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垄断是指厂商在要素市场上作为要素的买方是垄断者,但在产品市场上作为产品的卖方是完全竞争者。要素市场之所以出现买方垄断,可能是由于在一个特定区域只有一家厂商购买生产要素,也可能是由于某个厂商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并非为其它厂商所需要。
先来研究产品市场。由于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因而厂商只能被动地接受市场形成的既定的产品价格,在这个价格下厂商可以以不变的价格卖出它所有的产品,因此对厂商来讲,可以将产品的价格看成常数。这样,MR=AR=P(有关内容见第六章)。
再来看要素市场。我们假定只有一种要素—劳动L。厂商使用要素的原则还是MRP=MFC,这一点对于买方垄断的厂商仍然适用。结合产品市场,可以得到:
(8.10)
可见,买方垄断条件下,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等于要素的边际收益产品。再来看厂商的要素成本问题。在买方垄断条件下,要素市场中只有一个买方,因而该要素的市场供给曲线就是厂商所面临的要素供给曲线。市场供给曲线必定是向右上方倾斜的,因为站在市场的角度,要素的价格提高,消费者愿意提供的要素的数量也会跟着提高,即要素供给量和价格成正相关。所以厂商所面临的要素供给曲线也是向右上方倾斜的,见图8—4中的SL曲线。下面我们再来看要素成本问题。
先引入平均要素成本的概念。平均要素成本(AFC)指厂商为使用每一单位生产要素平均支付的成本。按照定义,可以得到:
(8.11)
可以看出,平均要素成本就是厂商使用要素的价格,因此厂商的要素平均成本曲线就是厂商所面对的要素供给曲线,它表示消费者在不同的要素价格下愿意提供的要素数量,同时也表示厂商在不同价格下能够雇用的要素数量(见图8-4)。
再来看厂商的边际要素成本问题。为简单起见,假定要素供给函数是线性的,即:
(a、b均为常数,且b>0)
则:
(8.12)
进而可以得到:
(8.13)
从式8.13可以知道,边际要素成本总是比要素的价格要高。厂商在买方垄断的市场上所面对的要素供给曲线是向右上方倾斜的,表明随着该厂商要素购买量的增加,它必须支付的要素价格会越来越高。当买方垄断的厂商每增加一单位要素的使用,它就必须以新的更高的价格购买所有的要素,由此所导致的总成本增量必然大于平均要素成本的增量。因此,边际要素成本曲线总是位于平均要素成本曲线之上,且其斜率也比平均要素成本大。
如图8-4所示,VMP为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曲线,MFC为厂商的边际要素成本曲线,SL为厂商所面临的要素供给曲线。由于MRP=VMP,因而厂商的要素使用原则MRP=MFC可以写成:VMP=MFC,因而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点应位于VMP与MFC的交点E处,厂商在均衡时对要素的需求是L0,要素的价格是W0。可以看出,要素的价格是按照厂商所面临的要素供给曲线确定的,理由显然是要素价格低于W0,厂商将无法雇用到利润最大化的要素使用量L0,既然厂商在W0的要素价格上就可以雇用到L0的要素量,它当然不肯付出比W0更高的价格。
能否推导出买方垄断厂商的要素需求曲线呢?要素需求曲线意味着给出一个要素的价格,厂商可以根据自己利润最大化的原则确定一个最佳的要素需求量,即要素价格与要素需求量之间存在着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如图8-4,如果我们给定一个要素价格W1,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是VMP=MFC,在W1的价格下,显然厂商无法找到一个要素使用量能够满足这一条件。实际上,要素的价格也不可能是W1,因为厂商是要素的垄断买主,根据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原则,一旦决定使用L0的要素,它不可能再付出高于W0的要素价格。由此可见,垄断厂商的要素需求曲线是不存在的。
可以看出,买方垄断厂商的要素需求理论和垄断厂商的产品供给理论可以类比。垄断厂商根据MR=MC的原则确定它的产量,根据需求曲线确定产品的价格,无法推导出有规律的供给曲线;买方垄断厂商根据VMP=MFC的原则来确定它的最佳要素使用量,根据要素供给曲线决定要素价格,且无法推导出厂商对要素的需求曲线。
七、作业布置:
1.解释概念
边际产品价值 边际要素成本
2.计算题
⑴ 设某一厂商的生产函数为:Q = 0.1L3 +6L2 +12L (Q为每周产量,L为每周雇佣的劳动量),若产品、要素市场均完全竞争,产品价格为30元,周工资率为360元,厂商追求最大利润,求每周雇佣的劳动量?
⑵某人拥有资源为:大学毕业学历,可找到年薪为4000元的工作,房子3间,每年出租可得3000元租金,资金5万元,每年可获利息5000元。若该人以这些资源开一商店,年纯利为11000元。他这样做是否合理?应如何做?
⑶设某一厂商使用的可变要素为劳动L,其生产函数为:Q = - 0.01L3 +L2 +36L (Q为每日产量,L是每日投入的劳动小时数),所有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单位产品价格为10美分,小时工资为4.8美元,厂商要求利润最大化。问厂商每天应雇佣多少小时劳动?
3.简答题
⑴要素使用原则和利润最大化原则有何关系?
⑵简析完全竞争厂商使用要素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