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计划草案内容)
第六条 经营计划草案的内容主要是整个公司的概预算,包括:
1.经营计划;
2.销售收入预算;
3.投资回收预算;
4.利润预算;
5.资金预算;
6.项目投资预算;
7.经费预算;
8.工资预算;
9.人员计划;
10.与第二至第九项有关的执行计划。
(经营计划草案的内容)
第七条 发展研究室在各部门经理,以及财务部的协作下,利用外部专家顾问,展开对公司内外部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明确外部的风险与机会、内容的优势与劣势,确定年度或跨年度经营方针,进而按照经营方针的要求,展开人、财、物各方面的概预算,起草执行计划草案,交部门经营会议讨论。
(经营方针草案)
第八条 经营方针的基本要求是:
1.公司面临的经济形势与竞争格局。
2.风险与机会。
3.优势与劣势。
4.主要出路与对策。
5.所需的经营条件:
(1)销售收入增长率;
(2)流动率;
(3)固定率;
(4)总资本利润率;
(5)自有资产周转率;
(6)自有资本构成率;
(7)固定资产周转率;
(8)资本负债率;
(9)商品周转率;
(10)销售债权周转率;
(11)工资总额增长率;
(12)成本降低率;
(13)其他。
(实行计划原则草案)
第九条 按经营方针的要求进行概预算,策划与构思满足第八条第五点"经营条件"的基本方法与手段,确定经营计划期的关键业务、关键任务、关键项目、关键事业、关键人物以及实施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