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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建 当前章节:1587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52



《瞧,这人——日记、书信、年谱中的胡适》

作者:邵建【完结】

内容简介

《瞧,这人:日记、书信、年谱中的胡适》(1891-1927)试图从资料本身形塑胡适,重在挖掘、梳理和呈现胡适一生的思想脉络,把握其思想的形成、发展与变化。更关注在他的思想语境中,作为知识分子的胡适对社会事务的关怀和在公共领域中的表现。同时,以人带史,由此折射胡适身处的那个波诡云谲的时代。

一 路线图与时间表(1)

胡适一生好作日记,令人奇怪的是,他第一次出洋读书,在那近一个月的太平洋之旅中,居然无一字记载,真辜负了那漫长旅途的大好时光(当然也有可能是丢了,胡适曾自云:“1910年8月以后,有日记,遗失了”)。我们并不知道胡适出国伊始的经历和心历,尽管我们很想知道。好在从他追忆友人和给朋友的信中,还可以窥其点滴。

刚到美国,胡适便给国内朋友写信,由此我们知道了他此行东去的“路线图”。8月16日从上海启程,驶向茫茫的太平洋,经过东邻日本时,胡适不止一次地上岸盘桓。在太平洋东岸,最初抵达的是旧金山,时间9月10日。休息两天后,换乘火车向东,大约四天路途,来到芝加哥。又一日,方到美东纽约州的绮色佳(Ithaca),这个小城就是胡适此行的目的地,亦即胡适将要就读的康乃尔大学之所在。

为补胡适记录之不足,不妨抄一下赵元任的回忆录。赵元任和胡适同榜录取,胡考了第55名,而赵却名列“榜眼”。他和胡适“一苇杭之”,同船赴美,后来又同在康乃尔就读,一农学,一数学。以后,胡适投奔哥伦比亚,赵却进了哈佛。回国后,胡适任教北大,赵是清华国学院的“四大导师”之一。再以后,他们又成为终生莫逆。在赵的笔下,他们的行程是:

“我们到达旧金山,正赶上看庆祝加州于1910年加入联邦日……。我们这批清华学生由蒋梦麟等人来接,梦麟那时是加州大学四年级学生……。他们引导我们去看旧金山的景色,包括1906年大地震尚未清除的废墟……。不久我们这批人便被分成较小单位,分别送往各大学,大多在东部各州。我们搭乘横越大陆的火车去到水牛城(Buffalo),然后换车到绮色佳,由一位高年级学生金邦正(后为清华学校校长)来接。以前选送的第一批清华学生,大多数送到高中读书,他们觉得高中课程太过浅显,这是北京政府的错误。这次,我们全部送到大学,有些人甚至被承认具有稍高学分。我和另外十三位中国学生,获准进入康乃尔大学,作一年级生,包括胡适(当时英名为Suh Hu)和周仁……。”

从西部的旧金山向东横贯美国大地,刚刚上岸的胡适对这块新大陆印象颇佳,他在上封信中写到:“途中极蒙学界欢迎,每至一城,可不费一钱而得周游全市。美国风俗极佳。此间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即一切游戏之事,亦莫不泱泱然有大国之风,对此,真令人羡慕。”人对异地总会有种新鲜感,因此胡适如此羡慕美国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对日本,日本对胡适来说也是初到的异地,但它没有留给胡适一丁点儿好印象,以至胡适在信中刚刚夸过美国之后,笔锋陡转:

过日本时如长崎、神户、横滨皆登岸一游。但规模之狭,地方之龌龊,乃至不如上海、天津远甚。居民多赤身裸体如野蛮人,所居属矮可打顶、广仅容膝,无几无榻,作书写字,即伏地为之,此种岛夷,居然能骎骎称雄于世界……

语多不屑,这就是胡适对日本的最初的态度。

奇怪的是,同样从上海乘船赴美,同样也在日本上岸观光,对日本的观感却截然两样:这是若干年后,同样是清华留美学生萧公权对日本的首次印象,可与胡适形成比对:

船到日本,停泊了一天。我们全数上岸去横滨和东京“观光”。虽然“走马观花”,时间短促,两市街道的整洁固不必说,人民普遍的有礼貌和守秩序,尤其给我以深刻的印象(例如坐公用电车的人都自然地、自动地,按到来的先后在车站上排成一列,电车来了,让车上的乘客下车之后,才鱼贯上车,绝不拥挤先入。这虽然“无关宏旨”,但确是国民军育程度的一种表现)。我此前和许多中国人一样,不大看得起“东洋人”。现在我开始修改我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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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路线图与时间表(2)

胡适赴美是1910年8月16日,小他六岁的萧公权则是1920年8月23日(他们都是赶美国大学的秋季开学),时差不过十年零七天。可是从胡萧两人的文字看,落差好像是几个世纪。一个仿佛还在“化外”,一个却忽地井然有序并高度文明。是他们当中哪一个观感走偏,还是日本十年就飞跃了一个时代?

“此种岛夷,居然能骎骎称雄于世界”,胡适不服又不解的,这里不妨继续用萧公权的回忆来回答。1920年初到美国的萧公权,就读密苏里大学,当时远东学生,除中国十多人外,尚有日本、印度、菲律宾等若干。在萧眼里,那几个菲律宾的学生热衷于结交美国姑娘,学业无甚出色。印度那位学医,但喜欢放言高论,但,所说往往不着边际。让萧看重的,是日本学生,一共三位,其中一位不但与萧公权同肄哲学,而且在一个宿舍又同住一年。近距离的观察,让萧公权感触良深:

他同其他两个学生(似乎是一个学农,一个学工)都潜心向学,毫不外务,他们朴实的态度给我以良好的印象。民国九年我经过日本时已感觉到我们看轻“东洋小鬼”是一个错误,现在我更觉得日本学生的不可轻视。我曾想,如果日本的青年人大部分都像这几个日本留学生,这个岛国的前途未可限量。从我们中国人的眼光去看,确是可怕。中国的同学笑我时时与日本学生来往,送给我一个“亲日派”的徽号,其实我并不亲日而有点畏日。

回到这时尚不知畏日的胡适。

胡适在美国读书费时七年,这是一个大致的“时间表”:

1910年9月30日,康乃尔大学开学,胡适入其农学院习农。

1912年春,三个学期过后,第四学期开始,胡适因兴趣决定弃农学文,转入康大文学院就读,学习课程有哲学、政治、经济和文学等。

1914年6月17日,胡适完成了八个学期的学习,参加康乃尔大学的本科毕业典礼,获学士学位。由于中国学生一般读书用功,不少人三年就读完了四年的课程。胡适也是如此,他本科第四年其实是在该校的研究部读研究生的课程,主修依然是哲学。本科毕业后,胡适没有离开康大,而是在研究部又读了一年,直到次年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为止。

1915年,因仰慕美国实验主义大宗师杜威,胡适于9月20日离开绮色佳(此时,胡适在康乃尔已经读书生活了五年),次日抵达纽约,注册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研究部,随从杜威读博。

1917年5月22日,经过哥大近两年的学习,再加上康乃尔大学研究部就读的两年,读研四年的胡适考过博士论文的最后考试(亦即论文答辩),完成了自己在美国的全部学业,准备打道回府。

1917年6月18日胡适离开美国,入加拿大境,于21日登“日本皇后”轮,从太平洋向西回国。归时便是来时路,如同当年赴美一样,船过日本时,又经横滨、神户等地,终于7月10日到达上海。

胡适自1910年8月16日离沪,至1917年7月10日返沪,太平洋上一个漫长的来回,差一个月零六天就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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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走向乐观主义(1)

“我到美国,满怀悲观”。

胡适的悲观当然是从母国带出去的。在上海新公学之后的阶段,受自身处境和朋友影响,胡适意志消沉,精神颓唐,而且容易感伤。比如,见日出而霜犹未消,胡适便作骚人状:“日淡霜浓可奈何”。无奈何的胡适打起精神,总算考上了庚款,自踏上美国的土地,便融入了一种新文明,这个文明于胡适是陌生的,也是朝气蓬勃的,年轻的胡适感同身受,不知不觉改变了自己的悲观。不仅对于悲观主义“今决不能复作此念矣”,而且在个人的精神意志上,胡适逐步变成了一个进取型的乐观主义者。1914年冬,某一日,“此间忽大风,寒不可挡。风卷积雪,扑面如割”。一个俄国人因未带手套,两手受冻,几乎残废。然而,这样一个悲苦日,独身一人滞他乡,胡适长诗明志,却结穴以“明朝日出寒云开/风雪于我何有哉/待看冬尽春归来”, “何有哉”的胡适此时何曾有一丝当年“可奈何”的无奈气?

胡适自己认为,去国数年,一个很大的收获,便是自己成了个乐观主义者。其所以如此,胡适自云:“美国人出自天真的乐观与朝气给了我很好的印象。在这个地方,似乎无一事一物不能由人类智力做得成的。我不能避免这种对于人生持有喜气的眼光的传染,数年之间,就逐渐治疗了我少年老成的态度。”说到这里,胡适绕有意趣地谈到他第一次观看足球比赛的情形:

“我第一次去看足球比赛时,我坐在那里以哲学的态度看球赛时的粗暴及狂叫欢呼为乐。而这种狂叫欢呼在我看来,似乎是很不够大学生的尊严的。

但是到竞争愈渐激烈,我也就开始领悟到这种热心。随后我偶然回头望见了白了头发的植物学教授劳理先生(Mr W W.Rowlee)诚心诚意的在欢呼狂叫,我觉得如是的自惭,以至我不久也就热心的陪着众人欢呼了。”

胡适少时好静不好动,以至五岁时便被周围人笑称为“穈先生”。如今,当年的“穈先生”看到白发教授却像五岁的“穈先生”那样雀跃时,他的心理触动是不言而喻的。这是两种文明的比况,“穈先生”虽然年幼,除了生性,却背负了千年古文明的负担;劳理先生虽然年迈,但他所依傍的那个文明却使他非常年轻。不能说胡适从这时就走向了乐观主义,但这毕竟是向乐观主义捩转的一个契机。身处在美国这种生命力勃发向上的文明形态,胡适的转变并不令人奇怪。1914年春,胡适以《论英诗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为题参加康乃尔大学每年一次的“卜朗吟奖赏征文”,该征文由康大某已故教师捐设,面向全校学生,“凡学生作文论卜朗吟之诗文最佳者得之”。这一次,得奖者是胡适,学校给他颁发了五十美元的奖金。因为胡适以外国人的身份获奖,不仅“校中人诧为创见,报章至著为评论”。胡适写信向母亲报喜,也给比他大几岁的族叔兼老友胡近仁谈及,信曰:“去国数年他无所得,惟能随事存乐观之念,无绝望之思。今以为天下无不可为之事,但一息之尚存终回天之有日。去国以来所得仅此一念持献老友。”然后,又持献老友一首他自己最喜爱的卜朗吟临终诗,诗是胡适早先在日记中用楚骚体翻译的:

吾生惟知猛进兮 未尝却顾而狐疑。

见沉霾之蔽日兮,信云开终有时。

知行善或不见报兮,未闻恶而可为。

虽三北其何伤兮,待一战之雪耻。

吾寐以复醒兮,亦再蹶以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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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走向乐观主义(2)

受欧美文明的熏陶,胡适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打此以后,胡适终其一生都是个乐观主义者,不仅表现在个人的精神意志上,更表现在他对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道路的宏观把握上。1940年代后期,有外国记者称胡适为“不可救药的乐观者”(the incurable optimist)。这个乐观,这个对人生和人类历史的乐观就是在美国养成的。1947年的胡适,在北平做过一次广播讲话。那时的政局,已经有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反转,它对胡适所信奉的英美自由主义已经极为不利。不仅年轻的学生和大批知识分子自觉不自觉地左转而去,就是信奉自由主义的人也对形势抱以悲观。可是,胡适却作了一个明显不合时宜的讲话,题目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在胡适看来,世界文化的共同趋向,就是“民主的政治制度”。但胡适似乎料到有些人会嘲笑自己,因为,当时时髦的政治制度已经不是英美的民主政治,而是苏俄的“集体专制”。但胡适坚持认为:“从历史上来看世界文化的趋向,那民主自由的趋向是三四百年来的一个最大目标。一个最明白的方向。最近三十年的反自由,反民主的集体专制的潮流,在我个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波折,一个小小的逆流。我们可以不必因为中间起了这一个三十年的逆流,就抹煞那三百年的民主自由的大潮流,大方向。” 同样,在一年以后的又一个讲演中,针对更加浓厚的失败主义倾向——有人说“这个输麻将还打什么”,有人甚至叫“胡适之准备作俘虏吧”——胡适依然认为,这“集体专制”的三十年在三百年的民主自由的历史长流中,“只是一个小反动”,“虽然这两个东西我们无从证明那一个好,依我的看法,民主自由一定得到最后胜利”。

什么是乐观主义,在胡适看来,希望就是乐观主义。“余年来以为今日急务为一种乐观之哲学,以希望为主脑,以为但有一息之尚存,则终有一毫希望在。……此邦有一谐报,自命为《生命》,其宣言曰:‘生命所在,希望存焉。’(W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此言是也。……故吾为下一转语曰,‘希望所在,生命存焉’。” 这一转语,将生命附之于希望,再引申一步,将人类的发展命运附之于希望。爝火不息,日月出矣,光华在前,这就是乐观主义。80年代中国大陆流行过这样一首台湾校园歌曲,那就是1921年胡适所作的“希望”:

“我从山中来,/带得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好。/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急坏种花人,/苞也无一个!/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然而,同样在“希望”的题目下,又同样是在20年代,鲁迅于希望的困顿后,却唱起了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希望之歌”:

“希望是甚么?是娼妓:/她对谁都蛊惑,将一切都献给;/待你牺牲了极多的宝贝——/你的青春——她就弃掉你。”

这是在“希望”的题目下写出的“绝望”诗章。两个“希望”对比,我们并非无端地说鲁迅是一个悲观主义者,甚至是一个绝望主义者(这同时可参见他对许广平说的“绝望的抗战”)。胡适呢,他的乐观一以贯之,即以上述而论,虽处危变之局,但他本身就是历史暗夜中的希望之爝。在自由主义凋零的深秋却预言它明年春天“花满盆”,这就是典型的胡适之式的乐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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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有、民治、民享”(1)

案:这是胡适1911年3月9日的日记,这一日,是胡适到美国大约半年左右的时间,他读到了美国前总统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而在前一天,他又刚读过杰斐逊起草的北美十三洲的独立宣言。连读两个经典性的美国政治文本,胡适在日记中写到:

“昨日读美国独立檄文,细细读之,觉一字一句皆扪之有棱,且处处为民请命,义正词严,真千古之至文。吾国陈、骆何足语此!读林肯Gettysburg演说,此亦至文也。”

从日记中看,这是胡适第一次从书面上接触美国政治,虽然赞不绝口,左一个“至文”右一个“至文”,但要说有所领会,恐怕还来不及。“独立宣言”并非一味声讨性的檄文,也非中国皇权制度下的文人陈琳、骆宾王的讨伐性文字所能比附,为民请命则更非民主政体的语言,它的政治所指乃是为民做主。一个人的思维状况通过他所使用的语言就可以检察,因为思维的幅度超不出语言的半径。初来乍到的胡适还只能用自己的母语和受母语决定的认知来认知西方政治,这就隔了不止一层。但,这毕竟是一个开始。四年后的胡适对美国政治感受殊深,当他的“一苇杭之”同船赴美的朋友赵元任来信和他讨论林肯演说中的最后一句如何翻译时,胡适的翻译设虽不是最精彩的,但却是“信”的。这个被梁任公视为不可翻译的名句是“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胡适一连翻了两次,前一次是“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为之政府”,因其“殊未能得原语之神情”,又译为“此主于民,出于民,而又为民之政府”。 意思不差,神情还是没出来。直到孙中山手里,形神兼备,才出现汉语世界中公认是最好的翻译:“民有、民治、民享”。然而,孙中山也不是一步到位,他最初在《文言本三民主义》中,把此句译为“为民而有,为民而治,为民而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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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有、民治、民享”(2)

这样的翻译,意思极为不明,若不辨清这一“为”字的含义,其间的差距还真不可以道里计。这里,“为”有两解,其一是以上“为民请命”的“为”(wei,去声),另一是文言中的被动词“为”(wei,阳平)。设若前者,那可是任何一个中国皇帝都可以天天挂在嘴上的政治华表。为什么?权力合法性在此一系。然而,要害在于,三个“为”字,俱诉诸目的,而目的是谁也看不见的,因而它最不可靠。何况,历史经验不难于让我们看到这样的吊诡:一个权力,尤其是极权性质的,一边声口“为民”,一边却在“残民”,好话有尽,坏事无绝。后者不同,政府不是一个主动的存在,它是被动的,主动的倒是“民”。当然,这层意思在原有的句式中并不突出,需要一番郑板桥式地“删繁就简”,待把句中两个虚字的枝叶给斧削,“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春树”则水落石出、跃然眼前。这样,“民”的主体性是不是更醒目?当然,就这林肯版本的“三民主义”(不是孙中山的),最重要的是当中的“民治”(by the people)。它就像一根扁担把“三民主义”的担子给挑了起来,没有它,前后的“of the people”和“for the people”则不免无着落。检验政府权力的“民”之真伪,不在于它喊没喊出“of the people”和“for the people”,而唯一地就在于它做没做到“by the people”。这个短语的真义是“权为民所授”,压缩成一个词便是“民治”。民治的关键在“by”,它的意思是“通过”和“经由”,这是“程序正义”之始。如果国家权力不是经由(“by”)全体国民的选举程序,那么,“为民”之类的“目的正义”就无法保证,甚至根本就是不用兑现的谎言。然而,这么准确的“民治”一词大致形成于“五四”,可是它并没被广泛采择,当时流行的是音译“德先生”。这个“德先生”不知后来为什么摇身一变为“民主”,并沿用至今。而“民主”完全是从母语文化中汰选出来的词,它的本意恰恰是和“民治”极不相容的“为民做主”和“民的主宰”。

惜乎哉!整个20世纪,在汉语文内外的意义上,都是“民治”不彰而“民主”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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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叙事”、“大叙事”(1)

初到康乃尔的胡适,很快就投入了他的专业学习,日记做得简而短,都是些日复一日的上课、考试、写报告等,忙碌得以至有一天的日记居然是:“连日似太忙碌,昨夜遗精,颇以为患。今日访Dr.Wright,询之,医云无害也。余因请其遍察脏腑,云皆如恒,心始释然。作植物学报告。”

胡适读农学,本来是妥协的一个结果,他对这个专业是否感兴趣呢?“我进农学院以后第二学期,接到实验室主任的通知,要我倒该系报到实习。报到以后,他问我,‘你有什么农场经验’,我说‘我不是种田的’。他又问我,‘你作什么呢?’我说:‘我没有做什么,我要虚心来学,请先生教我。’先生答应说:‘好’。接着问我洗过马没有,要我洗马。我说:‘我们中国种田,是用牛不是用马。’先生说:‘不行’。于是学洗马。先生洗一半,我洗一半。随即学驾车,也是先生套一半,我套一半。作这些实习,还觉得有趣。” “还觉得有趣”,一个“还”字是不是有点勉强?也许第一次是有趣的,后来呢?胡适不想学工程,选择了农学,因为自己毕竟在农村度过童年。但胡适虽然长在农村,却没有做过农活,反而是在乡下读书。童年的读书背景往往会成为他长大后的兴趣指向,因此,胡适的兴趣是不会停留在农学上的。

终于,一堂“果树学”的实验课,使胡适下决心离开了这个专业。一张长桌,每个位子都放上四十个苹果,还有一把小刀,一本苹果分类手册。于是学生们都根据每个苹果根蒂的长短,开花的深浅,颜色形状的不同,果味和软脆的差别来分类,而美国的苹果种类有四百多种。那些美国学生都是农家弟子,苹果个个都认识,只需和手册对一下就可以填表交卷。很快美国同学就走光了。可是,同样是农家弟子的胡适却五谷不分,他和另一个中国同学花了两个半小时,才分了二十个苹果,而且大部分又分错了。当晚,胡适闭门思过,认真地检讨了自己,认为并非自己就不能考得好,毕竟自己年轻,记忆力好,平时又肯用功,应付考试并不难。但,胡适知道,只要考过两、三天,顶多一星期,就会把美国这四百多种的苹果分类忘得干干净净;而况即使回国,国内也没有这么多品种的苹果。更重要的是,胡适发现自己学农完全“是违背了我个人的兴趣”。胡适此时的兴趣则偏向哲学、政治史、文学。于是胡适痛定思痛,决定放弃农科而改习文科。为此,原为免费而读农科的他,付出了本来不需要支付的两个学年的学费,是为代价。

胡适弃农从文,和早于他的鲁迅相映成趣,当年在日本的鲁迅也是放弃医学而转就文学的,固然学医原本是鲁迅自己的志向。鲁迅学医是痛恨自己的父亲死于庸医之手,也痛恨“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他的想法很朴素,“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便去当军医”。但鲁迅的梦却被一堂课上的幻灯片给击碎了。这是我们都很熟知的故事,日俄战争在中国爆发时,一个充当俄国侦探的中国人被日本人抓住后行刑,而围观者同样也是中国人,脸上并显出麻木的神情。这一神情对鲁迅刺激很大,自此他改变了治病救人的看法,进而认为“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如果充分理解鲁迅此时的愤激,也断不敢苟同像这种样子的表述“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难道一个人因为愚昧居然连生命都是不重要的了吗?需知,在人类的所有价值中,不管怎么洗牌,生命的价值永远排序第一。本来,治病救人还是一种人道主义,可是鲁迅一旦立意高远,一旦诉诸宏大叙事,却反而走向了人道的反面。这其实是20世纪我们常见到的一种道德吊诡,岂非咄咄也哉!胡鲁两人虽然在“从文”这一点上殊途同归,但如考其动机,那个“殊”,在于鲁迅的从文显然出于拯救众生的“大叙事”,胡适则更多偏于个人兴趣的“小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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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叙事”、“大叙事”(2)

晚年胡适曾在台湾给中学生做过一次讲演,在年轻人的择业问题上,胡适不改初衷,依然坚持自己早年的“兴趣”原则。他说:择业有两个标准,一个是“社会的标准”,一个是“个人的标准”。前者是社会的需要,后者是个人的兴趣。那么年轻人究竟何去何从呢?胡适说:

“社会上需要工程师,学工程的固然不忧失业,但个人的性情志趣是否与工程相合?父母兄长爱人都希望你学工程,而你的性情志趣,甚至天才,却近于诗词、小说、戏剧文学。你如迁就父母兄长爱人之好而去学工程,结果工程界里多了一个饭桶,国家社会却失去了一个第一流的诗人、小说家、文学家、戏剧学家,不是可惜了吗?社会职业何止三百六十行,行行都需要。一个人决不能做每行的事,顶多会二三行,普通都会一行的。在这种情形之下,试问社会的标准重要?还是个人的标准重要?当然是个人的重要!因此选科择业不要太注意社会上的需要,更不要迁就父母兄长爱人的所好,只问你自己性情近乎什么?自己的天才力量能做什么?配做什么?要根据这些来决定。”

胡适这一段其实是现身说法,因为当年留学时正是胡适那位兄长如父的二哥要求胡适学习工程的,这里既有个人身家的考虑,同时也受到当时“实业救国”的影响。后来胡适决定改习文科时,也是他二哥来信力劝,认为经史诗赋那一套放在今天已经百无一用了,“而农学最为中国通用之学……,吾弟将来学成归国,大有可为”。胡适最终没有接受劝告,他按照自己的兴趣作出了选择。因此,他对那些年轻的中学生说:“我一生很快乐,因为我没有依社会需要的标准去学时髦。我服从了自己的个性,根据个人的兴趣所在去做,到现在虽然一无所成,但是我生活得很快乐。希望青年朋友们,接受我经验得来的这个教训,要问自己的性情所近,能力所能做的去学。”(同上)

可是,胡适这番重个人不重社会的小叙事却惹得小唐德刚大大不快,他认为胡适的话“个人主义色彩太重”,“浪漫主义色彩太重”;而且胡适的经验也不适合一般的中学生。在唐看来,胡适毕竟是个有大成就的“大学者”,中学教育则是教育一个人怎样成为一个“没有成就”的普通人。而普通人需要一个正当职业,这职业“不是完全受个人兴趣指挥的,它要以社会、国家和团体的需要而定。‘中学生’之中,文才横溢的‘小鲁迅’真是千千万万;但是社会上对‘鲁迅’的需要量(着重个‘量’字)便远不如对‘会计师’、‘绘图员’、‘水喉工’……等等的需要量大。如果一个‘中学生’听了胡适的话,此生薄会计师而不为,非‘鲁迅’不做,岂不是误人误己?”小唐氏进而指出:“胡适之先生那一辈的老知识分子,头脑里始终未能摆脱科举时代的旧观念。受教育的人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锥处囊中。他们不甘心做个普通人。但是在一个已发展的社会里,九年国教,人人可受,谁非知识分子呢?如果每个知识分子都要‘立志’发展天才去做李白、杜甫、毕加索、胡适、爱因斯坦,那么这世界还成个什么世界呢?”最后,德刚唐愤言:一个人“为什么一定要出人头地‘不超人、毋宁死’(一个老朋友的座右铭)呢?多难的祖国,不就是被一批‘超人’们搞糟了吗?”

痛快!唐德刚记胡适,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议论风生,其文字常常让人大快朵颐。以上自称和胡适“抬杠”的话真真是“杠上开花”,尤其最后一句。可是,他是在和胡适对话吗?不,他是在借题发挥。在择业问题上,无论胡适自己、还是劝告别人,不都是基于个人兴趣的“小叙事”吗?什么时候要“超人”?唐氏不察,信服尼采“超人”的,除了他的老朋友外,还有留日时的小鲁迅,但肯定不会是留美时的小胡适。鲁迅半生迷恋尼采,胡适不但没有,留学时还专意批过他的“超人说”(详后“尼采的‘遗毒’”)。俯视众生的尼采终于为纳粹的极权所利用,欣赏尼采的鲁迅又为谁利用?而且,又为什么被利用?这些都是问题,问题在于,“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和“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是不是有点曲径暗通。唐德刚担心中学生中的“小鲁迅”误人误己,未必没有道理,可是,从文未必就“鲁迅”,文,仅仅是职业而已。职业有职业之伦理,如果有人是职业文人却又以改造别人的精神为职志,这恐怕自己的精神就有问题。唐德刚呵唐德刚,你的话是有针对性的,但却不是针对胡适的。你把对20世纪“穿长衫”的人一肚子“鸟气”发在了胡适身上,实在是言之有据却又文不对题,只能判你五十分。

于是,唐德刚也给学生以忠告:“我坦白地告诉我的学生(尤其是中国学生)学历史或亚洲文化,在美国是没饭吃的。我劝他们‘兼修’一点电脑、教育、或会计……一类‘实际一点’的课,以便大学毕业后好去‘谋生’。”(引同上)胡适是小叙事,唐德刚也是小叙事,只不过择业上的文、理、工不同罢了。即使如此,胡适的话还是值得考虑的(就像唐德刚的话也有道理一样),一个人如果就是不爱那一行、那一科,学起来不仅痛苦,而且也未必能学得好。如果学不好,吃饭依然是问题。

要之,在个人择业上,如果你的任何选择都为社会所需要,那么,你就不必考虑社会需要什么,而是你能做什么。早在1925年,北大教授的胡适就对学生作了这样的表述:“救国千万事,何一不当为?而吾性所适,仅有一二宜”。这“一二宜”也就是“性之所近而力之所能勉”。此便是小叙事意义上的个人择业之要。转从大叙事,勉力于自己的选择,“这便是你对国家应尽的责任,这便是你的救国事业的预备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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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

1912年是美国四年一度的大选之年。这一年胡适因兴趣转了学,读胡适这一段时间的日记,所开课程大抵为哲学、美术哲学、伦理学、美术史、中古史、论理、美国政治、美国政党、心理学等。显然,在这些课当中,胡适的兴趣主要集中在政治上,并且是美国政治上。对美国政治,胡适的兴趣又是体现在政治参与而非政治理论上。本来胡适不是美国人,美国政治于胡适,顶多是个旁观,但,胡适本人却是以主动的姿态介入。1912年的大选,胡适把进步党的老罗斯福作为自己的支持对象,四年后,变换门庭的胡适又把罗斯福改成了威尔逊,于是,年轻的胡适1912年胸襟上佩戴了一枚象征支持罗斯福的大角野牛像的徽章跑来跑去,1916年,跑来跑去的胡适则换上了支持威尔逊的徽章。然而,我们知道,作为留学生的胡适不是美国公民,他其实是没有投票权的。

该年的11月16日,胡适目睹了美国大选的揭晓。威尔逊得了387票,罗斯福得了199票。被胡适钟情的老罗斯福还是落选了。那时的美国,激进大于保守。当然,激进与保守这时不是胡适的问题,沉浸在政治热情中的胡适主要是在大选中熟悉美国政治,同时也在感受他的老师们的政治关怀。大选中给胡适留下极深印象的是康大教授的一次政治辩论,胡适的业师客雷敦教授代表民主党,法学院院长亥斯教授代表进步党,双方辩驳往还,云起风生,其风度与风采使年轻的胡适欣羡不已。大选揭晓后,胡适往见他的伦理学教授索莱,这时客雷敦教授走了进来,他们都支持民主党,于是两人旁若无人地紧紧握手,互相道贺:威尔逊当选了!威尔逊当选了!看着两人的激动状,并不支持威尔逊的胡适也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些美国教授不事政治却如此关心政治,这是知识分子的公共关怀,后来胡适把这种关怀概括为“不感兴趣的兴趣”。这种兴趣其实也贯穿了胡适的一生,甚至成为他生命中的不可或缺的部分。胡适除了抗战时期因“国家征调”做了四年驻美大使,此外甚少介入实际政治。但他的政治关怀使他一辈子都未能脱离中国政治,其所以如此,似也只能解释为胡适在美国的习得,是美国造就了这样一个胡适之。

这是1916年冬的日记,离胡适学成归国的日子不远了,他以“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为题,总结了自己如此投入美国社会政治生活的缘由,曰:“余每居一地,辄视其地之政治社会事业如吾乡吾邑之政治社会事业。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自附于吾所以为近是之一派,与之同其得失喜惧。故吾居绮色佳时,每有本城选举,我辄有所附同,亦有所攻斥。于全国选举亦然。”

对胡适如此热衷他乡事务,并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影响自己的学业,因此,中国学生中,“人或嗤之,以为稚气”。胡适则认为“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认为此社会之一分子,决不能知其中人士之观察点,即有所见及,终皮毛耳。若自认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业利害,认为吾之事业利害,则观察之点既同,观察之结果自更亲切矣。且此种阅历,可养成一种留心公益事业之习惯,今人身居一地,乃视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关,则其人他日回国,岂遽尔便能热心于其一乡一邑之利害得失乎?” 不难看出,胡适是个有心人,也是个有准备的人,他在为回国做打算,现在等于是在美国实习。至于这里“留心公益事业”,当就是我们今天所谓“公共关怀”。

案:其实,不待回国,故土乡邑的公共事务便在胡适的“热心”之中。1914年夏,胡适有给母亲的信,信中,他请母亲帮他办这样几件事,并“望母亲下次写信告知”:

一、 吾乡邑自共和成立后,邑人皆已剪去辫发否?有改易服制者否?

二、 吾乡现有学堂几所,学堂中如何教法?

三、 乡中有几人在外读书(如在上海、汉口之类)?

四、 目下共有几项捐税?

五、 邑中政治有变动否?……县知事由何人拣派,几年一任,有新设之官否,有新裁撤之官否,县中有小学几处?

热心的胡适可曾想过,他的母亲会关心这些事吗?她能帮他办到这些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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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模拟大选中的“激进”与“保守”

胡适对美国政治的兴趣,受启于一位叫作山姆•奥兹的老师,这位老师在1912大选年讲授的课程就是美国政治和政党。这位山姆大叔一上课就要求班上的每一个同学定上纽约出版的三份报纸:《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纽约晚报》,因为这三家报纸在大选中分别支持三个总统竞选人威尔逊、塔夫脱和罗斯福。他要求学生在三个月内,把三份报纸的大选新闻都细读一遍,然后写出“摘要”,再根据它写出读书报告。这样,报纸就成了这门课的参考书,读书报告就是课务作业,而期终作业则要求学生把联邦四十八个州在选举中的违法乱纪作一番比较研究。山姆大叔认为,这样做一通之后,学生对选举政治那一套就非常熟悉了。为加强学生的介入感,山姆大叔还向学生提出一个建议:看三份报纸,注视大选的经过,同时认定一个候选人作为自己支持的对象。这样你就会注视自己的候选人的得失,它会使你对选举更为兴奋。

胡适显然接受了老师的建议,他选择了罗斯福。为支持罗氏,他不但别着大角野牛像的徽章跑来跑去,而且身为世界学生会康乃尔大学分会主席的他还在学校里组织各国学生进行了一次民意测验。这是他在10月30日的日记:“夜,予忽发起于世界学生会餐堂内作‘游戏投票’,选举美国总统。”是时总统候选人有四,他们是代表民主党的威尔逊,代表共和党的塔夫脱,代表从共和党分裂出来另组进步党的老罗斯福和代表社会党的德卜。各国学生有53人投票,中国学生15人,结果威尔逊得票最多。事后,胡适在日记中对来自各国学生的票数进行了分析,就中国学生的选票流向,胡适写到:“吾国人所择Wilson与Roosevelt势力略相等,皆急进派也,而无人举Taft者。又举社会党者二人,皆吾国人也;此则极端之急进派,又可想人心之趋向也。” 这是什么“趋向”呢?可以这样比较,南美的学生几乎没人把票给罗斯福,因为他“尝夺巴拿马于哥伦比亚,迫人太甚,南美人畏之,故不喜之。”而菲律宾学生把票都投给了威尔逊,是因为“民主党政纲许菲岛八年之后为独立国,故举之。”就这两地学生言,他们的票显然是跟着本国的利害关系走的。中国学生不然,他们和美国没有任何利害,他们的投票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价值认同。很明显,由威尔逊代表的民主党是激进的,很能得中国学生的同情。共和党虽然是保守的,但从这个保守阵营中分化出来的罗斯福也是激进的(他的党号为进步党),因此也能得着中国学生的同情(这同时也是他们两人票数相伯仲的原因)。甚至更为激进亦即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社会党也能得上两票,这仅有的两票都来自中国学生。而唯独代表保守势力的塔夫脱,在中国学生中却一票也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1988年余英时在香港中文大学成立25周年的纪念讲座上作过一个“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激进与保守”的讲演,它开启了世纪末的中国知识界对一百年来激进主义的反思。在余看来“中国近代一部思想史就是一个激进化的过程(process of radicalization)”,其实,不独如此,中国近代政治史也是一个激进化的过程。这相为表里的两个过程,其起点都是1898年。这一年在政治领域和思想领域分别发生了对后来影响至巨的两件事:一件是康梁发动了没有成功的戊戌维新,一件是严复翻译的“进化论”(《天演论》)问世。这两件事事实上开启了20世纪中国思想史和政治史的闸门。所谓“维新”便是“唯新”,唯新是求,一个“新”字便构成了那个时代的士大夫们的意识形态,有谁能抵挡它那“奇里斯马”般的魅力?而“新”在于“进”,不进不新,被误读了的“进化论”(最明确的证据是翻译它的严复不是一个激进主义者)又成为务“新”的路径,而且是唯一的路径。于是,愈进愈新,越新越进,从思想到政治,终至成了一发不可收的激进。本来康有为的“君主立宪”相对于两千来年的皇权社会已经石破天惊,可是曾几何时,康梁的维新已经成了保守的代名,维新直趋革命,而革命的目的三波两折又由康有为的“大同世界”直下“communism”。一个世纪下来,一味求进的我们突然发现20世纪是倒着走完的。这“欲进还退”的历史难局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我们不得不重新考量进步、进化、激进、革命、革新这些充分被我们浪漫化和理想化了的词。由于这些词主宰了整个20世纪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以至在我们的精神坐标上,和这些词对立的“保守”、“守旧”则天然成为一种价值上的落后,甚至反动。风起于青萍之末,世纪之初,风习正在形成,不独海内,甚至海外,年轻的留学生更是得风气之先,他们正感染着胡适说的“人心之趋向”,这也就解释了他们为什么宁可把票投给德卜也不会投给塔夫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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