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燔诗书,二是迁都咸阳。
商鞅燔诗书,成为后世遭人指摘的一项弊政。这个法令的用意是什么呢?
禁止对法令的合理性进行讨论。
诗书,象征的乃是儒家的法理学。燔诗书,乃是以简单粗暴(毋庸讳言)的方式绝对地禁止对政府所颁法令进行法理学上的讨论,一切以实践的结果来说话。同时,这也完全禁绝了儒家“培养教化人民使之掌握执政的素养”的道路,与“民可与乐成,不可与虑始”的法家一贯主张相一致。
这项措施的原因,大约就是这些;而其利弊,我们在始皇焚书的时候再讨论。
迁都咸阳,则是商鞅对自己变法的信心的体现。赫鲁晓夫诋毁斯大林时说:“他是看着地球仪指挥斯大林格勒保卫战的。”商鞅大约的确是看着世界地图而非秦国地图选择秦国的新国都的。他把国都选在了咸阳。
毫无疑问,咸阳将成为第一个大帝国的首都,天下最繁盛富庶的运转中心!
变法的后话
终于有时间来聊一聊“意义”和“终极目标”这样一些在战国时代几乎绝无市场的话题了,而这在以“商鞅变法”为代表的一批战国变法中,是不被纳入考虑范围的。即使是在法家的理论著作中,也只不过被偶一提及。
在一个务实的年代,务虚往往没有市场。
聊公问商鞅:你变法的目的是什么?
商鞅说:富国强兵。
聊公又问:然后呢?
商鞅眼睛中闪出一丝冷峻的光,道:统一。
聊公重复:然后呢?
商鞅怔了一下,道:维持统一。
聊公锲而不舍:然后呢?
商鞅傻住了:然后?然后就好了呀。
聊公只好去问商鞅治下的一个黔首某甲:你这么奋勇杀敌干什么?
某甲一脸憧憬:立功升官!
聊公:立功升官了呢?
某甲:买田地,娶媳妇。
聊公:娶了媳妇呢?
某甲:生娃。
聊公:生了娃呢?
某甲脸上绽放出最甜蜜的表情:让娃去打仗,好升官买田地娶媳妇~
聊公去问当时的国际观察家某乙:天下恶乎定?
某乙:定于秦。
聊公:为何?
某乙:因为秦国强大。
聊公:没啦?
某乙:没啦。
进行完上面的三段对话,我们可以来分析商鞅变法的利弊了,还是从世袭制度的废除说起。
一种方式得以成为一个制度,首先说明其在一定社会背景下有着巨大的生命力和存在惯性,其次说明其曾在相当的范围内长期因袭运行。西周开始的封建的世袭制度即是如此。
血统和能力的斗争,在中国屡屡成为历史的主题。但是在历史的童蒙时期,这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交叉的。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不管你承不承认,先天的遗传因素,后天的家教培养,以及家族掌握的社会资源,都使得在中国历史的早期,世家子弟往往比奴隶人之子更加杰出。精英们集中于社会的上层,专门的才能技艺成为家族传承的法宝而不得在社会上普遍公开。世界上最稳定也最不公平的制度,莫过于世袭。
我们前面说到,西周封建世袭制度本身,给自己的灭亡种下了恶果。第一,随着上层精英生的孩子越来越多,而相应的高位则有限,许多龙种不得不沉沦为跳蚤,社会精英下沉;第二,随着时间的流逝,维系王族公卿之间的亲情纽带在实践中越来越松弛以至于在观念上都几乎不复存在,王室衰微,许多王室官员下岗流落民间成为后来的诸子百家,各自著书立说广招门徒,社会精英下沉。
经历了春秋战国,社会底层的精英越沉越多。当实力与其所具有的政治地位不相适应,并且没有合法的人才流动途径的时候,就是体制上的变法或者革命之时。
所以,战国列强开始了自己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对用人体制的改变。而最彻底的,莫过于秦国的商鞅变法。商鞅直接废除了除国君(及太子)之外任何人通过血统而非能力获取政治资源的一切通道。想当官?用军功说话。埋藏在民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之久的跻身上层社会的渴望一朝被释放,巨大的积极性汹涌地扑向敌国的军队。在他们眼里,这哪里是军队啊,分明是一个个只待拾取的首级,是可以换取良田高官厚爵的积分!
这才叫解放生产力。商鞅的本事,乃是将秦国变成了一架庞大的战争机器,并且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废的零部件。在对话中,商鞅那单纯的思虑和目标,某甲那炽烈的渴望和憧憬,某乙那纯粹的恐惧和判断,都可以说明这一切。这是自春秋以来不断重复打击而不至于亡国的战争以及战国以来动辄能灭亡人国的巨型战争,所带来的效率驱动型社会(注:赵鼎新先生在《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中的提法)发展的极致。
非常时期有非常策略。商鞅变法并不是什么开百代风气的寻常变法,而只是一种类似“战时共产主义”的非常策略。非常策略不能不加变通地直接运用于寻常时代,这是我们必须牢记的。
秦朝后来二世而亡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史实。首先起事的是一个叫陈胜的人,《史记》里有他的传。这个人喊起一句口号,叫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成为中国最经典的起义口号而流传至今。
陈胜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是,这句口号里面蕴藏了商鞅变法的失败之处和秦朝灭亡的全部玄机。
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口号很多,故弄玄虚者有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装神弄鬼者有之: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粗鄙而极具物质吸引力者有之:吃他娘,喝他娘,打开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但是水平最高,最直刺被反对王朝的软肋者,毫无疑问就是陈胜吴广这句: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口号,起码有这样几层意义:
1.字面上看,王侯将相并没有绝对神圣的血统天赋,而是人人当得的。
2.隐含的意思:和尚摸得,我摸不得?我也争他个王侯将相当一当!
3.再深层一点的:你凭什么当王侯将相?天下凭什么是你嬴家的天下?
一个一个来看。
对第一个问题的分析:
陈胜这厮生来就有反骨,他年轻时候的经典语录有这样几句——
苟富贵,无相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这样的话,早一百年,陈胜这样一个耕田的绝对说不了。是谁为陈胜(为代表的中国底层人民)完成了这样一次启蒙?
商鞅。以商鞅为代表的实行国家用人制度改革的法家。
废除世袭制度,等于昭告天下黎民:王侯将相,并无龙种,能者当之。所以陈胜这句口号,其实商鞅更有资格来喊。
是商鞅,给予了大家希望和机会。
结论1:以商鞅为代表的实行国家用人制度改革的法家,从制度上完成了对陈胜吴广们的政治启蒙。
对第二个问题的分析:
可是为什么陈胜吴广只是个戍卒而已呢?为什么后来反秦的天下英雄,都依旧埋没在社会底层而没有王侯将相之位呢?这是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也是商鞅变法或者说商鞅政治遗产的继承者的最大败笔——
废除了世袭制,却没有提出新的合理完善的用人制度。
考察商鞅变法的内容,对于选拔人才似乎只有一条规矩:立军功。不可否认,在战国时代,在秦朝还只是秦国的时候,这是一条符合时代脉搏的选拔途径。但是当秦国成为秦朝,天下已经无仗可打(至少打仗不再构成国家生活的主题)的时候,请问到底如何选拔人才呢?
考诸史书和出土秦简以及对“汉承秦制”的考察,秦朝大体上有这样几种方式:察举、征召和任子。征召,乃是官府听闻某人贤名而去请他做官;察举,乃是地方自下而上推荐人才;任子,则是一定级别的官员可以保举自己的子孙为官。
皇帝日理万机,所管辖的领土如此广大,以至于不可能亲自察见在野的人才。所以所谓察举征召,只能是由地方官吏来推荐人才,提供候选名单。其中可操作空间之大,以至于聊公几乎可以断言:秦朝只有“任子”这一种人才选拔方式,征召和察举都不过是变相的任子!
无论是秦朝政坛的嬴李蒙王冯几大家族,还是地方守令的世代相袭,都证明了绝对官僚化反世袭制度的秦朝,早已经陷入一个新的世家门阀掌握政权的危机之中!
先破后立,往往会有这样的情况:破掉的已经破掉,要立的还未立起。死去的纠缠着活着的,活着的无法摆脱死去的。
世袭不好,大家都知道。可是不世袭怎么办?能者居上,大家也都知道。可是什么样才是能者?
秦朝出土简文《为吏之道》中有所谓“为官五善”的考核标准:忠信敬上,清廉无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
我们来想一想,我们考公务员的时候也会看到一些选拔的标准和要求。哪些我们是要看的呢?对学历、专业、四六级、党员与否等等的要求。哪些我们是不看的呢?最上面的一排字: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拥护领导、遵守法律等等。这些是所谓“虚要求”。谁会认为自己不符合?
秦朝的选拔官吏标准,就是这些谁都认为自己符合的虚要求,没有量化的标准,没有具体的考核办法。
从而,在这样的时代,官员们“任子”的时候连笔试面试这样的走过场式的限制都不受。陈胜吴广刘邦项羽萧何曹参们只好憋屈在社会的底层,暗无天日。
结论2:没有合理完善的人才选拔考核制度,乃是商鞅及其政治遗产继承人的大败笔。
对第三个问题的分析:
前面说过,商鞅为陈胜完成了第一个政治启蒙:将相没种,能者居之。那么秦朝的统一自然为陈胜完成了第二个政治启蒙:皇帝也没种,力者居之。
凭什么是你嬴家坐天下?老问题,政权建立的合理性依据。以前的周公遇到过这个问题,他的解决是:以德配天,有德者居天下。现在呢?春秋战国无数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有德者往往败身亡国,而虎狼之秦反而可以一统天下。靠的什么?“力”而已。既然如此,比拳头硬就使得游戏规则简单多了。我陈胜也有力,自然也可以争个天下来坐坐。
事实上,秦朝也对自己政权的合理性依据进行过一定的包装,用的是“五德终始说”,相生相克。这个学说,乃是对周公“以德配天”说的发展乃至颠覆。在这里,“德”没有唯一的标准,没有某个确定不移的最高价值,而是有五个不同类型的“德”,谈不上谁高谁低,总之相生相克。虞土、夏木、殷金、周火,下一个该是“水德”,所以秦朝崇尚水德和黑色,重刑杀。
这种政权合理性依据的缺陷乃在于,为自己预先埋伏了掘墓人。在埋葬别的王朝的时候用的痛快:只需要说我是正好能克你的“X德”的代言人就可以了,然后捏造一些传说,改变一下自己对颜色的爱好。然而当别人要反对你的时候呢?你只有一个办法:努力否认对手并不是要出现的那个X德的代言人。好,理论上打个平手只好用武力说话,还是拼拳头。
这个办法要靠董仲舒去完善,何况秦朝也并不很拿这当回事。商鞅早就建立了“任功不任善”的用人标准,因为“功”是可以量化的,而“善”比较说不清楚,会使人生争心。同样,在坐天下的问题上,也只可能是“尚力不尚德”,谁牛X谁上。
但是,世无商鞅,谁来保障你永远强大?
而后世则不一样,你看被逼急了的许多草寇大盗,都是只反奸臣不反皇帝;而就算被时势推着到了那个位置,也要演一出禅让或者黄袍加身的老戏,作为必须走的过场。
结论3:政权建立的合理性依据(即官方哲学的选择)的失败,是秦朝速亡的一大原因。
总而言之一句话,同样一个问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问秦朝,秦朝会甩手给你一个嘴巴,叫你少废话还想不想活了;问汉朝,汉朝会拉起你的手,坐下,语重心长地给你唠上半天,告诉你他的种在哪里。
所以秦朝速亡,而汉朝赖活着。
不过这些都是商鞅百年以后的事情。眼下,商鞅马上就要百年了。
商鞅曾经在执法中割掉过太子师傅的鼻子,得罪太子。秦孝公一老掉,太子即位,商鞅自然就到了灭亡的一天。
首先是太子的师傅告商鞅谋反,即阴谋颠覆政府罪。这是中国自古以来便列在刑法分则第一条并且随意性最大的罪名。请注意谋反和造反的区别。谋反有个“谋”字,即预谋。既然是预谋,便不需要什么十分确凿的证据了。偶尔说错句话,做错个动作,甚至露出个不正确的表情(面有反意),便足以构成此罪。
这里我们来注意个刑法上的概念辨析:犯罪预备和犯意表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实施的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比如准备杀人工具等。犯意表示,是指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比如扬言杀人等。刑法学上公认的,犯罪预备在许多情况下已经构成犯罪,而犯意表示则不构成犯罪。
好了,我们来看。同样的,谋反完全可以构成一个罪名,但必须是着手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比如聚集军队、私造龙袍等等,起码要这样吧?但是在中国,很多情况下在涉及这一罪名时,就把犯罪预备和犯意表示混淆了,一律算作预备。甚至在后世登峰造极,连犯意都没有表示出来,也算谋反(腹诽)。
商鞅现在就被人状告谋反。他是用法的老祖宗,自然知道狱吏的本事,所以并不申辩,直接逃跑。一位先秦大法家,对法律的见解如此,联系苏格拉底之死,不免令人心寒。
然后如大家知道的,商鞅走投无路,连投宿旅店都因没有证件擅自收留怕商君怪罪而被拒之门外。商鞅长叹一声:为法之弊,一至此乎?为法之弊是什么呢?是不应该搞成人人平等而自断后路吗?是为法太酷烈而遭到报应吗?还是法律仍不甚严密而被奸邪小人钻了空子呢?无论如何,反正真的是叹得非常悲凉了。
商鞅最后的下场,乃是被擒拿归案,车裂在咸阳闹市。在西北阳光的照耀下,断裂的肢体,一截一截地兀自滴着血,在地上拖出一个刺眼的不规则图形。
商鞅死而秦用其法,为后世开了一个好头:客观技术性的法律,不因主观立场性的政策的改变而改变。
商鞅,这个先秦最寂寞的思想家,不去和其他思想家一般凑在齐国喧嚣而盛极一时的稷下学宫,只身深入西北这片文化的沙漠,以一己之力开创了一个时代的传奇。这样的独行精神,无愧“西毒”之名。千百年后,仍有另一位铁血宰相观看《商鞅》话剧而不觉潸然泪下。聊公愿意改编电视剧《三国演义》的一段插曲来作为对这位独行者的祭奠:
说什么咸阳春深,
全不晓天意人心?
拜相台反成了断头台,
帝王梦何处寻?
远离了富贵繁嚣地,
深入了龙争虎斗门,
辜负了锦绣年华,
错过了豆蔻青春,
为报答孝公大义深恩,
拼舍这如花似玉身!
从今后,再不见你的身影,
也再不闻你的声音!
商鞅已随着那清风去,
化作了一片白云。
我们曾经有过选择
从商鞅开始,秦国出现了一个很有特色的用人现象。
从楼缓、魏冉、范雎、蔡泽到吕不韦,谁有灵感谁上台,谁灵感用完了谁滚蛋。上台时候都是一出出布衣宰相的传奇,下台时候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一方面,我们又要怪商鞅用人制度上没有设计好导致如此不稳定的情况出现(当然,这种不稳定在当时对秦国而言是好事情);另一方面,这种用人方式也显示出秦国的蓬勃朝气,长久下来自然也就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制度,或曰“活法”。
在这样一种用人制度下,吕不韦达到了前任们未曾达到的成就巅峰,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再蹩脚的国际观察家也发现了这一点,一个空前的大帝国即将诞生了。吕不韦信心满满地想成为这个大帝国的首任宰相甚至国父。这真是一项前无古人且挑战性无比巨大的工作啊!我能胜任如此荣誉吗?吕不韦经常这样甜蜜地忧愁着。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曾为这样的问题而思考得兴奋不已:这个空前的大帝国,应该怎么统治?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君主该是个什么角色?宰相呢?这个帝国建立的合法性依据又何在?应该采取一套什么样的官方哲学?
所以吕不韦在自己的任期干的最后一件大事,乃是汇集天下文化精英,耗多年之功,写成了一部未来大帝国的施政纲领。
如果未来的这个大帝国真的要有一部施政纲领,聊公觉得也唯有此书有此资格了。这部后来流产的施政纲领,就是《吕氏春秋》。由于一些原因,这部旷世奇书并没有得到法律史界的应有重视;它给后世的影响仅仅是告诉大家:我们曾经有过选择。
提供这种选择的吕不韦站在窗前。夜凉如水,而他的心再一次因为灼热的思考而激动地睡不着了。嬴政啊嬴政,你可知道我会集天下精英编造此书的苦心么?
“当然知道。”
吕不韦大吃一惊,回头见一人正端坐在自己的案前,信手翻看今天刚送交上来的几篇《吕氏春秋》。吕不韦喝问:“你是何人?胆敢夜闯相府!你……你是怎么进来的?”
那人微微一笑,神态潇洒:“在下聊公。”
吕不韦松了口气,道:“近来听说有个妖道,经常穿越历史做些莫名其妙之事,却并不伤人性命,原来就是你啊。”
聊公道:“第一,道教还没产生,所以你的妖道这句台词是个BUG;第二,在下所做并非莫名其妙之事。”
吕不韦说:“你刚才说知道我的苦心,试道来。”边说边面露杀机。
聊公镇定自若,哈哈大笑:“这有何难?秦国一向是文化沙漠,被有文化的看不起。所以你找来三千写手,想写出一部足以令山东六国刮目相看的文化巨著呗。”
吕不韦松了口气,道:“说得好。”
聊公道:“不过你这书可有一个致命弱点。你想汇总春秋战国以来所有的思想流派之精华,集轴心时代之大成。可惜啊可惜,你的这部书将来被《汉书》归类为‘杂家’。思想的堆砌,终究不能代替思想的原创啊!”
吕不韦笑道:“阁下谬矣!岂不见《吕氏春秋·用众篇》之譬喻乎?天下没有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何哉?”
聊公曰:“染的。”
吕不韦摇头道:“君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取之众白、集腋成裘故也。”
聊公道:“那你这书有啥特色也哉?”
吕不韦被激起兴趣,说:“特色太多了。从何说起呢?对了,目录!你先看目录!”
聊公翻看《吕氏春秋》的目录,却见共分十二纪、八览、六论。吕不韦说:“十二纪乃是全书精华,八览六论是对纪的补充和发挥。你看纪,看纪!”
聊公不耐烦:“知道了啦,你不要动手帮人家翻,人家又不是不会看!”
十二纪又分春夏秋冬四部,每部分孟仲季三纪。如首三纪为孟春纪、仲春纪、季春纪,类推。聊公把竹简扔到一边:“这种目录,贴到论坛上去要不了两天就完全沉掉了!”
吕不韦一个侧扑接住竹简,爱惜地抱在手里:“你不理解我的苦心啊!你看,我这个目录,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多么精美的目录设计啊!”
聊公鄙视地说:“土包子。无非就是天人感应嘛,你这个东西在秦国行不通,你努把力活到汉朝也许还有些市场。”
吕不韦:“?”
聊公:“好吧,你说说还有什么别的特色?”
吕不韦说:“好吧,我让你看看《吕氏春秋》实质内容上的过人之处。第一,军事思想。我们都知道,天下是要统一的。所以有些所谓非攻啊,救守啊之类我们不要考虑。那么统一有三个办法,我们先看A方案。”
吕不韦一按遥控器,墙壁上出现画面:秦国不断地增强自己的道德修为,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威望。很多小国家自然地被道德力感染而来投奔秦国。经过几百年道德力的感染,秦国的版图蚕食了山东六国。
吕不韦:“这是孟子的办法,以德服人。你再看方案二。”
再一按遥控器,墙壁上出现《英雄》中的画面:秦国的士兵喊着“风!风!风!”遮天蔽日飞蝗般的箭射向一个个城池,插在无辜老百姓的身上。鲜血横流,最终流出四个大字——虎狼之秦。
吕不韦:“这是秦国的一贯风格。那么,我们能不能采取一个折中的办法呢?这就是《吕氏春秋》旗帜鲜明原创性提出的‘义兵说’!你看!”
墙壁上出现新的画面,并不断切换。画面一:秦国军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齐步迈进邯郸,邯郸的百姓泪流满面夹道欢迎,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画面二:魏国的百姓早上醒来,发现秦国的战士们都和衣睡在街头巷尾,身上沾满了露水。画面三:齐国一个大妈发现在一位秦国战士刚吃完饭的碗底下压了五个铜板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秦国的军队绝不会收人民一针一线。齐国大妈捏着纸条望着秦国战士远去的身影,眼睛湿润了。
吕不韦哈哈大笑:“这是我最近拍的宣传片。我的所谓‘义兵说’,就是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攻打一国,只有两个目的,一是诛暴君,二是利黔首。军队进入敌国,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屋室,不赶六畜。而且我们主张缴枪不杀,优待俘虏。凡是来归顺的,以家听者禄之以家,以国听者禄之以国,选其贤良而尊之。这样一来,我们秦国军队‘虎狼’的臭名声就不会再有了,我们是‘义兵’!是要解放全中国的‘义兵’!”
聊公说:“有点意思。那统一以后怎么治理这个国家呢?”
吕不韦眼睛里冒出异样的神采:“多建封!”
聊公:“这是向西周封建制的反动啊!地主阶级要搞郡县制,这才是进步的!”
吕不韦嗤之以鼻,道:“无论从历史经验、从实际效益、从具体国情、还是从理论上看,新的帝国都只能以制度化的封邑和郡县制并行,充分赋予地方权力,国家结构多元一体,才能有良好的治理。你看,在你生活的那个时代,世界上疆域辽阔的国家,还有谁采用中央集权的单一制?”
聊公自豪地说:“中国!”
吕不韦道:“多建封,乃是一种比较能够防止一种势力独大的国家结构——这种势力包括行政、经济和思想上的。你看西周建立的王朝,国祚绵延八百年之久。即便在王室衰微的情况下,地方经济、思想依旧发达,正是封建制的好处啊!”
聊公反驳:“可是后来战乱不已,国家分裂。”
吕不韦:“对。但是我们对于一种制度,应该采取这样的态度:看它可不可以被修正从而避免它所带来的弊端;如果不行,再不得已地推翻它。西周封建制度的最大问题,在于封国势力太大太独立,而中央太弱,且经济上完全依赖地方。所以我所设想的,乃是郡国并行,以拱卫统一王朝。我下面给你分析中央集权和封建制的优劣:
一、封建制有利于因地制宜。中央集权必然以国家利益为至尊,封建制下,则各国以自己的利益为上。各国相争,则相互制衡,有中央可以进行宏观的调控;中央至尊,则必会牺牲地方利益,导致区域间不均衡发展。
二、封建制有利于缩短权力链。中央集权制固然有利于你所谓的统一,但是统一并非终极目标,终极目标乃是国家的治理。以统一而压倒多样,乃是不利的。单一制下,中央固然可以有一个强大的权力,但是这样强大的权力行到地方,强弩之末还剩多少威力呢?而封建制下,诸侯直接对地方实施治理,则成效显著得多。
三、封建制有利于保持文化多样化,利益格局多元化。中央集权一个内在要求乃是同一天下之义。而封建制呢,则可以保持文化多样化,所谓‘博义’也;可以保持利益多元化,所谓‘博利’也。义博利博则无敌。怎么样?”
聊公沉吟。
吕不韦继续道:“今天我给你掏心窝子吧。况且天下之道,乃是一个‘公’字。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是要天子以利天下也。所以尧舜贤主,皆以贤者为后,不肯与子孙。这不是恶其子孙,也不是沽名钓誉,而是返其实也。什么实呢?天下之利的大公也!”
聊公吃了一惊,道:“难道你反对君主的世袭制?”
吕不韦一声长叹:“当今之世,废除君主世袭已不可能,毕竟君主乃是统一的象征。但是君主要有自己的几点品德。第一,勿骄、虚静。不要自以为是,多所作为。第二,听谏。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土、武有戒慎之鞀。今上也应该建立相应的谏议机制,立辅弼、设师保,所以举过也。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
吕不韦看看四下没人,乃轻声道:“托于贤。”
聊公说:“选贤任能不是什么新鲜学说。”
吕不韦道:“不是选贤任能,是全盘托于贤。绝江河者托于船,致远者托于骥,霸王者托于贤。”
聊公说:“哦,这样啊。那么敢问托给哪个贤呢?”
吕不韦道:“相。相者,百官之长也。相,是公众认可的;亲戚、爱臣之流,则是私安的。以私胜公,乃衰国之政。你看,齐桓公的时候,不管手下有什么事来请示,他都说:‘去请示仲父。’别人说:‘一则仲父二则仲父,做国君太容易啦!’齐桓公说:‘我没得到仲父的时候,做国君难;得到仲父,做国君就容易了。’这就是一名优秀人君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啊!”
聊公说:“你这套东西好是好,可是与当前秦国的体制格格不入啊。”
吕不韦哈哈大笑:“你学过刻舟求剑的故事没?该故事出自《吕氏春秋·察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法律同样如此。治国无法则乱,守法弗变则悖。世易时称,变法宜矣!”
聊公想了想,说:“最后一个问题,老百姓认不认可哦?”
吕不韦道:“这个简单,我自有办法。”
聊公见吕不韦主意已决,而且夜已经深了,遂不再叨扰,起身告辞。回来以后,聊公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起身秉烛读《史记》,读到这样几段:
1.年幼的嬴政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
2.吕不韦将《吕氏春秋》悬挂国门,曰:有能改一个字的,悬赏千金。结果无人去改。
3.吕不韦公布《吕氏春秋》仅仅两年,嬴政成年,罢免吕不韦的相国之位。又过两年,吕不韦饮鸩自杀。
4.吕不韦死后十四年,嬴政统一六国,建立大秦帝国。
秦朝御前会议与政府保姆论
《吕氏春秋》与《韩非子》的争宠,以失败而告终。吕氏纲领流产了,历史在继续行进。天下并没有像孟子设想的那样,由不嗜杀人者来统一,吕不韦的义兵说也最终没有派上用场。文化沙漠秦国,以铁和血完成了对文化昌盛的六国的兼并。不论大家愿不愿意,一个崭新而空前的帝国出现在古老的华夏大地上。
建国者们集聚在咸阳,参加秦朝统一以来第一次重要会议。与会者有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当然还有主持会议的嬴政和旁听的聊公。
会议的议题,包括这样几个:
1.元首制度和相应细节问题。
2.国家结构形式。
元首制度,其实没有什么好讨论的,基本上已经确定了。真正讨论的乃是一些细节问题。大臣们说:“天皇地皇泰皇乃是最尊贵的称号,而三者中又以泰皇最贵。所以请大王称泰皇。”嬴政不满意,说:“把泰字去了,加上个帝字,以表示德盖三皇功高五帝。”大臣们说:“皇上圣明!”其余的细节包括皇帝自称“朕”,命曰制,令曰诏,皇帝的父亲为太上皇等等。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太上皇自然就是嬴政的死鬼老爹庄襄王。同时,嬴政又废除了谥法制度。谥法制度,乃是在君主死后臣下们根据君主一生的品行采取一到两个字为君主一生盖棺论定的制度。谥法制度的废除,宣告了君主权威的至高无上。
这样一来,嬴政就自号始皇,而后代以二世三世记数法来标志,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顺便提句,既然泰皇比天皇尊贵,而皇帝又比泰皇尊贵,那么中国的皇帝就比日本的天皇尊贵了两个档次啦。一句意淫,会议继续。
真正重要的议题,乃是关于国家结构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的老话题:封建与郡县之争。
这次的争论,不是《吕氏春秋》那样自己私下写的纲领,而是真正将要决定帝国组织形式的讨论。
丞相王绾提出的意见是分封皇室子弟到边疆不稳定地区为诸侯,以镇守一方。廷尉李斯表示反对。他主要反驳了王的稳定论,他说:周王朝大封子弟为诸侯,最后关系一疏远,还不是反目成仇,周王都制止不了。所以搞封建制不是稳定之道。
秦始皇出来给出了结论:封建,乃是取乱之道。天下初定,不宜立国树兵,廷尉的意见可取。于是废封建而行郡县。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王绾的主张并非绝对的封建,而是郡国并行制。秦始皇和李廷尉根据历史发展至此的经验,决定采取纯粹的郡县制。这才是争论的焦点所在。
其实,纯粹的郡县制和纯粹的封建制之外,还有两条道路:其一,乃是将天下分封出去,然后每国之下设置郡县而不再分封大夫和士;其二,乃是郡国并行,即划出若干特别的行政区域,作为子弟或功臣分封的国,实行局部的区域自治。纯粹的封建制已经被周朝的历史证明是有问题的,而第一种混合制的确是取祸之道,王绾在这里主张的正是第二种混合制,即郡国并行。
秦始皇和李斯的历史经验,乃是看到的春秋战国以来的历史趋势,即各国都采取郡县制,而采取郡县制最彻底的秦国取得了天下。所以他们以为,纯粹的郡县制乃是效率最高的行政制度。
一个要害在这里:他们看到的,乃是秦国或其他六国的经验,而非天下的经验。也就是说,在每个“国家”里采取郡县制的确效率最高,但是在“天下”采取郡县制呢?也就是如群臣拍马屁时说的“以海内为郡县”的时候呢?
问题出来了:疆域和人口发生了变化。按照柏拉图的理念,“原子”(即组成事物的要素)发生变化,才会改变事物的性质,而“大小”的改变,对事物性质并无影响。果然是这样吗?从秦国到秦朝的变化,以及李斯们没有与地俱扩的理念,将给出我们答案。
从秦国到秦朝的一个变化,乃是疆域辽阔了。郡县制,讲究的是效率,上传下达。中央给地方布置任务,地方负责执行。以前秦国一点点大的地方,自然可以有效地实现治理。但是秦朝统一的速度太快,以至于还没有感觉到这种制度有什么不适应。于是,以海内为郡县,法令的下达便需要经过许多中间环节,跨越巨大的疆域,经历很长的时间,精神和实质很难保证不发生走样。
更何况,这里面还有一个法律文化的问题。秦国的法律文化肯定与六国不同。秦国经历了商鞅的徙木立信,以及后来无数令行禁止的训练,才具备了比较普遍的严格遵守和执行法令的意识。六国呢?恐怕没有这样一个文化心理。
问题自然就会出现了。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再来回顾王绾和李斯之争,我们恐怕不会轻易地给出结论了。毕竟,我们的目的恐怕不仅仅是“统一”,更不是“同一”。
封建与郡县之争,在秦朝已经统一的情况下,还出现了一次反复。这次反复的结果,不是对两种制度的再抉择,而是另一次一直被我们视作灾难性后果的结局。
秦始皇三十四年,嬴政置酒咸阳宫。齐人淳于越提出:
臣闻之,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支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辅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淳于越乃是儒家的人。儒家在秦朝不得势,淳于越必然怀念可以四处游说而劝君主使用本派学说的春秋战国,所以劝秦始皇恢复封建。他的目的,乃是《吕氏春秋》中的“义博”二字,即文化多元化。当然,这只是第一步的目的。不占统治地位的学说自然希望文化多元化,便仿佛不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希望世界多极化一般。
秦始皇命当时已是丞相的李斯评议这个提议。李斯评议的结果如此重要,以至于聊公不得不将其全文摘录在下面:
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
这个,便是李斯的上书内容。这里讨论了一个“私学”与“法令”的关系。就我们今天来看,乃是“法学”与“国法”的关系。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形成了众多流派,也形成了议政议法的风气。李斯认为,这些流派对国法的评论,也就是对“国法”背后的合理性的探讨,严重损害了国法的权威,使之难以得到执行。他们对国法的议论,会使不懂事的“黔首”也会只执行有利于自己的国法,而对不利于自己的国法发出“安提戈捏之怨”:
“我并不认为你的命令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于你,一个凡人,竟敢僭越诸神不成文的且永恒不衰的法。不是今天,也非昨天,它们永远存在,没有人知道它们在时间上的起源!”
民智未开,不可多兴异说,因为黔首不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这就是李斯的想法。他提出的解决之道是:“焚书”。
我们读一些经典著作,可以被那些上古时代的作者们天真和偏激到极端的想法所震撼。比如柏拉图所建立的理想国,比如老子所设想的小国寡民。哲学家们往往会想到一些非常简单而极端的方法来解决一些人世间最最复杂的问题。
李斯现在居然要采取一种哲学式的办法,来解决现实的问题。聊公作为一位爱书之人,作为中国的脊梁,决不能坐视不管,于是挺身而出,为民请命。
聊公面对李斯的无上淫威,凛然不惧,面斥道:“你这是愚民政策!”
李斯笑道:“岂会是愚民?我这是为老百姓好。民智未开,异说若兴,则国乱矣。国乱则民遭殃。百姓短视,政府可不能短视,所以我是为百姓好。”
聊公怒道:“老百姓有思想的自由,有读书的权利,你把这些非法剥夺了!”
李斯轻叹口气:“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骂我专制。打个极端的比方,如果老百姓要读淫秽书刊,你作为政府也不禁止吗?打你是为你好,这叫父爱主义。”
聊公骂道:“你看看人家西方,开明自由。我们国家两千多年的专制黑暗都是从你这里开始的!”
李斯:“人类的幼年同样幼稚,而中西方的大哲也有着相似的远见。你没看过《理想国》吧?苏格拉底建立好这个最正义的城邦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删改流传已久的《荷马史诗》。他说:‘即使这些事情是真的,我认为也不应该随便讲给天真单纯的年轻人听。如果非讲不可的话,也只能许可极少数人听。’”
聊公:“可是你连极少数人都不允许他们看书,你破坏祖国优秀传统文化!”
李斯:“没有没有。我的命令里说得清清楚楚,所有书籍都上交朝廷保管,进行备份;民间私藏的才予以焚毁。怎么会破坏传统文化呢?了不起算是毁坏一些文物罢了。何况,这道命令的目的并非禁止百姓看书,而是禁止百姓评议法政。你看,我们规定偶语诗书的,弃市;而私藏禁书的,不过黥为城旦罢了,也就是服服劳役。孰轻孰重,法令目的何在,一目了然了吧?”
聊公无语,想了想,又问:“人民应当有自主决定自己前途的权利。自作自受,乃是民主制度的精髓。”
李斯:“所以我们反对在人类的幼年实行民主。比如一个婴儿刚学会爬,我们对他放任不管,说:‘他有自主决定自己前途的权利。’眼看着他爬上大街要被马车轧了,也绝不能管,否则便是剥夺他爬的权利,这合适吗?所以我们要请保姆来照管婴儿,必要的时候剥夺他一些所谓‘权利’,为的是让他更好的生存。这不是不让他自主决定自己的前途,而是他还根本不会自主决定自己的前途。我们政府同样如此,担任黔首的保姆。始皇帝英明神武,为天下第一人,所以由他代理人民本身来进行抉择。等十世百世乃至千世万世之后,人民有能力了,我们自然会逐渐开放宫廷的图书馆,会逐渐还政于民。”
聊公隐约觉得有些不妥,但又说不出来,只好闭嘴。冬天的白昼格外短,刚看过曙光,暮色就降临了。聊公步出相府,满目都是秦朝的国色:一片漆黑。聊公思忖着自由与秩序这对冤家,始终没个头绪,心头有些烦闷,便胡乱凑了几句诗:
这是一潭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问渠哪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秦朝的N种死法
聊到现在,有个概念不得不予说明了。这就是“法治”。关于“法治”的最经典定义,自然是亚里士多德氏的“良法得到普遍遵守”。不过作为一个热衷分析并且倾向于实证法学的学者,聊公始终认为没有必要是“良法”得到普遍遵循。任何统治者都会标榜自己的法是良法。明知是恶法而倡言必须遵循只能是法学家的空想,实践中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
所以我们不妨把这个概念分解开:我们固然希望这法是一部良法,但“法治”仅指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描述的是一种法律适用的状况。当然也有“法制”这样一个词,似乎可以用来表示这样一个状况。但是这个词似乎又倾向于静态了,没有“实施”之义。
好啦,界定完这个概念,聊公才可以继续说下面这样的话:在中国历史上,秦朝是最厉行法治主义的。而关于这样一个朝代,其法律体系和运行状况自然受到法律史学界的青睐。关于这方面的高头讲章委实不少,水平高的也不乏。那么聊公这里便不再罗嗦,而是带领大家来玩一个关于秦朝法律的RPG(角色扮演类)游戏。
主意已定,奈何还缺少位主人公。此事难不倒聊公。但见聊公抬起手来,飞击键盘,打出“张三”两字,一位英明神武的主人公就此诞生……
聊公刚创造完张三,发现一个黔首眼泪汪汪地站在旁边。聊公看着面熟,问道:“你贵姓?”黔首眼泪汪汪地说:“某甲……”聊公恍然大悟,便要把张三抹杀。张三不服,力争。聊公没法,只好使个障眼法,将两人都投入秦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