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站在她不熟悉的卧室中间,寻找属于尼克的东西——任何东西都可以,可是什么都没有。没有他床头柜上的书堆和杂志堆;没有他喜欢看的血腥惊悚小说(他俩都喜欢)、战争史,还有商业杂志;没有他每天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的一摞摞硬币;门把手上没有挂着的领带;没有脏兮兮的大号旅游鞋;甚至连一件孤零零的皱T恤衫或者一只袜子都没有。
爱丽丝和尼克都很懒散,两人的衣服经常就胡乱扔在地板上。有的时候,他们会故意请人到家里做客,这样他们才有动力在客人到达之前赶紧把家里收拾干净。
但是这条地毯(深栗色款,她不记得自己挑选过它)看着还挺新的,像是刚用吸尘器打扫过。
她走到衣柜前(这个衣柜是她和尼克在别人家的院子里找来的,那家人当时正在折价处理旧家具。那时候和现在一样,也是秋天,衣柜就在院子里横放着,上面覆盖着一层干枯的落叶。他们将落叶拂去,才看到了衣柜上的红木纹理)。结实的木质衣架上挂满了漂亮衣服,应该都是爱丽丝自己的衣服。她翻弄着衣架,抚摸着光泽的面料。尽管面料的手感给了爱丽丝短暂的愉悦,但是她还是渴望看到尼克的衬衫,哪怕一件也好,甚至是上班时穿的那种无聊白衬衫都可以。她会用衬衫袖裹住自己,假装被他的臂膀拥抱着,然后把鼻子埋在衣领里。
爱丽丝合上衣柜门,慢慢地环视整间卧室,她意识到,这个房间无论是从视觉上,还是从嗅觉上,都显得十分的女性化。床上放着一床花边羽绒被,还有一排亮蓝色的小抱枕。爱丽丝认为,这张床看起来美呆了(事实上,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床),但是尼克可能会说,这些漂亮玩意会让他马上兴致全无。那好吧,如果爱丽丝想要这样,他也只会稍稍警告一下。床头挂着一幅玛格丽特·奥雷的版画,上面画着一只插满鲜花的果酱罐。爱丽丝知道,这幅画会让尼克退避三舍,恶心想吐。梳妆台上摆放着一排排五颜六色的玻璃瓶(“摆这些东西,到底有什么意义?”尼克过去会这么说)。梳妆台上还有一只水晶花瓶,花瓶里插着一大束玫瑰花。
如果爱丽丝一个人住的话,她应该会这么布置自己的卧室。她一直都想收集漂亮的玻璃瓶,但是一直以为自己永远不会付诸实践。
只有那束玫瑰是不协调的。她想起昨天在救护车上,她的脑海里也浮现出了玫瑰。她走到梳妆台前,端详着它们。这是谁送她的?她为什么会把它们摆在卧室里?要知道,她明明很讨厌这样的陈设。
花瓶旁边有一张方形的小卡片。这是尼克写的?难道尼克想跟她和好,却又忘记了她不喜欢玫瑰?尼克明明知道她讨厌玫瑰,却给她送玫瑰,这是不是在耍花招?
她拾起卡片。只见卡片上写着:
亲爱的爱丽丝,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们还可以再做一次那件事情——正大光明的。
多米尼克
噢,天哪,她在约会。
她重重地坐在床头,手指间还夹着那张卡片。简直不敢相信。
对她来说,约会应该是以前才做的事情,不应该是以后要做的事情。况且,她从来就不太喜欢约会。不喜欢第一次与对方坐在汽车里的那种忸怩、拘束的感觉;你总是得担心饭菜有没有卡在牙缝里;有时候,你会突然感到心累、无聊,因为你意识到,接下来轮到你去想一个生硬的话题了:你周末通常喜欢做些什么?
噢,当然,一旦约会成功,那就没有什么事情比它更好的了。她还记得和尼克刚开始约会时的幸福感。有一天晚上,他们在悉尼岩石区的一家酒吧里看澳大利亚国庆日的焰火表演。她正在喝一大杯奶白色的鸡尾酒,而尼克正给她讲他家里几个姊妹的故事。尼克是那么的风趣,那么的性感。而爱丽丝发型很美,鞋也合脚。她的鸡尾酒上浮着几圈巧克力屑,尼克用手抚摸着她的腰,爱丽丝有种无比强烈的愉悦感。她被这份愉悦给吓到了,因为得到这种幸福,是肯定要付出代价的。(那么现在的一切,就是当初得到幸福的代价吗?都过了这么多年,这份代价未免也来得太晚了吧?为了当初的幸福,现在就要忍受远在地球另一边的尼克在电话里冲着她大吼吗?这份迟来的账单会不会太过分了一点。)
与尼克以外的任何一个男人约会,都是无聊、尴尬而又愚蠢的。多米尼克,多米尼克是什么鬼名字?爱丽丝一下子火冒三丈,她拿起卡片,将它撕得粉碎。把别人送的玫瑰花摆在卧室里,她怎么能像这样背叛尼克呢?还有一个男人——那个墨尔本的理疗师——给了她一张卡片,上面提到了“快乐的时光”。他是谁?难道她和尼克分开以后,就开始第二段恋情了?难道她已经变成荡妇了?难道她已经变成一个喜欢耍花招、经常去健身房、伤害了亲爱的姐姐、举办了幼儿园鸡尾酒派对的荡妇?她痛恨自己现在的样子,唯一可取的地方是衣柜里的漂亮衣服。
这些必须马上了结。她要把尼克的硬币、袜子还有旅游鞋统统拿回她的卧室,这些玫瑰必须马上消失。她仰面躺在床上,伊丽莎白正在楼下给凯特·哈珀打电话,试图取消今晚的派对。爱丽丝爬到床的另一头,掀起被罩,连身上的红色连衣裙都没有脱,就钻进了干净的被子里。她望着天花板(天花板已经重新粉刷过,水渍和裂缝都不见了,就好像它们从来不存在似的),想起了自己在医院浴室里的那一刻,当时她似乎就要一头扎进记忆的漩涡里。但是她好像故意抗拒了自己的记忆,从边缘处退了回来,其实她真的应该让自己走过去。要是能够想起自己的生活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她现在就不会这么困惑,这么难受了。她闻了闻手腕上的香水味,之前这个味道似乎很容易唤醒她的记忆,但是这一次,她只能依稀地感觉到某些情感;它们不真切,也难以捉摸,她还没来得及仔细分辨,它们就溜走了。
爱丽丝心想,这不是她经历过的最糟糕的事情,但却是最荒谬的。没多久睡意就渐渐让她停止了思考。
醒来的时候,爱丽丝发现弗兰妮正坐在床头,手里拿着一件礼物。
“你好,小懒鬼。”
“你好。”爱丽丝如释重负地笑了,因为弗兰妮和她记忆中的样子一样,没有变化。弗兰妮穿着一件熟悉的灰粉色纽扣开襟上衣和一条量身裁制的灰色裤子。那件上衣爱丽丝以前见过很多次,就算不是以前那件,那它也和以前那件十分相似。弗兰妮的背挺得笔直,她就像一个小精灵,一头白色的短发捋在小巧的耳朵后面,皮肤呈奶白色,鼻梁上架着一副金链猫眼眼镜。
爱丽丝高兴地说:“你一点也没变,你和以前一模一样。”
“你是说我和十年前一样?”弗兰妮调整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我猜,我的脸上已经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挤进更多的皱纹了。给你,”她把礼物递给爱丽丝,“你可能不会喜欢,但是我还是想送点东西给你。”
爱丽丝从床上坐起来。“我当然会喜欢的。”她打开包装,里面是一瓶爽身粉,“真好。”她旋开瓶盖,朝手心里倒了一点,闻了闻,香气质朴,如花香一般,但是她什么也没想起来,“谢谢。”
“你现在感觉如何?”弗兰妮问道,“你把我们都给吓坏了。”
“挺好的,”爱丽丝说,“我很困惑。有的时候,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恢复记忆了。而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整件事情就像一个巨大的玩笑,你们都只是在假装我今年39了,其实你们心里清楚地知道我只是快到30岁而已。”
“我了解那种感受,”弗兰妮若有所思地说,“就在前几天,我一觉醒来,突然感觉自己像是19岁。我走进浴室,看见镜子里一个老太婆在盯着我,真的把我给吓到了。我心想,那个可怕而干瘪的老太婆是谁呢?”
“你不是干瘪的老太婆。”
弗兰妮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好啦,言归正传,我估计你目前可能处于神经崩溃的状态。别用那种眼光看着我!人有时候就是会神经崩溃,你最近压力又那么大。关于离婚这事吧——”
“对了,说起这事,我们为什么会闹崩?”爱丽丝插话道,“离婚”这个词她实在是说不出口。弗兰妮不会藏着掖着,她会直截了当地告诉她的。
但是弗兰妮说:“我完全摸不着头脑,这是你和尼克之间的事。我知道的是,你们双方都坚定地要求离婚,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调和的余地了。所以我们大家也只能闭上嘴,接受这个事实罢了。”
“但是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你一直是个有想法的人!”
弗兰妮笑了。“是啊,我一直是个有想法的人,对吧?但是这件事情我真的不了解,你还没有跟我谈起。这件事情让孩子们很受伤,特别是监护权之争,我一点儿也不同意,你是知道的。”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
“噢。好吧,我在这件事情上明确表过态。你可能觉得我当时的表态太直白了。”
爱丽丝说:“你觉得我可以把他拉回来吗?”
“把谁拉回来?你是说尼克?但是你不想让他回来啊,”弗兰妮说,“事实上,你星期三还跟我说,有新的男人送你花了。你似乎挺激动的。”
爱丽丝厌恶地盯着那些玫瑰。她酸溜溜地说:“你刚才不是还说我压力大吗。”
弗兰妮说:“嗯,是啊,你确实压力大,但是收到这些花的时候,你还挺开心的。”
爱丽丝叹了口气,说:“你过得还好吗,弗兰妮?你应该还跟我妈是邻居吧?”
“没有,亲爱的,”弗兰妮拍着爱丽丝的腿,“我五年前就搬到养老村去啦,就在你妈和罗杰搬到一起之后。”
“噢,好吧,你喜欢养老村吗?那里好玩吗?”
“好玩。”弗兰妮说,“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就属这一点重要了,不是吗?所有的事情都得好玩,轻松。”
“呃,明显不能说是所有的事情吧。”
“你觉得我有幽默感吗?”弗兰妮问道。她看了爱丽丝一眼,眼神里流露出令人意外的敏感神情。
“你当然有幽默感啦!”
“那你说实话,你对安乐死怎么看?”
爱丽丝眨了眨眼。然后她惊慌地坐直了身子。
“弗兰妮,怎么了?你病了吗?”
“没有,没有,我身体好得很,我只是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我想多了解一些。我是说,我这个年纪,去想这种问题还是说得过去的,探究一下我的选择余地嘛,明白吗?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这是个需要辩论的话题!”
她都激动了。
“是的,我同意,但是……你确定你没事吗?如果你没有生病,你何必要去想这种事情?”
弗兰妮叹了口气,又笑了。她不是那种特别爱笑的女人,所以如果看到她笑非常难得。“我向你保证,我完全没有病。我只是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好了,我们下楼去吧,你妈在做午饭呢。”
两人下楼时,爱丽丝仔细地观察着弗兰妮。她看起来确实更虚弱了,所以她紧紧地扶着栏杆。
“爱丽丝,我的宝贝!我正打算上来找你呢!”
“罗杰,你好吗?”爱丽丝惊恐地看到,他就站在楼梯脚下。没有尼克,他的出现太唐突了。罗杰应该是那种非请勿来的访客(你必须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才能接待他),而不是可以随意站在你家楼梯脚下、把你家当成自己家的那种熟客。
“我硬朗得很哪!”罗杰用他那浑厚的嗓音说,“我们担心的是你!”爱丽丝一到楼梯脚下,罗杰便扶着她的胳膊肘,把她带进了起居室,一只手殷切地扶着她的后腰。
“爱丽丝,你睡得还好吗?”巴尔布问道。她从厨房里走出来,用抹布擦着手指,“休息对你来说最好不过了,我很确定。我估计你现在所有的记忆都恢复了吧?”她没等爱丽丝回答,就接着说道,“弗兰妮,亲爱的,你坐哪把椅子舒服些?你坐在那里不会吹到穿堂风吧?”
“别磨叨了,芭芭拉!”巴尔布扶弗兰妮坐下时,弗兰妮不耐烦地说道。
谢天谢地,巴尔布现在没有穿昨天那身奇装异服,但是她今天穿了件低胸T恤衫和紧身长裤。头发梳成了高高的时髦马尾。爱丽丝出神地盯着她看,巴尔布正卖弄风情地把头靠在罗杰身上。
“今天的午饭,我准备了上好的金枪鱼沙拉。我这是特意为你选的,爱丽丝,因为吃鱼对大脑有好处。罗杰和我每天都坚持吃鱼肝油,对不对呀,亲爱的?”
亲爱的。她妈妈刚才叫罗杰“亲爱的”。
罗杰过去十年似乎一点也没变。他还是古铜色的皮肤,打扮得整整齐齐,对自己很满意。难道他做整形手术了?爱丽丝觉得有这种可能。他穿了件粉色的马球衫,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这条链子耷拉在灰色的胸毛里。他的短裤太紧了一点,露出了肌肉发达的古铜色大腿。
巴尔布转身又钻到厨房里去了,罗杰往她的屁股上拍了一掌,真是毫不遮掩啊。爱丽丝震惊了,她扭过头去,不好意思再看。(她记得,罗杰有一张水床。有一次他告诉爱丽丝:“女人都喜欢这玩意。”)
弗兰妮轻声窃笑,她同情地握住爱丽丝的手。爱丽丝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面前这张松木长桌上,她在医院里梦见过这张桌子。尼克坐在桌边,而她则在打扫厨房,他说了些什么,但是爱丽丝听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伊丽莎白走进屋子,手提包挂在肩上晃悠。“我要走了。”
“你要去哪里?”爱丽丝急切地问,她需要有人帮助她一起应付罗杰和妈妈,“你还回来吗?”
伊丽莎白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说:“我约了人吃午饭。你要是希望我回来的话,我会回来的。”
“谁啊?”爱丽丝问道,她想尽可能让伊丽莎白在家里多待一会儿,“你约了谁?”
“几个朋友罢了。”伊丽莎白含糊地说,“对了,你要注意接电话,因为我给那个凯特·哈珀发了三条留言,跟她商量今晚办派对的事,但是她还没有回电话。”她看着爱丽丝,“你脸色还是不好。我觉得,你吃完午饭就应该回到床上休息。”
“噢,我也觉得!”巴尔布说道。她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只玻璃沙拉碗,“别担心,吃完午饭,我就把她弄到床上去。我们得在那些小捣蛋鬼回来之前,让她完全康复。”
爱丽丝盯着妈妈手里那只大号玻璃沙拉碗。不知道为什么,“吉娜”这个名字突然浮现在脑海里。
说来说去还是吉娜的事,对不对?吉娜,吉娜,吉娜。就是这句话,那次在梦里,尼克坐在这张桌子边说的就是这句话。也不知道这个梦究竟是不是真实的记忆。
“吉娜是谁?”爱丽丝问。
屋子里一片死寂。
弗兰妮清了清嗓子;罗杰盯着地板,玩起了脖子上的金链;巴尔布愣在了厨房门口,沙拉碗抵着腹部;伊丽莎白狠狠地咬着嘴唇。
“呃,她是谁?”爱丽丝说。
伊丽莎白给霍奇斯医生的家庭作业
最近,我经常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假如我失去了十年的记忆,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有哪些生活现状会让我惊讶、高兴或者难过呢?
十年前,我甚至还没有见过本,所以他应该是个陌生人。这个身形巨大、毛发浓密、令人畏惧的陌生人跟我睡在一张床上。他以设计霓虹招牌为生,平时沉默寡言,最喜欢研究汽车。我怎样才能跟过去的自己解释,我偶然爱上了这样一个男人?认识本以前,我跟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对汽车很不感冒,我只知道看汽车的大小和颜色。一辆大号的白色汽车,一辆小号的蓝色汽车。现在我知道汽车的构造和型号了,我会看国际汽车大奖赛(Grand Prix),有时候,我甚至会去翻阅他买的汽车杂志。
霍奇斯医生,你喜欢汽车吗?你似乎属于那种更偏爱画廊和戏剧的人。我看见你办公桌上有张你老婆和两个小孩的照片。每次我去看病,你给我开处方的时候,我都会偷偷盯着它看。我敢打赌,你老婆怀孕很轻松,对不对?你有没有感谢过你的幸运星,因为你没有像我这样,在求子的路上不断遇到困难?等我走出你的诊室后,你会不会深情地看一看那张相片,心里想着“谢天谢地,我老婆的生育能力挺强的”?就算会也没有关系。我确定人生来就是如此,这是生物本能,因为男人都希望女人可以给他生孩子。有一次,我和本提起了这件事。我说,他背地里肯定恨我,这一点我可以理解,结果他发飙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生气。“这话别再说了。”他说。但是我敢打赌,他之所以这么生气,就是因为被我说中了。
认识本之前,我喜欢的是聪明的成功人士。我从来没有和一个拿着工具箱的男人约会过,而且这个工具箱还用了很久,脏兮兮的,里面装满了——你知道的——螺丝刀这类东西。说来挺丢脸的,第一次看到本从工具箱里翻出一支布满油污的硕大扳手时,我突然被唤起了情欲。我爸也有一个工具箱,所以,说不定我潜意识里就在寻找一个带着工具箱的男人。霍奇斯医生,我敢打赌你没有工具箱,对不对?我觉得你应该没有。
我过去一直以为,我对男人的主要要求就是,他要在派对上表现自如,就像爱丽丝的尼克那样。但是,指望本在派对上表现自如,还是洗洗睡吧。相比他的椅子,他的身形总是显得太大了,他会做出陷在里面的那种表情,我就像带了一头驯化了的大猩猩。有时候,要是有别的男人(女人也行——他不是沙文主义者)跟他一起聊聊车,他就会好过一点,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他的表现实在悲剧得很。派对结束后,我们一上车,他就会大口喘气,好像刚刚出狱似的。
真有意思,妈妈和爱丽丝这些年一直惧怕社交活动,我都要给她们逼疯了。“噢,不!”她们说得那么悲惨,我还以为有谁死了呢,闹了半天,其实是她们受邀参加某个聚会,或是去吃顿午饭,不过她们只认识个别与会的人,然后她们就开始计划各种脱身的方法。还有她们的语言和行为方式,就像要去拍戏似的,她俩还会同病相怜。“噢,你太可怜了!太糟糕了!你绝对不要去!”我都受不了了,然而最后,我还是嫁给了一个同样认为社交活动是一种煎熬的男人。他并不像她们那样害羞,他不会紧张,也不会纠结于别人怎么看他。其实我认为,他一点儿也不扭捏作态,他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男人,他只是不那么健谈罢了,他绝对没有那种自来熟的本领。(然而妈妈和爱丽丝都属于健谈的类型,她们其实很喜欢跟别人打交道。事实上,她们比我还擅长社交。但是,她们的害羞阻碍了她们成为外向的人,其实她们很外向。她们就像是被困在轮椅上的运动员。)
后来,我和本都不怎么参加派对了,我受不了那些场合。我也已经失去了交谈的能力,我听别人谈论他们丰富多彩的生活,他们在接受训练,准备参加马拉松,他们在学日语,他们打算带孩子去野营,他们在翻修浴室,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生活。我曾经是个有趣、积极、见多识广的人,但是现在,我的生活里只有三件事:工作,看电视,做试管婴儿。我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什么趣闻了。别人问我:“伊丽莎白,你最近都在忙些什么呢?”我不得不克制自己,不要跟他们讲我最近接受了哪些治疗。
我现在理解了,为什么重症病患和老人这么喜欢谈论自己的健康问题。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不孕症的问题。
这十年的变化真大。现在,我跟爱丽丝和妈妈反过来了。每当别人打电话过来,兴高采烈地问我下个星期六有没有空的时候,我倒成了恐惧社交的人。而爱丽丝则经常举办鸡尾酒派对,妈妈每个星期都会抽出三个晚上去跳萨尔萨舞。
爱丽丝不敢相信自己生了三个孩子,我不敢相信我一个孩子也没有生出来。我从来没有预料到自己会碰到不孕的问题。当然,这种事情没有人会预料到,我也没什么特殊的。但是我确实预想过许多其他的病症,我爸死于心脏病,所以即使有一丁点烧心感,我都会被吓个半死。我奶奶那一辈有两个人死于癌症,所以我时刻准备着迎接癌细胞的袭击。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很担心自己患上运动神经元病,没别的原因,仅仅因为我读了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那篇文章是一名运动神经元病患者写的。此人第一次注意到自己患病,是在高尔夫球场上,当时他开始感觉到脚痛。看完这篇文章后,每次脚上有痛感,我就会想,这下好了。我把这篇文章给爱丽丝看,结果她也开始担心这个问题。我们脱掉高跟鞋,按摩酸痛的双脚,讨论着以后坐轮椅该怎么办,而尼克则翻了个白眼,不以为然地说:“你们两个是认真的吗?”
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患上不孕症,也是因为爱丽丝的缘故。我们俩的身体状况一直很相似。每年冬天都会出现烦人的干咳症状,要整整一个月才能好。我们的膝盖都不好,视力也不行,都有一点乳糖不耐受,不过牙口都非常好。她怀孕没有任何问题,我自然觉得,我也不会有问题。
所以,就是因为爱丽丝,我才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来担心不孕的问题。如果我操心过,说不定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了,我不要再犯这种错误了。现在,我每天都会提醒自己,要为本操心,要担心他在上班的路上出车祸身亡;我要确保自己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为爱丽丝的孩子们操心——这样他们就不会患上可怕的儿童疾病了;入睡前,我要为亲人操心,要担心他们会在夜里死去;每天早上,我要为认识的人操心,要担心他们在当天的恐怖袭击中丧生。那样就意味着恐怖分子赢了,本告诉我。他不明白,我其实是在通过操心,来与恐怖分子作斗争。这是我个人的“反恐战争”。
这是一个小小的玩笑,霍奇斯医生。有时候,你似乎听不懂我讲的笑话,我不知道为什么想逗你笑。本觉得我很搞笑,他会突然心领神会地大笑起来,反正他以前会这样,那时候我还不是一个满脑子只有不孕症的、无聊的偏执狂。
我觉得,下一次就诊时,我应该花点时间跟你谈谈“操心”这个问题,因为很显然,这种行为只是迷信而已,很愚蠢,也很幼稚——毕竟,我又不是宇宙的中心,事情也不会因为我个人的意志而转移。可是,我已经可以猜到你有哪些睿智的话要说,有哪些敏锐的问题要问,你会循循善诱地引导我开窍。这一切都显得毫无意义,索然无味。我不会停止操心,我喜欢操心,我出生于一个爱操心的家族,它已经深入到我的血液里。
霍奇斯医生,我只是想请求你,不要让它再继续伤害我。正因为如此,我才会付给你那么多医疗费。我只是想回归自我。
我跑题了,言归正传。我一直在想,假如我失忆的话,会是什么样子。想象一下,我撞到了头,一觉醒来,发现现在是2008年,我变胖了,爱丽丝变瘦了,我嫁给了这个叫本的男人。
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从头再爱上本,那样挺好的。我还记得当年那种爱是如何渐渐占据我的心田的,就像一张慢热的电热毯,它会不知不觉地加热我那冰冷的被窝,让被窝里温度一秒一秒地上升,直到我开始觉得,嘿,我有一阵子没发抖了。其实我身上已经暖和了,暖和得很舒服,我对本的爱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一开始我觉得“我真的不该吊着这个男人,我根本对他没兴趣”,然后演变成“他长得其实不算坏”,再后来就是“我有点喜欢和他在一起了”,最后发展成“其实,我已经为他疯狂了”。
我在想,本会不会为了保护我而刻意向我隐瞒坏消息,就像我们和爱丽丝说话时,会故意绕开某些话题一样。他撒谎的本领实在是太糟糕了,如果我说:“我们有几个孩子了?”他就会嘟哝说:“呃,我们在这方面的运气不太好。”他会搔搔下巴,清清嗓子,然后向别处看。
于是,我就会执拗地要求他提供所有细节,最终,他在无奈之下,就会说出实情。
“在过去七年里,你做了三次试管婴儿,自然受孕两次。所有这些理论上的宝宝,都没有变成真实的宝宝。你最长的一次怀了16个星期,那一次让我俩伤透了心,我们以为,我们永远也恢复不了了。你还经历过八次失败的试管婴儿周期。没错,它改变了你;没错,它改变了我们的婚姻,还有你和家人朋友的关系。你现在易怒,尖酸,坦率地说,你经常表现得怪怪的。你因为在咖啡厅做了件丑事,所以目前正在接受心理医生的辅导治疗。没错,这一切都让我们花费了很多的钱,但是我们还是不要去探究具体的数字为好。”
(霍奇斯医生,事实上,我有六次流产,但是本不知道。多出来的那一次,我只怀孕了五个星期,所以它几乎不能算数。本当时与一位朋友出海钓鱼去了,我前一天晚上做了怀孕测试,接着第二天就开始流血,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出海回来的时候那么高兴,脏兮兮的,都被太阳晒伤了,我不能扫他的兴。只不过是又失去了一个理论上的小宝宝罢了。又多了一个飘浮在宇宙中的小宇航员。)
那么,本跟我讲了这么一大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之后,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好吧,霍奇斯医生,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我想起了曾经那个行事果决的我,我的第一反应是,如果本对我说出那样的话,那么我就会以“就算一开始没有成功”为开头,跟他说一些鼓舞人心的话,作为回应。毕竟,我曾经是一个励志的人,每天早上起床后,都会看墙上挂着的那一张装裱过的图片。这张图片上画着白雪皑皑的山峰,上面附着莱昂纳多·达·芬奇的名言:“困难压不倒我,每个困难都会臣服于坚毅的决心。”(1)
说得真好,莱昂纳多。
但是我越想越觉得,或许我根本就不会说出什么鼓舞人心的话。
我很有可能会轻轻地拍着膝盖,对他说:“感觉应该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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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bstacles cannot crush me·Every obstacle yields to stern resol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