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价值准备累计金额
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大小的因素
(1)固定资产原价,即固定资产的成本。
(2)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一)折旧的空间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注意:
(1)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2) 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二)折旧的时间范围:
企业在具体计提折旧时,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三)确定折旧范围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1)已达到预定可适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3)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2)工作量法
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应特别注意,其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各年初尚可使用年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各年数之和×100%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法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
当月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
=上月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
借:制造费用 (车间设备、厂房的折旧)
管理费用 (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
销售费用 (专设销售机构固定资产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 (经营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