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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疯狂的房价,最不平静的话题(8)

作者:易宪容 当前章节:168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34

还有,许多人之所以要租房,最为重要的是他们资金实力不足,只能通过银行信贷及家人帮助才能勉强进入房地产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租房者若把这些因素及风险考虑进去时,那么他租房会感觉到风险低。而且,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泡沫疯胀欲裂时,个人租房面对的风险会更低。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个人是购房还是租房,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个人能否根据自己及市场的情况,根据这些约束条件及风险作出一个好判断与决策,而不是人云亦云。因此,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租房还是买房都不可一概而论,而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决定。有政府官员说,房价过高,中等收入者可以租房,这种说法不过是想推掉责任而已。(本文定稿于2007年9月7日)

房价是住房平民化的核心

2006年出台的"国六条"和九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大的特点是要用行政性强制的方式来改变目前不合理的住房结构,改变国内的房地产发展模式。正如《意见》指出的那样,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自今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70%以上都将建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有人说,这种强制性的行政规则将让国内房地产市场进入平民化的时代。

所谓的平民化市场,就是绝大多数人都能够进入的市场,无论是高收入者还是低收入者都能进入的市场。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高收入者比重很小,中低收入者要占总户数85%以上。但这几年下来我国每年供应中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只占总投资的6%左右,覆盖面仅为7%。如果以这些数据来衡量,这样的市场还不是平民化的市场。

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不是平民化的市场,而是高收入者的市场,特别是一个高收入者利用银行金融杠杆炒作的市场。别看目前国内的住房市场投资者所占的比重不会超过20%(可能国内的一些城市要高于这个比重),但就是这些住房投资者推高国内房价,使得国内绝大多数人无法进入这个市场。因此,它不是平民化的市场。

而国内民众基本上能够进入的市场应该是绝大多数人都有支付能力的市场。从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宗旨来看,美国的住房生产就是要满足绝大多数人能够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就是绝大多数人能够在个人努力及政府帮助下进入市场。因此,《意见》的出发点或倾向是在向这样的市场发展,即向平民化市场发展。

但是《意见》的两个70%限定,仅是触及到平民化市场的表面,而没有触及到平民化市场的核心。因此,《意见》的宗旨是稳定当前的房价,并希望通过调整住房供求关系来对快速上涨的房价起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但是,如果中国的房价只能停留在稳定的基础上,那么国内房地产市场与平民化仍然十分遥远。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国内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过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它不仅表现为让国内绝大多数人远离这个市场,而且这种房价过高并非是少数几个大城市而是蔓延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要稳定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也就是说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以及在以后一定时期的房地产市场,都是绝大多数人无法进入的市场。尽管住房面积可以做小,但小面积的住房可不可以是高价格呢?在《意见》中对此没有半点儿限定。

如果小面积的住房也维持在高价格上,如果对小面积住房同样不进行严格的限制而让大量的住房投资者进入,那么以往炒作大面积住房的投资者同样不也可以进入小面积住房进行炒作吗?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那么两个70%限定对平民化住房市场的意义就不大了。

因此,平民化的住房市场不仅在于对住房面积的限定,而且在于住房市场价格能够使绝大多数民众有支付能力进入市场。平民化住房市场的核心是住房价格的平民化。当然,住房价格的平民化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住房套型总价的平民化,二是住房单价的平民化。目前《意见》出台,仅是向前者迈出一步,但是与住房市场的平民化时代仍然相差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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