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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查尔斯·哈尼尔 当前章节:152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42

22.如果自然界是人类所熟知的和谐与美丽的象征,我们是否仍要讨论那些超出自然界的东西呢?或许,这样说它们会让人觉得不舒服。但那些非自然的世界是否也存在自己专属的规律和法则?也许那是一个完全不同于自然界的无法预知和感触的世界,在那里,某种神秘的力量会取代自然法则而成为万物运行的准则和参照吗?

23.对以上这些疑问,只要稍加考虑,我们就会发现只有在涉及到自然法则时,它们才有现实意义,而对于自然现象来说,它们是毫无意义的。精神世界里发生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和自然世界里的相似,它们之间具有可比性,这是毋庸置疑的。

2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思想家们开始自然而然地相信:"在上帝的创造中,除了人类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有形的真实存在的事物,它们的存在是无法否认的,它们的内在规律又是能为人类所感知和理解的。"

25.是从柏拉图向世人宣布其关于理想国的理论开始或者,最早是在耶稣基督所引用的圣经里或者,是从普罗提诺将世界看做一个意象的意象开始;又或者,斯维东堡的神秘主义才是它的开端……那么,培根和帕斯卡有没有可能是它的发起者呢?又或者,从"衣裳哲学"和"回忆录"就开始了?

26.对于弥尔顿曾经的疑问:"如果人类生活的尘世只是天堂的一个缩影,是否与天堂里的一切更接近的是尘世的思想?"如今,答案已是不言而喻的了。

27.自然法则所用的类比和现象所用的类比是截然不同的,两者的价值也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帕斯卡说:"自然是一幅壮丽的画卷。"这个比喻很优美,很有诗意,然而也仅此而已。贺维的"花园里的沉思"和弗拉维的"神化的管理",都是说教性很强的著作。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冗长,它们还是有那么一点可读性的。

28.圣经在教学领域享有极高的声誉。关于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因为许多知名的教育者对此都曾发表过肯定的说法。语言的必需性要求我们必须并且只能将真相呈现出来。一切永恒不朽的精神化的事物,都是以尘世为外衣,以世俗为结构的。而思想是不能凭空存在和产生的,只有以物质为基础,以物质为媒介,思想才能表达出来。

29.但是,尽管其性质不一样,现象之间的类比和自然法则的类比确实存在着联系,并且这种联系是不可割断的,是必然存在的,即一切现象都必须遵循法则和规律。诚如我们所见,法则和规律之光照耀在真理上,将希望点燃;希望之光又照亮了"现象"前行的道路,加快了它前进的步伐。可以说,法则规律的发现无疑就是科学的发现。

30.如果我们能将自然法则应用到精神领域,就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精神层面的东西,就能以科学为依据来阐释自然的构成以及展示自然变化发展的进程。如此一来,精神领域的一切就如同物质世界中的事物一样,可以被感知和触摸,而不再虚无飘渺、不可琢磨。更进一步说,精神领域的一切已然科学化,就能经受住任何更精尖的科学的测试,然而此时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31.一般来说,一个类比是否恰当,是否贴切,总是受到最严厉最苛刻的质疑。毫无疑问,试图在特定的领域里发现或者建立类比,这必然会犯下许多大错,而这些错误又是不可避免的,是非犯不可的,否则,人类社会又怎会进步?至于这些相似之处的价值,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32.即便是在讨论过程中,疑惑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约翰?米尔所说的:"任何一个关联,只要它能够被证明,关于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质疑就会如洪水猛兽般席卷过来,势不可挡。"而对大部分人来说,真正的困难在于无法找到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正确性,而与之相比,人们对这些相似之处的真正的价值估计不足,对他们而言,这仅仅是推理的一种方法。

33.殊不知,这种认识所带来的危害,远比无法找到充分的证据所带来的危害要大。而在应用方面,具有类比性的证据在表示沉默的反对或拒绝时明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当其用于证明那些显而易见的真理时却显得苍白无力。

34.类比性证据在用于论证时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它们彼此之间不会互相排斥。外来的论证也难以将其驳倒,相反,它们却能经受住任何外部的质疑和驳斥。就像某些武器一样,它们的用途不能用来置敌人于死地,取对方的性命,但总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大显神威一番,将最致命的一击挡了下来。

35.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知道这样一个现象,即类比性证据在论证中只能算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它所能起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有人还认为,类比性证据根本不能称得上是证据。但同时,也有许多权威人士认为,类比在逻辑里的地位是其他任何一种方法都无法企及的,是学习逻辑学的敲门砖。威廉?海弥顿便是这些权威人士中极有影响的一位。

36.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花费了不少的篇幅来讨论这个早已过时的命题,这值得吗?我可以很确定地说,这完全值得。并且,我还能举出两条令人信服的理由来。

37.首先,我们必须知道,自然无法直接证明宗教信仰的合理性,无论我们如何强人所难,这都是无法完成的,因此,我们就必须不再强迫自然去做这种永远不会有结果的蠢事。并且,那也不是它的功用所在。那么,是否自然就真的拿宗教信仰没辙了呢?当然不是。

38.自然的责任应是去阐释宗教,充当宗教的代言人。或许到了最后,自然对宗教的阐释反而成为了最有力的证据。就像谚语说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要证明一个事物的存在,最好的证据就是我们确实亲眼看到了它。我们总是认为眼睛是不会欺骗我们的,只有看到了,才能真的感受到它的存在。否则,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强迫我们相信。

39.长久以来,人们都希望能像先知或预言家那样,拥有能够预知未来的能力,能像他们那样"一叶知秋",于细微中窥见博大,在转瞬即逝中体味永恒不朽。然而,这只能是人类的一个美好的却永远无法实现的心愿。

40.而正是由于这种不可得,人类的满心希望落空了,继而就被能使人窒息的失望所填满。失望导致不满,不满就会心生怨恨,就会使人开始怀疑。

41.第二个理由就更具独特之处。但在陈述这第二个理由之前,我们必须将某种特殊的情况考虑进去。这一特殊情况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会详尽地叙述,但在这儿,我们要先有所了解。

42.一直以来,大众舆论就灌输我们这样的思想--精神世界的法则和自然世界的法则是完全一样的。而这是大错特错的。精神世界的法则仅仅是可以类比于自然世界的法则,但两者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就好比秋天象征着凋零和衰败,落叶则象征死亡,但自然世界的法则和精神世界的法则之间的关系却无法简单地通过这样的比喻或象征来表现出来。它们之间并不区分谁是主,谁是次。

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

1.现在,让我们稍微休息一下,然后再来看看,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在当今社会所处的情况下,这个说法是否正确。在某种条件下,精神世界的法则和规律是否也能运用到自然世界里?答案是肯定的。

2.总有人时不时地试图证明,在理性的基础上,精神世界的某几条道德原则是适用于自然世界的。而这些试验里,成功的例子亦不在少数。但是,在物质世界里,精神世界的法则是行不通的。无论如何努力,不管其法则系统是如何地完整、庞大,精神世界的法则都无法渗透到物质世界的内部,而其对物质世界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要么是不为人知,受人忽视要么被人刻意忽略,置之不理。

3.据说,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冰火两重天,永远不会互相妥协,永远不能调和。或许,宗教世界里某些"真相"和"事实"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的。但即便我们能够这样说,坦白地说,也是因为作出了巨大的让步。

4.然而,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精神世界的法则都不可能应用在物质世界里。这样做的任何努力都将是可笑的,是必然失败的。而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要尝试在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中建立更亲密的关系,这一过程中需要做的努力还很多很多。

5.科学将神学当做衡量其价值的标准。然而,这是行不通的。两者之间就犹如横跨着一道永远都无法跨越的天堑。精神世界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独立的、完全不同于其他世界的存在。它有自己独特的专属的一套运行规律,一套独立于其他规律之外的规律。

6.而渐渐地,人类越来越喜欢在自然界的每个领域里寻找规律。这已成为一种潮流、一种时尚,其势如破竹,势不可挡。法则规律的统治已慢慢渗入到自然的方方面面,普普通通的知识也一下子身价倍增,升级成为科学。随着这一进程,自然也不再仅仅是零零碎碎的物质的组合体,而正逐渐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在人类面前,直到触及到了精神世界的边界。

7.在精神世界里,一致性原则停止作用,和谐被打破了。而此时,某些人们不再只满足于已知的规律,他们想要追寻更深层次的知识。毫无疑问,精神世界正是他们一直在探寻的领域。而突然面对如此广阔的未知领域,他们在惊喜的同时也有些茫然。

8.即使是那些对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系作过深入研究的学者,也会犯很低级的错误。在对这两者作出详细的研究后,他们往往都会作出同一个错误的论断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法则是不同的两套法则,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9.即使是像海勒斯?布什尼尔这样著名的作家,也不可避免地犯了相同的错误。海勒斯认为,精神世界是另外一个世界,它和我们平常所说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两个世界是彼此独立的,它们之间没有交集,彼此不可接触。

10.他甚至还认为,精神世界是上帝创造的另一个世界,并且这个世界只为那些更高级的生命体和更强大的力量所存在自然只是为了这个更高级别的世界所存在。精神世界里无须遵守因果循环的规律,它自有它自己的一套法则,而这套法则是区别于自然世界的法则的。

11.不仅是海勒斯,与他同时代的持有相同看法的学者不在少数。他们都缺乏在预见科学时所必备的果敢和远见,因此,他们对精神世界的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难怪,他们无法洞察到精神法则和自然法则之间的相似之处;即使他们有幸察觉到了,唯一的反应也只能是断然地否认它。

12.在文学著作中,关于自然和超自然的看法一直都是一成不变的,没有创新过的定论。超自然的世界,其运行的规律还不为人知。

13."信仰的科学基础",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具启发性的论题。在此,才华横溢的默非也向其读者发表了他的研究目的。他写到:"对于人类来说,道德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属于更高的境界和领域的,这是上帝所鼓励人类去做的,并且,人们能在其中发现到上帝的存在,这才是人们应当追求的生活。而我们通过科学来解释和了解自然和内心世界,都只是为更高境界的道德和精神生活做准备而已。"

14.总的来说,在科学和宗教的关系这个问题上,默非的认识和理解要比任何一个现代作家的认识和理解哲学性要强得多,也更有深度,更透彻。在他的理解下,宗教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很小的范围,相反,他眼里的宗教的含义已远远超出了人们所熟知的领域,其范畴扩大了,意义也加深了。

15.同时,他也具备了足够的科学知识,这使得他的研究更方便,更具成效。在研究的过程中,他也用到了类比的方法。而他所用的类比往往前后一致性很强,通俗易懂,并且都是他自己独创的。这些都是值得让人称赞的优点。

16.尽管默非引用了本段开首的那段话,他却独独没有看出所有这些法则之间所存在的可类比性。而这本应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值得关注的课题,却偏偏容易被人们遗忘和忽视了。

17.在别的领域里,例如,宗教和自然的联系和区别,默非轻轻松松地就比较出了基督教福音派和自然之间的联系,然而,除此之外,他的研究就再无进展,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了。而追究其原因,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默非目光短浅,缺乏远见,或是他自视过高,不够脚踏实地。

18.这都是很极端很偏激的看法,都是很片面很肤浅的说法。事实上,默非不止一次地想到了两者之间的联系,但他却都不把它当一回事,并顽固地否认掉它。在他看来,这个命题是绝对不会成立的,任何研究都只能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做无用功,最终结局只能是劳而无获。

19.在巴特勒的著作《起源说》中有一章叫做"类比",而其中有一段令人记忆深刻、发人深省的话。巴特勒认为,宗教哲学体系和宗教的构成模式是相似的,而宗教的构成模式和自然的组成方式又是相似的,因此,宗教哲学体系和自然的组成方式是相似的,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在宗教层次上也是说得通的。

20.而默非对此却颇有微辞。默非认为,巴特勒关于宗教哲学的类比是肤浅的,并且是大错特错、毫无意义的。他认为这种说法不但没有实际意义,而且这样的双重类比是不存在的。

21.如果一切生物天性里都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并且一定具备公平正义的品质,那么,宗教里关于道德的部分和自然之间是有可比性的,并且两者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也超出人们想象。

22.宗教道德体现的是人类的一个美好愿望,希望自然世界的公正不会仅止步于自然世界而已。宗教道德是自然世界里公正的延伸,它延伸至不为人所知的未来。但在基督教教义里,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道德?神会同意这样的比喻吗?我可不这样认为。

23.而当问到具体的实际性的问题,如关于"永恒不朽"的问题时,他断言:"自然界里的东西和法则是不适用于永生不朽的世界的,或者说,永恒的世界其运行规律和自然法则是截然不同的。因此,这两个世界之间是不具备可比性的。"

24.当巴特勒开始研究这个领域时,他的目标很明确,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他渐渐地偏离了他最初的目标,对于这一点,他自己竟毫无察觉。而现在指出这一点,对他也是于事无补了。

25.一开始,他的研究目标并不是为了弄清楚自然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以及宗教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之间是否存在相似之处。他的主旨是"宗教和自然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之间的类比"。

26.虽然,他直接指出了宗教哲学和自然现象之间有可以比拟之处,例如,昆虫蜕变进化(如毛毛虫变成蝴蝶)就像宗教里的教义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完善一样。他进而指出,来自自然的和来自道德的统治世界的力量,它们彼此联系,相互作用,最后形成一股统一的力量来管理和领导世间万物。

27.巴特勒试验研究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发现并创建新的理论,一开始他就从当时的理论中精心挑选,确定了自己的信仰。他所要做的,仅是大量搜集证据来证明他所选的理论的正确性。而在他的漫长的求证之旅中,旅途上的阻挡和障碍数不胜数,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可想而知。

28.因此,巴特勒把所有的精力和注意力都放在了克服这些艰难险阻上,再无暇顾及其他。所以,他难免会走弯路,难免会走错路,难免会出现遗漏和失误。因此,他无法清楚地认识到这两种力量对于世界运转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而是过分强调其所产生的负面的消极的影响。这是非常遗憾的地方。

29.关于这一点,他作了很详尽的解说。他认为,在这两种力量的作用下,人类依旧没能通过自然法则合理地解释清楚精神世界,因此,他们不接受精神世界更糟糕的是,在其影响下,人类渐渐对这两个世界都失去了信心,失望和失落同时袭来。

30.这是巴特勒的局限性,也是他所处的时代的局限性。因为,在巴特勒所处的时代,证明已知理论比创立新理论更有必要。原因在于,新理论的创立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其中的困难和艰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除此之外,创立新理论还需要许多别的必要条件,如其他可供其作为参考的理论和实践等,而当时,可参考的理论和实践,要么少得可怜,要么就是无法令人信服。

31.所以,那时候并不是创立新理论的最佳时机。与此同时,前人所提出的理论尚待考证,而这亦非易事。所以,当时的学者求证前人留下的理论尚且忙不过来,又如何分得了身去自立新说呢?尽管巴特勒的学说不完全正确,他在这一领域的影响却是无人能企及的。

32.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人们普遍的看法是,精神世界是无需遵循自然法则的。然而,奇怪的是,在精神世界不适用的自然法则却可用于宗教学。而对于这一观点,人们自始至终都是承认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究竟谁对谁错呢?

33.普遍看法是,宗教学是无须为这种情况的出现负责的。人类在研究精神世界时,经常忽略宗教的研究,这使得宗教的完整性得以保全下来,它一如创立之初般令人敬畏,让人不敢轻视它,让人忍不住地面对它的伟大大发感慨,它的成就是无法超越的。

34.一直以来,自然都在向人类诉说,尽管它的声音很低微,有时甚至都听不见,但它的诉说从未停止过。现代科学才是这个怪现象的罪魁祸首。因为科学是衡量一切标准的最根本的尺度,而宗教学尚未完全发展。

35.或许,宗教学要充分完整地发展,还需耐心地等上好长一段时间。在科学尚未完全进化之前,宗教学是不可能真正有所发展的。

36.神学的世界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将会永远维持下去,而对于将其称为"肉眼无法看见的宇宙"的说法却遭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37.过去,神学里曾提到奇迹的出现,现今的神学认为:"奇迹的出现是无法用自然法则来解释说明的,如果硬要如此,只会越解释越乱,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徒劳无功,白费力气。因为奇迹和任何事物都没有联系,不管是自然世界的,还是精神世界的,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抑或将来。"

38.奇迹的存在只是为了在我们普通意义下的宇宙里再构建一个无形的宇宙。在这个奇迹的宇宙里,一切的发生都无法也无需用科学常识来解释。这个世界是神秘莫测的,是奇特无比的。在它和科学之间横架着一道科学永远也无法跨越的鸿沟。

39.在科学的世界里,宗教已经堕落了,而这就是它堕落的原因。因为科学无法容忍例外的存在,在科学的理解范围内,只有符合其规律的才是正确的,才能合理地存在;而不符合科学规律的东西,根本就不会存在。而宗教的存在无疑是对科学权威的最大挑战。

40.奇迹之类的超科学的存在,是永远不会得到科学的承认的。因为这是自然对科学最诚挚的忠告,也是自然献给科学的最实用的课程。那么,自然总不会错吧!所以,任何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存在都是虚假的,其存在只是用以迷惑人的假象。

41.为此,无论要付出多少代价,无论会遇到多少阻挠,科学都有责任、有义务去维护自己的权威,维护自然的权威。如果科学只会怨天尤人,一味地责备神学不知变通,那真的就是贻笑大方了。而在还没有弄清楚事实的真相之前,科学就对神学起内讧,最终的结果将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便宜的只是别人而已。

42.因此,将所有的过错全都推到神学的身上,还为时过早。想一想,假如宗教真的能用某些条条律律来界定社会上发生的一切,将会发生什么呢?一切的法则定律都是无数人类历经沧桑、不断犯错,在错误的基础上不断前行、不弃不馁而总结出来的。

43.正是因为有这种"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人类才能一步步揭晓自然的秘密。而所有这些发现都是好几代人努力的成果,是无数人智慧的结晶,是时间的沉淀。

44.时间在缓缓地流逝,人类社会在不断地进步,科学发展的脚步也加快了。科学早已细化为许多彼此独立的学科,如生物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等。每个细化的学科都是独立又完整的,各个学科之间又天衣无缝地联系着。只有所有这些科学领域都得到了完善,精神科学才能最终完善。

45.要解开有机世界的谜就得先解开无机世界的谜。只有破译了自然世界的密码,才能破译精神世界的密码。否则,就会像还没有学会走路之前就想跑,只会摔得个鼻青脸肿,给旁边的看客徒增笑柄罢了。

46.和其他学科比起来,宗教学仅处于起步阶段,还只是个牙牙学语的婴儿。它的发展究竟会受到别的学科多大的影响呢?或者,诚如它自己所宣称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它亦能够独善其身。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47.从古至今,无论是人类自身的进化,还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过渡,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而科学由一个整体分裂为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学科又由最初的创立到最后的完善,都不能一蹴而就,就像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有句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神学也不例外。

48.凡事只能一步一个脚印,走稳了才能走得快。妄想一步登天,一劳永逸,只能落得一事无成的下场。而人类经过几千年不断的探寻与试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科学机制,能对一切事物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解释与预测。

49.所有事物都是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发展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及模式都是一样的。例如地质学,一个世纪以前,地质学这门学科尚未出现。而在当时,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50.在强大的无法预知的大自然面前,人们深受其害,甚至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由于对这些自然灾害不了解,人们无法预测灾难什么时候发生,也不知道如何避免这些灾害并将伤害程度降到最低,但是人类并不想坐以待毙。

51.人们开始意识到,在大自然精致华丽的外衣之下竟是满目疮痍。原来所谓的和平只是一个华而不实的美丽的谎言,为此,人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人们就甘愿坐以待毙、别无他法了吗?不!人类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他们不会就此放弃,更不会轻易认输!不战而降不是人类的作风。

52.而此时,地质学应运而生。可以说它是在人类无限期待与希冀中诞生的,它身兼无比重大的责任。因此,一开始地质学被看做是一门"灾难学"。其含义不言而喻,是专门为了预知和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而特别设立的一门学科。

53.其他学科向我们呈现的大自然是神秘难测、博大精深、令人敬畏的,而地质学却向我们揭示了大自然鲜为人知的阴暗邪恶的一面。对于这一事实,人类大为震惊,他们一直赖以生存的、视为亲邻睦友的大自然竟会在背后狠狠地给他们捅一刀。

54.因此,一些有为之士开始"光明正大"地断言,对于自然的研究只能止步于地质学了。然而这一论点的错误很快就彻底地暴露出来了。修正后的均变论的诞生,标志着灾难不再是科学研究的重点,也标志着一个全新的地质学的诞生。

55.地质学不再只是"灾难学",而我们现在真正意义上的地质学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这也意味着地质学开始步入了正轨,地质学的研究也有理可依、有章可循了。

56.而宗教学的发展正犹如当时被认为是"灾难学"的地质学,许多宗教教义对自然的理解与我们一贯的解析是背道而驰的。在科学界一直盛行这样的说法,即在精神世界里,依照神学规律运作的事物,其排列顺序及运作模式和我们所熟知的自然世界的排列规则是大不相同的,其排列方式是不科学的。这也是科学对神学的不满之处。

57.所有持有相同看法及不满的人,都有权就此发问。在精神世界里,事物的排列方式只是暂时的,抑或这便是其一贯的,也是最终的运作方式。任何人只要有任何疑问都有权就此展开新的调查,无论用何种方法都在所不惜,一直到得到满意的结果为止。

58.然而,科学根据其经验告诉我们,永远不要轻举妄动。只要有一分希望就绝对不放弃,直到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因为科学是一门精确的学科,只有"奉公守法(法则规律)"才能做到万无一失。这都是经验之谈。

59.人们真诚地希望这样的尝试能够开花结果。但他们的心里充满了矛盾的心情。在他们看来,成功已经在望,但他们又异乎寻常地脆弱,因为他们害怕失败。是希望大于恐惧还是恐惧大于希望?这都取决于他们的信心,取决于他们是否相信人类与世间万物都存在神性。

第三十四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三)

1.自然界是完整和谐的统一体吗?一致性定律和每个科学发现都能完美无缺地契合吗?只要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结果就是预料之中的了。如果说神学确实有其理论基础,任何精神世界里发生的现象都是真的,那么不管是其基础还是其现象,都必然遵循一定的规律。因为这本身就是颠覆不了的事实。

2.因此,目前宗教能够做和必须做的就是继续探索,直到证明其合理性,了却科学对他们的期望为止。瑞典著名的植物学家林奈博士的植物学及动植物分类法是一个完全根据人类的意愿,人为创造出来的关于植物界的理论系统。尽管如此,他对人类所作的贡献仍是不可磨灭的,在开拓植物王国的疆土的进程中,他的成就比之前任何一位植物学家的成就都更令人瞩目。

3.然而,所有人类凭空臆想出来的毫无科学根据的东西都是靠不住的。它经不住时间的考验,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对此,没有人比林奈自己更了解这个道理。

4.无论其理论的构思多么天马行空,言词多么华丽优美,都不能掩饰其虚妄性。它的存在只是暂时的,终将在历史的潮流中被淘汰出局。要正确地解读自然,就只能按照自然自己的方式来办,否则,只能是徒劳无功。

5.随着世人对植物研究的逐渐深入,才渐渐地揭开了其神秘的面纱。法国的植物世家朱西厄家族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再加上瑞士的植物学家康多尔的不懈努力,他们分别创立了自己的植物分类系统,为现代植物分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他们的理论的出现像花儿应季而开一样,一旦时机成熟,就像雨后春笋般势不可挡。透过他们的理论,自然将其秘密透漏给了人类。而林奈的植物分类体系就被永远地推出了历史的舞台。

7.如此说来,现在的神学就犹如林奈的植物分类体系一样虚妄。脱离自然的轨道就是对神学的污蔑,就是栽赃陷害,是挑拨离间、无中生有。对于神学只是需要一个新的表达方式,使它更具有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性这一说法,也只是无稽之谈。

8.即使神学有充分的自然基础,这个基础也从未充分地显示出来过。在精神世界里,事物的运行是由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控制着,而不是遵循人类已知的任何规则定律。因此,对于那些将法则规律视若无上权威的人,要想使他们彻底死心和最终满意,神学就必须重新寻找一个更强有力的新的基础,更使人信服。

9.想当然地认为精神世界与自然世界确实存在许多截然不同之处,用科学方法就能消除所有这些不同,这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真正的科学不是专治蛮横、不讲理的暴君,并非眼里容不下一丝杂质。

10.每个学科都有其独有的特色,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或强制实行统一标准,这无异于拔苗助长,好心办坏事。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一个大前提下求同存异,即在总的原则问题上,各种学科应该协调一致,但又允许各自保留其原创性和独特性。只有这样,他们彼此才会有充分的发展空间。

11.然而当下,普遍的做法是忽略各自的区别,一味疯狂地追求简单化,妄图一劳永逸,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结果只会使人更困惑。这样做没有使问题简单化,反而是使其更加复杂化了。

12.这正如休顿所说:"妄图用一个学科的知识来解释另一学科的变化,例如用物理学中的力学原理来解释化学反应的过程,用化学知识来分析生理学变化,用生理学知识来说明精神变化等等,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13.这种做法完完全全地忽略了各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同时这也是对各类科学自身法则的一种无知的亵渎,强行用一个科学体系的理论来解释另一科学体系理论,这是一种自杀行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14.这种做法也许可以称得上是精神可嘉,但是其做法并不值得鼓励。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正是因为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这种轻率武断且欠考虑的行为最终将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15.以一个外来的理论作基础,构建一个性质全然不同的新概念,不加验证就将新概念介绍给广大的读者,一旦新想法广泛流传,人们就会先入为主地认为是正确的。而其一旦影响到世人的思想体系,要彻底纠正过来谈何容易!

16.我们真正需要做的,只是将各学科的构思统筹起来,找出其一致的协调之处。这种协调和统一并不是建立在不同学科特有的现象之上,强行地将这些现象的相似之处罗列整合,这种牵强附会的一致,根本不同于我们真正所需的统一。

17.毫无疑问,不同的现象之间确实存在相同之处。但只要我们稍加调查研究,就会发现,这种一致性是毫无真正意义的。要最终实现不同学科之间的统一,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条件。尽管各个现象之间纷杂无章,它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都无一例外要遵循共同的规律。

18.设想一下,所有的现象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律,就像只有半径确定了,才能划出一个完整的圆一样。科学的最终完善就是一个完整的圆,而所有的现象都是完成这个圆上的一点。这些规律就是他们必须遵循的半径,虽然半径不一样但却都有同一个圆心。

19.而接下来要讲到的是,精神世界的大部分奇特的现象都在科学的圆上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点,他们的半径确定下来了。接下来,本文将从生物学的角度,重新阐释精神世界里最普遍、最基本的真相。

20.任何关于精神世界里的有关自然法则的争论,目前来说,都没有办法得到确切的合理的解释,而只能等待将来出现更先进更完善的理论后才能得到最满意的解答。一开始本文并不打算耗费过多的笔墨来证明这一个真理,但从全文行文来看,在此早些澄清似乎更好。

21.真正的考验要比想象中的严肃得多,不容丝毫偏差,但其得出的结论也一定会令人满意。我们付出了如此巨大的努力,究竟会得到什么样的进展呢?我们是否可以成功地解释清楚这个难题?尽管答案尚未确定,但总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我们的获益必定是巨大的。

22.其中的一项收获就是,我们最终会实现人们对科学的期望。就像文章一开篇就提出的,这个期望就是用科学的手段来解释一切生命及其行为。这也是时代的需要。

23.但是在起步之前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一下,所谓的以科学为理论的基础究竟指的是什么?而所谓的时代的要求又为何物?

24.对此,赫胥黎说:"我所理解的科学是指以证据和推理为基础的所有知识,而这些论证和推理有的是在得到一致肯定的科学性、常识性观点上进行的。如果有人断言神学的存在有充分的证据可证明,并经受了严格的推理和验证。即使它能证明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他所说的神学并不是人类普通意义上的神学,而只是科学的一个分子。"

25.而事实上,那些宣称这一论断已被证实了的人,是否真的能拿出真凭实据呢?所有这些证据不必是多么高深精尖的科学,只要是能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证明即可。然而就算他们无法证明,这尝试的过程也足以使他们欣慰了。

26.在这一问题上,腓特烈?哈里森在给我们提出建议时进行了积极的有建设性的思考。他说:"它既不是建立在虚假、不切实际的假设上,也不是建立在看似完美无缺、实则漏洞百出的所谓的理想化的完整的标准之上。它不会花言巧语、恬不知耻地吹嘘自己早已超出法律的范畴,也不必遵循任何法则规律。"

27.然而,一切的生命及其行为方式只有以法则规律为基础才能正常运行,整个宇宙也才能存在、运行并继续存在下去。并且,其依据的法则规律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否则,其存在和行为也是虚妄飘渺、毫无意义的。

28.而我们所使用的方法应该是老少皆知、通俗易懂、具有逻辑性的,是任何一个有逻辑领悟能力的人都能分析采用的。因此,我们所指的科学,并不包括自然科学,而仅指道德科学和社会科学。

29.在这一限定的科学领域内,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将我们的聪明才智运用到这些方法上。任何假设,无论它是多么地华丽夺目、深入人心,一旦我们无法用所拥有的知识来将其陈述解释,一旦它背弃了那些世界通用的准则,那么,在面对这样的假设面前,我们只能摇头表示遗憾,只能将其置之一边,不再理会。

30.这样的要求及建议是再恰当不过了,我们应该谦逊地接受这一挑战。因为,精神生活里大部分的行为事实是能用我们所知的科学知识来阐述的。这是既定的事实,而不仅仅是人类一相情愿的想法。

31.尽管看起来我们像是在暗示您去尝试证明精神世界的存在,而事实上,我们并不建议您这样做。那么,精神世界的存在需要证明吗?即便如此,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使人们信服呢?

32.对大多数人来说,精神世界的存在就像自然世界的存在一样,毋庸置疑。甚至其中的少数人会认为精神世界的存在比自然世界的存在更真实。若是有人试图证明精神世界能为人的感官所洞察,其结果都极具戏剧化,要么是轻松取胜,要么是毫无头绪,无功而返,一无所获。

33.而事实是,这两个命题,无论要证明哪一个都绝非易事,因为所有能找到的证据都不是完全正确和充分的,甚至是似是而非的,只是为了迷惑人类。若有人试图证实精神生活的存在,那么就要像证实自然生活的存在一样不遗余力,而这一命题的可证性似乎要强得多。

34.但这并不是时下人们应该关注的事。科学只与已知的既定的事实打交道。精神世界的某些既定已知的事实一旦为人类所接受,人类就会借此重新解释,编译其密码,期望能解开其依赖的规律,而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必定会大胆设问能否用科学知识来合理地解释这些事实?这是他们研究的目的之一。

35.尽管在此我们不鼓励用哲学的证据来证明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存在,但对于那些致力于此的人们来说,或许,我们在此所讨论的想法对他们来说会有莫大的帮助,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36.对于许多研究者来说,真正的绊脚石和拦路虎不在于人类无法看见精神世界是否存在,而在于如何对这个世界作一个准确的定义,因为这个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未知数及不解之谜。要解开这些未知数和不解之谜比登天还难,希望十分渺茫。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认为。

37.在某些研究者的眼中,这些未知数和不解之谜不仅仅像其表面上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他们都带有精神世界里的事物所特有的标志。对于这样的发现,他们显得欣喜若狂。最起码,对于所有这些最狂热的探索者来说,精神世界不再是海市蜃楼,不再可望而不可及。

38.他们终于可以放下心来,不再畏惧人们的质疑。他们终于可以抬头挺胸、理直气壮地说,在精神世界这个秩序井然的领域里确实有许多我们熟知的事物和鲜为人知的法则规律,它们是有形的存在,我们可以找到其身影。

39.精神世界里迷雾重重,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只要思考存在一天,怀疑也就存在一天。两者相生相伴、如影随形,就像中国俗话说的那样,"谁人背后无人说"。疑问是必然有的,只要有想法就会有人提出疑义。

40.而在许多宗教文章里,在有分量的研究所里,思想一片混乱,良莠不齐。对一个怀疑者来说,此时,很容易迷失心性,乱了阵脚,不加判断就掉入了陷阱。这无疑是对科学的极大侮辱。那么谁又会对这一片狼藉负责呢?

41.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有所得就必须有所付出。尽管科学尚未站稳脚跟,然而上帝的权力至高无上、一统天下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了。以往人类完全没有必要了解真相,只需要相信即可,质疑上帝所说的话是大逆不道的行为,是人们应引以为耻的举动。

42.因此,神学范围里的事实真相是神的旨意,人类是无法凭借一己之力去发现其存在的,只有通过神,一切事实的真相才能得以昭告天下。这是早期神学对事实真相的定义,同时也是最原始、最根本的呈现形式。

43.然而时过境迁,人类早已不再满足于仅仅知道事实真相的存在,他们希望识得庐山真面目的渴望越来越强烈。然而在如愿以偿后,他们的自信心大大受挫,因为他们的所见并非所期望的那样。

44.在此,我们无法肯定他们看到了什么,然而我们可以想象或预测一下他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假设一下,自然法则可以运用于精神世界,那么人类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宗教事实真相所活动的领域,就像人们能毫不费力地指出科学的边界一样。

45.许多人或许仍旧无法相信,如此变幻莫测的世界,竟然这么轻易地就让人类攻破了城池,这其中是否有诈呢?他们一边暗暗窥视,一边又忍不住自言自语:"天哪!这个东西我以前见过。这个道理我早就知道了。这完全是个有序的世界。我们以前都想错了。这条所谓的新规律,不就是以前那条旧规律吗?只不过换了个说法而已,本质还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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