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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误导中国经济的有害信条 173第一节 “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 173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思想材料 174第三节 中国特有的误人之见 176第二章 复杂的世界 185第一节 制度并非万能 185第二节 竞争政策的困境 186第三节 竞争价格的悖论 188第四节 竞争的作用有限 191第五节 “改革开放”:简单的经济政策准则? 192第三章 无法独立存在的市场 194第一节 市场交换、市场经济与秩序 194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心目中的“市场失灵” 196第三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政府 197第四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家庭和社会福利 199第五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企业 200第六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货币制度 202第七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本身作为事前防范的设施 204第一节 “自由”的观念和自由主义 207第二节 自由与平等 208第三节 自由与强制 212第四节 行不通的自由主义 215第五节 不可超越的公平和平等 221第五章 多种多样的经济体制 223第一节 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 224第二节 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结构特征 227第三节 决定市场经济模式多样化的根本原因 229第四节 一国的文化传统与市场经济模式 232第五节 历史过程塑造市场经济模式 234第六节 蜕变中的美国模式 236第六章 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 239第一节 市场经济与资本金私有 239第二节 近现代公有企业的历史回顾 241第三节 有效率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 244第四节 有效率的公有财产代管人 246第五节 并不充分的经济效率条件 250第六节 东欧私有化的教训 253第七节 新世纪的真正问题 257第七章 对自由贸易的迷信 258第一节 正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迷误 258第二节 富国靠保护幼稚产业而兴起 262第三节 贸易保护主义下的科技革命 266第四节 自由贸易中的失败者 267第八章 全球化陷阱 271第一节 由发达国家界定的含义 271第二节 国际垄断资本的计谋 274第三节 插入的讨论:有害的外国直接投资 275第四节 危险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 278第五节 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280第六节 “溶入国际社会”? 283第七节 曲解历史的“对外开放”神话 287第九章 “外向型经济”的误区 289第一节 自相矛盾的对外经济政策 289第二节 外向型的限度 291第三节 不成功的发展道路 295第四节 中国今后的发展战略 299.19

作者:左大培 当前章节:1551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7:02

第一章????? 误导中国经济的有害信条 173第一节 “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 173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思想材料 174第三节 中国特有的误人之见 176第二章 复杂的世界 185第一节 制度并非万能 185第二节 竞争政策的困境 186第三节 竞争价格的悖论 188第四节 竞争的作用有限 191第五节 “改革开放”:简单的经济政策准则? 192第三章 无法独立存在的市场 194第一节 市场交换、市场经济与秩序 194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心目中的“市场失灵” 196第三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政府 197第四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家庭和社会福利 199第五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企业 200第六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货币制度 202第七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本身作为事前防范的设施 204第一节 “自由”的观念和自由主义 207第二节 自由与平等 208第三节 自由与强制 212第四节 行不通的自由主义 215第五节 不可超越的公平和平等 221第五章 多种多样的经济体制 223第一节 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 224第二节 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结构特征 227第三节 决定市场经济模式多样化的根本原因 229第四节 一国的文化传统与市场经济模式 232第五节 历史过程塑造市场经济模式 234第六节 蜕变中的美国模式 236第六章 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 239第一节 市场经济与资本金私有 239第二节 近现代公有企业的历史回顾 241第三节 有效率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 244第四节 有效率的公有财产代管人 246第五节 并不充分的经济效率条件 250第六节 东欧私有化的教训 253第七节 新世纪的真正问题 257第七章 对自由贸易的迷信 258第一节 正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迷误 258第二节 富国靠保护幼稚产业而兴起 262第三节 贸易保护主义下的科技革命 266第四节 自由贸易中的失败者 267第八章 全球化陷阱 271第一节 由发达国家界定的含义 271第二节 国际垄断资本的计谋 274第三节 插入的讨论:有害的外国直接投资 275第四节 危险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 278第五节 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280第六节 “溶入国际社会”? 283第七节 曲解历史的“对外开放”神话 287第九章 “外向型经济”的误区 289第一节 自相矛盾的对外经济政策 289第二节 外向型的限度 291第三节 不成功的发展道路 295第四节 中国今后的发展战略 299.19

政府机构不应当享有国有资本的支配权,连国有资本的最高支配权也不应当享有。这首先是因为目前国有资本在我国的资本总量中仍然占压倒优势,如果由政府机构来决定国有资本归谁使用、如何使用,那就等于由政府机构来统一决定怎样使用全国的资本,这实际上是一种半计划经济的做法。更重要的是,政府机构的运作不应该以盈利为目标,政府机构的经费和政府官员的个人收入也不可能与国有资本资本收益的多少挂钩。但是在这样一种收入分配格局下,政府机构支配国有资本将反而不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那时政府官员在决定如何使用国有资本时,考虑的常常不会是这样作是否最有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而是其它因素,如政治上的需要、与自己的个人关系、甚至是个人可以得到的灰色收入等等;政府官员在重大投资决策和选拔企业领导人上拥有的也是“廉价投票权”,他们在决定由某人作企业领导时,依据的常常不是此人能否使国有资本经营有最好的效益,而是此人与自己的个人关系,甚至是其它的不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个人考虑。

另一方面,也不应该允许生产流通型企业拥有对国有资本的最高支配权。其原因在于:首先,生产流通型企业实际上无法拥有国有资本最初投入时的最高支配权。开办企业需要初始的资本投入,在开办企业时投入的国有资本显然不可能由该企业自己决定其投入,而必须由企业之外的、决定开办该企业的人决定投入该笔国有资本。新投入经济活动的国有资本也必须是先有人决定了它投入哪个企业,然后企业才可能支配它。这样,国有资本最初投入时的最高支配权不可能处于生产流通型企业手中;它不是处于专门的资本代管机构手中,就是由政府机构掌握。其次,企业对国有资本的最高支配权即使只限于企业已经使用的资本,也会妨碍国有资本在企业之间的流动。因为企业支配的资本多一些,企业就可以利用这笔资本使自己的员工收入高一些。如果生产流通型企业掌握了自己使用的资本的最高支配权,利用资本的效率低的企业就不会让资本的回报(相当于折旧和资本收益)流向利用资本的效率高的企业,这就妨碍了资源的最优配置。最后,企业对资本的最高支配权意味着由企业自己任命企业的领导。在生产流通型企业中,这只能导致由企业员工自行选举其领导。但是,一旦企业领导由其员工自行选举,他在经营决策中考虑的就将是员工们的工资福利,而不会重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这不利于整个经济的效率;如果不由本企业员工自行选举其领导,那就又会让政府机构任命企业领导,产生“廉价投票权”所带来的那一系列问题。

所有这一切因素都使我们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应该让独立的、经营性的国有资本代管机构来掌握国有资本的最高支配权。但是,要使这种独立的、经营性的国有资本持有机构能够真正有效地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我们就必须建立以下的规范化制度:

国有资本持有机构的运营经费及其负责人的个人收入都只能来源于其管理的国有资本的资本收益。应当以法律规定,从每个国有资本持有机构所管理的国有资本的增值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该国有资本持有机构的运营经费及其负责人的个人收入,而且他(它)们也只能从这个来源得到其运营经费和个人收入。只有这样,那些国有资本持有机构才会有动力去努力使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国有资本持有机构必须接受国有资产管理局之类的政府机构的严格监督,定期向其报告自己的帐目和财务状况、自己的负责人的财产和收入状况;不能允许国有资本持有机构的负责人另外开设企业或在本机构之外进行获取收入的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局一旦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个国有资本持有机构或其负责人有可能危害国有资本的违规行为,就有权撤销该国有资本持有机构或其负责人对国有资本的支配权,甚至对其提起公诉,送交法院法办;

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将任命国有资本持有机构负责人的程序规范化,保证让最快地使国有资本增值的企业家能够自动地成为国有资本持有机构的负责人。在确定国有资本持有机构的负责人时,必须作到公开化、程序化,让企业的负责人根据其经营中获取利润的业绩平等地竞争国有资本持有机构负责人的职位。国有资本持有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任命,其选拔工作也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主持。但是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应当对由谁担任哪个国有资本持有机构的负责人有实质性的决定权,它在这方面的决定权不应当大于西方国家大选时的选举管理委员会对大选最终结果的决定权。只要有了这样一套公开化、程序化的选拔机制,让在其经营活动中使国有资本增值最多的企业负责人能够自动成为国有资本持有机构的负责人,我们就可以为国有资本持有机构选拔出最称职的负责人。

相信在上述这些制度框架下,国有资本持有机构会有足够的工作效率。

是谁搞坏了国有企业?

大多数国有企业今日的状况都很糟糕。问题是谁搞坏了国有企业?下面的论述摘自我2002年底所写的《我们今日为何陷入困境》一文。看完后你会得出结论:是那些打着“改革”旗号的人搞坏了国有企业,他们今日还想以“产权改革”的名义对国有企业斩尽杀绝。

《我们今日为何陷入困境》的全文见zuodapei.yeah.net。

(二)虐待国有企业职工

最近几年中国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进一步加剧,这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剥离了几千万员工。对国有企业员工的这种“剥离”,不仅意味着原国有企业的员工因同时失去工作和收入而“下岗”,也不仅意味着他们按西方国家的定义陷入失业境地,更主要的是意味着他们失去了任何社会保障,落入了被国家和社会完全抛弃的地位——他们往往被迫以几万元甚至仅仅几千元就“买断”了工龄,从此政府就摆脱了向他们提供养老金的义务,这使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将来有可能得不到任何养老金。

从当时的情况看来,这样大规模剥离原国有企业员工似乎是迫不得已。因为当时国有企业的大面积亏损极为严重,这些被剥离的员工大多数已经实际上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有些人据此认为,这是国有企业没有效率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

实际上,这样一种说法也是在抹煞政策因素对原国有企业职工的困境所起的作用。诚然,20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没有取得重大的突破,这是国有企业陷入今日的困境的主要原因。但是,错误的经济政策一直在加重国有企业的负担,从而加剧了国有企业今日的困境,它对国有企业今日的困境也要承担重要责任。

国有企业今日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最近20年来一贯对国有企业竭泽而渔,不但扼杀了大部分国有企业发展的后劲,而且造成社会保障资金的枯萎,以致今日使大批的原国有企业职工丧失了任何的社会保障。

这种对国有企业竭泽而渔的政策,集中体现在超比例地向国有企业收税上。近几年的中国经济学界惯于向原国有企业横加罪名,说政府给了国有企业过多的优惠,国有企业占用了过多的资源。其实这都是极其片面的歪曲。从转向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政府就基本上不再向企业实行大量的财政性投资。国有企业能够得到的主要“优惠”和“资源”,其实是银行的贷款。而一旦银行转向商业化经营,对企业实行硬预算约束,这些大额贷款的还本付息就不仅不是国有企业得到的优惠,而且成了压倒许多企业的最大包袱。而在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也是真正的政策优惠——税收上,国有企业不仅从来就没有得到什么优惠,而且一直是受到虐待的。

20年来我国颁布的税收优惠不谓不多,先是乡镇企业与外资企业都有税收优惠,后来是外资企业继续有税收优惠,其它的地区性、行业性、暂时性的税收优惠更是多得不可胜数。但是我们从来就没有见到过给全体国有企业的一个税收优惠,而只知道每当政府财政紧张时,就以一切可能的名目、甚至以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方式来增加对国有企业的税收。在实际收税过程中,由于片面使用行政手段维护“税收纪律”,造成对非国有部门没有足够的税收纪律约束,以致非国有部门逃税严重。

这两方面因素联合作用的结果,是国有部门承受了不成比例的负担,国有企业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极大地高于它在整个经济总产出中的比例。目前国有企业只占工业总产出的三分之一,但是却缴纳了70%的政府税收。人称浙江宁波地区的民营企业发达,已经占了GDP的80%,但是它也只占缴纳税收的50%。这样的竭泽而渔不仅吸干了国有企业的投资资金,使国有企业丧失了发展的后劲,而且也吸干了本来可以为国有企业储备起来的养老基金,从而造成了今日国有企业职工丧失养老保障基金的困境。

就是在国有企业改革没有取得重大进展这一点上,流行的经济学思潮对经济政策的错误指导也不能辞其咎。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本来应当是形成足够有力的国有财产保值增值机制,在这个前提下以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保障职工权益,减缓改革对原国有企业职工福利的冲击。但是20年来的流行思潮几乎从来不将重点放在这上面。它从来就是单纯强调发展其它所有制成分的企业,企图以此逐步缩小公有制企业的比重而使其消亡。对国有企业本身,它先是鼓吹“放权让利” ,后是大力推进“产权交易”、不同所有制混合经营,最近几年则以“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和“改制”为旗号,公然将国有企业赶尽杀绝,实行少数人掠夺全国人民财富的权贵私有化。

最初的所谓“放权让利”,就偏离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它将企业的一切大权都让给厂长或经理一个人,不对其资金运作进行任何监督。结果是方便了国有企业的少数经理人员大肆进行在职消费,任意挥霍企业资金,甚至侵吞公有财产,不但造成了先于收入两极分化的消费两极分化,为社会上的财产两极分化提供了土壤,而且使国有企业的财务运作陷入混乱,经营状况越来越坏。许多暴富者由此而掘到所谓的“第一桶金”,而大批的国有企业则因此而衰败。

由于我们至今为止一直没有形成有效的国有财产保值增值机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国有企业办“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产权交易”的浪潮,实际上就变成了少数特权人物转移资金以侵吞国有资本的手段。在这以后掀起了两场运动:“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等于不准国有企业继续经营,“改制”则更是明目张胆地实行私有化,而且基本上是以向少数特权人物白送国有财产的方式实行权贵私有化,让少数人放手掠夺全国人民的财产。就是10年来这两个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将许多国有企业送上了绝路,而且在一极喂养出了一个有惊人财富的暴富阶层,在另一极断送了大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的生路,使他们坠入了贫困的深渊。

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上述分析表明,某些人在明里暗里推行的私有化政策是当前社会两极分化的主要根源。这些人的私有化主张意在人为制造两极分化,其最明显的表现是他们从不主张甚至坚决反对“平分私有化”、“职工持股私有化”,而总是在要求向少数“企业家”送股甚至白送企业,以“扶持民营企业”为借口要求给少数现在或未来的富豪以优惠政策,而从不要求给下岗的国有企业职工以什么优惠政策。

虐待国有企业的恶果

作用最恶劣的政策之一是“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诚如许多国有企业的批评者所指出的,国有企业几十年来一直使用着投资资金的最大部分,而且往往带来投资过度和经济过热。但是正因为如此,国有企业就一直构成了投资需求的主要源泉。非国有的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当然也热衷于通过银行贷款而造成投资需求,但是由于它们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商业化经营后的银行害怕坏账风险而不敢多贷款,因而从资金上限制了它们的投资需求。在这样的环境下推行“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政策,等于强行下了一道“不要向国有企业投资”的禁令,只能导致投资需求大幅度减少。过多的投资需求因此而一去不复返了,但是投资需求却因此不可能充足。

  在当代经济自由主义的时髦理论中,本来就不承认“自然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差别。这意味着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是“竞争性行业”,而“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就等于国有企业从一切行业退出,等于消灭国有企业。在这样一片“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鼓噪声中,许多地方政府一刀切地强行要“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甚至本来生存得不错的国有企业也强迫其“退出”。由于对这些还能经营的企业不能通过关闭来强制其“退出”,地方官员们就强迫其“改制”即私有化。这不仅造成了极大的分配不公平,而且造成了许多混乱和职工失业,也妨碍了资金的融通和投资需求的扩大。

许多人极力宣扬国有企业必然亏损的论调,由此认为向国有企业投资会增加国家的金融风险,因此而主张不向国有企业投资。不说这种论调在理论上是否站得住,就是在实践经验上也并非一定如此。在走向市场经济的20年过程中,许多国有企业有良好的业绩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就是在这20多年中完全新建的国有企业,有许多也经营得极其成功。范例之一就是宝山钢铁公司和大连的华录录像机生产公司。它们的经营成功表明,只要有足够的投资规模和严格而科学的管理,向国有企业的大规模投资完全可以是有利可图的。在今日投资资金过剩而投资机会不足的环境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学习宝山钢铁公司的经验,加大国家对竞争性行业的投资。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作法,在微观上和宏观上都是极其有害的。

社会保障资金为何不足?

造成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的直接原因有3个:第一个原因是20年来中国一直不增加国有企业职工的人数,最近几年还大幅度地减少国有企业职工,在退休人员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这不能不增加每个在职职工负担的领取养老金人数;第二个原因是每个国有企业职工创造的增加值相对于社会平均水平增加缓慢,而他们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只能来自于这个增加值扣除工资以后的余额,这就使每个国有企业职工能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相对于社会平均水平越来越低;第三个原因是90年代某些部门和企业大幅度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养老费,从而加重了社会的养老金负担。

由于当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都实行现收现付的作法,弥补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的一个方法就是大量增加有足够收入的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人员数,他们当然只能在非国有企业中工作。这也是某些经济发达地区最近几年已经尝试过的。但是现在在全国大范围内实行这种作法还没有可能。不过这个思路表明了20年来我们几乎所有的改革方案中都没有考虑的一个方面:我们20年来的改革方案都想尽量减少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的职工人数,而无权享受社会保障的职工也没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障费,最后使我们面临没有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尴尬。而在这种改革思路中,起了主要作用的是减少国有企业职工人数的政策,因为至今为止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还是国有企业。那些消灭国有企业的政策更是会使我们马上面临得不到社会保障资金的困境。

银行的不良资产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最终将主要由政府负担,这就使中国政府必须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源。政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3个:税收、社会保障缴费和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如果我们能很快培育起完善的金融市场,政府还可以靠出卖国有企业产权而获得资金。但是恰恰是在这些方面,目前的一系列作法在严重地削弱中国政府消除金融隐患的能力:

——以过高的出口退税支持出口的作法,以及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进口税收优惠,都在损害政府宝贵的财政收入而为个别部门制造“政绩”。它们最终都会加大金融隐患。

——多年来我们都有一种仇视中国企业赢利、特别是仇视国有企业赢利的心理。哪个行业一有高赢利,就有一大批人出来大骂,而且必欲引进外国企业“竞争”以将其利润分掉而后快。某些人正是利用这种心理来鼓励外国投资。奇怪的是,这些抱怨中国企业利润高的人从来就不抱怨外国垄断企业利润高。由于不保护本国珍贵的投资机会,导致国内企业利润下降,国有企业的净产值和利润下降。这一方面极大地降低了政府收缴国有企业利润以化解财政金融隐患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严重地打击了股票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使上市公司股价低,妨碍了中国股市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改制”的名义廉价“出售”国有企业,在“出售”的招牌下白送国有财产给少数个人。这样造成的国有财产流失不仅加剧了分配的不平等,而且减少了未来可以出售以消弥金融隐患的国有财产,实际上是加大了金融隐患。

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开始了殖民地化的进程

目前中国的对外贸易总额已经占GDP的70%,而出口的一半以上由外商投资企业控制,形成了一种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外资企业当然为这样的经济格局大声叫好,他们在中国的代言人则反复强调,这样的格局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所必要。

稍微懂得一点经济史的人都知道,当今的那些大一点的经济发达国家,没有一个是靠这种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经济发展起来的。即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取得高速增长的日本、韩国、台湾等东亚国家和地区,虽然号称是出口导向型经济,但其出口的主力却是本地的民族产业。也确实有一些大国如印度,曾经陷入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经济。但是这种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经济却是它们变为殖民地的开始。

印度次大陆各国是逐步变为英国的殖民地的,这一殖民地化的进程在19世纪初基本完成。1757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普拉西战役中获胜,以武力占领了整个孟加拉,由此开始了印度本土正式变为英国殖民地的过程。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中,英国东印度公司通过发动多次侵略战争和各种讹诈的方式进行侵占,到19世纪初,现今的印度(不包括现今的巴基斯坦地区)境内的各个公国和土邦都先后变成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领地或藩邦(樊亢、宋则行,第一册第六章第二节)。

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奇怪的一段插曲:一个股份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竟然变成了印度这样一个大国的正式政府,“官商一体”发展到了它的顶峰。当然,英国东印度公司这个印度的“政府”是英国女王的臣下,东印度公司统治的印度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英国的殖民地。

一旦印度开始变为英国的殖民地,东印度公司对英国-印度贸易的垄断就变成了妨害英国多数资本家的祸害。英国政府在1773年、1784年和1813年分步剥夺了东印度公司的商业垄断权,并且在1857-1859年的印度民族大起义之后剥夺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统治权,从此印度就成了由英国政府直接统治的殖民地(《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

而在印度这样沦为殖民地之前,英国的东印度公司等外商就在长达2百年的过程中逐步控制了印度的对外贸易。这种控制为将印度变为英国的殖民地作了充分的准备,而控制了印度对外贸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后来就变成了印度的殖民统治者。

早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西欧的殖民者们就来到了印度。1497-1498年葡萄牙人达·伽马率帆船队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到达印度的马拉巴尔海岸,从此发现了到达印度的新航路,开始了欧洲殖民者掠夺印度的血腥历史。

当西欧的殖民者们初到印度时,印度与美洲大陆不同,已经有了高度发达的文明。西欧的殖民者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很快征服整个美洲大陆,几乎灭绝了印地安人。而亚洲的大帝国有强大的军事实力,西欧的殖民者们不敢进行军事征服,一时无法占领内陆的广大地区。

当时妨碍西欧殖民者们将整个印度变为殖民地的最大障碍,就是印度的莫卧尔王朝。莫卧尔王朝刚好是在西欧殖民者们来到印度之后不久兴起的,其创立人巴伯尔于1526年消灭了伊斯兰教的德里苏丹国,建立了莫卧尔王朝。到阿克巴统治时期(1556-1605年),莫卧尔王朝的疆域扩张到了整个印度次大陆的北部和中部;直到奥朗则布执政(1658-1707年)时,莫卧尔王朝的扩张才最终停止(《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这样一个强大的莫卧尔王朝面前,西欧的殖民者当然无法占领印度次大陆的大片领土,而只能在2百多年中将自己直接占领的殖民地限于印度沿海的少数据点。

16、17世纪葡、荷、英、法等国的殖民者相继来到印度东、西海岸占夺据点,进行海上劫掠和掠夺性贸易。英、法分别于1600年、1664年成立了“东印度公司”,1602年荷兰成立了“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这些公司拥有政府授予的垄断东方贸易和军事侵略的全权。到17世纪末,西欧殖民者在印度沿海一带已各拥有一批牢固的设防据点。其中英国人占有的孟买、马德拉斯、加尔各答等地,还逐步发展为今日印度最大的几个城市(樊亢、宋则行,第一册第六章第二节)。

印度由外商控制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早在西欧殖民者来到印度之前,印度就已经与其它国家和地区有了发达的贸易关系,出口精美的棉织品和丝织品以换取中国的瓷器、日本的铜等等。直到17世纪,这些对外贸易还有许多是由印度的商人经营的。而在16、17世纪,西欧商人(葡萄牙人、英国人、荷兰人、法国人)相继来到印度沿海建立商业据点,逐步把印度商人从海上贸易中排挤出去,垄断了印度商品(棉织品、丝织品、蓝靛、香料、珠宝等)的输出。

这些西欧商人之间也为争夺印度市场而进行了激烈的斗争。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成立之初,就遭到荷属东印度(现在的印度尼西亚)的荷兰人和葡萄牙人的抗争。1612年该公司击败了在印度的葡萄牙人,从印度的莫卧尔王朝获得了贸易特权(《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又经过一百多年的斗争,英国殖民者终于将葡萄牙、荷兰的势力排挤了出去,最终摧毁了法国在印度的势力,于18世纪中叶开始将印度变为自己独占的殖民地。

有助于西欧商人垄断印度出口的,不仅是西欧商人掌握着他们从美洲掠夺来的白银和黄金,而且是西欧商人运用这些金银购买印度精美的棉织品和丝织品,把从美洲得到的金银化为了欧洲人对棉布和丝织品的更多消费。印度在这种世界贸易格局中扮演了消费品加工者的角色。可惜的是,由于印度的对外贸易被西欧商人垄断,印度人不仅只能为外商的订单生产,而且在生产上被外商控制,高度依赖外国商人控制的销售市场。

无论如何,西欧商人的到来最初促进了印度出口商品(特别是棉织品、丝织品)生产的进一步扩大。由于国外的白银涌入,16世纪以及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孟加拉的纺织品生产和出口一再扩大,并导致人们去开发边疆地区(Frank,第3章,2.(3))。当今印度的最大城市加尔各答就是在这个时期兴盛起来的。它坐落在孟加拉,1690年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点,1772年成为英属印度的首府(《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

到18世纪,在印度的一些先进地区,已出现了不少发达的手工业城市,其产品大量行销国内外。繁荣的棉织业中心、孟加拉的达卡到18世纪中期有人口15万,大量输出棉布。而到17、18世纪,由于城市手工业已经不能满足出口棉织品和丝织品的需求,商人便开始向农村手工业者订货。到17世纪中叶,在孟加拉、古吉拉特、旁遮普的一部分地区,已经不是几万而是几十万农户在从事出口棉织品的生产了(樊亢、宋则行,第一册第六章第一节)。

明白了这些,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到17世纪末依然强盛的莫卧尔王朝会听任西欧商人控制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至少到17世纪末,西欧商人控制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增加了印度人的就业,使许多印度人变得更富裕。莫卧尔王朝那样的专制政权可能对自己臣民的就业和富裕没有那么强的关切,但是臣民们变得更富裕有助于增加朝廷的税收,有助于统治者政治上的稳定。这就使莫卧尔王朝不仅容忍了西欧商人控制的出口导向型经济,甚至还在1717年允许了英国在印度自由贸易。

总的来说,在到18世纪初的200年间,西欧商人的来到印度并诱使其发展出口导向经济更像是单纯的国际贸易扩大,它的后果似乎印证了国际贸易理论的经典结论:贸易的扩大会使参与贸易的各方都受益,甚至会促进印度的经济发展。

到17世纪末,西欧殖民者几乎完全垄断了印度的海外贸易。他们不仅有采购印度商品运往欧洲的独占权,而且还把印度商品运往邻近的亚洲各地,从事居间贸易,获取厚利。

到18世纪中叶,英国东印度公司已在印度设立了150处商站和15家大代理店。它们通过印度商人和高利贷者,以预付货款的方式,迫使成千累万的印度织工和其他手工业者生产公司的订货。仅在加尔各答一地,为东印度公司订货工作的就有8千名织工(樊亢、宋则行,第一册第六章第二节)。

也就是在18世纪初,强盛的莫卧尔王朝开始衰落,印度在实际上又重新分裂为许许多多小邦。在这之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就抛开了其“商业公司”的外衣,于18世纪中叶开始武力征服印度,开启了印度殖民地化的进程,最终变成了统治印度的殖民主义政府。

一旦变成了欧洲殖民者的殖民地,印度就真正落入了苦难的深渊。最初的殖民政府——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所作所为,尤其令人发指。

一个由外国人掌控的商业公司当然不可能履行好政府的职能,东印度公司在其印度领地上所作的一切,只能是为公司股东和英国籍高级职员牟取最大收入。掌握了政府权力的东印度公司不仅控制了印度的税收,甚至可以决定印度的税制。有如此权力的一个商业公司会如何残酷地压榨被统治者,这是不难想象的。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收入是如此丰厚,以致该公司高级职员的称号在英国变成了暴富者的代名词。这也就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中那著名的“原始积累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英国殖民统治给印度带来的最大灾难,是毁灭了印度的传统手工业。在18世纪末的产业革命发生前,手工棉纺织业是印度最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印度生产的精美棉布出口到世界各地特别是西欧。但是印度一旦变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就立即利用其同时控制英国和印度两方政权的便利,一方面开放英国纺织品对印度的出口,另一方面为阻止印度棉织品的进口而对英国的棉纺织业实行片面的保护。

1720年英国议会完全禁止印度丝织品和印花布进口,以后又对一切印度棉织品征收越来越重的进口税(樊亢、宋则行,第一册第六章第三节)。弗兰克认为,18世纪初印度经济开始衰落。他引用的资料提到,这一衰落与西欧武装起来的商人垄断了远东的贸易有关(Frank,第6章,2.(1))。实际上,只要想起18世纪初以后出现的一系列历史性事件,印度的经济衰落就很好解释。

在整个18世纪,英国以极严格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阻止印度纺织品进口,这刺激了英国发生产业革命,降低了本国生产棉布的成本,结果是18世纪中叶以后,东印度公司的棉布生意衰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东印度公司”条)。印度在17世纪陷入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到18世纪尝到了其苦果:一旦外商的母国采取了保护主义措施,靠技术革命进行了成功的进口替代,印度依赖外商和出口的经济部门就不能不衰落。

英国对从印度进口的丝棉织品的严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持续了一百多年。到19世纪初,英国对印度的某些纺织品所征收的进口税率竟达70%以上。19世纪初的英国已经完成产业革命,机器生产的纺织品已经对印度的手工织品具有了成本优势。但是英国在印度的殖民政府却对印度进口的英国制造品仅征2.5%的进口税。这样一个代表英国利益的殖民政府还要印度棉织品在制造过程中层层缴纳内地税,使印度棉织品在印度出售竟总共要缴17.5%的税(樊亢、宋则行,第一册第六章第三节)!

在由殖民政府强加的这种不平等税收下,19世纪前半期印度出口到英国的棉纺织品数量下降了四分之三,印度进口的英国棉纺织品数量却增加了5-6倍。到1850年,几百年来向全世界出口棉织品的印度,竟进口了英国全部出口棉织品总值的四分之一还多。在上千年里曾经辉煌于全世界的印度手工业从此一蹶不振。

英国的大量机器工业品输入印度,沉重地打击了印度的手工业,特别是棉纺织业,使千百万印度手工业者失去了生活来源,以致大批地因饥饿而死亡。旧时人烟稠密的手工业城市,如达卡、摩歇达巴德、苏拉特等,也都荒芜了。达卡人口由18世纪中期的15万下降到1840年的三、四万人。1834-1835年东印度总督说:“这种灾难在商业史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织布工人的尸骨把印度的平原漂白了。”(樊亢、宋则行,第一册第六章第二节)

身为殖民政府统治印度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了赚钱而横征暴敛,在其统治印度东部以后不久就将田赋提高了近一倍,造成了连年的饥荒。仅1770年的孟加拉大饥荒就饿死了1千万人,约占孟加拉人口的三分之一!(樊亢、宋则行,第一册第六章第二节)马克思就此痛斥制造了这次饥荒的东印度公司说:“在1769年到1770年间,英国人用囤积全部大米,不出骇人听闻的高价就拒不出售的办法制造了一次饥荒”(《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第6节)。

控制了印度对外贸易的欧洲商人还在印度制造出一批甘心为他们压迫印度人的当地人走狗。在18世纪中,随着欧洲人权力的增长,英国在印度的代理人们对欧洲人的依附和支持也愈益增强。在欧洲人与印度商人发生冲突时,他们坚决地站在欧洲人一边,帮助欧洲人损害印度商人的利益。他们还站在欧洲主子一边来反对内陆势力,为了前者的利益而损害后者的利益(Frank,第6章,2.(1))。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印度次大陆史”条说:“英国的殖民统治给印度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传统手工业被摧毁,农民陷于极端贫困状态,印度成为英国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在西欧殖民者们到来之前,印度一直被视为世界上最繁荣富庶的地区之一,而在变为英国的殖民地之后,印度成了一个被西方人鄙视的“落后国家”。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印度从英国的殖民统治下重新争得独立之时,印度已经成了第三世界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总括17世纪到19世纪中期印度的这一段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会使一个有生产实力的大国走上衰落的3阶段之路:在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经济形成的过程中,被外商控制的生产大国可以取得就业、生产甚至收入的暂时增长;一旦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经济形成、外商的经济控制地位稳固,外商就会指挥其本地的代理人来夺取本地的政治统治,甚至利用本地的政治不稳定、国家分裂来将该地、该国变为自己的正式殖民地;而在取得了政治统治地位之后,由外商演变而成的殖民地政府就会竭泽而渔,将变成了殖民地的原生产大国榨取干净,使这个殖民地永远陷于贫困。

这也就是说,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经济实际上是一场钓鱼游戏:它先给被控制国家带来一点经济暂时增长的好处,但这个好处不过是钓鱼的诱饵。一旦某个国家被这个诱饵引诱上钩,它将被控制其对外贸易的外商剥夺全部的政治和经济主权,最后被其榨取干净。

知道了这一段历史,我们就可以理解,印度独立之后经济上的保护主义为什么那么强烈。那实在是吸取了变为英国殖民地的教训,基于不保护民族产业就会变为贫穷的殖民地的认识。

可惜的是,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21世纪的今天,印度当年演出过的一幕竟又在中国上演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中国政府在30多年中大力推进本国的科学技术发展和工业化,使中国具有了雄厚的工业基础、大批高水平的科学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从而形成了极为丰厚的人力资本。这样丰厚的人力资本和极低的工资水平,使投资的外商可以获得很高的利润,以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逐渐变成了外商投资的首选之地,最近一些年每年的外商实际投资都达400亿美元以上。

而在这样的外商投资大潮面前,有关部门不仅丧失了起码的警惕,而且滑向了甘当外商中国代理人的歧路。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势,拼命地向外商赠送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使民族产业在本国领土上倍受打击,以此来帮助外商消灭中国的民族产业。

在这样的偏袒政策下,2004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606亿美元,2004年底中国实际累计使用外资金额已达5621亿美元。从1992年到现在,外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已由7%增长到33%,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7.5%发展到10%左右,外资进出口占全国进出口的比重目前已达到近60%。再加上70%以上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中国已经开始落入了外商控制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

面对中国陷入的殖民地化前景,国内要求减少外资流入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使外商在中国的代理人们焦急万分,赶忙动用一切手段来为外国资本说话。在这样的背景下,《环球时报》2005年1月28日第13版发表了“本报记者龚雯”的文章,题目就是“5621亿美元外资,不多”。这篇文章将“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等人捧出来当成权威“发表意见”,甚至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奎”都拉了出来,以论证“我国不存在利用外资额过度的问题”。

可就是这篇文章本身所列数字,已经清楚地说明外商控制中国经济到了什么程度。那个“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说,外资“占到我国机电产品销售额的70%,高新技术产品的84%”。面对这样的数字,他竟然还说:“从各行业实际利用外资的比例看,外资只是在少数行业占有较大份额”;“此外,由于外商投资企业销售额中的40%左右为出口额,因此总体来讲,目前外资在国内并未形成垄断”。

懂得现代经济的人都知道,机电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是现代产业的核心,在这两个产业上取得优势是一国工业现代化的关键。这两个产业的绝大部分落入了外资手里,中国经济的现代化还有什么希望?胡景岩等人的逻辑简直荒唐,在他们看来,外商掌握了中国的现代产业、占有了中国工业的三分之一、甚至占了中国对外贸易的60%,这还都不算“外资垄断”,非得外商掌握了中国的所有产业、占有了中国工业和中国对外贸易的全部,才能谈什么“外资垄断”!

说“外商控制了”什么,根本就不需要外商占有它的全部,甚至不需要外商占有其大部分。即使迟至18世纪,印度西部古吉拉特的重要港口苏拉特的贸易也只有大约12%是由欧洲人控制的(Frank,第2章,1.(6)),这并不妨碍西欧殖民者完全控制甚至完全垄断印度的海外贸易,也不妨碍英国“商人”英国东印度公司就是在这个18世纪正式将印度变为英国的殖民地。

胡景岩等人近年的言行表明,中国现在不仅已经出现了地道的外商代理人,而且这种人已经占据了中国的某些要害部门。这又与印度18世纪的情况十分相似。前边已经指出,在18世纪,印度出现了一批英国的代理人,他们在欧洲人与印度商人发生冲突时坚决地站在欧洲人一边,帮助欧洲人损害印度商人的利益。而中国现在的这些外商代理人已经和当时英国在印度的代理人一样:他们对自己的祖国陷入外商控制之下不仅不表忧虑,反而欣喜万分;他们对外商控制本国对外贸易还嫌不够,非要让外商掌握本国的全部经济领域、把本国的企业全部赶尽杀绝。

近年来,不少人开始争论我国会不会“拉美化”、如何防止“拉美化”。其实依中国目前的形势看,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会不会“拉美化”的问题,而是如何防止“印度化”的问题,是如何避免陷入18世纪以前印度的那种困境的问题。

参考文献

樊亢、宋则行(主编):《外国经济史(近代、现代)》,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65年 第1版

Frank, Andre Gunder: Reorient: The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 中译本《白银资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2版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译本:“德里苏丹国”、“莫卧尔王朝”、“印度次大陆史”、“东印度公司”等条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管理上的腐败搞垮“新型国有企业”

对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那些“新型国有企业”来说,最大的损害来自经营管理者的腐败行为。搞垮这种“新型国有企业”的,多半都是这种管理上的腐败行为。

珠海的格力集团就是一个20世纪80年代以后产生的“新型国有企业”。据《英才》杂志2005年7月一期报道,2004年3月,时任凌达公司(格力集团的子公司)董事长的高国萍因经济问题被捕。

高国萍在任期间,凌达公司帐目粗放到混乱的程度,生产产量报表与财务报表严重不符,有3亿元左右对不上账。另外,和供应商之间的往来账也没有任何手续。公司费用报销更是随意。

如果谁胆敢质疑,或者挑战,高国萍绝不心软,立即回应。2002年,格力集团审计部通过同一级别的顺德美芝压缩机的利润率推算出,凌达压缩机当年应该有1亿元的利润。不过,当时凌达上报的数据却显示出现亏损。就此,审计部曾向集团领导提出对凌达展开财务审计。结果,不但没有得到正式文件,反而遭到高国萍及其同伙的阻挠、谩骂、恐吓。高国萍等认为,凌达不需要“异己”来审计。

结果是,整港、美凌通等10多家配件公司的员工在凌达公司里办公,材料费、水电费、员工工资都由凌达支付,而这些公司生产的产品则高价销售给凌达公司。更重要的是,这些公司都是高国萍一手创办的。高国萍还把凌达一套帐目价值为600多万元的生产线当作“废铁”作价3万多元卖给她在芜湖的公司,翻新后,该生产线重返凌达。在这场“自娱自乐”中,高国萍套走1千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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