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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疯狂的房价,最不平静的话题(3)

作者:易宪容 当前章节:1723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34

比如说,国内一线城市早几年的房价上涨快,特别是一些城市房地产炒作较严重,那么这些城市的房价泡沫成分就会高;而内地一些城市,由于起步晚,发展慢,价格水平可能还停留在比较低的水平上,因此房价的泡沫成分也就可能小。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价格上的逆转,它也应该是一个一个地方、一个一个城市,而不是全国性逆转。尽管从这两年房地产市场增长情况来看,国内房地产市场基本上掀起了全面投资过热的高潮,但实际价格上涨差异性仍然很大。

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国内各地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当地房价早几年的上涨幅度及将这种房价上涨幅度与当地居民的收入支付水平来比较。如果房价上涨过快、上涨价格过高,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或购买能力差距大,那么居民消费能力就小,房地产泡沫就会较大,那么这样的地方房价调整就会快一些或早一些。

二是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重新认识并改变的程度。如果政府决心要改变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那么房地产市场的重大利益关系就得调整。对此,十七大报告已经给出答案,住房就是民生。因此,从最近出台的24号文件、359号文件及39号令来看,政府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将发生重大的调整。如果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有重大的调整,那么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利益格局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尽管早几年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有许多不理想之处,但是从这几年的文件已经可以看到这种利益关系调整的曙光。

比如,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24号文件、359号文件、39号令,有了一个明确的态度。也就是说,中国房地产市场应该是消费者的市场,应该是解决居民基本居住条件的市场。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当然政府的政策也不反对,但是既然是个人投资,是为了增加收入,那么个人投资房地产就得承担风险,就是按照市场的价格与机制来做。在这样的政策条件下,如果个人觉得这个房地产市场投资风险过高、投资收益不理想自然进入这个市场的人就会减少。

三是政府如何把一些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原则转化成可操作的政策。房地产市场可以通过银行信贷、税收、住房保障等政策来调整。比如,359号文件对于第二套住房的界定。尽管这种第二套住房界定争论十分激烈,最后国内商业银行的主流意见还是采取更为公允的方式对第二套住房给出了清楚的界定。这些界定,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投资者来说,市场准入门槛并没有提高多少,但其影响是相当大的。

对此可以看到,尽管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各家商业银行对住房按揭贷款竞争十分激烈,但是国内商业银行在基本道义上仍然是站在绝大多数人利益一边。再就是从商业银行防范风险角度来看,国内商业银行这样做也是有利防范其风险的,美国的次贷问题已经给国内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359号文件对目前房地产市场住房的消费与投资的区分,不仅提高了房地产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门槛,也增加了房地产的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的成本。如果国内房地产市场如其他国家那样对房地产投资有更多的限制条件的话,那么国内居民对房地产市场投资肯定会更加减少了。现在的问题是,不仅对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者要有比较多的限制,而且要对境外的进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进行严格的限制,甚至于采取严格禁止的原则,而不是目前所采取的居住原则。如果这样,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需求减少,房地产市场发生较大的变化就容易了。

可以相信,随着政府信贷政策进一步紧缩,随着房地产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那么政府对房地产投资限制会更多。只有这样才能让国内房地产市场真正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真正让国内民众的居住水平或居住福利水平不断地增加。这应该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的重要方面。

如果是这样,我想这些条件已经在向有利于绝大多数民众的方向调整。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地指出了住房的民生性,指出了房地产市场发展就是如何来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权利的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相信中央政府一定会努力化解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矛盾与问题,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就是国内房地产市场快速上涨价格能否逆转的条件。(本文定稿于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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