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她的手倏地落下,那柄匕首直插入木桌,入木三分,看得我心惊胆战,再不敢造次了。
“那个,”我小心翼翼地询问着,“大小姐您找我我什么事儿啊?”
季清霜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去看看她丢下来的那个东西。
“哝,我儿子找你有事。”
这时候我才发现,她刚刚手臂下夹着的东西是一件活物,我再定睛一看,原来是主人那个小崽子啊。那个小崽子估计被季清霜那一下摔惨了,好半天才回过劲儿来,揉着腰,对季清霜龇牙咧嘴道:
“谁是你儿子?!”
季清霜听到小崽子这么说,眯了眯眼,手轻轻敲了两下桌子后,重新拔出了匕首。
欺软怕硬的小崽子霎时就怂了,军中谁不知道,季清霜这个婆娘安静时还挺像回事儿的,实则疯起来没变,也难怪她追了主子这么多年都没成。
见小崽子不说话了,季清霜纤长的玉指轻轻拂过锋利的刀片,慢条斯理地说:
“你看着吧,终于一天我会嫁给符锦那个混蛋。”
是是是,好好好。
大小姐您说什么都是对的。
见我和小崽子都不敢说话了,季清霜挽了个刀花之后,提醒小崽子:
“你不是说要和李念恩聊聊吗,我现在把你带来了,怎么了,哑巴了?”
小崽子找我聊?他能有什么事儿啊?我最近也没偷他的零食吃啊?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小崽子昂首阔步地走到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俯瞰着我,恶狠狠地命令道:
“你给我活着回来!”
我差点没当场笑喷,这小子哪来着的自信,他父亲都不敢说这句话,他倒好,初生牛犊不怕虎。小崽子见我把他的话当他的话当笑话听,更加气愤了,他近到我的身前,一只脚踩住我的腿,一只手拽住我的衣领,让我直面他,不准逃避。
他的神色鲜活无比,眸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虽然他的五官同他的父亲一点都不像,但这鲜活的愤怒,真是的同他父亲少年的时候如出一辙,让我恍若隔世地想起,主子也曾鲜衣怒马,快意恩仇。
可惜了啊,物是人非。现在只能在小崽子的身上,一窥主子年少的影子。
小崽子可不准许我走神,他死死地盯住我,语气近乎胁迫:
“我告诉你,你要给我活着回来!”
看见小崽子这么执着,我含笑点头。
然后,直接把他敲晕了。
我一边把他丢还给季清霜,一边吐槽:“真是的,大人们谈事情,你个小破孩插什么嘴。”
季清霜并没有接住他的意思,随他被丢到了地上。
没了净添乱的小崽子,我终于能和季清霜好好说话了:
“谁他娘的把这事告诉他的?”我的语气极差。
季清霜看也不看我,细细地把玩着自己的匕首。
“我。”
我当即萎了,收起自己极差的语气,满脸陪笑。
“对对对,大小姐做的好。”
啪嗒——
季清霜把匕首扣到桌子上,抬起头,同我对视。这时候,我才发现发现,她的神色是少见的温柔。
莫非是终于可以赶走我这个她眼中的情敌了,没必要继续当母老虎了,我摸摸下巴,深深觉得自己想的有道理。
季清霜柔柔看着躺在地上的小崽子,那副慈母的样子吓得我起了鸡皮疙瘩。
“我觉得有必要让这孩子知道真相,”她说,“毕竟这么多年来,这孩子跟你最亲了。”
季清霜的语气中竟然充满了感激,这让我不禁反思,我在她眼中除了情敌以外,莫不是还有别的身份。
让我想想啊,在她眼中,主子是小崽子的父亲,而她是小崽子的母亲,可她又说,我跟小崽子最亲。
所以,我在她眼中,大致是奶娘一类的角色?
……
咳咳。
被自己恶心到了,我回过神来,把话题拉回正道。
“你来找我什么也有什么事儿吧?我可不相信你会为了小崽……符克己专门来找我。”
听到我的言语,季清霜也收回泛滥的温情,危襟正坐,严肃地同我说:
“你有什么想要的?”
哦?合着这是看我要死了,来问我遗言了啊,平时怎么看不出她这么贴心。
“什么都可以?”我挤眉弄眼。
“当然。”
“我要你打你心上人一顿,这你也肯?”
我没事找事,故意给她出些让她为难的问题。
“好。”
季清霜拿起匕首,霍然起身,就要向帐篷外走去。
我当即跳起来,拽住她,我没想到她会同意,但她既然同意,凭她的性格真的可能会去捅主子一刀,哪怕主子是她追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心上人。
“哎哎哎,我开玩笑的!”
我可得拦住这个疯婆娘,免得她乱来。
季清霜被我绊住脚步,她回过头,不解地看着我。
“为什么不让我打符锦那个混球?”
“他不仁我们不能不义气是吧?”
我好说歹说,苦劝良久才看看把季清霜拉回来,从她怅然若失的神色的来看,她估计早就想打主子了,只是一直苦于没有理由罢了。
似乎经过了很激烈的内心冲突,她终于做出了决断。
“好吧,”季清霜不情不愿地说,“那你换一个要求吧。”
这回我不敢瞎折腾了,从房间的角落里翻出一个包袱,塞到了她的手中。
“这里面是我托人从京都搜罗的小吃玩物,你帮我交给符克己,告诉他,我偷了他这么多零食,现在我还给他了,他可不能再说我欠他的了。”
“就这样?”
“就这样。”
我点头如同小鸡啄米,可不敢再招惹这位姑奶奶了。
季清霜结果包袱,掂了两下,挂在了肩上。事情解决了,她也不打算多留,从地上捡起小崽子,扛到了肩上,转身就走了。
走到一半,还没出门,她顿了顿,回头看我,问出了她一直都想不明白的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对符锦这么忠诚?”
我并不想回答她这个问题,所以反问她:
"你又为什么非主子不嫁呢?"
她哑然失笑,摇了摇头,不再多问,就此离开了。
18、
在季清霜离开后,我又等了一会儿,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自己在等谁,过了一会我才反应过来,随即忍不住自嘲。
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我自己选的主子自己还不了解吗?
他既然做出了选择,就不会再后悔,无论这个选择需要怎样的代价。
而区区的一个我,有怎么能算是代价呢?
恍惚间,我回忆起这些年的军旅生活。
我们一起上过战场,一起跋涉过险地,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
在最苦的时候,主子的脚被反复磨破,因为骑马大腿内侧都是伤痕,再加上他的老毛病,整宿整宿的胃疼,根本无法入眠,我每天半夜去找他,不眠不休地照顾他,在那场战争最艰苦的时候,主子脸色惨白地躺在床上,死死地抓住我的,对我说。
“从此以后,你不可以离开我。”
我仍旧记得,主子的眼睛极黑,那黑色中是暗无天日的真地狱,那里满是绝望,尽是憎恨,选择走上那条路的人,必将陷入不得超生的绝狱。
他明知道自己的前途为何,却依旧让我不要离开他。
真是个疯子。
那时候的我呢,我是怎样回答的呢?
在寂静无声的暗夜里,我跪伏在他的床边,没有松开我们相握的手掌,承诺到:
“是。”
“小的——遵命。”
现在想想,那时候我的脑袋一定被驴给踢了,竟然会答应那种要求。
而且那时候是谁说让我不要离开他的啊,结果现在为了讨好父皇,就这么把我给送上刑场。
最后一面,竟然还是我自己去找他,给他暖脚?
怪不得主子的姘头季清霜对他的称呼不是负心汉,就是混蛋。
季大小姐说的有理,有理。
19、
特使已经等我很久了,见我来找他了,当即就催着我上路了。
我跟他走出我这呆了整整七年的军营的时候,军营还是一如既往的喧嚣,跟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路上还有士兵跟我打招呼,这时候我会错觉,我不过是被派出去打一场无关痛痒的小战役,马上就会回来。
可错觉就是错觉,经此一别,再无相见之日。
在做梦般恍惚的境界中,我隐约听到了小崽子在大喊:
“谁要你的东西啊,你给我活着回来啊!”
我以为是幻听,转头就忘了。
我连我什么时候上得马车都不知道,等到我想来撩开马车帘子回望来路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边城了,军营更是早就不见了踪迹。
“能稍稍停一下车吗,特使大人?”
一边给特使陪着笑,一边把袖中的银票暗自塞给他。
特使不动声色地将银票收好,吊着嗓子命令车夫:
“停车——”
众所周知,我李念恩李将军,最最喜欢的就是真金白银,这次贿赂特使的银钱,可真是让我心痛得厉害。。
我跳下马车,整了整头发和衣裳,找准军营的位置,一揖到底。
在某次喝酒的时候,我曾经问过魏柯辛,他堂堂鬼谷门下大弟子,怎么这么想不开,跟着我混。
他耸耸肩,告诉我。
“士为知己者死。我不要做陪人酒色的门客,不要做受人情爱的娈童,我要被人承认自己的能力,被理解,被使用。”
他敬了我一杯,一饮而尽。
“就和你一样,大人。”
就像我是最了解主子的人一样,魏柯辛也是最了解我的人。
诚如他所言。
符锦对我有知遇之恩。
我李念恩,如果没有遇见符锦,我成不了李念恩。
他符锦,没如果有我李念恩,照就是他的八王爷。
20、
但符锦。
这个恩情,此去一别。
我李念恩,再不欠你分毫。
21、
在路途上,看在我的银票的份上,特使对我不错,吃穿住行都是尽善尽美,我表示很满意,下次……
哦,对了,我没有下次了,真可惜。
在路上估计是担心我逃跑,脸皮还没有撕破,但到了他们的大本营京都以后,这点表面工夫就没有必要维持了,在给我找了一堆我的确做过的罪行后,转头就把我丢到了天牢里头去了。
就等着老皇帝六十大寿过完,然后就把我给斩了。
天牢里吃也不行穿也不行就,还动不动来点刑法拷问拷问我。
日子真的是无聊。
在这穷极无聊的日子中,我一边数稻草,一边开始回忆我操蛋……
哦,不。
是波澜壮阔的一生。
22、
遇见我的主子符锦之前,我有另一个名字——
李三胖。
顾名思义,李家第三个出生的,出生时是个肥胖的小子。
我们家不是不能找村里秀才取个更“雅致”的名字,只是一开始我爹娘根本就没抱希望我能活下来,毕竟我之前还有两个哥哥,那两个哥哥都没有活过五岁,我的父母对我也不抱任何希望。
虽说吃了狗屎运的我平安顺利地长大了,不过因为名字已经叫顺口了,我爹娘也就懒得再去更改了。
就这样,李三胖这个土气的名字跟了我十几年。
在我乏善可陈的童年期间,我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天才的才能,就像所有乡下的孩子一般,上树下河掏鸟蛋,帮工下田干农活,波澜不惊地活着,无人注意地成长。除了我自己偶尔的白日梦,没人会指望我日后有什么大出息。
我的未来已经能从我那世代务农的父母亲管中窥豹了。如果没有遇见什么的大的天灾人祸,我会一边帮家里干农活一边成长,长到一定岁数了,倚靠家里的积蓄在自己村子或者邻村娶一个媳妇,取了媳妇一到两年后,生一个两个三个娃子继承家业,继续他的一生。
一代又一代,几代人过一代人的人生。
说到底都是一代人。
无趣至极。
不过我七八岁的时候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厌恶之情,毕竟如果能够持续这种乏味但是平静的生活,已经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从说书人口中的故事,从村中偶尔见到的悲剧,从父母偶尔充满担忧的神色,我朦胧地知道,安静而祥和的,偶尔有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的乡村生活只是表象,当水灾饥饿旱灾降临,当剥削和战事降临,当那些近在咫尺的天灾人祸来到这村庄之中,我这看似平静的生活就会展现出血淋淋的残酷内核,其中满是伤痛、不甘、懊悔、无能为力,是那是的我无法承担的。
不过当时的我和我们村的大部分人一样,都以为那些还未降临的事情不会降临在我的身上。
不过现在,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回望,我才发现,无论是恰好成为潮头的自己也好,抑或是被批卷入潮水中的村民也好,我们要么粉身碎骨,要么身不由己。
早年离开村庄的我身陷大牢,留在村庄的他们死于几年后的洪水。
已经发生的无从更改,展现端倪的终会降临。
王侯将相、布衣平民。
无人能够逃脱。
23、
不过,我还是与众不同的,命运格外钟爱我,知道我未来必成大事,所以选择率先磨砺我的心智,锻炼我的身体。
在我七岁那年,我那老实巴交的亲爹被大水冲走了,尸骨无存。
家中的顶梁柱轰然倒塌,我阿娘一介女流之辈,何以扛起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七岁的我和已经六十多的爷爷不得不下田,即便如此,家中依旧困窘。
仅一年,我们家便从年年有余的中上游家庭沦落到勉强糊口的境遇。人祸便罢,天灾不断,接下来两年的旱灾,蝗灾,让本就遥遥欲坠的家庭雪上加霜。
粥越来越稀,菜里的油星越来越少,在贫瘠的饮食下,本就体弱的奶奶没有挺过第三年春天,去了。
没有钱买棺材,没有钱买寿衣,因为过度饥饿无比昏暗的眼睛也没有多少难过。用席子一卷,草草葬了,家中的人连悲伤的力气也无。
在贫穷和饥饿面前,所有的忠义和誓言脆弱不堪。
我亲爹死去的第四年,奶奶死去的第二年,阿娘枉顾爷爷的意愿,义无反顾地改嫁了,嫁给了村中死了老婆的教书先生,爷爷一气之下离家而去,再没有回来过。自从家中有了男人,虽说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但这读书人好歹有点正事。能够倚靠教授临近的几个村的孩子,写写书信对联一类的赚一些小钱,家中困窘的情况好歹有了改善。
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是否是为了讨好母亲的缘故,成为后爹的教书先生对我还算不错,经常给我买些玩具和零食,时不时还教我识文断字,算术记账。
我虽然嘴上不说,内心还是挺喜欢我的新爹。
毕竟新爹温文尔雅,算是村中的百晓通了,能解答我几乎所有天马行空的问题,通过他的言语,我隐约窥见了这个世界的一角,那是我这个在穷山村长大的孩子无法想象的瑰丽雄奇。
从那时候起,我的志向隐隐改变了,我不想再囿于这偏远的一隅,我要离开这里,去追名逐利,建功立业。
不过这种好日子我没有享受多少天,阿娘与后爹在一起一年后,就又生下了一双的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龙凤呈祥。
所有人都很快乐,除了我。
当笑逐颜开的父母面前,我看着那双哇哇大哭的婴儿,浑身发冷。
而事实就是,你不想要什么,它就偏来什么。
在这对双生子出生之后,吸引了家人所有的注意力,原本对我就不是很在意的阿娘更是连半点眼神也懒得给我,原来后爹还对我不错,但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我在后爹眼中瞬间就变成多余的存在,成了会跟他儿子争抢遗产的隐患。
不过后爹是个没有什么胆识的读书人,狠不下心来,他没有把依旧弱小的我消无声息地弄死,也没有克扣我的饮食,只是在犹犹豫豫了一年之后,才跟阿娘商量着将我送到铁匠那儿去充当一个学徒,目的很明显,希望我在学得一技之长后快些自立门户。
我愿意相信,后爹和阿娘的初心或许是好。
我也很感激,后爹教我识文断字,阿娘生我养我。
但因为这件事,我永生永世都不会原谅他们。
对我来说。
在铁匠处当帮工的日子,成为了我一生中最深的噩梦。
24、
在乌巢这座城池边有很多村子,其中有一个李家村,那就是我长大的地方,我们的村子养不起铁匠,所以他们只能把我送到城中的铁匠那里去,而城中的铁匠几乎没有愿意收外人的,除了其中一个奇怪的铁匠。
照实说,这个奇怪的铁匠他没有什么奇怪的嗜好,也不是什么怪异到极致的人。他只是很单纯地——
没有将我当做人而已。
我在铁匠眼中不是人,没有人格,也不值得尊重,与牛马无异。吃食少得只能果腹,住处只有一块稻草做的席子,不能使用人使用的器具,不能到店里与客人交流。每日只有不间断的繁重而乏味的工作,稍有忤逆便是一段毒打,不到皮开肉绽决不罢休,期间还不给任何药物止痛治疗,伤口因此流脓发炎也绝不在少数。
根据我的了解,铁匠之前的买过两个奴仆,在这样生活之中都没活过两年,我虽然没有卖身,不是奴隶,但说实话,和奴隶也没有什么差异了。
砍柴,饥饿,烧火,疲惫,打铁,疼痛……
一复一日,从没有一个尽头。
乡下的我还能梦想未来,把自己解放出枯燥乏味的现实,城中的我连梦想都不敢了,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下一刻就死去。
仅仅活着,就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心力。
25、
我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逃走?
很简单,在极度的痛苦和恐惧之中,我已经不敢有这样的想法了。
那我为什么后来又逃走了?
这就是一个事故了。
那一天,我被大人物的仪仗队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导致我把铁匠让我搬的口袋弄丢了。
当我意识到这一事实的时候,我蹲在夏日之中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浑身发冷。
对于旁人来说,丢了一个不甚值钱的口袋,至多不过骂几句娘罢了,但着对于我来说,意义绝对不同,没有人会比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如果他丢了东西,铁匠他会怎么对我。
我跪在肮脏的地面上,瑟瑟发抖,手指扣进已经流脓的伤口,却感受不到疼痛,因为我知道,接下来会比这疼痛百倍,铁匠的藤条回在我身上留下新的伤口,更深更可怕的伤口,我将会痛得晕过去,然后再醒过来,在满身的伤痕之中继续更加苛刻繁重的工作……
我已经能够预见,正因如此,才更加感到恐惧万分。
恐惧使我手足无法行动,即使我知道铁匠马上就会回来了,即使我知道铁匠回来时如果没有看到我在干活,他的惩罚会加重,我依旧无法行动。
我瘫坐在地上,有些后悔刚刚为什么要去凑热闹,我就不应该……
可我真的后悔吗,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如果刚刚不去凑热闹,可能在他临死前也不会知道达官贵人的生活是怎样的,也就不会知道他距离那个世界到底有多远。
我是真的后悔吗?即使恐惧地要死掉,回想起刚刚的见闻,我的胸口依旧会涌动出某种名为渴望的感情。
那时的我隐约觉得,为了见识到那样的世界,哪怕死去也是值得了。
现在我的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朝闻道,夕死可矣。
可是如果可以,我不还想死,不想在刚刚窥见了那个世界以后,就这样没有尊严地死在别人的手上。
那支来自京城的贵族车队唤醒了我的少年血性,激起我在残酷人生中累积的戾气,我不想继续经受疼痛,不想像一个牲口一般死在铁匠家里。
就像戏文里描述的那样,大丈夫应当堂堂正正地站立于世,征战沙场,建功立业。
所以,我想逃。
我要逃,逃离这非人的生活,逃离这奴隶一般的日子,逃离这没有希望的生活。即使明知道,如果逃跑不成被铁匠抓回去的话,我会生不如死;即使明知,像我这样一个连偷东西都不会的十多岁少年,没有任何一技之长,很可能会在不知名的地方无声无息地饿死。
但留在铁匠这里,虽说有少得可怜的吃食,能够多活一段时间,但也不过是苟活罢了,我很快就会像先前死去的那两个奴隶一般,累死病死在铁匠家中。
我不想这样死去,我想要最后一搏,起码要死出个人样。
我起身,在自己后悔之前向城门走去,现在并非战时,城门的盘查并不严格,即使我衣衫破旧,神色可疑,消极怠工的守卫依旧没有将我拦下。
我很简单就出城了,但我知道,我的逃亡之路才刚刚开始。城池旁是农田和村庄,可我不能再这里滞留,因为这些村庄与李家村类似,绝不会收留来历不明的陌生人,而且,留在这些村子里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铁匠又抓到了。
当然,我可以回李家村,但我一想到家中排外的气氛,想到阿娘冷漠的神色,想要他此刻狼狈的姿态,我就一点也不想回家了。
那么此刻只剩下一条路了,我看向消失在视线尽头的蜿蜒曲折的官道,毅然踏上了未知的路程——
我明白,我唯有在自己饿死之前到达下一个城池,在自己饿死之前想办法进城,之后在城中找一份糊口的活计,这是我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从没出去过这么远的地方,也不知道路上会经历什么,什么准备也没有,不过年轻人总是敢赌嘛,我就这样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都说啦,我是上天的宠儿,怎么会死在那里呢,我理所当然地成功离开了乌巢的地界,来到凤城。
至于过程?
没有食物,土里的虫子,能吃的草根;没有衣服,从过路的村子之中偷,被主人追着打了很久,勉强才逃掉;没有床,随意找一片干燥的土地,靠着树干,和衣而眠;没有草药,伤口化脓,发出恶臭,身体一直低烧不退。
这些都不重要,我只要结果就够了。
我存活了下来,这就是结果。
26、
在离开乌巢的那段路途中,支撑我存活的是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城市。
而在天牢的日子里,我这个懦夫,只能逃避到我的过去,以此汲取生存下去的勇气。
这是不见光的日子,没有人交流,耳畔从未间断的哀嚎。
在又一次的日常的刑法结束后,我依旧什么都没有说。上面的官员也很无奈,只能命令狱卒脱动着我,再次丢回了牢中。其实我也不是不能自己走,但我是真的不想动了,毕竟忍受痛苦已经很累了,我不想再耗费体力了。
带着我这身烂肉躺在囚牢的稻草堆里时,我有时候也会安慰自己,相较于在铁匠的日子,现在的日子已经能够算是天堂了,有吃有喝,还不用干活,虽然这帮家伙行刑的时候下手有点重,但对比我隔壁的几个狱友,他们对我真的是温柔至极了。
我可是他们敌对势力的二把手啊,知道多少隐秘消息啊,可是他们依旧不敢肆无忌惮地对我下手,这是不合理的。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之前有人打点过了,让我死前过得舒坦点。
这个人是谁呢?
穷极无聊的我开始做起了排除法。
儒商徐玉阙?啊,不可能,那家伙就是一个商人,就算家财万贯,在政治上还是一个贱民,他的手还伸不到这天牢里。
前主子季清贺?嗯,还是不可能。我的确背叛了他,那个记仇的家伙不塞钱让天牢里的人对我更狠就不错了。而且,就他目前的地位而言,他也没有能力影响这种大事。
那还有谁啊?
我绞尽脑汁,终于想起来一个一直被我忽视的家伙——季三青。
我跟这个家伙交情不深,相处时间也少得可怜,不过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我此生此世见过的,最无可救药的老好人,我觉得,如果不是季左丞相在他后面给他兜着底,这家伙早就被人吃得渣也不剩了。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明知道我是利用他,却依旧把我收进了季家,在后续的接触中,我渐渐明白了,他就是个憨憨,是个看透了很多却依旧放不下的憨憨。
不过现在,也只有这个身居高位的憨憨,能够让我死得体面些了。
这个大恩,只能来世再报了。
27、
我是在凤城的郊外遇见季三青的。
那时的我饿晕在了路上,季三青和他妹妹季清霜正在凤城的郊外骑马,季清霜险些将我踩死,是季三青救我了我。
不过这些我都不知道,是季三青在我醒来后自己告诉我的。
当我醒来的时候,身下是我从没有享受过的高床软枕,舒服地我快要呻吟出来,看着四周这华丽的装饰,我几乎要以为自己已经投胎转世,终于进入了富人家。
不过床边的季三青让我回过神来,这位世家公子手中拿着一块浸湿的手帕,满脸忧心地询问:
“小兄弟,你醒了,身体怎么样?”
季三青,是季老丞相的长孙,那年十八,还未弱冠,正是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年龄,虽然外貌轮廓已经有了成年男子的硬朗,但性格还未来得及晦涩难猜,心肠还未变得冷硬,言辞行为之中还是会展现出养在深宅妇人之手的少爷特有的温柔弱气。
季三青,他是我所见过的,第一个对我温柔以待的陌生人,也是第一个向我道歉的贵族。
那时的他,身为季家长孙,竟然亲自为我擦汗。
“没……没事。”
在逃亡的路上,我已经许久没有说过话了,此刻开口,有些不适应。
见我的样子并不怎么好,他叹了一口气,将手帕重新放进盆里,从墙角拖出了被他捆起来的季清霜。
“这件事都是我们的错,”季三青满是歉意地对我说,“现在我就让舍妹给你道歉。”
那时的我刚刚从乌巢那种小地方走出来,面对贵人哪里敢造次,又哪里敢受得他们的道歉,连连摆手加摇头,示意没有必要。
不过季清霜她堂堂季家大小姐,长公主之女,怎么肯向我这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贱民道歉,即使她哥将她绑过来了,她依旧一声不吭。
季三青一开始还柔柔弱弱的,见季清霜这么固执,他也有些生气了,在她背后踢了她一脚,提醒她快点。可不管不顾的季清霜才不管她哥怎么想呢,神色依旧傲慢,迎着兄长的怒火,她没有任何的畏惧。
更甚至,她还火上浇油,鄙夷地嘲讽道:
“凭什么让我给一个贱民道歉?”
话音未落,季三青连忙从季清霜的怀中掏出一块手帕,将她的嘴堵住以后,才开始训斥她。
“季清霜,”季三青对妹妹的宣言由衷地感到痛心,不满的他直呼女孩大名,“众生平等!你和这个孩子是同样的人,没有任何差别!”
季清霜倒是想回怼回去,不过她的嘴被堵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估计是嫌她太吵了,季三青重新将她丢回墙角。
27、
“你不必上心,她就是从小被惯坏了,”季三青郑重地向我鞠躬致歉,“我为她向你道歉。”
道歉?我僵硬地抬起头,少年脸上的神色不似做伪。
一个疑似大贵族的人向我道歉?我明明白白地听到了,却依旧认为自己听错了。
房间陷入了沉默,季三青他估计是误将我的沉默当做怨怼和固执。
“唔,今天你险些死在我舍妹的马下,她还那样说你,也难怪你不肯原谅我们。”季三青皱眉,有些苦恼的样子,“而且口头上的道歉也的确没有诚意,要不我帮你做点什么?”
在戏文里,在说书先生口中,无论是王亲贵胄,还是官宦权佞,对百姓皆是颐指气使,动辄打杀。即使是偶有的青天大老爷,那也是百年难出一个的特例。以季三青的身份,不要说我现在并没有因为季清霜受什么伤,即使我真的有了性命之危,也只能打落牙齿,血吞入腹,将委屈与苦痛拦在腹中,不敢有任何言语。
而那时,季三青不但道歉了,还想要给我帮助和赔偿。
“我……”
受宠若惊的我原想拒绝了,但一闪而过的灵光使他意识到,从这短短的相处中可以看出,季三青平易近人,彬彬有礼,对待平民有少见的仁善之心,看起来很容易心软。
很容易心软。
很容易,心软。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无比狼狈的人向他哀求,只要要求不太过分,季三青很可能会答应。
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我明白,如果此刻抛弃无用的羞耻心和感动,如同吸血的蛭虫一般咬在季三青身上,向他奢求一个成为贵族仆役的机会,说不定就能成功,从此吃穿不愁,再也不用过苦日子了。
诚然,我很感恩季三青,我也清楚地明白,我如果真的感激他,就应该就此离去,让两人再无交集,而不是像他接下来会做的那样,攀附在他身上不肯离去,用夸张的言语欺骗他。
我清楚地知道,但我依旧这样做了,比戏文中的小人还要不如。
因为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因为我不确定在下一个机会到来的时候,我是否还是一个活人。
饥饿使我抛弃尊严,欲望使我不顾一切。
28、
在季三青反应过来之前,我翻下床,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在铁匠家的日子我也不是全无收获,起码学会了随时随地地放声大哭,而且哭得无比真切,哭得肝颤寸断。
“大人刚刚才救了小的命小的,又怎么敢要求大人帮我做事呢?”我跪在季三青的脚下,哭得涕泗横流,“小的无父无母,苟延残喘存活至今,大人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小的只能以将我得余生卖给大人,为大人出生入死,做牛做马,来回报大人。”
“大丈夫跪天跪地跪父母,你怎可跪我。”
季三青没有见过我过这样的求人方式,经受大礼的他明显有些慌张,当即弯下腰想要将我扶起。
“小的长到这么大,大人是第一个对小的这么好的人,小的想要报答大人,求求大人,给小的一个机会吧,不然小的会余生难安的……”我哭诉不休。
戏才刚刚演到一半,我怎么可能起来,我抱住季三青的大腿,痛哭流涕,大有你不答应我就无法原谅自己,死也不愿意起来的意思。
“你,你——”季三青不知道该如何应答,手忙脚乱之下,没有多想,随口就答应了。
“哎呀,好吧,我答应你就是了。”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我打了个哭嗝,顶着一张哭花了的滑稽脸庞问道。
“真的?”
“我骗你干甚,明天我就带你管家那儿,给你安排个差事。”
在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以后,我也就不闹腾,顺着季三青的意思,老老实实地从地上爬起来,躺倒床上继续养身体去了。
季三青在在多次确认了我的身体无碍之后,这才放下心来,从房间的角落里拖出被捆得扎扎实实的季清霜,拎着她的后衣领,将她拖出了房间。
估计季三青在离开我的屋子后,就将塞住季清霜的嘴巴的手帕拿了出来。
坐在床上的我听到了少女脆生生地怒骂声。
“傻子季三青!你没看出那个家伙是在利用你吗?!”
……
“嘿!我好心提醒你,你竟然还打我!!!”
29、
我想要在季家留下来,就必须成为家奴。
而一个人从平民成为家奴,不单单是签字画押就够了,还需要在身体上烙下无法消磨的痕迹,这个烙印可以是主人的名字,可以是奴隶的奴字,但对于季氏这些深得圣宠的世家,家奴身上烙下的自然是圣上赐给季家的族徽。
当烙铁烧红,其上的青鸟徽记振翅欲飞,是真的很漂亮。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烧红的烙铁向我移动,紧盯着那耻辱的徽记烙印在自己的胸膛。
响声,焦味,剧痛席卷神经,已经习惯疼痛的我一声没吭,我等着那疼痛蔓延,等着那疼痛麻木,我看着自己身上黑红的烙印,清楚地知道,从今以后,我的人生就不再是自己的人生了。
但那又怎样?
再怎样的未来,都要比留在铁匠那里要好。
仆人,最起码也是一个人啊。
我的手按压在伤口上,直到伤口重新泛起疼痛,腥臭血迹染红指尖。
“好了就起来,等会还要见大管家呢。”
带我来的佣人对我眼中一闪而过的暗沉视而不见,立在房间的暗处,照本宣科地提醒他。
“嘿,明白了。”
下意识地回以傻气的笑脸,我起身,穿上衣服。
30、
我见到季家大管家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绿色的绸缎做的长衫,那绸缎不知道经过怎样的处理,在白日之下竟然泛着翡翠般的光泽,在我进到房间里时,管家正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核对账本,茶水芳香四溢,是以前在乌巢的时候,老爷们也喝不起的珍品。
“大管家。”带着我的仆人向大管家行礼。
“大管家。”我照着那仆人的模样,装模作样地也行了个礼。
那模样,就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童,怎么看怎么滑稽,大管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闻声,我悄摸摸地抬头,正对着大管家的笑脸。
根据我现任主子说,我虽然长得不咋地,但我用我那双亮晶晶地黑色眸子盯着别人的时候,就好像把他当做了这世上最值得信任的人,少有人能生出恶感。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大管家放下手中账本,走上前来,亲昵地摸了摸我柔软的头发。
“李家小子,你都会些什么啊?”
没什么可怕的,我大大方方地回答。
“小的识文断字,算术什么的也会,洒扫洗衣做饭都行,砍柴烧火搬东西一类的体力活也能干。”
我虽然装作懵懂不知,但其实一直关注着大管家的神色,我明明白白地看到,当我提到自己识文断字的时候,大管家眼睛明显亮了起来。
我提起的心放下一半,即使我是傻子也知道,在大宅子中,干文职的人地位总是比体力活要高那么一些,我将识文断字放在第一位,自然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
不过说来讽刺,我那憨厚老实的亲爹在这等关键时刻对我毫无帮助,反倒是后爹闲时教我的一些知识,给了我莫大的助力。
大管家也不孚我所望,笑呵呵地摸着我的头说:
“正好,四公子那里还缺一个书童,就由你来吧。”
“嗯!好嘞——”我灿烂地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不错,你愿意就好,”大管家把手收回之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嘱咐我说,“这两天先学学礼仪,免得冲撞了贵人,五天后再上工。”
我点头如舂臼。
在给我安排完了事务后,账本没有看完的大管家也不想留我们,矜持地将手拢在袖子中,把我们送走之前,他装作无意地提醒了我一句。
“李家小子,好好干啊。”
“是。”
我不明所以,只能点头应下。
将大管家的门阖上,带着我的仆人略带深意的看了我一眼,提了一句。
“书童,好差事啊。”
我明显感觉到灰袍佣人还有一半话没有说出了,不过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即使只在这里待了短短的两天,我依旧清楚地感觉到,这里的人的说话方式与正常人的习惯不同。
看透不说透,话永远只说一半。
31、
不过这次还好,灰袍佣人对我隐藏的也不是什么要命的事。属于那种大家都知道的“秘密”,明面上不准说但私底下已经传疯了的那种。在学礼仪的这段日子中,我通过他人的闲话,已经知道灰袍佣人当日未能说出的一半是什么了。
书童,是个好差事,每日只要研研磨,洗洗笔,陪着公子们上下家学就可以了,但问题是,我当的是四公子的书童。
四公子,季清贺,这位公子的出身是季家个禁忌。在季家,季左丞有两个儿子,也就是现在仍在帝京的季家大爷和季家二爷。其中季家大爷有些妻妾,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值得注意的只有正妻所生大公子的季三青以及顾室所生的女儿季婉月。至于季家二爷,他是建平公主的夫婿,是皇家的驸马,按照建平公主的地位身家和善妒的性子,按理说季二爷是不可能纳妾,但季清贺的母亲——一个卑贱的戏子,不知道使了怎样的腌臜手段,竟然怀了季二爷的儿子,在季老丞相的压力下,建平公主不得不同意季家二爷纳了妾,而这个卑贱戏子生的孩子,自然就是在府中地位尴尬的四公子——季清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