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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起炜/徐光烈 当前章节:1622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6:14

同知枢密院事

官名。知枢密院事之副。参见“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知院”。

同知閤门事

见“閤门司”。

同中书门下三品

官名。唐初定制,以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从太宗起,在者不轻以授人,常令他官居相职,给以“参预朝政”、“参知政事”等名义。贞观十七年(643),诏以萧瑀为太子太保,李靖为詹事,二人并同中书门下三品,意谓与侍中、中书令相同。高宗以后,除原官为三公、三师、中书令外,非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不为宰相。永淳元年(682)起,原官四品以下而知政事者,用加“平章事”衔的名义。肃宗乾元后,通用“中书门下平章事”为衔,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遂废。

吐屯

突厥官名。职似唐御史,分驻各部任监察之职,均由阿史成员担任(可汗姓阿史那氏)。

吐屯发

古突厥官名。即“吐屯”。

团练使

官名。唐乾元元年(758)始置,掌军事,常与观察使、防御使互兼,并曾与防御使互易称号。辖区大十州,小三五州,代宗曾命刺使兼本州团练使。宋团练使为武将兼衔,高于刺史而低于防御使,为武将叙迁之阶。辽南面方州官亦有团练使。元末曾置团练安抚劝农使镇压农民起义,明废。

伍百

亦作“五百”、“伍伯”,衙卒的古称。从汉至南朝,系正式职名。掌导从、护卫、行杖等事。五百之义有两说,均见《宋书·百官志》。一说谓县令以上相当于古诸侯。古君行师从,卿行旅从。一旅五百人,故用以称县令以上之导从。一说谓五百应作“伍伯”。伍,当也;伯,道也,使之导从当道中任驱除之职,故名。唐已不用为正式职名。李贤注《后汉书·宦者传》,谓:“案今俗呼行杖人为五百。”

伍长

太平天国军制,每两五伍,每伍五人,设伍长一人(在五人之内)。在地方亦以五家为伍,设伍长一人。参见“两司马”、“军帅”。

西班

宋武臣阶官。朝参皇帝时西侧排列,共二十使。即宫区使、左骐骥使、右骐骥使、内藏库使、左藏库使、东作坊使、西作坊使、庄宅使、六宅使、文思使、内园使、洛苑使、如京使、崇仪使、西京左藏库使、西京作坊使、工东染院使、西染院使、礼宾使、供备库使。宋初尚有职掌,后仅为叙迁之阶。

西曹

晋、南北朝称功曹为西曹,功曹书佐为西曹书佐。

西厂

明官署名。成化十三年(1477)置,与东厂及锦衣卫合称厂卫,由宦官主管,人员为东厂一倍,掌侦察、镇压京晤至各地、王府及东厂的反朝廷异端。嗣因众愤,一度被废。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正德元年(1506)复置,刘瑾死后废。

西府

五代与宋称枢密院为西府。

西宫

妃嫔所居之宫,故又为妃嫔的别称。《公羊传·僖公二十年》:“西宫者何·小寝也。”何休注:“西宫者,小寝内室,杨女所居也。”此即后世之说之本。

西上閤门使

见“閤门司”。

西台

官署名。北魏中书省的别称。唐龙朔二年(662),改中书省为西台。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西台舍人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中书舍人为西台舍人。三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西外宗正司

宋官署名。崇宁元年(1102)置于西京(今河南洛阳市),并置敦宗院以居宗室疏属。以宗室之贤者为知宗,掌外居宗室事务。南宋初年,先移扬州(今江苏扬州市),几经迁徒后,止于福州(今福建福州市)。

西夏开封府

西夏官署名。西夏建都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开封府即兴庆府的地方政府。

西掖

东汉后,中书省的别称。

西域长史

官名。东汉延光二年(123),以班勇为西域长史,治柳中(今新线疆鄯善西南鲁克沁),执行都护任务。长史之意,近似现代的秘书长,置长史而不置都护,即以主持文书工作的人员代行长官职务。元嘉二年(152),长史王敬被于阗攻杀,遂不复置。以后魏、晋、前凉也有此官,治楼兰故城(今新疆罗布泊西北)。

西域都护

官名。汉神爵二年(前60)置,治乌垒城(今新疆轮台东小野云沟附近),辖西域三十六国(后增至五十国)。都护常以骑都尉、谏议大夫兼其职。始任之郑吉,本官为骑都尉。后废。东汉永平十七年(74)复置,永初元年(107)又罢。都护所属有副校尉、丞等。

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元贞元年(1295)始置,统领色目侍卫亲军。有达鲁花赤、都指挥使、副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等官。所属有行军千户所千百、百户、把门千户、百户、门尉、儒学教授等。

西园八校尉

汉灵帝中平五年(188)置,八校尉为:上军校尉蹇硕,中(一作“佐”)军校尉袁绍,下军校尉鲍鸿,典军校尉曹操,左军校尉赵融,助军右校尉冯芳,左校尉夏牟,右校尉淳于夔。八校尉所统为新编的宿卫兵,号西园军,均受上军校尉蹇硕节制,蹇硕系小黄门,是灵帝亲信的宦官。

先马

官名。即“洗马”。仅汉时称。

向导处

清官署名。掌皇帝出巡准备工作。雍正(1722-1735)初年置向导官,其长官为向导总管。乾隆初年改向导总管为向导总统。乾隆二十九年(1764)后,成立向导处,为正式官署,置总统大臣,无定员,由前锋统领、护军统领与八旗副都统内特简充任,总统大臣内特简一人为掌印总统大臣,下设和导章京、拜唐阿等。

协办大学士

官名。清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遇有大学士在内廷行走或奉差外出者,另派人协办阁务。雍正元年(1723)至五年间有署大学士,二年有协理大学士,六年又有额外大学士,十年至十三年复置协理大学士。皆非常设,无定额。乾隆四年(1739)方有协办大学士,十三年额定为满、汉各一员,由六部尚书或总督中选任,为大学士副职,可递升大学士。

协参领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协参领为第七阶,正四品,相当于旧制的都司,有任管带官(营长)、二等参谋官等官的资格。

协都统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协都统为第四阶,从二品,相当于旧制的副将,有任统领官(旅长)的资格。

协纪大夫

金司天散官名。从五品中。

协军校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无士,分十四阶。协军校为第十阶,正七品,相当于旧制的把总。

协乐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正八品下。元升正七品,明废。

协理京营戎政

明官名。见“总督京营戎政”。

协领

清官名。为各省驻防将军属官,位在职副都统或城守尉下,佐领上。

协律大夫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五品下。元升从四品。明废。

协律郎

官名。汉有协律都尉,武帝以李延年善新声,为之置此官。东汉、魏均置。晋改为协律校尉。北魏为协律郎,又有协律中郎。从北齐至明,太常寺均有协律郎,唐为正八品上,明为正八品。

协台

清副将的别称。

协统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编练新军,拟建军三十六镇(师),其长官为统制。每镇辖二协(旅),长官称统领,亦称协统。

协镇

即“副将”。

协正庶尹

明文勋官名。从五品。

协忠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六阶为协忠大夫。

协忠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八阶为协忠郎。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二十六阶。

兴文署

元官署名。属集贤院。掌教育生徒。署令以翰林修撰兼充,署丞以翰林应奉兼充。元刊书籍多出自兴文署。

刑部

官署名。汉本以廷尉掌刑狱,但东汉时,尚书已涉刑狱。应劭《汉官》谓尚书之二千石曹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晋书·职官志》则谓二千石曹主词讼,中都官曹主水火、盗贼。两说虽异但尚书掌刑狱则同。魏、晋以后,尚书之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关刑狱,南朝之宋、梁、陈、北朝之北齐,均设都官尚书。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583)改称刑部,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惟元代只设刑部,无大理寺。清末改设法部,刑部之名遂废。参见“大理寺”、“三法司”。

刑名

清各州县官署中主办刑事事务的幕僚。俗称刑名师爷,亦称“刑席”。

刑厅

推官的俗称。

刑宪

宋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

行夫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行夫,设下士三十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传达邦国福庆丧荒事件时的王命;行人出使时,作为随员出行。从大行人、小行人、司仪至行夫,四官同职,而层次不同。行夫所属的府、史、胥、徒为四所共。

行宫禁卫所

宋官署名。南宋初置。掌出入皇城宫殿门等敕号,察其假冒,皇帝出行由纠察导从,绍兴元年(1131),改称行在皇城司。有提举官、提点官、幹当官,以诸司副使、内侍都知、内侍押班充任。参见“皇城司”。

行军总管

见“总管”。

行取

明制,地方官知县、推官,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和考选,由吏部、都察院协同注拟授职,称为行取。优者授给事中,次御史,再次各部官职。清初沿袭,并规定三年一次,各省有定额,雍正(1723-1735)后渐废。

行人

官名。《周礼·秋官司寇》所属有大行人、小行人。大行人掌接待诸侯及诸侯的上卿之礼,小行人掌接待诸侯使者之礼,并奉使前往四方诸侯。春秋时各诸侯国皆设行人,兼掌大行人、小行人之职。虞国时齐设有主客,见《史记·滑稽列传》。秦代设典客司,西汉设大鸿胪,属官有行人令,明设行人,复有行人之官,掌传旨、册封等事。

行省

元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关,中统、至元年间,又分置河南、江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岭北、云南街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置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官,总管钱粮、兵甲、屯种、遭运,以及一切军国大事,与中书省相表里,嗣渐称其所辖地区为行省,于是行省又渐成最高地方行政区名称。明改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仍沿称其所辖地区为行省。清以行省为最高地方行政区。

行司马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行司观,设中士十六人。执掌阙。后人据《左传·昭公元年》“毁车以为行”,释为掌徒兵(步兵)之官。说详孙诒让《周礼正义》第五十四卷。

行台(壹)

中央政府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台”本指宫中建筑物,如汉有兰台。在台办公的官署因而常称某台,如汉御史在兰台办公,即称御史台。进而以建筑物名为官署别名,如称御史台为兰台。后又进而以“台”为中央政府别名。东晋后,宫城称台城,中央官称台官,禁军称台军。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及负责官员亦因而称为“行台”。权位特重的任职者称大行台。唐贞观后不设。元有分设各地区的行中书省(行省)、行御史(行台)、行枢密院(行院)。元行台掌监察,与唐贞观前行台名同实异,行省则相当于古之行台。

行太仆寺

明官署名。洪武三十年(1397),分置于山西、北平、陕西、甘肃、辽东,有卿、少卿、寺丞等官,品秩同太仆寺。掌各边卫所营堡马政,由兵部总官管。按时督察有关马匹印烙、俵散、课掌、孳牧等事,每年春秋二季检查马匹增耗、齿色,三年一稽比,布政司与按察司不得参预,如有膌损,由兵部报皇帝处罚。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以当地行太仆寺为太仆寺。

行用库

明官库名。洪武九年(1376),置于京天及诸府、州、县。掌收换昏烂之钞。洪熙元年(1425)罢。

行用六库

元官署名。属户部,掌兑换钞币。中统元年(1260),初立中都行用库,置提领、大使、副使。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置为光熙、文明、顺承三库。二十六年,又增置健德、和义、崇仁三库,皆以京师城门命名。

行御史台

元官署名。至元十四年(1277),于御史台外又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扬州,后徒建康,监临东南诸省,统领东南各道提刑按察司。大德元年(1297),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掌监察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管江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刑按察司。至元二十七年(1290),又始置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大德元年(1297),移于京兆,改为陕西行御史台,延祐元年(1314)罢,次年复置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提刑按察司。

行止簿

金制,内外官员以姓氏编类为簿,分别记录各人平日所经资考功过,作为官员升迁根据,称行止簿。

行走

意为入值办事。清制,凡官员派在某官署供职者,称某处或某官上行走,无定员。在内廷如南书房行走、弘德殿毓庆宫行走、御前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等,在外官署则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等。北洋政府时期,称额外派充之官为行走,如参事上行走、秘书上行走等,多为闲散之职,亦无定员。

休致

官员年老退休去职。清制,因衰老不能胜任而自请去职,称自请休致;朝廷亦常对衰老不能胜任官员给予“原品休致”。如因老不称职,因而被命令退休或加以处分,称勒令休致,皇帝有时命令御试成绩低下官员“罚俸休致”。

巡按

唐天宝五年(746),派官巡按天下风俗黜陟官吏,巡按之名始此。明永乐元年(1403)后,以一省为一道。派监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视,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称巡按御史。巡按御史品级虽低(监察御史为正七品官),但号称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县行政长官皆其考察对象,大事奏请皇帝裁决,小事即时处理,事权颇重。清初亦有巡按御史,顺治十七年(1060)废。

巡按使

官名。民国三年(1914)5月,袁世凯改各省的民政长官民政长为巡按使。五年袁世凯死后,7月6日,黎元洪命改巡按使为省长。

巡捕

一、清京师提督九门步官巡捕五营统领所辖有巡捕营,掌分汛防守,巡逻纠察,维持治官。

二、清将军、总督、巡抚属员皆有巡捕,为随从官,文巡捕掌传宣,以本省佐杂官充任;武巡捕掌护卫,以本沔低级武官充任。

三、清末列强在我国重要城市立租界,其警察称巡捕。

巡察使

官名。唐前期常在水旱灾害后,派五品以上官员巡视地方,考察官吏,称巡察使,有时称安抚使或存抚使。

巡道

明、清制度,按察使司副使、佥事所任道员之称。

巡抚

官名。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明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亦系临时差遣。宣德五年(1430),升监察御史于谦等为侍郎,巡抚两京、山东等地,各省专设巡抚自此如。景泰四年(1453),耿九畴以刑部侍郎巡抚陕西,文移不得径下按察司,特改为都御史,自此成为制度。而任巡抚者,品秩均依原官,巡抚本身无品秩,与一般官职不同,仍带有差遣性质。清巡抚为从二品官,掌视察吏治,检查民政,处理刑狱。巡抚由侍郎授者,带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由学士、副都御史及卿员、布政使等官授者,均为右副都御史;由左佥都御史、四品京堂、按察使等官授者,均为右佥都御史。资望特高者亦可加兵部尚书衔。巡抚一般每省一员,地位次于兼辖二、三省的总督。直隶、四川两省总督都只辖一省,故不设巡抚。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闽事归闽浙总督兼。

巡检

官名。宋于关隘要地及荒远地区置巡检官,各地接连之处置都巡检加以总管,皆以武臣担任,属州县管辖。掌训练甲兵,巡逻地方,维持治官,镇压反叛。海南及归、峡、荆门等地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辽北面边防官有巡检、同巡检,南面边防官有巡检使。金于中都及各州分置都巡检使、都巡检、散巡检等。元、明、清皆沿置巡检官。

巡警部

清官署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拟在京师陆续裁撤五城司坊各署,创立工巡局,仿外国警察制度,用警官、巡警,分段站岗,先在内城试办。三十一年,以办有成效,加以推广,乃改工巡局为巡警部,置尚书、侍郎等官,分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京城内外工巡事务均时该部管理,各省警察亦由其督办。三十二年(1906),改为民政部。

巡警道

官署名。省级公安官署。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后,除东三省、江苏、甘肃、福建六省外,余省陆续设置。掌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署内分科办事,有科长、科员等。

巡视京通各仓御史

清官名。属都察院。掌稽察京帅禄米仓等十二仓及通州中、西二仓,审核其出纳情况,禁止盗窃,厘除弊端,任期一年。

巡视五城科道

清制,都察院置巡视五城科道,由六科给事中、十五道御史中简用,满、汉各一人,任期二年。掌弹压地方,厘剔奸弊。分京师中、东、南、西、北五城,大事奏报,小事牒刑部结正,每月以事目上报都察院长官考核。

巡视五城御史

见“五城察院”。

巡阅使

官名。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统辖两省或两省以上军政的地方长官。民国元年(1912)11月,谭人凤被任为长江巡阅使,始置。十三年(1924)12月,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裁撤巡阅使,此后遂无巡阅使之名。

商、西周官名,常奉命征伐或田猎。《殷虚文字甲编》第2695片:“贞其令马亚射鹿”。《书·酒诰》:“越在内服,百僚庶长,惟亚惟服”。参见“亚旅”。

亚旅

西周、春秋官名。《书·牧誓》:“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k稀⑶Х虺ぁ俜虺ぁ薄Q锹昧杏谌局螅κ现啊!妒椤ち⒄芬沧鳎核就健⑺韭怼⑺究铡⒀锹谩!蹲蟠こ晒辍罚骸按腿嚷啡薄Q锹昧杏谟呤Α⒑钫蟆6旁ぷⅲ骸把锹茫洗蠓蛞病!币凰怠把恰薄ⅰ奥谩蔽龉倜!把恰敝肝淮斡谌涞拇蠓颍奥谩笔俏淮斡凇把恰钡闹诖蠓颉?

亚相

官别名。汉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丞相出缺,常由御史大夫递补。唐以后故常称御史大夫为亚相。清则称协办大学士为亚相。

亚中大夫

文散官名。元仁宗延祐年间(1314-1320)改少中大夫置,元、明两代均为从三品初授之阶。明废。

讶士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讶士,设中士八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讶,迎接之意。掌迎送宾客,并掌四方狱讼。诸侯有疑案,由讶士接受,转呈士师决断。诸侯国有要案,讶士自往审理。

延福宫使

宋宦官官名。为高级官称。明道元年(1032)置。

延庆司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始置,属詹事院。掌修建佛寺。三十一年,属徵政院。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别立延庆司。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改属詹事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废,次年复立。有使、同知、副使等官。

延资库使

官名。唐会昌五年(845)置备边库,收纳度支、户部、盐铁三司钱物。大中三年(849)改名延资库,先以度支郎中兼管,次年以宰相兼领。五代沿置,宋废。

伊什罕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因其旧名设置,掌协理地方一切事务,为阿奇木伯克之副,事务繁剧处则设,否则不设,品级从四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各种伯克一律裁撤,惟阿奇木、伊什罕两种,虽无职务,仍保留原衔,以示优待。

伊耆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伊耆氏,设下士一人及徒二人。遇大祭祀,供给老臣杖函,使行礼时去杖 ,以敬鬼神。遇兵事,授殳杖给有爵者。军吏执殳,意在与士卒区别。北周亦于秋官府设伊耆氏中士、下士。

衣寇署

官署名。北齐、隋太常寺所属,设令及丞。唐贞观元年(627)废。皇帝祭服,由太常寺直辖的御衣院保管。

夷离毕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刑狱。有夷离毕及左、右夷离毕,知左、右夷离毕事等官。

夷离堇

官名。辽政权建立前,为契丹各部军事首领。辽太祖以迭刺部夷离堇建立政权称皇帝后,于天赞元年(922)分迭刺部为五院(北院)与六院(南院)两部,各置夷离堇,分掌部族军民政事。辽太宗会同元年(938)改北、南院与乙室部夷离堇为大王,其官署称王府。其他各部夷离堇则太祖时改称令稳,圣宗时发放改称节度使。金角移里堇司,设移里堇一员,掌管边疆部落与部族村寨。

亦都护

突厥首领称号。含义说法不一,或作“圣主”、“幸福之主”,或以为来自汉族官名“都护”。

异样局总管府

元官署名。主官秩正三品。中统二年(1261),立提点所。至元六年(1269),改总管所。有达鲁花小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经历、知事等官。所属有异样纹绣提举司、绫锦织染提举司、纱罗提举司、纱金颜料总库。

优贡

科举制度中由地方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中,每三年由各省学政从儒学生员中考选一次,每省不过数名。亦无录用条例。同治中规定,优贡经廷试后可按知县、教职分别任用。参见“一瑛”、“选贡”。

优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清制,由附生被选入国子监读书者称优监。

有秩

官名。乡官之一。掌听讼收税等事。《续汉书·百官志》:“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相当于后世乡长。魏沿置。《晋书·职官志》谓每乡置啬夫一人,未言另有有秩。

羽林军

汉有“羽林骑,设羽林监,掌送从。历代沿设羽林监,魏、西晋时领营兵,东晋无营兵。北朝魏、齐有羽林监,北周大司马所属有左右羽林率。隋炀帝改左右领军卫为左右屯卫,所领兵称羽林。唐龙朔二年(662),置左右羽林军,为北衙禁兵。左右羽林军各有大将军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并有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及司阶、中候、司戈、执戟、长上等官。另有左右翊卫中郎府中郎府,正四品下,及左右中郎、左右郎将等官。

羽林率

官名。北周款卫军六率之一。设左右羽林率上士呼二人,正三命,左右羽林率倅长中士各二人、正二命,左右羽林倅长下士、正一命。左右羽林率掌羽林之士,器服皆用白色。

羽林骑

汉代皇帝的武装侍从官。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置,为建章宫禁卫,初名“建章营骑”,后改称羽林骑。设令及丞。羽林言其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一说取为王者羽翼之意。宣帝以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骑。东汉专以羽林中郎将为主官。秩比二千石。羽林郎秩三百石,常从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良家(指不属有罪的官吏、逃亡的罪犯、有“市籍”的商贾等的家庭,即身家清白之意)中选补。又置羽林左监、右监,秩各六百石,分主羽林左、右骑。后世常称皇帝的禁卫军为羽林军。

羽林中郎将

见“羽林骑”。

羽骑尉

隋武散官名。文帝置,八尉之一,炀帝时废。详见“武骑尉”。

羽仪

南诏官名。为南诏王侍从。有羽仪长八人。清平官(宰相)见王时不得佩剑,惟羽仪长得佩剑在王左右。

杂端

指唐管理御史台中各种杂务的侍御史。参见“台端”、“端公”。

杂号将军

将军号在秦以前只有大将军、前、后、左、右将军。汉文帝时始有车骑将军、卫将军。以后将军号日益繁多,如骁骑、楼船、材官、伏波、贰师、度辽、龙骧等,或以所领部队(如骁骑、材官),或因奉行的任务(如李广利攻贰师城),甚至或因童谣(如龙骧,见该条),随立名目。而绝大多数则取威武之名,如寇军、扬威之类,南北朝时,名目最繁,南朝梁共有三百六十一(包知加封境外人士的一百二十五号)。一般除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四征、四镇、四安、四平以外,统称为杂号将军。但亦有例外,如南朝宋四镇亦在杂号之列。唐代将军号大减,杂号将军的名称亦归废弃。

杂监司

宋统称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为监司,称主管某一部门事务而归转运使总领者为杂监司,如提举市舶、提举坑冶铸钱等皆是。

杂卖场

宋官署名。景德四年(1007)置,属太府寺。掌收纳内外官署剩余物品,计值出卖或折逄使用。监官二人,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有时以文武朝官充任。

杂学士

宋有龙图、天章等阁以藏累朝御集,诸阁皆有学士,统称杂学士,以别于翰林学士。

杂职官

明、清官阶均分九品,每品又各分正、从,从九品为最低级,与其他未入流并称杂职官。

宅家

唐对皇帝的敬称,亦称官家。

贞人

商史官名。掌用龟占卜。甲骨卜辞中“贞”上一字,即上贞人之名。贞人之名常被用作甲骨卜辞分期的重要标准。

执珪

爵位名。战国时楚国设置。为楚最高爵位。也称“上执珪”。《战国策·齐策二》记陈轸问:“楚之法,覆军杀将,其官爵何也·”昭阳曰:“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珪”。《战国策·东周策》记赵累谓周君曰:“君谓景翠曰:公爵为执圭,官为柱国,战而胜,则无加焉”。

执法

战国时齐、秦等国掌刑法之官。《史记·滑稽列传》淳于髡曰:“赐酒大夫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战国策·魏策四》:“秦自四境之内,执法以下,至于长挽者,故毕曰:与穆氏乎·与吕氏乎·”

执金吾

官名。两汉、三国时置。执掌京师治安。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由中尉改置。秩中二千石,不在九卿之内,而地位相等。汉末建安中曾改中尉。魏、蜀、吴均称执金吾。执金吾威仪颇盛。《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汉官》:“执金吾缇绮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群僚之中,期搂壮矣。”光武帝微时,有“仕宦当作执金吾”之语,原因即在羡其威仪。执金吾一词命名之意有三说。其一,应劭谓:“吾者,御也。掌金钳,以御非常。”其二,颜师古谓:“金吾,鸟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御非常,故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上二说均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其三,《古今注》则谓金吾系两端涂金的铜棒,此官出行执之,作为权仗。御史大夫、司隶大夫亦可执此棒。御史、校尉、守、令、都尉所执,则以木为“吾”。

执守侍

清宦官官名。雍正四年(1726),定七品首领的官衔为执守侍。

执政

宋称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枢密使,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为执政官,金、元制略同。

执戟

唐官名。天授二年(691)置于十二卫(即十六卫减去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四卫、左右各五人,正九品下。与司阶、中候、司戈合称“四色官”。

本为意见,上下均可通用。宋以后专指皇帝的命令。

旨授

唐任官制度,六品以上分别为册授、制授、敕授,均由宰相商议拟定,上奏得准后除拜,六品以下为旨授,由尚书省拟奏,文属吏部,武属兵部。但员外郎、御史、从奉等官仍归敕授。

州长

一、《周礼·地官司徒》谓乡以下为州,每州设州长一人,中大夫。《周礼》只说行政区依次为乡、州、党、族、闾、比,五家为比,未言乡有几州,州有几党。古籍相传,以五比为闾,四闾 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是乡有一万二千五百家,州有二千五百家。

二、北周附会《周礼》所载古制,以王畿百里以内地区为乡。每乡有*乡大夫,乡下为州,有州长,上士、正三命。

州都

即大中正。魏文帝因陈群之议,设中正,州郡皆置。司马懿执政时,加置大中正。《晋书·刘毅传》谓毅致仕后,“司徒举毅为青州大中正,……由是毅遂为州都”。

州牧

官名。西汉武帝置十三部刺史,以六百石官监察包括二千石的太守在内的地方官。部为监察区,刺史为监察官。成帝绥和元年(前8),改刺史为州牧,秩二千石。不久复旧制,后再为州牧,东汉仍改为刺史。灵帝中平五年(188),太常刘焉谓刺史权轻,难遏农民起义,遂改部分刺史为州牧,掌握一方军政大权。汉末刘焉、刘璋父子、刘表、袁绍等皆以州牧雄据一方。魏、晋诸州长官仍为刺史。北魏、北齐、北周、隋、唐的京畿地方长官称州牧。唐常以亲王领之,不任实职。宋亦于开封府置牧。清人习称知州为州牧,然清之知州,位同知县,与前代州牧大异。

州判

官名。清知州佐官。掌粮运、督捕、水利等事。

州同

官名。清知州佐官。掌督粮、捕盗、海防、江防、水利等事。

州院

官署名。宋各州有州院与司理院,皆掌刑狱。州院由录事参军主管,司理院由司理参军主管。如州升为府,则称府院。

朱卷

科举试卷的名目。明、清两代,为防考官衔私舞弊,乡试及会试场内,应试人的原卷(即墨卷)须弥封糊名,由誊录人用朱笔誊写一遍,送交考官批阅,称为朱卷。考中后,将本人在场中所作之文刊印赠人,也叫朱卷。这种朱卷先载姓名履历;继载始祖以下尊属,及兄弟叔侄,妻室子女;附载受业、受知师;最后选登文章数篇。

朱批

清制,皇帝在臣僚奏章上以朱笔所作批示称朱批。

朱谕

清制,凡有异常重大处分,于内外奏章或特降圣旨,由皇帝以朱笔批示,书写,以示郑重,称朱批谕旨,简称朱谕。

庄宅使

唐官名。玄宗时置,主管两京地区朝廷所有庄田及碾硙、邸店、菜园、车坊等。另有内庄宅使掌管直属皇帝庄田及其人产业,由宦官担任。

壮武将军

南朝梁、陈有此号,与壮勇、壮烈、壮猛、壮锐、壮盛、壮毅、壮志、壮意、壮力,号为十壮。陈制当于六品官。唐、宋为武散官名,正四品下。

官名。丞,意为承、辅佐。官名称丞者一般系佐官。汉如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之佐,九卿之佐官径称为丞,所属各署亦以丞为令之佐官,地方政府之县令也有丞,即县丞。后世佐官名称渐繁,唐以后称丞者较少,但至清不绝。亦有非佐官之丞,如宋神宗元丰后御史台之长御史中丞,清驿六之长驿丞。清公牍常称各府同知为丞,称通判为倅。

丞参

清末改革官制,内阁各部除陆军部与海军部外,各部沿书、侍郎之下置左右丞掌机密文书,综领部内事务,左右参议拟订并审议有关法令。左右丞与左右参议统称丞参。

丞郎

唐、宋尚书左右丞、六部侍郎通称。六部尚书虽在尚书左右丞之上,亦常被称。

丞相

官名。(1)战国时置相,为百官之长。秦于武王二年(前309)始置左、右丞相。秦统一后,仍置。西汉初,置一丞相,旋改为相国,不久复旧称。建安中又改置丞相。三国、晋、南北朝,置废不常。唐开元中曾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中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元代中书省有左右丞相,行中书省也有丞相或左右丞相。明初沿元制设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废。诗文中常以丞相作为宰相的通称。(2)太平天国时置,名目很多,有六官丞相二十四员,每官分正、又正、副、又副。以天官为例,分天官正丞相、天官又正丞相、天官副丞相、天官又副丞相。地官及春、夏、秋、冬四官仿此。丞相并非执政官,常领兵为大钭。此外有平胡丞相、殿前丞相、东殿丞相、西殿丞相、北殿丞相、翼殿丞相等,均非常设之官,地位也比六官丞相低,其因功赏丞相衔者,地位更低。又女官也有六官丞相。

丞相史

官名。《汉旧仪》谓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时,丞相府有吏员三百八十二人,内丞相史二十人,秩四百石。余有少史八十人,属百人,属史一百六十二人。

丞杂

宋御史中丞与侍御史知杂事的合称。

讷克布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讷”一作“纳”。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因其旧制设置,掌匠役营建,五品或七品。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撤。

妃嫔

帝王之妾。妃,原意为配偶,亦指次于后的帝王配偶。嫔,原意为宫廷女官;亦可作动词,帝王女儿出嫁之意。据《周礼·郑玄注》及《礼记·昏义》,相传周朝制度,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妃、八十一御妻。后为正妻,余为妃嫔。后代帝王均有名目繁多的妃嫔。西汉初,因秦之称号,称为夫人,次之又有美人、庚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武帝增加倢伃(婕妤)、娙娥、傛华、充依四号。元帝再加昭仪,并规定以昭仪为妃嫔之首,相当于丞相,以下为倢伃、娙娥、傛华、美人、八子、充依、七子、良人、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禄秩依次递降,无涓以下,相当于俸禄百石之吏。更次者尚有上家人子、下家人子,禄秩更低。东汉初大加简省,皇后以下,只有贵人、美人、宫人、采女四等。曹魏初有夫人、昭仪等五等,后增为十二等,以贵嫔、夫人为最高,以下依次为淑妃、淑媛、昭仪、昭华、修容、修仪、倢伃、容华、美人、良人。文帝时曾置顺成,位良人之上,明帝时省,不在十二等之内。良人相当于千石官,比西汉时相当于八百石者为高。依理推之。次于良人的妾侍必有不少,惟不见于记载。晋武帝改为贵嫔、夫人、贵人为三夫人,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倢伃、容华、充华为九嫔,以下为美人、才人、中才人等。其余后宫尚众,总数将近万人。刘宋省夫人,置贵妃,位于贵嫔之上。又以昭仪、昭容、昭华代修华、修容、修仪。以后又有修改,如以三淑、三昭、三修为九嫔,而以婕妤、容华、充华等位其下。南北朝代均有增损。梁以贵妃、贵嫔、贵姬为三夫人,三淑(媛、仪、容)、三昭(华、仪、容)、三修)华、仪、容)为九嫔,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为五职,又有美人、才人、良人称三职。陈不改梁制,而并不全置。北犍初年,未立定制,孝文帝改定内官,有左右昭仪、三夫人、九嫔、世妃、御女等,复设置女侍中、女尚书以至奚官女奴等执事人员。北齐武成帝好色,世妃、御女都各有名号,不胜枚举。北周称三夫人为三妃,以下有六嫔、御媛、御婉等号,颇与前代不同。隋以三顺、三修、三充(仪、容、华)为九嫔;十二婕妤与十五美人、才子为世妃;以下为女御(即御妻),凡宝林二十四人、御女二十四人、采女三十七人。唐初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为四夫人,以三昭、三修、三充(顺序改为仪、容、媛)为九嫔,以九婕妤、九美人、九才人共二十七人为世妃,宝林、御女、采女各二十七人为御妻。高宗特置宸妃,以封武氏,以谏者固争而止。玄宗一度废贵妃等四级,以惠妃、丽妃、华妃为三夫人,不久复故,此外又置淑、德、贤、顺、婉、芳六仪。宋代妃嫔分五等;首为贵、淑、德、贤四妃;次于三昭、三修、三充之前,加大仪、贵仪、淑仪、淑容、顺仪、顺容、婉仪、婉容八人;更次为婕妤;第四为美人,第五为才人、贵人。而仁宗母李氏进封宸妃,又不在上开名目之内。金置元、贵、淑、德、贤五妃,以三昭、三修、三充为九嫔,婕妤、美人、才人各九人为二十七世妃,宝林、御女、采女各二十七人为八十一御妻。以后又有真、丽、柔等妃,改美人为丽人。辽、元制度不详,纪传所载,辽有元、贵、德、文妃及昭容、昭仪、淑仪、和仪、丽仪、顺仪、芳仪等号。元皇后外,惟见妃子之称。明代贵妃之下,诸妃名号有贤、淑、庄、敬、惠、顺、康、宁、宸、丽、充、成等。清康熙定制,皇后以下,有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其余贵人、常在、答应均无定数。贵人以上均加称号,有贤、德、和、静之类。如慈禧太后在文宗时历贵人、嫔、妃、贵妃四级,称号不变,均为“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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