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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三十四章第十八节

作者:黛比·玛康珀 当前章节:7023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36

05 Brokenness 破碎

名词:破碎的状态或品质;不均匀;悔悟。

斯托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曾经写道:“若你陷入困境,事事不对,你仿佛就连半分钟也撑不下去,那么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就在该时该地,一切即将否极泰来。”我就曾在一九八八年遭逢那种困境。当时家中一屋子都是十几岁的孩子,气氛应该十分融洽才是,但我心爱的家正分崩离析,家人之间亦心生嫌隙。我想,这是以解释我为何选定破碎作为该年的字词。

没人告诉过我,养育孩子会是这么辛苦。当然,也没人告诉过我,养育孩子可以这么喜悦。当我读着当年的几段日志,我真不知自己是怎么挨过那年的。若非倚赖主耶稣陪我度过这人生中的最低潮,我是绝对办不到的。与其说明究竟是怎么回事,还不如就让我翻开日志,与诸位分享几段内容:

“事事似乎每下愈况。唯一能让我顺利挨过过去几天的,就是我清楚明白,没有什么是我和主耶稣所不能共同面对解决的。”

韦恩并没来电。我已等了他整整两晚的电话,于是开始胡思乱想。他正在搭船。我满心疑窦,辗转难眠。这周真是糟透了。我曾试图把一切交给上帝,但却一直有所保留。我的人生已经留下伤痕,然后交付……韦恩周五来电了,但我俩的对话非常糟糕,就在那时那刻,我下定决心,无论原先我俩的婚姻中还留有什么,如今全都已消失殆尽。

这段时间以来,我心绪不宁、情绪失控而且乱七八糟,今天也不例外。我写了个短篇章节。我对韦恩的感觉真的非常重要。我不断想着自己得去面对无法避免的事情发生,也就是我俩可能将会踏上离婚一途。他夜不归营,我苦守寒窑,这对我俩任何一方来说,可说是毫无帮助。

韦恩不睡觉。距离他上次睡个好觉已经大约过了两周。他生气、痛苦、怒声斥骂。我不知该怎么帮他,感到非常挫折,甚至打从心里怀疑他会赴医咨询。后来他还是不睡觉,所以在多数的夜里,我也是辗转难眠。

我每早载他上班,载他到渡船头,下班再去接他,然后有时就是不……似乎就是不值得那么做。我一边开车,一边喃喃说到:“我不能这样下去。”接着我抬头盯着他看。“你知道,我们是得做个决定了。不是事情得有所改变,就是你得离开。”

以前他每走进房里,整个地方就像是乌云罩顶。就在这样忧郁了好几天后,我说完话的那一晚他回到家,心情大好,并且说道:“我想跟你和孩子说说话。”

“好啊,”我说道,“但在这之前,你打算要说什么?在你跟孩子谈谈之前,我想先弄清楚会比较好。”

他说道:“我已经下定决心。我要搬走!”他是那么开心,接着走去拿出行李箱。

我只应了声“好。”

这一年我过得并不好,其中有太多痛苦与伤害。韦恩和我一路走来,但我总觉得一直在委曲求全的是我自己,就连孩子遇到问题,他也扔下我独自面对。

那一年就是这样划下句点。破碎。彻底破碎。

所以啦,选择破碎这字词有错吗?没错。上帝清楚。在那个时点,他比我还清楚多了。

有关拯救我和韦恩婚姻的事,我不认为上帝使得上力。

但我不想再逞强了。

伤痕累累的英雄

曾有一位风靡美国的偶像也探索过“破碎”这个词的深度。

当手电筒的灯光最终暗去,声名狼藉的尼卡买克岩穴(Nickajack Cave)也陷入了一片漆黑,但这与即后方所述的乡村歌手强尼·凯许他所熟知的漆黑截然不同。岩穴中段毫无光线、暗无天日,弥漫在穴中的空气感觉起来沉重、压迫又滞闷,几乎快让他喘不过气。他完全不知自己已经走到岩穴的何处,但他心想,他要是爬到够里面,他就无法走回头路,别人也无从找到他的位置,直到他就这么葬身岩穴。他宛如胎儿那般蜷起身子,用双手摩擦膝盖。几个小时以来,他透过双手和膝盖爬进了狭隘的隧道及山洞, 再加上周遭凛冽的寒气,这已经开始让他全身发麻。以往有不少洞穴勘察员葬身尼卡买克岩穴深处,无人获救,此时他暗暗期盼,自己要是能够撞见其中一具尸体也好。但事与愿违,这里就只有他。孤寂油然而生,感觉比漆黑还要沉重。突然他心有所感——这种感受与绝望有别——心中还涌现了一股徘徊不去且未有在吸食安非他命才会产生的快感,他惊讶莫名,有如当头棒喝。

大受欢迎的乡村歌手强尼·凯许(Johnny Cash)有着一副低沉浑厚的嗓音,教人难忘,他曾在毒瘾的影响下爬进尼卡买克岩穴,一度昏厥,也曾确实历经人生低潮,甚至跌至谷底。一如他日后所言:“那一片漆黑是再也适合不过了,因为当时我距离主最是遥远、对主也最是陌生,我未曾如此。和主分开以来,我多年来所感受到各种孤寂都在那时显得最是深沉、最具毁灭性,但这似乎已经迈入尾声。”

凯许在一九五七年进行巡回演唱时,吞下了他的第一颗安非他命。医生说,他得靠某种东西才能继续下去。日间舟车劳顿、夜里奋力表演皆足以教人精疲力竭。我能够体会那种感受。我也有过那种四处奔波宣传新书、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十一点书还没签完就连读者也还络绎不绝的状况。结束后我得找晚餐吃,回到饭店,为了赶上隔天飞往下个城镇的班机还得把电话闹钟设在凌晨三点。但不同的是,我的旅程才短短几周,凯许的却是长达好几个月。

一九六七年,就在凯许决意在尼卡买克岩穴将一切划下句点的那时,他得靠兴奋剂继续工作、靠镇静剂入睡,然后再靠兴奋剂重拾活力,他的肉体俨然已被毒瘾蹂躏得不成人样。在这过程当中,他对妻子不忠,几乎伤害了身边每一个他所爱的人。他下定决心,要是自己爬进尼卡买克岩穴、自我了断,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但主对于凯许另有旨意。

当他躺在那里,他的心境也愈益清澈。不论人生过得多苦,他也从未失去对主的信念,既然如此,他又怎能打算来这自我了断呢?强尼·凯许无权决定,上帝才有。于是就在那时,他祈求主的宽恕,决定怎样都要爬出洞外,然而说总是比做得容易。此时他毫无方向,四面八方都是伸手不见五指、有如蜂窝般错综复杂的隧道迷宫,爬行中的强尼·凯许开始失去方向。突然间,他感受到空气的摆荡如此轻柔,这是从来都没有过的,难不成他在做梦?不,再远一些他还感觉到微风轻拂,于是他一路追随风的脚步,直到洞口。

那次岩穴中的经验改变了强尼·凯许的一生。就各种角度解读,那一刻正是圣灵显现。他一向承认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罪人,同时也相当清楚,即便自己身心伤痕累累,但只要能获得主的宽恕,人人也就能获得主的宽恕。后来他到监狱宣教传为美谈,就连事业也蒸蒸日上。

虽是缺点,却适合为主做事

我发掘到另一则故事,内容讲述有人体验到个人的缺点,却也藉此为主做了大事。

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被誉为近代宣教士之父,且堪称是一位神奇又复杂的人物。一七六一年,他生于英格兰的穷乡擗野,家人担任教区干部,家境清寒,因此他从没上过等同中学之类的学校,更别说是大学了,但他穷尽一生的时间,把整本《圣经》翻译成六种语言,并把部分《圣经》译成其他二十九种语言。十二岁时,克理自学拉丁文,之后更是透过一己之力研习希腊文、希伯来文、法文和德文。他一生中精通数十多种语言及方言。

他布道时最有名的其中一句话就是:“期望大事,尝试大事

(Expect Great Things.Attempt Great Things)”,但他实在高度欠缺书写英文的能力,以致他的其中一位友人写道:“我从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像你们那样专精其他语言,但写出来的英文却是如此糟糕。”

克理年轻时是制鞋的学徒,最后鞋匠师傅过世后继承了他的衣钵。他二十岁时成家,妻子桃乐丝(Dorothy)足足大他七岁。一位如此热中学习的男人娶了一个不识字、只能在结婚证书的签名栏打叉(X)(在英国,新人须在结婚时登记签名,唯新人若是文盲,不会写字,则可用简单打叉(X)代替。登记员会先在打叉旁注记姓名,并于稍后誊写姓名时再于其旁以括号打叉标。)的妻子,这实在谈不上门当户对。他们俩虽家徒四壁,桃乐丝似乎并不介意。三个宝贝儿子费利克斯(Felix)、威廉(William)和彼得(Peter)陆续出生,他俩也曾有过两个女儿,只是都不幸夭折。当时威廉已是一名制鞋匠,全家就住在桃乐丝娘家附近,而且人人都知道桃乐丝足不出户。

制鞋匠威廉·克理开始宣教,成为小教堂的牧师,并透过教书、补鞋贴补家用,但一家却总是经济拮据,食不果腹。

他依旧求学若渴,不到三两下就把书给读完,且在读过库克船长(Captain James Cook)的航行日志后,他也有所改变,不再是原本的他。克理感受到主的召唤,要他航向地球的最角落,好和从未听过《圣经》的人们分享主的话语。

当时宣教并不普遍。他虽让不少同事很难为情,却仍坚持到底,协助成立一个小型宣道会,此时桃莉(Dolly)——他都是这么称呼他的妻子——就待在家里照顾孩子、烹饪、补鞋、维持家计同时探访家人。

就在她的丈夫某天从宣教大会回家,宣布众人将要打包行李、航向印度时,她的人生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她毫无头绪,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实际上,根据当时克理自愿发起的大会中所记载的会议纪录,他的其中一位同事约翰·托马斯(John Thomas)曾经要求宣道会赞助他前往孟加拉(Bengal),也就是他先前的老东家——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的所在地。大家同意,然后有人转而问起克理:“那你去不去?”结果记录上载明:“他一脸坚决,欣然同意。”就这样。宣教会为这两家选好在大会结束的三个月后就启程出发。克理一直等到获得完整的航行资料才回家告知身怀六甲的妻子。

克理的父亲说他根本就是疯了,宣教会才没有足够的经费送他去,不但自己的教会反对他的离开,就连桃莉也是断然拒绝,因为这在众人眼中俨然是有违常理,但克理却力排众议,决意带着长子费利克斯一同前往。

他扬帆而去,却得在航去不远时折返,因为这么一来才有机会给已经临盆的桃莉一些压力。当他告诉桃莉可以再带妹妹{姊姊)一块儿来,她才愿意妥协,最后全家人启程出发,只是仅有克理自己一头热,其他人都是迫不得已、极不情愿。

他们一抵达加尔各答(Calcutta),显然就已错估在这生活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约翰·汤玛斯很快就放弃这段冒险活动,重新开设得以赚进大把钞票的外科诊所,同时搬入高级住家。

克理则得举家搬迁五次,试图弄到免租金的住所,但周遭环境却是一间比一间差,疟疾横行,治安堪虑,桃莉和费利克斯甚至罹患痢疾,与病魔奋战。在此期间,克理开始钻研孟加拉语,日日工作超时直至深夜。桃莉和妹妹(姊姊)虽然苦苦抱怨,深受贫困、疾病与孤单所苦,却仍奋力过活。一开始可说是糟透了。

不到一年,桃莉的妹妹(姊姊)凯蒂(Kitty)与一名东印度公司的员工相识、结婚同时搬离原住所,摆脱了恼人的贫困。约莫就在桃莉发现自己再次怀孕的那时,五岁的彼得死于痢疾。于是她受够了,最后一丝理智也随之崩溃。她变得精神错乱。用现代的语言来解释,她的症状医生会诊断为“妄想性障碍”(delusional disorder),亦即一般所称的“妄想症”(paranoia)。她深信丈夫不忠,四处跟踪,在同事、孟加拉人和自己的孩子面前谴责他,并不时骚扰他的生活。最后她只得遭到软禁。

要是那样破碎的关系还让人不够痛苦,那么克理的儿子们也接着失去控制。因为母亲病了,他们变得须得自理。随着父亲的事业蒸蒸日上、变得越来越忙,据各方所说,男孩们也开始学坏。有位同事写道:“这位好人目睹邪恶,为此哀恸,但却过于柔和,以致无法善用有效的补救方法。”

藉由娓娓道出这个故事,我写出了破碎的涵义,但这只是一部分的故事而已。克理持之以恒、不屈不挠,以惊人的速度把《圣经》翻译成一种又一种不同的语言。他不甘只是用单一方言写出《圣经》。他开始看见人人学习阅读《圣经》。他和同事创立了赛兰布尔大学(Serampore College),亦即亚洲的第一间基督教大学,整个团队还开设了一〇三个宣教学院。他对文化高度敏感,也予以尊重,从不试图去把改变信仰的人变成印度版的英国人。他也协助改变印度的“娑提”(sati),亦即一种寡妇在先生的葬礼上以柴堆自焚的风俗。他的写作与作品曾经鼓励不少人把这世界视为“作物已经成熟可以收割的田地”(裁自《约翰福音》第四章第三十五节)。总而言之,他在印度工作了四十一年,全年无休。

因此,在这样的破碎之下,强大的行动才得以孕育而生。

回收碎片

《圣经》时常提及制陶,把世人喻为陶土,同时把主喻为陶艺家。这种比喻很棒,因为制陶的过程中,有太多诸如铸模、塑形和窑烤的技术,就有如主在我们生命中使力、动工。

我们都曾把一只盘子或陶器摔落在地。一旦东西破了,便怎么也接不回去,就算勉强修补,也绝无法再盛起水来。但大家知不知道,对陶艺家来说,窑烤过的陶器碎片是可以回收的?

陶器一旦破了,一片碎片也少不了。我们可把碎片磨碎,再加入稀软、弹性过佳的黏土,而大家把这种研磨成粉的陶器碎片称做熟料(grog)。熟料一旦掺入软趴趴的黏土,黏土的质感与强度便随之提升。怎么样,这观念很有趣吧?

碎片经磨成熟料、加入软黏土,再用以制成另一只甚至更加坚固的陶器,这就是所谓的“复原”(restoration)。陶器器皿越大,其所须用以增加强度的熟料就越多。我眼睁睁地看见有人熬过了难以置信的试炼,然而,当他们通过高温的烧窑、从另一端现身,却仍坚持不改走其他路线、同样的历程必要走过一遭。他们深深了解,透过自己原先的碎片制成现在这个全新的器皿,如今他们早已不同、坚强的多。

这番影像大家须得牢牢记住:原先的碎片强化了自我,甚至得以让我们变成更为强大、更加坚固的器皿。当我读到《圣经》的“英雄”,我便深受鼓舞,清楚了解到那些最是缺点多多、乏善可陈的人,同时也正是主大为赞赏、充分善用的人。我很感谢主没替经文“消毒”,并把彼得(Peter)、大卫(David)、摩西(Moses)和亚伯拉罕(Abraham)塑造为几近完美的圣人。他们的缺点尽皆暴露在我们面前。威廉·克理也不例外。就照顾家人这点来说,他有所失职,但他却是伟大行动的先锋。主得以透过他与另一个国家对话。

这岂不为我们带来希望?

选定字词

一如我的字词破碎那样,有时字词并不会仍下你独自一人。谁会想要花上整整一年探索某件教人颓废丧志的事?我本来就是个乐观主义者,但多年来我发现到,人生中最意味深长、隽永深刻的启发与教训皆是来自苦痛与挣扎。我学到了,噢,不对,应该说我勾勒出了这一点。一旦遇到挣扎,我学着倚靠它,同时能发掘多少,就发掘多少。要是主似乎在你耳畔细语,轻声说着你压根儿就没想过的字词,那么我鼓励你,欣然接受那个字词,并准备花上整整一年探究并且成长吧。对于你愿意信靠主而选出自己的字词,主必将赐福予你。

文字游戏

有时我们须得感受、观看或者甚至聆听字词,才能不断自我提醒。人人的学习形式不尽相同。倘若你是触觉类的人,这就意味着你要透过碰触才能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那么何不寻找一个象征你字词的东西,然后随身携带呢?我一向羡慕有些人会随身携带那种磨痕深刻的忘忧石(worry stone)(即一种光滑的椭圆玉石,上面有个拇指形状的凹洞。据说如果使用大姆指和食指握住“忘忧石”,并轻轻摩擦,即可纾解压力、去烦解忧。),甚至爱上了英国数学家査理斯·路德维希·道奇森(Charles Lutwidge Dodgson)标注“白石日”(White Stone Days)的习惯。或许大家比较熟悉的是他的笔名“路易斯·卡罗”(Lewis Carrol),也就是《爱丽丝梦游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的作者。若有哪天特别値得纪念,卡罗就会在日志把那天标为“白石日”,然后拿起一颗平滑的白石放入里头已有白石而且又大又透明的罐子。很有视觉效果吧!待至岁暮之年,他就能望着罐子里的那一大堆石子,然后回忆起美好的每一天。用这种结合视觉与触觉的方式真是太完美了!要是我打算选个东西来提醒自己有关……呃……例如有关破碎的事情吧,也许我会找到一只流青花纹(flow blue)旧器皿的碎片,每天拿起一小块塞进自己口袋或皮包的深处,然后每次手快摸到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回想起来。

祷告日志节录

最亲爱的主耶稣啊,我人生中那许多尽是困阨及苦痛的岁月,其实是你所为我提供的培训场吧。韦恩和我分居时,我屈膝下跪,透过祷告祈求你的垂怜与帮助。藉由这样熬过了那段痛彻心扉的时期,我才能清楚看见濒临离婚的自己,也才能原谅想要离婚的韦恩。我俩继续维系婚姻重新改变了我整个的人生道路。我心存感谢,铭感五内。阿门。

要常常喜乐,常常祷告,在任何环境中都要感谢。这是上帝为你们这些属于基督耶稣的人所定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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