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朽腐臭的茅草棚与恢弘壮丽的承天殿这之间不可跨越的距离,我竟然爬上来了。
一时之间,百感交集,我不知我是什么感觉……
主子向我伸出染着自己兄弟鲜血的手。
“李念恩,过来,扶着……朕。”
我回过神来。
“臣在。”
……
说到底,我们仍旧是赢家。
赢家,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
大殿之外,冬天第一场雪,洁白的雪掩盖了猩红的血。
瑞雪兆丰年。
125、
登上王位之前的第一件事情是清扫废帝的旧部,废帝虽然无能,但他亲手扶持的势力中不乏对他忠心耿耿的能人,不将废帝阵营中忠心耿耿的走狗们同送入地狱,主子不可能安眠。
就凭我对主子的理解,哪怕主子敬重他最后的皇兄,哪怕废帝现今尸骨未寒,主子依旧不会留手,废帝的妻子、儿子、他的亲家,成百上千的性命,主子一条都不会留。
大禹国斩草未除根的余孽有他一个符锦就够了,不需要废帝的子嗣成为另一个他了。
问题是,谁来做这件事儿?
在众人将目光投向位卑者之前,我主动请缨:
“臣愿往。”
全场肃静,九王爷僵直地回头,愣愣地看着我,眸中满是不可置信。
他如此惊讶并不奇怪,到我们这个地位了,堂而皇之地诛九族这种脏手的事情已经不需要我们自己动手了,我们的下属中总会要想要一步登天的人,愿意冒着风险,代替我们去做我们不想做的事情。
我现在这去做这种事情,无异于自降身份,吃力不讨好。
是的,我又是在赌,开国的功臣想要活下来,就那么几条路啊,告老还乡、退隐山林、自泼污水,自证清白或者是造反。
我从来都是一个不安分的家伙,除非迫不得已,我是不会放弃这无边的权势和风起云涌的政局,回到老家老老实实地圈块地当个地主。
我就是如此,快要饿死的时候的只想一口吃的,吃饱了以后就开始想要的锦衣玉食,小有所成就想要不世功勋……这将我拉出地狱的欲望同样是不断鞭笞的刑具——我不能停止,至死方休。
除非到无可转圜的境地,我绝不会主动放弃手中权势,所以我必须要在必死的局面之中生生寻出一条生路来。
可我是彻头彻尾的愚钝之人啊,打仗还可,政治治理方面一窍不通,想来想去只能当一把刀了,当一帮肮脏污秽的,杀猪刀。
主子必然明白我所想,所以他同意了。
主子又有什么不同意的理由呢,我将自己推向各位开国功勋的对立面,亲手把把柄送到他的手中,只要他想,随时可以亲手将我送上路。
我本没什么根基,还将得罪一堆人,如果他再成功把我与季家离间,那我当真与他同样是孤家寡人了,到时,我便又是他最忠心耿耿的臣子,若不想以鲜血染红自己的帽顶,就只能当好他的狗。
可惜,我又忘了一个那位专业人才——季清贺。
主子最终没有让我一个人去干这件事情,他安排了我和季清贺一起处理相关事务。
密会结束后,我马不停蹄赶往季清贺的居所。季清贺估计早就知道我要来了,我去的时候他正等在门口。
季清贺京城的这处宅邸倒是新奇,匾额是黑底红字,旁边还挂着两盏红灯笼,门两侧的对联是“论心不论迹,论迹穷人无孝子;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这对联看着挺有深意,不过它实际上阎王殿对联的变体,再配上这门匾和灯笼,瞬间令人不寒而栗。这座宅邸的大门设计地如此鬼气森森,我猜与季清贺的恶趣味逃不了干系。
季清贺依在屋门旁边的墙面上,看到我的时候做出很惊讶的样子。
“李大人,怎么是您?”
他这种故作惊讶的表现让我想到小世子,不禁有些反胃,直言不讳地揭了他的老底。
“装,你就接着装,一炷香前就知道我为什么来了,你就继续装。”
见我的心情已经差到连与他寒暄的心情都没有了,季清贺拿袖子掩了嘴角,底底地笑出了声,恢复了平常的情态。
“李念恩你高看我了,你们一炷香前刚刚散会,我哪里有这么大的本事这么快拿到消息。”
这句话换一种方法理解,季清贺他没有这么快拿到消息,但他一定提前拿到了消息。此次密会的参与者都是主子的心腹,如果不是主子给他透了消息,那么主子的心腹中一定有与他狼狈为奸的人。
季清贺组织的渗透度和效率有点可怕了,小时候他那么努力都没见他在文治武功上有什么建树,原来天赋竟在这些邪门歪道上。
“你果然已经知道了,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不禁有些好奇季清贺他这传递消息的效率有多快。
“半炷香前。”
“……这有差别吗?”
季清贺笑而不语。
我无话可说。
抄家的名单由主子亲自草拟,吾等无权过问,当我拿到名单的时候,我被名单上的那一长串姓氏给震惊到了,名单上的家族不止有废帝旧部,还有季家的一些附庸,以及一直与我方势力暗中勾搭的几个世家。如果按照这份名单来杀人,京中贵族可去三分之一,我着实猜不透主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根基未稳,如此弑杀,就不担心逼反门阀世家吗?
名单之后,主子还附了一句话,“爱卿可稍作增减。”
这个稍作就很有灵性了,主子他是希望我增呢,还是减呢,又希望我增减多少呢?
按理说,这种圣心难测的情况,我应该如实按照主子的要求去做,不过,很明显,我依旧没按照主子的期望行事。
我和季清贺约定了半夜行动,傍晚时分,下人上报,刘肖两家家主来访。
“快快有请。”我跟着侍从出门亲自去迎接他们。
刘家和肖家,正是助我战胜益州刺史的那两位官员的本家,我负他们两家良多,现在他们来求助,我没有不帮的道理。
刘肖两家家主并肩而行,身后跟着一个低头快走的二八少女,我将他们引导至大堂,呵退仆役。
一直端着着的两位家主这才放下架子,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家对我一个愣头小子点头哈腰,苦苦哀求我护住他们两家,我连忙扶住他们:
“两位家主不必如此,刘兄与肖兄与小弟过命的交情,就算两位前辈不来,小弟也会保护好刘肖两家的。”
“李大人大恩,小人就替整个刘家谢过大人了,”刘家家主攥紧了我的袖子,哽咽着,将站在他身后一直充当背景板的女孩推到我的面前,“这是我那不争气儿子的独女——刘宛妙,现在献给……”
真是今时不同往日,竟然有人愿意对我用美人计了,不过我对美女不感兴趣,美男的话我说不定就从了。
我打断刘家主的话,拒绝了他:
“不可,不可,刘兄与肖兄与我是兄弟,儿时一同花天酒地的时候便说过,他日若有谁出人头地,便要护兄弟一家平安,宛妙既是刘兄的女儿,那也是我李某人的女儿。我若真的收了,不但我家那位母老虎过不去,我自己这里也过不去啊,刘家主你可饶了我李某人。”
听见我不欲手她为妾,一直低头的刘宛妙反应极快,甩开将她当做礼品的刘家主,跪在我的面前:
“小女刘宛妙,见过义父大人。”
这个过程不过短短的一瞬间,但我依旧看清了女孩的脸,眉如远山,肤若桃花,的确是个十成十的美人胚子,即便放在这群芳争艳的帝都,依旧能有一席之地。
如此容貌,又是刘家女儿,若不好好利用,岂不可惜。
我蹲下身来,摘下大拇指的扳指,亲自给她戴上,她的指骨比我略细,玉扳指带在她的手上空出来一大截,仿佛下一秒就会跌落。刘宛妙没有诚惶诚恐的道谢,只是默默地将大拇指拢在四指之间,玉扳指就此被扣死在她的手上。
我拍抚着她的手背,赞许道:
“好孩子,好孩子。这么好的孩子,未来可是要嫁给皇亲国戚的啊。”
刘宛妙没有回答,只是将玉扳指攥得更紧了。
有了刘宛妙这个“好闺女”,我整个心情都变好了,连带着满脸褶子的两位老家主也顺眼许多,我与他们相谈甚欢,亲自将他们送出宅邸。
会见完两位家主以后,已经酉时三刻,我披上了铠甲,马不停蹄地往汇合之处赶。
帝都西市,一支黑色的军队已经无声地等在哪里,黑色鳞甲,面部带着恶鬼的面具,从面具孔洞里透出的目光没有任何的感情。季清贺站在队伍最前方,杀人之夜他手无寸铁,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披了一件红色锦衣。
“李大人,来的挺早啊。”
衣角划过地面的沙沙声,他的脚步声几乎无法被听见。
“比不得季大人。”我皱着眉,退后了半步。
季清贺识趣地停步,距离我两步之遥,他低笑着说:
“没办法,我可不像李大人这么稳重,如此时刻还能够找人聊上一两个时辰。我啊,一想到我今晚的任务,心中总有着这么一团难耐的火,它问我啊,今夜,那些人会不会哭,会不会叫,会不会像虫子一样,在地上扭来扭去啊?”
他在兴奋,他很兴奋,更糟糕的是,他对自己感到兴奋这件事情本身,兴奋不已。
黑色的骑兵沉默地立在后面,仿佛早已适应他们宛若疯子的领队,我这局外之人倒成了在场为一个为此伤感之人。
多年以前,季家四公子会因为一个被他伤到的仆役而痛苦不已,现在的季清贺却因为千百人命丧他手而欣喜若狂。
我注意到他的衣服,红色锦衣之上绣着业火的图案,那业火从衣袍的下摆一直蔓延到胸口处。如果我没看错,这是戏剧《往生怨》中三生一角的戏服,三生在《往生怨》不过是一个丑角,他的戏份说来简单,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死后怨念不散化为厉鬼,为祸人间,最后被清风观的道长引业火使其自燔,最后得了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我不知季清贺为何会选用这件戏服,我只知道,季清贺穿上这业火红衣后,不似丑角,更似艳鬼。
他是绝代的戏子,而这正是他为这场大戏选择的戏服。
“走。”
于夜色最暗之时,我翻身上马,带领这支黑色的骑兵穿梭在漆黑的街道上。
今夜,我们便是无常鬼,夜罗刹。
生者止步,死者让行。
126、
这支骑兵很高效,我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按照名单将他们带到相应的宅邸之前,等在门口就行了。
卫兵效率极高,屠灭了七户人家以后,我才注意到季氏亲家顾氏赫然在列,我当即想要拦住他们,结果季清贺这个一直陪我看戏的家伙看到顾府的匾额就呆不住了,他拔出插在马背上的弯刀,亲自带着手下冲了进去了。
季清贺的这支黑甲骑兵自训练出来的那天起就是为了执行特殊任务,他们杀人的准则是无声且快速,可屠灭顾家的时候,即便我站在门口,也能听见府中凌乱的逃跑的脚步声,以及刀子割入血肉的声音。
顾家的任务持续了很久,比之前的七家加起来还久,府中男人的怒吼,妇孺凄厉的哀嚎,久久地回荡在京城没有灯火的夜晚。
这不是单纯的杀人,这是彻头彻尾的虐杀。
等到府中最后的一声尖叫戛然而止,季清贺仍旧没有收手,他枉顾主子对低调的再三强调,命令手下烧了已成空巢的顾家。
火苗从顾家最精美的几处楼宇开始,最终蔓延成为吞没整个顾府的熊熊烈火,满足了自己畸形愿望的季清贺提着血迹未净的弯刀,带着身披黑甲的手下,从被烈火吞噬的顾府大门踏出。
季清贺的背后是焚烧着死者的火焰,他双手素白,指尖却是流动的猩红,衣衫上的业火纹路在火光的映衬之下流光溢彩,随着火光的变化而跳动。
这红衣戏子手握杀人无数的弯刀,嘴角却是娴静动人的浅笑。
玉面罗刹。
人间画皮。
不过如此。
终于,孩童长成恶人,凡人化身恶鬼。
而今,这恶鬼,这恶徒,他抬起衣袖,用鲜红的布匹擦去自己脸颊上同样鲜红的血迹,他踏着轻快的步伐,走到我的面前,询问道:
“李大人,下一家是谁?”
季清贺脸颊上带着兴奋的红晕,杀人使他快乐,杀死与季家有关系的人更是让他达到了快乐的巅峰。
顾家在烈火之中被烧得劈啪作响,我反问他。
“为什么,季清贺。”我不解,“你不是你爷爷的走狗吗?”
“为什么这么说?”
“京城之中除了季老丞相之外,无人能扶持一个势力如此大的特务机构。你不过是一个不受宠的庶子,若没有季府在你背后全力支持,你何德何能平安无事地走到今天?”
我将话挑明了,季清贺也不生气,他嘴角噙笑,桃花眼中蕴着脉脉深情。
“李大人说的不错,我的确是季安平那个老东西亲手扶持起来的,不过,我可不是什么忠心的猎犬,而是一只食腐的鬣狗啊。”说自己是鬣狗的时候,季清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万分愉悦地说,“以前我娘亲还能管着我,前年我终于娘亲自杀了,现在没人管着我了,我想怎么捣蛋啊就怎么捣蛋。”
季清贺的语气天真,神色柔媚,眼下有一滴未能擦净的血迹,他用自己仍旧滴着鲜血的指尖扯住我的袖中,以撒娇的口吻说:
“我未来的同僚啊,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坏孩子呢?”
“当然不是了。”我回以微笑,从怀中掏出手帕,捧着他美玉般的手,将他指尖的血迹一点一点地擦干净,诚恳地回复他,“您老是怎么顶着这张面孔,舔着脸说自己是个孩子的呢?”
闻言,季清贺噗嗤一声笑出声,美人展颜,自是极美,只可惜我面前的这位美人是顶着画皮的恶鬼,美则美矣,阴气更甚。
季清贺掩住露齿的笑容,柔顺地靠在我的肩头,鼻翼扇动的气息激得我颈侧微痒,他我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故意曲解我的意思。
“所以,李大人的意思是——我是个坏男人?呵,我怎么感觉这句话这么像是姑娘家对自己男人的昵称啊,李大人若对我有个这意思,就算我没有龙阳之好,为了李大人的话,也不是不可接受。”
“哎呦,您老太抬举我了,小的貌丑,配不上四公子的如花美貌。”
我肩部用力,将他抖了下去,双手抱拳,连连对他告饶。
我们俩变着法子骂对方娘娘腔,我是没什么感觉,季清贺却像是被取悦了的样子,扶住自己的马毫无形象地笑了好一会。
等我们重新上路,去下一家的时候,季清贺也不端着了,开始主动与我搭话,只不过,他的话题太辛辣了,我宁可他端着,好好当他的木头美人。
“李大人啊,我一直挺好奇的,您这皇上身边的红人,怎么沦落到和我一起做这些腌臜的事情呢?毕竟啊,入了这个行当,就收不了手了,未来也不想要有安稳日子过了。”
这话的内容像是老前辈警告后辈,不过季清贺是以幸灾乐祸的语气说出来的。
他不正经我也不正经,在当流氓这件事情上我还没有怕过这些公子哥儿。
“没办法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你觉得我那英明神武的主子会放过这个留把柄的机会吗?如果我不去干,你猜猜我主子会委派谁去啊?”
“还有谁啊,不就是那战功赫赫的九王爷和身世离奇的小世子吗?对了,李大人不是跟小世子不和吗,这么个绝妙的机会怎么就放弃了?”
“你说的不错,如果小世子来干这件事我怕是半夜笑醒。”我猛拍了一下大腿,随后收起了嬉笑的表情,反问她,“但……若是九王爷来干这件事呢?”
听到我的话,季清贺顿住了,他以一种看稀奇动物的眼神看着我,啧啧称奇:
“唉——没看出来,您还是个痴情种子啊~”
“要都被你看出来了,我还能活到今天吗?”
“当然不能,”季清贺厚颜无耻地承认了,“不过,您把您这把柄交到我的手里,是什么意思啊?”
收紧缰绳,马匹驻步,我眼角眉梢尽数无害的笑意,手却逡巡在腰间的佩剑。
“意思是,你动谁都行,不准动他,可以吗?”
我就是在警告他,警告衡量一下自己,到底能不能以一己之力对抗我与九王爷两大势力。
不过,季清贺显然没有被吓到。
“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他,我谁都可以动?”
季清霜同样停了马匹,他的眼睛盯着我腰间的佩剑,直接抛出了一个我无比在乎的人,逼问我。
“如果我动了季清霜呢?”
我的手指拂过剑柄繁复的花纹,跟看傻子似的看他。
“做人啊,不要太自信,你不止打不过你姐,你养的的这些手下也打不过你姐的暗卫。”
季清贺的眸中是不加掩饰的兴奋,咄咄逼人地抛出下一个人名。
“如果我动了符克己呢?”
我不以为意的耸耸肩。
“你不可能动他的,局势还未明呢,你个一直看戏的家伙会让一切这么快尘埃落定?”
季清贺不以为意,朱唇轻启,抛出下一个名字:
“那么,如果我动了符锦呢?”
于理智做出反应之前,我的手已经拔剑出销,直指季清贺的咽喉。三尺寒锋距离他的要害不过须臾之距,他却浑然不觉,以近乎狂热的眼神看着我,发出了真正的诛心之问:
“李念恩,你怎么拔剑了?”
我拔剑了。
我的理智后知后觉地告诉我,季清贺他最不可能杀的人就是主子,我明知道的,可我依旧拔剑了。
我为什么拔剑?
我垂头,看着手中的金蛟剑。
这柄剑,是主子送我的。
这九年来,我明明有很多次机会换掉它的,我已经拥有了更多更好的剑。
为什么,我现在握在手里的,依旧是它?
我浑浑噩噩地完成余下的任务,失魂落魄地回到家。
侍从帮我脱下铠甲,我的眸子一直紧盯着腰间的佩剑,等到侍从再三提醒我了,我才回过神来。
我取下金蛟剑,转手交给侍从,嘱托他:
“将它……挂在书房的墙上吧。”
侍从握住剑身想要接手,可我没有松手,直到他手下微微使力,我才被迫放手。
我的眼睛盯着剑柄出金蛟口中衔着的金珠,同不明所以的侍从解释说:
“若想心中有剑,需先手中无剑。”
在心中,我悄悄地告诉自己真正的答案。
若我想成为执剑者,必须先放下手中剑。
从此以后,若非被逼到绝路,我绝不会用剑,而当我用剑之时,便已是无可转圜的绝境,剑唯一剩下的用处,不过自绝而已。
127、
一夜未眠,第二日顶着黑眼圈去接着开会,今日的议题是论功行赏,我故事重提,向主子请求收小崽子为义子,只要主子脑子一抽同意了,到时候无论主子赏了我哪块地,我都能以不愿意离开主子为借口,把小崽子打发去封地。
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小崽子能成为储君,正因此,他这几年决不能留在京城这个是非之地,他最好的选择是离开风云诡谲的京城,呆在老丞相和小世子的势力无法触及的地方,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不过,小崽子和主子双双拒绝了我,我个自讨没趣的人拢了拢袖子,缩了回去,继续装死。
在我之后,小世子主动开口,直言想要边塞幽州。
队伍中的我险些要笑喷了,这个娃子是疯了吗?这么明晃晃地表现出了想要拥兵自重的意愿,他真的以为主子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哥哥,能一直由着他瞎胡闹吗?
果不其然,主子委婉地表达了一下对他难舍难分的兄弟之情,把他留在了京城。
现在的局面好玩了,主子手下有能力有地位镇守边塞的就那么几个,主子刚刚拒绝了我,我和小崽子都没有希望了,现在小世子也折戟了,主子他——莫非主子想让九王爷去?那还不如派小世子空有地位的草包去呢,就凭九王爷在边军中的那影响力,分分钟变成老王爷第二,到时候不论九王爷对主子有多忠诚,九王爷的手下就能架着他逼宫。
不过九王爷去了幽州对我倒是一件好事,我与他的战车已经绑定,他在边塞拥兵自重,我在京城合纵连横,只要主子敢派九王爷去边塞,我就立在了不败之地。
小世子随之也意识到了这个情况,退下来的他脸色铁青。
九王爷的神色则满是压抑不住的激动,他就是这样的家伙,朝堂之上激诡束湿的政治令他万分不适,他真正渴求的是千军万马的阵仗和铁血飞扬的疆场。
他信心满满地立在脸色铁青的小世子之前,等着主子对他的任命,可惜,主子并没有按照我们推断的那样,将幽州封给九王爷。
主子选择了一个最不恰当也最不可能的人选:
“季清霜,你可愿以女子之身,护我大禹国万里河山,令蛮夷踏不过武关半步。”
我和小世子双双傻眼,小世子噎了一下,表示这样拆散人家夫妻不大好吧。
我第一次对小世子的言语无比赞同,刚想要应和小世子的言语,季清霜这个娘们一点面子都不给我,先于我开口。
“妾身领命。”
季清霜是季家人,这一任命意味着季家继行政权之后又掌握了军权,这正是对皇权的僭越,可是,季老丞相门下那群天天之乎者也,祖宗之法不可违也的大臣们安静无比,没有任何反对意见。
手握军政大权之后,这天下到底是姓符,还是姓季,主子他是疯了吗?
此时此刻,浑身发冷的我前所未有地庆幸,早早地将自己绑上季家这艘大船。
下朝以后,九王爷见我心情不佳,受挫最大的他还来安慰我:
“季清霜去边塞是件好事,她本不适合老老实实地当深宅之中的妇人,去了边塞以后,她能活得自在,我俩约着见面的时候也不用担心碍了她的眼。”
九王爷虽然安慰我,但神色之中充满了郁郁之气。
他自己也清楚,此后,若非出现无法挽回的局面,主子都不会再让他掌兵了,而只要季清霜还留在边塞,就凭那个女疯子的战斗力,中山国不是踏不踏得过武关的问题,而是会不会亡国的问题了。
往后的永生永世,他再难回到他心爱的战场。
我们这几个人了,少有人是真的喜欢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主子和小崽子是没得选,我和小世子是为了兵权,季清霜是为了替她的公主报仇,唯有我的九王爷,他是真正地热爱那片战场。
只可惜,他回不去了。
我不忍他过分伤感,主动转移了话题:
“几日后便是烟火节了,一起出去玩吗,我们好多年没有一起逛过夜市了吧。”
九王爷因我的话语转移了注意力,他有些哭笑不得纠正我:
“我们不是好多年没有逛过夜市,我们是从来都没有一起逛过。”
我一愣,随即意识到,上战场之前,我与九王爷相看两生厌,那时候,常常与我一起逛夜市的是——小崽子。
就在此时,符克己穿着玄色长衫,从我二人身旁走过,却没有施舍给我们一个眼神。
128、
在我们李府,有一条食物链,食物链最顶端的是季清霜大小姐,下一级是她最宠爱的那几个侍女,再下一级是她最信任的几个侍从,至于我和我的手下?
那就是生活在最底层,被不断压榨的存在。
几个跟了我五六年的老兵多次教唆我,让我反抗季清霜的霸权统治,重振夫纲,我对此表示,只要你们能够帮我拦住季清霜的鞭子,别说重振夫纲,让我压着她打一顿都没问题。
很不幸,这句话被送酒的侍女听见了,这个侍女花容月貌,正是季清霜最宠信的那几个丫头,她转头就把我的话告诉了季大小姐。正闲得发慌的季清霜开心极了,拎起鞭子就来找我算账玩了。
当着我旧部的面,季清霜一点面子都不给我,拎着我的后衣襟就把我给拖走了。而我那几个旧部,刚刚还拍着桌子,义愤填膺地怒斥季清霜的暴行,现在一个个乖顺得不行,左一个季将军右一个好姐姐,亲手把我送到了季清霜的魔爪之下。
我对我旧部这种没骨气的行为表示唾弃,表示自己绝不会像他们一样奴颜婢睐。因此,刚正不阿的我主动当了季清霜一晚上的陪练,让她老人家好好活动了一下筋骨。
第二日,鼻青脸肿的我跟在季清霜的身后,陪自己“最爱的夫人”一起回了娘家。
距离季府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马车,马车的货物上披着红布,拉车的马匹的脖子用绸缎系着绣球,很明显,这是订婚娶嫁之时才会有的阵仗。
“你们家最近有人要结婚吗?”
“没听说啊,或许是我某位堂弟又纳了新小妾?”
季清霜也迷迷糊糊的,搞不清发生了什么。
“可这阵仗,不像是纳小妾啊。”
我们不过在季府门口停了片刻,已经看到三辆装得满满当当的马车驶进了季府,这阵仗,可不是一般人家拿得出的
我并没搞清楚季府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想来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季家势大,想要与季府联姻的世家不可胜数,能够家拿出如此贵重的聘礼或嫁妆的家族也不少见。
季老丞相听说季清霜回府了,亲自前来迎接。老丞相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朝堂上的老丞相经常装傻,私底下的老丞相却活泼地不像是一个耳顺之年的老人。
“霜儿回来啦!”
老远就能听见老丞相中气十足的声音,跟他今早在朝廷上萎靡气短的声音完全是两个样子。
“爷爷,我回来了!”
季清霜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家伙了,蹦跳着凑到健步如飞的老者身板,亲昵地抱住他的手臂,完全没了平时说一不二的霸道模样,娇俏地宛若二八少女。
离京多年的孙女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季老丞相显得无比开心,他笑得牙不见眼,脸上堆满了笑纹。
“回来了好,回来了好,走走走,我们去打猎去。这两年我手痒得很,可我那个疯老婆子根本不让我去猎场,你回来了我就有借口了。”
“哎?合着我就这点用吗?”
“不然呢,你这臭丫头还以为自己有什么用吗?”
“爷爷~”
季清霜气得跺脚,带了些大小姐才有的娇嗲。
老丞相被自家霸道的孙女吃瘪的模样逗得哈哈大笑。
我拢了拢袖子,缩到了一旁,尽职尽责地当好背景墙。可惜,季清霜并没有把我给忘了,走的时候顺手把我也带上了。
季老丞相这时候才注意到我,他有些浑浊的眼睛扫过我脸上的伤口,轻轻地咳了两声,拉住季清霜小声说:
“年轻人不要太激烈。”
“没事,他皮厚。”
我也只能赔笑。
在我们离开季府的时候,一个下人悄悄地把我拉到一旁,以欲哭无泪地表情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看住老丞相,千万不能让他跟季清霜赛马,也不能让他跟季清霜对打。
我以同样欲哭无泪的表情看着他,这不是让不让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
我在我自己的地盘儿都没有半点话语权,现在到了季家的大本营,我更什么东西都不是了。
果不其然,季清霜半点没有把我的劝诫放在心上。
季清霜和季老丞相这对爷孙刚到猎场就撒了欢,拉也拉不住的那种,我只能委屈巴巴地拎着他们的东西,牵着我的小母马,站在草地上看着他们两个赛马玩。
我见过不少老人,耳顺之年的老家伙也见过不少,却没有一个向季老丞相这般的。
季老丞相的两鬓已经斑白,皮肤不再紧致,他的眼皮耷拉下来,脸上满是老年斑,多年的风霜和算计令这个男人的外貌垂垂老矣,可这个老家伙的身体里却有着比年轻人更加炙热的激情和冲劲。
他从未真正衰老,这个六十多的文官拿着长枪与自己的怪力孙女在马上斗殴,两人的攻势是同样的疯狂与凌厉,没有任何留手的迹象。
这对老疯子和小疯子在马上没有打尽兴,下了马以后空手互搏,季清霜仗着自己年轻,将老丞相掀翻在地,老丞相爬起来,吐掉口中的砂石,搓搓手,大笑着说:
“好样的,接着来。”
打得无比尽兴的季清霜咯咯地笑着,揉了揉有些酸痛的手腕,重新迎了上去。
老丞相从不服输,永不放弃,哪怕这一路走来,他的门生,他的挚友,他的长孙,一个一个地为之赴死,他也从未想过放弃。
主子也算是他的门生,他们师徒二人是一样的,他们看不见身旁之人,眼中只有那个辽阔无比、灿烂美丽的新世界。
过往四十年的政局看似诡谲,实则不过是老皇帝与老丞相的对决,台前的太子从没有选择,他只有成为老皇帝政见的傀儡才能存活下来;三王爷则是被老丞相亲自教导成长,所有的意见和追求尽数由老丞相灌输。
而现在,老皇帝一派全数覆灭,已经没有人能阻碍那个新世界的到来了。
我不知道是好是坏,也不知道在那个新世界里会发生什么,我唯一知道的是,季老丞相苦苦熬了了四十多年,终于得到了这艘巨船的掌舵权。
他朗声笑着,苍老的双眼闪闪发亮,神色中带着孩童的天真烂漫与上瘾者的扑朔迷离。
不久之后,我将季清霜送上战场的时候,我看着身披银甲的她,想起了老丞相精神抖擞的样子,不禁感慨道:
“季家只要有老丞相和你季清霜在,没人动得了季家。”
“那是当然。”
季清霜自豪地笑着,并不觉得我的话是恭维,她也是这样认为的——
只要有她和季老丞相在,季家就将屹立不倒。
129、
季府当日的彩礼我并没有当一回事,可那彩礼是主子给季家的。
主子登基以后的第一个月,他在朝堂上宣布他将与老丞相的孙女季婉月成亲。
满朝哗然。
老丞相与其背后的文臣集团是此次事件的促成者,对这场婚礼自是大力支持;小世子一派反应激烈,以季婉月出身卑贱为由,反对主子将季家女人立为皇后;九王爷一党对此有些惊讶,不过这件事跟他们关系不大,总体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至于我和小崽子,我俩的神色很诡异,我们和季清霜的关系最好,她喝高的时候经常在我们面前痛骂自己的堂妹季清霜是个怎样婊子,大家闺秀的表面之下实际上是个怎样的蛇蝎毒妇。
朝堂经历了短暂的混乱之后,主子率先询问了九王爷的意见,中立的九王爷秉承中立态度:
“此乃皇兄家事,臣弟不便插手。”
主子随后让我表达看法,我的眼睛看着鞋尖,老老实实地提着毫无用处的看法:
“皇上喜欢最重要。”
目前形势显而易见,季家与主子穿一条裤子,我和九王爷不愿意掺和这趟浑水,小世子一党就算有再多的不情愿,也不过是无能狂怒罢了。
主子与季婉月的婚事就此定下,婚期定在十日之后。
同样是仓促成亲,季婉月的待遇比她姐姐不知道要高了几个档次,某种意义上来说,间接证明了嫁对人这件事真的很重要。
我结婚的时候,忙得连轴转的是我自己,主子大婚的时候,忙得连轴转的依旧是我。从“采纳”开始,各种各样的仪式,主子身为皇帝,走个过场就偷跑了,我们这群身为臣子的,穿着单薄的衣衫在寒冷的承天殿前站个半天,还得不时随着礼部官员的口号,磕个头,拜三拜,喊个万岁。“问名”的时候,他们欺负我都察院现在人少,我个二品大员也得同着别部的那些小官一起,跟在仪仗队后面浩浩荡荡地前往国丈家,又是帮着搬东西又是帮着轻点,忙活了半天,季家连顿饭都不管。
熬过了要命的采纳和问名之后,纳吉和纳征就是钦天监那群神棍的事情,跟我都察院半毛钱关系没有,我终于能够在大婚之日前歇了那么几天。
千盼万盼,终于盼到了迎亲之日,这一日,我的侍从早早地把没睡醒的我从被子里揪了出来,打包把我丢尽了宫城之内,我与王公大臣一道立在广场两旁,看着皇后的礼舆从我们面前,杏黄色缎子帷幔,金线修成的凤凰,漫长的仪仗队紧随其后。
静鞭三响,鼓乐声起,我们向主子行三拜九叩之礼,齐声高呼: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呼喊声毕,礼乐声毕。
礼成,乐止。
后面便是主子和后宫的事儿了,我们这群打扰人家小两口的官员被太监们赶出了宫城。
出了宫以后,无所事事的我顿感惆怅与烦闷,我知这心绪从何而来,说到底,不过是“不甘”二字罢了。
哪怕明知我与主子是不可能的,哪怕是我自己先选择放弃的,我仍旧无法甘心。这便是我,贪图不可得的,放不下应该放下的,五阴炽盛,往生无门。
迎亲之前,我还能用忙碌来麻痹自己的神经,今日是他的大婚之日,理应笑逐颜开的我却再也压不住自己心中的情绪。
今夜,他洞房花烛夜之时,我只想放纵自己一回,不管不顾地喝上一场,浑浑噩噩地过完今晚。
明日,我会做回我不拘绳墨的李大人,当他忠心耿耿的好臣子。
京城最高的酒楼是凤仙楼,最好的酒是凤仙楼的千日醉。
今时不同往日,我李大人喝酒,必然要去最贵的酒楼,喝最好的酒。
我只身一人来到凤仙楼。
欢喜时我愿意拉着九王爷一起喝酒,烦恼时我却不忍让他与我一同承担,今日心情过度糟糕,我不忍他与我一同难过。
新皇大婚,凤仙楼特地用大量的红布重新装饰了门面,更加让人心烦意乱,我皱眉进入凤仙楼,本以为会自饮自酌直至天明,没想到,在凤仙楼的大堂看见了季清贺。
从小到大,季清贺永远是人群中最显眼的人,只要是有他在的地方,人们会不由自主地将视线转移到他的身上。
他长得过于漂亮了,那美模糊了性别,能够激起人内心深处的恶意。幼时的他轮廓柔和,经常会被错认成女孩,随着年岁的增长,五官眉眼逐渐变得凌厉,他已经完全褪去了女气,却更加让人难以忘怀。
季清贺喝得极凶,身边已经堆起了好几个酒坛,一看就是来这里买醉的,此时此刻他的眼睛仍能保持清明,不过面颊已经染上了红色,醉态已显。
周围的客人将目光逡巡在他劲瘦的腰肢上,开始蠢蠢欲动。
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的形再准也跟我没关系,我对他生不起邪念。不过就这样把他丢在这大堂也不行,万一出事了还是得我负责。
谁让他现在是我的“手下”呢。
凤仙楼是徐奸商的产业,这里常年有我的一间包间,跟掌柜知会过后,他派了一个小二帮我一起把季清贺扶到顶楼的包间。
季清贺看着消瘦,可他身量很高,体重并不算轻,再加上凤仙楼足足有八层,将他从底层大堂扶到顶层包间着实废了我很大的劲儿。
进了包间以后我就将他丢在了软塌上,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膀,忍不住对他吐槽:
“你个刺客头头这么大大咧咧的杵在外面,也不担心别人趁机寻仇。”
季清贺懒洋洋地倒在榻上,像是一条没有骨头的蛇,他抬眼看我,桃花眼中雾蒙蒙的。
“寻仇就寻仇呗,能杀了我也是他的本事。”
“谁信你。”
我冷哼一声,根本就不相信季清贺的鬼话。他就是个贪生怕死、小鸡肚肠的家伙,他从不会让别人有机会杀了他,只会在别人刚开始酝酿杀意的时候先下手为强。
凤仙楼的店小二效率极高,此时已经将两坛千日醉送了上来。
季清贺的狗鼻子还挺灵,酒未开坛,他已经认出了这价值千金的美酒:
“千日醉?几年不见,小李子你现在这么阔绰了啊?”
“酒都堵不住你的嘴吗?”
季清贺说话阴阳怪气,我对他自然也没什么好脸色。千日醉一坛价值千金,我白请了他一坛他还给我找不自在,要不是他的长相还能够算得上一个陪酒的美人,下一秒我就能把他丢出去。
季清贺撑着身子从榻上坐起身,遥遥地,他冲我招了招手:
“来,小李子,给本公子倒酒。”
“倒你妈——”
叫我小李子就罢了,明知我心情不好还火上浇油,我抡起酒坛子就要往他身上砸。刚刚还懒洋洋得季清贺豁然起身,一只手紧紧攥住我的手腕,另一只手接住了我没有拿稳的酒坛子。
“小李子,你母亲没有教过你吗,好酒不是用来糟蹋的。”
我的鼻梁撞上季清贺的胸口,很痛。季清贺微微低头,在我耳畔轻轻地说,吐息之间就像蛇吐着信子。
我愤怒地抬头。趁着刚才说话的功夫,他已经拍开酒坛上的封泥,举起酒坛,美酒倒入他的口中。
“酒是用来喝的。”
季清贺突然低头,将辛辣的酒液喂入我的口中,用舌头抵住我的舌头,强迫我咽下他口中的液体。我被他这突然的举止受到惊吓,一时无法回神,任由他玩弄着我的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