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于
匈奴君主的称号。《汉书·匈奴传》谓全称作“撑犁孤涂单于”。“撑犁”,匈奴语之“天”,“孤涂”意为“子”,“单于”意为“广大”。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汉书》,单于姓氏,《汉书》作孪鞮氏,《后汉书》作虚连题。
单于刺史
官名。魏、晋、南北朝时庶姓(非帝族)任刺史而无将军号者,称单于刺史,即不领兵之刺史。魏领兵刺史四品,单车刺史五品。两晋、南北朝均有此差别。
迪功郎
见“将仕郎”。
抵当免行所
宋官署名。简称抵当所,属太府寺。堂以官钱放债,收取利息。王安石变法期间,曾主管收取免行钱。
底本
唐、五代与宋枢密院发布文书底稿。以上各代官文书,中书称为草,枢密院称为底,三司称为检。底即底本。参见“宣底”。
典簿
官名。元朝廷官署如国子监、翰林兼国史院等皆有此官。明、清翰林院、国子监沿置,掌章奏文牍事务。
典簿厅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设典簿厅。大理院典簿厅有都典簿一人,从五品,典簿四人,从六品,主簿六人,正七品,及八、九品录事三十人。京师高等审判厅有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四人,从七品,及九品录事六人。检察厅及以下各级审判厅只设典簿、主簿、录事等员,无典簿厅之名。都典簿与典簿即民国的书记官长(或书记长、主任书记官),主簿即民国的书记官。录事,民国仍旧称。
典妇功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典妇功,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工、贾、徒等人员。掌按照规定法式,把材料发给宫中妇女,从事纺织,并核定各人工作的成绩优劣。《周礼》在此官之下,尚有“典丝”、“典麻”二官,只设下士等人员,当系此官的属官。
典给署
金官署名。明昌三年(1192)由钩盾署改置。属太府监。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有令、丞、直长。
典籍
官名。元翰林兼国史院、明翰林院及国子监皆有此官,掌文牍及金钱出纳等事务。清内阁置典籍掌章奏文移,国子监置典籍掌书籍碑版。
典厩署
官署名。南朝梁、陈太仆有龙厩,北齐有左右龙署,隋炀帝改典厩署。唐沿置,设令二人、丞四人,令秩从七品下,掌饲养马牛及杂畜。
典郡书佐
官名。汉各州刺史属吏,每人主管一郡文书,用郡吏选补,年一换。
典客
官名。秦置。掌管少数民族事务。西汉沿置。景帝中六年(前144)改名为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再改为鸿胪。曹魏改大行令为客馆令。晋改典客令,仍属大鸿胪。南朝又为客馆令。北魏初为典客监,孝文帝太和中置主客令。北齐、隋、唐鸿胪寺均有典客署,惟隋炀帝时曾改称典藩署。唐典客署有令及丞,令从七品下,仍掌少数民族事务。
典乐
官名。王莽改大鸿胪为典乐。东汉改称大鸿胪卿。
典乐郎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正八品上。元废。
典礼院
清官署名。宣统三年(1911),改礼部设典礼院。掌礼制、祭祀等事,设掌院学士、副掌院学士等官。
典吏
元朝廷各部门多置,系吏员。清为司、道、府、厅、州、县吏员的通称。
典命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典命,设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管天子封迁诸侯群臣爵秩的文书。周官爵分九等,称九命,故称司其职者为典命。
典牧监
元官署名。属詹事院。文宗天历二年(1329)始置。掌饲养牲畜。有卿、太监、少监、丞等官。
典牧署
官署名。唐承隋制,置典牧署,属太仆寺,有令三人、丞六人,令秩正八品上。掌牧养杂畜及造酥酷脯腊等事。
典农都尉
官名。汉末曹操置。主屯田,详见“典农中郎将”。吴亦置。
典农中郎将
官名。建安初,曹操从枣祗之议置。《资治通鉴·献帝建安元年》,胡三省注引《魏志》:“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典农中郎将与典农校尉实即屯田太守,凡农业、田租、民政,无所不管。都尉则相当于县令或县长。魏末改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为太守,典农都尉为令、长。
典签
官名。本为不入流品的小吏。《南史·吕文显传》:“故事,府州部内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签日月,下文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掌之。”刘宋初始改用士人,成为刺史的亲近属员。刘宋后期常使幼年王子,出为方镇,君主派亲信为典签。典签每年还京数次,王子(刺史)贤否,常出其口,于是威权日重,致有”诸州但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之语。齐明帝王将相杀诸王,均委典签杀之。齐明帝知其弊,即位后令诸州不得派典签入京论事,权始渐轻。梁时签帅之权更轻,后遂无足轻重。唐诸王亦有典签,仅掌表启书疏,宣行教命,宋废。
典戎卫
唐官署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左右卫率府为左右典戎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典瑞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典瑞,设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保管王与诸侯所执的玉瑞(指圭、璧)和祭神所用的玉器。
典瑞院
元官署名。掌宝玺、金银符牌。中统元年(1260)始置符宝郎,至元十六年(1279)立符宝局,十八年(1281)改内瑞监,大德十一年(1307)改典瑞院。有院使、同佥院、同佥、经历、都事、照磨等官。
典设局
官署名。参见“斋帅局”。
典史
官名。(1)元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所属各管民提领所及各局、院属官皆置。明初户部宝钞提举司、广积库,及工部大通关提举司一度置。(2)元各县有典史,为县尹属官,掌收发公文。明沿置,职掌与元同,另有县丞掌粮马,主簿掌巡捕,如无县丞或主簿,则由典史兼管。清典史掌缉捕与狱囚,俗称县尉,如无县丞或主簿,亦兼领其职。
典书坊
官署名。北齐始置。为东宫二坊之一。设庶子四人、舍人二十八人,又领典经坊(有洗马八人)及守舍人、门大夫、坊门大夫等,并统伶官。隋沿置,设右庶子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等官。并领内厩(有尉,掌内车舆等事)。典经坊归门下坊,改称司经局;门大夫等亦归门下坊,设宫门局。唐改典书坊称右春坊,详见“春坊”。
典属国
官名。秦置。掌管与少数民族往来的事务。汉沿置。秩二千石。属官有九译令。元狩三年(前120)设五属国以处内附匈奴,又置属国都尉、丞、侯、千人,皆隶典属国。河平元年(前28)并入大鸿胪。后北魏亦曾置。
典属清吏司
官署名。清理藩院六司之一,掌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盟、军旅、驿递补及蒙、藏各地喇嘛事务,并管理俄商来恰克图贸易等事。
典同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典同,设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乐器校音。
典饮局
无官署名。掌酝造酒醴,以供内府及祭祀、宴享兵客,赐颁臣之用。初置嘉酝局,武宗至大二年(1309)改典饮局,大都与上都分置。仁宗皇庆元年(1312)拨隶中宫(即皇后位下)。
典用监
元官署名。属詹事院。武宗至大元年(1308)始置,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及内府供给缎匹宝货等物。有卿、太监、少监、丞等官。
典狱长
官名。清末改革司法,同时开始改善监狱状况。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奉天(今沈阳)设“模范监狱”,有管狱官从五品、副管狱官从六品及课长等员。后各地续有办理。民国在各省设立新监狱,主官称典狱长,即清末管狱官改名。官等依所在地而异,京城及大都市为荐任,余多委任。大量县城未设新监狱者,只设管狱员,亦系委任,但俸给等弟都比委任的典狱长低。
典幄署
元官署名。属詹事院。掌太子供帐。有令、丞、书史、书吏。
典祀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典祀,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外祀的祭坛的守护及有关禁令。外祀,祀于四郊,如祭天地山川丘陵等,与内祀相对而言故称外祀,内祀指宗庙。
顶戴
清用以区别官员品级的帽饰。以红宝石为最高,依次为珊瑚、蓝宝石、青宝石、水晶、阵碟、素金、镂花阴文金顶、镂花阳文金顶。革职或降职时,即革除或摘去所戴顶子。朝冠与吉服冠在三品以上略有区别,如红宝石仅用文武一品官朝冠,吉服冠用珊瑚。进士、状元朝寇特用金三枝九叶,举人用金雀,生员用银雀;朝服则举人以上用素金,与七品官司同,生员用素银。僭用帽顶有厉禁,对八九品原用镂花阴、阴文金顶者,如因军营保举及捐纳得虚衔者,虽居微职,亦可依其虚衔戴顶子。
定本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定琫”。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定制,定本位于甲本之下,员一百二十人,七品,每人领兵二十五名。又为头人之意,位于宗本之下,参见“代本”、“宗本”。
定国将军
明武散官名。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
定远将军
官名。南朝梁沿置。唐为武散官,正五品上。宋同唐。金有定远大将军,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
法部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称。有尚书、侍郎等官。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分审录、制勘、编置、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有收发所,设员外郎、主事;承政、参议二厅。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所属有京师就等审判厅、检察厅与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
法曹参军
官名。详见“司法参军”。
法酒库
宋官署名。属光禄寺。掌造酒以供皇帝需用及祭祀、给赐之用。
法直官
宋官名。属大理寺者掌检选法律条文以供断狱。以幕职、州县官充任,如以京官充任则称检法官。属刑部者掌置簿抄录拘管各处奏到旬中大辟人数,检查执行情况。
房考官
简称“房官”,也叫“同考官”。明、清乡试、会试中协同主考或总裁阅卷之官,因在闱中各居一房,故名。试卷由房考官先阅,加批荐给主考或总裁。清制,顺天乡试及会试用翰林及进士出身的京官任房官。外省则由监临(监考官,一般由巡抚担任)在本省州县官中之举人以上出身者挑选。
房师
科举制度中,举人、进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的尊称。乡、会试的同考官各占一房,考卷必须经某房的同考官推荐,方有取中机会,故有此称。
非常大总统
官名。民国十年(1921)4月10日,非常国会在广州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5月5日,孙中山就职。非常大总统依照总统制原则,以国家元首兼行政首长,以下不设国务总理,分外交、财政、司法、陆军、内务、海军六部及总统府秘书长。十一年6月16日,广东军阀陈炯明判变,孙中山任非常大总统至此为止。
奋武尉
隋散官名。炀帝置。从六品,详见“建节尉”。
奋武校尉
清武散官名。正八品。
奋武佐校尉
清武散官名。从八品。
奉扆局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尚舍局改置。主官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奉常
官名。秦置。掌宗庙礼仪。汉取“尊大”之意,改名太常。惠帝改为奉常。景帝复原名。汉末建安中又为奉常,曹魏又为太常。唐龙朔二年(662),改“太常为奉常,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旧称。
奉常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太常寺为奉常寺,太常寺卿为奉常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奉朝请
给予闲散大官的优惠待遇。古称春季的朝见为“朝”,秋季的朝见为“请”。奉朝请者,即有以加朝会的资格。东汉对罢省的三公、外戚、宗室、诸侯,给以此名。使得岁时朝见,以示优待。后在官名上加此字样,如晋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得,皆奉朝请,表示有享此待遇的资格,实非官名。后晋又罢奉车、骑二都尉奉朝请。南朝常用以安置闲散官员,齐永明中(483-493)曾达六百余人,并成为官号之一。隋罢奉朝请,另设朝散大夫、朝散郎,作为文散官的官号。
奉车都尉
官名。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置,秩比二千石,掌御乘舆车。东汉属光禄勋,奉朝请(奉朝会请召),无员额。晋以皇室外戚为之,其后或置或不置。唐奉车都尉掌驭副车,不常置。宋废。
奉诚尉
隋散官名。炀帝置,正九品,详见“建节尉”。
奉恩辅国公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六级,在奉恩镇国公下,不入八分镇国公上。
奉恩将军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十二级,为最低级。
奉恩镇国公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五级,在固山贝子下,奉恩辅国公上。
奉国将军
爵名。明用以授郡王诸曾孙,在辅国将军下,镇国中尉上。清为宗室封爵第十一级,在辅国将军下,奉恩将军上。
奉国上将军
武散官名。金始置,从三品,元升从二品。明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郡王曾孙封爵亦授奉国将军。清宗室九等爵封奉国将军。
奉国中尉
明爵名。为宗室封爵最低级,郡王六世孙以下皆授。
奉驾局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尚乘局改置,主官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奉礼郎
官名。原名治礼郎。唐高宗李治即位后改称。唐人所撰书,述北齐及隋事,均改作奉礼。《通典》述前代治礼郎,均改作理礼郎。元马端监撰《文献通考》亦从之作“理”。唐、宋均属太常寺。元属太常礼仪院。辽、金亦属太常寺。明清改为赞礼郎。所掌都是赞导礼仪之事。品秩都低,唐为从九品上,明为正九品,惟清初满员四品,后降为六至九品。
奉冕局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尚衣局改置,主官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奉膳局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殿中省所属尚食局改置,主官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奉训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从六品下。元升为从五品。明为从五品初授之阶。清废。
奉医局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尚药局改置,主官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奉议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正六品下,元升正五品,明为正五品初授之阶。清废。
奉议郎
文散官名。隋置通议郎,唐改奉议郎,为文官第十六官阶,从六品上。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太常丞、秘书丞、殿中丞、著作郎。后定为第二十四阶。金、元均不置。
奉舆局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尚辇局改置,主官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奉御
官名。隋大业三年(607)设殿内省(唐名殿中省),下辖尚食等六局,每局置奉御二人,分掌各种进奉之事,以直长为副职。大业三年以前,六局分隶门下省、太仆寺。官名各异尚食、尚药为典御,尚衣为御府监,尚舍为殿中局监,尚乘、尚辇为太仆寺骅骝署令、丞。大业改制,均改为奉御。唐、宋沿置。元惟礼部侍仪司下有左右侍仪奉御,供替机构主官称提点、大使、副使。明内官诸监有奉御,但位于令、丞之下,地位远较隋、唐为低。
奉裕卫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左右内率府为奉裕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奉政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正六品上,元升为正五品。明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清正五品概授奉政大夫。
奉直大夫
文散官名。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置,为文官第十六阶。金为从六品上。元升为从五品。明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清从五品概授奉直大夫。
奉直郎
宋文散官名。从六品上,为文官第十六阶,相当于唐的奉议郎。元丰改制后不用。
奉宸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左右千牛为奉宸。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奉宸库
宋库名。宋康定元年(1040),合宣圣殿库、穆清殿库、崇圣殿库、受纳真珍库与乐器库为奉宸库,属太府寺…掌收存金玉、珠宝及其他珍贵物品,以供宫廷享用。
奉宸苑
清官署名。内务府所属三院之一。掌皇室苑囿园林。初名尚膳监,属工部,康熙十年(1677)改属内务府,十六年(1677)并归都虞司,二十三年(1684)设奉宸苑。主官有兼管事务大臣,无定员,卿二人,正三品。所管有景山、瀛台、阐福寺、乐善园、钓鱼台等处行宫,及南苑、圆明园、畅春园、玉泉山等处稻田。
奉祀官
官名。民国北洋政府改清朝授给“圣贤”后裔的五经博士等官为奉祀官。
奉祠
宋京师有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祥云观等庙宇,在外亦有宫观,如杭州洞霄宫、毫州明道宫、华州云台观、建州武夷观等。诸宫观置使、副使、判官等,又有判举、提点、都监、管勾等名,统称宫观官,亦称祠禄宫,以宰相、执政、翰林学士等兼领。宋初,大臣年老不能任事者,亦常命为祠禄官,不理政事而予俸禄,以示优礼。神宗熙宁(1068-1077)后,整顿吏治,凡疲老不任事者,皆使任祠禄官,王安石亦欲以此安置反对派,祠禄官人数渐增。因祠禄官主管祭祀,故充任祠禄官称奉祠,因故自请充任祠禄官,以处闲散之地称请祠,或称乞祠、丐祠。
供奉
一、唐妃嫔称号。高宗龙朔二年(662)置供奉八人,正七品,以代妃嫔中的御女。咸亨二年(671)复旧。
二、在皇帝左右供职者。唐初有侍御史内供奉、殿中侍御史内供奉。玄宗时又是有翰林供奉,专备宫中应制。宋武职阶官有东、西头供奉官,内侍阶官有内东、西头供奉官。清称南书房行走官员为内廷供奉,也用以称进入宫廷的艺人演员。
供府令
北齐官名。光禄寺供府署长官,掌供御衣服玩弄之事。
供人
北魏女官官名。地位相当于外廷四品官。
供事
清在京官署书吏的一种。约指内阁、翰林院等机构胥吏。任职满一定年限,经所在官署考核合格者,可转为低级官员。
孤
君王自称。《礼记·曲礼》谓远方小侯自称为孤。此系本义。诸侯遭丧亦称之,此系定制。诸侯或遇危难丧败,自为贬损之词,亦有称孤者。秦、汉之际,转而成为雄称,田横谓吾始与汉王,皆南面称孤,是其著例。然汉时尚极少见,汉末群雄割据,曹操谓:“使天下无孤,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孙权、刘备也用此称。唐朱滔、王武俊、田悦、李纳叛秘,推滔为盟主。滔称孤,武俊等称寡人,以孤为大、寡人为小,适与先秦制度相反。
固公昂邦
见“固山额真”。
固伦
满语。意为天下、尊贵。清皇后所生之女封固伦公主。
固山贝子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四级,在多罗贝勒下,奉恩镇国公上。
固山额真
官名。固山,满语,汉语译为旗。额真,亦满语,为一旗长官,管理全旗户口、生产、教养、训练等事。满旗初起时,旗主管辖全旗所有事务。后金(清)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设固山额真,为旗的军政长官,语意虽同,但时与旗主有隶属关系。顺治十七年(1660),定八旗官职汉称,以固山额真为都统。自顺治时,除上三旗(正白、正黄、镶黄)属皇帝,余五旗(下五旗)分属诸王、贝勒、贝子等贵族,一旗之人分属若干旗主,任固山额真者在身份上隶属某旗主,在职务上与旗主无关,系政府委派的军政长官,所统之兵亦限于骁骑营。余前锋、护军、健锐、火器、步军等营均从八旗抽出人员,另归总统或统领统率。雍正元年(1723年),又改固山额真满名为固山昂邦,以清除“旗主”之意。
官车处
清工部所属机构。掌管车马,运送各项物品工料。满、汉监督各一人,于工部司员内委派充任。
官大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级为公大夫),示稍尊也。”汉时,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
官等
即民国文官等级,根据任用制度的不同,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种。下于此者,称雇员。在北洋政府时期,特任官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国务院总理、各部总长、各省省长等属于此类。简任官、荐任官的任用,均须报中央政府批准,简任官且须由大总统任命。各部次长、司长、各省厅长、高等审判厅厅长等,多由简任官担任。各部秘书、科长,各县县知事,高等审判厅的推事、庭长,地方审判厅的厅长、庭长、推事等,多系荐任官。荐任以上(包括荐任)均系高等文官。委任官系普通文官,由所属长官委用。各部的主事、科员,各县的科长、县佐,各级审判厅、检察厅的书记官,多系委任官。至于雇员,如各机关任抄写文书的录事之类,地位很低,国民党政府时期情形,大体仍旧,惟官署名、官名多变。
官告
见“告身”。
官告院
宋官署名。掌文武官员、将校告身及及封赠。宋初,集兵部、吏部、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为官告院,各由本司郎中主管,淳化五年(994)起专置官署于宫中。凡属官告,文臣用吏部印,武臣用兵部印,王公及命妇用司封印,加勋用司封印。元丰改制后,除蕃官用兵部印外,皆用吏部印。大观年间并归尚书省,政和年间又归吏部。
官家
臣下对皇帝的尊称。始见于《晋书·石季龙载记》。《资治通鉴·晋成帝咸康三年》胡三省注:“西汉谓天子为县官,东汉谓天子为国家,故兼而称之。或曰: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故兼称之。”一般也用以指公家。
官品
官员的品位等级。见“九品”。
官生
清科举制度,京官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外官文职三品、武职二品以上之子、孙、曾孙,及胞兄弟侄应乡试者为官生。其试卷名为官卷。官卷另编字号,不占民额,并不能取中解元与经魁。
官医提举司
元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始置,掌医户差役词讼。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皆无。每司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
国夫人
妇女封号。唐一品文武官及国公之母或妻封国夫人。宋开府仪同三司以上之母或妻封国夫人。
国公
爵位名。北周封皇子为国公。隋封爵有国公,位次郡王,高于郡公,沿袭至明。清有镇国公与辅国公,位次贝子,高于镇国将军与辅国将军。
国老
西周、春秋称国之卿大夫士之致仕者为国老。孔子在鲁曾被称为国老,见《左传·哀公十一年》。国老似顾问,孔孙不愿答问时,季孙氏有“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之不言也·”的责难。国老备顾问,由此可见。
国师
自北齐文宣帝起,历代君主常以国师为宗教领袖的封号。元、明、清时,为喇嘛教领袖人物的封号,成为僧官的官名。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封八思巴为国师,授玉印,命制蒙古新字,后又升号为大宝法王。明亦以国师、大国师、灌顶法师为喇嘛封号,成祖时授灌顶大国师九人、灌顶国师十八人之多。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亦封内蒙古喇嘛教领袖章嘉呼图克图为大国师。
国史馆
官署名。清属翰林院,掌监修清史,有总裁、清文总校、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辛亥革命后改称清史馆,《清史稿》修成后废。民国初年亦曾设国史馆以编纂民国史,1916年改国史编纂处。国民党统治时期亦曾设国史馆。
国史院
见“史馆”。
国尉
战国时秦国掌军政之官。秦昭王时在大良造之下,设国尉一级。例如白起初为左庶长,逐步由左更、国尉升至大良造。见《史记·白起列传》。《商君书·境内篇》论军爵,以国尉低于将一级,“将短兵四千人”,“国尉短兵千人”。短兵具有卫队性质。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以尉缭为国尉,相当秦的太尉。
国务卿
官名。民国三年(1914)5月1日,在总统府设政事堂,以国务卿取代国务总理。政事堂为总统府的办事机构,国务卿成为总统的幕僚。1916年,以帝制失败,于5月8日,恢复国务院名称。6月,袁世凯死后,国务卿之名废。
国务员
官名。指国务总理与各部部长。由民国元年(1912)3月12日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同年6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官制》进一步规定:国务总理为国务员首领,体质行政之统一。
国务院
辛亥革命时民国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的最高行政机构。以国务总理为首长。民国元年(1912)4月21日,国务院正式成立。三年5月1日,袁世凯废国务院,改设政事堂,废国务总理,改设国务卿。五年5月8日,又改政事堂为国务院。国务总理则于6月袁氏死后始得恢复。第二次直奉战争后,段祺瑞于十三年11月24日任临时执政,集权一身,不设国务院。次年12月26日再设国务院与国务总理。后张作霖于十六年6月18日建立北京军政府,亦设国务院与国务总理。历届国务院都设秘书厅为办事机构,秘书厅设秘书长,下分若干课。国务院所辖各部,前后亦多增减。南京临时政府有陆军、海军、司法、外交、财政、内务、教育、实业、交通、实业九部。北京的国务院成立时,有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十部,旋并农林、工商为农商部。北京军政府时,改为外交、军事、内务、财政、司法、教育、实业、农工、交通九部。
国信使
官名。宋、辽与宋、金间普通聘问或有所报告、要求于对方者,称国信使,俗称泛使。
国用司
即三省户房国用司。宋官署名。乾道二年(166)置。总管财政。由宰相兼制国用使,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五年废。嘉泰四年(1204)又令宰相兼国用使,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并择侍从与卿、监中二人充属官。开禧二年(1206),改称国用参计所。三年废。
国子监
官署名。西晋咸宁四年(278)置国子学,教育五品以上官员子弟。后或称国学、太学,属太常。北齐始立专署国子寺,教育贵族子北。隋开皇十三年(593)改称国子学,罢隶太常。炀帝又改学为监。唐以国子监为教育行政机关,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国子学教育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宋子国监辖太学、武学、律学等。辽南面官有上京国子监、中京国子监。金有国子监与女真国子监、国子学与回回国子监、国子学。明置北京国子监与南京国子监。清沿明制,京师置国子监,选入学者称监生,原规定住监读书,后渐成具文。明、清国子监合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为一,与唐、宋不同。
国子监书库官
宋官史。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淳化五年(994)改置国子监书库官,以京朝官充任。掌刊印经史及其他书籍,以备朝廷取索及出卖。元丰三年(1082)废,南宋复置。
果毅都尉
官名。唐折冲都尉的副职,每折冲府二人,分左、右,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下,上府正六品下。
杭州织造
明、清两代都在杭州设局织造宫廷应用的丝织品。明由提督织造太监主管。清朝初年仍旧。顺治时曾由户部派人管理。旋仍归宦官的十三衙门。康熙二年(1663),改由内务府派官久任。参见“织造”、“江宁织造”、“苏州织造”。
和安大夫
宋医官阶官名。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军器库使改置。
和剂局
宋官署名。属太府寺。掌配制药品出卖。
和节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九品上,无私升从八品。明废。
河泊所
官署名。明始置,清沿置。掌征收鱼税。
河道总督
官名。明永乐九年(1411)遣尚书主持治河,后有时派遣侍郎、都御史,成化年间后称总督河道,正德四年(1509)规定以都御史充任。嘉靖十三年(1534),以都御史加工部尚书或侍郎职衔,隆庆四年(1570)加提督军务,万历五年(1577)改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八年(1580)废。清置河道总督专官,掌管黄河、运河及永定河提防、疏浚等事。江南河道总督一人驻清江浦(今江苏淮阴市),简称南河总督,咸丰八年(1858)裁撤;山东、河南河道总督驻济宁州(今山东济宁),简称东河总督,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河道总督所属文职有河库道、河道、管河同知、通判等。武职有河标副将等。
河台
清河道总督的俗称。
虎步军都指挥使
见“龙翔军都指挥使”。
虎臣
官名。西周设置。低于师氏的武官。《书·顾命》、《毛公鼎》以师氏和虎臣连称。
虎枪营总统
清官名。康熙二十三年(1684),始置虎枪营扈从皇帝围猎,置总统,无员限,以王、公、大臣兼任,掌统率虎枪营。
虎贲
西周精锐的武士称谓。古“贲”通用,虎贲取义如虎之奔走逐兽。见程大昌《演繁露》卷四。《书·立政》:“缀衣虎贲”。《孟子·尽心下》:“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赵岐注:“虎贲,武士为小臣者也。”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乐记》曰:虎贲之士剑,然则虎贲,士也,一乘十人,三百两则三千人矣”。春秋以后为天子侍从的卫士。《国语·鲁语下》:“天子有虎贲,习武训也;诸侯有旅贲,御灾害也;大夫有贰车,备承事也;士有倍乘,告奔走也。”《周礼·夏官》有虎贲氏,即王的侍从卫士。设下大夫二人,中士十二人,虎士八百人,并有府、史、胥等人员。平时守王官,王出行则随前后。
虎贲率
官名。北周禁卫军六率之一。设左右虎贲上士、正三命,虎贲率倅长中士、正二命,左右虎贲倅长下士、正一命。左右虎贲率掌虎贲之士,兵士执短矛,器服皆玄。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属枢密院。掌管领土完整上都路原籍军人。至元十六年(1279),改虎贲军为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
虎贲校尉
官名。汉武帝置。八校尉之一,掌轻车,秩二千石。所属有丞及司马,领兵数或与其余七校尉相近,即七百人左右。虎贲意为勇猛如虎。轻车为轻捷便于驰骤的兵车。东汉并入射声。参见“射声校尉”。
虎贲中郎将
官名。《周礼·夏官》谓周有虎贲氏下大夫、中士等官及虎士。虎士为士兵,即《孟子·尽心》说的“虎贲三百人”。古又称帝王左右宿卫有”虎贲“,见《尚书》的《立政》、《顾命》。虎贲者,言其如猛兽之奔。西汉平帝元始元年,改武帝所置宿卫“期门”为“虎贲郎”,以虎贲中郎将为主官,秩为比二千石。中郎将以下,依次有左右仆射、左右陛长、虎贲中郎、虎贲侍将、虎贲郎中、节从虎贲。魏、晋沿置,晋有虎贲中郎将、殿中冗从虎贲、殿中虎贲等目《晋书》避唐李虎讳““虎”均作“武”。北魏有虎贲中郎将、虎贲郎。北齐沿置。北周有左右虎贲率,置左右虎贲率上士、虎贲率倅长中士、下士,统率虎贲之士。又据《隋书·豆卢绩传》,上士之上尚有虎贲中大夫。
画黄
宋元丰改制后,中书省据皇帝意旨起草诏令,凡重大事件奏禀皇帝得旨后,以黄纸记其内容录送门下省,称画黄;小事先拟出处理办法,得皇帝批示后,说以黄纸记其内容录送门下省,称录黄。枢密对有关军政问题,重大事件奏廪皇帝得旨后,以白纸记其内容录着门下省,称录白;小事先拟出处理办法,得皇帝批示后,亦以白纸记其内容录送门下省,称画旨。门下省得录黄、画黄、录白、画旨,皆留为底,详校无误后,以黄纸书侍中、侍郎、给事中审读讫,录送尚书省施行。
画院
官署名。宋雍熙元年(984)置翰林图画院,掌以绘画应奉皇帝。绍圣二年(1095)改称图画局,有待诏、艺学祗修等官,后简称画院。辽置翰林画院,有翰林画待诏。元不设,明复置,清废。
画旨
见“画黄”。
环人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与秋官司寇所属都有环人。夏官所属,设下士六人及史、徒等人员。旧注谓“环犹却也,以勇力却敌”。掌致师(挑战)及查察军中违法犯禁等事。清段玉载谓此“环”读为“往还”之“还”。秋官之属,设中士四人及史、胥、徒等人员。掌迎送各邦国的宾客。环之意为围,指环卫宾客。段玉裁谓此“环”读为“环绕”之“环”。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环中士、下士,相当于于《周礼》秋官的环人。
环卫官
环卫即禁卫之意。唐十六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即环卫之官。宋承唐制,置左右金吾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共十六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等官,称环卫官。各官名为禁卫,实无职掌,无定员,皆以宗室充任,亦为武臣赠典,大将军以下双为武臣责降散官。
驾部
官署名。三国魏始设,为尚书的一曹,有尚书郎。掌车舆、牛马厩牧之事。晋、南北朝沿置。北齐有驾部,归殿中尚书管辖。隋改归兵部,置郎中、员外郎,唐、宋沿袭。明、清改名车驾司。明包括卤簿、仪仗、驿传、厩牧等事,清只管厩牧、驿传。清末改兵部为陆军部,车驾司之名遂废。
拣发
清制,各省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如部下出缺,可奏请皇帝于候选人员中,择其人地相宜者,分布若干员,归其补用,称为拣发。
拣选
清初制度,凡举人三科不中者,准予铨补知县,一科不中者可就教职,以州学正、县教谕录用,称为拣选。后人数日多,雍正中,补一知县缺,有候至三十年以上者,至乾隆时仅成虚名,乃别有大挑之法。又各省督抚若因本省人员不敷差遣,可要求于候补人员中挑选若干人地相宜者委用,经吏部奏请后,由特派大臣负责拣选。
建昌官使
官名。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置建昌院,掌租赋等财政收入,以判院事为长官。同年,改判建昌院事为建昌宫使。乾化二年(912)废建昌官,另置国计使管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