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与郭沫若,文人相轻(1) 大度平息争论 还是1921年的夏天,胡适应商务印书馆高层之邀,由北京来到上海,做了商务三个月的客人。在那期间,他与郭沫若见了几次面,这是他们交往的开始,却并不意味着彼此友谊的开始,他们并不投缘。胡适日记这样记录他们的首次见面: 1921年8月9日(星期二) 周颂九、郑心南约在一枝香吃饭,会见郭沫若君。沫若在日本九州学医,但他颇有文学的兴趣。他的新诗颇有才气,但思想不大清楚,工力也不好。 从短短的几句话中不难感受胡适的冷淡。三天后他们在编译所又见了一面,胡适在那天的日记中只记“郭沫若来谈”,别无一字叙述或议论。据说高梦旦在9月初曾为即将回日本的郭沫若饯行,邀请了胡适等人。查胡适日记,未见记载。见诸胡适日记的,倒是胡适9月7日要离开上海回北京,9月5日“商务诸君为我饯行”。当然不排除郭沫若在座的可能。 周颂九(久)、郑心南是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的工作人员,又是郭沫若在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高班同学,他俩请客安排胡适与郭沫若见面,合乎逻辑的猜测是知道胡适正为编译所务色人选而他们有意推荐郭沫若,遗憾的是胡适对郭沫若的印象并不好。想来那天席上是话不投机的。 相较于胡适的冷淡,郭沫若则于十年后用了一种嘲讽的口吻描绘他们的相见: 这要算是我们自有生以来的最大光荣的一天,和我们贵国的最大的名士见面,但可惜我这个流氓,竟把那样光荣的日期都忘记了。 郭沫若之所以这样说话,固然是因为在这十年中,他与胡适的关系经历了风雨的缘故,但假如当时他们的会面十分愉快,郭沫若的语气很可能就不会如此了,他还可能就不会在见面整一年时发生的“夕阳楼论争”中有那样激烈的表现了。即从郭沫若当时的心境来看,还有别的刺激。 那是郭沫若与书局打交道的屡屡碰壁与胡适被商务印书馆捧若上宾的巨大反差。先是他的译著被商务印书馆拒绝,继而与朋友筹办“创造社”要出版社团刊物又被中华、亚东等较有名气的书局拒绝。就在胡适被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高梦旦亲从北京迎至上海而唯恐他不肯就任商务要职的同时,郭沫若等人正不得不“接受经济剥削和忍受恶劣工作”,作为一家小书局为他们出版刊物的条件。而胡适到上海后,上海报纸大加宣传,在胡适1921年7月20日的日记里,就粘贴了剪自当日《商报》的一篇《胡老板登台记》: 与郭沫若,文人相轻北京大学赫赫有名的哲学教员、新文学的泰斗胡适之,应商务印书馆高所长的特聘来沪主撰,言明每月薪金五千元(比大总统舒服)。高所长亲至北京迎来,所有川资膳宿,悉由该馆担任。今日为到馆第一天。该馆扫径结彩,总理以次,均迎自门首。会客室编辑所均油漆一新。另辟一精室,器具悉为红木,左图右史,明晶却尘。所长部长及各科主任,趋侍恐后。方之省长接任,有过之无不及。所内著名的编辑,均由胡博士一一延见,分班叙谭,宛如下属……其薪金优遇,诚开我国文学家未有之奇局…… 这对正处窘境下的郭沫若造成怎样的刺激不难想见,从郭沫若十多年后的笔调中我们仍可体会他当年的感受:“大博士进大书店,在当时的报纸上早就宣传过一时。我听说他的寓所就是我晚间爱去散步的那lovelane的第一号,是商务印书馆特别替他租下的房子。他每天是乘着高头大马车由公馆跑向闸北去办公的。这样煊赫的红人,我们能够和他同席,是怎样的光荣呀!” 从胡适日记来看,他们的下一次见面,已经过了将近两年,并且是在发生了一场争论之后: 1923年5月25日(星期五) 出门,访郭沫若、郁达夫、成仿吾。结束了一场小小的笔墨官司。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与郭沫若,文人相轻(2) 所谓笔墨官司,即“夕阳楼论争”。1922年8月出版的一卷二期《创造季刊》上,发表了郁达夫题为《夕阳楼日记》一文,指称余家菊翻译的《人生之意义与价值》错误甚多,却又含沙射影地骂胡适“同清水粪坑里的蛆虫一样,身体虽然肥胖得很,胸中却一点儿学问也没有……跟了外国的新人物,跑来跑去的跑几次,把他们几个外国的粗浅的演说,糊糊涂涂的翻译翻译,便算新思想家了。”胡适在《努力周报》上以《骂人》回应,说郁达夫等人“浅薄无聊而不自觉”。时在日本的郭沫若写了《回响之回响》,发表在《创造季刊》一卷三期上,声援郁达夫,反驳胡适。胡适又在《努力周报》上写道: 《努力》第二十期里我的一条骂人,竟引起一班不通英文的人来和我讨论译书。我没有闲工夫来答辩这种强不知以为知的评论。 继而郭沫若又在《创造季刊》二卷一期上发表《讨论注译运动及其他》一文,措辞也愈发激烈起来: 你北京大学的胡大教授哟!你的英文诚然高明,可惜你自己做就了一面照出原形的镜子!……我劝你不要把你的名气来压人,不要把你北大教授的牌子来压人,你须知这种如烟如云没有多大斤两的东西是把人压不倒的! 在那期间,郭沫若与郁达夫又分别创作了历史剧《卓文君》和故事新编《采石矶》,不约而同地刻薄了一回考据家的胡适。 1923年4月,胡适到上海参加“新学制课程起草委员会”会议,其间旧病直肠脓肿复发。对于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他早生厌意,便就于养病中的5月15日,给郭沫若和郁达夫写了一封长信: 沫若达夫两位先生: 我这回南来,本想早日来看你们两位,不幸在南方二十天,无一日不病,已有十天不曾出门一步了。病中读到《创造》二卷一号,使我不能不写这封信同你们谈谈我久想面谈的话。 …… 至于我对你们两位的文学上的成绩,虽然也常有不能完全表同情之点,却只有敬意,而毫无恶感。我是提倡大胆尝试的人,但我自知“提倡有心,而实行无力”的毛病,所以对于你们尝试,只有乐观的欣喜,而无丝毫的恶意与忌刻。 至于我的《骂人》一条短评,如果读者平心读之,应该可以看出我在那一条里只有诤言,而无恶意。我的意思只是要说译书有错算不得大罪,而达夫骂人为粪蛆,则未免罚浮于罪。至于末段所谓“我们初出学堂门的人”,稍平心的读者应明白“我们”是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并不单指“你们”,尤其不是摆什么架子。 …… 后来你们和几位别人,做了许多文章,很有许多意气的话,但我始终不曾计较。因为有许多是“节外生枝”的话,徒伤感情与日力,没有什么益处,我还是退避为妙。 至于就译书一事的本题而论,我还要劝你们多存研究态度而少用意气。在英文的方面,我费了几十年的苦功,至今只觉其难,不见其易。我很诚恳地希望你们宽恕我那句“不通英文”的话,只当是一个好意的诤友无意中说的太过火了。如果你们不爱听这种笨拙的话,我很愿意借这封信向你们道歉。——但我终希望你们万一能因这两句无礼的信的刺激而多读一点英文;我尤其希望你们要明白我当初批评达夫的话里,丝毫没有忌刻或仇视的恶意。 …… 最后,我盼望那一点小小的笔墨官司不至于完全损害我们旧有的或新得的友谊。 从信中可以看出,胡适所作的和解,不是无原则的和解,而是以诚恳的态度,既自我批评,也批评对方;此信又表现了胡适的大度,以他当时的地位名声,能首先作此信,实非一般人所能做到。 郭沫若郁达夫收到此信后,随即于5月17日各回了一封信。郭沫若信中道: 适之先生: 手札奉到了。所有种种释明和教训两都敬悉。先生所能感人以德,或则服人以理,我辈尚非豚鱼,断不致因小小笔墨官司便损及我们的新旧友谊。日下士气沦亡,公道凋丧,我辈极思有所振作,尚望明晰如先生者大胆尝试,以身作则,则济世之功恐不在提倡文学革命之下。最后我虔诚地默祷你的病恙痊愈。 就在胡适往访郭、郁、成之后,隔了一天,他三人又到法租界杜美路胡适住处回访,胡适赠送给他们一本新出版的《国学季刊》的创刊号,旧日之怨似乎到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其实不然。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终未做成朋友 1923年10月里,胡适与郭沫若往来较多。 1923年10月11日(星期四) 饭后与志摩、经农到我旅馆中小谈。又同去民厚里692访郭沫若。沫若的生活似甚苦。 当时情景徐志摩日记中恰有记述,相当详细,而且生动,只是郭居门牌不同:“与适之、经农步行去民厚里一二一号访沫若,久觅始得其居。沫若自应门,手抱襁褓儿,跣足、敞服(旧学生服),状殊憔悴,然广额宽颐、怡和可识。入门时有客在,中有田汉,亦抱小儿,转顾间已出门引去,仅记其面狭长。沫若居至隘,陈设亦杂,小孩羼杂期间,倾跌须父抚慰,涕泗亦须父揩拭,皆不能说华语;厨下木屐声卓卓可闻,大约即其日妇。坐定寒暄已,仿吾亦下楼,殊不话谈,适之虽勉寻话端以济枯窘,而主客间似有冰结,移时不涣。沫若时含笑视,不识何意。经农竟噤不吐一字,实亦无从端启。五时半辞出,适之亦甚讶此会之窘,云上次有达夫时,其居亦稍整洁,谈话亦较融洽。” 徐志摩笔下的情节不仅细致,各人的表现也实在大有意味。胡适之所以在日记中懒得多说,大概也是不大好评说的缘故,但他心里的感受不难想见。 1923年10月13日(星期六) 沫若来谈。前夜我作的诗,有两句,我觉得不好,志摩也觉得不好,今天沫若也觉得不好。此可见我们三个人对于诗的主张虽不同,然自有同处。 到索克思家午餐。到国语专修学校讲演《国语文学史大要》。 沫若邀吃晚饭,有田汉、成仿吾、何公敢、志摩、楼□□,共七人。沫若劝酒甚殷勤,我因为他们和我和解之后这是第一次杯酒相见,故勉强破戒,喝酒不少,几乎醉了。是夜沫若、志摩、田汉都醉了,我说起我从前要评《女神》,曾取《女神》读了五日。沫若大喜,竟抱住我,和我接吻。 此段也有徐志摩10月15日的日记可作旁证:“前日沫若请在美丽川……饮者皆醉,适之说诚恳话,沫若遽抱而吻之……” 1923年10月18日(星期四) 到振铎家中吃饭。同席的有梦旦、志摩、沫若等。这大概是文学研究会与创造社“埋斧”的筵席了。 1923年10月25日(星期四) 英美诗中,有了一个惠特曼,而诗体大解放。惠特曼的影响渐被于东方了。沫若是朝着这方向走的;但《女神》以后,他的诗渐呈“江郎才尽”的现状。 胡适的这个看法曾对徐志摩谈过。徐志摩在10月11日的日记中有记:“适之翻示沫若新作小诗,陈义体格词采皆见竭蹶,岂《女神》之遂永逝?” 之后二十多年,不见郭沫若的名字出现在胡适日记中,而郭沫若驳胡批胡的文章不时见诸报刊。 胡适对郭沫若为诗的能力不以为然,但对他其他方面的才能倒未一概否定。他在1947年5月22日的日记中,列出了他当日发出的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士选举“人文组”的拟题名单,郭沫若的名字在“考古学及艺术系”一栏中出现。 1950年1月2日 曾琦、刘东岩两先生来谈。曾君见郭沫若的《斯大林万岁》诗,因说,“郭沫若是无行文人”,他从前想加入少年中国学会,我已推荐他了,但李石岑等人不赞成。后来我介绍他与宗白华通信,沫若有一封信上说: 慕韩(曾君)与太玄,望之如天上人。 我乃堕于污泥之中而不能自拔。…… 此信见《三叶集》。可见沫若是惯做阿谀文字的。 抗战胜利以后,郭沫若驳斥胡适言行的文章不时发表,而笔锋愈来愈犀利。1947年2月,郭沫若撰文《替胡适改诗》,将胡适当年赠陈光甫诗中的一句“做了过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里的“拼”字改作“奉”字,以此讽刺胡适奉了蒋介石的命,做了国民党的过河卒子;次年2月,郭沫若作长文《驳胡适〈国际形势里的两个问题〉》;5月在香港《华商报》发表《“三无主义”疏证》,大骂胡适“无耻!无耻!第三个还是无耻”。 1954年,全国掀起批判胡适的政治运动,郭沫若担任了全国“胡适思想批判讨论工作委员会”主任,他多次发表指导性言论,要将该运动引向深入。一时间,全国各报刊发表的批胡文章铺天盖地,三联书店随即汇编成册出版,由郭沫若题写书名《胡适思想批判》。 胡适对大陆批判他的运动不可能完全置身事外,但他在日记中却对比时的郭沫若只字未提。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证明婚姻是否美满非关女人脚小 长期以来,世人一直将冲破包办婚姻的枷锁、追求自由婚姻作为“反封建”的重要标志之一。也就是说,在人们的印象里,包办婚姻是封建的、腐朽的、落后的,是毫无幸福可言的,是要被彻底打碎的。因而,“遗弃”由父母做主、媒妁之言迎娶的旧式“内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勇敢的、反封建的,从而被大加赞许。在他们为这些反封建的斗士们摇旗呐喊助威叫好时,却从来没有为遭“遗弃”的女子一洒同情之泪,而任由如花的她们衰败枯萎。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执行者,作为呼喊着“个性解放”、“婚姻自由”的留洋新派人物,胡适似乎更应该走在反封建反传统的前列,而率先挣脱包办婚姻的束缚。然而,实际上却恰恰相反。于是,他的行为让很多人瞠目、不解,甚至遭嘲讽。有人也断言他们的婚姻不可能幸福,即便胡适与结发妻子白头偕老,还是有人不以为然,固执地认为他是这场不幸婚姻的牺牲品,他的精神是苦闷的,他这一生最大的痛苦就是家庭不顺遂等等。 综观胡适日记,他留给妻子江冬秀的笔墨很多。从他的真实记录中,我们发现其实他的这个包办婚姻不仅并非一无是处,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幸福美满的,尽管妻子小脚、没有文化。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订下娃娃亲 早在胡适13岁时,他的母亲就为他订下了一门亲事。未来的新娘名叫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住在离胡适家四十余里的旌德县江村。江家是书香名门,江老太爷曾是探花,冬秀的外祖父是翰林。对于这门亲事,冬秀的父亲江员外很是认真,他不仅四下打听胡家家世,更对胡适“这个孩子”仔细观察了好几天,最后才放心应允。 这时,年幼的胡适自然不会有“不满”、“反抗”这样激烈的反应,他懵懂无知地接受了母亲的安排。 四年后,正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接到母亲的信,催促他回乡办婚事。这时,江家已经办好了嫁妆,胡家也备好了新房。但是,胡适在给母亲的回信中,以“今年十二月毕业”、“下半年万不能请假”、“吾家今年断无力及此”等理由辞婚。不过,孝顺的他又说:“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 婚事就这样搁浅了。胡母尽管有些失落,但为儿子学业日长又于其后考取了留美官费生而颇感欣慰,以为那不但与儿子的“一身荣辱所关,乃吾村,吾家荣辱所关”。这样的喜事冲淡了婚事不成的阴影,但也进一步拉大了胡适与未来新娘在学识上的差距。 儿子的成就,既让胡母自觉脸上有光,又让她忧心。她担心一旦儿子功成名就,说定的婚事大有可能泡汤,另一方面她又十分欢喜小媳妇江冬秀。自胡适留美后,冬秀时常到胡家陪伴胡母,为婆婆排解寂寞,更为婆婆分担家务,很讨胡母喜爱。因此,胡母在给胡适的每一封信中,都要提及江冬秀,以告诫儿子他是有婚约的人,在外不可造次。 1911年4月,胡适第一次给江冬秀写了封信,信中说:“屡得吾母书,俱言姊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闻之深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门游子,可以无内顾之忧矣。……今闻时时抱恙,远人闻之,殊以为念。近想已健旺如旧矣,前曾于吾母处,得见姊所作字,字迹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达意,想是不多读书之过。姊现尚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坐令荒疏也。姊以为如何?……” 胡适的可贵在于他对无知无识的发妻并非一味地嫌弃怨怼,更非置之不理然后以二者学识有距离不能沟通而厌之弃之,而是鼓励她识字读书。为此,他又在给母亲的信中,要求母亲买个丫头代冬秀做家务,以便让冬秀能有更多的时间读书认字。胡母果真依儿所愿,从芜湖买了个丫头。不仅如此,胡适一直关心冬秀的读书情况,时时写信追问,更要冬秀亲笔“作书寄我”。 不久,胡适收到了冬秀的第一封信:“……缘妹幼年随同胞足入塾读书不过二三年,程度低微,稍识几字,实不能作书信,以是因循至今,未克修函奉复,稽延之咎,希为愿宥。……” 除了识字读书,胡适还劝冬秀放足。他在给冬秀的又一封信中说:“来书言放足事,闻之极为欣慰,骨节包惯,本易复天足原形,可时时行走以舒血脉,或骨节亦可渐次复原耳。” 江冬秀自知文化程度的确很低,实不敢亲笔作书。有几次,她请人代写信给胡适,被胡适看出来了。胡适在日记里这样记道: 1915年4月28日 得冬秀一书,辞旨通畅,不知系渠自作,抑系他人所拟稿?书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数年,此大可喜也。 除了书信往来,胡适与江冬秀也互赠照片。有一次,他在家里寄来的一张有冬秀在内的合影照背后写了一首长诗:“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我母。”在这首诗里,他描绘了一幅远离尘世夫唱妇随的世外桃源画卷。 这些书信照片的往来,实际上是胡适培养感情的方式之一,也算是他俩恋爱的方式之一。因而,与一般的包办婚姻不同的是,胡适在婚礼前对新娘的长相、学识、品德等并非一无所知,甚至可以说,他们在婚前已经有了一定的感情。当胡适即将由康奈尔大学毕业时,归家心切,思念油升,请好友任叔永为他拍了多张照片,然后从中选出一张“室中读书图”,并在背面写上诗一首:“万里远行役,轩车屡后期。传神入图画,凭汝寄相思。”然后寄给了江冬秀,直露他的相思之情。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婚前想见新娘而不得(1) 在美七年,受西风吹拂,留学归来的胡适自然是洋派的、新潮的,但他的洋他的新并没有消蚀掉他内心深处的传统品质。尽管崇尚婚姻自由的他在美期间有过艳遇,有过红颜知己,但他始终没有忘却在家乡等了他13年的发妻。 实际上,胡适对母亲包办他的婚姻并非毫无微词,但他同时也能理解母亲的一片苦心,更因“孝”字当头而不忍、不愿忤逆母亲意愿。他早在1908年第一次拒绝婚事而给母亲的信中说:“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儿……安敢忤逆如是,大人尽可放心也。”所以,他在日记里曾经这样记道: 1921年8月30日 …… 梦旦邀我到消闲别墅(福建馆)吃饭,饭时大谈。他谈起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 …… 我因告诉他,我对于我的旧婚约,始终没有存毁约的念头…… 既然如此,胡适自美归国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应母亲之催准备和江冬秀完婚。但他毕竟已经有了新思想,不愿在婚前连新娘的面都没有见过,便要求和江冬秀见一面,作为次年假时结婚的“最低限度的条件”。依传统习俗,新郎新娘婚前是不允许见面的。江家很有些为难,但他们又知不能开罪胡家,考虑到他俩早有书信照片往来,见一面无妨,表面上勉强答应了。谁知,胡适应约去江村江家,却碰了个钉子,原因是准新娘江冬秀害羞得不肯露面。为此,胡适在8月30日的日记里有详细记载,读来颇为有趣。 …… 这一个要求,各方面都赞成了。我亲自到江村,他家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他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我进房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下。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便退了出来。耘圃招呼我坐,我仍翻书与他乱谈,稍坐一会,我便起身与他出来。这时候,我若招呼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事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强迫他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我因此回到子隽叔家,绝口不再提此事。 第二天早起,我借纸笔写了一封信给冬秀,说我本不应该来强迫他见我,是我一时错了。他的不见我,是我意中的事。我劝他千万不可因为他不见我之故心里不安。我决不介意,他也不可把此事放在心上。我叫耘圃拿去给他,并请他读给他听。吃了早饭,我就走了。姑婆要我再去见他,我说不必了。 回到家里,人家问我新人如何,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我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不要错怪冬秀。但轿夫都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来问我,我也只一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他家长辈一面答应我,一面并不告诉他,直到我到他家,他们方才告诉他,并且表示大不赞成之意,冬秀自然不肯见我了。他没有父母,故此种事无人主持。 胡适不毁旧婚约是因为他不忤逆母亲,但他在见过世面,又沾染了新思想后,他对母亲包办的婚姻有了些不甘心。于是,他以婚前“见一面”作为条件,而且是“最低限度的条件”。可以设想,一旦这样的条件不成就,他大可借势毁约。此时,他是留过洋的,又即将是北京大学的教授,还是主张“婚姻自由”的新文化运动的骁将,而不再是胡家小毛孩子。如若他开了口,谅江家也无能为力,最多咒一句“负心汉”而已。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婚前想见新娘而不得(2) 然而,当胡适真的连“见一面”都不可能时,他却什么也没说。至于原因,他在日记里继续写道: 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gentleman(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受过半世教育的胡适,在婚姻这个问题上,的确颇有绅士风度。从他未能在婚前见到新娘一面却不迁怒于人就可看出,他很能为别人着想。在他看来,对于包办婚姻,如果说他是受害者的话,江冬秀一样也是受害者。他可以预见,如果他毁婚约,深受封建礼教洗礼的江冬秀将孤老一生。他不能弃另一个受害者于不顾,自顾追求所谓的自由婚姻,而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因而,他最终还是遵守旧约,和江冬秀结婚了。 1917年严冬里的一天,在安徽绩溪老家,胡适和江冬秀的婚礼隆重而热烈。胡适一直都记得那一天。许多年后,胡适的学生胡颂平在以日记形式记录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这样记道: 1961年1月3日 先生谈起四十三年前结婚的日子,说:“当年女方要我定日子,我是不信好日子坏日子的,就定了我的阴历生日。那年因为闰四月的关系,阴历十一月十七日,是阳历十二月三十日。女方翻了历书一看,说这天不坏,也不反对了。今天也是阴历十一月十七日,是我的阴历生日。 一个满腹经纶的留洋学者和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小脚女人的结合,立即招来纷纷议论。这其中更多的是惋惜和叹息,大有哀胡适不幸怒胡适不争之势。这些人中也不乏受过半世教育的知识人士,他们在摇头哀怨中,都认为胡适“亏了”。在他们眼里,婚姻似乎是一杆秤,两头的重量应该是相当的,否则必有一方是吃亏的。于是,他们认为江冬秀配不上胡适。台湾学者夏志清曾在为唐德刚的《胡适杂忆》写的序中明确说:“我总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两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 依此理,胡适的太太似乎应该是一个在知识水准方面配得上“一代宗师”的知识女性。为此,胡适不以为然,他在日记里写道: 1914年11月22日 若以“智识平等”为求偶之准则,则吾人终身鳏居无疑矣。实则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友辈中择偶,恒不喜其所谓“博士派”之女子,以其学问太多也。此则未免矫枉过直。其“博士派”之女子,大抵年皆稍长,然亦未尝不可为良妻贤母耳。 尽管胡适也承认“博士派”女子也可能成为贤妻良母,但他否认“智识”是择偶的唯一准则。实际上,从他的这篇日记中的择偶观点可知,胡适的头脑是清醒的,也是智慧的。 很多人都说胡适的“不反抗”是因为他是母亲的孝子,他是看在母亲的分上才委曲求全的。的确,在他婚后不久给友人的信中,可见其意:“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也许起初胡适的确只是为母着想而不得已娶江冬秀为妻。如果仅仅如此,那么在他母亲去世后,他大可以弃江冬秀而去的。因为在他们婚后第二年,他的母亲就去世了。没有了“博吾母欢心”的理由,胡适却仍然心甘情愿与江冬秀携手人生,除了他性格上的温和与宽容外,江冬秀的善良与独特的个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称职又有个性的小脚妻子(1) 时光不可倒流,人生也不可重来。我们不能确知胡适与知识水准相当的女子结合就一定幸福或一定不幸福。但是,胡适的学生罗尔刚的一句话很能说明问题:“我处胡家五年,我却常常感到,假如适之师夫人是个留学美国的女博士,我断不能在胡家处五年。” 事实上,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的确是幸福的。就连夏志清也不得不说:“胡适夫妇恩爱白首,非常幸福。” 不可否认,江冬秀没有读过太多的书,更没有受过高层次的正统教育,是没有文化的。在思想上,她与胡适是不容易沟通的;在学问上,她也无法为胡适提供更多的帮助。但是,婚姻毕竟不是做学问,而只是夫妻相依相伴知疼知热柴米油盐的普通生活。因而,作为家庭主妇,作为贤妻良母,她是称职的。特别表现在她对丈夫的关心上。 早在1920年,胡适和江冬秀的阴历生日恰好是同一天。胡适便写了一首《我们的双生日(赠冬秀)》的诗: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他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 他喊道:“哼!又做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的快, 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有人据此诗认为胡适在江冬秀的“闹”下连看书作诗的自由都被剥夺了,很可怜。实际上,它恰恰反映出江冬秀对丈夫的关怀。难道任由病中的丈夫“不要命”地看书作诗,就是好妻子吗?江冬秀的干涉不是无理的、蛮横的,而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 在这方面,胡适日记里也有所反映。 1934年4月9日 近几个月来,《独立》(指《独立评论》——引者注)全是我一个人负责,每星期一总是终日为《独立》工作,夜间总是写文字到次晨三点钟。冬秀常常怪我,劝我早早停刊。我对她说,“我们到这个时候,每星期牺牲一天作国家的事,算得什么?不过尽一分心力,使良心上好过一点而已。” 1935年1月2日(1934年的回忆) …… 《独立》的原来社员大都是散了。……我一个人编了五十多期。每星期一的晚上,我平均总是三四点钟才睡觉。冬秀常怪我不应该这样糟蹋身体。 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也有类似记载。 1959年3月2日 先生今天清晨四时才休息。于是说起:“每天有六小时的睡眠就够。在此地,太太不在此,没有人管我,可以放肆些;我终觉得这么静的夜去睡觉太可惜了,多作点工作,好玩。” 1961年5月24日 早餐时,先生看见有皮蛋,于是谈起:“从前在北京时,夜里总是睡得很晚的。我的太太往往剥一个皮蛋放在小碗里,旁边再摆一些酱油醋。其实我是不大吃酱油或醋的。工作到肚饿时,就吃一个皮蛋。有时太太预备好两个生鸡蛋,旁边放个热水壶;要吃时,先把鸡蛋放在开水里泡五六分,半生半熟的吃了。” 以个体而论,江冬秀这个人爽朗干脆直来直去,毫无扭捏之处。也许是书读得少,脑子清爽,也就没有一般知识女性所固有的复杂心理以及斤斤计较的小心眼儿。学者唐德刚在《胡适杂忆》里回忆江冬秀时这样写道:“胡老太太向来未叫过我什么‘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见面,她对我就‘直呼其名’。几次访问之后,我在她的厨房内烧咖啡、找饼干……就自由行动起来。”这样的女主人,丝毫不会让客人浑身不自在,相反倒给客人有相当强烈的“家”的感觉。 虽然读书不多,又是乡村小脚女人,但江冬秀却一点儿不迷信。这不能不让胡适啧啧称奇。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有这样一篇日记: 1961年9月4日 先生说:“……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的太太跟我结婚四十多年,我从没有影响我的太太,但她不迷信,不看相,不算命,不祭祖先。她的不迷信在一般留学生之上。你看我们的外交官中有两位,他们要做一件什么事,先在房内卜一个金钱卦。有一位大使的太太,在未打牌前,要先卜金钱卦,如果今天的日神不好,她要打小牌,特别当心,如果今天的日神对她有利,她就要打大牌了。”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称职又有个性的小脚妻子(2) 从“不迷信”这个角度上看,江冬秀似乎更像是一个受过教育的知识女性,但相比知识女性不屑或不善家事而言,她又是个做家务事的好手,特别是烧得一手好菜。唐德刚曾经这样评价说:“胡伯母的菜烧得和她的麻将技术一样的精湛。”在《胡适杂忆》里,他回忆:“一次她老人家打电话叫我去吃‘豆渣’,说是美国吃不到的‘安徽菜’,要我‘赶快来!’我在赴‘豆渣宴’的匆忙旅途上,千想万想,‘什么是豆渣呢?’等我吃后才想起,那原是做豆腐的剩下的渣滓,加上五香杂料炒出,十分可口,是安徽农民最普通的‘下饭菜’。”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也有记录: 1962年1月27日 先生谈起:“我的太太喜欢做些茶叶蛋、雪里蕻或者别的菜分送朋友,等于会作文章的人把自己的文章给人家看的心理一样。” 有人说,一个能干的人,连做家务事都能做得很好。江冬秀是个能干的人,胡适显然既欣赏又感激: 1928年6月4日 冬秀今年正月底回家去为我造祖父母及父母的坟,她吃了不少的苦,每日上山督工选料,至今尚未完工。……冬秀几次信来,一定要我把碑文写好…… 有的时候,江冬秀还很风趣幽默,连胡适都忍俊不禁哩。《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有这样两段: 1961年2月4日 下午,查良钊陪同熊毛彦文女士、罗家伦夫人及梅贻琦夫人来访。她们要参观先生的书房、卧室等处。……先生……指着四壁的书架说:“我的太太以前对人家说,‘适之造的房子,给活人住的地方少,给死人住的地方多。这些书,都是死人遗留下来的东西。’” 1962年1月23日 先生吃了点心,梳一梳头发,觉得这次病后头发白得多了。胡夫人在旁说:“你打扮打扮,年纪轻得多,也很漂亮了。”先生笑着说:“江冬秀小姐,我从来没听过你说我漂亮,从来没听过你说我漂亮的话呀!” 江冬秀很爱打麻将,这也是她频遭非议的原因之一,有人说因为她的这一爱好常常使得胡适不能静心读书写文章。这种指责实在有些苛刻。胡适婚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与江冬秀分居两地的。1937年他赴美后,直到1946年归国,长达九年未与太太生活在一起。50年代初,他们夫妇在美国纽约长住。在这段时期里,胡家的确频繁出入麻将客。不过,那个时候,胡适有些失意,经济上也有些拮据,按照唐德刚在《胡适杂忆》里的说法:“胡太太在麻将桌上赢的钱,也是胡家的经济收入之一种。” 说来也奇,江冬秀的牌运很好,几乎每打必赢,谁也不知其中道理。太太打牌时,胡适有时会在一旁观战,有时也会亲自上阵。这样的麻将生活似乎很无聊很没有意义,但也不失为一剂调节苦闷心情的良药。 在纽约生活时发生的一件事,让胡适在很多年以后仍有惊魂未定之感,也使他对太太多了份敬佩与赞叹。《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有详细记载。 1961年6月2日 晚饭的桌上,谈起小偷的事,(胡适)说: “我在美国纽约时,住的是第五楼的公寓。……那天我不在家。我的太太看见窗帘里爬进一个人来,吓了一跳,于是去打开了房门,这个贼是不晓得我家有多少人,他看见我的太太指示他从房门出去,他就走了。如果她那时喊贼,贼可能会用武器打她的。有了这次事情之后,大家说:‘胡太太开门送贼。’” 当时江冬秀正在做饭,突然看见了贼。她受到惊吓的同时,却并没有如美国女人面对歹徒时所习惯的大声尖叫,而是迅即走到大门口,拉开门,义正辞严地对贼说了一个英文单词:“GO!”她的大胆与果决着实吓住了贼,他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也许在他的职业生涯里,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临危不惧的女人,而且还是个矮矮胖胖面色慈祥手无缚鸡之力的外国老太太。他愣在原地好一会儿,然后就真的顺着江冬秀的指示“GO”出去了。江冬秀关上房门,折回厨房,继续做她的饭。 也许能够匹配胡适博士的知识女性有很多,但能够像江冬秀这样面对危难不忧不惧从容冷对的女人一定很少。江冬秀有她独特的地方。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占了便宜”的婚姻(1) 对于那些始终认为胡适“冤”胡适“亏”的人来说,他们对江冬秀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了解,而只是想当然地以为读书少没有文化就一定不能成为“胡太太”。实际上,江冬秀并不是个没有思想而只对丈夫唯唯诺诺的愚笨无知的村妇。有的时候,她的先知先觉、她的有主见、她的坚持,对胡适帮助不小。 早在1921年,胡适就在日记里说他与江冬秀结婚是“占了便宜的”。 1921年8月30日 他(指高梦旦——引者注)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条件。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 在这里,胡适只是将他因为娶江冬秀为妻而赢得意外的赞许视为“占了便宜”。事实上远不止这些。 曾在胡适家住过一段时间的上海亚东图书馆编辑章希吕在他的日记里这样评价江冬秀:“适嫂是一个说得出做得出的女人,不怕人家难为情的。”他举了一个例子加以说明:因与出版社发生版税纠纷,好脾气的胡适不曾说过出版社任何坏话,但江冬秀却坚持自己的权利,三番四次托章希吕给出版社写信据理力争。她的精明与干练并不比出版社的商人们逊色。 外表上看,火爆脾气的江冬秀似乎有些不近情理,但她确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女人。罗尔刚在他的《师门五年记》中回忆说:“我感觉到江冬秀师母是个体恤人情的人。我在上海多年都是穿一条卫生裤。随适之师母到了北平,这条卫生裤怎能抵得住北方冬寒。她立刻给我缝了一条厚棉裤。我到北平只穿在上海多年穿的外衣,她把适之师穿的皮衣给我穿。” 胡适本人对妻子的善良厚道也是心存感激的。他于1937年赴美,在得知江冬秀无论生活如何艰难,仍然给家乡的学堂捐钱,给家乡生活困顿的人寄钱后,很感动也很欣慰。他在给妻子的信中,由衷地说:“我十分感激。你在这种地方,真不愧是你母亲的女儿,不愧是我母亲的媳妇。” 胡适是个要面子的人,是个热心人,又交友甚广,经常应友之请介绍好的医院推荐好的医生。因此而得赞誉之后,他颇有些得意。江冬秀对此却不以为然,她很冷静地时常劝丈夫“莫荐医生”,但胡适一直没有听从。终于有一次,出事了。胡适推荐的医生在为刘半农诊治后不久,刘半农的病情不但不见好转,竟然很快就死了。 那件事发生在1934年7月份的一天。胡适接到刘半农夫人电话,说刚刚从绥远回来的刘半农得了黄疸病,很严重,却又因一贯恨协和医院而始终不肯入院就医,想请胡适前去看看。胡适在去刘家之前,很负责地打了个电话问懂医的友人,友人说此病的确很厉害,非得进医院不可。急忙赶到刘家的胡适果见刘半农病得不轻,全身发黄,还不住地打呃逆,听刘夫人说还曾吐过血。刘半农勉强听了胡适的劝,但仍不肯入院,只同意让胡适去协和医院请个大夫回来看看。胡适随即赶到协和医院,找到代理院长,托他邀请马洛医生去刘家看看。 马洛医生诊断后说黄疸病有几种,有可治的,有不可治的,病人只有入院经过详细检查后方可对症治疗。胡适又在一旁劝,刘半农终于入院了。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占了便宜”的婚姻(2) 胡适因与他人有约,没有陪同刘半农去医院。当天下午三点,他突然接到医院电话,说“刘先生死了”!这让他吃惊不小,颇不解。虽说刘半农的病来得凶险,可也不至于这么快就死了啊。他立即赶到医院,只见刘夫人母女正悲哭不已,场面十分凄惨。 向内科主任杜威克博士详问情况,胡适得知刘半农入院后经抽血化验,方知他得的是“回归热”,打了针后,病情原本是有所好转的。可是不久,病人突然心脏衰竭,来不及抢救便死了。 严格说来,胡适在这件事上是毫无责任的,连“好心办坏事”都谈不上。但是,刘家人虽然不曾明责胡适,却在他的面前频频怪罪协和。刘夫人更在一时的悲伤情绪下无法控制,打了杜威克博士一记耳光。在刘家人看来,刘半农的死很大程度上是被医院耽误了,而力劝刘半农入住协和的又是胡适。这令胡适很不安,他想起了江冬秀时常的规劝。于是,他在这天的日记里这样写: 1934年7月14日 杜大夫深觉不安,我也觉不安。冬秀常劝我莫荐医生,我终不忍不荐。今天半农夫人与其弟都对我责怪协和,我安然受之,不与计较。 也许江冬秀早已预见到会有这种尴尬发生,所以才会劝丈夫“莫荐医生”。以此也可看出,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胡适热心又心肠软,江冬秀客观且冷静,互相配合可谓相得益彰。 在对待丈夫“为官”这个问题上,江冬秀也表现出与她的学识不相符的睿智。1938年,胡适受命出任驻美大使。对此,江冬秀大加反对,写信“痛责”胡适。她从来不想做官太太,而只是希望胡适能够专注于学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江冬秀解释:“我们徽州有句古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青山就是我们的国家,我们今日所以能抬头见世人者,正是因为我们背上还有一个独立的国家在。我们做工,只是对这个国家,这青山,出一点汗而已。”一方面他在另一封信中,对妻子发愿说:“至迟到战争完结时,我一定回到我的学术生活去。” 对丈夫不得不弃学术于不顾而走到“为官”的道路上,江冬秀自责不已,她认为是因为她不能助丈夫一点力,才“害”了他的。她的自责,反过来又让胡适不免惭愧。他给江冬秀写信说:“对不住你。你总劝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这是你的帮助我。” 四年后,胡适卸任大使一职,不禁又想起了四年前江冬秀的“痛责”。他感到妻子真的是有先见之明。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今日之事,或为山妻所笑。”江冬秀当然不会笑他,她只是为丈夫因这四年的政治生活而耗费了四年的学术光阴惋惜而已。 抗战结束后,胡适自美回国,与分别九年的江冬秀重逢,随即应蒋介石之召准备去南京。临上飞机前,江冬秀对他说:“千万不可做官。”果然,胡适被蒋介石邀请出任“政府”国府委员。胡适起初一直推辞,但蒋介石始终坚持。无奈之下,胡适将妻子的话转达给蒋介石,说,太太说了,千万不要做官。最后,胡适真的没有出任国府委员。 从这个角度说,江冬秀确与一般女子不同。胡适也由衷地说她是“明大体的女人”。他在给江冬秀的信中,说:“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来没作这样想,所以我们能一同过苦日子。所以我……说,我颇愧对老妻,这是真心的话。” 江冬秀是个有独特个性的人,这样的人必定直来直去而不期期艾艾。当胡适因有了外遇而提出离婚时,她不是一味地暗自哭泣。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庭和爱情,她极端地用菜刀指着两个幼子威胁胡适:“你要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她的这一行为让旁观者瞬间分成两个阵营:一部分人认为她是泼妇无疑,又无理又狠毒,更以为她没有文化,配不上胡适;另一部分人则很欣赏她的勇敢与执著,颇有现代女性敢爱敢恨的果敢风范。我们不能因为胡适是博士是教授是文化人,就宽待他的外遇行为,自然也不能因为江冬秀是没有文化的普通小脚女人,就严苛她的偏激行为。 当然,客观上,好面子又注重名声的胡适从此再也没有动过离婚的念头,他与江冬秀真正做到了白头偕老。 1961年10月的一天,胡适在台湾中央研究院全体同人眷属“欢迎胡夫人茶会”上说过这样一句话:“太太来了之后,我的家确实温暖了,不像过去那样的孤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