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房地产调控:政府如何走出困局
对房地产市场政府应更有作为
国内房地产市场,尽管经过2005年宏观调控,目前仍然如火如荼。当然,如果市场发展是健康的,市场发展得火热与繁荣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是如果市场发展突破了现有的约束条件,也就会面临着不少问题。特别是住房产品的特殊性,如果有人利用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来炒作,那么这个市场就会陷入混乱。房地产市场再要得到真正发展就不容易了。面对这种情况,政府的作为尤显关键。
10月下旬,我去广东,有朋友告诉我,珠江三角洲的房地产市场又开始出现炒作的苗头,特别是深圳房地产市场,最近出现难得的价格快速飚升。有媒体报道,这是由于炒作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几百亿资金开始南下炒作珠江三角洲的市场了。当时《南方都市报》邀我写了一篇文章,文中指出,房地产市场是政府完全有作为的市场,也是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政府着力解决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基本切入点。无论是从上半年"国八条"的精神还是从最近的十一五规划来看,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当地房地产进行严密的关注,对于当地的房地产炒作,也有义务与责任来打击与遏制。该文章刊出不几天,深圳政府就对当地的房地产炒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这表明了政府对房地产炒作坚决要遏制的决心。
在11月下旬,我又到广州,并在一个大会上与房地产公司讨论了有关广州的房地产问题。我当时就表示,广东的房地产市场与全国其他市场有很大的差别。一是这个市场经历过上一轮房地产周期,市场一定会比其他市场较为成熟与理性。在一个成熟的市场,要想疯狂炒作是困难的。二是当地的政府也已经成熟,能够明了炒作房地产对当地经济的弊病。因此,我当时就说,莫说是200亿资金,就是更多资金流入广东房地产市场,都会担沙填海,没有什么作用。当然其前提条件就是政府有作为。
这不,在继深圳政府出台遏制房地产炒作规定之后,针对广州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广州政府出台了严禁房地产市场的内部登记、内部认筹、内部认购;严禁预售房的二手买卖;严禁拿到了预售证也不卖楼;增加土地供应量;加大对楼盘的巡查力度,加大对违规楼盘的行政处罚力度的规定。看到广州市政府出台这些关于遏制房地产炒作之规定,我们要为此政府行为鼓舞与欢呼。在这里,政府看到了自己对房地产的影响力,也愿意对房地产市场有作为。
我们知道,无论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有关房地产政策的宗旨就是如何保证房地产市场的住房让大多数人能够买得起。因为,居住是现代文明社会民众最起码的生存条件。而住房生产的惟一性(即任何住房生产都具有惟一的)、经久耐用的昂贵性,以及住房产品的投资性(住房即是消费品也是投资品)决定如果住房产品不是在政府严格关注与监管下,这个市场随时都会成为投机者的天堂,住房交易炒作上天落地也就会十分平常。而这种房地产炒作不仅卷走民众之财富,也会对当地经济造成严重打击。美国、日本、东南亚等地所爆发来的房地产危机数不胜数,其历史都表明房地产炒作的恶果。因此,政府对房地产炒作的遏制与打击、对房地产进入进行限制也就是其基本义务,而广州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抑制房地产炒作的虚火与泡沫也是尽其责任。
但是,我今年也到过国内其他许多城市,这些地方政府都总是觉得自己地方房价过低,比如二线城市与一线城市相比,觉得当地的房价还有上升空间;内陆城市与中部城市相比,该地的房价又比之要低,同样也有上涨的空间。但是,这些城市的主政者,从来就没有检讨一下当地民众收入水平有多高,当地民众手中所积累的财富有多少,而是一个劲地与外地来比房价高低。其目的无非是通过推高房价来拉动当地的GDP,显示个人之业绩。但是,房价上涨,民众的福利水平下降,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他们就不管了。
论市场的深化程度、论财富民众中持有量、论民众的富裕程度,全国各地都难和广东珠江三角洲相比,广东的民众对住房需求肯定也是国内任何其他地方民众不可比拟的。但是几年来广东房价并没有随着全国房价的骚动而飚升,而是保持在一个合适的增长水平上。可以说,这种情况是与广东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作为有关。但愿广东省的政府部门对此还能坚持下去,还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一举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