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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误导中国经济的有害信条 173第一节 “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 173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思想材料 174第三节 中国特有的误人之见 176第二章 复杂的世界 185第一节 制度并非万能 185第二节 竞争政策的困境 186第三节 竞争价格的悖论 188第四节 竞争的作用有限 191第五节 “改革开放”:简单的经济政策准则? 192第三章 无法独立存在的市场 194第一节 市场交换、市场经济与秩序 194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心目中的“市场失灵” 196第三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政府 197第四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家庭和社会福利 199第五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企业 200第六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货币制度 202第七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本身作为事前防范的设施 204第一节 “自由”的观念和自由主义 207第二节 自由与平等 208第三节 自由与强制 212第四节 行不通的自由主义 215第五节 不可超越的公平和平等 221第五章 多种多样的经济体制 223第一节 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 224第二节 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结构特征 227第三节 决定市场经济模式多样化的根本原因 229第四节 一国的文化传统与市场经济模式 232第五节 历史过程塑造市场经济模式 234第六节 蜕变中的美国模式 236第六章 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 239第一节 市场经济与资本金私有 239第二节 近现代公有企业的历史回顾 241第三节 有效率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 244第四节 有效率的公有财产代管人 246第五节 并不充分的经济效率条件 250第六节 东欧私有化的教训 253第七节 新世纪的真正问题 257第七章 对自由贸易的迷信 258第一节 正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迷误 258第二节 富国靠保护幼稚产业而兴起 262第三节 贸易保护主义下的科技革命 266第四节 自由贸易中的失败者 267第八章 全球化陷阱 271第一节 由发达国家界定的含义 271第二节 国际垄断资本的计谋 274第三节 插入的讨论:有害的外国直接投资 275第四节 危险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 278第五节 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280第六节 “溶入国际社会”? 283第七节 曲解历史的“对外开放”神话 287第九章 “外向型经济”的误区 289第一节 自相矛盾的对外经济政策 289第二节 外向型的限度 291第三节 不成功的发展道路 295第四节 中国今后的发展战略 299.17

作者:左大培 当前章节:1569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7:02

第一章????? 误导中国经济的有害信条 173第一节 “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 173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思想材料 174第三节 中国特有的误人之见 176第二章 复杂的世界 185第一节 制度并非万能 185第二节 竞争政策的困境 186第三节 竞争价格的悖论 188第四节 竞争的作用有限 191第五节 “改革开放”:简单的经济政策准则? 192第三章 无法独立存在的市场 194第一节 市场交换、市场经济与秩序 194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心目中的“市场失灵” 196第三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政府 197第四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家庭和社会福利 199第五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企业 200第六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货币制度 202第七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本身作为事前防范的设施 204第一节 “自由”的观念和自由主义 207第二节 自由与平等 208第三节 自由与强制 212第四节 行不通的自由主义 215第五节 不可超越的公平和平等 221第五章 多种多样的经济体制 223第一节 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 224第二节 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结构特征 227第三节 决定市场经济模式多样化的根本原因 229第四节 一国的文化传统与市场经济模式 232第五节 历史过程塑造市场经济模式 234第六节 蜕变中的美国模式 236第六章 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 239第一节 市场经济与资本金私有 239第二节 近现代公有企业的历史回顾 241第三节 有效率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 244第四节 有效率的公有财产代管人 246第五节 并不充分的经济效率条件 250第六节 东欧私有化的教训 253第七节 新世纪的真正问题 257第七章 对自由贸易的迷信 258第一节 正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迷误 258第二节 富国靠保护幼稚产业而兴起 262第三节 贸易保护主义下的科技革命 266第四节 自由贸易中的失败者 267第八章 全球化陷阱 271第一节 由发达国家界定的含义 271第二节 国际垄断资本的计谋 274第三节 插入的讨论:有害的外国直接投资 275第四节 危险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 278第五节 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280第六节 “溶入国际社会”? 283第七节 曲解历史的“对外开放”神话 287第九章 “外向型经济”的误区 289第一节 自相矛盾的对外经济政策 289第二节 外向型的限度 291第三节 不成功的发展道路 295第四节 中国今后的发展战略 299.17

20世纪前半期经济全球化大倒退的第一个直接原因是两次世界大战:在战争期间,任何向敌对国家出售产品或投入资金的行为都会被视为资助敌人的卖国行为。大战加剧了各国的民族主义,使各发达国家看到经济上的自给自足对民族利益的重要性。结果是各国都采取措施以减少经济上的对外依赖,导致降低了各国之间在经济上的相互往来。

20世纪前半期经济全球化大倒退的第二个原因是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在30年代大萧条之后,许多西方工业化国家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重都大幅度下降,直到二次大战后很久才恢复到30年代之前的最高水平。这可以说是一次地地道道的“全球化的大倒退”。倒退的主要原因是,各国政府在30年代的大萧条面前竞相以货币贬值刺激出口,结果是使各国之间的贸易战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各国都转向保护本国国内市场的贸易保护主义,导致了国际贸易的衰落。当时从国际分工向本国自给自足的倒退是如此之严重,以致德国历史学派的著名代表桑巴特把“经济民族化”说成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透过这些看似偶然的事件去探究在背后推动它们的最终动力,我们可以发现,正是经济发达的帝国主义国家中的民族利己主义或“国家利己主义”,才是中止甚至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根本力量。毫无疑问,正是这种以国家为本位的国家利己主义,导致了各经济发达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中采取了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生,归根结底是由于各大帝国主义强国相互争夺世界霸权。推动这种争霸世界斗争的国内动力,正是各帝国主义国家中的民族利己主义和国家利己主义,是充满政治野心的国内政客对这种民族利己主义的操纵和利用。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在许多方面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继续,对德国来说特别是如此。

罗莎·卢森堡和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经指责第二国际西欧各党的领导,说他们支持本国政府进行帝国主义战争,把马克思的著名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变成了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自相残杀”。但是实际上,第二国际各国党的领袖的行为反映了一个社会现实:当时西欧的民主政治已经使各国的工人阶级与本国的其它阶级和阶层结成了一个“民族利益共同体”;就整体来说,各国工人都已经把本国“民族利益共同体”的利益放在别国阶级兄弟的利益之上。正是由这种“民族—国家利益共同体”产生的民族利己主义或“国家利己主义”中止甚至逆转了19世纪的经济全球化进程。

今天,同样的民族利己主义或“国家利己主义”也在威胁着当前的经济全球化进程,而这种民族利己主义或“国家利己主义”首先来自于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特别是美国。这集中表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这一轮“经济全球化”从来就不包括劳动市场的全球化。正统的西方经济理论习惯于把市场分为3类: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市场。但是目前人们谈论的经济全球化却只包括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全球化,根本就不涉及劳动市场的全球化。应当说,这种话语习惯是反映现实的,因为现在穷国的劳动力确实几乎无法向发达国家流动,阻挡这种流动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形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从政府到民众都不想开放边界,让穷国的廉价劳动力自由流入本国。这首先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工人反对穷国劳动力的流入,怕因此而危及自己的工资和就业,而其他阶层和政府则不能不向这种情绪让步。其结果是发达国家对穷国的劳动力关闭了它们的边界,强行阻止了劳动市场的全球化进程。这就造成了目前的经济全球化中并不包括劳动力的流动全球化,这不仅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而且甚至可以说是由发达国家的利益造成的。

当然,发达国家的许多企业甚至个人是愿意使用穷国的廉价劳动力的。但是他们深知穷国劳动力大批流入会在短期中造成大量失业,而且会明显地降低本国工人的工资,这又会带来剧烈的社会冲突甚至严重的社会动荡。近年欧洲国家特别是德国不断暴露出来的排外倾向,就是这种社会冲突的前兆。因此,为了保障本国的社会和平和生活安宁,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社会阶层,包括企业界,都接受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基本上禁止穷国劳动力流入本国,不允许劳动力市场全球化。这就造成了发达国家对穷国移民的极严厉的限制。

恰恰是这种心照不宣的政治默契表明了,在当今发达国家的那种政治民主制度下,一个国家的全体公民——从资本家、企业主到普通工人——仍然把自己的国家看作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仍然把这个共同体成员的利益放在其它国家公民的利益之上。由此就产生了美国式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美国人会毫不犹豫地把本国公司向中国出售军事技术的行为看作“卖国”。当前的这一轮经济全球化并没有打破国家作为“民族利益共同体”的世界经济根本格局,反而使其进一步强化。

由于美国政府采取了在国际上独断专行的单边主义政策,使美国成了当代的民族利己主义和“国家利己主义”的代表。美国政府在中东偏袒以色列,使美国政府的政策成了犹太民族主义的工具;美国政府拒不服从国际战争罪行法庭的管辖,不参加有关环境保护的“京都议定书”,都显示出本国利益至上的极端国家利己主义。号称“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如此我行我素,这就不能不引起世界各国、各个民族争相仿效,在全世界掀起民族利己主义的浪潮。

“911”美国遭受恐怖袭击之后,美国人的“爱国主义”情绪急剧高涨。正在美国执政的新保守派操纵和利用这种情绪,在美国煽起了美国式的民族主义和国家利己主义的狂潮。一心要称霸世界的美国新保守派竟让美国多数百姓相信了“伊拉克的萨达姆与袭击美国的基地组织相勾结”的谎言,并借此发动了侵略伊拉克的战争。

美国人其实都明白,2003年入侵伊拉克的战争是一场“消灭任何不听美国的话的政权”的战争,是一场开始在全球建立“美国帝国”的战争。但是这场战争还是让美国式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达到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程度,有一个州的议会竟然要将反战人士作为“恐怖主义分子”来对待!这样的“爱国主义”已经不是普通的爱国情绪,而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帝国主义爱国主义”和“帝国主义国家利己主义”。

说伊拉克战争中的美国式“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是“民族利己主义”或“国家利己主义”,其最明显的证据就是:美国的北约盟国德国和法国都坚决反对武装入侵伊拉克,其真正的深层原因显然是由于入侵伊拉克不合乎其本国的利益。尽管如此,美国仍然发动了侵略伊拉克的战争,这就说明,美国的“帝国主义国家利己主义”已经发展到了不顾其盟国的反对而一意孤行的地步。

不仅如此,当今的美国式“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狂热分子,还公然要惩罚一切不追随其进行侵略战争的人。由于法国反对在联合国通过入侵伊拉克的决议,美国的极端“爱国主义分子”已经不断叫嚣要“惩罚”法国。某些美国的狂热分子甚至已经开始“抵制法国货”,将法国产的葡萄酒倒入阴沟。这已经很有点“国家之间的矛盾导致贸易下降”的味道。如果美国的“爱国主义”狂热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很难设想法国人不会采取相应的反击行动。那时我们就会看到历史上一再出现的现象:各国的“民族利己主义”或“国家利己主义”的发展及其相互冲突,妨害了国际贸易的扩大,甚至导致其下降。这种状况严重到一定程度,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就会出现倒退。

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事实都表明,正是经济最发达国家中的“帝国主义爱国主义”和“帝国主义国家利己主义”,是断送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主要根源。

经济全球化之下的民族产业

“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一个在20世纪90年代才风行于全世界的概念。但是这一次经济活动全球化的进程,却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起就开始了。根据目前通行的经济全球化定义,当前的这一轮经济全球化包含下述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商品交换的全球化,也就是每个国家的人民都越来越多地与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进行贸易,而在这种贸易全球化背后发生的是商品生产和劳动分工的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另一个方面是资本和资金的运动全球化。具体说来,资本运动的这种全球化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资的全球化——每个国家的人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实际的投资活动,不过这方面的主力当然只能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另一方面则是金融活动的全球化,是任何国家的金融资产都趋于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其中也包括了贷款、证券交易和股票投资的全球化。

这两个方面的实际经济活动全球化,意味着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都越来越融为全球一体化的统一大市场,任何国家的商品买卖和资本流动都越来越突破国界和地区的限制,在全世界的广阔范围内进行。这种全球化的一个最明显的证据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商品和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性越来越强,国际贸易增长快于全球经济增长,国际资本流动的增长又快于国际贸易的增长。

这一轮经济全球化还有一个前所未有的特点:少数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越来越成了经济活动全球化的主要载体,它们把自己对外国的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有机地结合起来,跨国界设置自己的生产和交易流程,在某些国家投资设厂,将一些零部件出口到这些工厂去加工组装再进口到本国,从而将国际贸易整合进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流程中来。

与这种实际经济活动全球化的趋势相适应,绝大多数国家政府的经济政策也越来越具有全球化的眼光。这样一种眼光的经济政策导致了经济政策上的一种趋势,它趋向于对全球各国的商品和资本的流入本国与流出本国都实行自由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样一种经济政策变化趋势是确实存在的。

在这样的经济活动全球化背景下,近年我国流行一种观点,认为“民族产业”的概念已经过时,不应再强调发展本国的民族产业,而应使本国的经济尽快融入全球化的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中去。还有些人更主张将中国的企业纳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国际经营流程中去,依靠外国大公司提供的技术,专门从事跨国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某些劳动密集的部分,从而使中国经济完全变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经营流程的某一部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应当“不求所有,只求所在”,不应再把外国的企业与本国的企业相区别,“只要是在中国的企业,就都是中国的民族产业”。

这样的看法对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极其有害。实际上,恰恰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要求我们特别重视保护和促进本国企业的发展;也只有本国企业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强大才能使中国成为经济全球化中的赢家。

民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意义

一国的民族产业是在其本国注册、由其本国人主导并以其本国为经营活动的指挥中心的产业和企业。

恰恰是在我们这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一国的民族产业才对其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决定性的意义。

首先应当清楚,当前的这一轮经济全球化并没有打破国家作为“民族利益共同体”的世界经济根本格局,反而使其进一步强化。这反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这一轮“经济全球化”中从来就不包括劳动市场的全球化,由此而破坏了在人均收入上拉平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最主要机制。

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拉平不同地区之间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的最有效手段是让劳动力在这些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这样就可以使不同地区的劳动报酬趋于均等化。就全球范围来说,在人均收入上拉平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最主要机制是劳动市场的全球化,劳动市场的全球化意味着劳动力日益强烈地在全球范围内流动。

正统的西方经济理论习惯于把市场分为3类: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市场。但是目前人们谈论的经济全球化却只包括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全球化,根本就不涉及劳动市场的全球化。应当说,这种话语习惯是反映现实的,因为现在穷国的劳动力确实几乎无法向发达国家流动。

形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从政府到民众都不想开放边界,让穷国的廉价劳动力自由流入本国。这首先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工人反对穷国劳动力的流入,怕因此而危及自己的工资和就业,而其他阶层和政府则不能不向这种情绪让步。其结果是发达国家对穷国的劳动力关闭了它们的边界,强行阻止了劳动市场的全球化进程。这就造成了目前的经济全球化中并不包括劳动力的流动全球化,这不仅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而且甚至可以说是由发达国家的利益造成的。

当然,发达国家的许多企业甚至个人是愿意使用穷国的廉价劳动力的。但是他们深知穷国劳动力大批流入会在短期中造成大量失业,而且会明显地降低本国工人的工资,这又会带来剧烈的社会冲突甚至严重的社会动荡。近年欧洲国家特别是德国不断暴露出来的排外倾向,就是这种社会冲突的前兆。因此,为了保障本国的社会和平和生活安宁,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社会阶层,包括企业界,都接受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基本上禁止穷国劳动力流入本国,不允许劳动力市场全球化。这就造成了发达国家对穷国移民的极严厉的限制。

恰恰是这种心照不宣的政治默契表明了,在当今发达国家的那种政治民主制度下,一个国家的全体公民——从资本家、企业主到普通工人——仍然把自己的国家看作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仍然把这个共同体成员的利益放在其它国家公民的利益之上。由此就产生了美国式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美国人会毫不犹豫地把本国公司向中国出售军事技术的行为看作“卖国”。

在这种以国家为基本的利益共同体的格局下,一国绝大多数人的福利都取决于、也只能取决于本国的人均产出;而当代的经验事实和经济增长理论都证明,就长期来说,一国的人均宏观总产出又取决于该国的技术水平,取决于该国人民掌握的技术知识,用一个流行的术语说,一国的人均总产出取决于该国的“人力资本”。经济发展首先意味着急剧提高一国的人均宏观总产出,它的首要前提是迅速增加该国人民掌握的技术知识——该国的“人力资本”。

这里所说的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不仅包括生产上的科学技术知识,而且包括了有关销售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和知识。在现代的市场经济中,一国人民掌握的技术知识、一国的“人力资本”集中在而且集中体现在该国的民族产业中,特别是体现在该国的大企业中;而且只有在一国民族产业和企业的发展中,该国人民掌握的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才能够得到足够的发展。前苏联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可谓不遗余力,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体制妨碍了本国企业的成长,就使其在生产技术上仍然处于落后状态。

于是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样一个简单的现象联系:经济越发达的国家掌握的先进技术知识就越多,其大企业就越多越强。当今的经济发达国家几乎都有大量拥有先进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大企业。世界的头两大经济强国——美国和日本,具有世界上最多的巨型跨国公司;就连小小的老牌发达国家荷兰,也有菲利浦公司和壳牌石油公司来支撑自己的经济。

在今天这个时代,一个国家的企业,其资本和企业经营管理层的雇员主要还是来源于本国。即使是大的跨国公司,大体上也还是如此。不仅如此,这些跨国公司本身也都把自己视为某一个发达国家的企业,要求这个发达国家的政府特别保护自己的利益。

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大名鼎鼎的欧洲电气公司菲利浦公司在中国的所作所为。菲利浦公司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大跨国公司了,到2000年为止的15年里,它在中国已经投资10亿美元。从大百货商店所卖的照明灯具看,与它合资的企业可能占了中国白炽灯市场销售量的一半,菲利浦公司由此而从中国赚得了可观的利润。可是这个菲利浦公司却并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中国企业,甚至并不采取一种忽视国籍的中间立场,而是偏偏要强调自己是一个欧盟国家的企业,挑动欧盟对中国搞反倾销。欧盟13年以前就对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彩电征收反倾销的高关税,而带头起诉的就是这个菲利浦公司。仅此一例就足以说明,外国企业、特别是外国的跨国公司,不仅不想把自己看成是不发达国家的企业,而且自觉地与不发达国家的企业为敌,与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为敌。

在这样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要想快速地发展本国经济,就必须尽快增加本国人掌握的先进技术知识,尽快、尽多地作大作强本国的企业,发展自己的民族产业。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在最近50年中取得了最快的发展,跨入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门槛,原因之一就是它们发展起了强大的民族产业。

保护和发展本国的先进制造业

恰恰是在当前这一轮的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之间处在经济上相互的激烈竞争中。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落后国家才特别需要保护和发展本国的先进制造业,舍此便不能发展本国的民族产业,不能增加本国人民掌握的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因而不能增加本国的人均宏观总产出和总收入。

上一次经济全球化的历史经验证明了这一点。

实际上,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并不是直线性地一直向前推进的,它经历过巨大的波折。在20世纪上半期的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战争和30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萧条曾经使经济全球化的历程经历了一次大倒退。在这次大倒退之前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济全球化曾经达到了空前未有的高度。大致的统计资料表明,目前整个世界的经济全球化程度,并不比一百多年前强多少。在100年前的1900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还不知道今日限制人员流动的“签证”为何物。当时的资本流动相当自由,流动的全球性也很强;甚至产品交易的全球化程度也极高——在英国这样的老牌发达国家中,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重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恢复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水平。

即使根据弗兰克的看法,19世纪末达到高峰的那上一次全球化的历程至迟也于18世纪下半期开始。那次全球化过程的主要推动力是18世纪末发生的英国产业革命。在这次全球化过程的初期,进行并完成了产业革命的英国统治着世界经济,一度占世界工业总产量的一半。为了保障自己的这个经济上的统治地位,英国主张并带头实行了自由贸易政策,从而极大地推动了19世纪的全球化进程。但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和德国已经赶上和超过了英国,成了世界第一和第二经济强国。这样的世界经济格局基本上一直维持到20世纪末。

而恰恰是19世纪的这次全球化证明了保护和发展本国的先进制造业的极端重要性。在这方面,美国和拉丁美洲国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虽然拉丁美洲各国取得政治独立的时间比美国晚了40年,但是19世纪初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明显差别,其它的经济条件(如人均可耕地面积、人种)都相差不多,当时它们在经济上都远远落后于英国。但是在整个19世纪中,美国人在不断反对英国人干涉其内政的斗争中对自己的制造业实行高度的贸易保护主义,结果是很快就发展起了最先进的工业和经济,在19世纪末成了世界第一经济强国;而拉丁美洲各国却被英国政府的“友好”姿态所迷惑,听信了英国人的甜言蜜语,实行被动适应英国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政策,幻想以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来“融入”英国主导的全球化经济体系,听任英国的工业来摧毁自己的制造业,到20世际初终于全部落入第三世界国家的行列。

当然,拉丁美洲各国一般都没有真正彻底地实行过自由贸易政策。它们国内也都有反对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观点和势力,各国政府也都采取过不少限制进口的措施,特别是对许多进口产品征收过高关税,甚至为保护本国的某类产业而征收过较高的进口关税。但是,拉丁美洲国家对进口品征收高关税的目的与当时的美国有着原则的不同。

美国对进口的高关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而拉丁美洲的高关税却是为了使政府得到尽可能多的财政收入。为保护产业而征收的高关税最好是禁止性的,而为增加税收收入而征收的高关税当然不想杜绝进口——那样政府就收不到关税了。为增加税收收入而征收的高关税势必要允许进口达到相当大的数量,以保证可以从进口中收到尽可能高的关税。这样,为增加税收收入而征收的高关税一般都不会给予本国产业以足够的保护。

对于19世纪的拉丁美洲各国来说更致命的是,由于它们的关税政策主要是从财政收入的角度考虑的,一旦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好转,政府就没有很强的动力去维护对进口品的高关税。特别是当这些国家的出口增加之后,国内购买力的增加导致进口增加,政府由于关税收入增加而愿意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结果导致进口工业品关税失去了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

到19世纪中叶,整个拉丁美洲大陆都转向了外向型的经济发展道路,力图融入当时由英国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通过商品出口和外国资本流入来迅速发展经济,而它们所依靠的出口产品,只能是拉丁美洲各国有很强的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这样的外向型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一直被沿用到20世纪30年代,结果导致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片面依靠少数农产品。在世界性的农业生产过剩和30年代大萧条之后,拉丁美洲各国的经济地位迅速下降,终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都成了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美国由于在19世纪中坚持不懈地靠保护关税来发展本国工业,把本国建成了世界第一工业强国,最后变成了经济最发达的富国。

世人现在都在传说拉美国家本世纪50年代以来保护本国制造业的“进口替代战略”如何不成功,他们却不知道,正是由于拉美国家吃够了19世纪的自由贸易政策的苦头,它们才在本世纪中期转向了“进口替代”的经济发展战略。

与此相对照,美国在1776年独立时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但在19世纪上半期就广泛发展起了使用机器的工业化生产。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内战之后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间,美国工业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在19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工业生产已经跃居世界首位,而到1913年,美国的工业产量已经占整个世界工业生产的36%。而在这样高速的工业发展过程中,美国一直实行着高额的保护关税。正是由于美国关税中的保护主义成分是如此之强烈,美国的一位经济历史学家才写道:“我们商业政策的基调从一开始就是为国内制造商保留国内市场,而排斥外国竞争的”。直至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才放弃了保护关税政策,转向了自由贸易。

《1890年麦金来关税法》使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美国关税达到了顶点,该法将整体关税率从38%提高到49.5%。要体会美国19世纪的关税率有多高,我们只须把它与今日的通行关税作一个比较就可以知道。“世界贸易组织”现在允许“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国保留较高的进口关税,但是平均关税率也不过15%!美国的榜样是当时促使法国、德国和其它欧洲诸国采取保护关税政策的一个因素。由于美国这样实行高度的贸易保护主义,再加上美国经济规模为世界最大,美国成了世界上最不开放、最不全球化的国家: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的对外贸易占其GDP的比重还不到10%。

在1912年,全部进口的平均关税负担在法国为8.2%,在德国为8.4%,在意大利为9.8%,而在美国却达18.5%。英国由于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进口关税接近于0。但是英国当时已经是一个经济上正在衰落的国家,它的工业产量已经被美国和德国所超过。那时候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下,中国政府不能也不敢保护本国的制造业,仅有的关税壁垒也被国际条约限制而不得超过5%,实际上平均关税率连5%都不到。而那些新起的经济强国,特别是经济发展速度远远快于英国的国家,都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其平均关税率都明显高于中国。

很明显,美国和德国是19世纪那一轮经济全球化的赢家,而中国和拉丁美洲则是典型的输家。输家不如赢家的地方有许许多多,但是对外经济关系和政策上的弱点肯定是不发展的原因之一。在这方面,拉丁美洲和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失败就败在没能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本国的先进制造业,没能发展本国的民族产业、增加本国人民掌握的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拉丁美洲的失败更是由于被动地适应英国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幻想以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来“融入”英国主导的全球化经济体系,因而不能足够地增加本国的人均宏观总产出和总收入。

促进民族产业和自主的技术发展

为了在当前的这一轮经济全球化中快速地发展中国经济,我们不仅应当保护和发展在中国土地上的先进制造业,而且尤其应当促进本国民族产业的发展,坚持由本国企业进行的自主技术发展。

近年来我国存在着一种偏向,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发展中国经济的唯一道路就是将中国的企业纳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国际经营流程中去,依靠外国大公司提供的技术,专门从事跨国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某些劳动密集的部分,从而使中国经济完全变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经营流程的某一部分。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许多企业不求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而满足于使用外资提供的技术,甘当为外国企业品牌生产的“世界工厂”。更有许多企业把自己矮化为外国公司的组装车间或零部件加工厂,从外国进口散件组装汽车出售,甚至完全让外国企业控制,靠进口零部件加工再出口由外国企业销售过活。

有人认为这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正确发展战略,其实是葬送中国长远经济发展的错误道路。正确的道路应当是自主地促进本国民族产业的发展,坚持由本国企业进行的自主技术开发。

  在短短10年时间里成功地壮大为国际级家电企业的TCL,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自主发展我国民族产业的必要。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万明坚,引用了一份曾经被产业界广为传播的文章《日本企业战胜中国制造的五张王牌》,指出此文“是日本新闻界对日本企业的忠告”,它“提出日本企业所具有的优势,也就是所谓五张王牌,包括先进的生产方式、专利技术、质量品牌、产品设计开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等,也是中国企业面对国际化竞争急需解决的问题。‘中国制造’如果依然停留在三来一补、OEM、ODM等简单的加工层面,我们终将沦为整个价值链的最低端,只能获得微薄的利润,失去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

TCL在并购了阿尔卡特全球移动电话业务之后发出豪言:用TCL精心构建的资本优势、资源优势和智力优势,战胜日、韩企业。万明坚说:中国制造业怎样战胜日韩?“必须要有智慧化的提升,而不能简单沦为第三世界的代工,挣加工费。中国制造业现在还做得比较顺手,大家还可以活得很好,但这不等于要让海外资本、资金来利用我们的优势,反而应该利用这种资源优势去整合海外的技术与品牌,正确的策略是资源优势、资本优势、智力优势三者同时并举。发展路径为:利用资源优势完成资本的积累,再快速吸收智力优势”。

“制造业的强大必须智慧化,任何一个产业都可以把规模做得很大,都可以通过规模做大来降低成本,最终使国内厂家把价格打得很低,最后却象一个陷阱,越来越被动。如何摆脱这个怪圈?”“简单依靠成本优势的话,中国制造业的优势是短期的,一旦别人改善了配套环境、投资环境,我们的成本就不再有优势。”

“现在我们制造业竞争力对出口带动很大,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冷静。要有专利、标准等,形成相当强的设计能力,最后上升为制定局部行业标准以及消费潮流的能力。中国的制造业目前已经发展到相当高水平,现在应当要警醒了,要提高档次进入智力竞争了。中国在制造业上将来要面对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国的竞争”。(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5月3日第21版)

万明坚精辟地指出了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根本矛盾:技术水平低的落后国家在国际竞争中靠的是工资低的成本优势,而经济发展的最终成就之一就是摆脱低工资的贫困状态。要变成高工资而又不丧失国际竞争中的成本优势,唯一的出路是发展民族产业和自主的技术,从整体上提高本国企业和民众的技术水平。

其实,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和韩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已经雄辩地说明了自主技术发展的重要性。

日本的两个最大的汽车制造企业——丰田和日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学习制造轿车技术的过程中走了很不同的道路:日产更多地依赖外国技术,曾经采用过进口零部件组装的方式组装过英国的奥斯叮轿车;而丰田从来都是坚持自主学习,没有采用过CKD方式,而不得不大量地在没有来自掌握技术方的直接投资和技术转移的条件下,模仿制造市场上已有但自己过去又不能生产的车型。这两条不同道路的不同结果是:丰田发展出了比日产更强的组织能力,并创造了风靡世界的丰田生产方式(精益生产方式);而日产不但越来越追不上丰田,还在20世纪90年代一度陷入困境,不得不引入法国的国有控股企业雷诺汽车公司进行重组。

韩国的两个最大的汽车制造企业——现代和大宇,最初都是通过CKD方式组装外国汽车而开始学习制造轿车。但在后来的年月里,现代始终坚持自主学习,不允许外国企业控制自己,而大宇却长期依靠与美国通用合作来获得技术。今天现代已经成为世界级的汽车生产厂商,而大宇却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陷入困境,于2002年被美国通用收购。

其实,就国际上国家之间的整体比较来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和韩国整体上还是靠本国的民族产业来发展经济的,真正靠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来发展本国制造业的国家是拉丁美洲的墨西哥等国。而这两种不同的发展道路所造成的不同后果现在已经表现得清清楚楚。正如本文前边指出的,当今的经济发达国家几乎都有大量拥有先进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本国大企业。另一方面,历史的事实又是,除了新加坡这样的城市小国之外,我们几乎看不到靠外国的跨国公司实现本国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的范例。稍微大一点的由落后国家转变为发达工业国的后起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等,无一例外地都主要是依靠本国企业在工业上和经济上赶上了先进国家。而那些从一开始就依靠外国的跨国公司来发展本国经济特别是本国制造业的国家,如拉美的墨西哥等国,则都一直还在第三世界的队伍中挣扎。

不能靠白送公有企业来培养资本家

前些日子,在原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浪潮中,出现了廉价出售中小企业产权的势头。某些地方政府的官员不顾各方面的反对,强行以低得惊人的价格将公有企业的产权成批地出让给极少数个人或私营企业,甚至以罢官威胁不积极执行这一方针的人。一些人或明或暗地鼓吹向少数“企业家”白送公有企业,理由是这样就能提高效率,解决就业问题。这样作的结果(也是某些人的主观目的),就是靠白送公有企业来培养少数的大资本家。

这是一种极坏的做法,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都会带来极其有害的后果。

这样作的最大害处,就是纯粹人为地制造出少数大富翁,加剧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和两极分化。而在二十年的经济改革之后,社会上已经普遍地出现了对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反感,人民群众到处在切齿痛骂腐败现象,政府分配财富和权利的任何措施都已经成了社会上最敏感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向少数人白送大笔财富,让他们一夜暴富成大资本家,这已经不再是违反社会公平准则的问题,而是在恶化社会环境,制造阶级矛盾,为人民群众不满的大爆发和社会的动乱创造条件。

白送公有企业会提高效率,解决就业问题吗?这是幻想。在市场经济中,出售和购买企业产权本来是常有的经营行为,在正常情况下,它是可以提高效率的。但是买卖企业产权会提高效率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市场经济的那种“正常情况”,而市场经济的正常情况是企业的原所有者总是想把自己的企业卖的贵一些,这恰恰是白送企业产权的对立面!正象可以白白得到的物品不会被人珍惜一样,可以白白得到的企业也不会被资本家珍惜。如果购入企业产权的代价高到一定程度,就会使只有确信购入企业后能够提高效率的人才购入企业,这样的企业产权转让将会提高效率;而在白送企业的情况下,不能提高效率、甚至会降低效率的人都会去“购买”企业,也势必会有一部分企业落入只能降低企业效率的人手中。事实也已经证明,许多靠白送而得到公有企业的人不过是想倒卖企业而已,这种炒卖企业的做法已经使许多原来还能正常经营的企业也陷于瘫痪,企业的效率不是提高而是降低了。因此,靠白送公有企业来提高效率的说法只不过是一个骗人的神话。想靠白送公有企业来解决就业问题更是异想天开:在现在的公有企业人员过多的条件下,任何购入企业的资本家都会大量裁减员工,又哪里会解决谁的就业问题!如果说私营企业能够增加就业,那也是新开办的企业有这个作用。想靠私营企业增加就业,那就应该要求资本家拿出自己的钱来开办新的私营企业,而不应该靠白送公有企业来培殖资本家。

白送公有企业所直接造成的最大问题,是间接地剥夺了用来补偿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资金。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中,国有和集体所有企业的职工都享有大量的社会保障;这使得我们这种国家在过渡到市场经济之后,国家仍然必须向这种企业的原有职工提供大量的养老金、医疗费用等社会保障,而国家可以用于这种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却又极度缺乏。最近一些地方试图以买断工龄的办法来减少政府未来的社会保障负担:政府按公有企业职工的工龄一次性地付给职工个人一笔钱,从此不再为该职工提供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即使实行这种做法,政府也恰恰是在目前需要大量的资金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本来应当尽可能地增加资金收入以用于职工的社会保障,而出售公有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本来是筹措资金以向这些企业的职工提供社会保障的一个非常正当的渠道。以这种方式筹措职工社会保障资金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应当在未来向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障金是原公有企业欠整个社会的最大债务,而偿还这笔债务的资金当然首先应当来自这些企业,包括来自出售这些企业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白送公有企业,不仅是减少了政府可以用于公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的资金收入,而且实际上侵占了本应用于原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的基金,是将可以为公有企业职工提供社会保障的资金白送给少数个人。白送公有企业产权的实质不仅是人为地制造企业原有职工社会福利基金的流失,而且是让少数人靠剥夺原公有企业的职工而致富。

最可笑的是,有人在这个问题上竟援引德国在前东德地区实行私有化的例子,大肆渲染德国政府如何向私人资本家白送公有企业产权,以此来作为应当向少数人白送公有企业产权的证据。这些人所引的德国的做法不仅不能证明白送公有企业产权正确,反而恰恰说明了中国绝不能走白送公有企业产权的道路。为了能够跑步进入资本主义,德国政府确实在前东德地区向私人资本家大量白送公有企业的产权;但是这样作的结果是少数私人资本家迅速致富,国家却必须承担原公有企业员工的一切社会福利负担,而出售企业又没有给国家提供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德国政府靠在原西德地区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障缴费和税收来筹措东德地区的社会福利资金,以此来每年向东德地区输送1千亿马克的财富,结果是搞得民怨沸腾,造成了至今为止日甚一日的对执政党的不满。而老百姓的这种不满是完全有道理的,因为德国政府的这种做法等于将向人民大众收的税白送给少数资本家作他们的资本。德国的例子恰恰是向资本家白送企业失败的典型例证。德国原来是一个政府财源雄厚的高度发达国家,这样一个国家尚且被这种政策搞得陷入困境;中国这样的政府财源极窄的穷国如果实行这种政策,将势必会被搞得民穷财尽。

那么,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是不是绝对不可以向个人白送公有企业产权呢?回答应当是:不是绝对不可以,但是必须把这种白送限制在极其有限的规模上;白送的不应当是企业的全部产权,而只应当是企业的部分股权;必须在极其严格和公开的法律规制下进行这种送股;得到白送的股权的首先和主要地应当是原来的企业职工,他们应当得到白送的股权的大多数,这是对他们的一种补偿,因为他们过去为这些企业的发展作了贡献而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也可以向企业的领导、特别是已经作出了一定成绩的企业领导白送少数股权,但是这种股权只能占企业现有股权的极少数,其作用一方面是作为对企业领导成就报酬的一部分,更主要地是为了激励现任的企业领导努力地经营企业,因此不允许企业领导在离开企业之前

转让这种股权。但是更为关键的是,白送公有企业股权的行为必须只能由某种特定的法律主体来实施,这种主体的经济利益、其成员的个人利益必须是与公有财产的保值和增值有紧密的正向联系的。现在的许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控股公司的性质就类似于这种特殊的法律主体。这种有权白送公有企业股权的特殊法律主体必须不是政府机构或政府官员,但是其转让公有企业产权的行为又必须接受专门管理公有财产的政府机构的严格监督和批准。这样才能防止超过必要限度地过多白送公有企业的股权。

其实,对于公有企业“转制”和出售过程中所出现的上述问题,笔者在将近两年之前就撰写过专文进行批评。笔者当时就指出:近年来,各地在与外商合资、对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拍卖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过程中,已经和正在将大量的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权有偿转让给私营企业和私人。这些对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都是向私人出售公有企业产权的行为。笔者当时就指出,应当允许出售公有企业的产权,而且应当以法律规定保证做到这一点。但是更重要的是设计一套规则和机制,以保证公有企业产权转让有效率和不会造成公有财产的损失。笔者当时就指出,近几年的这种公有企业产权出售是极不规范的,它们基本上都是由少数政府官员个人任意而为。大多数国有企业产权的出售是由少数地方政府机构、甚至是由个别地方政府官员决定的,乡镇企业产权的出售更往往是由乡镇政府的个别领导说了算。而许多经营不善的企业往往卖给了原来的经营者。这样的出售带来了很严重的弊病,不仅会造成公有财产的大量流失,而且必然严重危害剩下的公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可惜的是,笔者当时指出的弊病并没有得到消除,反而有日益严重之势。因此,在这里概述一下当时笔者指出的消除弊病之道,应该是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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