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茅于轼)-第六章2(2009-02-19 17:51:02)
标签:杂谈
■ 旧价值观是现代化的绊脚石
社会科学接受西方文化已经引起争论,价值观和伦理观则更难于吸收外来因素。然而价值却是人们行动和决策的依据。例如公平和效率两者往往互相矛盾,大锅饭多一些有利于公平,但有损于效率。一个社会究竟需要更多的公平还是更多的效率,永远不可能用推理的方法来证明,这完全取决于人的价值观。又如对自由的要求也是一种价值观,有的人把它看得很重,认为"不自由毋宁死";有的人则不大在乎,只好吃好喝好少一点自由也是可以接受的。由于对自由的价值判断不同,所以对民主生活的要求也就不同。具有不同倾向的人待人接物的原则有异,是非观也有差别。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社会运转机制植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不改变价值观念而欲改变社会运转机制,势必闹出一系列矛盾,最后还是格格不入,只得放弃一头。
价值观与现代化的冲突,在历史越是悠久,古代文化越是发达的民族,表现得越明显,中国如此,印度如此,许多伊斯兰教的国家也如此。而历史短的国家如美国,就没有这种包袱。博大精深的古文化成了现代化进程中的沉重负担。心理学家葛登纳(John W. Gardner)曾说:
那些企图逃避转变之潮流的人有一个诡计,即立足于高高在上的道德基地,他们断言固有的一切紧紧系于道德和精神之上,改变它们将威胁到这些道德和精神。当18和19世纪的俄国不得不面对西欧优势的工艺发展时,亲斯拉夫的人被迫绝口不提物质之落后,而大谈其俄罗斯的精神是如何高贵,正像今天在印度有些作家断言,以印度在精神性灵方面的博大精深来抵补西方工艺学的优势绰绰有余。新的东西和固有的比较起来,往往被认为是野蛮的。新生的纪元在精神的价值上,往往比即将逝去的纪元似乎显得逊色。(转引自韦政通:走向未来丛书《伦理思想的突破》第156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上面这段引文说透了传统道德和新价值之间的激烈冲突,如何妨碍了一个古老社会的现代化。然而价值观念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十分间接的,接受某一种伦理观究竟有益于社会还是有害于社会,在人们中间永远不会有一致的看法。
■ 个人主义等于自私自利吗
在西方,个人主义是普遍被承认的价值观,其内涵是要求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又同样尊重别人的基本权利。而在我国,个人主义几乎成了自私自利的代名词。
1979年以后,我国的改革逐渐倾向于改变社会的运转机制,相应地,人的价值判断系统也同时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原则和一切向钱看的哲学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甚至表现为两代人之间的鸿沟。连绵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伦理原则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明末以来流传极广的"朱柏庐治家格言"(又称朱子家训)现已近乎失传......有人把这些现象看成是道德的退化。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充足的理由说这一切变化都是朝着好的方向的变化,但至少有一点我们是可以确信无疑的,那就是社会的现代化过程如果没有价值观念特别是伦理观念的重组,这个过程是决不可能完成的。
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金的库兹涅茨曾研究过许多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的共同规律,他发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必定伴随着流行价值观念的迅速变化。这种变化既是经济增长的结果,又是推动经济进一步增长的原因。
■ 以直报怨
有一天,我陪一位外宾去北京西郊戒台寺游览,我们叫了一辆夏利出租车,来回走90多公里,加上停车等待约2个小时,总计价245元。但我发现司机没有按来回计价。按北京市的规定,夏利车行驶超过15公里之后每公里从1.6元加价到2.4元。其理由是假定出租车已驶离市区,回程将是空车。但对于来回行驶的计价,因不会发生空驶,全部计价应按1.6元。显然,司机多收我们的费。
此时我有两种选择。一是拒绝付款,并告诉司机他违了规,他将不得不屈从,因为如果我去举报,他将被处以停驶一段时间的处罚,损失更大;第二种选择是告诉他违规,但仍按规定给他付款。我选择了后者。算下来应付180元,另加停车场收费5元。
这件事涉及到人与人相处的一个原则问题,即当你被别人以不正当的手段对待时,你应如何反应。
有一种办法,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于其人之身",也就是以怨报怨。你不守信用,我也不守信用;你欺骗我,我也欺骗你。用这种方法来教训那些办坏事或破坏规则的人,他们吸取了教训或许会改辕易辙。
第二种方法,叫做"以德报怨"。你对我搞阴谋诡计,我仍旧对你友好。基督说,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脸,你应把右脸也让他打,用这种胸怀和博爱去感化对方。基督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都有善的基因,只要有足够的力量去启动,坏人也能变为好人。
上述两种办法截然相反,但都有他们的道理,仔细想来确实叫人感到惊奇。两种极端都有道理,处于中间的对策也决不会错,其结果是怎么做都可以。如果对待坏人真的就没有有效办法了吗?有没有既非以怨报怨,又非以德报怨的办法?有的,就是孔子说的:以直报怨。孔子反对以德报怨,因为这样做的话,对坏人也施以德,对好人也施以德,变成没有区别,这于理不合。孔子提出的以直报怨包含两种意思,一是要用正直的方式对待破坏规则的人,二是要直率地告诉对方,你什么地方办错了事。出租车司机多收费,以怨报怨就是拒绝付款;以德报怨就是再给他一笔小费;以直报怨则仍按规定付款,但要告诉他犯了规,以后改正。
以怨报怨并不错,甚至应该说是一种相当有效的制裁坏人的办法,法律对坏人的制裁就是顺这条思路来的。但是光靠法律很难把坏人改造成好人。所以在监狱里还要有对犯人的尊重、教育,甚至爱护,这才能使犯人出狱之后幡然改悔,重新做人,这说明为什么孔子既不赞成以德报怨,也不赞成以怨报怨,而要以直报怨。人与人之间的事大多数还涉及不到法律。出租车司机多收钱,也只能说犯规,而不能说犯法。对于这许多法律之外的事,更需要"以直报怨"
以怨报怨还会产生一个危险的结果。拿出租车司机多收钱的例子看,如果我以他犯规为借口拒绝付费,他吃了哑巴亏,没处告状,心中会产生不平,而且很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世界就是黑吃黑。他以后得到机会一定会更狠地宰客,以补偿他这次的损失。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普遍用这种原则处理,人人都要随时提防别人的暗算,这个世界将变得相当可怕。我想它肯定不是我们希望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不是一个理想的世界。
说到这里,我们对王海知假买假一事的是非曲直可能会有更深层次的认识(王海故意去商店购进大批假货,然后索取大额罚款,他的地引起法学、经济学、伦理学界的广泛争议)。王海这样做并不错,而且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许多人赞成他的做法,并认为如果有更多的王海知假买假并有法律做后盾,中国市场上的假货虽不一定绝迹,至少也会大大地减少。这种做法可以说,就是"以怨报怨",制裁假货也确实会有效果,但商店吃了亏可能用别的隐蔽方式从顾客处捞回损失。而且这种以怨报怨的哲学流行起来的话,我们每个人不会生活得更舒服,更融洽,更幸福。想到这里,我不能不对2000多年前的哲人感到深深的敬佩。
■ 功利主义道德吗
人类或许有共同的是非观:杀人越货是坏事,乐善好施是好事。但是在一些细节上,在对某种行为好恶程度的判断上,各个民族却有各自的特点。
美国人在经济活动中的是非观大不同于中国人。首先给我深刻印象的区别就是对于"拾金不昧"的看法。我在美国时,我亲身经历了这么一件事:6月间我去休斯顿开会,因天气炎热,我来到一家小杂货铺买饮料,忽然见到地上有一张5美元的钞票。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我很自然地拾起来交给掌柜的。可是掌柜拒绝接受,他回答我:Who found it who got it(谁拾到归谁所有)。
再有一次在哈佛大学的一间教室里,我见到课桌上留有一支精致的钢笔,肯定是前一堂课的同学遗忘的。新进来坐在这个座位上的同学随手就将这支笔插进了衬衫口袋,继而他忽然想起什么,又将这支笔拿出来欣赏一番,并用它往笔记本上做记录。其神态之自若,绝不像做了什么不应该做而需要隐瞒他人的事。
正巧,就在这时,《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建国门外的一位售货员因疏忽而少找给一位外宾30元人民币,她自己花了80元在用英文出版的《中国日报》上刊登广告,寻觅这位外宾。最后居然找到了那人,并把钱找还给他。我把这个故事讲给美国朋友听,并期望能得到几句称赞的话,可是出乎意料,我得到的反应是冷冰冰的"为了30元钱,花去80元钱,太不值得"。事后我捉摸美国人是如何算这笔账的。从售货员的角度看,她既还出了30元又花去广告费80元,这两笔钱显然不能相抵,而是应该相加。但从社会角度看,则确实是用80元的代价去伸张了30元归还原主的正义。
美国人信奉基督教,基督教的道德观同样鼓励拾金不昧,但他们同样重视道德的功利效果。道德的原则是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照顾他人的利益,如果到头来社会并未得益,那么这种行为就会变成了损己不利人。这正是道德上也不值得称颂的事。
确实,我感到美国人的是非标准很大程度上是功利主义的,至少和中国人相比,这个特点一目了然。应该说,功利主义没有什么不好。如果道德与一切人的利益恒相对立,我怀疑这种道德原则能否坚持下去。它和苦行憎哲学有多大差别?它是不是人类理智的产物?问题只在于这个功利是个人自己的功利,还是全体人群的功利。
■ 信誉和诚实,商人最重要的品质
美国人的道德标准是和它极其发达的商业相联系的。商业活动中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是信誉和诚实。这也许出乎我们许多人的意料,因为中国传统中商业倒是和欺诈密不可分的,打击商人常成为统治者的国策,且常常得到百姓的拥护。不但我国历史上屡屡出现打击商人的合法和非法的记录,直到近几十年内东南亚一些国家多次出现过打击商人,特别是华侨商人的非理性行动。其结果当然是两败俱伤。到那时才看出商人对社会的贡献。
美国讲究诚实和信誉的精神,通过一次考试安排给了我极其深刻的印象。我参加了一门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在期中测验时教授询问同学们什么时候大家有空来参加测验。可是全班16名同学竟凑不出一个大家都合适的时间,最后教授决定分两次进行,一次在星期三下午,另一次在星期五下午。我参加了星期三的测验。令我惊讶的是竟没有人监考,教授发完考卷就回办公室去工作了,考场上没有任何人交头接耳或翻书偷看。更使我惊讶的是星期五的试题竟和星期三的一模一样。而在我国的某些地区,考试舞弊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上说假话的现象相当普遍,连天气预报都可以造假。我回国之后一个月内就"被迫"说了一次假话,那是我想买一本火车时刻表,而时刻表只有在北京站二楼才有卖,但进火车站必须凭当天的有效车票,而我没有,当我往里走被问到有没有车票时,我随口回答了"有",幸亏把门的人没有认真,否则不但时刻表买不成,恐怕还要挨罚。
从这个例子中我悟出一点道理:一个社会内如果条条框框太多,有时甚至多得彼此冲突,人们就会试图用说谎来逃避管制;相反,如果条条框框太少,说谎而逃避管制就可以成为一件严重的过失。
我们可以归纳说,一个真正诚实的人不大可能做坏事,反之,一个经常撒谎的人,你就必须对他加以提防。所以诚实乃是人与人相处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则。
■ "不患贫而患不均"的恶果
"不患贫而患不均",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信条。可是至今我们未能发明一种分配方式,可以保证所有的人齐步致富,于是先富的人在他人眼中总是横竖不顺眼,他难免受非议、遭怨恨,甚至被抄家被瓜分。"不患贫而患不均"的结果是"大家一起受穷"。
改革以来,党的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立刻改变了大家受穷的僵持局面,20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改善不但有目共睹,而且是亲自感受。可是上述这条传统信条在大家的观念中究竟改变了多少实在很难说,一遇气侯适宜,它恐怕又会怂恿这一些人出来"造富人的反"。
贫富悬殊有可能但并非必然引起社会的不安定,理解这一关系的关键因素是弄清贫富不均的原因。如果富人是靠偷盗、欺诈、贪污、勒索而发家,贫富不均成为社会的不公,这将引起社会不安;但如果富人是靠勤劳、创新、敏捷、灵活而致富,则在一定程度内贫富差距大反而成为鼓励社会成员创造更多财富的动力。我们需要的是铲除社会的不公,而不是完全消灭贫富差别。
然而"公"和"平"是有联系的,历来的政治家、革命家都把公平作为奋斗的目标之一。贫富悬殊极易造成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尽管钱的来路正当,但富人的颐指气使,穷人的委曲求存,仍然会使许多人感到压抑。于是难题出现了,什么样的贫富差距算是适录的?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这一类纯属价值判断的问题可以通过议会中的辩论、投票,最后制定所得税法来解决。
美国的经济学界和政界不断在搜集社会收入分配的变化动向资料,并展开讨论,以确定当前对富人课的税应增加一些还是减少一些。对于合法收入(不论这种收入有多高),美国人几乎从来不用"剥削"这一易使人情绪激动的说法。他们用收入分配差距这种中性的指标:最常用的衡量办法是看收入最高的20%的人的人均收入是收入最低的20%的人的人均收入的几倍。
除了个人所得税,美国还有公司所得税、遗产税、馈赠税,这些税虽然并不明确针对富人,但富人的这类活动远多于穷人,因而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嫉妒别人的富有,如果说这是一种毛病的话,原也是人之常情。问题是如何避免这种情绪被挑动和被激发,保持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打土豪分浮财,斗地主抄家,都靠了激发这种情绪才能成功。
美国人有一些习惯有利于保持人际关系的平衡。他们互相不打听收入水平,问别人"你一个月挣多少钱"是很不礼貌的,正好像问一位女士"你多少岁数?"一样。除了在正式社交场合,人们不注重衣着,所以很难从衣着上去猜测此人是阔老还是寒士,当然也很少凭衣着取人的风气,大学教授过去上课时还打领带,但最近几年有些年轻教授穿着却非常随便。在大城市,邻里之间的交往非常有限,多半只限于说一声"Good morning"这类的问侯话,很少串门聊天。家里开宴会,出席者很少仅仅因为是邻居而受到邀请,这避免了比阔比排场引起的邻里纠纷。
税收从表面上看是不与权利相称的义务,但从根本上看,正因为每个人享受了国防、治安、道路、公共服务(例如路灯),才有纳税的需要。所以纳税并不完全是无权利的义务。美国人纳税意识很强,常说"纳税和死亡是人生逃不了的两件大事"。
但同样强烈的是百姓对政府开支的监督意识,几乎每天报纸都有文章或消息,直接间接议论这件事。凡此种种,其原则是每笔钱的来龙去脉要弄清楚。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尽量做到各负盈亏,不吃大锅饭。
生产力越发达,分工必定越精细,其结果是交换越频繁。美国种小麦的农民仍在市场上买面包吃,因为自己做面包的成本比买面包的价格高。此时农民生产的商品率达到100%。不仅农民如此,几乎每一个人全都靠交换来获得自己生活用品,于是金钱成为主宰一切的因素。美国之成为金元帝国恐怕与这一点有关。
在美国,人人都谈钱,也不避讳谈钱。钱成了推动一切经济活动的动力。然而对每一个人有价值的事物却不限于能通过交换得到的东西,例如健康是有价值的,但钱却买不来健康;新鲜空气是有价值的,但穷人和富人呼吸同样的空气。此外,成就、友谊、寿命、理想等对生命的价值丝毫也不比物质享受次要,而都不用金钱可以买到的。
美国人重视钱与前商品经济社会中的价值观比较是一个进步。但物质享受相对满足之后,又发现了人生还有更多的东西值得追求。有一些美国人觉悟到了这一点,近几年环境保护热风起云涌,自然主义提倡回到自然去,宗教热忱久盛不衰,也许指出了下一个世纪人们将逐渐从热衷于追求物质享受,回复到一个比较均衡的人生价值观。
■ 道德可以强国,道德观的混乱亦可毁国
我国解放之后,多数人逐渐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哲学,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是绝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认为个人利益要溶化在集体利益之中,个性要化解在整体目标之中,这些观点扩大成为社会的共识。当时很少有人争论道德的是非问题,即使有的话,在那时一边倒的历史条件下也不可能形成任何有影响的对立观点,这对20世纪50年代社会的安定发展起过很大的作用。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老中青三代人中,尤其是青年一代中很多人对过去共同的是非准则产生了怀疑,世界各地经济发展的事实又为这种怀疑增添了根据。原来公认的哲学、经济学、历史观等逐一地被提了出来再行检验,公认的道德是非发生了动摇。我们可以从三个例子看出来这种日趋明显的倾向。一是1983年关于"向钱看"的争论,二是被禁止讨论了30多年的关于人权、人道、人情问题的重新认识,三是关于曲啸的争论。曲啸是辽宁省一所学校的教师,"文化大革命"中受冤屈坐牢,平反以后他仍执着地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他认为他受冤屈犹如母亲错打孩子。(有关他的一些观点的争讼参见《蛇口风波答问录》,《人民日报》1988年8月6日第一版。)这些事例都说明人们在最基本的道德观上不再整齐划一,社会的共识在缩小,社会发生了不安和动荡。许多人对此感到严重的焦虑。
确实,社会的动荡是可怕的,道德观的混乱更是可怕的。可是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我国传统的道德观或解放后30多年的道德观,和建立一个民主、繁荣、富足的社会所需要的道德观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如不对道德观念加以重新调整,它必将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格格不入。淘汰一些陈旧的道德观,使原来的共识部分逐渐缩小,同时加入新的道德因素,使对新的道德因素的共识逐渐扩大,这是我们无法超越的必经过程。即使我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这一代价也是值得的,无法逃避的。我想,我们唯一正确的态度是正视现实,主动接受挑战,调整老观点,努力树立新观点,宣传这些新观念;尤其重要的是以自己的道德行为来影响周围的人,绝不做不道德的事,尽力促使道德重整的早日完成。
■ 重建中国人的道德观
根据上面的解释,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德行判断标准,但每个人也知道,他自己的标准未必就是社会上公认的道德,因为公认的道德是许多人的德行标准的共同部分。可是这个共同部分却不可能被任何人直接看见,人们只能从别人的行动中去猜测这一共同部分,因为行动是可以被看见的。正因为这样,一个人道德观念的建立会受到别人行为的暗示;同样道理,每个人的行为又不断地给周围的人以暗示,影响着别人的道德观念的建立。
在这样一个互相影响的环境中,道德观便成为一种比较稳定的社会意识。一个人即使接受一种新的道德观,他也未必会按这种道德观来行动,因为他知道别人还没有接受这种新观点,因而他的行为很可能被人指责为不道德。我们知道,每人都有权利得到他的劳动果实,保护自己的这种收入是合乎道德的,可是有些科学家、作者往往不好意思就自己的劳动成果和别人讨价还价,他们怕被别人批评为市侩气。由此可见,即使社会上已经有人接受了新道德观,他也不一定立刻以此行事,这说明新道德观要成为一种可以被人看得见的行为,进而影响别人是很不容易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新道德往往只有大家都奉行时才有效力。例如信守合同是新道德所要求的,但在大家都不信合同的社会风气下,一个人守合同非但使他自己吃亏,而且也不能提高社会的效率。如果在当前道德转轨的过程中,宣传机构仍宣传一些旧道德的典型人物,这将更不利于道德的转轨,这一现象确实存在着。当前有少数被宣传的故事中否认个人利益,宣扬人格依附,反对独立思考,提倡盲目信仰,这引起了群众中广泛的议论。从事宣传的干部自以为在为国家做好事,实际适得其反。
正因为道德是一种相当稳定的社会意识,道德观的重整就不是容易开始的,更不是容易完成的,但我们可以研究这个过程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外来文化常常可以对某一社会共同意识的变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每一个社会都有自己公认的道德标准,把人家的标准和自己的标准加以比较,常常会引起人们的深刻思考,许多过去认为天经地义的原则,忽然会变得苍白无力,经不起一驳。外来文化包括的方面很多,自然科学的交换虽然也有助于改变人们的思想方法,但对于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比较小,这一点可以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清末洋务运动的结果中看到,也可从解放后吸收西方科技成果的社会作用中看到。要影响社会意识形态,必须通过文学、电影、社会科学等等形式的交流,尤其重要的是要有大量的人员交往,道德只能从人们的行为中去体会,所以身历其境是感受道德原则的根本道路,电影小说等则可以起到类似的作用。
■ 保障思想自由,有利道德再建
促进社会内部的信息交流和人员流动,让每个成员都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别人,了解别人的思想和主张,有利于避免意识形态的僵化,使社会共识有灵活应变的可能。在"文化大革命"时,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被严格限制,真实的思想交流几乎不可能,因为任何一种稍为不同于官方意见的看法都可以被无限上纲,真实的思想交流如果被告密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官方鼓吹的道德,不可能形成任何别的道德观念。当时的社会共识之一就是热爱林副统帅,尽管当时已经有一些人看透了他的司马昭之心,但大家都以为别人在热爱他,自己不热爱将冒天下之大不韪,所以大小会议在祝愿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寿无疆之后,还要齐声高呼祝林副统帅永远健康,说一声永远健康还不够,还要再重复一声永远健康,从而使得虚假的共识得以维持。这些例子从反面证明了加强内部信息交流有利于道德观念的重建。
要尽快建立新的道德观,最重要的莫过于要尽可能按新道德观行事的人能得到实际利益,而违反道德的人则应受到惩罚。本来道德观的基础就是建立在多数人的长远利益上的,所以按道德规范行事理应使多数人得益。然而道德标准又不同于自利标准,它往往要求个人为了多数人的长远利益牺牲自己,或者说,道德标准和利益标准往往是冲突的。为了使新道德不受阻碍地尽快地确立,就应尽量减少使道德标准和利益标准发生冲突的可能,这需要在经济体制中建立一系列新的机制,改变一些旧的规则。
尽可能消除道德和利益的冲突,最主要的一条是保障自由的商品交换,保障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逐渐取消对垄断行业以外的价格管制。
■ 献身精神都高尚吗
革命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革命家为了众人的利益与专制主义作斗争,有时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战争则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作出牺牲。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一切为了集体利益而作出的自我牺牲都是道德高尚的行为。为了宗族间的械斗牺牲,有时不但不高尚,甚至是幼稚的。同样的道理,出于对地区利益的考虑,对民族利益的考虑,做出有害于更大范围内的人们的利益的事,则不合乎道德的原则。一个国家发动侵略战争,百姓"为国捐躯",算不上是道德的行为;相反,反对这种战争的行为反而是道德的行为。
■ 集体主义不过是放大了的私
严格地说,集体主义只不过是放大了的私。当然,如果这个集体很大,甚至包括了全人类,全地球,那就没有私了,甚至包括了全人类,全地球,那就没有私了,但那也就不是集体主义了。强调集体主义正是为了某一局部的利益。试看当今世界局势长期动荡不安的原因之一正是集体主义。南非的种族矛盾和黑人集团间的矛盾,非洲许多国家的部落之争,波斯尼亚的动乱,北爱尔兰的恐怖主义,印度的教派斗争,都已持续几十年之久,夺去了几十万人的生命,它们的原因固然很复杂,但集体主义无疑是纷争长期不能缓解的因素之一。
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只有在集体、民族、国家遭受外来侵略的时候要加以强调,否则可能成为集团间怨仇的基础。历史的教训,不得不慎。
■ 天下归仁焉
上面提到的更大范围内人们的利益超越较小范围内人们的利益的原则,并不能导致以下的结论:为了国家或人类的利益牺牲地区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是应该的。这是因为道德的概念仅适用个人的行为,它是个人对于自身行为的约束。对于某一地区或民族来说,并不存在什么地区的道德或民族的道德。
如果我们认为一个民族应该为了国家的利益而作出牺牲,就等于承认了民族不平等的合理性,承认了此民族的利益从属于它民族的利益。不仅在处理民族问题、地区问题的时候应该完全以平等作为最基本的原则,在处理任何团体间的纠纷时只有平等才是唯一的可以接受的原则。全世界约有180个国家和政治实体,他们之间的幅员大小、发达程度、文化背景、地理条件、人种渊源上有着巨大的差别,但是人们不能将其中的任何一点作为可以不平等对待各国的根据。
我曾论证了人与人在对称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舍己为人的道理。在制度设计中,唯一可以被每个人都接受的原则就是平等,此种概念的出发点是人人生而平等,亦即人的基本权利平等。在前面我们又论证了对称的情况下,为了多数人的长远利益,有必要牺牲自己的一时利益,并将此种行为称为道德行为,并且如果其他人也同样奉行此种道德原则的话,最终的结果是一切人(甚至包括最初牺牲利益的人)都可能得益。
此种道德行为最主要的一个特点是,最初作出牺牲的所有的人的损失总和必定小于所有受益的人的得益总和,这正是多数人利益的比较准确的含义。如果没有这个特点,即使是牺牲了个人利益,也并不具备道德意义。正如《镜花缘》中君子国的芸芸众生一样,他们天天为了损己利人而互不相让,其行为丝毫不具有什么道德意义;它也不仅仅是一件笑料,它标志着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的倒退。
■ 道德的最高境界:爱天下
上面提到,当我们把眼界放得更大更远一些时,道德的是非也跟着发生变化,道德境界在朝着更高更远的边界推进,小范围和短视的道德境界让位于更高更远的道德境界。爱家人推广到爱邻里,爱家人而不爱邻里的人不是真正有道德的人。而且这个范围不但推广到了全人类,甚至推广到了动物、植物和整个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类要爱一草一木,要爱飞禽走兽,要保持整个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1949年有人提出了土地道德论,(见Aldo Leopold:《A Sand County Almanac》。)作者通过他自身的经验,宣传生态平衡的道德哲学。确实他为了保护一种较弱小的动物鹿,消灭了当地捕食鹿的狼和灰熊,鹿由此而过量繁殖起来,过量的鹿导致了牧草的过量消耗,结果是草地退化了,鹿也因饥饿而大批死亡。这一惨痛的教训使作者提出了土地道德的思想,在以后的30多年内他的思想得到了巨大的响应。在发达国家里出现了大批生态主义者,还出现了绿色和平队和绿党。一个户主如果不在自家的园子里种上花草,甚至有可能被邻居以"破坏"生态的罪名告到法院。人们不但关心家门口的环境,而且关心万里之外的环境,他们发起禁猎鲸鱼和海豹的活动,还捐钱保护中国的熊猫和非洲的犀牛、大象。
自然界的美来源于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可人类却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人类以先进的科技成果为武器,不但无节制地繁殖自身,还赶走了森森里已栖息了几百万年的飞禽走兽,俨然称霸于地球。有毒的化合物,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碳,各种破坏臭氧层的碳氟烃化合物,噪音,原子辐射等等正在肆无忌惮地到处肆虐,极大地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有许多是不可逆转的破坏。
爱护你周围的环境,已成为迫切需要建立的新的道德风范。个人和环境的利害关系,正如本章第一节中所举的单位滥发奖金的利害关系一样,缺乏道德的人可以在破坏环境中得益。滥发奖金的问题可能通过企业的私有化来解决,可是环境则是无法私有的,保护环境的基础办法就是让每个人都自觉地爱护环境,并把这种道德觉悟发展成为公从的监督。任何一个人如果贪图方便而乱扔脏物、践踏草木,他就是道德低下的人,将被人嗤之以鼻;如果他竟敢毁坏树木,偷猎鸟兽,将被绳之以法。
■ 道德是人类真正幸福的源泉
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如果常常感到道德在约束着他,就说明他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但是道德的作用远不止于给人约束,道德又是一个人真正幸福的源泉。当一个人做了一件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事后,他内心的愉快是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替代的。一切观感上的快乐,都有达到饱和的时候,正像山珍海味吃得多了也会腻一样,如果天天吃山珍海味,说不定还会得肥胖病,高血脂,或者消化不良。而且一切观感的享受都有伴之而来的副作用,开始时观感的快乐大于副作用,随着快感的滥用,副作用终于超过了正作用。此时的人不但没有快乐可以享受,反而堕入了痛苦之中。唯有德行给予人的愉快是没有任何副作用的,你越是沐浴在道德的光辉下,你就越是远离了一切烦恼。
爱具有不可穷尽的感召力量,可以化解人间的种种纷争和烦恼。
一个人或一个家庭能否生活得幸福,当然由许多条件决定,但爱人和被爱是一个基本的条件。有一些人被无限的物质欲望迷了心窍,成了欲望的奴隶,为实现欲望奔波了一辈子,他们既没有真心地爱过人,也从没有被人真心爱过;他们没有尝过爱的滋味,也不知道爱为何物,即使他们有宫殿般的住宅和花不完的钞票,到头来只是一条没有体验过真正幸福的可怜虫。
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后记-何宗思(2009-02-19 17: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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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后记
也给你所不爱的人以自由
——我品茅于轼
能认识茅老师,确实是我的荣幸。荣幸之余,又常有不幸之感:很多人早就读到了他的书,见到他的人,受到他的启迪,得到他的熏陶;而由于我的孤陋寡闻,在1999年才得以捧读他的著作,见识他的为人。随着交往的深入,便常有相见恨晚之感。
通过选编本书,我对茅老师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茅于轼先生的为人与思想,我想可能只需四个字:自由主义。
先说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尊重个体自由,强调思想宽容。它既是一种政治态度,主张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视法律为神圣,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主义——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的专制,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专政;又是一种经济思想,主张市场机制,反对计划体制,因为在人类已经找到的各类制度当中,只有市场制度比较充分地赋予了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而计划体制则毫无疑问地会导致专制、走向贫穷;也是一种道德理想,要求尊重个人价值,反对损人利己,也不赞成损己利人,而是主张利己利人;还是一种文化观念,反对思想专制、蔑视话语霸权,主张思想自由、崇尚言论自由。
然而,在一个缺少自由主义传统、甚至视自由主义为洪水猛兽的国度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道德修养、一种人文精神,比作为一种政治主张,显得更加重要。其实,自由主义的真精神,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早就萌芽了。这,就是孔夫子所主张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茅老师还强调一句:己所欲,慎施于人!用通俗的话说,自由主义的原则就是:我要自由,但也尊重你的自由,决不妨碍你的自由!也就是说: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每一个人的自由都不妨碍另一个人的自由。所以自由主义的实质是平等:为了人人自由,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为了尊重他人的自由,每一个人都将心比心、自觉地放弃一些自由。
"不自由,毋宁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些都曾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言。苏格拉底当年为什么宁可接受死刑,而不愿接受朋友的安排逃离雅典?一个答案可能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因为一个被"自由精神"支配了的肉身,是不愿屈从他形体的要求而限制他心灵的自由的。自由,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它不存在谁给予谁、谁施舍谁的问题,而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都应该珍视、都应该捍卫的基本权利。——这些道理,在民主社会里是不容置疑的;在那里,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
然而,中国是一个被等级森严的儒教传统和家天下的专制文化浸淫了数千年的民族,主奴意识已深深扎根在我们几近麻木的灵魂里。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多少农民起义,多少朝代更替,结果却只是换了个皇帝。历史上的中国人,似乎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做主子,要么做奴隶。从来就缺少真正的平等意识,有的只是铲平主义,有的只是"敢把皇帝拉下马,然后我来做皇帝"。总之,数千年的文化传统只是一种以奴性为基调的文明。这种文明只能熏陶出敬畏强权和等级的驯良的臣民,绝对培养不出具有平等意识的公民。在这样的文明环境下,个人的尊严、人格和基本权利,从来都是被人所漠视的,也从来都是被自己所忽视的。正如鲁迅所言:历史上的中国人只有两种生存状态,即做稳了奴隶或求做奴隶而不可得。做奴隶实在难以忍受了,也只是希望再换个好皇帝,再做个好奴隶;或者,干脆揭竿而起,争取自己去做皇帝,让别人做奴隶。
自孙中山辛亥革命始,虽然结束了几千年家天下的皇权专制,但专制主义的传统意识却不会彻底消亡,一有机会就会抬头。代之而起的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专制统治,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它完全违背了孙中山的初衷,不过是把专制的形式,以党天下取代了家天下、以一党独裁取代一人独裁罢了。绝对不能容忍主张自由民主的共产党的存在,以至于多次围剿,甚至提出对共产党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个",甚至在国难当头的危急时刻,仍主张"攘外必先安内"。可见,独裁者最大的敌人是自由、是民主。
在公民意识尚未完全取代臣民意识、平等意识尚未取代等级意识的历史阶段,确立新的价值观念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因此,我们可以先从小处做起、从自己做起。按茅老师的主张,就是: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也很不容易。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却是:我们常常以爱的名义,无端干涉他人的自由。
再从道德说起
读茅老师的著作,有的观点使我如梦初醒、有的则让我恍然大悟。他的《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使我受益最深。
以前,我和很多人一样,被一些似是而非的崇高口号感召着、鼓舞着,比如"大公无私"、"舍己为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些口号确实很诱惑人,让人产生无比美好的向往:假如人人都这样,这世界简直太和谐了。从孔子孟子的仁义学说,到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从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到毛泽东的"狠斗私字一闪念",多少圣贤为之鼓吹,多少豪杰为之奋斗,三千多年过去了,这仍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美妙梦想。尤其是20世纪在众多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结果竟是南辕北辙、适得其反:大家一块儿挨饿受穷!可时至如今,有多少人反省过?有几人对此质疑过呢?可是,这本该由伦理学家们完成的事业,却由一位经济学家率先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果!
就拿"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来说,茅老师从人性、逻辑的角度,通过冷静理智地分析,认为:其一,不可能人人作到,甚至绝大多数的人都作不到。其二,假如有这样一个君子国,每一个人都毫不利己,那利益只好出口。其三,当我们向往这样的君子国时,潜意识里可能在这样想:"要是我能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那该多好,能占多少便宜!就能不劳而获了!"最终结果也确实只能是这样:君子吃亏,小人得利。其四,损人利己,显然是最不道德的;损己利人,对某一个人来说,作为一种精神是最高尚的,但从整个社会来说,结果与损人利己没有区别。因为张三是李四眼中的别人,李四是张三眼中的别人,假如张三损己利了李四,也就等于李四损人利了己。其五,人人都损己利人的君子社会并不和谐,与人人都损人利己的小人社会,都同样避免不了利益的纷争:前者会为让利而争执不休,后者则会为争利而尔虞我诈。
总之,按茅老师的推论:同一件看起来是损己利人的道德高尚的好事,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损人利己的不道德的行为。那么,曾振奋了我们半个多世纪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就等同于制造一种可以损人利己的伪道德环境。这样,貌似最高尚的道德主张,导致的将是最不道德的恶果——十年浩劫"文化大革命",也许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