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完全竞争厂商
和完全竞争产品市场一样,完全竞争要素市场的基本性质可以描述为:要素的供求双方人数都很多;要素没有任何区别;要素供求双方都具有完全信息;要素可以自由地流动,等等。
本章把同时处于完全竞争产品市场和完全竞争要素市场的厂商称为完全竞争厂商。按照这个规定,不完全竞争厂商包括如下三种情况:第一,在产品市场上完全竞争,但在要素市场上不完全竞争;第二,在要素市场上完全竞争,但在产品市场上不完全竞争;第三,在产品市场上和要素市场上都不完全竞争。
二、完全竞争厂商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
厂商使用生产要素是为了生产出产品,最终的目的仍然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厂商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就是利润最大化原则。我们知道在产品市场上,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是产品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在要素市场上,这一原则仍然是适用的,只不过这时是对要素而言,即:厂商使用要素的边际成本(Marginal Factor Cost)等于使用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Value of Marginal Product)。
厂商使用要素的边际成本,叫做边际要素成本,以MFC表示。边际要素成本可以定义为增加一个要素的使用厂商所增加的成本。以F代表生产要素,MFC可以表示为:
(8.1)
厂商使用要素的边际收益,称为边际收益产品,记为MRP。边际收益产品反映了厂商增加一单位的要素所能增加的收益。MRP可以表示为:
(8.2)
由于厂商的收益取决于产量,厂商的产量又取决于生产要素,因此MRP又可表示为:
(8.3)
由于产品的边际收益MR反映了增加一单位产量所增加的收益(注意这里的MR是对产品而言的),要素的边际产量MP反映了增加一单位要素所增加的产量(注意MP是对要素而言的),因而产品的边际收益MR与要素的边际产量MP的乘积就是边际收益产品MRP。
现在来看厂商使用要素的原则。如果厂商的MRP>MFC,那么增加一个要素时所增加的收益要大于增加的成本,因而厂商的利润将增加,作为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它肯定会不断地增加它的要素,从而增加它的利润。随着厂商产量的不断增加,按照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它的边际产量下降而边际收益下降或不变,从而边际收益产品也是下降的,最终会达到MRP=MFC。反过来,如果厂商的MRP<MFC,那么厂商减少一个要素时,成本减少量将大于收益的减少量,因而利润也将增加,随着要素的不断减少,厂商的产量也在不断减少,它的边际产量增加、边际收益不变或者增加,因而边际收益产品不断增加,最终会达到MRP=MFC。总之,厂商最后实现均衡时,必有:
(8.4)
式(8.4)也可以用数学予以证明。假定厂商使用一种要素、生产一种产品,追求最大利润,则利润π可以表示为:
利润最大的一阶条件为:
即MRP=MFC。
因此MRP=MFC就是厂商使用要素的一般原则。
特殊地,对于完全竞争的厂商,由于其产品的需求曲线是水平的,即厂商产量的增减并不造成市场价格的变化,价格可以看作常数,因而有MR=P。所以对于完全竞争的厂商:
(8.5)
我们将式(8.5)的结果,叫做边际产品价值,用VMP来表示。显然VMP只是MRP的一个特例,即当MR为常数时,产品价格与要素的边际产量的乘积。
在完全竞争的要素市场上,厂商只能被动地接受市场形成的要素价格,一个厂商无法影响市场形成的要素价格,所以可以把完全竞争市场的要素价格看成是常数。以W代表工资率,即劳动的价格,以r代表利息率,即资本的价格。如果我们考虑一个短期过程,假定资本K不变,L可变,那么:
VMP=P•MPL (8.6)
(8.7)
这时,完全竞争厂商实现均衡的条件可以写成:
VMP=W (8.8)
即完全竞争厂商使用要素的原则是:边际产品价值等于该要素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