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笑道:“不错。我们正是决心借人主之手,将春秋战国之际多元的立法权一元化,使得君主皇室之外,再无特权。除了君主以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时候,再用法律客观存在于君主的意志之外这一特性将君主独大的权力废掉。尤其是当立法之主万岁之后,新任君主不可轻易祖宗之法。这部法律便无人可以轻易更改,如果要更改,必须借助律法家之手。这才是个中真义啊老师!”
荀子默然。
韩非道:“老师其实也已经意识到儒家人治之弊,所以才格外提倡制度化的礼治方略而与先圣异途。学生不过是将老师的意思贯彻到底而已。”
荀子叹道:“贯彻到底,则未必再是我的本意了呀!书斋的口水终究不能代替历史的流血。看看吧,白金时代的终结者想必早已经诞生了吧!”
久未出场的聊公从旁边闪出,用一贯雄沉绵密而铿锵顿挫的声音有感情地说道:“的确早已经诞生了,而且恐怕已经过世了。”
不错,口水只能靠铁血来终结。白金时代口水战的终结者,早就已经诞生,并且在荀子出生前70年就已经去世了。
没关系,让我们回溯100年。
公元前403年,魏国。
提前出现的终结者
终结者的形象一向是“真的猛男”的造型。遗憾的是,这位白金时代的终结者,我们连他的名字都搞不清楚。
季充—李兑—李克—里克:这一行都是他的名字。里克是以音传讹,季充李兑是以形传讹。就连“李克”这个原型,也兴许是被不愿意写复杂字的老百姓们简化而来。
他的真名叫李悝。悝这个字,有三个读音。你可以念亏,也可以念克,唯独不能读半边(尽管有这个音)。
李悝先生这时候在魏国,魏国的君主是魏文侯。魏文侯时期的魏国是魏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李悝功不可没。
李悝此时的同僚还有许多,卜子夏、段干木、田子方、魏成、翟璜、田文、任座、吴起、乐羊子、西门豹。相比起李悝来,我们也许更熟悉最后三个人名。但是谈起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李悝肯定排在这几位之前。因为他不光是杀杀老婆、吃吃儿子、淹死几个巫婆,而是制定了《法经》。
继续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关于《法经》我们几乎也是一无所知。首先,《法经》已经失传(假如其存在过的话);其次,《法经》到底是许多法律史教科书上说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还是仅仅是李悝的一部私家著作,没有定论;第三(更狠的是),究竟历史上有没有存在过《法经》,我们也不知道。
妈的你都不知道你耽误大家时间?鲁迅先生说过无端的浪费别人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你不知道?
莫急,聊公有通天彻地之能、毁灭宇宙之功,随随便便施个时间倒流之法,就可以去战国时代亲口问一问李悝了。顺便邀各位做个历史的见证者。
急急如律令,疾!
聊公置身魏国大梁,一种奋进的气息扑面而来。李悝就是在这样一个国家里搞改革。
聊公找到李悝(前面省略路痴聊公寻找李悝的过程N万字),道:“先生您好哇!久仰久仰……”
李悝皱皱眉头:“效率,注意你的效率。”
聊公赶紧说:“小可有区区几个问题相请教,不知可否?”
李悝伏案批阅公文,头也不抬:“说。”
聊公道:“我们想知道一下您的《法经》的内容。”
李悝一怔,抬起头来,道:“此法尚在某的构思之中,先生如何得知?”
聊公一边心下暗骂妈的来早了一边满脸堆笑道:“我猜的。那么先生可不可以谈谈你的构思?”
李悝道:“我是你写出来的人物,你自己都不知道倒来问我?不过我可以透露一二。《法经》并不是完全湮灭无考,你可知明朝人董说?”
聊公支支吾吾:“贱人多忘事……”
李悝道:“他写了本《七国考》,里面保存了大量关于《法经》的信息甚至法经的原文。”
聊公说:“哦。”
李悝道:“一个明朝人,写了本战国时代的书,居然引用了大量战国时代法律文献的原文,你不觉得奇怪吗?就好象金庸先生写《射雕》,里面引用了大量《九阴真经》的原文,谁会当真?”
聊公吃了一惊:“原来《射雕》里面的《九阴真经》的经文不是真的?”
李悝:“你有病?”
聊公:“不好意思。那么董说关于《法经》的资料是他自己编的?”
李悝道:“他说不是。他自己承认是转引自东汉桓谭《新论》。但同样遗憾的是,这本《新论》也已经失传了。”
聊公假惺惺叹息道:“太可惜了。”
李悝继续说:“不过,贵校张警老先生写过一篇考证的文字,题目叫《〈七国考〉引文真伪析疑》,从董说的人品、董说得见《新论》的可能性等方面都作了考证,最后坚定认为董说所引《法经》文字正是《法经》原文。”
聊公又吃一惊:“你连这都知道?”
李悝从架子上取出一卷竹简来,说:“不过你如果只是想知道《法经》的结构的话,看这本书就够了。”
聊公取过来一看,上面歪歪扭扭写了一行字:《晋书·刑法志》。
(以下为李悝所言)
《晋书·刑法志》上有关于《法经》篇章结构的总体介绍,我们一起来学习下。《法经》的篇章结构,将成为将来贯穿从汉《九章律》到《大清律例》的一条红线。
《法经》共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一个一个来讲。
《盗法》、《贼法》冠全书之首,因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盗贼和今天的意思不一样,《盗法》规定了暴力财产犯罪的内容,比如抢劫之类;《贼法》规定了暴力伤害犯罪的内容,比如贼杀人贼伤人之类。这样严重且明目张胆的犯罪,放在哪个朝代都是要首先禁止的。
《囚法》、《捕法》乃是一些刑事程序法的规定,讲怎么依法把一个犯罪分子绳之于法的。
《杂法》规定的乃是盗、贼之外的犯罪,主要有六禁。我们罗列下来看看:
1.淫禁:惩治重婚罪(立两个正妻,这种一般是要杀头的)、通奸罪(宫)。
2.狡禁:惩治危害政权罪。比如偷盗代表国家军权政权的符、玺等,再比如议论国家法令等,刑罚一般是杀头外带抄家。
3.城禁:禁止翻越城墙。目的应该主要在于防止人口逃窜流失。一个人翻围墙的,杀掉;十个人以上一起翻的,把犯罪分子所在乡里全部夷灭。
4.嬉禁:禁止赌博。抓到了罚钱。太子玩赌博,是要打屁股甚至更换的。
5.徒禁:禁止非法集会。一群人在一起集聚一天以上,治安警察就要来查问情况;集聚三天以上格杀勿论。
6.金禁:禁止官吏受贿。大额死刑,小额罚金。
《具法》设立了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对以上刑罚在量刑幅度上进行机动调整的规定,“具其加减”,所以叫具法。
李悝喝了口茶清清嗓子,道:“《法经》代表了春秋战国的最高立法水平和划时代的立法技术,被赞誉为第一部系统编纂的成文法典,成为后世立法的圭臬!由于其结构异常合理,所以被后世因袭二十个世纪之久!”
李悝还沉浸在激动和骄傲之中,却发现聊公用鄙夷而同情的目光默默地注视着他。李悝问:“你干啥?”
聊公嗤了一下鼻子,说:“诸法合体,民刑不分,野蛮落后,结构混乱。”说完扭头拂袖扬长要走,却被李悝一把扯住:“胡扯!”
李悝说:“著名作家聊公先生在本书‘白金时代’一章开篇有云:‘要想不被无意误解和有意曲解,必须与争论者之间取得一个最低限度的共识。’要说《法经》究竟是不是民刑不分,我们先确定一下两个概念。请问:什么是民法?”
聊公流畅地背诵道:“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李悝又问:“那刑法呢?”
聊公倒背如流:“和总的范规律法的罚刑与任责事刑、罪犯定规。”
李悝:“麻烦你正着说。”
聊公:“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你还可以问什么是行政法。”
李悝:“够了。你看,民法的定义乃是强调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而刑法的定义乃是强调手段:刑事手段。那么请问:一个用刑事手段来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属于民法还是刑法?”
聊公:“呃,严格说来也属于刑法。因为是用刑事手段来调整的。”
李悝:“哼,事实上这两个定义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因为其所用的分类参照系都不同一。我刚才所问的,正是这两个定义的交叉之处。所以说这样的定义方式根本就是企图化万千世界于抽象之际自我混乱的结果!有错误没关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命的是,居然把一个漏洞百出的分类方法当作万能的直尺来用,结果量出我堂堂中华法系民刑不分!你顶多说‘在西方的意义上民刑不分’好不好?这样我还谢天谢地,要在你的意义上,我民刑居然分了那还是一挺丢人的事,就好像我写的书被一巨没品位烂人买了,那厮还看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嘴里咕哝着‘好,真好’。”
聊公:“淡定,淡定。”
李悝:“不好意思又激动了。我来给你讲讲科学地划分部门法的方法。世界上有两种利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那么这两个利益可以有三个组合方式,如下:
‘公共利益—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私人利益
私人利益—私人利益’
这是质上的三个区分。那么从量上来讲,每一种划分又有三个层次。这就形成一个九宫图的样子。
第一个层次上,不管是属于哪一种‘质’,一律由刑法来调整。违反一切法律的最后结果都是违反刑法。这才是刑法的基本调整领域。
第二个层次上,分三个格子。第一个格子‘公—公’,由宪法调整;第二个格子‘公—私’,由行政法调整;第三个格子‘私—私’,由民法调整。这一层次上,都是由被称之为‘法律’的东西来调整的。
第三个层次上,由各类位阶比较低的规范来调整,甚至可以包括公司章程、村规乡约之类。
这才是部门法比较细致的划分办法。我的这部《法经》正是在第一个层次上进行调整的。中国将来的法典都是这个层次上的法典。这才叫干脆利落直截了当的区分民刑。结果一个外国人跑来一看,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民法刑法,就得意地哈哈奸笑‘你民刑不分’。就好像晚清的时候一个中华土鳖跑到美利坚,觉得他们的总统兼有总理大臣和皇帝的功能,就得意地哈哈奸笑‘你君臣不分’。你他妈的才民刑不分呢!你们全家都民刑不分!”
聊公:“淡定,淡定。”
李悝稳定了一下情绪,又说:“我们再来看一对自相矛盾的指摘:1.古中国强国家弱社会专制到无以复加;2.古中国法典里面几乎没有关于民事方面的立法规定。”
聊公想了想,说:“很合理呀。”
李悝:“一个人口大国,要想专制就必须大量设置民事方面的政策法律规定,或者来上那么几条简单粗暴的规定,严格地限死了。事实上呢?没有嘛。因为中国的民间社会完全有能力把大量的民事问题自我消化掉,中国的基层政府完全有本事通过位阶较低的规范把大量的民事纠纷完善解决掉,所以不需要给中央政府添麻烦。结果这些洋人跑来一观察,就得意地哈哈奸笑,说‘中国没有民法啊’。打个比方,一个A国人跑到B国,发现他们全国最大的医院里面没有治感冒的地方,就笑话B国医疗落后。事实上B国只需要通过村里的赤脚医生就把感冒治好了,没有人要到总医院来治感冒。而A国必须到总医院才能把感冒治好,所以总医院里专门有感冒科。结果A国还胆敢笑话B国医学落后?”
聊公说:“哦。”
李悝:“总之,天外有天。不要把你自己头顶上井口大的一块地方叫天,除了这块以外就都不是天了。这是什么心态!”
李悝身边一个侍立者道:“老师,牢骚太盛防肠断。”
李悝道:“总之,春秋战国诸子虽然有的死掉多年而有的还没出生,立说纷纭而令人不知所从,但我李悝只取一瓢饮。立说的时候可以自由散漫信口雌黄胡说八道,但落实到国计民生就是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人的大事情,弄不好是要血流成河的。当今列国,其目的务在求存而兼并,效率第一。儒墨道固然也有其妙处,但在此时代终不及法家务实。我这部《法经》,当可为这白金时代‘盖棺’,但‘定论’却谈不上。尘埃落定,终有时日还要沉渣泛起。”
侍立者再次沉声道:“但在此变法的非常时刻,为防邪说乱民,还须先由政府将书都集中起来,民间的一律焚毁,以成此万世不易之功。”
聊公作为爱书之人听了这话就异常不爽,道:“这厮是谁?这么多废话!”
李悝漫不经心道:“这家伙叫公孙鞅,从卫国跑来给我打下手的。”
聊公听这名字觉得耳熟,又一时想不起,便拜辞了李悝出门。战国的天空,秋意肃杀。上帝又一次顽皮地投下了色子,打算随机地决定着下一个霸主的诞生和下一个失败者的出局。
这次的结果恐怕不再是随机的了,聊公抱歉地冲上帝一笑。
春秋战国的视野
好啦,该到总结的时候了。
我们还是首先循着制度上的红线,来看看这段历史的发展。周公所设计的封建制,随着时间的冲刷,中央权力层层下垂到地方,地方精英层层下垂到民间。中国的民间社会,这时候异常发达,但是官、爵上的宗法继承制却使他们没有进身之阶。怎么办?
首先在春秋时代,上层社会开始了变革。这个变革乃是以不易的形式公布成文法,比如铸刑书刑鼎。这是为了取信于日渐崛起的“士”阶层。简单来讲,一个字——“破”,破掉旧时代赖以维系的旧制度。
其次在战国时代,上层社会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变革。这个变革乃是思想上大手大脚实践中小心翼翼地把政治资源向民间开放。这个变革,我们放到下一章来讲,尽管这个时候已经很如火如荼并且深刻改变了中国的命运。简单来讲,一个字——“立”,立起点燃新时代生命之火的新制度。
思想,是我们这一阶段了解的重点。光是看“春秋战国”四个字,便足以令每一个爱好思想史的人热血沸腾。事实上我们也公认思想史上最顶尖的高手们就诞生在这个时代。
东邪道家,剑走偏锋,以飘逸绝伦的世外高人姿态给中国历史留下了最神秘莫测的一笔。
西毒法家,刻薄冷峻,用他们的生命编织起并不讨人喜欢的平等而严密的法网,然后把这个网的纲领交付到他们执迷不悟地认为足以推进历史前进的人的手中。
南帝儒家,热情雍容,虽然在这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后所罕见的极端务实和注重效率的时代不受待见,但他们自强不息的健行精神和至阳至刚的独门秘技终将帮助他们成就万世帝业。
北丐墨家,苦行博爱,他们创立了战国时代强大而神秘的组织,短褐摩顶行色匆匆地奔走于战火之间,为实现他们心中几乎不可实现的极端理想主义的梦而薪火相传不绝如缕。
四派绝顶高手,各走极端,似乎把中国思想史上的话都一口气说尽了。那个几乎没有前人著述可以参考的年代,思想上是多么的充满童趣和自由啊!
不过他们极为默契地达成了一个共识:不能继续实行世袭统治。这种依靠血统来取人的政治,已经走到了尽头。这将成为我们下一章的主题。
在春秋战国视野的尽头,我们回到历史。虽然在齐国这时候居然还有一些国君用神判法来断案的案例,但是整个历史的步伐已经义无反顾地向着新的时代去了。李悝身后的魏国,成为战国时代第一个霸主,强极一时。但是由于地缘政治的关系,无法真正形成恒定的国际影响力。
李悝之死,并没有流血。他倒算得上是历史上少有的改革不流血的法家人物了。人死法在。他的《法经》的文本,依旧高供在魏国的有司,作为治国的最高准则。但他的《法经》的精神,却已经随着一个年轻人出逃而西行入秦了。秦国,那时还几乎是一个视野之外的国家,用一国百姓的苦难,强撑起一顶“战国七雄”的帽子。
这个年轻人就是公孙鞅,他要结束秦国的苦难,在中国的西陲开创一个黑铁帝国。
也或者,苦难才刚刚开始。
四 秦:法治的理想国?
给你三个选择
不用我卖关子了,公孙鞅毫无疑问就是后来的商鞅。毕竟历史上以“鞅”为名的名人不多。鞅是个什么意思呢?套在马脖子或者马腹上的皮带,乃是一种驾御之具。如此看来,公孙鞅真是个意味深长的好名字。
司马迁先生不喜欢公孙鞅,在《史记》里评价他“天资刻薄”。天资刻薄的公孙鞅,来到当时战国的首强魏国,打算有番大作为,结果被丞相公叔痤雪藏府中,当智囊使。
公叔痤病重,魏国国君来探访慰问,礼节性地寒暄了一些问题,比如“老丞相有没有中意的接班人呀”什么的。公叔痤一跃而起,双目放光,牢牢抓住魏君的手,说:“有哇!我手下有个公孙鞅,麻烦你把整个魏国全盘托付给他啊!”
魏君一时有点木,习惯性地点点头,心想看来老丞相已经病毒入脑了呀。
公叔痤此刻眼明心亮心境澄澈,又说:“你要是不用公孙鞅,就把他弄死,不要流落到别的国家去呀!”聊公在旁边听到,心里打个激灵:靠,这老妖怪死前怎么这么洞悉未来?穿越小说也不敢这么写呀!
魏君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公叔痤,眼睛里泛出泪光:“会的,我会的。”
魏君走后,公叔痤良心发现,赶紧把公孙鞅找来,对他说:“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公孙鞅说:“哦。”
公叔痤困惑不解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用目光询问他在想什么。公孙鞅笑笑:“我是一个讲逻辑的人。从逻辑上讲,魏君不听你的前一句话,自然也不会听你的后一句话。”
公叔痤也抱歉地笑了笑:“看来还是我多管闲事了。历史该怎样发展,不会由一个将死的老人的遗言左右的。”然后就和历史上一切已经死掉的人一样,他安静地死掉了。
公孙鞅等了等,没有等到重用他的人,也没有等到杀他的人。是啊,魏国又不是走投无路了,怎么会把全国人民的生死倾盘托付给这样一个寂寂无名的年轻人?
公孙鞅收拾行李,打算离开。因为他打听到了西方有个国家已经走投无路了,那里兴许会有机会。
公孙鞅挟《法经》入秦。在公孙鞅这样自命不凡又的确不凡的法家看来,历史就是法的历史。
公孙鞅是通过一名宠臣获得进见秦孝公的机会的,这成为太史公对他的诟病之一。
秦孝公真的是没办法了。他万万没有料到,一度称霸诸侯的秦国会被列强鄙视到这个地步。以前秦晋一度势均力敌,如今连晋国的三分之一——魏国都可以轻易地把秦国几乎弄死。秦孝公只好发出《求贤令》,邀请各国怀才不遇的人物来秦国淘金。
穷则变,这是历史的规律之一。
公孙鞅的求见,大约在孝公的眼里与其他人才的求见没有什么不同。如果有,那也许就是这个男人居然给了自己三个选择。
一、帝道
帝道是道家的学说。从盘古开始,只有五个男人拥有过“帝”的荣誉称号。那是多么令人神往并且多么令人瞌睡的年代啊!天下泱泱,君臣拱手,万民安乐。公孙鞅说这样的年代大约五百年也就可以建成了。
公孙鞅说完的时候,秦孝公已经睡着了。公孙鞅暗暗称奇:这个君王对政治思想天才般的敏锐触觉当真令人佩服。道家学说就是这样一个让君王睡着的学说。
二、王道
王道是儒家的学说。被称为王的人多了,在儒家眼里也不过禹汤文武区区数人而已。玉一般的温润,春天一般的阳暖,这就是王道的魅力。实现王道,也得有三百年的积累吧?从现在开始积阴德,大约积到秦始皇的时候,就可以有些起色了,公孙鞅说。秦孝公问谁是秦始皇?公孙鞅说你不用管你就说王道如何?
秦孝公礼貌地笑了笑:“先生知道的事情挺多的,王道挺好的。”
知其善而不能用,这就是乱世的君王对待儒家学说应有的态度了。公孙鞅再次在内心深处为孝公加分。
下面臣要为您献上的是“霸道”。公孙鞅抬眼看了看孝公。
光是听到“霸道”两个字,这个男人眼里已经释放出一种企图吞噬一切的欲望之火了。男人对政治的欲望,才是真正的欲火焚身。
我们前面讲过,春秋时期存在着大量反复打击但力度不足以亡人国的小战争。在这样的战争不断地打击锤炼之下,所有的诸侯国都本着“效率第一”的心态进行变革,一切向效率看齐。越变革,国力越强;国力越强,对外战争的破坏力越大。这是一个真正的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时代。
终于,战争的破坏力大到了足以轻易灭亡人国的程度。这样,历史就进入了战国时代。战争不再以增强区域影响力和军事威慑力为目的,而直接以兼并为目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切国家都不得不以生存为基本国策,都以统一为首要目标。这是真正的狼的法则。
死去的,未必窝囊;活下来的,都是好汉。
秦孝公心里不是不知道帝道王道才是正常的良性的救国救民的温和好药,但现在要的是猛药。“霸道”二字,正合国情,正合心意。
“霸道”就是法家的学说。核心精神只有一个:不择手段使国家在最短时间内凝聚起最强大的军事力量。更简单来讲,“霸道”就是供国家服用的兴奋剂。
秦孝公首肯了公孙鞅的“霸道”之术。但是没有用,这只能表明君主本人的意志。还必须召开秦国的御前会议来真正将君主的意志上升为国策。
谁说中国古代君主乾纲独断?
御前会议参与的人数并不少,但真正有发言权的人却不多。除了主持人秦孝公而外,只有三个人:甘龙、杜挚,以及新来的公孙鞅。
秦国历史上的御前会议多如牛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也不在少数。比如未来讨论全国应该行封建制还是郡县制的那次御前会议。但是说起真正在法理学意义上在立国道路的选择上有根本性影响力的,则非此次莫属。
秦国御前会议
御前会议,乃是中国自古以来便有的一个议事程序。我们可以简要介绍一下。
御前会议的召开,一般由君主召集并提出议题。究竟是大事才能召开这样的会议还是事无巨细都要如此讨论一番,各朝有各朝的规矩。不过能由君主过目的事情,基本没有小事。
列席的人员呢?也是有讲究的。一般来讲,在隆重的场合有中央的高官、地方的大员、在朝的学者以及部分的皇亲国戚等等。到西汉的时候就有比较完备的记载和相应健全的制度了。
列席人员虽多,说得上话的主角其实只有那么几个。皇帝一般而言是不参与讨论的,只是作为主持和旁听,像英美法系的法官一般。两造具备,会议开始。
争论的过程可以很温和,也可以异常激烈甚至指鼻子骂娘,当然更多情况是暗流汹涌。议题也可以五花八门,有商定国策、有应对突发事件、有继承大统的接班人问题,甚至天象异常地理变迁百姓生计无所不包。东汉白虎观会议还专门讨论过关于性教育的问题。
皇帝控制着会议进行的节奏,看看差不多了,就喊停,然后钦定了结论,再由有关臣僚下去制定实施的细则。
在这样的过程中,皇帝固然可以诱导性地进行主持,臣僚也往往要揣测上意,但毕竟交锋双方能够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所以还算是一个比较民主的方式。
我们可以看到金克木先生根据《尚书》的记载写过的一篇小文《上古御前会议》,讲的就是尧帝时选舜做接班人的过程。
那么今天御前会议的地点是在被诸侯集体鄙视的战国视野的最边缘——西陲秦国。“秦人”这个字眼在当时的东方六国看来几乎和野蛮人是一回事。
会议主持人:秦孝公
议题:秦国是否应该进行变法
对阵双方:公孙鞅VS甘龙、杜挚
这次论战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去翻《商君书·更法》。聊公作为唯一活到今天的旁听者,很乐意地把论战的要点重新整理归纳如下:
《关于秦国变法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1.变法犯民意,怎么办?
这是孝公首先提出的问题。公孙鞅斩钉截铁地引俗语“疑行无成,疑事无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他说:“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显然地,把自己捧为“高人之行,独知之虑”。并且,公孙鞅从理论上论证了如果顺民意反而可能导致改革的失败。他认为,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只有少数人才能看出时势的变化。而在民智未开的时代,绝大多数人反而囿于自身利益反对变法。这是大多数人的短视。
结论:老百姓只可以与之共享改革的成果,而不可以与之商量改革的事业。
2.变法的路径应该走渐进因循式,还是激进建构式?
这是甘龙激起的讨论。甘龙认为,“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任何一项制度,都是最合理的民俗充分成熟化以后的制度追认。甘龙的这项论点,显然建立在“民俗可以很优秀很先进”的前提之下,而这个前提又来自于他对“人民教育”的信心上。只要对人民进行足够的音乐、文学、政治、史学修养的教育,就可以使民间自然养成善良而优秀的风俗。这是民间的“活法”,是一切制度的母亲。可见,甘龙是位儒者。
公孙鞅对此予以了反驳。他首先对甘龙进行了人身攻击,说这是世俗之见。然后他指出了(他自以为的)甘龙理论的致命弱点:你既然认为“知者不变法而治”,那么知者所因循的那个法又是哪里来的呢?显然是造出来的。他又指出(仍然是他自以为的)甘龙理论的第二个弱点:你所谓的“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因为我们所看到的事实是“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
其实公孙鞅的这个反驳建立在他不了解或者不愿意去了解甘龙理论前提的基础之上。所谓“知者不变法而治”是指不必由政府从制度上进行先导性的变革,而只需要对既有民俗进行追认式的立法。
但是由于孝公之前与公孙鞅的对晤已经表明了自己行霸道的政治倾向,所以孝公肯认了公孙鞅的观点。
结论:智者立法,愚者制于法;立法的问题要与立法的智者商量,而不应与制于法的愚者讨论。
3.变法的风险和收益问题
杜挚提出的问题,乃是变法的风险和收益问题。他提出:没有百倍的收益,就不进行变法。因为变法的成本太大,对老百姓折腾太大,如果没有百倍的收益那么等于变法是失败的。从而他提出自己的结论:法古无过。因循旧法是最保险的。
针对这个问题,公孙鞅继续用史实进行了反驳。他说:你既然认为法古无过,那么请问最古的那个法是哪里来的呢?还不是人立出来的?那么立最古那个法的人,为什么不遵循“法古无过”的格言呢?可见这是个伪格言。
公孙鞅指出,事实上古代的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乃至商汤文武,都是变法而治的,相反,桀纣倒是“法古”,结果灭亡了。
这段论说在回避“变法风险与收益”的问题,但其实也略有涉及。他其实暗示了:如果不变法,从绝对量上讲,国力还在上升;但是从相对量上讲,战国时代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变法只有死路一条。变法则生死未卜。死路一条和生死未卜哪个更好一点呢?
由于杜挚也并没有给出变法的风险究竟有多大的定量分析,所以公孙鞅的论说相对合理,得到了孝公的支持。
结论:反对古法未必就应该谴责,遵循旧礼未必就值得赞赏。
孝公最后进行了总结。他依旧斤斤于自己最开始提出的会不会被老百姓反对的问题。他说:“愚民们所反对的事情,正是智者们应该去做的。变法究竟是生是死,公孙鞅啊,用你的行动去回答吧!”
记录人:聊公
我们来看甘、杜与公孙鞅的路线之争。是不是很眼熟很像当年周公与太公的齐鲁斗法?所不同的是,当年周公、太公一人一块试验田,而今天甘、杜只能跟公孙鞅在偏僻的秦国进行争论以定国策。
另一个区别,当年太公因民成俗,却颇有法家的风范;伯禽改革制度,大有儒家之面目。如今反过来了,主张因民成俗的甘、杜,乃是偏于儒家一派的;而主张大动干戈的公孙鞅,乃是当时最大的法家。怎么回事?
此一时,彼一时;此一地,彼一地。
我们来分析一下。所谓的改革制度,首先有目标之区分,其次有路径之区分。就目标而言,我们画上标签,有所谓道家型理想社会、儒家型理想社会、法家型理想社会等等,用公孙鞅的术语,就是帝道王道霸道。就路径而言,有激进、渐进之别,有建构、因循之分,还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等等。我们完全可以用一个因循的、渐进的办法来达到法家的目标,也完全可以用一个建构的、激进的办法来实现儒家的鹄的。所以当年周公对太公之佩服,不过是对其路径选择之佩服,对于其所设想的理想社会类型,未必是服膺的。
而今天,公孙鞅基于实际的考虑,首先与孝公达成默契——以法家理想社会类型:“霸道”为第一阶段的目标,选择的路径乃是激进建构式的。这些选择在当时而言都是最合适的,时势使然。
公孙鞅开始运用“法—术—势”的魔力了。在秦国这样一个积贫却未必积弱的国家,在西陲这样一片文化上落后东方国家近一百年的土地,公孙鞅变了一个名为“变法”的大型魔术。
公元前356年,见证奇迹的时刻。
旧制度与大变法
聊公很奢侈地把“商鞅变法”这幕中国法律史上的大戏分成三幕来演,这里播出的是第三幕。
公孙鞅在国都南门立了一根木头,发布命令: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金十镒。老百姓议论纷纷,觉得奇怪,没人动弹。大家快要作鸟兽散的时候,公孙鞅赏金五十。重赏之下必有莽夫,某甲在聊公的怂恿之下上去扛起木头,行至北门,当场获得赏金五十。
这是公孙鞅大型魔术之前的一个小戏法,开胃菜。但是请不要忽视这个小戏法。很多魔术必须有这样一个小戏法作为铺垫,比如魔术师首先要你看了这个戏法产生一个相应的思维定式,或者说被传达某种信息。而这样一个思维定式和信息,乃是他的后续表演所必须的。
徙木立信就是如此。在之后公孙鞅颁布新的法令时,大家纷纷坚信:政府说话算数。所以到后来,我们看《英雄》可以看到行动起来如臂使指的秦军,我们读《史记》可以读到陈胜吴广在失期之后的深深恐惧。因为他们都深深地相信:国家说话算数,令出必行。
其实我们来想想,“徙木”的把戏究竟起到一个什么作用?立信?笑话。哪有那么简单!
把一切虚假的幻觉都去掉,徙木的把戏只有一个作用:传达信号。传达这样一个信号:政府从今以后要开始讲信用了。不要忽视这个信号,这是一切法令得以贯彻的前提。另外也可见,国家失信可以严重到怎样一个程度!
短期之内信号只能用一次,治大国若烹小鲜。之后,国家需要通过大量的执法行为使民众感觉到政府的确在守信。潜移默化,文火慢炖。时间一长,国家的信用就立起来了。这就是“徙木立信”把戏的秘诀。公孙鞅欺骗了后人的感官。
所以当这个魔术被后人学去的时候,却失掉了它的精髓。学到了“信号”,而没有学到后续的步骤。这些信号首先告诉大家:我要开始严格执法了!法律下来,果真得到执行。一段时间以后,难免有违法的。由于种种原因,违法没有遭到惩处。违法受益,导致守法者也开始抱持所谓“侥幸”,以身试法。试验的结果是无恙,于是大家一起违法。一起违法的结果,是使政府认识到执法太松,便开始“严打”。被“严打”到的,只会自认晦气而并无半点悔过之心。
严打代替执法,逃罚代替守法,这就是后世蹩脚魔术师的悲哀。
好啦,小把戏所造就的思维定式已经暂时地成功植入秦人的头脑,公孙鞅有条不紊地逐节展开他的大型魔术。
在后来的《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一书中,聊公用托克维尔式的笔调讴歌道:
公元前356年,秦国人以任何人民所从未尝试的最大努力,将自己的命运断为两截,把过去与将来用一道鸿沟隔开。为此,他们百般警惕,唯恐把过去的东西带进他们的新天地:他们为自己制订了种种限制,要把自己塑造得与父辈迥异;他们不遗余力地要使自己面目一新。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话说某甲自从徙木赚了五十金,喜滋滋地回家,第二天一大早便跑到城门口来看有没有新的法令。等他到的时候,隔壁的王胡小D之类早已到了。某甲只好缩头缩脑地看。
自古中央头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今天的法令,有这样几条:
1.开阡陌封疆,废井田。
2.鼓励开荒。
3.家有二男以上必须分居。
某甲看了,便跑回去告诉妻儿。某甲只有一个儿子,而王胡有十二个儿子横行乡里,号称“十二生肖”。过去实行旧田制的时候,王胡家分到的地和某甲家一样大小。人口既多而土地有限,两家收的赋税也一样,则王胡家落到每个人头上的收成就少,老吃不饱饭。
后来王胡的八个儿子出去齐国做小买卖,从事工商业还偷税漏税,慢慢成了村里的大户,人称王百万,经常欺负某甲,就算打起架来都是某甲吃亏。
如今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就好啦。阡陌封疆,乃是田里纵横的田埂,规定了哪些地是哪一级贵族的。开阡陌封疆,就是把田里的田埂所标志的土地所有权情况废除掉,重新分配。按户口,每家一块相同大小的地。
另外,家有二男要分居。王胡家连王胡本人有十三个壮丁,就分拆成十三户小人家,分给十三块地。这样,全秦国上下,就都是规模相近的小家庭,负担就很平均了。这些田所有权都是你的,自己慢慢耕吧。想扩大自己家的势力不?玩命生男孩!
这是农业经济上的措施。至于要经商的,一律收重税。毕竟嘛,商人无祖国,四处跑来跑去,不好控制得很。王胡家的十二生肖,全部老老实实呆在自家一亩三分地上了。
这个措施的影响,使得秦国的老百姓格外牢固地钉在了自己的田上。战国末年,天下灾荒。别的国家老百姓四处乱窜,老秦人宁可饿死也不移动一步。随着秦国成为秦朝,这个变法的影响便成为天下性的影响,直到今天才开始有根基松动的迹象而引发了各种问题。
不得不承认,公孙鞅的变法,为后世的统治者省了多少心啊!
某甲欢欢喜喜领到地了以后,新法令下来了:统一度量衡。公孙鞅大人新造了一种后世称为“商鞅量”的事物,作为标准的量器。这种量器的问世及批量生产、应用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赋税的公平收取成为可能。定分止争,在权衡上得以实现。这种量器的铸造在当时如此普遍以至于有实物保存至今,收藏在上海的博物馆里。
更新的法令还在继续颁布:推行县制、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
原来某甲居住的,乃是一个邑。都乡邑聚,都是从原始社会的聚落演变而来的。人口渐渐的繁盛,就有了这些大小居民点,星罗棋布在秦国的地界。所谓都乡邑聚,也都是有说法的。都乃是有宗庙的行政单位,可能供着某位已经被秦国灭亡的小国先君,也可能供着目前受封的贵族的先君。邑,则可能是被封的贵族的地盘。至于乡聚,则相对偏野一点。总之,秦国一个国君之下,盘踞着大大小小的二级、三级封建单位。其他诸侯国更为严重,甚至于令不出国都。
公孙鞅的法令,将这些大小居民点就近合并为县,设置县令为县级最高行政长官,有自己的行政班子。这样一来,法令的贯彻就不必靠都邑里的小诸侯小大夫而靠直接听命于国君的县令县长了。
县这样的单位并非秦国的首创,但是把全国每一寸土地都归并到县的辖制之下,却是公孙鞅的创举。另外,秦国还把新打下来的或者新开辟的大片的荒地设置为郡,乃是比县低级的特别行政单位。后来郡的人口增多,才在面积辽阔的郡下面设置县来便于管理,结果郡倒成为了县的上一级单位了。
对最基层的管理,乃是设置什伍,十家为什,五家为伍。有一人犯罪,什伍连坐。这样就省了国家许多监察的力气,而把若干家人家的命运捆绑起来。
以上,已经从经济上和行政上废除了贵族世家们的命根子。最后的一刀,来自于封爵制度。
某甲一直在埋怨自家祖上不争气,几百辈子贫农。上溯到夏朝都是耕田的(再往上是打猎的)。这样一来,祖祖辈辈都只好以务农为业。几百辈子中间也出过几个智商达到140以上的神人,那又有什么用?顶多被人称为耕田达人而已。
现在好了,秦国实行二十等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在战场上杀一个敌人,长一点功勋值。长到相应的功勋值,授予相应的爵级。哪怕你是玉皇大帝的儿子,也不例外。全国除了秦国君主一职,再也没有世袭的位子。
苍天开眼,这是多么伟大的改革啊!一想到废除世袭的伟大创举,两千年之后,聊公依旧禁不住为之击节赞叹热泪盈眶呼商鞅万岁万万岁!
如今呼万岁的是老泪纵横的某甲。咱老某家终于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啦!
老百姓最需要的,其实真的只是个盼头。在制度层面赋予公平的机会,就是盼头。
废除世袭的伟大意义,怎么高估都不为过,我们后面还要细讲,先按下不表。
总之公孙鞅这次变法,唯一目标乃“农战”二字(其实农服务于战,唯一目标只有一个“战”字),而所有措施,都指向“废除世袭”。这些举措使得某甲这样的秦国百姓下田玩命干活上阵玩命杀敌,唯一的休闲活动就是生男孩子。
秦国变成了一架战争机器。一切改革都是妥协的结果,这句话在公孙鞅这里并不适用。如此纯粹彻底极端而理想化的改革,在历史上真的空前绝后。以至于后来的秦朝这样纯粹彻底极端而理想化的帝国,在历史上同样空前绝后。
这场改革为公孙鞅带来了国际声誉。错放公孙鞅来秦的魏国悔青了肠子,因为改革后的秦国把魏国打得落花流水。而这些胜利也为公孙鞅带来了商地的十五个食邑。现在开始,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称呼他为商鞅了。
除了以上措施而外,商鞅还办了两件极其高瞻远瞩的事情,显示了他对自己的变法的蓬勃信心和无比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