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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福利制度概论 .3

作者:未知 当前章节:4328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8:06

六、凡员工自加入本办法之日起至依下列规定奉准退休之日止继续提存储存金者,悉依本办法本条及第八条规定,计算给付退休福利金。

1.任职满26年以上者。

2.任职满16年以上现龄已达下列规定年龄者。

(1)办事员、助理员、员工及工友、司机年满46岁的。

(2)专员及科员年满51岁者。

(3)专门委员及高级专员年满56岁者。

但前列员工依人事管理规则规定同时享有领取退职(休)金的权益的,仅能享有退职(休)金领取权,唯公司为该员工提存的退休福利储存金的本金应予扣除,但收益全归该员工领受。

七、第6条所称员工任职年数,自正式任雇用之日起算,而其最后任职期间的奇零数逾6个月者以1年计算,未满6个月者不予计算。

八、员工退休福利金额以第3条规定实际所储存的合计金额为本金及依团体员工退休福利基金信托契约所定收益金的合计额计算。

九、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等不良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时,除依法追诉外,其员工退休福利金应悉数充为赔偿金。

十、员工符合第6条申领退休福利金给付规定者,须离职3个月后始得向公司办理申请,经审查并无不清事项时,由本公司向受托人办理申请给付手续,将其所应得金额一次给与退休员工。

十一、员工中途退职者退还其本人已提存的储存金的本金及其收益金,公司为该员工提存的退休福利储存金的本金,依下列规定办理,但其收益金全归该员工领受。

1.任职满7年以上10年以下者给付100%。

2.任职满4年以上的给付60%。

3.任职满2年以上的给付40%。

前列员工如因挪用公款受免职处分的,公司为该员所提存的退休福利储存金的本金及其收益金概不予给付。

十二、员工继续缴存第3条规定储存金而因公(在职)死亡或公司因业务需要裁遣者,公司悉依人事管理规则规定,办理抚恤金或裁遣费的给付事宜,公司为该员工所提存的退休福利储存金的本金应予扣除,但收益金归该员工享有。

十三、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

一、为谋求员工生活安定,增进员工感情,唤起团结合作精神,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本人结婚或子女结婚;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员工子女的教育;员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得依本办法的规定申领补助金。

三、员工本人结婚,给付基本薪资一个月的补助金。并由公司致赠喜幛或拍发贺电致贺。但结婚当事人均在本公司服务时,由一方请领上项补助金,另一方只能请领1500元的补助金。

四、员工子女结婚,给付1500元的补助金。但结婚当事人在本公司服务时,只能由结婚当事人依前条的规定请领补助金。

五、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一次给付1500元的补助金,并以2次为限。小产、流产、死产,概不给付补助金。

六、员工的子女(除任职本公司者外)就读经政府立案的各级正规学校,其学业成绩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绩(德育)乙等(60分)以上者,得按下列标准申领补助金。但最多以3人为限。

1.专科以上学校(5年制专科4年级以上)每学期给付1500元。

2.高中(职)学校(五年制专科一、二、三年级)每学期给付500元。

3.初中(职)学校每学期给付300元。

七、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除由本公司致送挽联、花圈、花篮或唁电致哀外,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付一个月薪津的补助金;满二足岁以上子女丧亡时给付半个月薪津的补助金。

八、申请给付补助金应填具补助金给付申请书暨补助金额领取收据,并检附下列证件:

1.结婚补助金:户籍誊本。

2.生育补助金:出生证明及户籍誊本。

3.教育补助金:在学证明及成绩单。

4.丧亡补助金:除籍后户籍誊本。

结婚补助金得凭喜贴、丧亡补助金得凭讣文预先给付,再补办请领手续。

九、补助金的申请应于给付原因发生起第2个月内,逾期以放弃论。

十、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十一、本办法各项补助金依法扣缴所得税。

十二、本办法经呈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支给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订定。

二、凡本公司正式任用员工,有子女就学,并符合申领规定者得依照本办法申请补助。

三、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每学期在注册后申请,按肄业学校等级依下列规定金额申领。

1.肄业专科以上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1700元整。

2.肄业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700元整。

3.肄业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500元整。

4.肄业小学者每人每学期补助400元整。

5.肄业幼稚园者每人每学期补助300元整。

6.员工子女就读学校是以教育当局已立案者为限,已立案私立补习学校得比照办理。

7.职专前三年比照高中标准发给。

8.公费生或享有其他公费待遇者不予补助。

四、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在本国境内取得户籍的婚生子女或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为限。

五、员工依本办法申请补助时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学校在学证明书等证件,呈由各该单位主管查对后转送人事主管单位转呈核发。

六、如配偶同服务在本公司者,应择一申请,不得重复。

七、员工请领补助金如有虚报、冒领或重领等现象之一者,一经查明除追回已补助金外并得移请惩处,其单位主管并受连带的处分。

八、申请教育补助费的员工每学年上学期的申请,应于9月底以前正式任用者为限,下学期则3月前正式任用者为限。

九、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应征入伍补助办法

一、本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为倡导节约,嘉惠应召服兵役的员工,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员工,因应征服兵役,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补助。

三、本公司员工申请兵役补助费,其给付标准如下:

1.服务一年以上未满二年者,补助500元。

2.服务二年以上者补助1000元。

四、申请服兵役补助费,应由申请人于接获征集令后,填具申请书,连同征集令复印件一份,送请公司人事管理单位证明年资后提送员工福利社核领。

五、本办法经本会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一、工资标准:

1.公司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共分为13个等级。

2.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

3.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发布的下一个月,其工资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4.政府规定的各项政策性补贴,按规定发放,并计入工资总额。

二、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职务岗位基本工资+生活津贴+浮动效益工资。

2.职务岗位等级基本工资:依据担任职务、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3.生活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浮动效益工资:随公司经营效益的高低上下浮动。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整。

三、工资确定:

1.技术工种,包括: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司机、采购等,进行技术考核,合格者相应纳入13等级。

2.熟练工种,包括:直接工人、收款员、保安、电话员、门卫、外币兑换员等。其岗位工资按其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确定。试用期间定为13级,期满后定为12级,在本职工作满1年,工作表现优秀晋升为11级,工作满2年晋升为10级,满3年晋升为9级,9级为服务员最高级。

3.管理人员(指领班以上人员)按照各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考核,经聘任后,确定相应岗位级别。

4.专业技术人员,如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审计师等,根据其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经总经理聘任后,可确定相应岗位级别。

5.文职人员,各部室文员、科室人员、接待、问询、公关、财务等,符合任职条件者,确定相应岗位级别。

四、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职位下一级基础上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纳入相应职位等级。

2.岗位变动:凡在公司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高于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

五、新进员工等级的确定:

1.调入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调入公司后,经试用期满合格,可参照原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直接来本公司工作:所在岗位试用3个月后,根据其条件和本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3.职业高中毕业生、定向培训生:定向培训期间发生活补贴,经实习期满后,定十二级,并依其所在岗位要求逐步晋升。

六、临时工工资:临时工工资,采取月工资制,每月以其实际出勤天数乘日工资额计发,其它方面福利和奖励,视经营情况定。

七、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事培训部批准。

2.部门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事培训部负责执行。

3.以上人员变动,须有总经理签发的任命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人事变动表”才能生效。

员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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