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误导中国经济的有害信条 173第一节 “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 173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思想材料 174第三节 中国特有的误人之见 176第二章 复杂的世界 185第一节 制度并非万能 185第二节 竞争政策的困境 186第三节 竞争价格的悖论 188第四节 竞争的作用有限 191第五节 “改革开放”:简单的经济政策准则? 192第三章 无法独立存在的市场 194第一节 市场交换、市场经济与秩序 194第二节 西方主流经济学心目中的“市场失灵” 196第三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政府 197第四节 市场经济持续存在的必要前提:家庭和社会福利 199第五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企业 200第六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货币制度 202第七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本身作为事前防范的设施 204第一节 “自由”的观念和自由主义 207第二节 自由与平等 208第三节 自由与强制 212第四节 行不通的自由主义 215第五节 不可超越的公平和平等 221第五章 多种多样的经济体制 223第一节 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 224第二节 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结构特征 227第三节 决定市场经济模式多样化的根本原因 229第四节 一国的文化传统与市场经济模式 232第五节 历史过程塑造市场经济模式 234第六节 蜕变中的美国模式 236第六章 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 239第一节 市场经济与资本金私有 239第二节 近现代公有企业的历史回顾 241第三节 有效率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 244第四节 有效率的公有财产代管人 246第五节 并不充分的经济效率条件 250第六节 东欧私有化的教训 253第七节 新世纪的真正问题 257第七章 对自由贸易的迷信 258第一节 正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迷误 258第二节 富国靠保护幼稚产业而兴起 262第三节 贸易保护主义下的科技革命 266第四节 自由贸易中的失败者 267第八章 全球化陷阱 271第一节 由发达国家界定的含义 271第二节 国际垄断资本的计谋 274第三节 插入的讨论:有害的外国直接投资 275第四节 危险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 278第五节 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280第六节 “溶入国际社会”? 283第七节 曲解历史的“对外开放”神话 287第九章 “外向型经济”的误区 289第一节 自相矛盾的对外经济政策 289第二节 外向型的限度 291第三节 不成功的发展道路 295第四节 中国今后的发展战略 299.4
可就是这样一位对中国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这样一位特别是为联想集团做出过无与伦比的贡献的人,在担任了十年联想集团总工程师之后,于1995年被解除了联想集团总工程师的职务。1999年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董事会还正式将倪光南院士解聘,赶出联想集团。该董事会给倪光南的解聘书不仅闭口不谈倪光南对联想的贡献、没有对倪光南说任何客气话,反而简直变成了对倪光南罪行的声讨书,连篇累牍地痛斥倪光南“片面地在各种场合继续反复散布所谓公司的‘重大问题’”、“严重干扰了公司正常业务运营工作”、造成“经济损失巨大”。这样的解聘、这样的解聘书,哪有一点“善待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的气味!
更为令人发指的是,在1999年前后联想集团内部进行的股份制改造中,共有一百多人分到了认股权,柳传志、马雪征都因为这次分配认股权而成了亿万富翁、富婆。但是,同为联想集团创业元老的原联想总工程师倪光南却连一点认股权都没有分得,而按联想集团内部原先累计的“创业分”,倪光南对联想创业的贡献仅次于柳传志。除了在联想集团工作期间所得到的工资之外,联想集团给倪光南的唯一物质报酬,就是在解聘他时宣布:联想“董事会决定交给科学院人民币500万元,作为你到新的工作单位开展工作之用”,也就是作为倪光南回科学院工作时的课题费。而倪光南在被联想集团解聘之后,科学院在半年多的时间内坚持要倪光南退休,搞得他好几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不客气地说,联想集团到5年后的今天都还在靠倪光南院士的技术成果(联想微机)吃饭。把他扫地出门、不分任何股权,这样来对待为联想、为整个中国做出了如此卓越贡献的优秀人物,不仅有悖于“优待”、“善待”有贡献的人的任何“原则”,而且有悖于中国人待人处事的起码良心。倪光南到底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要对他这样断情绝义?
各方一致承认的事实是,倪光南不赞成联想总裁柳传志将联想的资金借给几位香港商人让他们以低价买入上亿联想股票而成为联想的私人大股东,并因此而不断向上级控告柳传志的“重大问题”。这就成了柳传志将倪光南赶出联想的理由!
而1999年联想董事会决定取消曾经预分配给倪光南的股份时,据说是基于3个理由:倪光南自己不愿意要股份;他上告影响了联想的工作;他对联想过大于功。其中的第一个理由并无根据,因为倪光南否认自己作过不要股份的任何表示。而所谓“过大于功”,显然是一种任意贬低人的主观说词:企业的任何员工都会有功有过,至于到底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那就全看评判人的主观评价了。我们不需与这种“过大于功”论者斤斤计较,只需指出一点:一直到1999年,联想集团的名称还来自倪光南主持开发的联想汉卡,联想集团的利润还主要来源于倪光南主持开发的联想微机!
显然,取消倪光南获得联想股权权利的真实理由只有一个,而且就是将他赶出联想的那个理由:他反对柳传志让港商“借钱买股”,并且不断上告。我在《“联想的路”走错了》一文中已经详尽地说明,倪光南反对柳传志让港商“借钱买股”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这个“借钱买股”一方面等于将国有财产白送给私人,另一方面也损害了联想本身的利益,这个“借钱买股”的港商后来给联想造成了巨大的亏损。但是本文不想再讨论柳传志让港商“借钱买股”是否正确,而只是想说明:即使倪光南完全错了,柳传志让港商“借钱买股”是正确的,也没有任何理由因此而取消倪光南分得联想股份的权利。
谁都知道,拿出一部分国有股分给联想的骨干员工,这应当、也只能是对联想员工过去贡献的酬劳。对那些曾经为联想集团做出过贡献的人来说,这样分得股权的权利是他们为自己的贡献所应当得到的一笔收入和财产。以后的过失,包括反对企业领导这样的“过失”,并不构成剥夺员工已得收入和财产的理由。就是对于已经定罪的罪犯,判刑本身也不意味着可以剥夺其财产和收入。唯其如此,在对罪犯判刑时才可能出现附加“没收财产”或罚款的处罚。
由此可知,仅仅因为倪光南反对并控告了柳传志(哪怕倪光南这样作是完全错误的)而取消倪光南分得联想股份的权利,这是严重侵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它实际上已经将倪光南院士置于连一个罪犯都不如的地位。这是公然剥夺一个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应得的财产,因而与“优待有贡献的人”的原则背道而驰;就是一个罪犯也应有司法机构的专门判决才能剥夺其财产,因而取消倪光南分得联想股份的权利是违反了处罚罪犯的起码准则,是公然践踏“善待一切人”的最起码的人道精神。
对取消倪光南分得联想股份权利的这种野蛮作法,早有网友在互联网的博克中国网上做出了严厉的指责。但是一直到2004年2月,还有柳传志的辩护士公然在网上匿名反击说:“倪光南曾经为联想立下汗马功劳,但后来他恶毒攻击联想的行为”也“该受到惩罚”,而且这种“应有的惩罚”中“当然应该包括经济处罚”。在这位匿名的写手看来,这是一个公司“对于那种恶毒攻击自己的反水员工”所应当作的,他并且大言不惭地说,搞好一个大公司的关键是保持公司领导层的“稳定”。这位写手竟然把倪光南反对并控告柳传志说成是一种“兽行”(我不知道用这样的词句来谩骂一位待人谦和有礼的院士能否不算是“兽行”),而且为了替这样的谩骂找借口,他竟然大谈北京公共交通工程中几处失败的设计,以此证明倪光南这样的技术专家就是一个“极端自私”的“科技腐败”分子(我不知道倪光南本人为什么要为北京几处立交桥设计的问题负责,倪光南有那么大的权力管那么多事吗?)
几乎不用打听,网友们大概没人会不相信,这位匿名的写手就是联想的那位著名老总雇用来的。但是这样刻薄而难听的言辞只能表明中国的“企业家”们“善待”技术专家已经达到了什么水平。他们竟然用技术设计中的失误作借口,来说明虐待中国经济发展上最大的瓶颈——技术专家是如何“合理”!
我要反问这位写手:如果要惩罚技术专家的失误,他们就应当得到技术发明成功的全部好处,这是经济生活中最正常的奖惩对称原理。联想集团为联想汉卡、主机板、微机的开发成功又给了倪光南多少回报?给倪光南股份不就是他应得的技术贡献回报吗?而你主张的“公司稳定”又意味着什么?不就是那些“经营者”老总可以负赢不负亏吗?柳传志借钱给其买股份的那位港商吕潭平,把香港联想作成了累计净亏损,却靠着白送的联想股份而继续当大富翁;柳传志的“贸工技”将联想导入危机,他却靠着自己培植的私人股东继续控制联想,而以解雇下级员工来转嫁危机!倪光南之所以受柳传志严惩,不就是因为他起来反对了这样的“经营者腐败”吗?
倪光南的遭遇在中国的信息技术产业中绝不是个别的例外,而是具有相当的代表性。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四通公司是比联想名声还大的中关村信息技术高科技公司。这个四通公司本来是靠中文打字机这种当时的新技术产品发展起来的,主持设计中文打字机的王辑志本应算作四通的创业功臣,后来却被排挤出四通,在四通的产权改革中没有分到任何股权。而这个将四通公司股份分给私人的“股份制产权改制”,竟然是由周其仁教授设计“改制方案”!不过,倪光南被赶出联想、取消分股的权利这件事,在这些技术专家受虐待的事例中更具有典型性。
王育琨著的《失去联想》一书中说:“中关村流传着一个经典的故事,‘3个企业家找到3个科学家,成就了3个知名企业’。在这个故事中,柳传志找到倪光南,开发出了联想式汉卡,成就了联想公司;张玉峰找到王选,开发出了方正激光照排系统,成就了方正公司;万润南找到王辑志,开发出了四通打字机,成就了四通公司”。“联想、方正、四通的‘总工’们是由‘科学家’担当的,当他们来到各自企业时,注入的除在科学技术上的开发和管理能力之外,还注入了他们自身带来的已经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他们要求‘总裁’和‘员工’们的,只是这种成果的产业化。”这些中关村的“高科技企业”几乎都是靠这样的“技工贸”发展路线起家的。
但是我们现在听到的却是,联想的总裁柳传志在大讲靠“贸工技”的发展战略作大企业。这是在这些成功的企业已经作大之后。正象王育琨书中所说:“倪光南从联想出局了,王辑志从四通离开了,王选从方正淡出了”。“中关村里‘总裁’们高唱‘贸工技’路线,都是在他们成功地把‘总工’们的技术成果产业和市场化后的时候”,都是在可以“良弓藏,走狗烹”的时候,都是在“需要神化‘总裁’们‘白手起家’的时候”。
这段话道出了那些“成功的高科技公司总裁”们发家的秘密:先搞到一个技术精英,利用他研制的特殊产品将自己的企业作大,然后再把他一脚踢开,将公司积累的财富完全据为己有。于是就上演了中国近20年经济生活中最黑暗的一幕:公司起家的命根子、对本公司贡献最大、“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被从公司中扫地出门,对公司的财产要求权被剥夺得分文不剩,而靠他们的技术发家的公司总裁却成了有亿万身家的公司大股东!
这样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只不过又一次证明:中国的那些“企业家”的业绩和财富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来自财富的创造,而只不过来自于财富的转移,也就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装到自己的口袋里去。
中关村的这些铁的事实告诉我们,在今日之中国,最需要得到“善待”的是倪光南一类的技术专家;最不公平的现象是倪光南一类的技术专家没有得到适当的优待,没有获得经济学家所说的那种“善待”;而没有善待他们的,不是别人,恰恰是柳传志之类的所谓“企业家”,而这些“企业家”,又正是主流经济学家们为之鸣不平、还要我们给予“善待”的人!
我需要再重复一遍:在今日之中国,最需要得到“善待”的是倪光南一类的技术专家,因为他们提供了中国经济发展最需要的瓶颈物品——产业升级使用的新技术。对他们这些人,倒真用得着张维迎教授的那句话:我们应当“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做不到这点这个社会就是有问题的,诋毁他们的贡献更是缺乏社会良知的表现”。只不过这句话不应当用在张维迎备加推崇的柳传志身上,而应当用在柳传志现在的对头倪光南身上。
这引导我们回到了这样一个问题上:中国那些鼓吹“经营者持大股”的经济学家到底知不知道倪光南这样的技术专家在“企业家”们那里所受到的对待?报刊上曾经广泛报道过1999年柳传志把倪光南赶出联想的事件,这些专门研究中国企业产权改革和治理结构的“专家”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但是直到现在,柳传志仍然被张维迎继续吹捧为“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领军人物”,他被视为中国企业家的典型之一,甚至被这些经济学家当作一个重要的证明,来说明“企业家”们对社会是如何之重要,他们对社会作了多大的贡献,离了某个“企业家”社会又会遭到什么样的灾难,以此来说明应当对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持大股”的私有化“改制”。
还有,据说周其仁教授亲自设计了四通公司的股份制“改制”方案。那么他知不知道王辑志对四通的贡献,如果知道,又怎么会容忍王辑志一股未分的改制结局?难道这就是周其仁教授主张的对投入企业的“人力资本”的“产权回报”吗?
我现在还没有听到对这一类问题的直接回答。我只能看到一个事实,那就是当张维迎教授号召我们要“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时,他似乎并没有提到那些在技术进步中做出贡献的技术人才,而主要是强调我们应当如何善待企业家们。这使我不得不猜想,张维迎教授所说的“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当中,其实并不包括那些酸味儿十足的技术人员,而只包括那些执掌着上亿资金的“企业家”,顶多再加进几个得了奥运冠军的运动员。
我甚至还可以猜测说,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其实是坚决支持柳传志清理倪光南的行动的:须知他们是主张让柳传志这样的“企业家”持有企业的大部分股份并在企业中实行独裁的,倪光南这种人在他们心目中绝对会是一个败坏企业效率的捣乱分子,本来就应当坚决镇压;何况倪光南上告反对柳传志的事情,正是他们心目中的“神圣事业”——让经营者持大股的私有化“改制”,这更是十恶不赦的反改革大罪,因此对倪光南的任何惩罚都是他罪有应得。因为这些主流经济学家只把那些财大气粗的“企业家”视为“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柳传志严惩倪光南就成了伸张正义的行为,是为“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所必要。
我们的观点当然与此相反。我们认为,倪光南一类的技术专家是真正“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因而柳传志清理倪光南的行动恰恰说明,我们今天之所以没能“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正是由于那些“企业家”执意要如此而为。那些“企业家”们正是以这样的行动来转移财富,把别人口袋里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里。
当然,在中国,没有得到善待的“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不仅包括中国的技术专家,而不善待他们的也不仅是中国的“企业家”们。
当代经济学的两大重大发展是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的发展毫无疑问对人类认识的进步也作出了巨大贡献。不仅是纳什等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大师们对博弈论的发展作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还有许多国际上著名的经济学家也对博弈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他们系统地整理和传播了博弈论,其表现就是写作并出版了系统论述博弈论的权威著作。在信息经济学方面,也同样有一些系统论述信息经济学的国际知名著作。我认为,这些外国的经济学家应当被列入“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
按照国际上的学术惯例,如果其它系统论述博弈论或信息经济学的书籍在内容上来源于这些已有的著作,这些后出书籍的作者应当在自己出的书上标上自己“编”,这不仅是为了不在这种系统论述的最初原创者上造成认识混乱,而且是为了“善待”那些最初构思了这些系统论述的人,使普通人可以认清究竟谁最早构思了这方面的系统论述。
但是我们中国的某些著名经济学家却不遵此道,虽然在自己所著的系统论述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著作中完全照搬国外名著的结构、思路甚至内容,却仍然在书的封面自己的名字的后面堂而皇之地写上自己“著”而不是“编”。这样抄来的书籍当然具有国际第一流的学术水准,这样作的中国经济学家也由此博得了“将博弈论引进中国”的美誉,其写的有关博弈论的书还成为此类中文出版物中的第一畅销书。
且不论这种“学者”到底是“知耻”还是“无耻”,我敢断言的是,将这样一本书说成是自己“著”而非“编”,就是将原作者们在表述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上的贡献对广大公众隐瞒起来。这绝不是“善待”学术界的同行,更谈不上优待那些由于系统论述了某个学科的内容而“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只是在这里,没有被善待的已经是外国的著名经济学家,而不善待他们的则是我们中国的“著名经济学家”。
宠坏了的企业家
作了如此长的论述之后,我们终于认识到,鄢烈山先生对张维迎教授的原意概括得是如此之正确:张维迎教授所说的“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其实就是号召我们要“善待企业家”。
尽管张维迎教授对他的主张作了长篇论证,我还是没法相信他对形势的基本判断。难道今天的中国就是如此恶劣地对待“企业家”们,以致到了要张维迎教授为他们呼吁“善待”的程度?
据我看,就绝大多数情况来说(极少数例外什么时候都有),今天中国的问题根本就不是没有足够地“善待”“企业家”,而是“企业家”们得到了过度的优待,甚至已经被宠坏了。
按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衡量,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正在迅速接近不发达大国那臭名昭著的贫富极端两极分化的水平。而中国的那些最富的人,除了贪污腐败的贪官们之外,就主要是那些“企业家”们。以此推测,相对于本国的穷人来说,中国企业家们享受的物质回报已经属于世界上最丰厚的一族,没有任何理由说他们在物质上没有得到“善待”。
在最近20年中,“企业家”和“大款”一直是几乎整个社会羡慕和恭维的对象。特别是到了最近十几年,“企业家”们更是成了整个社会舆论追捧的明星:打开电视机,我们会看到“著名的企业家”在高谈阔论,讲述自己发财致富的神奇经历,宣扬自己对社会做出的伟大贡献,教导我们应当如何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社会;翻开报纸,就可以见到对“企业家”活动连篇累牍的报道和猜测,甚至是对他们个人身世以致隐私的津津有味的谈论。地方政府把他们当作本地的救星,媒体把他们当作救世的天神。这样的精神待遇岂止是“善待”或“优待”,已经是过度的吹捧和宠爱。
只要想到中国的媒体早已经对“企业家”们优待得过了头,我们就可以明白“企业家”的代言人为什么现在会对舆论发出那么多的牢骚:由于我们这十多年来的舆论一直把“企业家”们当成极度受宠的天之骄子,“企业家”们已经被宠坏了。他们不仅已经听不得半点批评,甚至连歌颂的调门低一点都不能容忍。只要媒体上对某“企业家”说一句不够恭敬的话,就会遇上他的强力封杀,不是串通法庭判批评者有罪,就是逼报纸主编解雇写批评文章的记者,甚至沟通有关主管部门来封杀批评的媒体。本人就亲身领教过这些“企业家”们的此种手段。而他们的如此神通,也不过就是体现了中国古来的那句大实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由于中国的“企业家”们欺压百姓甚至知识分子以致院士们已经太过分,近几年媒体上才出现了对某些“公司总裁”的些许微词。而这马上就被“企业家”们及其代言人斥为“仇富”,引得张维迎教授出来抱怨“企业家的舆论环境太不好”,由此就导出了他那篇要我们“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的著名教导。这正是我们已经在舆论上把“企业家”们宠坏了的表现:他们现在已经听不得一点不恭敬的声音。而在实际上,翻开任何一张报纸都可以知道,“企业家”们仍然在舆论上保持着对普通民众的优势。现在中国“企业家”们对普通民众的优势,就象俄罗斯工农群众评论大款企业家们时说的那样:“他们已经夺走了我们的物质财富,现在还要夺走我们的精神财富”。
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领导层,现在已经成了一个新的特权阶级:他们几乎从不会因为经营的失败受到什么大的损失,近些年来更可以放肆地以种种变相贪污受贿的方式侵吞国有财产,而中国的政府官员和主流经济学家们现在更给他们设计了无比美妙的未来:无论企业经营得好还是不好,他们都会有充分的理由以变通的方式把企业的控股权弄到自己手里,从而成为家财亿万的大富翁。这显然比一般企业家受到的那天之骄子一样的过度优待还要优待得多,以致我已经再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他们受到了什么样的优待了。
要是从社会生活上看,中国“企业家”是否受到了善待更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无论从衣食住行的哪方面看,“企业家”们的享乐都与普通人的享受有天壤之别。在有些地方,“企业家”为自己的新宫殿所专修的道路比县城的马路还阔气。更令人作呕的是,中国的许多“企业家”从我们的老祖宗那里继承了玩女人的恶习。“包二奶”、“养小密”不就是这些“企业家”们兴起的“新风俗”吗?一位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他经常到北京的一个特别高档的神秘小区拉活,那里住着一位出身贫寒的漂亮女大学生,是被河北的某大老板“企业家”包养的,一年光付给的生活费就有几十万元!查查“包二奶”、“养小密”的都是些什么人,你就知道我们已经如何“善待”了那些“企业家”。
其实,我们满应当把“善待企业家”的呼声本身就看作是表达了一种要过度优待“企业家”们的意愿。中国其实有许许多多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他们很愿意号召人们去“善待”企业家,却几乎从来不去呼吁“善待”那些与“企业家”有利益冲突的人,结果是他们实际上就是在要求我们过度地优待“企业家”。
2003年被判了死刑的那位沈阳的刘涌,就是一位有钱有势的“民营企业家”。他手下的打手们为了刘涌的房地产项目逼人拆迁打死了人,汹汹的民情一致要求刘涌本人为此负法律责任,判刘涌死刑。但是北京法律界的一批“权威”出来为刘涌运动,开会写信忙得不亦乐乎,终于迫使辽宁法院将刘涌的死刑改判为死缓。北京大学的陈兴良教授还出来专门写文章,援引当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教导我们“罪犯也是人”,因此应当善待刘涌这样的罪犯云云。
这样的人道主义精神值得尊重。但是我知道许多著名的案件,却没听说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出来援引人道主义原则为案中的“罪犯”辩护。2002年3月辽阳市发生了上万工人示威的工潮,示威活动的积极分子肖云良、姚福信被捕并被判刑,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对这一审判的公正性有许多质疑,但是我没见到那些著名的“法学家”来为这两个工人作个认真的辩护。最近广东东莞兴昂制鞋厂发生工潮,也有工人因此被捕被判刑。这起案件中也有律师替被捕的工人辩护,但我们就是没见到有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出来为被捕的工人说句公道话。
有些法学家会以其法学知识来教训我,说刘涌案件的性质与这些工潮不一样。这些工潮是一种群体性的暴乱,而且广东东莞兴昂制鞋厂的工潮中也确实有乱打乱砸现象。但是我在大略看了一下被判刑者的“罪行”之后,确实不明白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足见法学家有足够的理由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正是按照陈兴良教授教导我们的人道主义原则,那些著名的法学家们才应当为这些无助的工人声辩:不管他们犯了什么罪,他们不也是人吗?他们不应当要求一个人道的处置吗?可是我们就是没听见著名的法学家们替辽阳工潮的被捕者们说句话,没见到有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为这些犯罪的工人要“人权”!
前些日子我有幸应邀出席了一个讨论会,在会上终于见到了著名的陈兴良教授,聆听到了他呼吁“司法独立”的发言。当时在会场上的人都会惊异于我为什么要粗暴地打断陈兴良教授的话,质疑在中国的环境下能否实现“司法独立”。我当然有自己愤怒的理由。原来那又是一个企业家们替自己喊冤的会,出场的名人都可以得到货币上的报酬。而中国今天的问题恰恰在于,企业家们的金钱已经使司法(不管它“独立”还是“不独立”)失去了公正性。
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也可能会私下解释说,替闹工潮的人辩护太危险,会引起某些方面不高兴。我的回答很简单:你要是没胆子得罪有权势的人,那就干脆也不要替“企业家”们辩护。否则难免会有人指责你,说你不过是刘涌这样的黑帮“企业家”的代言人,专门站在资本家一边反对工人阶级!
我相信会有人质问我:难道你不认为现在还有一些“企业家”没有得到足够的善待吗?这样绝对的话我当然不敢说。但是我敢说,现在还没有得到足够善待的真正企业家只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之所以“善待企业家”的呼声现在还这么高,只不过是因为许多“企业家”有着无限的贪欲,在已经得到了不应当得到的优待时还想得到更多的优待,不管你如何优待他,他总归会说你没有“善待”他。
此外,优待和“善待”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相对的。当不好的国有企业领导得到了优待时,人们都会认为本来已经得到了足够的优待的企业家没有得到“善待”。就现在的情况来说,我们之所以感到某些优秀的国有企业领导人还没有得到足够的优待,是因为许多经营能力不如他们的人靠不法手段发了大财,因为许多经营企业的业绩不佳的国有企业领导得到了比好企业家还好的物质和精神回报。这只不过说明,没有对坏人的惩罚就不会有对好人的足够奖励。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严惩企业经营中的一切不法行为,对原公有企业的所有领导者进行一次系统的整顿,撤销一切业绩不佳者的领导职务,清算那些贪污腐败分子。
现在我总算可以结束这篇本来绝没打算写得这样长的文章了。我之所以不幸将命题这样简单的文章写得这样长,是因为我听到了太多的呼声要我替他们倾诉冤情,因为那不幸早死的农民工们的孤魂野鬼似乎时刻在我眼前晃动。我只有把这里说过的一切都说出来,才有勇气说我对那些有贡献的人作了最低限度的“善待”。
再说一便:现在最需要得到“善待”的,首先是那些吃苦受累的农民工,还有就是被遗忘了的那些公有企业的退休职工、被甩出企业管理层之外的倪光南那样的技术专家;而没有善待所有这些人(从最底层的农民工到最高层的两院院士)的,正是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不断为之叫屈的“企业家”。“企业家”们靠牺牲这些本该得到善待的人而获取了自己的成就和财富,他们已经得到了过度的优待,我们有理由要他们显示出社会责任感,给他人以足够的善待。
我们现在最需要作的,是善待那些没当上“企业家”而为社会作出了贡献的人,特别是善待那些为社会作出了贡献而受“企业家”虐待的人,而不是去呼吁“善待企业家”。
“联想的路”走错了
十几年来,联想集团一直被视为中国高科技民族产业的一面旗帜。在其存在的不到20年时间里,联想集团从一个只有20万元资金的小公司成长为市值数百亿的大型高科技企业,确实创造了一个经济上的奇迹。这样一个企业的成长道路,应当至少有相当的可取之处。所以,本文的标题“‘联想的路’走错了”似乎是没有道理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在一开头就强调,本文标题“‘联想的路’走错了”当中所说的那条“联想的路”,是围绕着柳传志的神话中所描述的那条“联想之路”。
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随着联想集团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联想集团当时的领军人物柳传志的名声也逐渐攀升。围绕着柳传志个人的一系列神话随之逐渐散布开来,这些神话在把柳传志描绘成有非凡经营才能的传奇式人物的同时,也按照柳传志定下的口径而描述了一条神话中的“联想的路”。
而联想集团实际上所走的道路,与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并不相同,它初期是正确的,后来走上了错误的邪路。联想集团之所以走上了错误的邪路,就是因为它离开了正确的方向,踏上了柳传志神话中的那条“联想之路”。联想走上错误道路的标志,就是通过损害国有资产的方式来实行权贵私有化,而其进一步发展,则与打击倪光南院士有关。
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错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对联想实际走过的发展道路作了错误的描述,歪曲了联想集团发展中的许多基本事实;另一方面,它主张的是一条错误的高科技企业发展道路,按照这样的道路发展只能将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导向歧途。
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在这两个方面的错误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有关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错误主张正是以对联想集团实际发展道路的错误描述来论证的。这互相结合的两方面错误集中在3个要点上:第一,把联想集团的成长归功于以商业销售为基础的“贸工技发展路线”,主张走“贸工技”的路子来发展联想集团这样的高科技企业;第二,宣传变为私人大股东持股的“民营化”促进了联想集团的快速发展,主张强行对高科技的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国退民进”的“民营化”;第三,宣扬联想的成长离不了香港商人的销售和筹资,主张靠境外商人的销售和筹资渠道来发展高科技企业。
这些都是错误的指导思想,也歪曲了联想集团实际的发展道路。
“贸工技”发展路线的谬误
首先看“贸工技”的发展路线。
所谓“贸工技”的发展路线,就是以经营商业的转手买卖为基础,以销售别的企业的产品来带动本企业产品的生产和技术开发。“贸工技”的发展路线是与“技工贸”的发展路线根本对立的。“技工贸”的发展路线是以本企业的自主技术开发来带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联想集团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当然应当走“技工贸”的发展路线。但是在1998年以后,柳传志却公开鼓吹联想要走“贸工技”的发展路线,而围绕着柳传志的神话更把联想集团的成长说成是走“贸工技”发展路线的成功范例,媒体上炒作说联想靠20万元资金卖旱冰鞋、卖彩电起家。
这首先是对联想集团实际成长过程的歪曲。联想集团是1989年由中科院计算所公司改名而来,中科院计算所公司成立于1984年11月。熟知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中国经济情况的人都知道,那时转手买卖商品虽然还有赢利空间,但是靠倒卖旱冰鞋已经不可能发大财。说联想在那样的环境下靠20万元资金卖旱冰鞋、卖彩电急剧发展壮大,是为了把柳传志描绘成一个有着超常经营才能的传奇式人物。
其实联想集团的成长是“技工贸”发展路线成功的典型。计算所公司最初的总经理是王树和,公司刚成立时确实有人想卖旱冰鞋,还在门市部挂了一双作招徕,而王树和立即开会批评,旱冰鞋只挂了一天就取下来了。
计算所公司是由计算所11名科技人员组成的,成立后一个月,王树和等请倪光南担任总工程师。公司成立初期依托计算所,转化该所的科技成果。1985年上半年计算所公司销售产品目录中第一项就是LX-PC联想式汉卡,其它28项也都是计算所成果。当时,这个联想式汉卡使微机拥有强大的汉字处理功能,满足了市场的迫切需求。1988年底联想式汉字系统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计算所公司成立后的头3年产值以年平均500%的速度递增,1987年就产值近亿元,进入中关村大公司的行列。而在计算所公司成立后的这头3年(1985-1987)中,光联想汉卡本身就占了公司总产值和利税的38.1%和45.6%。柳传志自己在1988年3月说,计算所公司以“联想式汉卡作为拳头产品,作为龙头,带动起整个经销”。计算所公司1988年开始代理销售AST微型计算机,但是这个商业“贸易”是靠附加的联想汉卡带动的。
1989年11月14日计算所公司改名为联想集团,总裁柳传志在成立大会上说:“联想集团以开发成功联想汉字系统起家并由此而得名”,集团的前身“已经形成了技工贸立体结构”;计算所公司“在北京新技术开发实验区700多家高技术企业内,……成为拳头产品最多,也是唯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最高奖的公司”。柳传志当年的这些话本身就说明,联想集团是靠“技工贸”而非“贸工技”起家的。1992年中科院发文重奖联想集团及其总工程师,也肯定了联想集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发展“成为一个技工贸一体化的外向型产业集团”的道路。
就在改名为联想集团前后,联想的总工程师倪光南主持研制了联想微机。这个研制从1988年开始,1989年3月推出联想Q286微机(主板),1990年在国内推出联想系列微机,都在市场上获得成功。自主开发微机成功,造就了联想今日成就的根基。没有“技工贸”的发展路线,就不会有今日的联想。
我们可以仅仅从联想集团销售业绩的角度来说明技术进步对联想发展的决定意义。联想集团的销售额,1985年为3百万元人民币,1988年为1亿9千万元,1989年为4亿元,1990年为4亿9千万元,1991年为7亿5千万元,1992年17亿67百万元,1993年30亿15百万元,1994年47亿6千万元,1995年67亿元,1996年77亿4千万元,1997年125亿元,1998年176亿元,1999年203亿元,2000年284亿元。2000年联想集团拆分为“联想”和“神州数码”两个在香港股票上市的公司,统一由“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这个联想控股集团的销售额,2003年大约为380亿元人民币。
结合联想集团的技术发展考察它销售额的增长路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联想集团在技术成长上出现重大突破,它就会进入销售额增长的一个高峰;每一个技术成长上的重大突破都可以使集团销售额出现5年左右的高成长。
前边已经指出,联想创业之后不久就引入了联想汉卡并以它带动AST微机销售,这使1986年和1987年联想的销售额每年增长4倍;但是以后增长速度就开始衰减:1988年和1989年销售额分别只增长1倍左右,1990年销售额的增长更是只有不到25%。
在这个时候,联想集团于1989年开始自主生产、销售和出口微机板卡,1990年推出了联想系列微机。这两个重大的技术突破,特别是联想系列微机的推出,重新大幅度提高了联想集团销售额的增长率:联想集团销售额的增长率1991年回升到50%以上,1992年更达到一倍多,1993年和1994年也都在50%以上,只有到1995年才降低到40%多。
在联想集团成长的历史上,能与这些技术突破相比的对销售额增长率的重大刺激只有一次,那就是杨元庆主持联想微机销售所带动的整个集团销售额的增长。杨元庆1994年主持联想微机销售之后,1995年到1999年联想电脑销售的台数每年都增长1倍左右。电脑销售量的高增长,很快使电脑销售收益成为联想集团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还一度使1996年下滑到不断20%的销售额增长率提高到1997年的60%以上。也许正是由于杨元庆主持联想微机销售的成功冲昏了柳传志的头脑,也许是由于柳传志要神化他自己、抹煞中科院计算所和倪光南等科技人员的贡献,才使他于1998年提出了“贸工技”的企业发展路线。
但是,联想集团成长的全部历史还是说明,高科技企业的创业和发展,必须走“技工贸”的道路。中关村成功壮大的高科技企业,靠的都是自己特殊的技术,走的都是“技工贸”的路线。如四通的崛起靠中文打字机,方正的成长靠中文排版系统,巨人的经营靠汉卡系统,金山和用友的成长靠中文应用软件。
对于高科技的小型企业来说,没有科技成果支持,想单纯地以“贸工技”的途径把企业作大是不可能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信通公司比联想集团大,但是它缺乏科技成果支持,企图仅仅用销售微机的利润来开发“小巨型机”,不久出现问题退出了市场。四通公司迷恋于“多角化经营”,不肯下力气进一步开发自己特有的新技术产品,结果沦为中关村的3流公司。
柳传志的“贸工技”路线也同样害了联想。本来倪光南已经在1992年开始组织研制程控交换机,1994年联想程控交换机已取得入网证,该部发展成为仅次于微机部的联想第二大部。倪光南也早已组织设计芯片,在联想的汉卡、微机和激光打印机等产品中大量应用。但是,1995年柳传志撤销了倪光南的联想总工程师职位,同时就在联想集团中撤销了总工程师的职务岗位。此后他就不断刁难联想内部的程控交换机和芯片研制,使这些研制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结果迫使研制这些项目的技术骨干不得不离开联想,从此联想集团的技术发展放慢。1999年柳传志竟把他的作法进一步上升到路线高度,说设总工程师是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流毒。联想局限于十几年前就开始的微机生产和销售,竞争惨烈,失去了发展的后劲,现在已落到靠政府采购支撑业绩的地步。
2002年杨元庆任联想集团CEO之后,想重新回到“技工贸”的发展路线上来,提出要作“国际的联想、服务的联想、技术的联想”,再把技术的研发搞上去,并把联想的技术研发投入增加到每年十亿元以上。但是由于7年的延误,科技骨干的流失,本企业技术积累不够,最近又只好把发展的重点放到生产和销售联想微机上。联想微机的生产也不再象十几年前那样靠自己独特的设计,而是把生产外包给台湾的厂家,再贴上联想的牌子销售。而消费者则对联想微机和手机的性能甚至质量都评价很低(,有人甚至把联想最新开发的两款微机称为“农民微机”或“乡镇微机”)。
联想集团的经营业绩,只能证明“贸工技”发展路线的不成功。
联想集团走向“贸工技”的路线,有两个标志性的事件:一个是1995年撤销了倪光南的联想总工程师职位,另一个是1998年柳传志公开提出“贸工技”是联想应当走的发展道路。但是以这两个时间作基点来检验联想集团的销售增长,我们只能得出不利于“贸工技”发展路线的判断。
柳传志1998年正式提出“贸工技”发展路线之后,联想集团在从1998年到2003年的5年中年销售额只增加了1倍多一点,而在这之前从1993年到1998年的5年间,联想集团的年销售额却增加了将近5倍。这两个5年联想集团的年销售额增加的数值相差不大,但是1998-2003年那5年的基数值却几乎是1993-1998年那5年的基数值的6倍。
1995年倪光南被撤销联想的总工程师职位标志着联想开始抛弃“技工贸”的发展路线。在这之后到2003年的8年间,联想集团的年销售额增加了不到5倍,而在这之前的8年里,1987年到1995年联想集团的年销售额却增加了至少60倍!在1995年之前的十年间,联想集团年销售额的增长率只有在1990年和1995年两年低于50%,而在1995年之后的8年里,却只有在1997年那一年中超过50%。而且这一切还都是在杨元庆接管了联想微机销售、大大改进了联想微机销售管理的背景下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