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要求统治者必须有充沛的精力,能够应对长途旅行,这是因为组成安茹帝国的各个领地之间矛盾重重,全靠国王一个人维系,才能够保持强盛团结。幸亏亨利能够胜任这样艰巨的任务。他向来是个充满好奇心和求知欲的人,而且生活简朴,不追求奢华享受,不重视周遭环境。有时,随驾人员会发现,他们一直跟在纵马疾驰的国王后面跑,结果被他带到了一片陌生的树林,所有人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常常到了天黑的时候,”布洛瓦的彼得(Peter of Blois)回忆说,“我们若是能找到一座简陋脏乱的小屋子歇脚,就觉得是上帝听到了我们的祈祷,满足了我们的愿望。那样的屋子估计连猪都嫌弃,但是我们却常常为了谁能住进屋里而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为了争夺一块睡觉的地方而拔刀相向。”
亨利跟很多其他诺曼人一样,都痴迷于打猎。这意味着,尽管自常设法庭在威斯敏斯特成立之后,伦敦渐渐成为政府所在地,但是国王的大部分公务都是在乡野之中处理的。国王永远都闲不下来,他的侍臣惊讶地发现,除了吃饭的时候,他几乎不会有时间坐下来,即便是吃饭,他也没时间细嚼慢咽。因为他发现自己根本就闲不住,所以在听弥撒的时候他常常从头到尾都在画画,毕竟,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弥撒的祈祷词他每天都听,早已经烂熟于胸了。神父说,他们是根据弥撒词的长短来给王室选择弥撒词的,因为所有人都害怕若时间耽误得太久亨利会发怒。
国王在英格兰发布的第一份人事任命就是将坎特伯雷大主教座下的一位才华横溢、风度翩翩的秘书提拔成司法官,这位秘书名叫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à Becket),是一位已经定居伦敦的诺曼商人之子。当贝克特还是个小侍从的时候,他聪颖的天资和敏锐的细节掌控能力就让他脱颖而出,此后,他在为大主教西奥博尔德(Theobald)效力期间进一步学习了法律知识,甚至被送去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Bologna)学习罗马法律和教会法,这令他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自那以后,大主教多次委派他出访别的国家,处理大量重要的事务。贝克特向世人展示出他是个聪明机变、精力充沛的外交家。
但贝克特并不只是亨利的司法官而已。年轻的国王毕竟不是本土人士,所以他需要有人帮他了解英格兰。承担这项任务的就是能言善辩、口齿清晰的托马斯。他们成了非常亲密的朋友,大部分时间都与对方待在一起。那个时代的人都注意到了他们两人非比寻常的亲密关系。有整整10年的时间,这两个人像兄弟一般共同治理这个国家。托马斯大约比亨利年长10岁,在维护世代相传的国王权力和君主领地方面,他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司法官,他还负责起草和审核国王的每一项命令、每一份诏书。在所有事情上亨利都很依赖托马斯,甚至可以说是过度依赖他了。他们每餐同饮同食,嬉戏玩闹起来不像国王和大臣,反而像两个小男孩。有一次,亨利骑马跑进托马斯的家里,直接跳到餐桌旁,坐到他的旁边和他一起吃饭。曾有一个作家写道:“自基督教诞生以来,从来没有哪两个人比他们还要齐心的。他们每天同进同出,形影不离。在教会里,他们坐在一起;外出时,他们也一起骑马出门。”可能是因为常年骑马,国王一向着装朴素。托马斯·贝克特则不同,这位壮志凌云的才俊喜欢炫耀,总是穿着花纹繁复、绣工精巧的大斗篷。要是换了其他人这样自命不凡、虚荣矫饰,亨利定要打压他的气焰,但是托马斯这样,他却觉得很好玩。
司法官和国王一样,时时都有奇思妙想。很可能正是在他的劝说下,亨利也开始征收日益普遍的免服兵役税(scutage),也称为盾牌钱(shield money),即国王直属封臣及其属臣如果没时间服兵役,向国王缴纳2马克11就可以免服兵役。当时亨利在法国的领地时常受到法国国王路易七世的挑衅和威胁,因为法国国王十分妒忌自己的这个强大的属臣。为了维护自己在法国的领土,亨利不得不一直发动战争。征收盾牌钱,再用这些钱雇用职业士兵,利用他们的作战技能和经验,可以极大地降低作战的难度。而且,对于一个急于重建君王权威的统治者而言,免服兵役税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它能够削弱地方贵族的军事实力。托马斯本人跟国王一样热衷于战斗。1159年,在亨利设法征服图卢兹郡的时候,托马斯就骑着战马立在他的君主身旁。以其头脑之灵活敏锐,让亨利的长子与法国国王的女儿缔结婚约可能也是他的主意。他们想让法国国王以韦克桑地区(Vexin Region)作为女儿的嫁妆,通过这种手段获得他们觊觎已久的这块土地。这个地区位于鲁昂和巴黎之间,地理位置冲要。毫无疑问,完成这件事的谈判的同样也是托马斯。由于当时新娘和新郎的年纪分别只有6个月和3岁,所以虽然尚在襁褓之中的小公主被送去了亨利二世的王宫之中,但路易七世认为至少还得再过10年他们才有可能真的结婚。结果,令路易恼火不已的是,仅仅过了2年,1160年,英格兰人就迫不及待地让年龄分别只有3岁和5岁的两个孩子订婚了,于是韦克桑地区又一次归入了亨利的帝国版图之中。
在亨利的许可之下,很多宗教机构的收益都归托马斯所有,所以托马斯很快聚敛了大量的财富。当托马斯作为使者出访法国,就韦克桑地区的移交问题进行谈判时,由于他的车马随从声势浩大,所有法国人都跑到街上围观。他带了1000名骑士,还有250名侍从一边为他唱赞歌一边摇旗助威。他带了一些自己教堂里的圣徒遗物,让众多神父排成两列,分别骑马走在圣徒遗物的两侧;在他们的身后,一些孩童骑在马鞍上,手里捧着要敬献给法国国王的黄金。
1161年,大主教西奥博尔德去世了。国王因为十分喜爱才华横溢、内外兼美的托马斯,也喜爱他举凡思虑总能与自己不谋而合,所以认为应将他任命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领袖,也就是坎特伯雷大主教。然而托马斯并未正式担任过神职,因此这番任命势必要惹来争议。与此同时,他还要继续兼任国王的大法官法庭的庭长。与那个时期的所有君主一样,亨利也早就对教会诸多得寸进尺的要求心存不满。托马斯·贝克特或许原本是借助了教会机构的举荐才得以当上司法官的,但是在担任司法官一职8年之后,他已经完全认同国王对教会征税以支付军费的做法了。所以,这个任命似乎是对教会的一个巨大打击,意味着教会从此将受到君主更严格的控制。
多年来国家的混乱无序和王权的削弱不仅让地方贵族趁机发展了自己的势力,而且也让教会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了。那时候,由国王设立和管辖的郡法庭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削弱,于是教会法庭开始越俎代庖。至亨利二世统治时期,教会律师已经将涉及普通人生活方方面面的各类案件都弄到他们的法庭上审理,并开始主张有关债务的案件应该归他们管辖。教会律师向罗马教廷上诉的案件当中,关于财产纠纷的越来越多,这与教廷设立的初衷——处理与宗教生活有关的案件——完全背道而驰。除此之外,这些律师还运用他们的法律知识来增加教会的收入,于是,如今他们的收入已经比国王还高。
教会之所以能够顺利地扩展自己的权力,与一群英格兰人在罗马的活动是分不开的。这些人之中有一个就是索尔兹伯里的约翰(John of Salisbury)。他是位政治哲学家,也是未来给贝克特写传记的人。另外还有个人名叫尼古拉斯·布雷克斯皮尔(Nicholas Breakspear),于1154年成为教皇阿德里安四世(Adrian Ⅳ)。公元12世纪对多个国家而言都是一个法律得以发展的伟大时期,这些人都是教会法发展的重要领军人物。与托马斯·贝克特一样,索尔兹伯里的约翰也曾在大主教西奥博尔德手下工作。正是在他的影响之下,整个国家的神职人员开始得到更全面的法律培训。
但是对亨利二世而言,教会的种种所作所为中最令他难以接受的是,他们竟然将触手伸到了刑法这一领域。教会声称他们拥有审判担任神职的人员的权力,但实际上他们是假借这个名义纵容谋杀犯和盗贼,对他们不加惩戒便释放。国王任命的法官若是要求领圣职的教会人士出庭,就会遭到辱骂;罪犯也不接受他们的审判。在那个时期,“神职”一词指的不仅是神父,还包括任何在教会学习过和训练过的人。任何人只要能够写拉丁文就可以说自己领了神职,这样一来就可以归入神职人员。同样的,任何人只要在削发仪式上将自己头顶上的那部分头发剃掉,也可以声称自己是一名神职人员。由于教会法庭不能判死刑,所以,如亨利所说,大量“有罪的教士”都没有受到恰如其分的惩罚。他们甚至都不用坐牢,因为教会不愿意支付监禁犯人的费用——教会辩称,将这些人解除神职已经让他们得到足够的惩罚了。作为重建王国和谐秩序的重要一环,亨利必须妥善解决这些不合情理的问题。他相信通过任命托马斯·贝克特为大主教,可以让过于独立、势力过大的教会重新臣服于自己。
但是托马斯极不愿意接受这个职位,一部分原因就是他预见到一旦他接受了这个任命,他和亨利之间就会出现利益冲突。尽管他是个老于世故的人,但是他很了解自己,一旦接受了一项任务,他就会全力以赴。据说,他曾告诉国王:“如果我成了坎特伯雷大主教,那么,我就首先要效命于上帝,其次才是效忠于您。”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托马斯都不受教会神职人员的欢迎,因为他曾以强硬的手段迫使教会成员为他们的土地支付免服兵役税。还有很多教士对此感到万分惊骇,因为托马斯·贝克特仅担任过助祭,甚至都没有权力主持弥撒,结果竟然被任命为教会的最高领袖。那些认识贝克特的人一方面祝贺他获得这个职位,另一方面却也对他是否能胜任心存疑虑,他们不相信这样一个骄傲、傲慢的司法官会坚决地放弃奢靡浮华、寻欢作乐的生活,成为一个圣洁至善的大主教。但是,出乎世人的意料,他真的这么做了。
托马斯·贝克特先被授予神父之职,之后成为大主教。甫一受命,他的言行举止立即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每天晚上,他都在祈祷和压抑肉欲中度过。他在庄重的法衣里面穿了一件山羊毛织的粗糙的衬衫,衬衫上还长了许多虱子,这样一来,他就能和耶稣一样,每时每刻经受苦难的考验。不论是当时的人,还是后世的观察家,都认为这样巨大的转变说明了在上帝和他担任的庄严职位的感召之下,他整个人发生了改变。不过,当代的历史学家一般不倾向于用如此富有宗教色彩的观点来解释他的变化。有人指出,托马斯成为大主教之后,立刻对原本提拔他的主子表现出强烈的敌对。尽管他确实过上虔诚的宗教生活,但与此同时,他也利用自己的职务不断地干涉国王布政,此时他对国王的阻碍完全不下于曾经对他的帮助。他似乎是通过对抗那个任命他的人来测试自己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哪怕仅仅几个月前,他们还是最亲密的朋友。
尽管长久以来他们的矛盾不断积累升级,但真正爆发是在1163年。国王在威斯敏斯特的教会大会上通知主教们他打算修正一个法律漏洞,这个法律漏洞就是所谓的“神职特权”12。因为他当时已经清楚地知道,仅凭社会共识就想让普通法庭重审已经被教会法庭判罪的教士是行不通的,所以他打算将之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用法律来规定“有罪的教士”先接受教会法庭审判,若被判定有罪就必须被剥夺神职,然后交由普通法庭处罚。结果贝克特本人拒绝批准重审教士的法案,亨利为之震怒。1164年1月,亨利援引英格兰的传统旧例,彰显自己的权力,草拟了《克拉伦登宪章》(Constitutions of Clarendon),重申了英国教会组织的地位。
但是《克拉伦登宪章》处理的远不只是眼前的这个问题,它援引的也远不只是传统旧例。宪章不仅规定了有罪的神职人员应该如何审判,亨利还试图以此限制教会的权力,重新定义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没有经过君主的许可,神父禁止离开国家;同样,未经国王的批准,教会不能开除地方贵族的教籍;所有关于土地的纠纷必须在世俗法庭审判,哪怕其中牵涉到教会;债务纠纷也只能在世俗法庭审判;只有经过亨利的允许,教会法庭才能向罗马教廷上诉。
尽管一开始,以伦敦主教吉尔伯特·福利奥特(Gilbert Foliot)为首的大部分主教都对宪章十分不满,但是因为国王威胁要用武力对付他们,所以最后他们都接受了宪章。教皇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 Ⅲ)当时正被迫流亡,所以他不会做任何可能惹英格兰国王不快的事情。亨利二世是亚历山大的主要支持者,后者还需要仰仗亨利来对抗他的对手教皇帕斯加尔——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一世(FrederickⅠ)选定的教皇人选。腓特烈一世有个绰号叫“巴巴罗萨”,也就是“红胡子”的意思。正是他将亚历山大赶出了意大利。在叙任权争斗之后,教会与皇帝双方陷入了长期的权力争夺,亚历山大会不惜一切代价防止英格兰国王站到皇帝那一边。
贝克特拒绝签署宪章,他的理由是它侵犯了教会的自由。于是局势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因为宪章必须先有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签章才能正式生效。
国王对此怒不可遏。尽管他对托马斯反常的举止感到伤心,又需要时时警惕教会里那些嫉恨他的对手们的攻讦,但是他还是决意对付托马斯。亨利没收了大主教的财产,又取消了他对自己的长子亨利王子的监护权,之后,他开始着手除掉托马斯。1164年10月,国王在北安普敦召开了大议会(Great Council)。在会上亨利要求贝克特解释在他担任司法官期间所有经手的钱款的去向。托马斯回复说,他将这些钱全都用来为国王服务了。他戴了一个很大的耶稣受难十字架,暗示他只需要上帝给予他保护,这进一步激怒了国王。这位大主教的这番行为跟他以往很多别的事迹一样,在他的敌人看来,自是荒诞怪异、夸张做作,但在他的支持者,如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等人的眼中,却是勇敢无畏的表现,说明贝克特的内心在上帝的光辉照耀之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国王的恐吓威胁反而让托马斯更加固执己见。尽管主教们都恳求他签署宪章,但是托马斯坚持要与亨利面对面辩论,结果他们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亨利愤怒地说托马斯的忘恩负义让他感到震惊。他一手将他提拔到这片土地上最荣耀的位置,但是托马斯非但不报答,反而处处与他作对。难道他已经忘了国王曾经对他是多么喜爱和器重吗?托马斯回答说,上帝觉得适宜赐予自己怎样的名利地位,他都假国王之手赐予自己了;国王为他做的这些事情,他并非浑不在意。只要国王的举措不违背上帝的意志,那么他也不愿意与他为敌。亨利确实是他的君主,但上帝是他们共同的主;为了遵循国王的命令而违背上帝的意愿,这对他们俩都没有好处。正如圣彼得所说的:“我们必须服从上帝,而不是服从任何人。”国王愤怒地回嘴说他不想听一个隶农的儿子给他讲这些布道似的冠冕堂皇的说辞,托马斯说:“确实我没有王室血统。圣彼得也没有。”
由于大主教依然拒绝签署宪章,亨利的首席政法官宣布他为叛国者。托马斯意识到与英格兰国王为敌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于是趁午夜逃离了北安普敦,逃出了王国,向教皇亚历山大三世求助,在国外待了6年。
对于亨利而言,局势变得有些不可收拾。英格兰的教会这么多年群龙无首,这令他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脸上无光。不过,到1170年,在教皇的干预之下,大主教回来了。各方都相信他们已经达成了和解。在法国举办的一次会议上,国王答应了让大主教回到这个国家。
托马斯于同年的12月返回,重新住进了位于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宫。不过,他在这里只住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尽管在他们会晤时,亨利二世没有提过签署《克拉伦登宪章》的事,但显然他认为此事已是双方默认的了,而且改革会随之启动。但是大主教和以前一样固执。他拒绝撤销他做出的开除约克大主教教籍的决定——后者在托马斯逃亡期间,在圣灵降临节(Whitsunday)为亨利二世的儿子亨利王子举行了加冕仪式。这是中世纪时期的惯例,相当于册立王储,目的是为了确保地方贵族能够忠于未来的君主,但是按理有权主持这种典礼的只有坎特伯雷大主教。事实上,在他回来后的这个12月,贝克特将所有参与此事的人都开除了教籍,其中有7个是在英格兰具有影响力的人,包括首席政法官,以及伦敦主教吉尔伯特·福利奥特,另有其他9名主教。
局面陷入了短暂的平静。在一种诡异的气氛之中,12月悄然过去了大半。国王和大主教都已经不跟对方说话了。教皇突然站到了托马斯那边,这令国王的心情更加恶劣。教皇下了一份诏书,或者说一条命令,宣布对英格兰所有参与了册立王储典礼的主教,即便不开除教籍,也要暂停他们的职务,这让英格兰教会陷入了混乱之中。
这一年的圣诞节,亨利二世选择在严寒的诺曼底过节。圣诞节当天,他接到消息,托马斯又给了他们一击。他这次开除了拉尔夫·德·布洛克(Ralph de Broc)的教籍——布洛克曾在他流亡期间接管坎特伯雷教区。亨利被托马斯不断的挑衅给气疯了,这个暴躁冲动的国王气得将双手伸向天空,怒吼道:“那些食君之禄的懦夫们难道就没有一个能担君之忧吗?就没有人能收拾这个只会搅局的神父吗?”
在国王说出这番气话之后没多久,4个骑士离开王宫,前往英格兰。这4个骑士分别是休·德·莫维尔(Huge de Morville)、雷金纳德·菲茨·厄斯(Reginald Fitz Urse)、理查德·勒布雷顿(Richard le Breton)和威廉·德·特雷西(William de Tracy),他们一直都不喜欢贝克特。他们先到了拉尔夫·德·布洛克的家里,然后继续前往位于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宫。
12月29日下午,冬日的天空阴沉灰暗,惨白的日光几乎完全被凝滞的黑云遮蔽,天气冷得滴水成冰。大主教正在图书室里静静地看书,突然门口传来了一阵骚乱之声。几个骑士闯进了大主教宫,那儿的仆人和侍从——都是些文弱的神父和小男仆——试图拦住他们,但都只是徒劳。他们冲进了大主教的房间,命令他撤销开除教籍的决定。大主教没理会他们。他说自己只是奉教皇之命行事而已,说完就要动身去附近的教堂。他的十字杖持杖者爱德华·格里姆(Edward Grim)就跟在他身后。正因为他幸免于难,所以世人才得以从他口中知道了事发时的情景。
几个骑士停顿了一下,穿上了盔甲——尽管我们也不清楚他们为何要多此一举,毕竟他们的对手不过是一些正在做晚祷的手无寸铁的修道士而已。此时,在昏暗的教堂里,贝克特就站在他们前面不远处,他身上的白衣在昏黄的暮色里尤为分明,他站在高高的祭坛之下,准备做弥撒。“大主教在哪儿?那个叛国者在哪儿?”他们嚷嚷道。“我在这里。”贝克特一边说,一边转过身来面对这些暴徒,“我不是叛国者,我是大主教,是上帝的神父。”之后他温和地低下头鞠了个躬,仿佛初次见面点头致意一般。其中一个骑士倒是还记得自幼接受的基督徒的教养,不想在这个神圣的地方杀死坎特伯雷大主教,毕竟在过去500余年的漫长时光里,英格兰人一直在这个地方赞美他们的上帝。他试图将大主教拖到外面去。但是贝克特不肯走,他牢牢地抱住了唱诗班席位左边走廊北面的北耳堂的一根柱子,拖都拖不走,他们只好决定将他就地杀死。他们第一刀砍下去的时候,他躲开了,结果这一刀砍到了十字杖持杖者。不过接着那几个骑士一拥而上,坎特伯雷大主教就这样被乱刀砍死于祭坛之下。
4个信基督的骑士犯下如此血腥的罪行,而且他们的行为明显是出于同是基督徒的英格兰国王的授意,这件事成了整个西欧的丑闻。尽管亨利二世自己很可能也没想到,他一时的气话竟会被当成谋杀大主教的命令(我们从那个时期的记录中得知,当时国王正想着给他安上叛国的罪名),但世人却更愿意相信他是有意为之的。英格兰教会的首领在英格兰国王的授意之下被杀,这件事引起了轩然大波。教皇当即宣布托马斯为圣徒,对基督教殉难者圣托马斯的狂热崇拜甚至传到了冰岛。
死去的托马斯比他活着的时候更有影响力。他以往的所有过失都被遗忘,他被尊奉为捍卫教会、反抗不公的斗士。为了纪念前大主教而建立的圣殿成了整个欧洲最受瞩目的地点之一。《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中描写的朝圣者寻找“有福的神圣殉难者”的故事,就是根据这次事件写就的。这个圣殿装饰得非常华丽,而且传说托马斯的残躯有不可思议的治愈能力,因此这个圣殿享有盛名。如果说大主教当初不允许有罪的教士接受世俗法庭的惩罚是他的不对,他反对王权这样赤裸裸地压迫教会则多少算是在情理之中。不过,尽管托马斯·贝克特在英格兰的民间故事里被塑造成了一个英雄,但是从今天来看,他这个人并不真的那么值得颂扬。他的殉难令革除教会积弊的改革足足推迟了300年。
尽管在先前的几年里,他们之间积怨重重,但亨利二世确实是个虔诚忠贞的人,他也被这场刺杀给惊呆了。听到这个消息后,他号啕大哭,穿上了麻衣,在脸上擦上了灰土。13利雪(Lisieux)的主教注意到,他当时的表现不像是死者的君主,倒更像是他的朋友——当然,他确实曾经是死者的朋友。他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3天,不吃不喝,整个人恍恍惚惚的,几乎不省人事,当时整个国家甚至都开始担心,会不会他们的大主教刚死,他们的国王也要离他们而去了。尽管托马斯最终的命运从某种程度上讲乃是咎由自取,但是他竟被人刺杀惨死,这样骇人听闻的惨剧成了亨利余生的一个污点,从此他再也没能从这个打击之中完全恢复过来。他的令名受损,甚至他自己对生活也不复从前那般斗志昂扬。尽管从1173年起,他在立法方面取得了很多伟大的成就,但是在他广袤的国土上,叛乱丛生、流民四起,令他余生疲于奔命。最初的叛乱是由他的儿子们挑起的。法国国王利用了他们对父亲的敌意,好借机侵占英格兰的领土,扩大自己的版图。
亨利二世是第一个成功地将诺曼人的统治加诸邻国爱尔兰的英格兰国王。尽管爱尔兰的修道士们在他们的修道院里保存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而且盎格鲁–撒克逊王国之所以能够改信基督教,爱尔兰基督教会也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爱尔兰文明的鼎盛时期已经结束。公元9世纪时,尽管维京人在爱尔兰定居,建成了都柏林、科克和利默里克等城市,但是他们的劫掠毁掉了许多修道院。自此以后,这个诸王割据的国家的艺术和文学就失去了往日的繁荣。诸多的国王实际上只相当于部落的首领。如今,血腥的部落仇杀和持续不断的战争已经成为这个国家的常态了。
向诺曼人敞开了通往爱尔兰的大门的是伦斯特国王德莫特(Dermot,King of Leinster)。1166年,他的敌人们联合起来,借口他抢走了相邻的康诺特(Connaught)地区的布列夫尼(Breffny)首领的娇妻德沃吉尔(Devorgil),将他驱逐出爱尔兰。德莫特逃往当时位于布里斯托尔的亨利二世的宫廷,请求亨利出兵帮忙夺回自己的王国。尽管亨利二世拒绝了他的请求,但他给了德莫特国王一份授权文书,允许他在英格兰招募自己的臣民为他效力。作为回报,德莫特国王宣誓效忠于亨利,对他俯首称臣。不久之后,德莫特就发现,最容易招募到诺曼雇佣兵的地方就是威尔士南部,也就是那些边境地区贵族的封地,究其原因,大约是这里的贵族为了将他们的边境线往外推,一直没有停止与威尔士各个国王之间大大小小的征战。由于诺曼人严格实行长子继承制度,所以除了长子之外,诺曼人的其他儿子都没有土地,他们愿意不惜一切代价获取土地和金钱。德莫特正好需要这样的人帮他夺回王国。
彭布罗克的巴拉丁伯爵理查德·德·克莱尔(Richard de Clare)毛遂自荐,成为奔赴爱尔兰的诺曼远征军的统帅。他是个闻名遐迩的勇士,很多人都听过他的外号“强弓手”(Strongbow)。为了感谢他的帮助,德莫特国王允诺将他心爱的女儿伊娃(Eva)嫁给他,并承诺在自己死后,会将伦斯特王国的王位传给他。如今,英国人还能在下议院看到一幅画,上面画着伊娃和“强弓手”的婚礼场景。这场婚礼标志着爱尔兰开始接受来自英格兰的统治,从此以后,在800余年的漫长时间里,英格兰一直统治着爱尔兰。“强弓手”可以自行招募他的直属亲兵,于是他征集了一支由诺曼骑士组成的、非常有战斗力的军队,作为远征军的先锋部队。这支军队中最重要的成员是菲茨杰拉德兄弟以及与他们同母异父的菲茨斯蒂芬(Fitzstephen)兄弟。他们都是威尔士一位名叫内斯塔(Nesta)的公主的儿子,她是里斯·阿普·都铎(Rhys ap Tudor)的女儿。菲茨杰拉德兄弟的父亲是温莎的杰拉尔德(Gerald of Windsor),一位拥有王室血统的诺曼骑士。他们的外甥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学者吉拉尔杜斯·凯姆布闰斯(Giraldus Cambrensis),这个名字的意思其实就是“威尔士的杰拉德”的意思,凯姆布闰斯是“威尔士”的拉丁语说法。吉拉尔杜斯·凯姆布闰斯陪同他们几个勇士一同前往爱尔兰,他极为详细地描写和记录了远征爱尔兰的情况。
尽管诺曼军队的人数不多,甚至“强弓手”本人也留在了英格兰,但是由于他们训练有素、战术高明,所以在与爱尔兰人的部落及丹麦人的王国作战时,他们依然占据了优势。凯尔特人的个人英雄主义和部落仇杀的传统让他们难以放下世仇、团结一致;无论是公元12世纪时他们在爱尔兰面对诺曼人,还是公元1世纪时在不列颠尼亚面对罗马人,他们一直是一盘散沙。尽管爱尔兰人与诺曼人一样英勇无畏,但是他们争强好斗、毫无秩序、难以服从指挥,而且始终不能放下各部落之间的积怨、停止彼此攻伐,所以没能团结起来共同抵御一个远比他们的旧敌更危险的对手。结果,韦克斯福德(Wexford)和都柏林等重镇迅速落入诺曼雇佣军的掌控之中。诺曼军队在菲茨杰拉德家的几个兄弟——威廉、雷蒙德和莫里斯(Maurice)——的领导之下,苦战了两年。之后,1170年,“强弓手”终于渡过了爱尔兰海,迅速攻占了沃特福德(Waterford),迎娶了伊娃。第二年德莫特就去世了,于是“强弓手”成了伦斯特的新国王。不过即便他们攻占了爱尔兰,诺曼贵族和君王对爱尔兰的控制还是很薄弱。都柏林原是个挪威人聚居的城镇,所以,不久之后,那些挪威人的亲友故旧就从马恩岛渡海来到这里,对诺曼人发起了进攻。尽管诺曼人将他们赶跑了,但是很快他们又迎来了德莫特国王以前在爱尔兰的宿敌的袭击。
这时发生了一件对“强弓手”非常有利的事情。1171年,亨利开始警觉到,如果任由诺曼雇佣军在爱尔兰建立一个独立的诺曼王国,它有可能会对自己的帝国造成威胁。贝克特的死激起了民众对他的愤怒和指责,这可能也进一步促使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邻国牢牢掌控在自己手里,同时也要收服那里的居民——那些彼此纷争不断的爱尔兰人、丹麦人和诺曼人。他决定扶持“强弓手”掌控爱尔兰。安茹帝国的君主能够征调的兵力当然远比“强弓手”的军队多。于是,作为爱尔兰出现的第一个来自英格兰的君主,“强弓手”自己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被确立为爱尔兰的统治者。不久之后,亨利就在都柏林建立了英格兰政府。爱尔兰的部落首领事实上也颇为欢迎国王,因为他可以抵御诺曼雇佣军的袭击,为他们提供保护。不久之后,诺曼军队的统帅都宣布投降,而且,爱尔兰的主教们也跟他们一样,在卡舍尔宗教会议(Synod of Cashel)上承认亨利是他们效忠的君主。亨利派了自己的军队驻守沃特福德和韦克斯福德,允许盎格鲁–诺曼商人来这个国家经商,将盎格鲁–诺曼法律引入这个国家,还派来了很多盎格鲁–诺曼修道士。他还在都柏林建了一座王宫。就是在这里,他度过了那年的冬天。若不是1173年发生了一场叛乱,使他不得不集中精力对付叛军,他完全有可能在爱尔兰有更多建树。这场叛乱是他的妻子和几个儿子趁他不在的时候挑起的,迅速地席卷了整个帝国。
正因如此,诺曼人对爱尔兰的入侵并没有像当初他们入侵英格兰那样,带来非常深远的影响。事实上,它带来的结果不过是在沃特福德、韦克斯福德和都柏林周边形成了一些自给自足的小诺曼王国。部分领土听命于英格兰国王的管辖,这些领土在后世被称为英国辖区(Pale)。英国辖区一直没有明确的疆界。到14世纪时,英国辖区包括劳斯郡(Louth)、米斯郡(Meath)、特里姆(Trim)、基尔肯尼(Kilkenny)和基尔代尔(Kildare)。到16世纪初,爱尔兰的部落领袖带领着他们的部落人民占领了英国辖区的大量土地,而与此同时,一些古老的诺曼家族,如菲茨杰拉德家族(家族世袭为基尔代尔伯爵)等,拥有了强大的实力和比较独立的地位。这些都令都铎王朝统治者十分忌惮。于是,他们觉得有必要重新入侵爱尔兰,以免约克王朝的支持者利用这个地方死灰复燃(详见后文)。
这场迫使亨利二世中断他在爱尔兰的布局,返回自己帝国的叛乱让他在余生中疲于奔命,在这之后,帝国又爆发过多次叛乱,基本上都与这次叛乱大同小异。之所以会爆发这次叛乱,是因为帝国疆域广袤,他又在苏格兰和法国树敌太多,而且他还有很多儿子。贝克特死后,亨利受千夫所指。1173年和1174年,他所有的敌人都利用这个时机,齐心协力地起兵攻打他。当时,从博得斯地区(Borders)的特威德河(River Tweed)到比利牛斯山脉,帝国疆域内烽火四起、硝烟弥漫。
到1173年时,亨利的头几个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他当时的妻子是阿基坦的埃莉诺,她原本是法国国王路易七世的妻子。尽管在婚后的15年里他们有了8个孩子,但是他们原本激情澎湃的婚姻此时已经快要难以维系了。王后埃莉诺是个强势、干练、优雅的女人,拥有很好的文学品位,正是在她的支持和资助之下,浪漫主义世俗文学才得以繁荣一时,成为12世纪的一个显著的新特点。由于她本人掌控着阿基坦地区,所以她拥有相当大的政治影响力。当时,她早已与丈夫分居,她的丈夫已经公开地与情妇罗萨蒙德·克利福德(Rosamund Clifford)双宿双飞,这个情妇是威尔士边境地区一个贵族领主的女儿。
亨利二世的外祖父曾在牛津郡的伍德斯托克圈养了许多珍禽异兽,亨利二世则在这里一座他最喜爱的宫殿之内,按照东方繁复华丽的设计风格,建了一座隐秘的住所。这处住所被称作罗萨蒙德避暑别墅(Rosamund’s Bower),它带有一座怡人的水景园,人们必须穿过一座迷宫才能进入别墅。据说,在迷宫的外围,国王命人种上了大量的玫瑰花,花色深粉和白色相间,缤纷夺目。这些花是世界上最早的玫瑰品种,由东征的十字军从大马士革(Damascus)传入英格兰,他将这种玫瑰花命名为罗萨曼迪(Rosamundi),以表达他对情妇的爱慕。这个花名沿用至今,被誉为世界第一玫瑰。亨利二世的情妇被后人称为“美人罗萨蒙德”(Fair Rosamund),她年纪不大就死了。传说王后埃莉诺收买了国王的一个手下,让他将迷宫的路径透露给了她。据说有一天晚上,美人罗萨蒙德听到外面号角声起、马蹄嗒嗒,她以为是国王打猎归来,便欢欣雀跃地跑去开门,结果却看到王后埃莉诺站在门口。她被王后一刀刺进了心脏,就此香消玉殒。
这些野史传闻或许不足为信,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王后埃莉诺站到了她儿子们的阵营,与国王对抗。埃莉诺的儿子们与他们的父亲一样,继承了安茹人和诺曼人的特点,精力充沛、主动活跃、仪容威严。4年之前,也就是1169年,亨利二世已经将帝国划分给了他的几个儿子。他的长子,也就是王储小亨利,统治英格兰、诺曼底和安茹这些地方。埃莉诺自己的阿基坦公爵领归她最喜欢的儿子所有,这个儿子才能出众、慷慨大方,但是性情暴烈,他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狮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布列塔尼地区是亨利二世从其原主手中夺来的,他将之交给了他的第三个儿子杰弗里。然而,和李尔王一样,亨利二世虽然名义上已经将帝国划分给了几个儿子,但是事实上他完全不打算将实际的权力和这些地方的收入交到他们手里。
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都是要分裂、侵占安茹帝国,在他的怂恿挑唆之下,1173年3月,亨利的这几个儿子达成了一项密谋。亨利二世的改革侵犯了一些地方贵族,尤其是阿基坦地区的贵族,如普瓦图伯爵的利益,普瓦图伯爵原本拥有的一些权力(如司法权和铸币权)都被一步步侵蚀掉了。这几个儿子利用了这些地方贵族的不满情绪,向他们征调士兵。就在这个月,整个安茹帝国各个地方都爆发了反对国王的叛乱。那个时候,王后埃莉诺乔装成一个男子,打算逃往法国王宫,与她的3个儿子会合,但是还没等她逃走,叛乱爆发了,她就被拦截下来,随后被投入监狱。她与她的扈从切斯特的休(Hugh of Chester)——一个参与叛乱的地方贵族——被关押在法国的法莱斯(Falaise),直到亨利二世去世之后才被放出来。当时,路易七世试图入侵诺曼底,而王储小亨利则率领一支法国舰队,打算攻占英格兰,但是他们都失败了。阿基坦各个地方的贵族都起兵袭击亨利的驻军。与此同时,苏格兰人在“狮王”威廉(William the Lion)的率领之下,再次洗劫了诺森布里亚。由于刺杀贝克特事件余波的影响,所有叛乱都愈演愈烈,大有燎原之势。故而,国王能够在这种众叛亲离、危如累卵的局势之下击败所有叛军,实在是一项惊人的成就。
他能够做到这一点,自是少不了安茹帝国各地那些始终对他忠心耿耿的将士们的襄助。从他之前的种种行为我们可以看出来,亨利二世本质上还是一个虔诚的人。叛乱爆发的前一年,也就是1172年,他终于和教皇达成了协议,即《阿夫朗什妥协案》(Compromise of Avranches)。为了能够洗清自己的罪过,他答应在他的有生之年不会阻止人们向罗马教会法庭上诉,同时,他宣布废除大主教托马斯生前一直拒绝签署的《克拉伦登宪章》。于是,直到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Reformation)之前,任何人只要能够阅读拉丁文,就可以享有“神职特权”,无论犯了什么罪,无论罪行多么恶劣,都可以免受世俗法庭的审判。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份妥协案让国王重新赢得了民众的尊重,因为他们终于不用担心英格兰会收到教皇禁令了。基督教的神父们很多原先就不喜欢托马斯·贝克特,此时既然亨利已经做出了表态,他们自然就摒弃前嫌,与亨利修复了关系。这样一来,由于当时政府官员和行政部门的干事多由神父和修道士充任,政府体系对国王的忠诚得到了保障。英格兰的普通民众几乎没有人参与地方贵族的叛乱,因为一旦局势动荡、国家混乱,他们非但不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反而会遭受很多的损失。
南征北讨了一年之后,到1174年,亨利二世成功地挡住了外国敌军的进攻,并镇压了阿基坦地区的叛乱,但是即便如此,他的任务还远未结束,英格兰依然处在骚乱不安的状态之中。这位伟大的国王认为,他之所以迟迟不能稳住局势,是因为他身上背负着谋杀大主教的罪名,所以上帝不让他获得胜利。为此,在迫切想要赎罪的愿望驱使之下,1174年7月12日,他踏上了前往坎特伯雷的朝圣之旅,到托马斯的圣殿里苦修,乞求原谅。民心易煽动,他的这番姿态让他迅速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国王像最穷苦的朝圣者一样,赤着脚,只穿了一件衬衣。当他走到圣殿附近,为了表达真心的愧悔,他跪了下来,膝行至他故友的坟前。按照吉拉尔杜斯·凯姆布闰斯的说法,亨利可谓是这个时期的恺撒大帝,当这位君王跪着前进的时候,修道士们就站在一旁,挥着木棍笞打他。之后,他又彻夜不眠,在他旧友的圣殿上趴着,一刻不停地祈祷。做完这一切之后,民众终于又开始拥戴他。第二天,当他抵达伦敦时,民众夹道欢迎,欢呼之声不断。他开心地发现,就在他跪在坎特伯雷进行忏悔的那天,狡诈的苏格兰国王——“狮王”威廉在袭击诺森布里亚的阿尼克(Alnwick)时被俘了。
亨利对自己的儿子多少还是比较宽容的,但是对于苏格兰,他可就没那么心软了。自“长者”爱德华统治时期,苏格兰人的国王就被迫承认英格兰国王是他们的最高君主,只不过他们大多数都会在暗地里抓住一切机会制造麻烦,挑起事端。但是,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被严厉的《法莱斯条约》(Treaty of Falaise)终结了。条约迫使“狮王”威廉宣誓效忠于亨利二世;亨利二世还在苏格兰的爱丁堡(Edinburgh)、斯特灵(Stirling)、贝里克、罗克斯堡(Roxburgh)和杰德堡(Jedburgh)等要塞派驻了军队。这样一来,英格兰国王就真正成了苏格兰国王的最高君主。这场胜利之后,亨利自己也重新燃起了斗志。他恢复了以往的杀伐决断,率领军队奔袭萨福克郡的弗拉姆灵厄姆城堡(Framlingham Castle),包围了英格兰地方贵族叛乱的一个重要领导人休·比戈德(Hugh Bigod)。那座城堡如今依然矗立在那里。比戈德被俘之后,英格兰境内的混乱局面渐渐稳定下来。
此后的10年里,英格兰进入了一个内部巩固发展的时期,不再像亨利统治的前期那样不断地对外扩张。1181年颁布的《武备条例》(Assize of Arms,所谓条例,乃是有法律效力的法令)更新了征集民兵的法律,反映出亨利对普通英格兰民众的信任,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他的儿子们造反时,他们没有参与叛乱。《武备条例》规定,所有自由民都要在自己家里常备武器,以便随时保卫他们的国家,镇压造反的乱臣贼子。这项改革同时也是削弱地方贵族兵权的一种尝试,因为跟之前的免服兵役税一样,《武备条例》使亨利得以在征兵方面减少对地方贵族的依赖。为了表示自己对英格兰臣民的尊重,从1181年起,国王就不再在英格兰使用外国雇佣军了,只是在国外才会用到他们。
在前一个世纪,英格兰出现了职业律师。他们有的在早期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学习过法律,有的在其他一些从教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等学府,如埃克塞特大教堂和约克大教堂等受过法律培训。不过,在亨利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改革之后,英格兰才在法律定义方面出现了快速发展。到13世纪时,这些法律定义被称为普通法。在亨利统治的倒数第二年,也就是1188年,一位匿名的作家以格兰维尔(Glanvill)为笔名发表了一部开创性的、关于英格兰法律和习惯的摘要总结,那就是《论英格兰的法律与习惯》(De legibus et consuetudinibus regni Angli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