有续约。英格兰的贸易商、船只和沿海城镇都开始遭受法国人的劫掠。法国人甚至还有可能会入侵英格兰。不过,1380年,查理五世去世,继位的查理六世(Charles Ⅵ)也是个小男孩,这个危机算是解除了。之后,1381年,为了抗议新开征的人头税,全国各地相继爆发了叛乱,参与叛乱的人很多,声势浩大。这场叛乱被称为农民起义。政府规定每个超过15岁的男子,不论贫富,都要支付相同数额的人头税。这样一个荒唐的、不公平的要求下达之后,仍属于隶农身份的小农和劳工的失望不满之情达到了顶峰。40年来,人们对政府的敬重逐渐崩塌,原本的传统秩序也渐渐变得不合时宜。1378年教会分裂带来了巨大的混乱,从此基督教世界同时有两个教皇并存——一个在罗马,另一个在阿维尼翁。这进一步瓦解了在社会问题上因循守旧的教会的影响力。
而且,威克利夫此时已经和冈特的约翰决裂了。他和他的信徒罗拉德派成员已经转而向乡村的普通人传播他们的理念,他们黄褐色的袍子很快成了英格兰各地农村的常见景象。同时,一个罗拉德派教徒首次将《圣经》翻译成英文,因为威克利夫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亲自阅读《圣经》,对《圣经》的经文形成自己的理解。
他的理论可以总结为一点,那就是所有善良虔诚的人身上都具备“支配权”,并非只有神父才有这种权利。这一观点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尽管罗拉德派的门徒很少有人本身是农民出身,但是威克利夫强调个人价值的理念契合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1381年,所有对当局不满的人会集到一起,在伦敦游行示威。领导这场游行的人名叫瓦特·泰勒(Wat Tyler,也叫“屋顶工”瓦特),是个手艺精湛的工匠。泰勒站在游行队伍的前列,引着人们从肯特出发。从朱特人统治时期,这个郡就一直拥有更民主的传统。尽管肯特郡内并不存在隶农制度,但是他们要求在整个英格兰废除隶农制,并拒绝缴纳人头税。同时,全国各地陆续爆发起义。一个名叫约翰·鲍尔(John Ball)的四处游历的神父曾写下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歌,此时他开始在埃塞克斯大力宣扬这首诗歌的主题。那句诗是这样的:
当初亚当耕地夏娃织布,
那时哪有绅士哪有贵族?
南部地区的起义尤其有一种反教权的色彩,因为大部分起义者都是在大教堂、大修道院的土地上干活的农奴。当听到去伦敦游行的消息时,他们很多人正在地里劳作,当即就拿着自己的农具当武器,加入队伍中。他们用的“武器”,有从树上摘水果用的钩镰,有羊毛剪,还有斧头。这场起义看起来是一场自动自发的行动,背后没有任何政治组织的煽动或支持,但是具有非常大的危险性。起义的人从四面八方涌入伦敦街头,在萨瑟克纵火。镇守在伦敦塔前的伦敦城守卫军寡不敌众,节节败退。随后,他们杀死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司法官,将坐落于泰晤士河畔的、属于冈特的约翰的萨伏依宫(Savoy Palace)烧成平地。
暴乱发生后,少年国王理查是整个政府唯一一个还有理智的人。当他手下的大臣们惊慌失措的时候,他显示出了极大的勇气,同意与叛乱者见面谈判,倾听他们的诉求。他在麦尔安德(Mile End)承诺,只要暴动的人群散去,他就颁发《自由宪章》,废除农奴制。之后,在伦敦市长大人威廉·沃尔沃思(William Walworth)的陪同下,他驰马前往史密斯菲尔德(Smithfield),与瓦特·泰勒谈判。他只带了60名骑士,而泰勒率领着2000名肯特人。与理查一起出席这次会面的还有他广受爱戴的母亲——肯特的琼(Joan, Fair Maid of Kent)。这样一来,叛乱的肯特人有可能觉得他与自己的家乡是有联系的,因而更愿意听听他会说什么。
在面对面地就民众抱怨的问题交流了一会儿之后,瓦特·泰勒将一只手放在国王的马缰上,他的另一只手里攥着一把匕首。尽管他看起来并没有要用那把匕首做什么的意思,但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考虑到暴民在城里四处纵火,已经有两个政府官员被杀身亡,市长沃尔沃思大人认为泰勒打算行刺国王,也是无可厚非的。不管怎么说,他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拔剑杀死了那个叛军首领。看到这一幕,肯特民众一拥而上,眼看就要抓住理查,那些带着弓箭的叛军更是将箭对准了他。但是理查以他无畏的勇气挽救了当时千钧一发的局面。他打马跑到了泰勒的追随者面前,大喊道:“跟我走,我会带领你们。瓦特·泰勒是个叛国者。”
抗议的民众有些不知所措,因为他们都是被泰勒激情澎湃的演说给鼓动了,才会来伦敦的。于是他们选择听从理查,跟在他纤弱的身影后面,来到当时的伊斯灵顿(Islington)的空地上。但是他们发现自己被包围了——沃尔沃思匆忙集结了大约千名士兵,将这里团团围住。很多人跪了下来乞求国王的饶恕。到夜幕降临之时,所有闯入伦敦烧杀打砸的人都离开了伦敦,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国王很明显地显露出对他们的同情和谅解,所以他们相信他会废除农奴制。
1382年,理查二世迎娶了虔诚的波希米亚的安妮(Anne of Bohemia),她是波希米亚国王文西斯劳斯(Wenceslaus)的妹妹。为了庆祝他们的婚礼,国王终于宣布大赦所有参与农民起义的人。但是很快,一些参与起义的人还是被处罚了,而他们的诉求则被彻底忽略了。约翰·鲍尔在英格兰第一位殉道者的家乡圣奥尔本斯被处决,至于废除农奴制的宪章,因为国王当初是被迫答应制定这部宪章的,所以始终没有正式颁发。尽管隶农制度真正完全消失还得等到100年以后,但是实际上,当时很多地主和贵族已经开始给予隶农自由,并向他们支付工钱,换取他们的服务。劳动力匮乏的局面一直没有消失,令这种做法成为必然,否则的话,隶农势必不会甘心受压迫。
但是,1381年理查二世获得的敬重只是昙花一现。冈特的约翰因为妻子康斯坦丝(Constance)的缘故,有权争夺卡斯蒂利亚的王位,为此他离开了枢密院。这本来可以让这个国家有一个新的开始,但是冈特和他的党羽走了之后,接替他们位置的是一拨与他们一样行事无状的人。他们得到理查宠信,所以身居高位,其中最重要的人物包括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Robert de Vere)和司法大臣迈克尔·德·拉波尔(Michael de la Pole)。前者被理查封为爱尔兰公爵,后者后来成为萨福克伯爵。
理查和新的宫廷党人对律法和议会的态度跟冈特的约翰一样傲慢。和他的父亲“黑太子”一样,国王喜好奢侈,喜欢富丽堂皇的宫室。为了能有足够的金钱满足他这些需求,他常常不经过议会同意就突然违规征税。伍德斯托克的托马斯(Thomas of Woodstock)——爱德华三世的幼子格洛斯特公爵——领导着一批议会党人开始联合起来,对抗宫廷党。1386年,议会以贪腐为由要求理查将司法大臣德·拉波尔解职,双方的矛盾由此达到顶峰。国王回复说,他不会为了取悦议会而解雇任何人,哪怕是在厨房干活的低贱的小人物都不行。对此,议会的应对方式是直接弹劾司法大臣,并任命11名贵族组成贵族委员会,由他们管理这个国家。这套做法在爱德华二世在位时就用过。
但是理查二世比他的曾祖父更强硬。他先是说服了法庭正式宣布贵族委员会违犯法律,理由是他们干涉君主特权。随后,他向议会党宣战。但是1388年2月,在牛津郡的拉德科特桥战役(Battle of Radcot Bridge)中,他的军队被冲散,他本人也被迫退回伦敦。在随后举行的“残忍议会”(Merciless Parliament)上,包括理查的叔父格洛斯特公爵和堂弟——冈特的约翰的儿子兰开斯特的亨利(Henry of Lancaster)——在内的5名贵族,控告国王的几个宠臣叛国。他们被称为贵族上诉人,先发起了叛国上诉,然后将国王宠信的许多重臣处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