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4000多年人类历史里,埃及金字塔始终保持着“最伟大的建筑”的纪录,但“二战”后这些伟大的领袖一上台,金字塔的纪录瞬间被淹没了,大家纷纷盖出不计其数的伟大建筑,建筑史上的纪录不断被打破。比如世界上最大的凯旋门,不再是巴黎的凯旋门,而是平壤的凯旋门,当然,世界上最大的烂尾楼可能也是位于平壤的柳京饭店。
齐奥塞斯库同志当仁不让,也开始破土动工,建出大量的伟大建筑,其中最伟大的一座叫作共和国宫,一共耗费了100多万吨的大理石,3500吨的水晶。众所周知,罗马尼亚只不过是一个弹丸小国,在东欧经互会里,罗马尼亚属于穷国,经济互助委员会里的东德、波兰和捷克等国,都比罗马尼亚发达。就是在这么穷的一个国家里,齐奥塞斯库同志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就为了满足他不断膨胀的虚荣心。老百姓被搞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原本,齐奥塞斯库夫妇穷奢极欲,把所有王宫和国宝都占为己有,老百姓也没什么意见,毕竟那皇宫本来也不是老百姓能进去的地方,而且也不影响老百姓吃饭,但现在为了修建伟大的建筑,齐奥塞斯库在全国竭尽所能地征集人力、物力和财力,民怨开始沸腾了。
网友问齐奥塞斯库夫妇为什么招人恨,就是因为从修建这些伟大的建筑开始,罗马尼亚被搞得民不聊生。恰好这时候发生了东欧剧变,罗马尼亚第一个爆发了革命,直接把齐奥塞斯库夫妇俩都枪毙了。那时候已经有电视直播了,大家都在看电视上的转播。在罗马尼亚的首都布加勒斯特,齐奥赛斯特夫妇有很多的内卫部队,即便夫妇俩已经失去了民众支持,他们的内卫部队还是忠于他们的,当人民群众把宫殿围起来的时候,内卫还从阳台上朝群众开枪,直到齐奥塞斯库夫妇被枪毙了,这些内卫才散了。当然了,对国家头号领导人执行枪决,还是要走一个正规的法律程序的,这个我就不细讲了,反正所谓的法律程序,其实也不怎么合法。因为齐奥塞斯库夫妇失去了民心,人民都恨他们,人民都想要他们死。这夫妇俩被抓捕之前还曾经藏在农民的家里,结果农民都不用暗地里出卖他们,而是直接站出来把他们俩举报了,说齐奥塞斯库夫妇在我们家藏着呢,然后就赶紧抓起来,随便审问一下走个程序,很快就拉出去直接枪毙了。
枪毙齐奥塞斯库夫妇的过程也很仓促。在这之前,谁也没看过枪毙这么重要的人物的过程,所以当时准备了摄影机,准备把枪毙齐奥赛斯库夫妇的过程拍下来。这样,那些忠于他们的内卫队和特务才会彻底缴械投降。没想到审判的过程非常迅速,审判完毕就直接把夫妇俩拉出去了,没等摄影记者扛起机器跟出去,这边枪声已经响起了。原来,是齐奥塞斯库的老婆突然质问押送她的一个士兵,你怎么能对我们开枪呢?我就像是你们的母亲一样对待你们!那小兵又不是文绉绉的知识分子,当场掷地有声地回答,就是你们害了我的祖国母亲!说完,没等行刑官跑来下令,也没等摄影记者架好机器,后面还有一堆军官在那儿慢腾腾地溜达着,这个押送的小兵直接就把枪举起来开枪了。这个小兵家里可能受过齐奥塞斯库夫妇的迫害,所以十分痛恨这对穷奢极欲的夫妇,这个小兵一带头开枪,旁边的小兵也像听到了命令似的举起枪,旁边两个监刑的军官一看,小兵都开枪了,我们俩也不能落后。于是,在没有任何命令和任何拍摄的情况下,四个人一阵乱枪把齐奥塞斯库夫妇打死了。由此可见这夫妇俩有多招人恨。摄影记者心急火燎地赶过来的时候,齐奥塞斯库夫妇已经死了,没办法,只好拍了几张尸体的照片。
问题二:塔利班的事情怎么解决?阿富汗的未来走势如何?
有一个名叫“不死小鬼”的网友问了两个问题:塔利班的事情到底怎么解决?阿富汗未来的走势如何?
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是有关阿富汗这个国家,它是全世界最难缠、最顽强的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太厉害了,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早在它还不是一个国家的时候,就已经很厉害了,后来成为一个国家之后,就更不得了了,而且它从来没有被任何国家真正征服过。前去征服阿富汗的,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且这些国家在试图征服阿富汗的时候,也是整个国家的最强盛时期,但这些国家就算能征服全世界,却唯独征服不了阿富汗。
大英帝国最强盛的时候,仅派出千八百人就迫使东方最强大的大清帝国签城下之盟。有些历史资料中记载,大清帝国一共打死了几十名大英帝国的征服者,但事实上我估计咱们连几十名英国人都没打死。总之,大英帝国打败大清帝国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但它无论如何也征服不了阿富汗,大英帝国打阿富汗所投入的精力,比打我们时多多了,但是怎么也打不下来。最后大英帝国自己说,谁也不要再去试图征服阿富汗了。
冷战期间,苏联在最高峰的时候,军事实力实际上已经超过了美国加整个北约,是整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我不敢说大英帝国的崩溃跟入侵阿富汗有关,但苏联最后的解体肯定跟入侵阿富汗有关。从1979年开始,苏联开始入侵阿富汗,然后就深陷在阿富汗的泥潭中,整个苏联军队的士气低落,民穷财尽,打到毛干鸟净,一连打了十年,到了最后,首都莫斯科的人民已经连面包都吃不上了,还是没能把阿富汗打下来。
阿富汗的游击队太厉害了,苏联的军队对他们狂轰滥炸,他们就深藏进山谷里。后来苏联用MI-24武装直升运输机运输武器和士兵,恨不得在一架直升机里装上一个班的步兵,源源不断地派兵到阿富汗。结果阿富汗的游击队也想出一个办法,反正苏联人是从天上来,我阿富汗的游击队躲在山谷里深藏着不出来,你要是降落在山谷里,我就跑到山顶上,从上面往下打你,我在高你在低,地形我也比你熟,我就算朝你扔砖头你都受不了。最重要的是阿富汗的游击队不仅有砖头,还有美国提供的很多毒刺导弹,还有本·拉登提供的钱。总而言之,苏联倾尽一国之力,足足打了十年,也没能把阿富汗打下来。
2001年发生了“9·11”事件,美国人义愤填膺。美国去打阿富汗,跟美国去打下巴拿马和格林纳达是截然不同的,那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而去的,而且美国在阿富汗可谓杀红了眼,因为除了国家利益之外,民间也是群情激奋,美国上下都充满了仇恨,恨不得要将阿富汗夷为平地。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场上的投入是不计代价的,为了轰炸一顶50美元的帐篷,美国人用上了几百万美元一枚的战斧导弹,几乎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然而,美国在阿富汗战场上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折腾来折腾去,还是打不下来,没办法,干脆扶植了一个代理政权,选上来的总统名叫卡尔扎伊。说实在的,我觉得这位卡尔扎伊根本就是一个美国人,因为他的英语说得不比阿富汗语差。总之,美国完全征服不了阿富汗,也拿塔利班一点办法没有。塔利班的行事风格是,你讨厌什么我就干什么,比如把巴米扬大佛全都给炸了,现在ISIS(伊斯兰国)在全世界从事的恐怖活动,更是令人震惊,两河流域可是世界人类文明的发源地,ISIS统统不管,一个接着一个地炸,谁都拿它没办法。
总之,阿富汗是全世界最顽强的“小强”,世界上有史以来最强大的三个军事大国都曾经试图要去征服它,但谁也没能成功。所以,千万不要轻易打阿富汗的主意。
第二个方面是穆斯林的问题。有关穆斯林的问题,是不能割裂开来,单独在阿富汗解决的,这是从世界历史上无数次的经验和教训中得出的结论。当然了,大部分穆斯林都是没有问题的,大部分的穆斯林都是爱好和平的,大部分穆斯林都是忠于理想的,只有极少数的塔利班恐怖分子和ISIS是恐怖的。
整个穆斯林的问题,一定要在全球找到一个解决的方案,因为这个问题现在在全世界蔓延得越来越严重了。土耳其本来是穆斯林国家里面最不政教合一、最倾向于西方、最自由的一个,甚至土耳其把自己的文字都改成了西方字母。在土耳其,如果出现政教合一,军队立刻会发动政变,因为军队、知识分子和大多数人民,都不能容许某一个宗教在土耳其成为国教。别看土耳其的国旗上有星星和月亮,但那不代表穆斯林,而是从原来的奥斯曼传下来的。可就连土耳其这么民主自由且西方化的国家,都快要被宗教极端主义攻破了。有关土耳其的问题太敏感了,这里我也不多说了。埃及本来也很开明,后来也被搞得没办法了,只好由军队发动政变,把民选政府弄下去,因为那民选政府就是由极端的宗教组织兄弟会上台执政。
埃及和土耳其正好在以色列的一南一北,这两个国家都不能允许极端的宗教主义者执政,所以美国也不允许,以色列也不允许。可是再不允许也没办法,极端的宗教主义就是会不断地蔓延。在如今这一轮的宗教极端主义蔓延的浪潮中,如果国际社会找不到一个公平的、能让以色列也接受的解决办法,不但阿富汗的问题解决不了,ISIS的问题也解决不了,我认为土耳其和埃及这些国家也会越来越原教旨主义化,因为埃及不能永远靠军人执政。面对着这样严峻的问题,我觉得当今的世界已经到了需要出现大师的时候了。何谓大师?就是里根、撒切尔、邓小平、蒋经国和李光耀这些人,如果这些大师能活在今天这个时代,我相信他们是能想出解决的办法的,而今天在各个国家的这一批领袖中,我觉得没有大师,奥巴马肯定称不上大师,甚至我都不想评价他;英国的首相也不行,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世界需要大师,尤其是西方世界更需要大师,因为穆斯林跟我们东方没什么矛盾,中国人民跟穆斯林很友好,我们的民族政策很平等,穆斯林主要是冲着犹太人去的,谁支持犹太人,穆斯林极端分子就与谁为敌。所以说欧洲也好,美国也好,这些领袖中间要尽快出现一两个大师,想出一个解决全球穆斯林的问题的方案,而且这个方案还得让以色列也接受。
包括以色列自己,也亟须出现大师。因为以色列现在也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它也向右转了,而且还越来越激进,这事可太要命了,穆斯林激进也就算了,犹太人也激进起来了,两边针尖对麦芒,那是肯定要两败俱伤的。
我在美国看过一所大学礼堂里的公开聚会,与会者分别是学校里的穆斯林学生和犹太学生,台上是穆斯林学者和犹太学者,学者们通过对话的方式,畅谈穆斯林和犹太人之间应该和解,应该和平,说得天花乱坠,希望能说动台下的年轻学生们。美国有很多的年轻穆斯林和犹太人,他们就是在美国出生和长大,年轻的穆斯林学生可能连中东都没去过,年轻的犹太人也没去过以色列,按理说,他们从小接受的都是美国式的教育,思想应该是比较开明的,没有那么极端。但到了最后投票的时候,却让我大跌眼镜,整座礼堂应该有千八百人,只有三个人举手表示愿意接受和解,剩下的人都坚持不和解,要跟对方战斗到底。
有很多年轻的穆斯林姑娘甚至都站起来了,义愤填膺,恨不得要跟犹太人拼命。其实穆斯林和犹太人的小伙子戴着的小帽子还是挺像的,刚到西方的人,得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分清两种帽子的区别。尽管帽子很像,但即便是在美国这么自由的土地上,在大学这么开明的地方,两个民族的人还彼此怀有这样彻骨的仇恨,可见这个问题真的是很难解决的。
说句心里话,我对当今这一整代的西方领导人,都不抱什么希望,基本上都是一些平庸之辈,估计要等到下一代,才能诞生出大师级的领袖。而且,以色列和穆斯林中也要出现大师级的领导者,就像当年的贝京和萨达特,以及以色列的伟大政治家们,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有了《戴维营协议》,埃及和以色列才有了和解,要不然中东战争还得继续打下去。总之,希望大师们赶紧出现吧。
问题三:如何看待贾玲就恶搞花木兰事件的道歉?
这个问题是一个名叫“吃的”的网友问的。这位网友,你是怎么取到这么好的名字的呢?难道以前就没有人把“吃的”这么好的两个字给注册了吗?早知道我就去注册了。你问的问题是:前一阵子,因为《道士下山》这部电影,道教协会让陈凯歌导演道歉;因为表演了恶搞花木兰的节目,花木兰协会要求贾玲道歉,而且贾玲还真的道歉了,对此您怎么看?
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平衡的问题。在创作自由、言论自由和尊重所有族群和尊重所有文化之间,应该如何寻找一个平衡点。
现在《道士下山》已经演完了,我可以跟大家说一下幕后的事情。其实道教协会并没有公开让陈凯歌导演道歉,因为在电影上映之前,道教协会已经审过这部片子了,并且已经做出了修改要求,为此,陈凯歌导演还特意去了美国做修改,他对于宗教是非常重视和尊重的。
在我们的电影体系里,只要是跟宗教有关的题材,电影局是不能自己直接审的,必须要请宗教局来,宗教局则一定要请相关的宗教协会来审理。不光是宗教问题,民族问题也是一样,只要涉及民族的元素,一定要请民委会一起来审;只要是军队有关的题材,国防部就会派人来审;跟外交有关的题材,外交部会派人来审。如果你的电影里有人说了“这个红头阿三”这几个字,外交部的人就会说,你这电影违反了我国的外交政策,怎么能管印度友人叫“红头阿三”呢?赶紧剪了。接到这样的修改要求,电影从业人员完全没有办法,必须老老实实服从,让改哪儿就乖乖改哪儿。
类似的事情我自己也经历过很多次,到了审核阶段,军队派来的审核人员就专门看电影里的背景,他不看电影的主人公,也不管剧情是什么,他只看出现在电影里的军人,比如街上走过去一个军人,没有系风纪扣,那这一整个镜头就都得剪掉,因为光荣的人民解放军走在街上怎么能不系风纪扣呢?敞着怀也不行,都得剪掉。民委会派来的审核人员听见电影里有人管回民叫“回回”,这也绝对不行,必须剪掉。总而言之,我们做电影的人自己本身已经是非常自律的了,电影拍出来之后还要接受层层的审核,电影局、文化部……各种部门派来的审核人员,在电影在院线上映之前,基本上能剪掉的都已经剪掉了,如果这样还是有人不满意的话,还让导演去道歉,那我就真的接受不了,也不能理解了。为了拍成一部电影,陈凯歌导演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他在艺人方面的问题上就费了好大的劲,因为宗教的问题又去美国做修改,花了很多的钱。当然了,道教协会并没有公开让陈凯歌导演道歉,实际上只是道教协会里面的某位领导,自己站出来说,陈凯歌导演应该道歉,所以这件事,基本上算是一场乌龙。
我再给大家举一个美国的例子。美国是最不能侮辱别人的国家,在美国,你不能骂黑人,不能骂女人,谁也不敢骂,所以在美国电影里,反派的角色永远都是由白人演员来演,因为你让其他种族的人当坏人,整个种族都不同意。所以在美国的电影里,正面人物的上级永远都是一个黑人,这个黑人一出场,你就知道他肯定是一个大好人;另外,正面人物身边肯定有一个非常忠勇的华人配角,这个华人配角也绝对不能是坏人。在美国电影里,任何种族的人都可以骂白人,但白人不能骂其他种族的人,这可不是怕其他种族的人起诉,而是电影本身想多卖点票房,大家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当然可以让黑人演坏人,我当然可以让妇女演坏人,我也可以让穆斯林演坏人,问题是当你这电影上线了,开始卖票了之后,这一部分观众万一因为生气而不买票了,那损失的就是真金白银了。所以美国电影的立场是靠市场来调节的,美国的电影从业人员拥有比我们更大的自由,但他想要多赚钱的话,就必须放弃相当一部分的自由。
总之,票房永远是最重要的,第二重要的就是法治,就是诉讼。美国跟中国一样,也有比我们的道教协会强大得多的宗教团体,不光是宗教,美国南部本身就非常保守,同性恋也不允许,堕胎也不允许,电视里出现裸体镜头也要摇铃。好莱坞的所谓创作自由,也经历了很艰难的一段奋斗历程。一开始的时候,好莱坞拍完的电影,每到一个县去放映,在放映前也要审核一遍。审核工作是由该县的牧师或神父等神职人员来完成的,通过摇铃的方式,把认为观众不宜观看的镜头尤其是接吻镜头严格地剪掉,电影才可以放映。
著名的电影《天堂电影院》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当年小镇上那个神父摇铃剪下来的所有接吻镜头,都被小孩藏起来了,多年以后,这个小孩成为大导演,当年小镇上的电影放映员去世了,大导演回到了故乡的小镇,他的妈妈还给他留着那一盒他小时候珍藏的电影胶片,里面都是被剪下来的接吻镜头。这部电影最感人的地方在最后,每次我看到这部电影的最后部分,都会忍不住看哭。电影的最后就是被剪掉的所有的接吻镜头,其实这是这部电影的导演托纳多雷在向前辈的所有伟大导演致敬,所以想出了这么一段巧妙的情节,在这些画面中,你能看到克拉克·盖博跟玛丽莲·梦露在接吻,葛丽泰·嘉宝和约翰·巴里摩尔在接吻,加里·格兰特和罗莎琳德·拉塞尔在接吻……所有的接吻镜头都是真实的,都是从当时的电影中剪下来的,太感人了。
对于这种不合理的剪接,好莱坞的电影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对抗,美国那些保守的州对电影的剪接,比我们现在让道教协会来参与审核要夸张多了,只要神父觉得镜头有碍观瞻,随手摇一摇铃就把镜头剪了。好莱坞的做法是,我不发牢骚,我也不用你给我道歉,我们美国是法治国家,我就通过法律途径跟你斗,只要你剪我的电影,我就到法院去诉讼,诉你剥夺我的言论自由,诉你剥夺我的创作自由,就是不停地一层一层往上诉讼,一直诉到最高法院。反正好莱坞的电影公司有的是钱,华纳、派拉蒙、MOMA(米高梅),这些大电影公司不惜金钱、时间和人力地跟这些保守的州诉讼到底。
一座小镇的教堂能有多少钱?一个小镇的牧师能有多少钱?这些摇铃剪电影的人根本没有和这些大公司较量的物质资本。总之,一时间,全美国兴起了成千上万个诉讼案件,这些教堂和牧师根本就赔不起。闹到这种程度,其实电影公司也有点吃不消了,所以最后的任务都落到政府头上了,电影公司和摇铃的人都眼巴巴地等着政府出面来解决问题。最后联邦政府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说,我们美国是法治国家,一切都得按法制来,但我们联邦政府没有被授权管理这件事,更没有权力成立一个委员会,来解决电影里要不要接吻这种事情,你们双方最好能自己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于是,好莱坞和保守州的代表终于都同意坐下来,好好提一个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后被采纳的是好莱坞提出的方案——首先,不能剥夺电影人的创作自由,在这样的前提下,电影人将进行自律,对拍出来的电影进行分级。同样一个接吻的镜头,13岁以下的孩子不能看,但小镇上生了五个孩子的妇女为什么不能看别人接吻?于是,电影分级制度诞生了,把拍好的电影按照内容划分为若干级,每一级别的电影被规定好允许买票的观众群。这个提议得到了美国人民的同意,保守州也接受了。从此以后,好莱坞拍出的电影,都严格执行分级制,电影人已经自律,接下来就是观众自律了,按照分级的规定,如果这部电影不适合让17岁以下的人看,17岁以下的人就别买票进来看就可以了。
美国的电影院真的规规矩矩地执行分级制,虽然分级制不是政府的法律,但电影院自己也怕被人起诉,所以各个环节的人都非常自律。法治国家就是有这个优势,你总有一个被诉的主体:如果这部电影没有分级,你可以起诉好莱坞;如果好莱坞分了级,电影院让不符合观看要求的观众进去看了,那你可以起诉电影院;如果各个保守的州和镇再对电影进行剪切,好莱坞的电影人也当仁不让地要起诉他们。所以,法治国家让人们都变得更加自律,最后逐渐形成了人人都习惯性遵守的行业规范,这是非常重要的。不论是美国的法院,还是美国的法律,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捍卫创作自由的,如果你说一个人在作品中说错了话,侮辱了谁,你是肯定打不赢这场官司的,甚至你觉得对方抄袭,也不一定能赢,除非对方抄到了特别令人发指的地步。
关于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美国最著名的案例就是“3K党歧视黑人事件”。大家应该知道,3K党不光对黑人搞种族歧视,他们甚至还真的去杀过黑人,可以说,黑人和3K党人是有着深仇大恨的。有一次,3K党拍了一段宣扬种族歧视的录像,要求在电视台播放,遭到了电视台的拒绝,3K党就起诉了电视台。这起官司闹得非常大,一直起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最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帮助3K党打官司的美国民权联盟,居然就是由黑人组织的,帮助3K党打官司的律师就是一个黑人,黑人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道,我们黑人的权利当然是要捍卫的,但全部美国人民的言论自由也是必须要捍卫的。如果3K党人杀了黑人,黑人肯定跟他们拼到底,法院也肯定不能宽恕犯罪,但现在3K党没有杀黑人,他们只是想在电视上宣扬一下自己的思想和主义,表达一下自己的种族歧视言论,电视台不能妨碍3K党人的言论自由。
最后法院判决电视台必须播出3K党人的录像,电视台坚持不播,因为电视台是私人财产,如果播放了这种带有严重种族歧视的言论,万一遭到黑人的报复怎么办?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判词写得非常好,他的第一个判词是“只有允许说错话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假设说有一个人,我们都知道他是个浑蛋,他说的话肯定是偏激的,是不对的,难道因此就要剥夺他说话的权利吗?只允许人们说正确的话,这叫言论自由吗?如果一定要人们只说对的话,不说错的话,那么,对和错的标准究竟又该由谁来判定呢?所以,即便是错误的话,我们也应该允许别人自由地去表达。第二个判词是“美国是个肥皂箱国家”,这个判词的意思是,美国人特别喜欢演讲,只要在地上丢一个肥皂箱,有人站上去开始演讲,大家肯定都会驻足下来去听。身为商人,你做其他的生意无所谓,但只要你开办媒体,你就等于站到了肥皂箱上,你公司的股票是你的私人财产,这没问题,但媒体是属于公众的,是要为所有公众服务的,你必须服从公众的要求,满足公众对言论自由的需求,为公众发声。
总之,最高法院的判决不容质疑,因为它承担着对公众普法的责任,所以它必须做出这样的判决,最后电视台被迫播出了3K党人的种族歧视言论。播完之后,并没有黑人来炸电视台,也没有黑人持枪来暗杀电视台的老板,因为对于这种极度偏激的言论,公众根本就不相信,也根本懒得去听3K党人的胡言乱语。谁不知道3K党是怎么回事?难道3K党在电视上随便唆使了几句,就真的有人会去大街上杀黑人?所以这次最高法院的判例,是具有非常重大的普法意义的。通过这次判决,联邦最高法院非常确切地向民众传达了言论自由的概念,什么叫言论自由。允许人们说错话才叫言论自由。
谈完了“言论自由”,我再谈一谈什么叫“创作自由”,以及版权的问题。全世界最著名的现代艺术博物馆,美国的MOMA当代艺术馆里,有一件非常著名的展品,展品是一个自行车的轮子,立在一个自行车的前叉子上,这就是MOMA的镇馆之宝,大师杜尚的自行车轮子。这个车轮子,一直是被当作国宝一样,在全世界巡展,我在意大利的博物馆看过这个车轮子,在罗马的博物馆也看过这个车轮子。其实这个自行车的轮子,并不是杜尚做出来的,而是人家自行车工厂做的,杜尚只是把自行车给拆了,然后把前叉子和一个车轮子放倒,它就变成了一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居然还独自成了一个门派,叫作“不干涉”派。这个“不干涉”太有意思了,您哪怕把圆的车轮子拧成三角形,也算是一种创作吧,但“不干涉”派的理念就是,对车轮子不做任何改动。
所以当代艺术这种东西,它的解读其实比艺术本身更有价值。杜尚的理念就是,我就把这个车轮子摆在那里,我不去干涉它,让其他人去解读它的意义,你随便怎么解读都可以,我也不干涉。但如果你去起诉杜尚,说这辆自行车不是你杜尚设计的,不是你杜尚生产的,从图纸到版权都不是你杜尚的,你怎么就能说这个车轮子是你的作品呢?而且还当成国宝一样?你肯定诉不赢,因为法院会告诉你,虽然这辆自行车的专利权是属于自行车工厂的,但在专利上的自行车,是有两个轮子的,还得有车把和车座,但现在它只有一个轮子,所以它不是专利上的那件产品,而是专属于杜尚大师的艺术作品。这就叫作对艺术创作的保护。
杜尚的这个车轮子还不是最神奇的例子,近期刚出了一个案例,比这个自行车轮子更神奇。在德国,有一位女士把自己的照片发到了社交网站上,过了几天,她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一个作品中,这个作品的创作者,在社交网站上选取了各种各样的人的自拍,有各种表情,拼合成了一个作品,而且这个作品还卖了好几十万美元,具体是多少钱我记不清了,可能不止几十万美元。总之,这位女士就不同意了,告到了法院,说这张自拍上是我的脸,我有肖像权,怎么能不经过我的许可就把我的脸放到你的艺术作品里呢?而且你还拿这个作品卖了那么多的钱?结果她也没告赢。不仅欧洲的法官是这样,全世界的法官都是如此,坚决捍卫艺术创作的自由。
法官的判词是这么说的,你的脸是属于你的,你的照片也是属于你的,但是你想过要把那么多的脸拼在一起组合成一个作品吗?但是那位艺术家想到了,而且做到了,他让各种各样的人的自拍有了新的意义。如何判断一个东西是一个作品?最重要的是要看有没有赋予它创意,法官认为,这么多张各不相同的、喜怒哀乐的脸,创作者将原本孤立的自拍照和表情赋予了新的生命,所以它就是一个作品,这个作品的所有权是归艺术家的,他有权利用这个作品去卖钱。所以这位德国的女士比自行车厂还惨,因为人家把她的脸卖了,她还告不赢,因为这是西方世界对“创作自由”的最基本的捍卫。
当然所谓的“创作自由”,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好莱坞的电影里,就绝对不能出现未经授权的影像,当然这就属于另外一个话题了。
问题四:聊一聊关于“特赦”的话题
一位名叫“齐浩凯”的网友问了一个问题:有关这次大阅兵,同时还配套了一个特赦,我们这一代人都已经没听说过特赦的事了,能不能对此聊两句?
大赦,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这个传统。在封建王朝时代,不论是盛世、登基、立太子,总之,只要发生了各种各样的好事、大喜事,皇帝就很可能会大赦天下,比如贞观之治时,觉得天下太平,就大赦了一次。如此看来,其实大赦就是统治者有自信的表现,他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稳定的,我们正在昂扬向上,所以对于犯罪者,可以减免刑罚,以体现我们的宽容、大气等。
新中国成立后,也曾经有过多次特赦,比如特赦过几次日本的战犯,还特赦过七次内战中的犯人和刑事犯人。在这里着重提一下新中国特赦日本战犯的事,大概是从1956年开始,特赦了几次。因为真正的日本战犯,在新中国成立前都已经审判过了,东京大审判的时候,把那些最大的战犯都审了,南京大审判又审判了一大部分,而且该处决的都处决完毕,等到我们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该杀的、该审的、该判的都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那我们特赦的日本战犯是从哪儿来的呢?是因为我们跟苏联很友好,苏联曾经打入了中国东北,把几十万的日本关东军都俘虏了,运到西伯利亚去做苦工了,于是中苏建交后,苏联老大哥非常热情地把这些关东军交给了我们一部分,让我们自己来甄别一下里面有没有战犯。其实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苏联是怎么从这几十万人里,甄别出哪些人有战犯的嫌疑的,总之,苏联交给了我们900多人。这些人中的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小兵,新中国甄别了很长时间,也没调查出他们做了什么坏事,所以从1956年开始,就分批给这些人特赦,该遣返回日本的就遣返回日本。因为当时还有一个很特殊的政治环境,那就是日本到底要跟谁建交?是跟台湾方面,还是跟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我们把这900多关东军的战犯遣返回日本,也是要展示一下我们的宽宏大量,战争的赔款我们都不要了,还关着这么多底层的普通小兵干吗呢?除了苏联送回来的这900多日本“战犯”,阎锡山手下也留了一批被我军俘虏的日军,后来他们就替阎锡山打仗,也都被分批遣返回了日本。
这些日本小兵回到日本后的下场都不太好,因为日本人觉得他们是被共产党洗了脑的人,他们回到日本后,身后天天有警察跟着,工作也找不到,受了很多的苦,比“胜利的阴影下”那上百万直接被遣送回日本的人更惨,也许他们还不如那些被留在西伯利亚做苦工的日军呢。这些人中的极少数人,组成了一个组织,一直为了中日的友好而奔走呼号,但大多数的人,都不愿意回忆在中国的经历,恨不得跑到深山老林里隐姓埋名过一辈子。日本警察跟了这些人一段时间,后来也就懒得跟了。总之,这些在中国抚顺的战犯管理所待过的日军,回到日本后基本都失去了联系。
然后是在我们的内战中,我军俘虏了大量的国民党高级将领和中级军官,这些人是什么时候得到特赦的呢?是在大约新中国建国十年的时候,也就是1959年。那个时候我们中国已经完全恢复了自信,台湾反攻大陆的希望也非常渺茫了,这些人被放出去也不可能再给国民党当内应了。于是,就在1959年国庆大阅兵的时候,新中国的十大建筑落成献礼,还有大批的电影献礼,比如《红色娘子军》等,就在这样的时刻,进行了一次特赦,不仅特赦了国民党的高级军官,还特赦了一批刑事罪犯,当然刑事犯里不包括重刑犯,比如杀人、放火、强奸这种超过五年的犯人是不能特赦的,特赦的都是短期刑犯,这些人回归社会是没有危害的。总之,一共特赦了30多人的战犯,其中不仅有杜聿明、宋希濂,还包括伪满洲国的皇帝溥仪。
第一批特赦的都是在监狱里表现得比较好的。当然也有个别表现不太好的,比如杜聿明,他被捕的时候就准备自杀的,在监狱里用大板砖拍自己,因为他觉得自己是蒋系的,也是黄埔系中最中坚的核心将领,一定要有点骨气。杜聿明他们这些国民党的高级军官,被特赦之后放出来的待遇都不错,基本后来都当上了全国政协委员,到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室去写《文史资料选辑》。他们写的东西,我小时候就看过,我家里有大量的不能对外公开的出版物,都是这些人写的,当然也有他们写的回忆录,杜聿明写的回忆辽沈战役、回忆淮海战役等。
1959年特赦了第一批,之后又分别于1960年、1961年、1963年、1964年、1966年和1975年特赦了六批,共七批。这些被特赦的都是高级降领,和在监狱中表现得比较好的人,包括王耀武,伪蒙疆自治政府的头子德王,以及伪蒙疆自治政府的副总司令李守信,还有伪满洲国的高级官员。剩下的都是一些死硬派,就是连个悔过书都不肯写的,只能继续关着。但被特赦后放出来的这些人,待遇都是非常不错的,基本上高级将领都能当上全国政协委员,其他的回到各个省去当政协委员,闲着没事写写回忆录,参观参观祖国的大好建设,做一点统战工作。但是除了1959年那一次特赦了一些刑事犯之外,后面的这些次特赦的都是俘虏的国民党、伪满洲国、伪蒙的高级将领和官员,其实就是政治犯。
最后一次特赦是1975年,毛主席那时候已经病得很厉害了,要召开第四届人大之前,毛主席突然想起来似乎很多年没有特赦过了,于是他问身边的人,当年内战时候我们俘虏的国民党的人,现在还有没放出去的吗?一下子隔了这么多年,大家一时都有点想不起来了,当时的公安部长华国锋马上去查了一下,然后向毛主席汇报说,还有一些死硬派,坚决不肯写悔过书的,或者是坚持拒绝开口说话的,有200多人。毛主席当时已经躺在病榻上不能起来了,还是亲自做了一个长篇的批示,让把这200多人一个不留地全都放掉,也不要非逼着人家改造了。因为新中国都已经建国这么多年了,到现在还不肯悔过的人,那就一辈子都不会悔过的,不悔过就不悔过吧,不改造就不改造吧,就不要勉强人家了,把他们放出去,让他们愿意干吗就干吗去吧。愿意去台湾的,我们就出路费让他们去台湾,愿意回老家的,我们也出路费,把他们送回老家,甚至如果他们愿意去美国、去欧洲,都可以,都让他们去吧。
总之,毛主席的这一次宽宏大量的病榻批示,让人感受到,共产党和国民党之间还是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的,毕竟双方曾经合作过,这和中国人对日本人是截然不同的。毛主席的意思就是,就这样吧,大家把一切恩怨都了结了吧。最后一批被特赦出来的人里,还是有一些国民党的高级将领的,其中最高级的将领是黄维,国民党十二兵团的司令,也是黄埔系中黄埔第一期毕业生以及淮海战役的重要指挥官。他就属于死硬派,被关了几十年,坚持不开口说话,不管问他什么,他都不回应。但他在狱中也没闲着,他天天都在研制永动机,他自己当然很清楚,永动机是他这辈子都研制不出来的东西,他只是拿这个东西来消磨时间。结果到了最后,我们对他说,你别研究了,也不用写悔过书了,我们放你出去了。还有毛主席的表弟,黄埔第四期的学生,跟林彪还是同学的文强,文强从黄埔军校毕业以后,不但带兵打过仗,而且也和共产党一起抗过日,但是他后来成了军统的高级大特务,被捕后也坚持不肯写悔过书。还有很多军统的特工人员,到了1975年,都得到了特赦。
特赦了之后,这些人的归宿也很有意思。我们给了这些人充分的自由,让他们自由决定自己的去留。其中有十几个人决定要去台湾,我们当时也并不富裕,但说到做到,给了这十几个人每个人价值2000元港币的外汇,把他们送到香港,住在两家酒店里,让国民党去香港接收他们。结果这时候刚好赶上蒋介石去世,台湾那边都忙着办蒋介石的葬礼,根本没人有空去香港理这十几个人,而这十几个人的签证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没办法,只好不停地续签证,居然连续在香港住了100多天,才终于等到了台湾传来的消息——你们不许来台湾。台湾为什么拒绝接收这十几个人呢?因为台湾觉得这些人都是被共产党洗了脑的,他们到台湾来不是统战的,就是来当间谍的。
要知道,这十几个人,都是有母亲、妻子和孩子在台湾的,而且他们都已经在香港跟台湾的亲人打了电话了,甚至有一些家属已经迫不及待地赶去了香港跟他们提前团聚了,一家人就期待着早日回到台湾,结果台湾当局坚决不允许这些人去台湾。这件事引来了国际媒体的极大关注,大批的国际媒体都集中到香港,国际媒体的态度也很客观,都认为共产党的做法是很宽宏大量的,而国民党很小心眼,怎么看这次事件都是共产党赢了。你看,共产党给这些人出路费,不停地续签证,还负担他们在香港的衣食住行,国民党没有理由不接受共产党的这份好意。但国民党就是不为所动,这十几个人中的一个,最后在香港愤而上吊自杀了,造成了很恶劣的国际影响。在越来越激烈的国际谴责声中,台湾当局扛不住压力,最后派出了大量的特工人员,前来对这十几个人进行甄别。
甄别来,甄别去,国民党还是觉得不放心,最终还是没有接收这些人回台湾。最后没办法,这十几个人中的大特工周养浩决定放弃去台湾,改去了美国,因为他在美国也有亲戚,共产党也言出必行地把他送去了美国。还有几个人决定留在香港,另外还有三个人选择了回大陆,我们也热烈欢迎了他们三个,回来之后也让他们到各省当上了政协委员。
以上就是我们的最后一次特赦,距离如今已经相隔了40年。为什么我们长达40年来都没有再特赦过呢?不是我们不够自信,也不是我们不够宽宏大量,而是因为和平年代,我们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政治犯了,战争罪犯也早就没有了,我们这40年来只有刑事犯,所以就一直等到了今天,才又有了一次特赦,这次特赦其实是盛世的一个重要标志。
西方也一直有特赦的传统,而且都明文规定写在法律里。在美国,总统跟州长都有特赦权,包括死刑犯在内的犯人,都有得到特赦的机会。美国是一个很独特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对刑事罪犯进行特赦的时候,都只选择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犯人,五年以上刑期的重刑犯人,肯定不能特赦,比如李天一这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人,肯定是得不到特赦的,因为他的刑期不仅长,而且服刑也还没过半,但美国居然连死刑犯都可以特赦。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特赦,就是福特当上总统之后,特赦了两个重要的犯人,一个是特赦了尼克松总统,因为尼克松是“水门事件”后被迫下台的,副总统福特是在没有经过竞选的情况下直接上台的,所以他继任了总统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特赦了尼克松,如果福特不这么做,尼克松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紧接着福特又特赦了全美国人民都没想到的人,那就是100多年前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南军总司令罗伯特·李将军。
罗伯特·李将军其实早就可以被特赦,甚至连北军总司令格兰特也非常尊重罗伯特·李,因为格兰特本身就是罗伯特·李将军的学生。罗伯特·李曾经是西点军校的校长,在全美国人民的心目中都有着崇高的地位,如今罗伯特·李将军的雕像还放在美国国会的大厦里,跟乔治·华盛顿的雕塑一起,都是弗吉尼亚州的骄傲。而且投降之后,罗伯特·李还带头写了效忠信。当时美国政府规定,前南方邦联官员只有以书面形式重新向美国政府效忠后,才能恢复其美国公民权,从而可以担任美国政府的公职。当时很多的南军将领是坚决不肯写效忠信的。美国国会的意思是,先大赦南军的所有中下级士兵,因为大家都是美国人,但是南军的几名最高级指挥官,要让他们写了效忠信之后再特赦,罗伯特·李就说,我带头率先写,因为这是为了国家的团结,为了美国能够继续往前走。罗伯特·李写完效忠信之后,就交给了北军的总司令格兰特,格兰特又交给了国务卿西沃德,但这位国务卿把这份效忠信错误地放到了已处理完毕、等待归档的文件堆里,之后过了100多年,美国国务院整理旧文件时才被发现。
所以,美国国会一直没有收到罗伯特·李的效忠信,罗伯特·李的后半生就一直没有恢复美国的公民权。这事就这么拖了100多年,一直到福特当上总统。1976年庆祝美国建国两百周年的时候,福特想,既然我把前总统尼克松都特赦了,不如把早已作古的罗伯特·李将军也特赦了吧,这就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特赦故事。
问题五:好莱坞电影也和中国电影一样,需要大量的配音员吗?
网友“木子孤星”问了一个问题,美国的好莱坞有配音员吗?首先我得纠正一个观念,那就是美国电影和好莱坞电影还是有区别的,美国有很多低成本的电影,粗制滥造,乱七八糟,但好莱坞电影不等于美国电影,因为好莱坞的导演,来自全世界,有英国导演,有墨西哥导演,有俄国导演,可以说,好莱坞电影实际上是世界电影。
那么,好莱坞电影里需不需要配音员呢?应该这么说,在技术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当然是有的。在最初的时候,技术很落后,摄影机本身就会发出嗡嗡的噪声,还有胶片的声音,现场的杂音,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几十万瓦的灯一打下来,那发电机的声音也是非常惊人的,所以现场收音是不可能的,大部分的时候,得是后期自己配音。甚至在现如今科技已经如此先进的情况下,好莱坞的很多电影为了确保质量,还是会让演员在后期自己重新配一遍音。当然有一些戏是没法后期配音的,比如演员在拍摄现场的情绪非常激动的时候,后期配音是很难重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