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见过小偷的人,就只有那个乡下小伙,我就请他讲述见过的小偷的样子,然后由我来一笔笔地画出来。
这个过程是相当艰难的,因为你见过一个人,好像记得挺清晰,但让你描述他具体的一面,比如眼睛是大还是小,大到什么程度,小到什么程度,鼻子是什么形态,嘴巴是什么样,就可能变得模糊了。
而即使他能完全讲清楚,传递给我,我要有多少理解力,也是要打折扣的。
如果是我自已见到的人,那么画起来就很轻松了,即使不是记得那么清晰,只要有个轮廓特征就行。
最难画的是特征,画家画人物画就是要抓住特征,几笔就能画到位,别人一看就知道你画的是哪一个。
我曾经画过几个当红的歌星影星,并且是一笔画下来,看过的人个个都说像。
经过乡下小伙的讲述,我画了大半天,修修补补的,最后总算画到他认可的地步。
我又让两个小孩辨认,他们都说有点像,并且还作了一些补充。
其实死者就是小偷,他的尸体就放在侦缉队的法医室,可是靠尸体是画不出活的形象来,经过这一番以臆画像后,再对照一样尸体,觉得有七分像了。
然后送到照相馆复制,由印刷厂印刷几百份。
侦缉队人手一份,到处去晃悠,见到跟画中人物长得有些相像的人就进行盘问。
当然对那个光头也作了以臆画像,只是这方面,尿尿小孩的记忆比较模糊,毕竟他是隔着窗子望见的,虽然街上有路灯,也看不得那么清晰,好在轮廓是有了。
同样也印了一批让侦缉队员们拿着到处去访人。
这种做法有没有用,似乎是大海捞针,没什么意义。但侦探学讲究的是机率,在没有很实在的线索的情况下,只能使用一些笨办法来尝试,碰碰运气。
结果运气还真的碰上了。
侦缉队的人员发现了一个跟死者画像上长得蛮像的人,然后让此人看一看光头的画像,此人一见大惊,脱口就叫出一个名字:朱xx
执行员立刻将他带到侦缉队。
我和马队长对他讯问,问他姓名,他说他叫吴小畅。
问他是否认得这样一个光头?
他说认得,这个光头原名叫徐轮古,因多次侮辱妇女被官府追辑,他逃进山中削发为僧。
吴小畅原本也不认识他,有一次吴小畅去山寺进香,正碰是徐和尚要戏耍一位进香妇女,他上前怒斥徐和尚无耻,并找到方丈进行投诉。
此事也就过去了,以后吴小畅也离开那里,没有再去过,早把这件事忘了。
所以当现在我们找到他,问起这个人时,吴小畅还莫名其妙,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吴小畅听了我们的介绍,又看了死者的画像,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那个死者确实跟他长得太像了,那个画像画的就好像他吴小畅,实际是画的死者。
由此得出结论,是一起误杀案,凶手是徐轮古,他在街头碰上匆匆逃跑的小偷时,误以为跑来的是吴小畅。
所以就先给了小偷一刀。
确定了凶手,剩下的就是把徐轮古抓捕归案。
而那个徐轮古呢,就住在甘梓县城西山的云香寺里,身着僧衣,每天吃斋念佛,过得悠哉游哉,当侦缉警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还极力狡辩,说自从来到云香寺,谨守寺规,奉行的是四大皆空,无嗔无狂,无欲无求,岂有杀人害命之举。
当然仅仅凭那些材料,还不足于证明他杀人,顶多是指他有嫌疑,我们就找寺内各位和尚进行谈话,有和尚证实那天晚上徐轮古确实不在寺内去了街上,回来已是凌晨。
在取得方寸同意后对徐轮古住的房间进行搜索,果然搜到了一身便服,和一把尖刀,便服上留存着点点血渍。
但徐轮古仍不认罪,只承认他来去香寺前,为了生计曾到一家屠宰铺做过工,主要是宰猪,衣服上的血是猪血而非人血,尖刀本是杀猪刀,他之所以离开时带上一把,纯属防身用的,进了云香寺自然收起来。
接下来的问题,就剩上两个了,一个是要确认他衣服上的血是猪血还是人血,另一个就是要将刀与死者的伤口进行对比。
这两项工作可不容易,至少在我们的警署是没办法做的,州里也不行,要拿到大城,请国立的一些相应的研究机构来完成。
这方面的细节我就不赘述了,反正鉴定结果下来,一是证明那身便服上的血是人血,而且能鉴定出这种血型是A,里面含有A类抗原……
对了,关于什么是抗原,各位可能也不是很懂,反正是血液中的一种东西,我们人与人的血型,有些人是相同的,有些人不相同,目前大约依抗原加以区分,有A、b、Ab和o四种型。
而死者尸体上的刀伤与那把尖刀的对照,这个工作直接由我来做了,因为我在警校毕业时,不仅刑侦专业考了满分,附带连法医专业也是优,而刑侦系的学生本来是不用读法医专业的,我是属于选读。
我也有法医资格证,也就是我可以进行验尸工作,作出的结论是属于法医专业结论,是有效的。
刀伤与刀的对比,可以证明是不是这把刀刺的,这个鉴定的难度在于,人被刀刺后,处于什么状况,刀口的大小和深度是不相同的。
如果人只是受伤,还活着,跟人死了,刀口的尺寸是不相同的。
并且,人活着,在疼痛状态跟不痛状态也有区别,这是由肌肉和神经相互作用的原理,人感到疼痛时肌肉会收紧,这个时候伤口明显会缩小,而在不痛状况下,人就放松,肌肉松驰,刀口就可能扩大。
一旦人死了,伤口也会起变化。
所以把握伤口状态,就是进行比对的最大难点。
当时死者已经死了两天,放在侦缉队的法医室,由于时令尚在早春,所以还没发生变质状况,法医也没有使用冰来护尸,我要根据当时的室温又根据尸体收存时间来进行判断。
最终我得到的数据是,伤口从皮肤表层到最深点,应该有八厘米,而皮肤表层刀口宽度有两点八到三。
再量一下那把尖刀,从刀尖到八厘米处,刀身宽度正好是三。
这就足以证明死者身上的伤口就是被这把尖刀刺出来的。
而且我还在刀的木柄缝隙里取到了一点血样,经过再送检,得出的结论刀柄上的血跟便衣上的血属于同一个人的。
而死者的血型跟衣服上和刀上的血型完全一致。
这样的证据砸出来,真把徐轮古砸蒙了,他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他杀了人。
他叙述的杀人过程,跟我所猜测的一模一样,他当时离开云香寺到街头逛,身上带着那把尖刀,走到那个位置,猛地看见迎面有个人朝他跑来。
当时他一看这不是那个在山寺中揭发他戏耍妇女的香客吗?
本来就对这位香客十分憎恨,现在发现那人匆匆跑来,觉得还是冲他来的,在两人接近就要擦身而过时,他掣出尖刀就是一刀。
直到那人负痛,将倒未倒之时在质问他是谁,他才感觉有点不对,因为声音明显不对,他不得不再凑过去打量,才意识到是杀错人了,这个人不是在山寺里为难过他的那个香客,而是一个跟香客长得像的陌生人。
所以他失声连叫三声错了,都有点蒙了,随即又意识到这一刀可能会要了这人的命,万一这人真死掉,自已就是杀人犯,所以赶紧就跑掉了。
本来都不敢回云香寺了,可转而一想,如果他就此失踪,反而可能会引起执行方的注意,倒不如正常回寺,若无其事,执行也不一定会到寺里来查吧?
徐轮古坚信当时街上没有第三人,不会有人发觉是他杀了人。
等到我们把证据全撂在他面前,他才后悔得要命,连说没有将那身便衣和这把刀早早扔掉,是他犯的一个最大错误。
洪湛飞讲到这里,稍作停留,拿起水壶喝一口水。
这时王纤说爹你有烟就拿出来,给洪先生抽一支,让他歇一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