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说过,他在犹太教会学校时曾是勤奋的学生和虔诚的犹太教徒,然而到了恩德先生的学校后,他的思想不知不觉改变了,变得对本民族的宗教不那么热衷了,反而开始阅读一些异族思想家,例如布鲁诺的作品。他如饥似渴地吸收它们,仿佛它们比《 圣经》 还要神圣似的。
这里插一句,那个恩德先生是个出了名的不敬神的人,还很大方地把这些"反动思想"传给弟子们,因此在许多教徒,无论是基督教徒还是犹太教徒眼里,他是个大坏蛋,他们一直处心积虑地要使他的学校关门大吉。最后他们成功了,市政府下令封了他的学校。恩德也被迫离开阿姆斯特丹,后来他到了法国,在那里参加了一次反路易十四的活动,被送上了断头台。
斯宾诺莎同老师一样,不但有异端思想,还毫不隐晦地宣扬324
出来:他公开说他不相信人的灵魂不灭,说灵魂就像生命一样,生命完了,灵魂也就消灭了;还说压根儿没什么天使,所谓天使只是人的幻想。他甚至付诸行动:他不再履行犹太教各种仪式,包括神圣的安息日。
他的这些行动在犹太人中间简直是公共厕所丢炸弹― 激起公愤(粪)。几个犹太长老找到斯宾诺莎,对他说,只要他在外表上保持对犹太教的忠诚,他们将给他一笔年金,有人说是10 。。弗罗林,有人说是1 。。。金盾,还有人则说相当于500 美金,在那时肯定是一笔不小的款子。
这时候,由于海盗们的掠夺,斯宾诺莎家日见窘迫,这笔钱真是雪中得炭。
然而斯宾诺莎表显出了他那视金钱如粪土的崇高品德,断然拒绝了。
犹太教会看到这小子敬酒不吃,便断然决定给他吃罚酒。于是,1656 年7 月27 日,在阿姆斯特丹的犹太社区发生了这样一幕:
一只巨大的号角在犹太教堂的屋顶上发出沉闷的呜呜声,一听就知道不是好消息。教堂里面一片烛火辉煌,成排蜡烛发出的光芒把整个教堂照得像梦境一般,许多身穿黑衣服的人肃立着,神情分外严厉,仿佛在宣誓向不共戴天的敌人复仇。一个白发苍苍、胡子长长的老拉比,捏着一张大纸,以极其严肃甚至痛苦的声音朗读道:
教士会首领兹宣告,在确认巴鲁赫? 德? 斯宾诺莎的邪恶观念和行为之后,他们曾尽力用各种方法和多项许诺谋求使他迷途知返、播然悔悟。然而他不仅执迷不悟,还变J25
本加厉,丧心病狂地宣扬和传播异端邪说;许多德高望重的人都已同他就此当面对质,斯宾诺莎的罪行证据确凿。教士会首领们在就此事进行全盘复审之后决定,一致同意将斯宾诺莎革出教门,断绝以色列人与他的一切关系,并从即刻起让他置身于如下诅咒之中:
按照天使的见解和圣徒的判决,我们驱逐、憎恶、诅咒并抛弃巴鲁赫? 德? 斯宾诺莎;全体教徒一致同意,以载有六百一十三条戒律的圣书的名义对他宣告以利沙用来斤责孩子的诅咒和《 律法书》 上所有的诅咒。让他白天遭到诅咒,晚上也遭到诅咒;让他躺下遭到诅咒,站起来也遭到诅咒;出门遭到诅咒,进门也遭到诅咒。愿主永不再宽恕或承认他;愿主的不悦和愤怒把他烧毁,在他身上压下《 律法书》 上所有的咒语,从天底下抹去他的名字;愿主切断他的邪恶同以色列所有家族的关系,把《 律法书》 中所有的天谴加在他身上。愿所有服从我主上帝的人今天都得到拯救。在此谨告全体人员,任何人都不得同他交谈,任何人不得与他通信,不准任何人给他以帮助,不准任何人与他同住一屋,不准任何人走近离他四腕尺以内的地方,不准任何人阅读由他亲笔书写或口授的任何文件。
读罢,教堂里一时陷入了无边的寂静,大家都屏住了呼吸,仿佛在等待世界末日的来临,紧接着,那些蜡烛被一一吹灭,教堂到处一片黑暗,仿佛世界的末日已经来临。
然而对于斯宾诺莎,他作为一个犹太人的末日却是真的来l 右了。
打这天起,他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从公告上面的字句大326
家不难看到,一个遭受这种惩罚的人,其受难程度与死亡何异呢?人说,哀莫大于心死,而要让一个人的心死,除了让他彻底地寂寞,将他排除出整个社会之外,还有什么更厉害的法子呢?刹那间彻底地孤独了的斯宾诺莎,他是怎么想的?他如何来承受如此孤独呢?虽然孤独是一种伟大的感情,然而那只是人凭自己的意志主动同周围人― 而非整个社会― 保持距离;然而斯宾诺莎这种被迫的,并且是被整个社会所强加的孤独,人却如何能够承受?
还有,这种孤独乃是一种刑罚,是加于罪人的,但斯宾诺莎何罪?他深知惟一的罪是他明白了真理!
这是1 656 年,斯宾诺莎仅24 岁。
被迫迁离阿姆斯特丹市内后,他住到了一个叫奥特德克的郊区小镇。这里十分安静,加之他所租的是一栋房子的阁楼,就更加安静了。
在这里斯宾诺莎将自己的名字改为"本恩迪克特"。由于父亲己公开声明同他断绝父子关系,他再也没有经济来源了,只好自谋生路。他先在一所学校里做了一阵子教师,但不久又失业了,被迫改行做打磨镜片的工匠。
打磨镜片?这是一桩啥样子的古怪工作?原来,从前西方人眼镜上用的玻璃片都是要用手工打磨的,要将一块毛玻璃打磨得平滑无比、没有一丝瑕疵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而那时戴眼镜是一种时髦,先生小姐们都爱在鼻梁上架着副金边眼镜,还有大家在电影里看到过的单片眼镜,种类数量多多。所以磨镜片是一门好职业,一个人可以磨得一家人温饱,何况老斯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呢。
斯宾诺莎是在上犹太教会学校时学会了这门技术。为什么327
教会要教学生们技术呢?它又不是技校。这是因为犹太人有一个古老的信条,认为学问是十分宝贵的,所以决不能靠学问去换饭吃,否则就是自甘堕落了,也会辱没了神圣的学问。于是教会就在教孩子们学间之余再教他们各人一门职业,教导孩子们"用双手谋取世俗的物品,用头脑获得神圣的思想"。
斯宾诺莎对教会其它教条是不那么信奉的,惟独对这条,不但信奉,而且一丝不苟地遵循。所以他同我们现在的学者们大不一样,一辈子都没靠学问挣钱,靠的是手艺。
如果斯宾诺莎成天磨镜片,那就可以吃香喝辣了。但他没有,他只是偶尔磨磨。什么时候磨呢?那要看他钱袋里还剩几个硬币了。他的老规矩是够吃饭就成。据当时比较熟悉他的一个人说,他"每个季度都要仔细算一次账,以便能把钱不多不少正好花到年底。他对房东说,他就像一条蛇用嘴咬住了尾巴,意思是说到年底他剩下的只有一个零。"
由于只挣吃饭不挣穿衣的钱,斯宾诺莎的衣服之破旧正可用"槛褛"二字来形容,可以说阿姆斯特丹街头的乞丐也比他穿得好三分哩!
斯宾诺莎之所以要过这样贫困不堪的日子,是因为"它能给我宁静和喜悦"― 这是他自己的话。
在奥特德克住了四年之后,他搬到了一座叫莱茵斯堡的小城,它距荷兰的大城莱顿不远。据说是因为他的房东搬到了这里,斯宾诺莎就跟着搬来了,想必他跟房东感情颇深,否则哪有跟着房东搬家的道理呢。
他共在莱茵斯堡住了三年,从1 660 年到1 663 年。这三年里斯宾诺莎尽量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偶尔出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顺便买点儿生活必需品,或者磨了镜片拿出去卖掉之328
外,他足不出户,整关整天地窝在他那间巴掌大的阁楼里沉思与写作。在这几年里他主要写了两本书:《 笛卡尔哲学原理》 和《 知性改进论》 。第一本书1663 年在阿姆斯特丹间世,原文是拉丁文,一年后出版了荷兰文译本― 这是斯宾诺莎用真名发表的惟一作品。至于后面这本书,他可没有打算出版,因为正当他刚有出版的想法时,一个叫科尔巴赫的人因为发表了同斯宾诺莎有点儿相似的观点被判了足足十年徒刑,不久便死在狱中。这前车之鉴足以令斯宾诺莎将作品束之高阁了。
除了写作与沉思,这段时间斯宾诺莎还有一样可怜的娱乐活动。他的阁楼,像所有无人理睬的阁楼一样,生活着不少蜘蛛兄弟,它们是哲学家惟一的伙伴,每天看着他写作。久而久之哲学家便对它们产生了一缕温情,仿佛它们是他的孩子。每天,在沉思得头脑发涨,写得手腕发酸时,他便会抬起头来,看看他的蜘蛛们,要是它们织成了一张网,他就会像自己写出了一篇好文章似的,高兴得咧开了嘴― 这恐怕是他惟一有笑的时候了。生活中让他笑的东西太少,而让他哭的东西却太多了,惟有像斯宾诺莎这样高洁淡泊的人才能负载如此沉重之生命。1663 年,斯宾诺莎迁居到了海牙郊外的小城沃尔堡。从这时候起他就开始全力撰写经典之作《 伦理学》 了。如斯宾诺莎自己所言,他写这本书是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就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为什么用这个怪比喻呢?这是因为当斯宾诺莎分析这些高深的哲学问题时,所用的方法同一般哲学家简直有天壤之别,他用的是一种类似几何证明的法子,读起来叫人别扭,我当初还因为这有点恨他呢,觉得他是在矫揉造作,故意让人头痛。
不过他没有一口气地将《 伦理学》 写将下去,两年之后便转329
而全力以赴地写另一本书《 神学政治论》 ,这本书同《 笛卡尔哲学原理》 和《 伦理学》 并称斯宾诺莎三部最重要的著作。它也是斯宾诺莎的成名作,1 670 年匿名出版。但瞒得了谁呢?从此他一夜成名。
不过这成名并不只意味着荣誉。由于书里有大量的异端思想,又涉及了当时敏感的政治问题,所以一经面世,那诅咒之音较之赞美之声一点儿也不少,也许还多几分呢。
面对这些谩骂,就像面对赞美一样,斯宾诺莎一般而言是不大理会的。不过当一个叫阿尔贝特? 伯格的年轻人,据说曾是他的学生,现在则是一个顶顶虔诚的天主教徒,写信来质问他时,他回信反驳了一下,我相信斯宾诺莎多半是为了好玩儿,因为哲学家有时也需要将批评看做玩笑哩!虽然如此,信中也不乏深刻的哲理。
来信是这样的:
你以为你终于发现了真正的哲学。你怎么知道你的哲学是过去、现在、将来世界上所有哲学中最好的呢?且不管将来还会出现什么,你是否已经研究过了在这里、在印度、在世界各地所教授的全部古代和现代哲学呢?就算你把它们全都看了一遍,你又怎么知道你选择的是最好的呢?.? ? ... 你怎么竟敢把自己凌驾于主教、先知、使徒、殉道者、学者和忏悔者们之上呢?你是地球上的一条可怜虫,甚至可以说是供虫子吞噬的灰尘。
下面有许多谩骂之词,就不值得引用了。对此斯宾诺莎是这样回答的:
330
你以为你终于发现了最好的宗教,或者说最好的老师,并对他们深信不疑。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过去、现在、将来所有宗教老师中最好的呢?你是否已经研究过了在这里、在印度、在世界各地所教授的全部的古代和现代宗教呢?就算你已经把它们全很好地看了一遍,你又怎么知道你选择的是最好的呢?
这话有意思吧?但大家想过里面的意思― 那深刻的哲理― 没有?我们多多少少会相信什么,也许是某种宗教,也许是某种哲学思想或世界观,也多半会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东西乃是最好最真的,然而假如斯宾诺莎像上面一样如此问我们,我们该如何回答呢?
这几句貌似玩笑的话里实际上蕴藏着极为深刻的道理,其核心乃是一种伟大的宽容精神,我可以这样一句话表达它:在您充分了解一种思想,并且能充分地断定它是错的之前,请认为它是对的。
就在《 神学政治论》 出版的这一年,斯宾诺莎由沃尔堡又搬到了海牙市内,这是因为一个朋友邀请了他。这个朋友就是这时候荷兰三级议会议长、实际上的荷兰共和国总统扬? 德? 维特。他在沃尔堡认识了斯宾诺莎,立即对他的学间、人品产生了由衷的敬意,而斯宾诺莎也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一个优秀统治者的品质。不久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斯宾诺莎当初搁下《 伦理学》 的写作,转过头来花费整整五年宝贵光阴写作《 神学政治论》 ,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替自己的朋友说话。
但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就难说了,因为两年之后维特就在331
r 海牙街头给一伙被煽动起来的市民杀死了。那些煽动者就是教士们,他们一方面说维特是个不信基督的大异端,另一方面又说荷兰之所以在与法国人的战争中失败,主要就是因为他在捣蛋,他是罪魁祸首。
朋友的死令斯宾诺莎伤心欲狂,他失声痛哭,甚至想冲出去同那些暴民拼个你死我活。听说是因为房东太太将他锁在房间里才没有去成。
我们真得感谢这个伟大的房东太太,要不是她的英明决策,斯宾诺莎还有命吗?虽然他脑子的力量大得很,可他那身子的力气就小得可怜了,一个满面油光的屠夫大可以一只手把他捏个贼死呢。
真的,有时候一个小人物也可以对人类做出伟大的贡献,像这个房东太太。还有,另一个犹太人弗洛伊德有一次因为口腔里生了个瘤去开刀,割掉瘤子后,他便躺在病房里休息,突然伤口破裂,血乱喷出来,这时房里没有大夫,弗洛伊德动都动不了,多亏他房里还住着一个小侏儒,他跑出去叫人,大夫赶来救治,弗洛伊德才幸免于难。
如果没有房东太太和小侏儒,斯宾诺莎和弗洛伊德很可能早就死了,那时他们的许多巨著尚未出世,人类会因此蒙受多大的损失!因为无论是斯宾诺莎的《 伦理学》 还是弗洛伊德的《 摩西与一神教》 都堪称人类的无价之宝啊。
闲话少说,我们再来说斯宾诺莎。虽然他的大官儿朋友死了,但这时的斯宾诺莎已不同往昔了,他不再是碌碌无名之辈,成了荷兰乃至整个欧洲的名人。许多人慕名而至,想一睹这位能写出《 神学政治论》 的伟人的风采。听斯宾诺莎的一个传记作者说,斯宾诺莎这时候简直成了海牙的名胜古迹哩,那些来海牙旅3 貂
行的人纷纷把看看他住的房子当做一个旅游项目,要是能同他聊上几句,会叫游人高兴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
不管怎样,斯宾诺莎这时候或多或少已经功成名就了,而且这个功成名就确实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
首先是金钱上的好处。许多认识了斯宾诺莎的人,看到这位伟大的学者生活如此清苦,不由得流下了热泪,硬是要"帮助帮助他"。例如他的朋友维特认识他后,便从国库里拨给了他一笔年金,有人说是50 元,有人说是两万弗罗林;又有一个大富翁,名叫德? 弗里斯,他先是要给斯宾诺莎一笔钱,但斯宾诺莎拒绝了,他又要在遗嘱中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送给他,斯宾诺莎当然不会要,最后富翁在临死前,还是在遗嘱中要送给斯宾诺莎一笔年金,每年200 元,斯宾诺莎又不要,后来在人们再三要求之下,只得要了一部分。
后来连法王路易十四也听说了斯宾诺莎的大名,也想给他一笔年金,斯宾诺莎当然拒绝了。他对待人们渴望的财富与名誉的态度历来是嗤之以鼻的。
从中大家可以得出什么体会?是不是觉得斯宾诺莎这个人很伟大?真的,我觉得判断一个人是否称得上淡泊高洁只要看一样就行了:爱不爱钱。
当然,爱钱的人并不一定就不是好人,然而却不能称是一个淡泊高洁的人。
成名的另一个好处是得到了一些出色的朋友。例如亨利? 奥顿伯格,他是大名鼎鼎的英国皇家学会的秘书;惠更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冯? 切恩豪斯,一个贵族;路易斯? 迈尔大夫;还有那个富翁德? 弗里斯;等等。此外还有一个人就是在学术上也许与斯宾诺莎同样伟大,但在品格上却远逊于他的莱布尼茨,他333
在斯宾诺莎这里住了整整一个月,却声称只见过一面,而且斯宾诺莎只给他讲过几件趣闻轶事。
最后,当1672 年法国与荷兰兵戎相见时,法军统帅孔代亲王也听说了斯宾诺莎的大名,去信请他往兵营一晤。斯宾诺莎也许是想趁此机会劝法国人与荷兰化干戈为玉帛,便在同荷兰政府谈过后,到兵营去了。这一去可惹了大麻烦,那些嫉恨他的人趁机大造谣言,说他去是要把荷兰卖给法国人。他回来后,便有一些市民鼓噪着要宰了他,他的朋友维特当初就是这么丢命的。然而斯宾诺莎毫不畏惧,他是个哲学家,不会害怕死亡,而且他只是个哲学家,岂会害人呢J 市民们明白过来,于是放了他。这时已经是1673 年了,这年他41 岁,对于普通人,这时正当壮年,是一生中精力最旺盛的时节,然而对于斯宾诺莎,他却已经是日薄西山了!他可怜的肺从来就不健康,磨制镜片时,那些玻璃粉末儿更进一步伤害了它,他变得一天比一天虚弱了。就在他41 岁这年,他得到了来自海德堡大学的邀请,请他担任哲学教授。说实在的,校方尽量地给哲学家以尊重,并且保证给他有"充分的自由讲授哲学",如果信就此打住,说不定斯宾诺莎真的会去,然而它后面还带了个小尾巴,"深信你将不会滥用此种自由以动摇公共信仰的宗教"。
这个小尾巴彻底打消了斯宾诺莎的主意,他回信说,对您的邀请真是不胜感激,只是"我不知道这种自由具体的极限在什么地方,所以也难以确保不触犯贵国公共信仰的宗教。"因此,"为了保持我所热爱的宁静生活,我不得不打消担任教席的念头。"拒绝做大学教授后,斯宾诺莎的生活又沉浸于一贯的宁静之中了,他继续沉思、写作,只是他的健康一天比一天糟,能沉思和写作的时间一天夭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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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7 年2 月21 日,是个寒冷的日子,这时斯宾诺莎的肺已经被病毒彻底摧毁了。只是由于回光返照,他在早上并没有觉出这是他最后的日子。这一天刚好是星期天,平时照顾他很好的房东看到斯宾诺莎似乎好一点了,就到教堂做礼拜去了。等他们从教堂回来时,他们看见哲学家的生命之光已经熄灭了。
这就是一个伟大哲学家孤独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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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七全界是一个趁体
您怨开始理解哲学吗?那么您首先得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
对于斯宾诺莎的哲学著作,最简单扼要的评价只有一个字:难。对于斯宾请帅勺哲学方法,最简单扼要的评价只有一个字:难。对于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最简单扼要的评价只有一个字:易。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斯宾诺莎的著作是非常难读的,记得某位哲学教授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简而言之,斯宾诺莎的著作只能研究,不能阅读。"
哲学教授都如此说,我们这些人当然更只能如此了。我记得当初在大学拜读《 神学政治论》 时,刚读了两页,就两眼昏花,心脏急跳了,觉得这哪是读书,简直是催命呢。后来硬着头皮啃下来了,还做了一本笔记,不过现在翻来,大体是摘抄而已。为什么这样呢?我读书一向是比较狂的,无论对哪位伟大的作者,从亚里士多德到弗洛伊德,都爱大模大样地批判一番,反正只有自己看。但到了斯宾诺莎,他那些术语和古怪的论证方式― 尤其是后者,令我无所适从。因此根本不可能一段段、一个336
个字地弄明白,只能读一句是一句,懂一句是一句,至于斯宾诺莎是不是这个意思我就管不着了,正如我不会根据他给的线索翻来覆去、颠来倒去地读一样。
其次,斯宾诺莎的哲学方法像他的著作一样,非常之难懂。其实这同第一个难是两位一体的,因为斯宾诺莎的著作之所以难读,根子就在于其方法难懂。由于他的方法难懂,而且斯宾诺莎在写他的著作时,没有将他古怪的方法进行简化,而是将它们变成文字直接放到书页子上去的,所以我们读来就觉得格外的难懂了。
至于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说它"易"其实是相对而言的,要知道没有哪个哲学家的哲学真正称得上容易,哲学之为哲学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的"难",因为它所探讨的常是一些涉及"本质"的问题― 我们在第一章就谈过哲学的这个"特色"了。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怎能称得上"易"呢!我在这里称它为"易"的意思有两个:一是相对于别的大多数哲学家,例如亚里士多德、黑格尔或者尼采,他的哲学体系的结构相对要简单一些;二是我们只要弄懂了他那晦涩的哲学方法,理解他的哲学体系就要容易多了。
这段话既是我自己的体会,其实也是来自于黑格尔,他在《 哲学史讲演录》 第三部中谈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时,开门见山地说:
至于他的学说体系,那是很简单的,大体上是很容易掌握的。惟一的困难部分在于方法,在于他用来表达思想的那种错综复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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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我们也许应当从斯宾诺莎的证明方法入手,先啃硬骨头,方及其它。
但事实上我们用不着,原因就是黑格尔这一段对斯宾诺莎哲学方法简明而犀利的评论:
斯宾诺莎用来表达他的哲学的方法,同笛卡尔一样,是几何学方法,欧几里德的方法。由于具有明确性,所以人们把这种方法看成非常美妙的方法,但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思辨内容,只有在有限的理智科学中才能运用自如。这一点看起来好像是外在形式方面的缺点,但却是主要的缺点。斯宾诺莎的数学证明方法从定义出发,定义是涉及一般规定的。而这些定义又是直接提出、直接假定的,并不是推演出来的;他并不知道自己怎样得到了这些定义。在定义所设定的东西里面已经包括了他的体系的各个主要环节,一切进一步的证明都只不过是回溯定义。
这段话的意思够明白了吧?它主要指明了两点:一是斯宾诺莎这种几何式证明方法乃是其哲学之主要缺陷;二是这主要缺陷的根子在于它实际上经常是同语反复。
大家应当相信黑格尔是没错的,我在阅读诸种哲学史著作时,深感黑格尔的《 哲学史讲演录》 简直不可超越,我甚至不能明白,一个人何以能进行如此广泛而深刻的阅读,如此深刻地了解整个哲学史上的各门各派、各个哲学家,比起他来,罗素的《 西方哲学史》 只能算是小儿科哩!
当然,黑格尔也有他的缺点― 太难了。《 哲学史讲演录》 在他的著作里算容易的了,但大家要是真的啃下来,没有若干年专338
心致志的阅读是不行的。我也不能说我理解了黑格尔,但我在这本小书里尽量地对我所理解的那一部分黑格尔进行设释,使它变得简明,让大家容易读懂。
好了,我们回过头来说斯宾诺莎,大家读了前面那段话,可千万别以为黑格尔认为斯宾诺莎不过如此。实际上,黑格尔对斯宾诺莎可是十分地佩服呢。他曾说过两句有名的话,一句是:"斯宾诺莎是近代哲学的重点:要么是斯宾诺莎主义,要么不是哲学。"第二句是:"要开始研究哲学,要必须首先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
我引用这句话是说明黑格尔重视斯宾诺莎,他认为从读斯宾诺莎开始迈开哲学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既然我们不必讲他的方法了,那么我们从什么地方开始讲他的哲学呢?
我决定从他对世界的整体看法开始,因为斯宾诺莎是个喜欢整体的人,喜欢先讲整体,而后进人部分与个体。我们就随他,先讲讲这个世界的整体,或者说作为整体的世界吧。
斯宾诺莎对于宇宙有一个最鲜
明的观念:宇宙乃是一个整体,要想把握宇宙就必须首先把握这个整体,而不是其各个部分。为此他做过一个有趣的比喻:大家知道我们的血液里有各种各样的寄生虫,比起咱们人来它们有如泰山上的一只鸟儿。斯宾诺莎说,假如有这么一个小寄生虫,它想看看世界是怎么样的,于是它便开始看了,他看到了什么呢?他看到周围有许多红色的一块块的东西,就像我们看到的岩石或山峰一样,这些东西其实就是血粒。由于这个寄生虫339
并不知道世界上除了血液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所以在它看来,每一血粒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世界就是由这些血粒构成的。它根本没有想到这些血粒其实只是整个血液的组成部分,它的特性也是由血液的整体特性所决定的。斯宾诺莎还进一步说,不但血粒只是血液整体的组成部分,就是整个血液也只是整个人体的组成部分,它们的特性也是由整个人体的特性来决定的,我们要理解血液的特性也须根据整个人体的特性来理解。进而言之,我们人之居于宇宙,就像那个小寄生虫居于血液中一样,只是整个莫大宇宙的一个微小至极的组成部分而已。因此,我们如果想要理解我们自己,理解周围事物,决不能像那个小寄生虫一样认为世界只是血粒,而要把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包括我们自己,当做一个更大的整体的部分,并且依据这个整体来理解事物。正如他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所说:
对自然界中的所有物体,我们可以而且应该用像我们这里考察血液同样的方式来加以考虑。因为自然中的所有物体都被其它物体所围绕,它们相互间都被规定以一种确定的方式存在和动作,而在它们的全部总和中,也就是在整个宇宙中,却保持同一种动和静的比例。因此可以推知:每一个事物,就它们以一定方式存在而言,必定被认为是整个宇宙之一部分,与宇宙的整体相一致,并且与其它部分相联系。
这段话鲜明地体现了斯宾诺莎认为宇宙是一个整体的思想,同时这也是必须先从宇宙整体入手认识宇宙及其中之万物的根由。
340
斯宾诺莎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大家知道,我们认识宇宙或其中的具体事物大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对组成宇宙之万物的各个部分进行细致研究,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对整体进行考察;第二种是先对宇宙或事物进行整体性的把握,然后再从这个整体性认识入手去把握部分。泛泛言之这两种方式孰优孰劣很难说。我的看法是:凡属大尺度的考察,例如对宇宙、星系或者地球的考察,最好是先整体而后部分;而对于那些微观事物的研究,最好是先部分而后至于整体。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大尺度之事物往往由许多个部分组成,若先从具体部分入手,请问:一是从哪个部分入手呢?二是如何挑一个部分,我们怎么知道这个部分的属性乃是整体的公共属性呢?因为我们之研究整体,其目的当然是要找出属于整个整体的性质,而非只是某个部分的属性。相反,对那些微观的事物,例如一只麻雀,如果我们想了解它,当然要从部分入手,例如先看看它的翅膀有什么特征,再看看它的眼睛有什么特征,然后还要解剖麻雀,看看它的各个脏器各有何性状,须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我们还可以把大尺度与微观之物比做森林与树木:研究森林,我们当从整体入手,否则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因而无以了解森林;研究树木,则当从部分入手,否则会只见树木,不解枝叶,因而无以了解树木。
宇宙无疑是大尺度的,所以我们在研究它时当从宏观入手,先把握其整体,然后再及部分。
这个从宇宙的整体入手,用斯宾诺莎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神开始。大家不用奇怪,在斯宾诺莎看来,他的宇宙有另一个名字,就是神,或者还可以再用一个名字来说,是实体。
我们下面就来看看他这个又称为"神"和"实体"的宇宙到底341
有些什么样的特性。
斯宾诺莎的观点
常被人冠以一个标签:泛神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认为实体、神与自然是三位一体,并且包括了我们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但实体又是个什么东西呢?实体这个概念我们在此前已经碰见过若干次了,实体之于哲学家们有点像恒星之于行星,实体是恒星,哲学家们则是行星,他们之绕着实体兜圈子就像行星绕着恒星转动一样。斯宾诺莎也不例外,实体是其哲学的基本概念,要想理解他的哲学,就得理解他的实体。
首先看实体的概念,斯宾诺莎在《 伦理学》 第一部中给这实体下了一个定义:"我把实体理解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理解的东西,也就是说,要领会它的概念无需借助于他物的概念。"这段话的意思不难明白,就是说当我们要理解实体时,只能通过实体自己去了解,而不能通过别的什么东西。这同我们通常理解一个事物或者定义一个概念的方法截然不同,往常当我们要理解一个未知的事物时总得借助于他物。举个例子:假设我没见过鸭嘴兽,您想让我知道它是什么样儿的,您就会说:"鸭嘴兽就是一种像鸭子又像小野兽的动物,它长着鸭子的嘴巴,却有一身老鼠似的毛。"这样,你就通过鸭子和老鼠使我了解什么是鸭嘴兽了。另外,我们知道对一个事物进行定义的最普通方法是"属性+种",例如定义人,我们通常所用的概念就是"人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能制造工具是属性,动物是人所属的物种。用这样的方法定义普通事物是管用的,但斯宾诺莎认为用来定义实体就不行了!我们不能通过任何别的东西去理解实体,342
要理解实体,惟一的方法是通过实体自身去理解。也就是说如果把实体当做鸭嘴兽,我们只能说鸭嘴兽就是鸭嘴兽,这还能了解吗?
斯宾诺莎说能,他还真能。他靠指明实体许多特有的属性让我们大致了解了它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
实体的第一个特性是:实体是自因的。他在《 伦理学》 中说:
实体不能为任何别的东西所产生;所以它必定是自因,换言之,它的本质必然包含存在,或者存在属于它的本
的性
从这段话里我们不但可以看到斯宾诺莎认为实体是自因的,而且我们看到,这个"自因"的意思就是说:对于实体而言,它既然谓之曰实体,那就意味着它是本来就存在的,存在乃是它的本性。用一句通俗点的话来说:实体自己是自己产生的原因,它不是由任何别的什么东西产生的。
这句话好理解,既然斯宾诺莎把实体当做那么根本的东西,当然不能由别的东西来生它了,否则那生它的才是"实体"呢。实体的第二个挣比是:实体是惟一的。
斯宾诺莎说:"不能有多个实体,只有惟一的实体。"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斯宾诺莎认为如果有多个实体,那么就会出现实体之间关系的问题,出现一个实体要依赖于另一个实体,靠另一个实体来说明等情况,这是同实体基本特性相矛盾的,所以不能成立。
由这第二个特性便带出了实体的第三个特性:实体是不可分的。因为实体如果是可分的,那么它就会像雨后春笋一样,生343
出许许多多小实体,这同实体的惟一性当然是矛盾的。所以实体不可分。
实体的第四个特性是无限。这也好理解,因为有限就意味着受限,一个有限的东西必然要受到什么东西的限制,甚至被什么东西所产生,而这是同实体的基本性质相矛盾的。所以斯宾诺莎说:"凡是实体的都必然是无限的。"
实体的最后一个特性是:实体是永恒的。这同自因是相联系的。因为实体是自因的,所以它没有产生的一天.也没有毁灭的一日。因为如果它有产生的一天或灭亡的一日,就必然可以问:那么是什么产生了,又是什么灭亡了实体呢?所以,实体不能有产生与灭亡的一天,也就是说:实体是永恒的。
上面这些特性大家想必是容易了解,但不一定理解,这的确同那些逻辑谨严、甚至于可以实证的分析是不同的,但大家要适应,甚至学会这样的分析,因为这就是形而上学。
谈完了何为实体以及它到底有什么特性之后,我们再来谈斯宾诺莎另一个主要的观念:实体就是神,神即实体。实体即神,这是斯宾诺莎一个主要观念之一。他说:"除了神以外,不能有任何实体,也不能设想任何实体。"
这句话的意思很清楚,然而我们如何去理解呢?
要理解这句话,首先就必须理解这句话里面那个― "神"字。
为什么要这样?因为一则我们已经理解了实体,如果理解了神,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明白了;二则是因为斯宾诺莎的神同我们此前所讲过的一切神,无论是基督教的神还是笛卡尔的神,都有本质性的区别;三则是如果我们理解了何谓斯宾诺莎的神,那么我们就理解了斯宾诺莎一半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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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斯宾诺莎的神?他在《 伦理学》 和《 笛卡尔哲学原理》 之一开始就分别给出了定义:
神是绝对无限的本体或由无限个属性构成的实体,其中每一个属性都表现着一种永恒无限的本质。
所谓神,是指我们所认识的、绝对圆满的实体,对于这种实体我们绝对无法设想有任何缺点或任何不圆满的地方。
其实从这句话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斯宾诺莎是将神与实体联成一体的,并且是一个完美无比的实体。不过这里好像斯宾诺莎耍了几下花枪,说"神是... ... 构成的实体"、"神是... ... 的实体",这样好像看起来神只是实体的一部分,而有些实体并非神.因为,说"神是... ... 的实体"就像说"人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一样,意味着还有许多动物不能制造工具,因而谈不上是人呢。但事实上斯宾诺莎在这里只是进一步地说明了一下神的一些属性,并不表明神与实体是有区分的,像前面已经开宗明义地说过的一样:除了神之外,不能有任何别的实体。
这我们从前面斯宾诺莎对实体的属性进行的分析就知道了,那些自因啊、不可分啊、永恒啊什么的,哪个不是神才有的特性?所以他在对实体进行定义时,就把它当做了神呢。读了这些之后,大家也许还有些稀里糊涂,确实,老斯这些分析都是些典型的"形而上学",也是典型的"哲学",所以自然有让人头痛的"特点",要不就不是哲学,更不是形而上学了。斯宾诺莎是不是专爱玩儿深沉,深沉够了便撒手不管,让大345
家在神、实体这些玄之又玄的概念里转得头昏脑涨呢?不,斯宾诺莎还会把他的实体学说归结到一个我们熟悉的东西― 自然,也就是说:神即自然。
这便是他有名的泛神论学说,我们前面已经提过了,现在来详细地聊一聊。
斯宾诺莎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对上帝和自然的看法与后来的基督徒们通常的观点完全不同,因为我认为上帝是一切事物内在而不是外部的原因。虽然方式不同,我也像保罗或者甚至像一切古代哲学家一样,主张一切事物都存在于神内,并且在神内运动。
这段话的中心是两点:一是开门见山地声明他斯宾诺莎的上帝观与自然观同其他基督徒有根本性的差别;二是他对上帝的主要看法是认为万物都存在于上帝之中,且与上帝同在,而这也就是他所说的根本性差别。
对于这个中心,第一个当然不用讲,但第二个就有点间题了。什么是万物都存在于上帝之中?这个万物我们不难猜到就是自然万物,那么自然或自然万物存在于上帝之中又是什么意思呢?
这句话从字面上而言可以做这样的理解:自然存在于上帝之中,就是上帝像一个巨大无匹的包裹一样,将万物包裹在里面。同时,这包裹也是万物之一。
这也许听起来有点儿怪,但实际上老斯恰恰是这个意思。老斯关于万物与上帝的一个基本观念就是如此,他认为万物存在于上帝之中,反过来说亦就是上帝存在于万物之中。这种观念的346
根本特征是不将上帝与自然分开,认为上帝与自然是一体的,神即自然。这就是他的泛神论。
那么这个神即自然又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指属于自然中的东西,例如日月星辰、我们这些人,乃至花草树木、蛇蝎虫穿等都是神的组成部分呢?倘若如此,那么在斯宾诺莎看来,神不就是宇宙的同义词了么?
也许有人认为斯宾诺莎的泛神论指的就是这个,但对这个说法,斯宾诺莎的答案是绝对否定的,他曾特别指出:
可是,如果有人认为《 神学政治论》 就立足在这一点上,即神和自然― 他们把自然理解为某种质或有形物质― 是同一个东西,那他们就完全错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地看出来,斯宾诺莎的上帝虽然可以说就指自然,然而他这个自然却根本不是那些我们所看到的自然万物,如日月星辰、人、花草树木、蛇蝎虫君之类,而是指的另一种东西。
那么这个与自然相关的却又并非具体的自然万物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