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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隱形的靈魂

作者:安东尼·戴斯特法诺 当前章节:946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52

想感受更高層次的靈性生活!

我還記得第一次見到尸體的情景。我那時大概七、八歲左右,我姑姑和癌症奮戰經年之後,還是走了。她那時才五十出頭,仍然年幼的我相當難過,因為她住得跟我們很近,也一直對我很好,有的時候還會送我一些小東西,讓我覺得自己對她來說很特別。她是個很單純的人,貼心、善良又有人情味,在她過世的時候,我傷心透了。

我爸那時不想讓我跟弟弟妹妹參加葬禮,因為我們是在太小了。不過,反正沒人負責看著我們,所以我們還是全都跑去舉行葬禮的屋子,等在停靈廳外的守靈間裡。不久之後,我開始覺得無聊,決定進房看看。我還記得我沿著墻走,穿過一串串花束、還有啜泣的人群,直到靈柩旁邊。我站在那裡,怔怔地盯著姑姑的臉看了好幾秒。那種感覺實在很詭異。我當時一定嚇壞了。

但我也記得那時的另一種感覺。我記得我對著自己說,覺得害怕實在是很怪;畢竟她是我姑姑,是我最愛的姑姑啊!才不過幾個禮拜以前,我看到她還會笑,我還會衝到她身上抱她,大大地親她一下。但現在呢?為什麼光是看到她,就讓我覺得這樣害怕、這樣畏縮?怎麼會這樣?為什麼靈柩裡那張平靜的臉,居然會讓我這麼排斥、恐懼?我又看過她睡著的樣子,而且她現在的樣子看起來其實沒什麼不一樣。可是,我那時就是知道,有些東西變得不一樣了。我就是知道,雖然躺在靈柩裡的那個人長得像她,卻已經不再是她。我也知道,不管能讓我姑姑之所以成為我姑姑的是什麼東西,那種東西都已經不在了。也正因如此,她那毫無生氣的身體,才會顯得這麼嚇人。

這個故事的重點是:即使你只是個孩子,對神學也一竅不通,你還是能知道有「靈魂」這種東西,而且透過直覺就能知道。甚至,你可能還能在某種程度上瞭解,靈魂的主要功能是賦予肉體生命,所以靈魂離開之後,肉體也就死了。

不過,靈魂可不只是肉體的「生命之源」(animating principle)而已。沒錯,靈魂的確讓我們有生命,但除此之外,它也將人與其他受造物隔開來,讓人得以為人。還記得《哈姆雷特》(Hamlet)裡的那段名言嗎?

人是何等巧妙的一件天工!理性何等高貴!只能何等廣大!儀容舉止是何等的勻稱可愛!行動多麼像天使!悟性多麼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萬物之靈!①① 據梁實秋譯《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景?303-7。

莎士比亞說得對極了。人類的確是種相當巧妙的受造物。我們稍早提過,人類是種非常奇妙的混合體:半是精神、半是物質。物質的那部分很好認,只要照照鏡子就對了。至於精神的那部分,也就是靈魂——我們就看不到了,因為靈體天生就是隱形的。可是,雖然它是隱形的,但它還是跟肉體一樣真實、一樣充滿活力。

當然,肉眼看不到靈魂,並不代表心智也看不到它。事實上,雖然無神論者常常無視這一點,但大多數時候,心智是能見到、也能認識靈魂的。人類的許多舉動,都在在顯示我們不只是個「肉體」而已。舉例來說,你能講出有哪種生物會跟人一樣,會為了愛、榮譽、某種抽象的原則或隱形的實體,而違逆自己趨樂避苦的本能天性,去主動受苦、甚至犧牲生命嗎?應該講不出來吧?人類之所以能認識更高的精神實體,並做出完全違逆肉體安適的舉動,正是因為我們有一部分是精神性的,所以能知道精神和肉體一樣重要、需要好好被保護,即使有時要以肉體、甚至肉體生命為代價,亦在所不惜。

換句話說,要是我們只有肉體,我們應該就只能做些肉體能做的事。不過事實顯然不是這樣,我們明明就能做一大堆超越肉體範圍的事!我在第一章有提過,那些否定靈魂存在的人,總是會用原子啦、分子啦等等諸如此類的,來試圖解釋一大堆事。他們想要我們相信,無論是內心的心智、思維活動,還是對美感、藝術、音樂、詩歌、真理、創造、救贖、天國、地獄、慈愛、犧牲、罪惡的種種認知,或是造成無數文明興衰的強烈欲望——都不過是原子、分子隨便亂竄造成的結果!

請各位仔細想想,這會不會太荒謬可笑了點呢?我記得幾年前有部電影叫「情人眼裡出西施」(Shallow Hal),口碑雖然不太好,但倒是把「我們既有肉體也有靈魂」這點說得挺清楚的。這部電影的主角是一個叫霍爾(Hal)的小伙子,他不但膚淺無比,也極度自私。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看穿他人內在的能力,簡單來說,就是他突然能看到人家的精神面了!當他看到一個體型很「壯碩」的女生時,他不覺得她很胖,反倒覺得她很美,因為這個女生的內在的確很美。事實上,她可能是他遇過最善良也最體貼的人之一。於是,雖然霍爾周遭的每一個,包括這個女生的家人和朋友都覺得她很胖、很沒吸引力,甚至很丟人,但在霍爾眼裡,她卻是個超級金髮尤物,他很快就愛上了她。

這部電影是喜劇,所以裡面也有一堆無厘頭橋段和毒舌玩笑。不過我覺得,它想強調的重點其實挺發人深省的。電影裡有一幕十分感人:霍爾愛上的這個胖女生,有天要去當地的兒童燙傷中心作志工。在那裡,病童們的模樣簡直讓人不忍卒睹,有些孩子甚至連半張臉都沒了。不過,當霍爾見到他們時,他完全看不到他們身上的傷,他完全看不到他們的瘡疤,也看不到他們的「醜陋」。相反地,霍爾看到了別人看不到的東西——那深藏於外在肉體之下的東西,而且它看起來美妙極了。對霍爾來說,這些病童就像一半的孩子一樣,有著一張天真無邪、神采四射的臉。事實上,他一開始還搞不懂為什麼他們得待在醫院裡呢!他在那裡陪他們玩了一整天,不斷跟他們說他們多可愛,逗他們笑,還在每個人的臉上都親了一下。每個醫生、護士和志工都看得目瞪口呆,他們完全搞不懂,霍爾怎麼會絲毫不排斥孩子的外表,甚至連一點點的不自在都看不出來呢?

後來,霍爾失去了這個特殊能力,不再能看到他人隱形的內在。他還是跑回醫院看他女朋友,而直到這時,他才第一次看到燙傷病童們的外表。當然,他這次嚇呆了。事實上,他現在根本認不得他們了。在失去了特殊能力之後,他看到的景象就跟其他人一樣——一群怪異、畸形、讓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小鬼。不過,病童們卻認得他,而且很高興他又來看他們了。只是,他們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變了,為什麼他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變得這麼緊張、猶疑?當霍爾發現這點之後,有試著讓自己像以前一樣熱情。不過這可不容易,因為他自己也為此困擾不已。

我們都知道不能以貌取人,都知道外表就是一個人的冰山一角,也常常會誤導我們對人的認識。我們也都知道,是內裡的某種東西,讓我們成為真正的自己。換句話說,即使對《聖經》或宗教完全沒有半點認識,我們還是知道有靈魂存在。

我承認我講得有點簡化,但我本來就不是在寫神學教科書。我在這裡的目的只是要告訴大家,所謂的「人」,並不只是一連串DNA的排列組合。我們本能上就是知道人有兩個部分:內在部分和外在部分。而內在的那一塊,就跟外在的那一塊一樣真實——有時甚至更加真實。

這內在的部分是怎麼跑出來的呢?很簡單,在受孕的當下,它就出來了。神在每個人裡面都注入了隱形的靈魂,而這個從虛無之中受造的靈魂,是永生不朽的。它的確有起點沒錯,但神一旦創造了它,就不會再讓它消失。絕對不會。正是這個不朽的靈魂賦予了肉體生命,也讓我們與其他物質受造物相較之下,顯得那麼與眾不同。

關於肉體與靈魂的「連結」關係,幾世紀以來已經產生了種種誤解。就像我們剛剛提過的,有些人完全否認有這種連結存在,也根本不相信有靈魂這種東西。另外也有些人,雖然承認可能有某種精神性的東西,能帶給世上的動、植物生命,但他們也就到此打住了,至於人類靈魂與其他動、植物的靈魂有什麼不同,他們根本懶得多說。而相反地,在光譜的另一端,也有些人覺得身體是墮落、邪惡的。對這些人來說,人類本就是靈體,現在只不過剛好有個軀殼而已。所以他們也相信,如果想得到真正的平安與幸福,唯一的辦法就是脫離肉體這個「牢籠」。

這些說法都太偏激了。相較之下,基督宗教的說法要中肯得多,也真實得多。基督宗教告訴我們:人類既有肉體,也有精神,而且哪個都不絕對高於另一個。在受孕的那一刻,肉體和靈魂這兩個很不一樣的東西,就用某種我們並不完全瞭解的方式,融合在一起了。所以,雖然靈魂和肉體會在我們死時分開,但這只是暫時性的。之後到了肉體復活那天,肉體和靈魂會在天國裡再次結合。肉體和靈魂之所以注定要在一起,是因為神結合了它們,將它們造成同一個複合體。

我們不是天使那種純靈體,卻也不是石頭那種純物質體。我們既有精神也有物質,它們兩個完美地結合在一起。雖然其他動物或許也有靈魂來賦予肉體生命,但只有我們的靈魂天生就是不朽的,更重要的是,只有我們的靈魂是依照神的肖像與樣貌而造的。

「神的肖像與樣貌」這句話還挺常見的,不是嗎?我們應該要好好把它弄清楚,因為它是解開許多靈魂之謎的關鍵。基本上這句話說的是:人類跟神一樣,有從更高的層次進行思考的能力。人有能力珍惜真理與美,有能力瞭解道德律,並以其自由意志依道德律而行。此外,它也代表人有能力像神那樣進行「創造」在那本艱澀卻出色的《永在之人》(The Ecerlasting Man)中,切斯特頓(G.K.Chesterton)提到了法國西南某些洞穴裡的上古壁畫。在這些新石器時代的壁畫剛被發現時,整個科學界都為之瘋狂。這些壁畫的內容其實相當簡單,就是些動物啊、人啊,還有手印。它們對於細節的刻畫其實並不詳實,但的確透露出不少這些「洞穴人」的生活樣貌。科學家們認為,這些「洞穴人」應該既野蠻有原始,跟動物也想去無幾,每天除了打獵,就是採集食物和打鬥。總之,所有關於這群「洞穴人」的「事實」——其中還包括這些遠古人類奇特宗教禁忌的理論——都是從少少幾幅不甚相關的壁畫裡推論出來的。但奇怪的是,沒有一個科學家做出在我看來其實最明顯、也最合理的推論——亦即,從這些證據來看,打從「人類」這種受造物出現在這顆星球開始,他們就是藝術家。

切斯特頓說,藝術是人類的特殊印記,它證明了有某種專屬於人類、絕對而獨特的東西。而且這種「獨特的東西」,不是在「量」上,而是從「質」上就把我們與其他動物徹底區隔開來,人類與其他動物間有的不是「程度」上的差異,而是從「性質」上就完全不同。人能畫出構圖複雜的繪畫,猴子卻連簡單的圖都畫不出來。事實上,猴子根本就不懂畫畫。不管一隻猴子有多聰明、多特別,牠都不會想要畫畫。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藝術這種活動,對猴子來說屬於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也就是「創作」的領域。人類之所以會進行創作,正是因為他那隱形的靈魂,是依照神的肖像與樣貌所造的,這肖像與樣貌既然源自於萬物的創造者,所以,人類也會是創造者。

要是你正好傾向無神論或唯物論,那就請你花點時間,造訪一下藝術的世界吧!去逛逛美術館,或者去聽聽音樂會、聽聽廣播,看看有沒有哪首曲子能真的讓你感動、真的讓你覺得歡喜,甚至感到一陣顫動穿過你的脊髓。然後再問問你自己:這可能只是生理現象嗎?更精確點說,光是一顆有些水、有些化學元素、通上電流的肉球,能造成這種反應嗎?畢竟根據醫生們的描述,大腦就跟這顆肉球沒什麼兩樣,不是嗎?要是一首曲子能讓我仿佛飄在雲端,甚至讓我周遭那個墮落、腐敗的世界也隨之昇華,它可能只是由某種注定會朽壞的東西所創造出來的嗎?

應該不太可能,對吧?要證明靈魂的存在,音樂、繪畫、文學、電影、城市,以及文明,都比選輯論證更有說服力多了。其實仔細想想更會發現,我們的創造力其實遠遠超過所謂「文化」的範疇,畢竟,不管一個人有沒有天分,也不管一個人是不是真的從事藝術創作,只要是人,就是創造者。因為我們都有能力「創造」自己,都有能力讓自己變成理想中的樣子。

這才是個人成長產業的真正基礎——這種產業之所以能存在,不就是相信人能掌握自己的人生、作命運的主人嗎?我們之所以會對這種說法有信心,也正是因為它基本上是真的。我們都有神所賜予的靈性力量,能以自己選擇的方式詮釋生命。我們或許沒辦法控制外在世界,但對於內在世界,我們卻的確具有掌控權。我們能控制自己的心,也能控制自己認識真實的方式。我們能控制自己待人處事的信念,也能決定一件突然掉到自己頭上的事,到底是「問題」還是「挑戰」,是「危機」還是「轉機」。我們能做到這一切,不就是因為我們都有一種特殊的能力,能把哪怕是生命中最恐怖的事,轉換成長期來看對自己有益的事嗎?所以說,我們其實都有能力,讓自己變成理想中的樣子。

這種創造自己的能力,每個人都能運用,它跟智商、財力或者教育程度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就不會有那麼多白手起家的百萬富翁,也不會有那麼多人能克服重大的傷痛和困境,讓自己的生命變得全然不同。只要隨便翻翻幾本勵志書籍,你就能找到幾十個例子。就是有這麼多人,能成功挺過種種虐待、暴力或傷痛,並從自己的悲劇裡硬是找出點正面的東西。

這些能奇蹟似地重塑生命的人,其實有著一個共同點。他們都找到了某種深入內在的方法,因此得以碰觸到某種無限、永恆、比肉體更偉大、也比大腦裡亂竄的電子、質子更有意義的東西。簡單來說,他們都有試著去駕馭「隱形靈魂的力量」。

我最近剛好讀到一則有趣的故事,是跟人類的精神創造力有關的。故事的主角是個年輕爸爸,兩個女兒年紀都很小。他很認真工作,也把孩子看得比什麼都重,總是會花很多時間陪他們。每到週末,他都會帶孩子們到附近的小遊樂場玩,那裡正好就有孩子們喜歡的旋轉木馬,這位年輕爸爸總會把她們抱上去,然後自己坐在一旁的小紅椅上,靜靜地看著她們。這是他每個週末的例行公事,但有時他也發現,當孩子們在那騎得開心,自己卻被晾在一邊時,還真的是挺無聊的。

有一天,他又坐在那張旋轉木馬旁的小紅椅上,百無聊賴地做做白日夢、在腿上彈彈手指,但這一次,他突然冒出了個念頭。這個念頭說起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不是什麼劃時代的偉大概念,甚至也沒多有創意。事實上,要是有個人每個禮拜都得坐在同一張椅子上,閒閒沒事幹、無聊得要命,大概也會跑出同樣的想法。總之,那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念頭,他想:「總該有人弄個更好玩的遊樂場吧?最好是大人也能玩的那種……」就是這樣。這位年輕爸爸腦子裡想的東西,真的就只是這樣而已。事實上,這個故事可能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它之所以顯得特別有趣,正因為冒出這個念頭的不是別人,而是華特?迪士尼(Walt Disney)!而你相信嗎?我們的迪士尼樂園真的就是從這個念頭裡誕生的!

我們來好好想想這件事:迪士尼不是什麼超級天才,他不像愛因斯坦或亞理斯多德那樣聰明絕頂,也不像達文西或米開朗基羅那樣才氣橫溢,而且,他當然也不像好萊塢明星那樣英俊帥氣。可是,他就是有辦法創造讓人們真正歡樂的東西(對小孩來說更是如此),在這一點上,他的成就遠遠超過那些最偉大的天才。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呢?

答案只有一個:迪士尼有去碰觸自己「超越物質」的那個部分,也就是那個依神的肖像與樣貌所造的部分,而神正是一切創造的根源。請注意,我在這裡並不是要說,迪士尼或其他有成就的人在道德上完美無瑕,而只是想強調,無論一個人的自然能力是好是壞,由神所設計、也反映了祂可畏力量的人類靈魂,絕對有能力成就各種奇蹟。

更重要的是,靈魂的主要目的,是讓我們能透過神的恩典的力量,被提升到一個全新的層次,一個無論在知識、智慧、愛、或是創造力上,都全新的層次。這一點真的非常、非常重要,因為除非你真的瞭解靈魂有多貴重,否則絕不可能弄懂為什麼魔鬼那麼像毀了它。

而且你發現了嗎?其實我們直到現在,都只有提到靈魂能在塵世幫我們成就大事,可是靈魂的能力當然不會僅限於此。關於「神聖領域」裡神秘、形上的那個部分,我們還有一大堆東西要討論。而魔鬼最覬覦的東西,其實也正是這個部分。

基本上,一切都跟我們與神的特殊關係有關。這本書一開始就有提到,神創造我們,完全是出於自由。祂其實自己就能過得很好,既沒有創造人類的必要,也沒有創造任何東西的必要。祂在自身之內就有個家——一個由聖父、聖子、聖神(聖靈)組成的家。祂之所以想創造我們,並不是因為祂很寂寞、想有個伴,也不是因為祂覺得沮喪或無聊。神之所以創造宇宙及宇宙之內的一切,只有一個原因——祂想分享祂已永恆擁有的生命與喜樂。

所以,祂創造了天使、星辰、山岳、大海、動物還有植物——這一切都是出於他的自由意志。祂在各種層次上分享祂的生命,所以一切的創造,也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神的生命。就像藝術家會在作品中留下個人風格一樣,神也會在祂的創造上留下印記。事實上,無論是夕陽、音樂或是小狗狗,世上一切的美好事物之所以能讓我們感動、讓我們欣喜,都是因為在它們裡頭有上主的呼喚。

我們的感動與欣喜,都是在回應神的呼喚。人類之所以那麼特別,也是因為在世上的物質受造物中,只有我們能與造物主溝通,只有我們與神有相知、自有、深刻而雙向的關係。這種關係不僅石頭沒有、河流沒有,猴子也沒有。只有我們能有意識地說:「我們是受造物,有創造我們的主。」但有趣的是,我們通常不會這樣講,也很少會稱神為「創造我們的主」。我們通常會說自己是祂的「兒女」,而祂是我們的「天父」。關於隱形靈魂的討論,從這裡開始愈發耐人尋味,因為很多問題都跑出來了!比方說:我們為什麼能像家人一樣跟神說話呢?神可是全能、全知、無限的造物主,不管是太陽、月亮、星星,還是整個宇宙,都是祂所創造的,我們跟祂之間的差距大得可誇張了!怎麼可能親近祂呢?覺得神想跟我們建立關係,這種想法會不會太自大了點?總而言之,我們哪來的膽子敢這樣想啊?

問題的答案,還是跟基督降生的奧秘有關。我們能如此莽撞而放肆的唯一理由,就是神在耶穌基督的位格裡取了人形,也正是在基督裡——在「聖父、聖子、聖神(聖靈)」的「聖子」裡,我們與神分享了親子關係。

所以沒錯,我們都是神的兒女。但我們之中有幸成為基督徒的人,更會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分享基督與聖父的親子關係——只要你願意。

這可能嗎?透過人類靈魂的力量,就有可能!在神成為我們一員之後,祂取了我們的人性,於是我們也得到了祂的一些神性。祂把人性提升到人所難以想像的程度。領洗接受基督信仰的最大特色在於,領洗之人的靈魂,被神秘地接納到基督的生命裡去,而既然基督是神之子,所以一個基督徒也就獲得了全新的生命——也就是作神家中兒女的生命。

為什麼這很重要呢?讓我們這樣說吧,要是你突然變成唐納?川普(Donald Trump)、比爾?蓋茲(Bill Gates),或是哪個超有錢國王的繼承人,感覺應該還不錯吧?這是不是會改變你的人生?這應該能讓你獲得足夠的資源,讓你用從來不敢想像的方式去幫助自己和別人,不是嗎?所以囉,「變成基督徒」也就是這麼回事,因為在這個時候,你已經變成了天國王室的一員,有權繼承萬王之王的一切。

還記得嗎?是神之子基督,在開始公開宣教時說:「看啊!天主的國已來到你們中間了!」(路加福音11:20)是基督開創了這個史無前例的新國度。這個新國度既不是塵世樂園,也不是任何一種政治上的烏托邦,相反地,它是一種靈性的「生活方式」,能讓神的兒女齊聚一堂,一同接受神對他們生命的主權,並分享祂的神聖本質。

在神的國度生活的意義,正在於此。它指的是一種更高層次的靈性生活,動力來自無私而沛然莫之能禦的愛——也就是神所付出的那一種愛。這是一種真誠的生活,因為神就是真理;這是一種公義的生活,因為神就是公義;這是一種愛的生活,因為神就是愛;這是一種尊重生命的生活,因為神就是生命。總之,它代表你會過著一種遠遠超乎人性之上、更高層次的生活。

要是你真的能時時活在神的國度,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嗎?你不只會變得更快樂,你內心裡最深沈的渴望也會得到滿足。我們剛剛有談到音樂,也有提到音樂之所以能讓人感動,是因為它能為我們點出神和祂的國度——請注意,只是點到一下而已喔!所以想想看吧,要是能永遠變成這個國度裡的一部分,那又會是什麼感覺呢?去找個真正聖潔的人問問吧,他們一定會告訴你:那感覺棒透了!

但你也要知道,只要你還在世上一天,你就有自己的問題必須面對。「活在神之國」並不代表你不再有痛苦(這是不可能的),而是說不會再有什麼問題,能超過你的精神負荷,也不會再有什麼問題,能永遠擾亂你深沈的喜樂與平安。請放心,這份平安的基礎十分穩固,用《聖經》的話來說,它也「超乎各種意想②」。

② 見<斐理伯書>(腓立比書)1:7.

最後,基督徒之所以要喜樂、之所以要毫無怨尤地奉行誡命與愛、之所以要拒絕罪惡,原因也正在於此。他們要這樣安身立命的原因,並不是害怕懲罰,也不是被「逼」著接受沈重的負擔或嚴苛的規範,而是因為他們的心已經迷上了那個國度,他們也已經愛上了那位君王。「作基督徒」的真義就是如此。當你的心變成這個樣態之後,所有的「誡命」(神的道德律法)都不在會是難題,遵守它們會變得十分容易。對照一下毫無信仰的人成天得背負的擔子——寂寞、空虛,還有永恆的虛無,你會發現,誡命的擔子其實還輕上許多。

那麼,真的所有基督徒都這樣過日子嗎?當然不是!不過客觀來說,我們可能得先問一個問題:「要是他們真的願意的話,他們能做得到嗎?」答案是「沒錯,他們絕對做得到!」事實上,這不正是隱形靈魂的存在目的嗎?除了賦予肉體生命、反映神的肖像之外,靈魂的主要任務,就是要讓我們獲得提升,直到我們能分享神之國度的生命。

我們每一個人都能成為這個國度的一部分,也都能獲得光榮。但不幸的是,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真的經驗到它——無論在此世或是來生,都是如此。冷酷的現實是:真的有地獄這個地方,它真的存在,有些人也真的跑那裡去了。路易斯曾經說過,其實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平凡普通的「芸芸眾生」,因為你所遇上的每一個人,以後要不是成為天國裡的國王、王后,就是成為地獄裡卑賤的奴隸。

冷酷的現實還有:許多強而有力的隱形力量,正與我們為敵。他們將不惜一切代價,也要達成目標——也就是不讓我們的靈魂與神相會,不讓我們分享祂聖潔的生命,不讓我們體驗真正的喜樂,也不讓我們把自己的精神塑造成應有的樣貌。簡言之,就是不讓我們生活在神的國度裡。

這就是我們接下來要談的課題——我承認,它讓人毛骨悚然至極。雖然你不會聽到子彈劃過空氣的聲音,不會聽到手榴彈爆炸,不會聽到傷兵淒厲的呼喊,不會看到尸橫遍野、斷垣殘壁的慘狀,也不會聞到硝煙或是屍臭,可是,有一場大規模的隱形戰爭,現在就在窗外進行。路易斯說天底下沒有哪個人是「芸芸眾生」,事實上,天底下也沒有哪一天能真正「太平」。

因為,除了神鎖賜予的平安之外,所有的平安都是假象。就在你讀著這幾句話的同時,一場隱形大戰也正在你身邊進行——這是一場天國與地獄、天使與魔鬼、黑暗與光明、罪惡與恩典的戰爭,打從太初開始便從未休止,那怕是一秒也未曾停息,你生命裡的每一天、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這場戰爭都在進行;世上的每個國家、每個城市、每個村落、每間屋子,都有它的蹤跡。

這是一場爭奪靈魂的隱形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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