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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作者:美-阿瑟·本杰明/译者:胡小锐 当前章节:597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53

有魔法的代数学

一个与代数有关的魔术

小时候,我第一次接触代数是通过我父亲。他说:“孩子,代数与算术没有多大区别,不过是用字母来代替数字。例如,2x + 3x = 5x,3y + 6y = 9y。明白了吗?”我回答说:“好像明白了。”他接着说:“好的,那么5Q + 5Q是多少?”我信心满满地答道:“10Q。”他说:“声音太小了,大点儿声!”于是,我高声答道:“10Q!”结果,父亲回说:“不用谢!”[1](父亲对双关语、开玩笑和讲故事的兴趣一直都比对数学教学的兴趣大,因此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完全相信他说的话!)

我第二次接触代数,是因为我想弄明白下面这个魔术的原理:

第一步:在1到10中选择一个数字(你也可以选择一个大于10的数字)。

第二步:把这个数字加倍。

第三步:加上10。

第四步:除以2。

第五步:减去你一开始选择的那个数字。

我猜你得到的数字一定是5,对吗?

这个魔术背后的奥秘是什么?是代数。我们从第一步开始,把这个魔术再回想一遍。我不知道你一开始时选择的是哪个数字,因此我们用N来表示它。当我们用一个字母来表示未知数时,这个字母就被称为“变量”(variable)。

第二步,你把这个数字加倍,它就变成了2N。(由于字母x经常被用作变量,因此我们通常会省略乘号,以免混淆。)第三步,这个数字变成了2N + 10。第四步,在除以2之后,这个数字变成了N + 5。第五步,减去你一开始选择的那个数字,也就是N。从N + 5中减去N,得数是5。我们可以如下简要地表示这个魔术:

代数的黄金法则

我们先思考一个问题:某个数字加上5之后,和是这个数字的3倍,请找出这个数字。

为了解答这道题,我们把这个未知数设为x。它加上5之后,就是x + 5;最初的3倍,就是3x。这两个量相等,因此我们需要解下面这个方程式:

3x = x + 5

从左右两边各减去x,方程式就变成:

2x = 5

左右两边同时除以2:

x = 5 / 2 = 2.5

由于2.5 + 5 = 7.5,与2.5的3倍正好相等,因此可以证明这个答案是正确的。

延伸阅读

再为大家介绍一个可以利用代数知识来解释个中道理的魔术。写下一个三位数,要求三个数位上的数字逐步减小,例如842或951。然后,彻底颠倒这个三位数的数位次序,并用最初的三位数减去颠倒顺序后得到的三位数。之后,彻底颠倒得数的数位顺序,并与得数相加。我们以853这个数字为例,通过下列算式描述上述步骤:

现在,大家重新选择一个三位数。想好了吗?神奇的事情就要发生了。只要你严格按照上述步骤做,最后的得数一定是1 089!为什么?

代数可以揭开其中的秘密!假设我们选择的三位数是abc,其中a > b > c。我们知道,853 = (8×100) + (5×10) + 3。同理,数字abc=100a + 10b + c。数位完全颠倒之后,数字变成cba,可表示为100c + 10b + a。两个三位数相减之后,就会得到:

(100a + 10b + c) – (100c + 10b + a)

= (100a – a) + (10b – 10b) + (c – 100c)

= 99a – 99c = 99 (a – c)

换句话说,两个三位数的差必然是99的倍数。由于三个数位上的数字最初是逐步减小的,因此a – c至少等于2,或者说可能是2、3、4、5、6、7、8或9。那么,两个三位数之差只能是下面这些数字中的一个:

198、297、396、495、594、693、792或891

无论这个差到底是哪个数字,与数位颠倒之后的数字之和都是:

198 + 891 = 297 + 792 = 396 + 693 = 495 + 594 = 1 089

由此可以看出,最后的结果必然是1 089。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代数的一个特点:进行代数运算时,必须对等式左右两边一视同仁。我把这条规则称为代数黄金法则。

例如,假设我们想求解下列方程式:

3 (2x + 10) = 90

我们的目标是解出x。先将方程式两边同时除以3,把方程式简化成:

2x + 10 = 30

再在两边同时减去10,把左边的10消掉。这样,方程式就会变成:

2x = 20

接下来两边同时除以2,结果就一目了然了:

x = 10

每次解完方程式,都要验证答案的准确性。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发现当x = 10时,3 (2x + 10) = 3×30=90,方程式成立。这个方程式还有其他解吗?没有了。如果还有其他解,这个x也需要满足方程式,因此我们可以确定x = 10是唯一解。

下面是一个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代数问题,来自2014年某一期的《纽约时报》。该报称,索尼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出品的一部电影投入市场之后,前4天的在线销售与出租的总金额是1 500万美元。索尼没有说明在线销售(单价15美元)与出租(单价6美元)分别贡献了多少销售额,但该公司宣布他们一共完成了200万单交易。为了帮助记者解决这个难题,我们用S代表在线销售交易量,用R代表在线出租交易量。由于总交易量是200万单,因此:

S + R = 2 000 000

我们还知道在线销售的单价是15美元,在线出租的单价是6美元,因此总销售额满足下列方程式:

15S + 6R = 15 000 000

根据第一个方程式,我们知道R = 2 000 000 – S。因此,第二个方程式可以改写成:

15S + 6 (2 000 000 – S) = 15 000 000

现在,方程式中只包含一个变量S,整理后就会得到:

9S + 12 000 000 = 15 000 000

两边同时减去12 000 000:

9S = 3 000 000

因此,S大约是100万的1/3,即S ≈333 333;R = 2 000 000 – S ≈1 666 667。(验证答案:总销售额为15×333 333+ 6×1 666 667≈15 000 000美元。)

本书一直在利用某个规则,它被称为“分配律”(the distributive law)。现在,我们需要对这个规则加以讨论。因为有了分配律之后,乘法和加法就可以密切合作了。分配律指出,对于任意数字a、b、c,都有:

a (b + c) = ab + ac

我们在计算一个两位数与一个一位数的乘积时,就会用到分配律。例如:

7×28 = 7×(20 + 8) =7×20 + 7×8 = 140 + 56 = 196

用统计学方法来思考,我们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假设我有7袋硬币,每袋分别装有20枚金币和8枚银币,那么硬币的总数量是多少呢?从一个方面看,每袋装有28枚硬币,因此硬币总是7×28。从另一个方面看,我们有7×20枚金币和7×8枚银币,因此共有7×20 + 7×8枚硬币。也就是说,7×28 =7×20 +7×8。

我们也可以利用几何图形来理解分配律。如下图所示,请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观察长方形的面积。

用长方形面积证明分配律:a (b + c) = ab + ac

从一个角度看,长方形的面积是a (b + c)。从另一个角度看,长方形左边部分的面积是ab,右边部分的面积是ac,总面积是ab + ac。这可以证明,只要a、b、c是正数,分配律就是成立的。

顺便告诉大家,我们有时候会在数字与字母并存的情况下应用分配律。例如:

3 (2x + 7) = 6x + 21

从左至右看,这个方程式可以看作2x + 7的3倍。从右至左看,它又可以看作通过从6x和21中提取3的方式对6x + 21进行因式分解。

延伸阅读

负数与负数的乘积是正数,这是为什么?例如,为什么 (–5)×(–7)= 35?针对这个问题,老师们给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有的以抵销债务打比方,有的干脆说“就是这样的,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是,真正的原因在于,我们希望分配律不仅适用于正数,而且适用于所有的数字。如果分配律对负数(和零)同样有效,就必须符合上述规则。下面,我来解释其中的道理。

假设我们承认 –5×0 = 0,–5×7 = –35。(我们也可以证明这两个等式是成立的,但是大多数人宁愿把它们作为一种事实来接受。)现在,观察下面这个算式:

–5×(–7 + 7)

它的得数是多少呢?从一个方面看,它等于 –5×0,而且我们已经知道 –5×0=0。从另一个方面看,我们可以利用分配律将它变形为[(–5)×(–7)]+ (–5×7)。因此:

[(–5)×(–7)]+(–5×7) =[(–5)×(–7)]–35 = 0

而且,由于[(–5)×(–7)]–35 = 0,由此可推导出(–5)× (–7)= 35。总之,无论a、b的值是多少,分配律都可以确保 (–a)×(–b) = ab成立。

奇妙的FOIL法则

代数中的FOIL法则是分配律产生的一个重要结果。对于任意变量a、b、c、d,都有:

(a + b) (c + d) = ac + ad + bc + bd

FOIL是“First–Outer–Inner–Last”(首—外—内—末)的英文首字母缩写。在上式中,ac是 (a + b) (c + d)的两个首项的乘积,ad是外侧的两项乘积,bc是内部的两项乘积,bd是两个末项的乘积。

下面,我们利用FOIL法则来求两个数字的乘积:

23×45 = (20 + 3)×(40 + 5)

=20×40 + 20×5 + 3×40 + 3×5

= 800 + 100 + 120 + 15

= 1 035

延伸阅读

FOIL法则为什么成立呢?根据分配律(我们把求和的部分写到前面),可以得到:

(a + b) e = ae + be

如果用c + d 代替e,上式就会变成:

(a + b) (c + d) = a (c + d) + b (c + d) = ac + ad + bc + bd

而且,在最后一步运算中再次应用了分配律。如果大家愿意,也可以利用几何证明法(在a、b、c都是整数时)。请利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计算如下长方形的面积。

一方面,长方形的面积是 (a + b) (c + d)。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将大长方形分成4个小长方形,它们的面积分别是ac、ad、bc和bd。因此,大长方形的面积又等于ac + ad + bc + bd。把这两个面积的表达式放在一起,就得到了FOIL法则。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FOIL法则的一个奇妙应用。按照下列指示,抛掷两个色子。假设你抛出这两个色子之后,一个色子朝上的一面是6个点,另一个是3个点。它们朝下的一面分别是1个点和4个点。

在这个例子中,最终得数是49。大家随便找两个普通的六面体色子,重复上述步骤,最后的得数都是一样的。这是因为,每个普通色子相对两面的点数之和都等于7。因此,当色子朝上一面的点数是x和y时,那么朝下一面的点数就必然是7 – x和7 – y。利用代数知识,上述步骤就会变成:

请注意,在第三步我们应用了FOIL法则(还请注意,–x乘以–y得到正的xy)。换一个代数运算较少的方法,最终也能得出49。观察每一步,就会发现上述各个等式的左边正好是利用FOIL法则展开[x + (7 – x)][y + (7 – y)]后得到的4项。

在课堂上学习代数时,FOIL法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被用来计算下面这种乘法算式:

(x + 3) (x + 4) = x2 + 4x + 3x + 12 = x2 + 7x + 12

我们注意到,在最终的算式中,7[被称作x项的“系数”(coefficient)]正好是数字3和4的和,12[被称作“常数项”(constant term)]则是3和4的乘积。例如,由于5 + 7 = 12,5×7 = 35,因此我们立刻就可以得出:

(x + 5) (x + 7) = x2 + 12x + 35

这个规律对于负数同样有效,下面我列举几例。在第一个例子中,我们使用的是6 + (–2) = 4和6×(–2) = –12这个事实。

(x + 6) (x – 2) = x2 + 4x – 12

(x + 1) (x – 8) = x2 – 7x – 8

(x – 5) (x – 7) = x2 – 12x + 35

以下是数字相同时的乘法算式实例。

(x + 5)2 = (x + 5) (x + 5) = x2 + 10x + 25

(x – 5)2 = (x – 5) (x – 5) = x2 – 10x + 25

请注意,(x + 5)2 ≠ x2 + 25!代数初学者经常误认为两者是一回事。与此同时,当这些相同数字前面的正负号正好相反时,就会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例如,由于5 + (– 5) = 0,因此:

(x + 5)(x– 5) = x2 + 5x – 5x – 25 = x2 – 25

总的来说,平方差(difference of squares)公式值得我们背下来:

(x + y)(x – y) = x2 – 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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