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必须兼顾效率与平等的要求,但作为前提,必须先搞清楚现实中决定收入多寡的因素究竟有哪些。
一、功能分配与规模分配对于收入分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功能收入分配(functionaldistributionofincome),另一个是规模收入分配(sizedistributionofincome)。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两者的区别
首先是所反映的关系不同:功能收入分配也称要素收入分配,所反映的是各种生产要素与其所得收入之间的关系。而规模收入分配也称个人或家庭收入分配,所反映的是各种收入水平与具有该水平的人口数量之间的关系。
其次是所突出的重点不同:功能收入分配突出的是收入分配的原因,关注的是各种收入因子在人们之间的分布状态,当事涉收入及收入不平等的来源时就属于这种研究;而规模收入分配突出的则是收入分配的结果,关注的是总收入在人们之间的分布状况,当事涉个人或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有多大、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时即属此类。
2.两者的内在联系
首先是功能收入分配基本上决定着规模收入分配。在今天,不少要素已为私人所分别占有,社会基本上所奉行的仍然是按投入品的贡献和稀缺性进行分配的原则。这样,人们收入中的主要部分来自于所拥有的资源,而规模收入分配的特征也基本上得由功能分配的状况来解释。
其次是后者会影响前者。功能收入分配取决于各要素在经营中的重要性、稀缺性以及投入人之间的博弈。但根据前面有关平等反作用的分析,这些因素的发挥又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规模收入分配的影响:当收入差距较为合理时有利于实现要素的充分发挥及互相协调,而当差距过大或过小时则可能有损于这种状况。我国沿海地区的劳资冲突及“民工荒”,从某种角度讲,也正是收入不平等的一种“报复”。
二、个人收入差异的决定因素
有关投入品对于收入分配的影响,实际上在第二篇中关于“权利分配的规则”、“激励方式的根据”以及“权利分配中的剥削”等章节中已有了较为详尽的讨论,因此这里将着重讨论决定个人之间收入差异的其他重要因素。
1.个人选择的不同
由于收入往往要付出代价,因此个人之间在获得收入和减少代价之间往往会有不同的选择。常见的选择有以下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