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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主制度:美好国家的守护神

作者:茅于轼 当前章节:945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37

是什么决定一个国家的实力?资源丰富?人口多少?公民素质?资本雄厚?国土辽阔?——这些都不是!

到底是什么?答案就在你眼前。

■ 什么是国力的基础?

什么决定一个国家的实力?这是《中国国情国力》杂志所讨论的核心题目。也是许多几百页的巨著试图穷尽的疑团。

土地、矿藏、是自然赋予的天然的潜在财富,它未必能成为现实的财富。非洲一些国家土地肥沃、资源丰富,可是国力十分虚弱;日本是一个资源穷国,但国力堪称一霸,这些都从正反两方面证明天然资源与国力并无直接关系。

人口多少也不能决定国力强弱。当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国和印度还是发展中的国家。

人口的素质也很难决定国力强弱。苏联是一个十分注重科学和教育的国家,人民的教育水平很高,科技在世界上列于前茅。可是苏联解体之后人口素质高的优点并没改变,而且整个社会失去了章法。政府里贪污泛滥,市场上黑手党横行,以致生产连续倒退,国力衰败之极。

资本的雄厚确能说明国家的实力,但资本是国力强大的结果而非原因。如果资本可以造就一个强国,那么穷国进口资本就可以变强。但事实上一些穷国往往将进口设备糟塌殆尽,更不用说先进设备未必能生产出好的产品,好的产品未为能卖得好价钱,卖得的好价钱未必会再用于扩大再生产。所以说,孤孤单单的资本不是致富的充分条件。

那么什么是一国致富的条件呢?我的回答是市场经济制度。所谓市场制度就是财产权受到保护的自由交换制度。

当今世界上的富国无例外地都是市场制度的国家。有了市场制度,社会的各种资源都能得到最恰当的利用,生产中的浪费减到最低制度,正是由于经济运转的效率高,同样的劳动得到的报酬比之非市场制度下的劳动所得报酬高得多。所以许多非市场制度的穷国的百姓想方设法移民到市场制度的富国中去,使他们同样的劳动获得高出数倍的报酬,不论你是在餐馆里洗碗,还是在实验室里做研究。从这一点来看,市场制度是最重要的财富源泉,它比之一切高新技术所能创造的财富总和还要高出十倍百倍。我国的经验也充分证明了市场制度在创造财富中的神奇作用。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牺牲了在市场上选择的自由,艰苦奋斗几十年,以为可以换取一个幸福富强的社会,但结果是国民经济闹到了崩溃的边缘。倒是采纳了自由选择的市场制度之后,物质空前地丰富。创造出了中国几千年历史从未出现过的繁荣和富足。

市场制度的原则虽然十分简单,真正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许多国家的领导人也知道市场制度的优点,原先实施其它制度的国家绝大多数都在试图转移到市场制度上来,但要做到保护产权和自由交换却非常不易。就拿我国来说,财产权的保护就很脆弱。国家的财产被非法瓜分、侵犯、蚕食,发生了许多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案例,每年都有上万件侵犯国家财产的贪污案件。国有企业滥发奖金,亏损严重的国企造假账,制造盈利。更有许多企业靠银行贷款度日,实际是侵犯了百姓储蓄的财产权。

私人财产权的保护也远不够。且不说治安不好,偷抢骗诈的案件层出不穷,还有各级政府用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侵犯百姓财产所有权。农民负担因而老也降不下来。更不用说过去没收土地、房屋、企业、工厂所造成的影响,各种债务债权被注销的影响,都使当今的财产关系蒙受了阴影。这也使一些企业家不愿更多地投资,适可而止,见好就收,甚至把大笔财产转移到产权更稳定的外国去。

这种种问题并不是中国才有,多数国家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凡是这类问题严重的国家,尽管名义上也是市场制度,却仍摆脱不了贫困的境况。

至于说到自由交换,更不是易事,用票证来限制交易虽然已是过去的事,但死灰复燃的例子远没有绝迹。农产品的购销仍有严重的官方限制。在进出口贸易中配额、许可证等非市场手段仍有相当的比例。在电力市场、石油和天然气市场、土地市场中决不是任何人有钱就可以进入而是通过许多人际关系来实现交换的。说得清楚一点,光有钱是不够的,还要有权力。或者说,有钱无权的话,你要支付更高的价格,所以权力可以值钱,没有权力的人也就失去了竞争力。在这样一个特权参与交换的环境中,市场的自由交换原则被特权所破坏。人们不是在公平竞争的市场上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来赚钱,而是靠拉关系、行贿赂来牟利。于是人们争权力,争当官,钻营权势,把力量用在非生产性的勾心斗角上。这样的社会就很难发展成为一个有效率的富足的社会。

市场制度承认个人有追求利益的权利,这也正是市场制度具有无穷活力的源泉。市场制度实施以来的三四百年间,人类社会物质空前丰富,教育普及,寿命延长,人们享受各种科技发明的新玩意儿。这都是人们追求物质财富的结果,而不是为了某种理想而献身的结果。当今社会上人们忙碌奔走,主要也是为了利,中国外国都无例外。人原本就是自私的动物,追求自身利益用不着别人去教。而且这种自私动机远在市场制度建立之前的几千年人类社会中就早已存在。可是在过去,人的自私却是动乱的根源,人们反复地被教导,人不要自私,甚至要"存天理,灭人欲"。那么是什么新的因素参加进来,使得自利的动机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呢?有人说,是市场的法律规则。这个论点确实不错。保护财产所有权和自由交换就需有法律的保障,而且这个保障应平等地普及于每一个人;人固然有追求利益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不是特权,而是每个人拥有的同样的权利。因此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更应尊重别人同样的权利。这就是市场制度下的自利和其它各种制度下的自利的根本区别。

然而依靠法律来维持市场秩序,事实上是一种代价高昂的办法,打官司不但费时费钱,牵扯大量精力,而且对方也不得不花费同样的时间精力作陪。一旦官司打输,损失就更大。同时国家还要设立法庭、警察局、监狱。而且这一切活动都是非生产性的,是用于社会内耗的,所以一个真正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不是靠经常打官司来维持,而是靠市场经济的道德维持的。一个有良好道德维系的市场制度,不但可以提供丰富的物质享受,而且也是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本文最初提的问题,什么是国力的基础?我认为答案应该是用道德维系的市场制度。这个答案看似空洞,实际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现在各界人士,各级政府最关心的问题是国家的经济发展,各方为此提供的建议非常丰富多彩,但有多少是提倡道德的对策呢?我认为要使我国经济能够顺利发展,各界人士将道德对策提到日程上来,此其时矣!

■ 统一台湾——一个公民的看法

统一台湾,台湾回归祖国,是全中国人民的民族愿望。实现这个愿望的途径乃至于性质,从20世纪50年代到现在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在50年代是解放台湾,用武力消灭蒋介石反动派最后的一块据地。当时渡海的船只器械都准备好了,只因朝鲜战争而停止。但解放台湾的方针一直没有改变,除了节假日,经常有炮火交锋。台湾一方则坚持反攻大陆的方针,把大陆政权称作共匪。台湾最大的政治犯是通匪。在这种形势下,海峡一带实际上是作战区,不要说通航,连打鱼也不可能。福建被列为前线省份,解放后30年除了造了一条鹰厦铁路准备打仗之外,没有什么大的建设项目。福建成为沿海地区经济最落后的省份。

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们自己忙于"文化大革命",统一的目标变得越来越遥远。而海峡对岸则竭尽全力搞建设,大大地拉开了两地的经济发展的差距。在开放改革以后,大陆的经济实力大大加强,中央领导处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和经验越来越成熟,手段更灵活,提出了和平统一的方针。几次对台湾同胞书的发布,从根本上改善了两岸关系的气氛。随着时间的过去,两岸老的一代领导人相继去世,过去的恩怨逐渐成为历史,两岸关系展开了新的一页。海峡成为和平海域,大陆北部的煤炭可以经海峡运去广东,渔业活动为两岸增添了数十亿财富。双方再也不提解放台湾和反攻大陆。特别是迎来了人员交往、商业贸易和投资。和平政策使两岸人民得到巨大的利益,也为国际社会所称赞。世界上有许多地区、国家或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被分裂,成为政治上互相敌对的双方,甚至兵戎相见。相比之下,中华不愧为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两岸人民和领导运用中国文明的智慧,几十年的积怨逐渐消化,展示了民族团结、经济繁荣和个人自由的前景。

为什么要统一?因为两岸人民是同文同种,同一个祖先,同一个传统。如果不是20世纪中叶的那个事件(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中仅是一瞬间),根本不会发生要不要统一的问题。但这些理由还在其次,更主要的是统一将给两岸人民带来物质的精神的利益。相反,如果不统一这些利益就会丢失。如果非但不统一甚至相对立,将给两岸人民带来无比大的祸灾。这一点已经为过去50年曲曲折折的两岸关系所证实,可以看得再清楚不过。百姓最重实际,最关心安居乐业,因而希望统一,拒绝对立。

然而社会是复杂的。不论大陆还是台湾,都有一些人持有不同的观点,他们不赞成统一,甚至赞成对立,闹到动武也在所不惜。如果两岸政策被少数人所左右,百姓可要遭殃了。所以关系到两岸统一的事,百姓要出来说话。

反对统一的人,从他们的局部眼光来看都有充足的理由,但他们忽视的恰是民族的长远利益这一最重要的前提。尽管如此,对这种一时误入歧途的见解也要耐心等待。如果方法得当,假以时日,赞成统一的人必然越来越多。最后水到渠成,统一就不难了。

什么是恰当的方法?首先是双方要互相尊重。统一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只有互相尊重,才有坐下来谈判的可能,也才有逐步建立信任的可能。相反,故意挑起事端,制造是非,一方胁迫另一方,就可以使长时间努力所取得的积极成果立刻烟消云散。统一过程之所以时进时退,正是缺乏尊重所引起的。如果任何一方不珍视过去努力所建立的良好空气和信任,不尊重对方的感情,随便说话随便行动,统一的过程就要大大延长。

经济上的合作最能体现"兼相爱,交相利"的精神。贸易和投资不但为双方带来经济利益,而且带动人员交往和信息沟通。这些活动实际上就是统一过程的一部分。这些活动越广泛越深入,双方互相依赖的程度越高,到后来想分裂也办不到了。

对统一最有害的是人为制造紧张空气。如果任其发展,说不定真的动起武来。一旦动了武,为了一个没有任何实际利益的虚幻的目标,中国人自相残杀,完全不是文明的中国人所应做的事。如果说,动武是为了统一,那么事实恰恰相反。动武之后如果双方力量相当,相持不下,那么两岸彼此杀了人,就成了真正的敌对双方,统一就要多等待几十年上百年。如果一方不敌,被对方压倒,结果也远不是统一,而是征服。将来的治理将出现无穷的麻烦。和通过贸易投资所出现的局面相比,孰可取孰不可取再清楚也没有了。

许多人认为,只有保持动武的压力,台湾才不敢独立,这个估计大概不错。但是在武力威胁之下也就不可能统一,对恃的形势就将十年、廿年地拖下去,正像目前的不进不退的局面,直到新的一代领导人出现,用更高的智慧来处理为止。这样的话,我们这一代人将不可能获得扩大的、统一合作的利益。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台湾少数领导人胆敢分裂台湾宣布独立。这样他们将成为民族的历史罪人,被钉在千年的耻辱柱上,相反,如果一方动了武,中国人杀中国人,这个民族历史罪人的名义便将由动武的一方去承担。

如果两岸确有一批"仁人志士",认为必须动武,而且不是叫别人去打仗送死,而是自己愿意为崇高的统一目标牺牲在所不惜。不妨专门划出一块地盘,让两岸的武士们在那里拼死较量一番,过一过动武的瘾。既免了搅乱别人的和平生活,也让他们的心愿得以满足。

以上就是作为一位普通中国公民、作为炎黄子孙的我,针对统一祖国的一些想法。总而言之,我的原则就是:要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祖国统一的问题,坚决反对用战争的方式。只有和平的手段,才能取得和平的成果。

■ 人民公仆,咋不习惯微笑服务

1980年前开放伊始,人们开始有机会到发达国家去旅行,并把那里的风土人情介绍给国内,当时最令人感到惊奇的是那里的礼貌和秩序,中国人生活6在那里别的不会说不要紧,有三句话是一定要会说的,那就是"对不起"、"请原谅"、"谢谢"。不论是英、美、德、法、澳,只要是市场经济国家就没有例外,那时的苏联是教育水平很高、人民素质优良的国家,可是这三句话却不普遍。相反,人和人争吵倒是经常得多。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不同,甚至在这些细小的地方也会反映出来。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协商妥协以谋取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而计划经济则建立在某种原则的基础上。我要坚持原则,并不尊重你的原则。同一个原则,双方理解不同,一样会引起争吵。市场经济要能成功,一切事情都要有效率,礼貌和秩序正是效率的基础。

现在还缺什么?当然,缺的东西还多着呢。不过有一样却是带有关键性的,那就是官员们为人民服务时的微笑。这种微笑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从来都是缺的。过去官员是父母,父母管教子女微笑不微笑原本不是问题;现在不同了,官员是公仆,仆人为主人服务当然应该有笑容,可是这种笑容不但稀缺,许多人从根本上觉得有悖常理。只有百姓陪着笑脸和官员打交道,哪有官员陪笑脸的事。企业的会计到税务局去缴税,要在炎热的院子里排上几小时的队。等轮到你时,发现你填的表有一项不完整,立刻被扔了出来,铁面无私毫不留情。这还是主人向仆人付钱的情况尚且如此,如果你打算办户口、办护照,规矩就更多,光陪笑脸恐怕还不够。

为什么?有一个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误解,以为政府是领导人民的。百姓心目中认为政府是当然的领导;官员们也自以为当领导的舍我其谁?所以百姓在和政府打交道时自己先矮了三分,而政府官员一开口便是领导的口吻,就是发指示的姿态。当惯了官的人,习惯成了自然,张口就有一种官腔。只有碰到比自己官还大的人才偶尔改变一下。其实,领导中国人民的是中国共产党,并不是各级人民政府。相反,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政府当然必须有权威,因为他有责任管理公共事务。谁都不听从政府的话,事情非乱套不可。但政府之权威仅仅是因为享有百姓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爱戴,要做到这一点就不光是微笑服务所能达到的,而是靠政府的道德表率作用。忠于百姓、爱护百姓,体谅百姓,这样的境界不是做不到,但确实相当难。倒是政府常常滥用权威,欺侮百姓。前几年美国的一位业余摄像师无意中拍摄到警察在公路上蛮横殴打一个黑人青年。因为他违反了交通规则。这件事在美国一时成为头条新闻,因为一个自称民主的国家,竟然有这等政府侵犯人权的事。其实这类事在美国并不少,只是因为被摄像机摄了下来,抵赖不掉才成为一大新闻的。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的管理,这一点也不错。但政府用什么姿态去管?是运用权威、居高临下、铁面无情,还是平等待人、面带笑容、充满爱心,其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大家都说,市场经济好是好,可是一切向钱看,甚至敲诈勒索、冒伪劣、贪污贿赂,风气太坏。有的人宁可不要市场经济的富裕,愿意回到富有人情味的社会风气中去,但是市场并不和人情对立,两者是可以兼得的。这里的关键就是政府的表率作用。首先让我们期待官员们的微笑服务作为朝这个方面前进的第一步。

■ 政府的职能只能有多大?

我们可以看到,凡是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地方,如分配平价外汇,分配进出口配额,审批低息贷款,调拨平价物资,核准土地使用,分配住房,分配紧缺商品的机构,都是最容易发生经济问题的地方。如果再增加一些政府机构去监督上述部门,在贪污成风的情况下,最可能的结果是同流合污。这样做不但不可能减小上述单位的贪污机会,反而又增加了一些有贪污机会的单位。

政府的职能除了监督少数垄断商品的定价和征收税金外,只限于维持市场秩序,例如禁止冒牌、欺骗、欺行霸市、违约、侵权等。当然,做到充分的自由经济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各种条件的配合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所有制的改革,如果不能大大扩大民营企业的比例,自由经济的进程就要大打折扣。

■ 管理条例,对方缺席的契约

市场经济对解放生产力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诀窍正如斯密所指出的,它把每个人发家致富的努力汇集成为全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人们自私的愿望不再成为社会动乱的根源,反而促进了彼此的幸福。市场经济中权责利的关系建立在契约之上,而不是宗亲关系之上。每个成年人都有自主地与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为了防止契约侵犯他人的利益,所以要有法律,这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则。凡与法律抵触的契约都是无效的。由此可见,法律不同于契约,它不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它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的原则。

法律对于市场的重要性,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和宣传,已逐渐为大家所认识。但管理一个市场光有法律还不够,因为法律只规定了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并不能保证市场运作的效率。为了提高效率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它使得同一件事可以用较少的人力物力去完成。由此可见,管理条例虽然也是由政府制定、颁布、执行的,但它完全不同于法律,它实质上属于契约的性质。它不同于一般契约的,仅仅在于它是由一方单独制定的,并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这是因为在技术上不可能逐个去征求当事人的同意,而不是因为像法律那样,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所以管理条例实质上是一方缺席的契约。

但是在我国这个缺乏民主传统,政府常有至高权威的国家里,官员们似乎有一种习惯,即"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在这种习惯影响下,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种管理条例,往往缺乏和对方商量的精神,而只顾自己的方便。其结果是与制定"管理条例"的初衷相背,不是提高效率,方便各方,而是叫当事人往返奔走,浪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条例成了刁难对方的借口,既不能给自己带来方便,还给别人设置障碍,甚至叫人左右为难,无所适从,所以才有办一个合资企业盖几十个图章的怪事。

所谓"对方缺席的契约",其核心精神是指一方无权强加于人,相反,它应当是平等协商的结果。所以在制定条例的当时,便应尽量考虑当事人可能提出来的反建议,并想法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条款。试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中国公民为了出国申请护照,必须有正当理由。对方邀请可构成正当理由,但邀请信常用外文书写,为了审查方便,当局规定外文邀请信必须译成中文。同时为了保证译文的真实可靠,必须由被授权的翻译机构来翻译。这一系列规定看起来是合乎逻辑的。但这里忽略了一个要点,即如何从申请人的方便出发,使事情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费用办成功。成千上万的申请人很可能提出一条反建议,即政府雇请兼懂外文的人才去办理申请护照的审批,这样可以节省往返请人作翻译的时间耗费、将译文打印成文、以及翻译本身的费用。这笔费用对每个申请人而言,总在50元以上,而如果由兼懂外文的办事人员处理,所增加的额外费用平均在每一笔申请上大约只不过二三元钱。这样所节省的社会成本全国每年可达上千万元,这仅仅是几百几千件类似规定中的一个例子。全国每年因政府颁布的条例不尽合理而造成的直接间接浪费恐怕要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几个百分点。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之所以比较穷,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

做生意,买卖货物,提供服务,都出于双方自愿,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其特点是任何一方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在现代社会中,有许多商品和服务是由政府独家提供,由不得客户挑选。处于这种垄断地位,政府即使像宰人个体户那样索取高价,百姓也只能就范。现代经济理论分析得出结论,即使政府将所赚的超额利润用之于民,对整个国民经济仍是不利的,因为价格扭曲导致了资源配置失当。如果个别部门将高收费当作单位的福利来源,则无异于以权谋私,离开贪污仅一步之遥。政府部门以其垄断地位收取额外费用,在社会上起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其危害性更不能用金钱来计量。

政府很大一部分的工作正是制定和执行各种管理条例,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平等的契约一方,将极大地改变政府职能,同时也将改变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 反腐肃贪,怎样取信于民

每次看到揪出贪污分子的新闻,心中总会感到受鼓舞。这次宁波涉及70多人的大案曝光,更是令人高兴。尤其是这个案件牵涉到一名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的许运鸿,确是大快人心。

应该客观地承认,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向贪污作斗争的决心是巨大的。比许运鸿位置更高的人,像国务委员陈希同,只要犯了案,一样受到惩罚。共产党内虽然有贪污分子,但党的肌体基本上是健全的。任何一个干部,只要有人揭发,哪怕材料不很过硬,纪检部门也会认真去追。尤其是高级干部,一旦被盯上,罪恶迟早被揭露。因为群众十分关心的正是高级干部的问题能否一视同仁地被查处。

可是问题也恰好出在这里。越是揪出高级干部的问题,群众越是解气,但心中的疑虑也越重,是不是还有更高级的干部要被揪出来,并且确实在期待爆出更大的新闻。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难道要揪到总书记大家才满意吗?这种心理十分有损于执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削弱国家的领导力量,尤其是不利于为全国人民树立肃清贪污的信心。如果没有更高级的干部揪出来,肃贪的工作似乎还做得不够。因此应该寻求一种如何克服这种不断寻求更高级干部贪污问题的不正常心态。我不是说高级干部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而是说不问事实如何,一味怀疑高级干部的廉洁性,是一种有害的不正常心态。

群众的这种心态从何而来?是因为对高级干部的怀疑。为什么独对高级干部有怀疑,而对一般干部的怀疑较少?因为一般干部有上级管着,为非作歹不敢那么明目张胆。而越是高级的干部,监督他们的人越少,难怪他们对高干有不信任感。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核心。最核心的问题是少数高干确实有置身于法律之外的嫌疑。当然,他们并没有牵连到某一件诉讼案子,法律对他们是否适用并无事实根据来作判断。可是事实却可证明,舆论对他们的批评监督从来没有出现过。批评尚且不许可,遑论法律的制裁?

我国在毛泽东时代搞个人崇拜,而且搞到了极点,把领导当成神而不是人。谁个批评他,立刻可以以言治罪——以"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名义判刑甚至处死,比之一切邪教还要厉害万倍。邓小平同志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将毛泽东还原为人,并且将他一生的功过作了七三开的估计。由于破除了个人崇拜和迷信,这才有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20年。但是对高级干部缺乏公开批评的陋习,至今尚未破除。这一陋习并没有帮上领导干部的忙,事实上是帮了倒忙,导致了老百姓信心不足和一味怀疑的非正常心态。

以上,是我从宁波贪污大案想到的一点建议。要让人民对铲除腐败、肃清贪污充满信心,就必须有一个政治透明、法律平等、监督彻底的民主气氛活跃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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