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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建 当前章节:1594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52

胡适的“不争”不仅针对一战的欧洲,更是针对受一战影响的中国。中国问题提上了日程,它逐步取代了胡适对欧洲的关注。日本对德宣战,进犯属于德国势力范围的胶州湾,但胶州湾本属中国,这实际上就是进犯中国。在和韦莲斯的谈话中,韦氏认为“日本之犯中国之中立也,中国政府不之抗拒,自外人观之,似失国体。然果令中国政府以兵力拒之,如比利时所为,其得失损益虽不可逆料,然较之不抗拒之所损失,当更大千百倍,则可断言也。”(同上)胡适深以为然,不但复述讷博士前之所言,而且告以自己的“秋柳”诗,韦女士也认为此中大有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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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消极和平主义(2)

1915年元月,胡适在由纽约返回绮色佳的车上,读到一篇《不争主义之道德》的文章,甚合己意,便决定打听地址给此人写信交流。对方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读英国文学,叫普耳。两人有过一通书信往还,书信中也有过“字句之争”。胡适奉老子的“不争”为圭臬,而这位普耳却更是个“毋报怨”的信徒。“我并不相信‘不争’,至少我不喜欢这个词,它是软弱的。我更喜欢‘有效的抗争’这个词。使用体力的抗争是效果最差的抗争方式。通常大家都认为一个人如若采取非体力的方式去抗争,那么这个人便是一个不争主义者。绝大多数人仅仅只想到物质的和体力的概念。”这种说法很新鲜,但,什么是他“有效的抗争”呢?“而精神的抗争,宽恕自己的敌人的抗争,‘递上另一边脸’去的抗争才是积极的最为有效的抗争……”。信到这里戛然而止,给胡适留下了长长的省略空间。对此,胡适日记中并没有反应。不能不承认这种解释非常新颖,特别是“宽恕自己的敌人的抗争”尤为精警。可是,在什么意义上,别人打你左脸,你再把右脸递上去,并说这是“抗争”?再说,这样的抗争所得到的和平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和平呢?至少在我这个没有基督背景的人看来,它是反常的,殊难理解。而胡适的“不争”,也仅止于老子,亦未至于耶稣。

不数日,纽约大学召开美东各大学持非兵主义的反战大会,讨论联合抵制美国增兵问题。康大的教授巴恩斯坚持让胡适参加,上月刚从纽约回来的胡适再次来到纽约。他用电话联系了普耳,两人一见面,又为“不争”争了起来。在胡适看来,此君明明“不争”,但却反对这个词,因为他认为自己不是不争,而是“有效的抗争”。于是,两人退求其次,用“消极的抗争”名之,胡适亦不惬心。最后胡适建议用“道义的抗拒”,普君“以为然”。

“字句之争”告一段落,胡适的“消极和平主义”也走不了多远了。

案:胡适此次抵纽约,日记为“纽约旅行记”,所记固多,但,最后两事不妨在此约略。一是初见黄兴,1915年2月14日晚哥伦比亚大学中西楼餐厅,胡适和哥大朋友同进晚餐,饮宴中,忽见哥大的张奚若起身招待外来数客,“其一人乃黄克强元帅也”。张奚若介绍他二人认识,此时,胡适眼中的黄克强,“颇胖,微有髭,面色黧黑,语作湘音。”上次来哥大,胡适就有拜访之意,不意今日见之,胡适在日记中自谓“幸事”。

另一是回程一幕:餐后以车至车站。车停港外,须以渡船往。船甫离岸,风雨骤至,海上皆黑,微见高屋灯火点缀空际,余颇欲见“自由”之神像乃不可见。已而舟行将及车次,乃见众光之上有一光最明亦最高,同行者遥指谓余曰:“此‘自由’也!”(同上)

“此‘自由’也”,胡适感叹此语,以为大有诗意,意为此作一诗,久未能果。直至七月,方成一章,题为“夜过纽约港”。其最后一句即朋友的告语:

“There is ‘Lib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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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与韦莲司谈“容忍”

前,胡适“第一次访女生宿舍”,有文章认为那个女生就是韦莲司,但并没有出示证据,不足信也。至于我,认为不是。证据是,韦莲司是康乃耳大学地质学教授的女儿,而女儿本人并不是康大学生,她在纽约学美术,回康大等于是回家。既回家并无住女生宿舍之理,除了其他事。十多天后,在绮色佳的一个教堂观看婚礼,应该是胡适和韦莲司的较早接触。以后两人见面,不是韦莲司回绮色佳,就是胡适去纽约,当然以前者居多。胡韦的接触,多在精神层面,两人很喜欢就问题交流。

在胡适眼中的韦莲司,自是“读书甚多,极能思想”,言语之中,常出见识。比如有一次,胡适夸示中国人从来不拒绝新思想,像达尔文的《天演论》,西方守旧者对它的攻击,半个世纪都没有停止过。而它东来之后,即“风靡吾国,无有拒者”。不但如此,像“天择”“竞存”等名词还成为流行一时的口头禅(胡适自己的名字就是一个证据)。这本是胡适的得意处,但韦莲司打断了他的话:“此亦未必为中国士夫之长处。西方人士不肯人云亦云,而必经几许实验证据辩难,而后成为定论。东方人士习于崇奉宗匠之言,苟其动听,便成圭臬。”因此,在韦氏看来,“西方之不轻受新思想也,未必是其短处;东方之轻受之也,未必是其长处也。” 书读至此,便无法下去。韦莲司一介女子,何等眼光!胡适一次和康大法学助教谈中西婚姻,对方谓“此邦女子智识程度殊不甚高,即以大学女生而论,其真能有高尚智识,谈辩时能启发心思者,真不可多得。”胡适何其幸也!但看到胡适在一旁大加认同,说什么“此甚中肯。今之昌言‘物竞天择’者,有几人能真知进化论之科学的根据耶?”不禁大摇其头。韦莲司固然中“肯”,但胡适却未知“綮”在何处。此刻韦氏揭破的问题不是懂不懂进化论,而是海运以来国人对外来思想的照单全收而无从择取。一百多年来,中国知识界在思想上一味趋新,凡新即好,从现代到后现代,紧赶不迭,只要太平洋那边打个喷嚏,这边立刻就感冒。韦莲司一个“轻受”,实在是点中了我们的痒穴。“五四”便是一典型的“轻受”的时代,还不谈“误读”。倒是后来国门关闭,大家“轻受”不得,转而变成了集体“迷信”。待1980国门重开,故态复萌,又是一轮让人眼花缭乱的“轻受”。至今,我们走出了这个“轻受”的时代了吗?

这个韦莲司不仅有自己的思想见识,更特别的,是她在做人行事上与众不同的“洒落不羁”。韦氏出生富家,但不自修饰。欧美妇女习于打扮,她的衣服却“数年不易”,头上的草帽早已破损,然“戴之如故”。头发修长,难以服侍,干脆自行剪去,“仅留二三寸许”。“蓬首一二年”,“行道中,每为行人指目”,不自以为意。韦莲司的母亲和姐姐不止一次地数落她,却也拿她没办法(其实韦氏是典型的“现代派”)。胡适和她打趣,说:昔约翰弥尔有言,今人鲜敢为狂狷之行者,此真今世隐患也。遂又紧忙解释:狂乃美德,非病态也。显然,胡适是用中国古典语言去翻译密尔了,在孔子那里,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韦氏当是狂而不狷。韦莲司回答胡适:“若有意为狂,其狂亦不足取”。这一天是星期六,胡适与韦莲司出游,两人循湖滨行,天气晴好,落叶满径,“是日共行三小时之久,以且行且谈,故不觉日之晚也。”

十多天后,韦莲司向胡适提出了一个问题:假如我的见解与家人父母的看法完全不一样,我是容忍迁就以求相安,还是我行我素,各行其是,以至决裂也不在乎呢?显然,韦莲司的作派是不为家人认同的,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她想听听胡适的意见。

容忍(即宽容)是胡适一生多所关注的问题,而且越至老境越推崇容忍,遂有“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格言,虽然此语出自他的老师。但,“容忍”之成为胡适思想谱系中的一个坐标,越往后越多染有政治哲学的义函。这次,在韦莲司的问题面前,是胡适第一次对容忍发表意见,它是私人生活中的一个问题,具有伦理学的意义。

首先,胡适自认是东方人,他谈了东方人对容忍的理解。在他举的例子中,有一个叫毛义的古人,“有母在,受征辟,捧檄而喜”,其喜也,因母之故。母亲去世后,即弃官,“义本不欲仕,乃为母屈耳”。胡适把它称为“为人的容忍”(Altruistic Toleration)。另外,对于父母的信仰,虽然自己不以为然,但“不忍拂爱之者之意,则容忍迁就,甘心为爱我者屈”。因为父母老了,一旦失去自己长期以来的信仰,即如同失去依归,那会很痛苦。这样的容忍也就是“为人的容忍”。这里,胡适的两个容忍其实就是一个字“屈”。

但习染东方文化传统的胡适毕竟也非常喜欢西方文明,西方文明的“个人本位”和个性张扬在美国的胡适无疑感同身受。他引西方近世之说:“凡百责任,以对一己之责任为先。……吾所谓是,则是之,则笃信而力行之,不可为人屈。真理一而已,不容调护迁就,何可为他人之故而强信所不信,强行所不欲行乎?此‘不容忍’之说也。”到这里,可以看到,胡适至少是自相矛盾的。为真理而不迁就的这个“真理”和以上为所爱而迁就的“信仰”其实一个性质,而以上毛义违心做官也就是这里胡适所不赞同的“强行所不欲行”。但下面胡适开始拔高,这种不容忍“亦并非自私之心,实亦为人者也。盖人类进化,全赖个人之自荩。思想之进化,则有独立思想者之功也。政治之进化,则维新革命者之功也。若人人为他人之故而自遏其思想言行之独立自由,则人类万无进化之日矣。(弥尔之《群己权界论》倡此说最力,易卜生之名剧《玩偶之家》亦写此意也。)” 其实,张扬自己的个性就是为了个性,如韦莲司那样,倒不必要额外承受人类进化的负担,它也负不起这个“担子”。这里的“屈”与“不屈”,“容忍”与“不容忍”,显然是矛盾的,胡适对这个问题想好了吗?

没有,至少是不成熟。胡适这样来化解矛盾:“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但,这样问题就自了了吗?私人领域谈容忍,公共领域反弃之,是否颠倒了?在我看来,公共领域尤其政治领域才是容忍之地,无容忍(或“无妥协”)则无以言政治;至于自己和家人之间的私人领域,容忍迁就还是各行其是倒是个交替选择的问题。几天后,韦莲司给胡适寄信,信中引了英国学者毛莱《论妥协》一文中的话,胡适读了后,认为“透澈”,把它抄了下来。然后,胡适找毛莱的书读,又从文中摘录了一段。毛莱的文章和观点深深吸引了胡适,多年后,胡适在其英文自传《我的信仰及其演变》中,特意提到,因韦莲司的介绍,自己读了毛莱的“On Compromise”,它是自己“一生之中,最重要的精神影响之一”。

案:胡适上谓“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他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即以前者而论,他和江冬秀结婚,正如他在一封信中所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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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歌德的镇静功夫

一战爆发后,在纽约学画的韦莲司“感愤不已,无意学画”。她曾经致信纽约的红十字会,自荐赴欧到军中去做战地护士,因她没有看护经验,纽约的红十字会拒绝了她,韦莲司“益感慨愤懑”。这时胡适给她讲了个歌德的故事,这位德国大文豪自言:“每遇政界有大事震动心目,则黾勉致力于一种绝不关系此事之学问以收吾心。”胡适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当法国拿破仑进攻德国最紧急时,歌德却天天从事中国文物的研究。二,勃西之战期间,歌德赶着写剧本《厄塞》的最后一幕。在胡适自己看来,“歌德之镇静功夫”,此中有真意,大可玩味。此意用他国内朋友给他举的诸葛亮的例子来说明,即“以鞠躬尽瘁之诸葛亮武侯乃独能于汉末大乱之时高卧南阳者,诚知爱莫能助,不如存养待时而动也”。于是,胡适对韦莲司说:“人生效力世界,宜分功易事,作一不朽之歌,不朽之画,何一非献世之事?岂必执戈沙场,报劳病院,然后为贡献社会乎?”韦莲司听后,有所释然,遂重操画笔。不独韦莲司如此,胡适的另一个朋友,是匈牙利人,叫骆特。自开战以来,愤恨美国舆论偏袒协约国,“每斤斤与人争论,为德奥辩护,哓哓不休,心志既专,至不能用心学业,……至于憔悴其形神”。胡适感“其爱国之诚”,又“怜其焦思之苦”, 一天,和骆特相遇于途,拉住他便送上了这个歌德的故事,骆特听后,表示愿意尝试一下。但效果如何,胡适和我们一样,也就不知道了。

胡适看起来是向别人讲故事,其实他未始不是反复讲给自己听,因为考验很快就落到自己头上。中国虽然远离欧洲战场,而且开始时对交战双方还保持中立,但事不关己并非能高高挂起。一战爆发前两年,英日两国结为同盟,战争爆发后,日本加入协约,即出兵攻打德国势力范围的胶州湾,这就等于在中国开辟了一个战场。1914年的11月11日,青岛被日本占领,本是中国领土,日本人却不打算交还,还提出所谓的“二十一条”。对于国人的声讨,日本人振振有词说:“即使日本决定占领胶州湾,这也没有破坏中国领土之完整,因为胶州湾早已不是中国的一部分,胶州湾的主权早已归于德国,至少有九十九年了。” 就这样,中国被介入欧战,中国问题立即凸显,远在海外的留学生就再也不能做壁上观了。

当时在北美的抗日救国运动是什么情况呢?从胡适的某篇日记可以观其大略:“及外患之来,始惊扰无措,或发急电,或作长函,或痛哭而陈词,或慷慨而自杀,”这些举动,胡适很不以为然,“徒乱心绪,何补实际”?时在哥大读政治学的张奚若痛责政府无能,胡适不客气地反问:“不知若令足下作外交部长又何以处之?”战,胡适是不赞成的,“国家之事,病根深矣,”拿什么去战?“今日大患,在于学子不肯深思远虑,平日一无所预备”,这时“责人无已,尤非忠恕之道”。胡适自己的看法是:“吾辈远去祖国,爱莫能助,当以镇静处之,庶不失大国国民风度耳”。 显然,这是前此歌德之镇静功夫在胡适身上的化用,胡适主张留学生在迫到眼前的国难面前保持镇静。

胡适一生惟冷静,惟冷静而能行理性,你叫胡适热血沸腾是难办的,他年轻时便如此,这是生性,也是训练。日本占领青岛,中日之间旋即开始讨价还价。北美留学生纷纷建议,其中不乏“骇人之壮语”。年轻的胡适云:“余无能逐少年之后,……但能驳一二不堪入耳之舆论”。这天,当地留学生召开特别会议,商讨交涉问题,胡适因事未与会,但他留了一个条子交会长在会上代读。还是歌德的那层意思:“吾辈远去祖国,爱莫能助,纷扰无益于实际,徒乱求学之心。电函交驰,何裨国难?不如以镇静处之。”当晚,胡适记写日记,说到会上情形,会长读他条子时,“会中人皆争嗤之以鼻。即明达如叔永,亦私语云:‘胡适之的不争主义又来了!’及选举干事,秉农山起言:‘今日须选实行家,不可举哲学家。’盖为我而发也,司徒尧君告我如此。” 这通日记事关胡适自己,面对别人的反对,却写得如此平静,如同记旁人事一般。这也是胡适的冷静的功夫。

胡适少时在乡里观族人祭祀,“习闻赞礼者唱曰:‘执事者各司其事’”。这时胡适很担心留学生非但不能解决国是,反而耽搁了自己的学业。多年以后,当偌大的华北放不下一张平静的课桌时,为人师长的胡适,态度很明确:守住自己的课桌。课桌就是学生该执之事。作家杨沫反映1930年代北平学生生活的《青春之歌》,如果让当时在北大任文学院院长的胡适看到,他肯定认同的是那个去图书馆的“余永泽”,尽管他也能理解活跃于广场上的“林道静”,哪怕林的身后还有一只叵测的手。其所以如此,盖在于他自己做学生时就是这样。学生就是学生,报国并非一途。国势殇颓,非学生力之所能,慷慨激昂,亦于情事无补。学生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本分搞好学习,以备将来为国效力。当留美学界放不下一张平静的课桌时,胡适几乎是逆流而动,他写了封引动一片声讨的“致留学界公函”,仍然坚持主张歌德的镇静功夫,就此,胡适已经是再三致意了:“让吾等各就本份,各尽责职;吾辈之责任乃是读书学习。不可让报章上所传之纠纷,耽误吾辈之学业。吾等正要严肃、冷静、不惊、不慌,安于学业,力争上游,为将来振兴祖国作好一番准备,只要她能幸免于难,——余深信如此——若是不能,吾辈将为在废墟上重建家园而努力!” 当年梁启超曾比较留日和留美的两拨学生,说:留日的“读书不忘爱国”,留美的“爱国不忘读书”——此其胡适之谓乎!

冷静是一种理性,歌德有此功夫,胡适亦不差池。在这一点上,除了歌德之外,他的哈佛朋友郑莱和他谈到的屠格涅夫小说(Virgin Soil)中的主人公亦给他留下殊深印象,郑莱所描述的这位“主人公乃一远识之士,不为意气所移,不为利害所夺,不以小利而忘远谋。滔滔者天下皆是也,此君独超然尘表,不欲以一石当狂澜,则择安流而游焉。非趋易而避难也,明知只手挽狂澜之无益也。志在淑世固是,而何以淑之之道亦不可不加之意……” 胡适听后,深有所动,当即表示一定要读一读这小说。最后读了没有想来没人知道,但我们可以知道的是,胡适自身多少就具有这样的气秉。所谓“每临大事有静气”,胡适年青时亦大致如此。

但,年轻的胡适在冷静的理性面前,是否还会有那种潜涌的感情?国难当头,他果然还能一味地“才须学也,学须静也,非学无以成才,非静无以成学”(诸葛亮语,大意)?胡适真的就那么一味地不挂怀国事?

谨抄胡适1915年5月5日、5月6日两天日记(部分)如下:

5日:东方消息极恶,报章皆谓恐有战祸。余虽不信之,然日京报章皆主战,其丧心病狂如此。远东问题之益棘手,有以也夫!

6日:昨夜竟夕不寐。夜半后一时许披衣起,以电话询《大学日报》有无远东消息,答曰无有。乃复归卧,终不能成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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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爱国癫”(1)

高调爱国,历来是中国的爱国特色,但能解决问题吗?这是胡适深所忧虑。1915年2月到5月之间,北美的中国留学生以空前的热情讨论“二十一条”,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对日宣战”。这样的口号登上了《中国学生月报》,上述的“骇人之壮语”,到了这里,便是“吾辈非战即死”、“决一死战”的义愤填膺。几十年后,胡适回忆当时情形,说“我为此事甚为焦虑,所以我决定向全体同学写一封公开信”。写信的那晚,胡适原本睡下,但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所以索性披衣坐起,拔笔而书,“书至夜分二时半”。胡适在信中明确表示了自己的反战态度。

信中胡适很不客气地把这种声音称为“爱国癫”(胡适的原文是“patriotically insane”,这个词也可译为“爱国疯”),意为已经丧失正常的理性:“此刻,余要说上述言论完全是疯话。吾辈情绪激动,神经紧张,理智失常,可以说得了‘爱国癫’。诸位,在此危急关头,情绪激动是决无益处的。激动之情绪,慷慨激昂之爱国呼号,危言耸听之条陈,未尝有助于国。吾辈自称‘学子’、‘干材’,若只是‘纸上’谈兵,则此举未免过于肤浅。”

胡适反对开战,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言论,“此刻言及对日作战,简直是发疯。我何以作战?主笔先生说,我有一百万敢决一死战之雄狮。且让大家来看一下事实”。胡适出具的事实是,中国仅有十二万士兵谈得上是训练有素,但装备极为窳劣。而且,海军没有战斗力,最大的战舰也是一个三等的巡洋舰,排水吨位仅四千三百吨。以这样的军备开战,“其后果,不仅于国无所改观,而且所得只是任人蹂躏!任人蹂躏!再任人蹂躏!”此时的胡适虽然还是个“不争主义者”,但这次反对“爱国癫”,主要还是出于实际情况的考量。在打不过的情况下硬打,那是拿生命作赌注,胡适是不干的。针对对方以比利时为例,胡适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当时比利时的两个城市,鲁汶(Louvain)因抵抗而城池残破、人民遭殃;首都布鲁塞尔(Brussels)则听劝于美国公使,未与德军抵抗,因而城池保全,人民免难。胡适反对效法抵抗的比利时,“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决不是英雄主义!更何况比国当时也不曾料想有今日之惨败。”就其抵抗而言,他们自以为城市固若金汤,有恃无恐,同时又有英法为后援,为了荣誉孤注一掷,结果导致全盘倾覆。“试问,这是真正的勇敢吗?这是真正的英雄气概吗?”以比利时为覆辙,胡适的态度是“为这种英雄主义之‘光彩’而作出全部之牺牲,值得吗?”(同上)

如果在胡适身上找英雄主义,肯定找错了地方。胡适是个冷静的实用主义者,往往是从功利和实用的角度盱衡问题,这时他虽然还在康大,还没有拜到杜威门下,但,对杜威那一套有点无师自通了。同时,英国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尤其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对胡适影响甚深,所以他会很自觉地反对挺战声浪。从当时的情形看,胡适这样做很不讨巧,甚至危险,因为北美留学生的战争呼声是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而中国的事在评价上往往又以道义为裁断。“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只有“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才是道义,而且唯一。可是,胡适呢,居然反其道而行之。不抵抗意味着什么?亡国,当亡国奴。一顶卖国的帽子胡适几乎是自己往里钻。果然公开信在杂志上发表后,胡适遭到了攻击。他并不避讳,在日记中作了记录:“邝煦堃君(《月报》主笔)诋为‘木石心肠,不爱国。’谌湛溪(立,《战报》主笔)来书云:‘大著结论……东亚大帝国之侯封可羡”, 这是讥胡适为日本立了功,可以封侯了。另有王君托任叔永转信与胡适,因其内容太激烈,任叔永没转却把它毁弃了,这让胡适觉得任叔永“忠厚可感”。

插:已经五十年代了,时过境迁。胡适给唐德刚做口述时提及当年这一节,唐德刚犹愤愤不平,当然不是为胡适。他在文后加注,云:“胡氏在1915年3月19日夜所写的《致留学界公函》[原稿为英文,见《留学日记》],辞义皆差。英文不像英文,意思犹不足取。一个国家如果在像‘二十一条要求’那种可耻的紧急情况之下,她的青年学生还能‘安心读书’,无动于衷,那这国家还有希望吗?”又云“不过胡适之先生是个冷静到毫无火气的白面书生,他是不会搞革命的;抛头颅、洒热血是永远没有他的份的,所以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 唐德刚不仅是热血青年,多少还是“愤青”。几十年过去了,尚未能给那时处在孤立状态中的胡适以同情之理解。那封公开信的主旨是“安心读书”、还是反战,看不出来?我还真看不出多了些胡适那样安心读书的人,国家就没有希望了。尽管胡适内心爱国,“日来东方消息不佳。昨夜偶一愁思,几不能睡。梦中亦仿佛在看报找东方消息也”, 梦中都在看报,这是一个怎样的细节?可是,等到胡适说出来,却偏偏是:“……我自命为‘世界公民’,不持狭义的国家主义,尤不屑为感情的‘爱国者’……。”(同上)唐德刚亲炙胡适,但他理解胡适吗?不过,最后一句话唐德刚说对了:“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如此,后来更加,以后我们会看到胡适自己的慨叹。一个热血的世纪和一个容易热血的民族(这是它的不成熟的表现),是不需要胡适的,就这个问题而言,胡适到今天依然是一个孤独的“他者”。

当年胡适“不屑为感情的‘爱国者’”,他的遭遇放到今天并非就成为过去。那些北美留学生的爱国感和道义感当然不容置疑,但和他们持论不同,就是“不爱国”吗?爱国的“爱”,是一种心理状态,或者是一种动机,谁也看不见,能看见的就是各自面对问题的方式。谁又有权力把和自己方式不同的人斥为“不爱国”呢?就其动机而言,胡适力表反对意见,就是出于“为‘执笔报国’之计”。那么,在方式的层面上,很难说“战”就是爱国,“不战”就是不爱。国是什么?它不是一个空洞的框架,所谓“国以民为本”,国就是那些有血有肉的民,他们才是国的实体,也是国的根本。爱国,须以爱民为其衡量,爱民又非一句空话,须以爱其生命为其首要。那么,把胡适批评的“决一死战”拿来,请问,是谁去战?是这些遥在北美的白面书生吗?同样,“吾辈非战即死”,这“吾辈”,到底是“吾”,还是“辈”?说穿了,“吾”只是一个鼓动者,“辈”才是去上战场的人——多合理的分工!一百年来,热血沸腾的知识分子已经习惯这样去“唤起民众”,而无暇顾及这其中遮蔽的问题。如果说这就是爱国,它能是爱民意义上的爱国吗?这分明是以别人的血肉餍足自己的爱国热忱。退一步,即使“吾”上战场,“吾”依然没有权力鼓动“辈”和吾一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命和他处置他自己的生命的权利。如果“吾”因爱国而“辈”则必需随从,作为一种道德绑架,它反而是不道德的。

至于胡适,“为这种英雄主义之‘光彩’而作出全部之牺牲,值得吗?”什么叫“值得”?英雄主义还过问“值得”“不值得”?是的,值得与否,本身就是一种功利换算,这也正是胡适和“爱国癫”的不同。但,胡适的功利非关个人,此刻他关注的乃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战争是群体生命的填空,道义只能是个我律令:这是自由主义性质的群己关系。为拯救民族,不惜自己流血,这是道义。如果轮不到自己上战场,却说便宜的大话,这其实是要别人为道义买单,而且是用生命。因此,在群体安危的面前,选择者没有道义,只有功利。或者,出于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的选择,就是道义。面对这么多的生命,轻言开战,尽管是为国,恐怕这国不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想到了构成这国的无数血肉之躯吗?挺战者看起来占据了“意图伦理”,但没有“责任伦理”打底的“意图伦理”极为可怕也极不负责,它完全可以为了意图而不择手段,又可以为了意图而不计后果。比较之下,胡适出言低调,但,这个“低”是因为它踩住了伦理底线。可以看到,胡适的公开信乃以是国家实力为依归,没有激昂的热情,但却流贯着理性的和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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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爱国癫”(2)

以上谌湛溪批评胡适的公开信,认为它盘马弯弓故不发,其意是要“中日合并”,而又不敢明说出来。胡适果有此意吗?不妨从另一方面的事实来看。胡适一则反对中日开战,一则反对日本控制远东。1915年2月6日,美国的《新共和》杂志发表一篇自称为“支那之友”的美国人的文章,它认为日本在中国占优势,未必不是中国之福。因为中国的共和已经完全失败,中国人又不适应自治,缺乏这方面的能力,而人是需要主宰的。这样,日本的干涉,可使中国得一个好政府。这是中国之福,也是列强之福。因此,远东局势的关键,不在日本是否干涉中国,而在于它对中国事务的管理是否负责有效。读了这篇文章,声称是个世界主义者的胡适老大不高兴,他投书《新共和》,批判了这种“谬论”:

这位“中国朋友”似已忘记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吾辈正生活于一国民觉醒之时代。……在二十世纪的今日,任何国家皆不该抱有统治他国或干涉别国内政之指望,不管该统治或该干涉如何有益。中国国民之觉醒意味着满洲统治之结束,对任何外来之统治或“管理”,国人定将愤懑不已。

在信的结尾,胡适引用了他崇拜的威尔逊:

余完全信奉威尔逊总统所言:各国人民皆有权利决定自己治国之形式,也唯有各国自己才有权利决定自救之方式。墨西哥有权革命,中国也有权利来决定自己的发展。

这是放在80多年后可以写进新华社的语言。“各国人民皆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治国形式”,请问,在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比如前伊拉克,它的人民有这个权利吗?

与《新共和》前后,美国的另一家媒体《外观》亦据这个“支那之友”发表《日本与中国》的社论,支持这种观点。胡适一不做二不休,也向它投书,指那位自称“之友”的美国人算不得中国人的朋友,也算不得远东事务的专家。在这封信的后面,胡适不啻向日美和全世界发出警告:

余作为一个中国人,深知同胞之志气与抱负,因此余敢断言:任何想要在中国搞日本统治或“管理”之企图,无异于在中国播下骚乱和流血的种子,未来的一段岁月中国将鸡犬不宁。目前之中国,对于任何外来“武装”之要求,不管其是如何的不近情理,确实没有能力去抵抗。然而无论是谁,如果他想要鼓吹以日本对中国的管理权或保护权来求得“维持东方局势之稳定”,那么,他定将看到年青而英勇的热血流遍我华夏之共和国!……君不见反日之仇恨已燃遍了神州大地么?

胡适的判断是准确的,直到今天也是这样。当时他做的是两方面的工作:对国人而言,他是反主战,对日本而言,他是反侵略。

案:“爱国癫”一词,虽经翻译,仍不失形象和生动。这是一种逾越正常界限的非理性状态。如果再往前发展,等着它的就是另一个词了——“爱国贼”——这是国人对当年日本少壮军人的指陈。1930年代,日本的部分年轻军官违背文官政府的意旨,不断在中国挑起事端,最终导致中日战争爆发。不仅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各国带来灾难,同时也把自己的国民拖入战争的苦海。结果呢?美国丢下了两粒原子弹,报销了两个城市,死亡平民无数,最后摇出白旗忍辱和人家签城下之盟。不能说那些发动战争的少壮军人不爱国,可怕在于,这种爱出于野蛮的自私,它是以侵犯别人的利益来体现。这种野蛮的非理性的爱,正应了那句话:爱之适足以害之。就其危害而言,一个“贼”字,精当无匹。只是这种为一己之利而不顾他者之益的野蛮之“爱”,代不乏人,又岂独日本一国之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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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从“不争”到“积极和平主义”

自日本提出“二十一条”,中日之间的交涉就开始了拉锯战。在结果将要出来的那个日子里,胡适寝食难安。以上所载1915年5月6日的日记,就真实地表现了胡适当时的情形。那一晚,胡适夜半起来打电话询问远东局势,结果彻夜未眠。黎明五点,就迫不及待起床下山,去买当地晨报看个究竟。因为没有什么消息,回程时,胡适“徐步上山”,路过康大工学院后面峡谷上的吊桥,胡适站住了。朝下望,那是景色非凡的幽谷,雪白的水流冲漱着两旁嶙峋的山石。这里并非第一次路过,但这景色已经习以为常了,也从未以为意。这次不同,胡适站住了,也惊住了。老子说“上善莫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又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还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然而,面对眼前“瀑泉澎腾飞鸣”,胡适突然有所憬悟:水看起来弱,其实是强。老子以水喻不争,尽管有理,但他显然忽略了水的另一面。“不观乎桥下之水乎?今吾所见二百尺之深谷,数里之长湍,皆水之力也”。胡适豁然开朗,“以石与水抗,苟假以时日水终能胜石耳”。

因水而顿悟的胡适此前信奉老子之“不争”,是个消极和平主义者,此刻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在和平问题上,不争,并非一途,而争,以力抗争,亦当会使和平胜出。雪白的水流洗刷了胡适的思想,使他开始转向积极和平主义。当然,积极和平,是需要力的,所谓“以力制力”,胡适既得益于水,更得益于当时英美思想界巨擘安吉尔(英)和杜威(美)。

安氏是当时著名的“新和平主义者”,他认为,一个人如果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意志,肯定会招致反抗,这样强迫与反抗这两种“力”最终归于抵消而白白浪费。两个国家之间也是这样。失败者为战胜者所奴役,但战胜国要维持它的主宰,同时又要随时准备对付被奴役的对方,不但在经济上造成了浪费,同时也造成道德上的破产。因此,新和平主义并不否定力量,关键在于如何使力量用得其所。另外,杜威谈力、暴力与法律的文章也给胡适以启示。力是中性的,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比如炸药,它的力既可以爆破岩石,又可以炸人。在后者的意义上,力就变成了暴力。面对暴力,一味的不抵抗并不奏效,这时就需要另外一种力,一种具有胁迫性和强制性的力。这种力居于把力用为能源和把力用为暴力这两者之间。那么,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呢?杜威说到了法律。“法律便是把那些在无组织状态下,可以招致冲突和浪费的能源组织起来的各种条件的一种说明书”。又说“所谓法律……它总是……可以被看作是陈述一种能使力量发生效果的、经济有效而极少浪费的法则。” 这是从功利和实用的角度阐释法律,未必不可以,也未必不可以对它挑剔。但,才走出不争主义的胡适已经是大为叹服而笃信不疑了。

和安、杜思想同步,一个新和平主义运动正在力求一种组织形态的形成。美国《独立周刊》的主编何尔特力倡成立一个国际性的“强制和平同盟会”,这正和杜威的思想吻合,以一种强制力来制止战争的暴力。何尔特本人在美国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独立周刊》也是美国在《新共和》出版前最有影响的两三家杂志之一。何氏推动的这个运动,很快有了结果。1915年6月,美国的社会贤达在费城独立厅召开“强制和平同盟会”成立大会,由于何氏的关系,美国前总统塔夫脱出任该同盟会主席。可以指出的是,该同盟会直接就是“国际联盟”的前身。经由何氏和塔夫脱的宣扬,时任总统的威尔逊深受影响,在他的大力奔走下,前联合国性质的“国联”终告成立。富于戏剧意味的是,“国联”本是美国的产儿,它的诞生得益于美国,更得益于威尔逊,但,由于国会通不过,美国最终未能加入,威尔逊也抱憾而终。因此,失去母体的国联最终未能发挥以武力强制战争爆发的作用。1930年代,“九一八”事变发生,胡适反对正面和日本抗衡,转而把希望放在国联身上,谁知失去美国的国联只是躯壳,指望不上。当然,这又是后话。

1916年初,胡适有机会用自己的语言把安、杜二氏思想表述出来。那是美国的一个国际友谊性的组织举办了一次全美大学校际之间的论文比赛,主题就是国际和平。题目有四,胡适选择的是“在国际关系中,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力量吗?”征文期间,胡适的中国公学老师老师马君武正在此地。胡适早晚相陪,不得闲暇,每天作文,都得在夜半客散人尽之时。几次想放弃不写,但他“既以作始,不欲弃置之”。稿子完成寄出,几个月后,传来消息,居然得了头奖,奖金一百美金,而且论文由该会出版同时被翻译为葡萄牙、西班牙等几种欧洲语言。年轻的胡适大喜过望,却也没忘表白“此文受安吉尔与杜威两先生的影响最大”。其中最主要的内容便是“为使武力得以占上风,必须组织起来进行调整,将其引向某个共同的目标”,“强制推行国际间的法律和和平”。

虽然从“消极和平主义”走向“积极和平主义”,但胡适依然对前者持一种尊重。这从两件短事可以看出。一战爆发,英国决定参战,英国哲学家罗素反对国家参战。罗素也是个极端的和平主义者,甚至反对用武力反侵略。胡适在日记中曾经记载过他的言论,谓:“反抗敌国的侵略将使这种侵略变成一种灾难,它使敌国产生忧虑,从而认为自己的侵略行为是正义的”。因此罗素认为“在文明国家中,不争主义似乎不仅是久远的宗教理想,而且是实践智慧的源泉”。 他在一次集会上作文演说,反对国家强迫征兵,鼓吹良心自由。遂被英法庭判他违反“祖国防卫法”,不但罚金,而且被剑桥大学除名。胡适闻之,心中大忿,一声呜呼:“爱国,天下几许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他的朋友赵元任同声相应,来信与胡适论及此事,亦云“有哪种疯狂不能由战争产生!……一种罪行消逝,另一种罪行又来了。”

后来,美国也决定介入战争,国内推行“选择的征兵制”,其实也是一种强迫征兵。胡适有朋友持消极和平主义,力主“非攻”,并做出以身试法的决定,哪怕拘囚坐牢,也决不应征。胡适一边劝朋友勿与政府作对,一边并将其赞为“良心的非攻者”(亦即今日之“反战者”)。此刻胡适的态度是“吾今日所主张已全脱消极的平和主义,吾惟赞成国际的联合,以为平和之后援,故不反对美国之加入,亦不反对中国之加入也。然吾对于此种‘良心的非攻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s),但有爱敬之心,初无鄙薄之意;但惜其不能从国际组合的一方面观此邦之加入战团耳。”

就这两事而言,胡适对朋友抱以理解的态度,很公允;但在前者,就显得偏颇。可以赞赏罗素,他为坚持真理而宁可付出代价。但,如果罗素是对的,并不能反证英国为错。英法庭是在执法,惩罚也是象征性的,根本谈不上什么罪恶;况就法本身而言,亦非为不正当,参战在当时是势所必须。只是这两种价值碰撞在一起,悲剧就发生了。胡适的态度(包括赵元任)则有点简单化和情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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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舌战富山接三(1)

胡适对日本初无好感,这从乘船赴美路过日本时的观感可以看出。对日本的注意,是在一战爆发之后,事关远东,日本便频频进入胡适的视野。

1914年8月间,与英国结盟的日本尚未参战,其首相就开始放风,日本如果联合英国攻德,德人必失青岛。于是留美国人纷纷猜测,青岛将落谁手。胡适的看法是,日本有可能把青岛归还中国,但会向中国索要尝金。人多指胡适为梦想。谁知第二天,当地报纸发表日政府致德国的“哀的美敦书”,要求德国把胶州湾租界地全境交给日本,“以为他日交还中国之计”。日本人自己这么说了,胡适当然很高兴,他特地写了篇“还我青岛,日非无利”的短文,追述自己的理由。在胡适看来,他日世界之竞争,当在黄白两种之间。黄种人只有日本能自立;但日本是孤立的,很难持久。在日本人眼里,中国却是它的屏蔽,没有这道藩篱,是日人心中之患,所以,今天的政治家如日本首相则有亲华倾向。归还不是没有可能。另外,日本素有侵略野心,早为世界所侧目,中美两国人尤其怀疑。日本果欲消除中国疑忌和世界嫉妒之心,就要拿出真正的行动来,而不是在那里说空话。再者,青岛一地,本非日本。日人得之,适足以招忌英国,为其势力均衡打破也。但日本也不甘心把此地让与英法,毕竟英法势力大而日本力量薄。所以,把青岛还归中国,对日本自身利益来说并不吃亏。胡适对时局是善于分析的,更多时候,眼光挺准。即以此事论,胡适还是算准了。自它提出二十一条后,中日两国持续交涉,同时也在国际压力下,日本最终退让,暂时放弃了对青岛的租借要求。所以,虽然最后结果远未出来,胡适先行自信:“吾所见如此,此吾政治上之乐观也,吾何恤人之笑吾痴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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